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版

合集下载

《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

《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节通则第1条按照“在实现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的原则,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第2条坚决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担任发、供电(包括农电)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员、生产工人、技术人员以及电力工业的设计、安装、试验、修造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第4条上述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定期进行考试。

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

对外厂来支援的工人、临时工、参加劳动的干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5条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但补充条文不准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

第6条各单位领导人员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的完整齐全。

分场、工区、变电所的领导和班、组长应负责和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7条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

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第二节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第9条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第10条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章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章热力和机械部分

1 总则1.1通则1.1.1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1.2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安全理念..1.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1.1.4本规程适用于华能集团公司生产性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程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严格贯彻执行..热机系统管理和工作人员对本规程每年应考试一次..1.1.5企业必须对所有新进入员工和新入厂外来作业人员进行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部分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整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中断工作连续1个月以上人员;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对外来参观、检查、指导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1.1.6各级领导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的完整齐全..班组长及以上岗位人员应负责和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1.1.7各级领导人员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者;应立即制止..1.1.8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1.1.9各企业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但安全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特殊情况下必须采取其它能保证安全的措施;并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2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1.2.1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平面布局合理..工程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竣工验收..1.2.2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1.2.3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风机叶轮、叶片等处的冰溜子覆冰;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1.2.4厂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室外设备的通道上、厂区的主要道路有积雪或结冰时;应及时清除;室外作业场所路滑的地段应采取防滑措施..1.2.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高噪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氨站、氢站等的机动车;必须有防火防爆措施..1.2.6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主控制室、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手持、移动式等应急照明..高度低于2.5m的电缆夹层、隧道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1.2.7室内的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应保持清洁..1.2.8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牢固..踏板及平台表面应防滑..在楼梯的始、末级应有明显的防踏空线标志..1.2.9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当过道上方存在距地面高度低于2m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碰头线标志..地面有油水、泥污等;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1.2.10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1.2.11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20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8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或105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1.2.12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1.2.13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1.2.14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1.2.15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起重设备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并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1.2.16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防护装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防火毯和其他消防工具以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消防设施和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严禁放置杂物妨碍消防设施、工具的使用..1.2.17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稀释剂等..运行中所需少量的润滑油和日常使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或密闭铁箱内..1.2.18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含有毒有害工业油品的废弃擦拭材料;应设置专用箱收集;定期处理..1.2.19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环境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温度不宜超过50℃..1.2.20油管道不宜用法兰盘连接..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热管道或其它热体保温层外必须再包上金属皮..如发现保温有渗油;应更换保温..1.2.21油管道的法兰、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现象;应及时修好;漏油应及时拭净..1.2.22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按相关规定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并沿两侧规定长度上涂以防火涂料或其它阻燃物质..1.2.23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必须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安全阀应定期校验..1.2.24冬季室外作业采取临时取暖设施时;必须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高处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疏散通道..1.2.25进入煤仓、引水洞、阀门井等相对受限场所以及地下厂房等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作业;必须事先进行良好的通风;并测量氧气、一氧化碳、可燃气等气体含量;确认不会发生缺氧、中毒、爆炸等情况;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时必须在外部设有监护人;随时与进入内部作业人员保持联络..进出人员应登记..1.2.26在高温场所作业时;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对温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必须增加通风设备;根据现场情况安排间歇作业并做好监护工作..1.2.27主控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1.2.28应根据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分别设置明显的安全及职业危害警示、告知标志..1.2.29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等..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1.2.30冬季作业中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工序;将分别采取搭设帐篷;使用电暖器或热风机等取暖设备;以确保作业的正常进行;应做好防触电、防火措施..1.2.31厂区内机动车行驶规定:.1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超过20km/h...2机动车行驶下列厂内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超过10km/h: 1在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2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3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3机动车行驶下列厂内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超过5km/h: 1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油库、加卸油区域、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2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4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5因特殊原因须超过上速规定的速度;应经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6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受上述规定速度限制..1.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个人防护1.3.1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应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工作人员至少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鉴定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换从事其它工作..1.3.2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应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1.3.3 使用易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天然气、煤气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1.3.4 使用有毒危险品如氯气、氨、汞、酸、碱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物质的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防止不当施救..1.3.5 使用有放射性物质如钴、铯的人员;必须熟悉放射防护及应急处理常识..1.3.6 作业人员的着装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械绞住的部分和可能卡住的部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着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穿着长衣服、裙子..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对接触高温物体、酸碱作业、易爆易爆、带电设备、有毒有害、辐射等作业;必须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戴面罩、手套等..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鞋..1.3.7 油漆等挥发性液体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戴防护口罩或防毒面具;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1.3.8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1.3.9 冬季在高寒地区的室外作业;必须穿防寒衣物及戴棉安全帽..工作服、专用防护服;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根据产品说明或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换或检验..1.4 设备的维护1.4.1 机械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1.4.2 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1.4.3 在机器未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维修工作..维修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丝应拉开;断路器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DCS系统操作画面上也应设置“禁止操作”;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汽源、油源;与系统隔离的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必要时;应加装堵板;并上锁;上述闸板、阀门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到位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1.4.4 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将抹布缠在手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蛊和轴承里加油..1.4.5 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需要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1.4.6 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以及可能受到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损害或强酸、强碱泄漏伤害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酸碱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锅筒的水位计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1.4.7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必要的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停留..1.4.8 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2.4m以上部分应设有护圈;高百米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的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1.5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1.5.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1.5.2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1.5.3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中的有关规定..1.5.4 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1.5.5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1.5.6 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架空高度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4m;跨越道路应大于6m..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1.5.7 厂房内应合理布置检修电源箱..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接零标志清晰;分级配置漏电保安器;宜采用插座式接线方式;方便使用..1.5.8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处坠落..1.5.9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六氟丙烷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六氟丙烷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能扑灭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呼吸器..在进入电缆沟、孔洞、密闭容器内工作前;必须进行充分通风;确认有足够的空气可供正常呼吸.. 在室内外作业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检修工作必要时;要将临时电源线架起并摆放整齐..电源线应使用橡胶电缆线;禁止使用花线或护套线..裸露电源线严禁使用;必要时将裸露电源部位用绝缘胶布包扎合格..1.6 工具的使用1.6.1 一般工具1.6.1.1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具不准使用..1.6.1.2 大锤和手锤的榔头应完整;其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应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缺陷..大锤及手锤的柄应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且头部用楔栓固定;楔栓宜采用金属楔;楔子长度不应大于安装孔的三分之二;锤把上不应有油污..严禁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使用大锤时;周围不准有人靠近..1.6.1.3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1.6.1.4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1.6.1.5 使用撬杠作业时;支撑物应可靠;并采取措施防止被撬物倾倒或滚落..在使用加力杆时;必须保证其强度和嵌套深度满足要求;以防折断或滑脱..1.6.2 磨削工具1.6.2.1 使用前必须检查砂轮片;应无裂纹等缺陷..首次使用的砂轮片应检查其额定转速与砂轮片转速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使用..树脂和橡胶结合剂砂轮片存储一年后必须经回转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砂轮片磨损到原半径的三分之一时必须更换..砂轮片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应碰坚硬的物体..砂轮片应远离油脂、水或其他溶剂..1.6.2.2 砂轮机必须装有用钢板制成、有足够强度的防护罩..防护罩的开口角度不超过90°;其中轮轴水平中心线以上不应大于65°..砂轮应使用法兰盘固定;法兰盘的直径应大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1.6.2.3 固定式砂轮机防护罩在轮轴水平中心线以上开口角度大于10°时;应装设挡屑板..挡屑板安装于防护罩开口正端;宽度大于砂轮防护罩宽度;与砂轮圆周的间隙应小于6mm..1.6.2.4 固定式砂轮机应安装托架..托架高度不超过砂轮轴水平中心线;与砂轮圆周的最大间隙应不大于1mm..1.6.2.5 固定式砂轮机磨削产生的火花应向下;移动式砂轮机磨削时产生的火花应向远离使用者的方向..1.6.2.6 使用砂轮机时;禁止撞击;禁止用砂轮的侧面磨削;严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操作;严禁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操作人员应戴合格的防护眼镜、防护面罩..1.6.2.7 除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1.6.2.8 角向磨光机的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磨削时;应使砂轮与工件保持15°~10 °的倾斜位置;切削时;砂轮不得倾斜;不得横向摆动..1.6.2.9 使用手提电动砂轮、坡口机;应选用结构特性符合削磨材料的砂轮;选用可调式砂轮防护罩;其圆周和侧面的最大外露角不应大于180°..1.6.2.10 使用磨削机具时;应采用防火措施;防止火花引发火灾..1.6.3 切割工具1.6.3.1 使用无齿锯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得过猛用力..火花飞溅方向不准有人停留或经过;并应预防火花点燃周围物品..1.6.3.2 使用手持切割机、角磨机、砂轮机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头盔或防护面罩;工作场所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尽量远离..1.6.4 机加工设备1.6.4.1 机加工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上或附近应有明显的安全操作规定;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安全考试合格..1.6.4.2 机加工设备的本体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电机外壳应接地良好;不加防护罩的旋转连接部位楔子、销子不凸出..1.6.4.3 冲、剪、压机器的离合器应动作灵活、可靠、无连冲;制动器灵敏可靠..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1.6.4.4 金属切削机床的防护栏、罩齐全有效..夹、装装置完好;限位、联锁、操作手柄灵敏可靠..1.6.4.5 使用钻床时;必须把工件固定牢固..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必须先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1.6.4.6 使用钻床、车床等转动机械时严禁戴手套..1.6.4.7 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并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1.6.5 电气工器具1.6.5.1电气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裸露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找电气人员修理..1.6.5.2不熟悉电气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1.6.5.3使用Ⅰ类或外壳为金属材料的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1.6.5.4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应接触热体;不应放置潮湿的地上;经过通道时必须采取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护措施;严禁重载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1.6.5.5使用塑料外壳的电气工器具应防止碰、磕以免损坏外壳;且严禁与汽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1.6.5.6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电气工具的电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应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工作中离开工作场所、暂停作业或遇到临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气工具的电源..1.6.5.7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装卸钻头应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装卸钻头不应用锤子或其他金属敲击;严禁手持工件进行钻孔..1.6.5.8使用电剪时;应先根据工件厚度调节剪刀头间隙..操作时应渐进用力;当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1.6.5.9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结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1.6.6 行灯1.6.6.1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24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1.6.6.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或特别潮湿场所的内部..1.6.6.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有插头;低压侧带有插座;并采取两种不能相互插入的插头..1.6.6.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应使用三相插头..1.6.7 手电钻、冲击钻、电锤的使用1.6.7.1塑料外壳应防止碰、磕、砸;严禁与汽油及其他溶剂接触;1.6.7.2使用过程中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借用外力加压;1.6.7.3安装钻头时;必须断开电源;不许用锤子或其他金属制品物件敲击;1.6.7.4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移动工具时;严禁手提软导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1.6.7.5较小的工件在被钻孔前必须先固定牢固;1.6.7.6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1.6.8 射钉枪1.6.8.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严禁将枪口对人..1.6.8.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1.6.8.3射钉弹应随用随装..在更换零件或转移工作时;射钉枪内不应装有射钉弹..1.6.9 高压清洗机1.6.9.1使用高压清洗机前;应检查电气部分绝缘良好;高压软管不应扭结、挤压或强行拖拉;禁止使用不合格或有缺陷的软管..1.6.9.2高压枪头固定不牢不准加压..加压过程应缓慢进行;不应突然加压;不应超过铭牌最大压力..1.6.9.3操作喷枪的工作人员应有固定的立足点;严禁把高压水枪对人或电气设备..气风动工具1.6.10.1不熟悉气、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气、风动工具..1.6.10.2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钎子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止在工作时脱落..工作部件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1.6.10.3风动工具应使用干燥的压缩空气..风动工具的送风软管必须和工具连接牢固;连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在停止送风时才能拆装软管;工作中禁止采用折弯软管的方法停止供气..1.6.10.4冲击式风动工具必须在置于工作状态后方可通气、使用..1.6.10.5在有可能对眼、面部造成伤害的场所使用风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或其他眼、面部防护用品..1.6.10.6使用过程中;不应将风管做锐角弯曲、缠绕、打结或将重物置于其上..风管受挤压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1.6.10.7更换工具附件前或工作结束时;应首先关闭供气管路阀门;并排尽余气..1.6.10.8在梯子或移动平台上使用风动工具;必须将梯子或平台固定牢固..1.6.10.9气压大于0.2Mpa时;不应用供气管路中的压缩空气清洁机器和吹扫..1.6.10.10修理后的工具应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应在有防护的封闭区域内进行..1.6.10.11禁止使用氧气瓶等高压气源作为风动工具的气源..喷灯1.6.11.1使用喷灯的人员应熟悉喷灯的使用方法..1.6.11.2喷灯使用前应检查:油筒不漏油;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油筒内的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3/4;加油的螺丝塞应拧紧..1.6.11.3用喷灯工作时;严禁将喷嘴对人或易燃物品点火;工作地点不应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版

1总则1.1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等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4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5*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1.6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1.7*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1.8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1.9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文不得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2一般安全措施2.1工作人员2.1.1具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2.1.2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疗机构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2.1.3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符合电力生产人员健康要求.. 2.1.4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检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2.1.5所有参加电力生产的工作人员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掌握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3年版的相关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生产人员调换岗位、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1.6所有新入厂公司的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公司、车间部门和班组岗位三级相应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规程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2.1.7外来承揽各类工程施工单位的全体人员和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应经体格检查合格;经相关安全知识和本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对于生产厂家的技术指导、安装调试、试验等人员;各单位应按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告知;确认其已掌握全部内容后;在有关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现场..上述各类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1.8对外来参观、学习、检查、指导等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应急事项等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并履行入厂、离厂书面签字确认手续..2.1.9*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应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1、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会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电伤、气体中毒、溺水等急救常识.. 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使用易燃物品乙炔、氢气、油类、天然气、煤气等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特性、操作方法及防火防爆规定..使用有毒危险品氯气、氨、汞、酸、碱等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防止不当施救..从事有放射性物质钻、艳、媚等的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放射防护及应急处理常识..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2.2个人防护2.2.1*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着材质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着装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设备绞住的部分或可能卡住的部分;禁止戴围巾、穿着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裙子、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戴专用的手套;穿着防护工作服..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2.2.2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帽带必须系好..2.2.3工作人员进入噪声超标的作业区域;应正确佩戴耳罩、耳塞等防护用品..2.2.4从事高温、低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防护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2.2.4.1接触高温物体时;作业人员必须戴专用手套、穿专用防护服和防护鞋..2.2.4.2*在高温环境工作时;应合理增加作业人员的工间休息时间;工作人员应穿透气、散热的棉质衣服..现场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等防暑降温物品..对温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必须增加通风设备..2.2.4.3从事低温环境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寒衣物;佩戴防寒安全帽等防护用品..2.2.5从事涂漆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或防毒面具;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2.2.6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规范进行配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2.2.7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江海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如需对设备进行巡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2.3工作场所安全要求2.3.1*厂区选址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总平面布局合理..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竣工验收..2.3.2*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进出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有油水、泥污等时;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2.3.3*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盖板上的把手不得高于盖板平面..在一些较大的孔、洞口上还应加装部分横梁;使盖板承受力符合规范要求..主要通道上的盖板;应经计算后专门制作;必要时还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牌..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装设牢固的硬质围栏和明显的“当心坑洞”、“当心坠落'’等安全警示标示牌;必要时在夜间应设置安全警示灯;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将盖板恢复..临时打的孔、洞四周也应设置牢固的硬质围栏和明显的“当心坑洞”、“当心坠落”等安全警示标示牌;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2.3.4*所有升降口、吊装孔、大小孔洞、楼梯、平台以及通道等有坠落危险处;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扶手等设施..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05m;踢脚板高度不低于100mm;横杆间距不大于38Omm;立柱间距不大于lm..安装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硬质遮栏;并设置明显的“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示牌;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恢复..2.3.5*生产现场需经常检查和操作的设备不应设在高处;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2.3.6*所有楼梯、平台、步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现场步道的梯蹬应平整;间距应一致;栏杆不准焊在铺设的铁板上面..铁板、格栅板必须铺设牢固、平整..铁板表面应有纹路或其他的防滑跌设施..室外楼梯、步道宜采用格栅板..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2.3.7厂房外墙、烟囱、冷却塔等处应设置固定爬梯;爬梯必须牢固可靠;高出地面2.4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高度超过100m的爬梯中间应设置休息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时必须抓牢;禁止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禁止手中携物上下爬梯..2.3.8*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2.3.9在楼板和结构上开凿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起重设备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设备底座、支吊架等作为起吊支承点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2.3.11设备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防护罩必须坚固并牢靠固定;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厂房内设备、材料、工器具的放置应整齐、有序;标识清楚;按定置要求规范管理..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并保持畅通..现场经常有人通行的通道上不准设有临时电缆、管道等;地面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电缆、管道等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当心绊倒”安全警示标示牌..当过道中存在高度低于2m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当心碰头”安全警示标示牌..*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在主控制室、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高度低于2.5m的电缆夹层、隧道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2.3.15巧生产区域以及其他人员物资集中的地方;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具;如消火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以上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现场消防器材或设施确因需要而移动、拆除时;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事先通知主管部门并得到批准..工作完毕后及时恢复..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消防斧把上应涂红色..*主控制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不宜用汽油洗刷机件和设备..生产现场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及时回收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现场的热管道、电缆等部位不应积煤粉、灰尘..煤粉、灰尘应及时清扫干净..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稀料、油漆等..运行中所需的少量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专门管理..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含有毒有害工业油品的废弃擦拭材料;应设置专用箱收集;定期清除..现场应保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温齐全;保温层应按工艺要求施工..当环境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宜超过50℃..油系统周围的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应在热体保温层外面再包上金属皮..不论在检修或运行中;如有油渗漏到保温层内;应立即将保温层更换..2.3.24油系统管路不宜用法兰、接头连接;如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石棉纸垫;禁止使用平口法兰;法兰盘应内外烧焊..在热体附近的阀门、法兰、接头等附件外必须装设金属罩壳..油管道的法兰、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渗油..如有漏渗油现象;应及时消除;油迹应及时拭净..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并在封堵处的电缆两端按规定刷防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控制室、档案室、配电室、电子间等房间内不准有水、汽、油等管道通过..必须通过时应使用钢管道;并不应设置接头、阀门..*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必须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冬季室外作业采用临时取暖设施时;必须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高处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厂房、烟囱、冷却塔、栈桥等处的冰溜子;应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建筑物顶部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积灰、积雪、积冰等应及时清除..龙门架、架空线路、杆塔、主厂房、煤场干煤棚等建筑物需要人工清除覆冰或清理积雪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触电、防滑、防倒塌、防坠落、防冰砸等安全措施;随时检查除冰建筑物受力情况;防止发生倒塌事件..厂内道路包括.上部有效空间应随时保持畅通..在厂区主要路段应设置限速等交通标识..消防道路应建成环形;设环形道路有困难时;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等应急通道不得随意占用和封闭..室外设备的通道上、厂区道路上有积雪时;应及时清扫..易滑的作业场所应铺撒防滑砂或采取其他防滑措施;必要的地方设置防滑标志..*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工作场所的噪声、粉尘、毒物等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防尘、防毒通风等措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说明..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不得渗水、漏水..厂房的结构应刀项斜、变形、裂纹、风化、下塌的现象..钢结构厂房使用的螺栓等应无明显锈蚀..门窗及锁扣、落水管、化妆板等附着物应完整无缺损、固定牢固..所有室内沟道、隧道、地下室和地坑等应有可靠的防水、排水设施..当不能保证自流排水时;应采用机械排水并防止倒灌..严禁将电缆沟和电缆隧道作为地面冲洗水等其他排水的排水通*进入煤粉仓、引水洞、汽包等受限空间以及地下厂房等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作业;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并测量氧气、一氧化碳、可燃气等气体的含量;确认不会发生缺氧、中毒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时必须在外部设有监护人;随时与进入内部作业的人员保持联络..进出人员应登记..2.4安全设施基本要求2.4.1应对生产现场所有的设备、设施、建筑构筑物等进行名称标识;并根据其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分别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各种安全警示标示牌必须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固定牢固..2.4.2危险区域周围必须标识安全警示线..2.4.3现场各类管道应用识别色来识别管道内的介质种类;管道上应标示介质流动方向和管道名称..2.4.4*生产场所盖板格栅、栏杆、楼梯、平台等需临时变更拆除或移动时;应办理安全设施异动审批手续;并应设置牢靠的安全补偿设施硬质围栏..工作结束后及时恢复;必要时履行验收手续..2.5进入生产场所的基本要求2.5.1进入生产现场前;应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并熟悉有关防范措施..2.5.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2.5.3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禁止酒后进入生产现场..2.5.4*任何人在生产现场使用移动式通信设备时必须确保自身安全..2.5.5*作业前;应辨识并消除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当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对现场环境重新进行危险辨识;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继续工作..2.5.6在设备转动时或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禁止拆除联轴器和齿轮的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2.5.7*在设备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设备检修前应做好防止突然转动的安全措施..2.5.7.1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断器应拉开或取下;开关控制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DCS系统操作画面应设置“禁止操作”..2.5.7.2切断风源、水源、汽气源、油源等;关闭有关闸板、阀门等;必要时;应加装堵板;并上锁..“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标示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制动措施;防止设备突然转动..2.5.7.4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到位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2.5.8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严禁将手或其他物体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清扫、擦拭运转中设备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2.5.9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联轴器上、防护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应尽可能避免靠近或长时间地停留在可能受到烧伤、烫伤、有毒有害气体、酸碱泄漏、辐射伤害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附近;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阀附近;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以及捞渣机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设备、系统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按运行规程规定停止设备、系统的运行..在设备、系统停止运行前;必须采取保证人身安全的可靠措施;禁止冒险作业..无关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雷雨天气禁止在室外高压设备附近及可能遭遇雷击的地方停留..严禁在循环水进水口附近区域、喷水池或冷却塔的水池内游泳..2.6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2.6.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应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2.6.2设置在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2.6.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必须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应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3年版的有关规定..2.6.4严禁用湿手去摸触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2.6.5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缆、电线绝缘必须保持完好;有缺陷时禁止使用..2.6.6*生产现场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由电气人员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接地线接地..生产现场严禁有裸露的电线头..2.6.7*厂房内应合理布置检修电源箱;宜采用插座式接线方式..电源箱及其附件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分级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应定期检验合格;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接零标志清晰..2.6.8发现有人触电;应首先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处工作;抢救时必须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2.6.9*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报告..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CO2灭火器、六氟丙烷灭火器等灭火;对油断路器、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六氟丙烷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应视为带电设备..2.7临时用电安全规定2.7.1接、拆临时电源的工作应由具有电工资质的人员进行..2.7.2临时电源线应正确接线;压接牢固..严禁将电源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2.7.3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2.7.4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经常检查、维护..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离工作面2.5m 以上;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2.7.5电源线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严禁直接架设在脚手架上..2.7.6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2.7.7临时电源线一般应架空布置;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时大于6m..若需放在地面上;应做好防止碾压的措施;对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2.7.8现场检修箱、临时电源箱必须上锁;并能在箱外实现紧急断电..临时电源用电负荷应合理分配;禁止超负荷使用..2.7.9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熔体;熔体容量应与熔断器、被保护线路设备的规格容量相匹配..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高层构筑物上的警示灯应使用独立的电源..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1工作票制度..3.1.2动火工作票制度..3.1.3设备停送电制度..3.1.4操作票制度..3.1.5动土作业票制度..3.2工作票制度3.2.1*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需要对设备、系统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必须使用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基本内容参见附录2.. 3.2.2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3.2.2.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放水、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本规程所称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煤粉、燃气、烟、风、压缩空气以及输煤、脱硫、脱硝、除尘、除渣、除灰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12.2.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的安全措施等工作..3.2.2.3负压系统、油系统、温度超过50℃或带压设备上测量仪表的检修和校验工作..3.2.23.2.3.1在热控电源、通信、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连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格式参见附录3..3.2.3.2在工程师站、上位机或编程器进行组态、参数修改及代码传送数据下载等工作..3.2.3.3需要停运或局部停运计算机控制系统、独立监测和控制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含操作显示装置、计算控制装置、接口、电缆、电源、就地执行装置、测量装置和传感装置等设备的检修或局部检修工作..3.2.3.4在线热工试验工作..3.2.4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3.2.5合同期一年及以上的承担发包单位检修、维护、施工、安装任务的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但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公布..3.2.6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发电单位、电力检修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2011-01-14发布,2011-12-01实施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总则 (5)3.1 通则 (5)3.2 厂区布局及工作场所 (5)3.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个人防护 (7)3.4 设备的维护 (8)3.5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9)3.6 工具的使用 (10)4 工作票 (13)4.1 工作票种类 (13)4.2 工作票的使用 (14)4.3 填写工作票 (14)4.4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15)4.5 工作票管理 (17)4.6 工作票中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17)5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8)5.1 基本规定 (18)5.2 厂内铁道 (18)5.3 储煤场 (19)5.4 各式运煤机 (20)5.5 运煤皮带 (21)5.6 原煤斗 (21)5.7 储煤筒仓 (22)6 燃油(气)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22)6.1 基本规定 (22)6.2 卸油工作 (23)6.3 燃油的储存管理 (24)6.4 燃油设备的检修 (24)6.5 燃气设备(燃机系统)的运行与检修 (25)7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26)7.1 基本规定 (26)7.2 吹灰 (27)7.3 排污 (27)7.4 除焦 (28)7.5 除灰、渣 (28)7.6 煤粉制造设备的维护 (29)8 锅炉设备的检修 (30)8.1 基本规定 (30)8.2 燃烧室的清扫与检修 (31)8.3 烟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的检修 (31)8.4 煤粉仓 (32)8.5 受热面的清洗和汽包内部的检修 (33)8.6 转动机械的检修 (33)8.7 水压试验 (34)8.8 安全门的校验 (34)9 环保设备运行与检修 (34)9.1 基本规定 (34)9.2 电除尘器运行与检修 (35)9.3 气力输灰系统运行与检修 (36)9.4 袋式除尘器运行与检修 (37)9.5 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运行与检修 (37)9.6 水力除渣系统运行与检修 (38)9.7 液氨法烟气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 (38)9.8 尿素法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 (39)10 汽(水)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40)10.1 基本规定 (40)10.2 汽轮机的检修 (40)10.3 凝汽器的清洗 (42)10.4 热交换器的检修维护 (42)10.5 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 (43)10.6 喷水池、冷水塔及空冷塔的维护 (43)10.7 水轮机的检修 (44)11 管道、容器的检修 (45)11.1 汽、水管道的检修 (45)11.2 地下管道 (46)11.3 容器内的工作 (47)12 化学工作 (48)12.1 基本规定 (48)12.2 取样工作 (48)12.3 水处理药品的使用 (49)12.4 强酸强碱性药品的使用 (49)12.5 磷酸酯抗燃油的使用 (50)12.6 液氯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51)12.7 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运行 (52)13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53)13.1 基本规定 (53)13.2 制氢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4)13.3 储氢罐与气瓶 (54)13.4 发电机氢系统 (55)14 电焊和气焊 (55)14.1 基本规定 (55)14.2 电焊 (56)14.3 气焊气割 (58)14.4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使用 (58)14.5 减压器 (59)14.6 橡胶软管 (60)14.7 焊枪 (60)14.8 氩弧焊 (60)15 高处作业 (61)15.1 基本规定 (61)15.2 脚手架 (62)15.3 移动式脚手架 (64)15.4 脚手架的拆除 (65)15.5 炉膛内脚手架 (65)15.6 悬吊式脚手架、炉内升降平台与吊篮 (65)15.7 斜道与跳板 (66)15.8 梯子 (67)15.9 悬崖陡壁上工作的特殊规定 (68)16 起重和搬运 (68)16.1 基本规定 (68)16.2 各式起重机的使用 (69)16.3 钢丝绳、纤维绳、吊钩、滑车、千斤顶和手拉葫芦的使用 (74)16.4 扒杆、缆索起重机、绞磨 (76)16.5 人工搬运 (77)16.6 车辆和船舶运输 (78)16.7 码头工作 (79)16.8 卸船机和推扒机 (79)17 土石方工作 (80)17.1 基本规定 (80)17.2 挖土 (81)17.3 打眼工作 (82)17.4 爆破工作 (83)18 银和潜水工作 (84)18.1 水银工作 (84)18.2 潜水工作 (8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外单位参与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在开始工作前还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经过本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1.1.6各单位各级领导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的完整齐全。班组长以上岗位人员应负责和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2.4 工作票的填写(12)
2.5 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13)
2.6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13)
3 运、输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5)
3.1 一般注意事项(15)
3.2 厂内铁道、汽车运输与卸煤码头(16)
3.3 煤车清扫与煤船清舱(17)
1.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1.4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性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程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8.1 汽、水管道和可燃气体、油管道的检修(34)
8.2 地下管道(35)
8.3 容器内的工作(36)
9 化学工作 ---------------------------------------------------------(36)
9.1 取样工作(36)
9.2 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37)
1.1通则
1.1.1为了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目录1 总则1.1 通则1.2 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1.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服装1.4 设备的维护1.5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1.6 工具的使用2 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2.1 关于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用2.2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责任2.3 外包工作票的管理2.4 工作票填写2.5 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2.6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3 运、输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3.1 一般注意事项3.2 厂内铁道、汽车运输与卸煤码头3.3 煤车清扫与煤船清舱3.4 储煤场、储煤筒仓3.5 各式卸煤、运煤机械3.6 皮带运输机3.7 除铁、筛煤与碎煤机3.8 给煤机3.9 原煤斗4 燃油设备的运行和检修4.1 一般注意事项4.2 卸供油工作4.3 燃油的储存管理4.4 燃油设备的检修5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5.1 一般注意事项5.2 吹灰5.3 排污5.4 除焦5.5 出灰5.6 脱硫5.7 煤粉制造设备的维护6 锅炉设备的检修6.1 一般注意事项6.2 燃烧室的清扫6.3 烟道及受热面、除尘器的清扫6.4 煤粉仓及灰斗(灰仓)的清扫6.5 锅筒内部的检修6.6 燃烧室及烟道内的检修6.7 转动机械的检修6.8 水压试验6.9 电除尘器检修7 汽(水)轮机的运行与检修7.1 一般注意事项7.2 汽轮机的检修7.3 凝汽器的清洗7.4 热交换器的检修维护7.5 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7.6 喷水池和冷水塔的维护7.7 水轮发电机组的检修8 管道、容器的检修8.1 汽、水管道和煤气(含天燃气)、油管道的检修8.2 地下管道8.3 容器内的工作9 化学工作9.1 取样工作9.2 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9.3 水处理药品的使用9.4 强酸性或强碱性药品的使用10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臵的运行与维护11 电焊和气焊11.1 一般安全工作要求11.2 电焊11.3 气焊11.4 氩弧焊12 高处作业12.1 一般注意事项12.2 脚手架12.3 斜道与跳板12.4 梯子12.5 脚手架的拆除12.6 悬崖陡壁上工作的特殊规定13 起重和搬运13.1 一般安全工作要求13.2 各式起重机13.3 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合成纤维绳)、吊钩、滑车、千斤顶和手拉葫芦13.5 人工搬运13.6 车辆和船舶运输13.7 码头工作14 土石方工作14.1 一般注意事项14.2 挖土14.3 打眼工作14.4 爆破工作15 潜水工作附录A:紧急救护法附录B: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附录C: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附录D: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附录E: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附录F: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附录G: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附录H: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附录I:继热作业措施票格式附录J: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格式附录K: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格式附录L:停电联系单格式附录M:送电联系单格式附录N:脚手架委托单格式附录O:脚手架验收合格牌格式附录P:脚手架验收单格式附录Q: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考标准附录R: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的承载计算附录S: 手拉葫芦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附录T: 水银工作1 总则1.1 通则1.1.1 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020-04-12目录1 总则 (6)1.1通则 (6)1.2 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 (6)1.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个人防护 (8)1.4 设备的爱护 (9)1.5 一样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9)1.6 工具的使用 (10)2 热力机械工作票 (12)2.1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用 (12)2.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差不多条件和责任 (13)2.3 外包工作票 (14)2.4 工作票填写 (15)2.5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15)2.6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16)2.7 工作票治理 (17)3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7)3.1差不多规定 (17)3.2 厂内铁道、汽车运输与卸煤码头 (18)3.3 煤车清扫与煤船清舱 (19)3.4 储煤场、储煤筒仓 (20)3.5 各式卸煤、运煤机械 (20)3.6 皮带运输机 (21)3.7 原煤斗 (22)3.8 除铁、筛煤与碎煤机 (23)3.9 给煤机 (23)4 燃油及燃机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23)4.1 差不多规定 (23)4.2 卸供油工作 (24)4.3 燃油的储存治理 (25)4.4 燃油设备的检修 (25)4.5 燃气轮机及其系统的运行与检修 (26)5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爱护 (32)5.1 差不多规定 (32)5.2 吹灰 (32)5.3 排污 (33)5.4 除焦 (33)5.5 除灰、渣 (33)5.6 煤粉制造设备的爱护 (34)6 锅炉设备的检修 (35)6.2 燃烧室的清扫与检修 (35)6.3 烟道及受热面、空气预热器的检修 (36)6.4 煤粉仓 (36)6.5 锅筒内部的检修 (37)6.6 转动机械的检修 (37)6.7 水压试验 (37)6.8 安全门的校验 (38)6.9 电除尘器检修 (38)6.10 气力输灰系统运行与检修 (38)6.11 袋式除尘器运行与检修 (39)6.12 水力除渣系统运行与检修 (39)6.13 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运行与检修 (39)6.14 锅炉烟气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 (40)7 汽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42)7.1 差不多规定 (42)7.2 汽轮机的检修 (42)7.3 凝汽器的清洗 (44)7.4 热交换器的检修爱护 (44)7.5 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 (44)7.6 喷水池、冷水塔及空冷塔的爱护 (44)8 管道、容器的检修 (45)8.1 汽、水管道和可燃气体、油管道的检修 (45)8.2 地下管道 (46)8.3 容器内的工作 (47)9 化学工作 (47)9.1 化验工作差不多规定 (47)9.2 取样工作 (48)9.3 水处理药品的使用 (48)9.4 强酸性或强碱性药品的使用 (48)9.5 磷酸酯抗燃油的使用 (49)9.6 液氯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50)9.7 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运行 (50)10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爱护 (51)10.1 差不多规定 (51)10.2 制氢设备的运行与爱护 (52)10.3 储氢罐与气瓶 (52)10.4 发电机氢系统 (52)11 水轮发电机组的检修 (53)12 水工建筑物及水库的运行与爱护 (54)12.1 一样要求 (54)12.2 水工建筑物的运行与爱护 (55)12.3 水工金属结构的运行与检修 (55)12.4 输水系统的检修 (56)12.5 钻孔与灌浆 (56)12.6 野外作业 (57)13 风电机组的运行与检修 (58)13.1 差不多规定 (58)13.2 风电机组运行 (59)13.3 风电机组检修 (59)13.4 其他 (60)14 电焊和气焊 (61)14.1 一样安全工作要求 (61)14.2 电焊 (62)14.3 气焊 (62)14.4 氩弧焊 (64)15 高处作业 (65)15.1 差不多规定 (65)15.2 脚手架 (66)15.3 炉膛内脚手架 (68)15.4 移动式脚手架 (69)15.5 悬吊式脚手架、炉内升降平台与吊篮 (69)15.6 脚手架的拆除 (70)15.7 斜道与跳板 (70)15.8 梯子 (70)15.9 悬崖陡壁上工作的专门规定 (71)16 起重和搬运 (71)16.1 差不多规定 (71)16.2 各式起重机 (72)16.3 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合成纤维绳)、吊钩、滑车、千斤顶和手拉葫芦 (75)16.4 桅杆、缆索起重机 (77)16.5 人工搬运 (78)16.6 车辆和船舶运输 (78)16.7 码头工作 (79)16.8 卸船机和推扒机 (80)17 土石方工作 (80)17.1 差不多规定 (80)17.2 挖土 (82)17.3 打眼工作 (83)17.4 爆破工作 (83)18 水银和潜水工作 (84)18.1 水银工作 (84)18.2 潜水工作 (85)附录A 紧急抢救法 (87)附录B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96)附录C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97)附录D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 (98)附录E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 (99)附录F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 (100)附录G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 (101)附录H专门作业措施票格式 (102)附录J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04)附录K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05)附录L停电联系单格式 (106)附录M送电联系单格式 (106)附录N 储油罐防火间距 (106)附录O脚手架托付单格式 (107)附录P脚手架验收合格牌格式 (108)附录Q脚手架验收单格式 (108)附录R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考标准 (109)附录S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的承载运算 (113)附录T手拉葫芦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 (113)附录U 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15)附录V 外包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17)附录W 水电厂机械工作票格式 (115)附录X 水电厂外包机械工作票格式 (117)1 总则1.1通则1.1.1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治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形,制定本规程。

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年月日印刷年月日实施陕西大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印刷目录1. 总则 0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9)4. 一般安全措施 (24)5. 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34)6. 燃油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45)7. 锅炉及相关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49)8. 锅炉及相关设备的检修 (58)9. 除灰设备地运行和检修 (69)10.汽轮机和燃气轮机(燃机)的运行和检修 (72)11. 管道、容器的检修 (81)12. 转动机械 (86)13. 化学工作 (88)14.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93)15. 热控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96)16. 起重与运输 (102)17. 高处作业 (118)附录A紧急救护法 (137)附录B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151)附录C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152)附录D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 (153)附录E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 (154)附录F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 (155)附录G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 (156)附录H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 (157)附录I继热作业措施票格式 (158)附录J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59)附录K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60)附录L停电联系单格式 (161)附录M送电联系单格式 (162)附录N储油罐防火间距 (162)附录O脚手架委托单格式 (164)附录P脚手架验收合格牌格式 (165)附录Q脚手架验收单格式 (165)附录R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考标准 (166)附录S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的承载计算 (175)附录T手拉葫芦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 (176)附录U 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77)附录W水电厂机械工作票 (181)附录X水电厂外包机械工作票 (183)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 总则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_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电子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_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电子版)

ICS 27.100F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Safety code of electric power industry—Part 1:Thermal and machine2011-01-14发布 2011-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 (Ⅰ)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工作票 (8)5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1)6 燃油(气)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6)7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19)8 锅炉设备的检修 (22)9 环保设备运行与检修 (26)10 汽(水)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30)11 管道、容器的检修 (34)12 化学工作 (37)13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41)14 电焊和气焊 (43)15 高处作业 (47)16 起重和搬运 (53)17 土石方工作 (63)18 水银和潜水工作 (66)附录A(资料性附录)热力机械工作票 (69)附录B(规范性附录)储油罐防火间距 (77)附录C(资料性附录)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 (78)附录D(资料性附录)工具的分类 (83)前言本部分除第2章,第4章的4.2、4.3、4.4,附录A,附录C,附录D 等条文为推荐性外,其余均为强制性。

GB2616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共分3部分:———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第2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第3部分:电力线路。

本部分为GB2616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安洪光、刘希祥、李新鹏、项建伟、唐勇、曾芳、刘银顺、杜红钢、赵云。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013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013年版)

1总则1.1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等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

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4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5*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1.6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

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7*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

1.8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1.9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但补充条文不得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

2一般安全措施2.1工作人员2.1.1具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2.1.2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凡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疗机构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

2.1.3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符合电力生产人员健康要求。

2.1.4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检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

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份}————————————————————————————————作者:————————————————————————————————日期: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GB/T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T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59 安全带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9155 高处作业吊篮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设计规范DL 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DL 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 651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3 总则3.1 通则3.1.1 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1.2 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1.3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以及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和试验的各级人员,应掌握本标准的全部或有关部分。

3.1.4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通知(78)水电生字第158号我部1962年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执行以来,对保证电业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

由于我国电力工业生产设备已有了较多改变,生产技术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为了使规程更能适应当前生产的具体条件,我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修订,现正式颁布,并于1979年1月开始执行,原规程同时作废。

各发电厂、供电局、电力试验和修造等单位,凡从事热力和机械工作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程,并据以修订现场规程。

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必须督促检查并带头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本规程如有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地方,可在不降低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制订相应的规定,报主管局批准后执行。

设计和施工单位,对设备布置和各种防护装置以及其他各种安全工作的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本规程在执行中如有新的意见和问题,希随时告部。

197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关于修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部分条款的通知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自1978年修订颁发已执行16年,其中一些条款已不适用,需要修改或补充。

在对该规程进行全面修订之前,现对其中一些条款做部分修改补充(条文前加*号),并增加“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的补充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这次修改不增加和改变原条文数及编排顺序,只在相应条文中修改或补充。

本规程及修订补充内容在执行中如有意见和问题,请随时告部。

1994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通则第1条按照“在实现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的原则,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第2条坚决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目录1 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3 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3.1 通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 厂区布局及工作场所..................................... 错误!未指定书签。

3.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个人防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3.4 设备的维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3.5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错误!未指定书签。

3.6 工具的使用............................................. 错误!未指定书签。

4 工作票.......................................................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 工作票种类.............................................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 工作票的使用...........................................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 填写工作票............................................. 错误!未指定书签。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使用电力的便利性和效率提高了生产效率,改善了生活条件,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电业安全,保障人民裙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力的热力和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

在使用电力的过程中,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 完善管理。

建立健全电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 定期检查。

定期对热力和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预防措施。

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安全防护装置的安装和维护、定期安全培训等,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热力设备安全规程1. 热力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安装单位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在安装前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2. 热力设备的日常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3. 热力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

五、机械设备安全规程1.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养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保养周期按照规程进行。

3. 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六、总则1. 对于已经使用的热力和机械设备,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 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七、附则1.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由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标准编号Q/HN-1-0000.08.012-20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014-04-12目录1 总则 (6)1.1通则 (6)1.2 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 (6)1.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个人防护 (8)1.4 设备的维护 (9)1.5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9)1.6 工具的使用 (10)2 热力机械工作票 (12)2.1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用 (12)2.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责任 (13)2.3 外包工作票 (14)2.4 工作票填写 (15)2.5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15)2.6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16)2.7 工作票管理 (17)3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7)3.1基本规定 (17)3.2 厂内铁道、汽车运输与卸煤码头 (18)3.3 煤车清扫与煤船清舱 (19)3.4 储煤场、储煤筒仓 (20)3.5 各式卸煤、运煤机械 (20)3.6 皮带运输机 (21)3.7 原煤斗 (22)3.8 除铁、筛煤与碎煤机 (23)3.9 给煤机 (23)4 燃油及燃机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23)4.1 基本规定 (23)4.2 卸供油工作 (24)4.3 燃油的储存管理 (25)4.4 燃油设备的检修 (25)4.5 燃气轮机及其系统的运行与检修 (26)5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32)5.1 基本规定 (32)5.2 吹灰 (32)5.3 排污 (33)5.4 除焦 (33)5.5 除灰、渣 (33)5.6 煤粉制造设备的维护 (34)6 锅炉设备的检修 (35)6.2 燃烧室的清扫与检修 (35)6.3 烟道及受热面、空气预热器的检修 (36)6.4 煤粉仓 (36)6.5 锅筒内部的检修 (37)6.6 转动机械的检修 (37)6.7 水压试验 (37)6.8 安全门的校验 (38)6.9 电除尘器检修 (38)6.10 气力输灰系统运行与检修 (38)6.11 袋式除尘器运行与检修 (39)6.12 水力除渣系统运行与检修 (39)6.13 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运行与检修 (39)6.14 锅炉烟气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 (40)7 汽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42)7.1 基本规定 (42)7.2 汽轮机的检修 (42)7.3 凝汽器的清洗 (44)7.4 热交换器的检修维护 (44)7.5 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 (44)7.6 喷水池、冷水塔及空冷塔的维护 (44)8 管道、容器的检修 (45)8.1 汽、水管道和可燃气体、油管道的检修 (45)8.2 地下管道 (46)8.3 容器内的工作 (47)9 化学工作 (47)9.1 化验工作基本规定 (47)9.2 取样工作 (48)9.3 水处理药品的使用 (48)9.4 强酸性或强碱性药品的使用 (48)9.5 磷酸酯抗燃油的使用 (49)9.6 液氯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50)9.7 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运行 (50)10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51)10.1 基本规定 (51)10.2 制氢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2)10.3 储氢罐与气瓶 (52)10.4 发电机氢系统 (52)11 水轮发电机组的检修 (53)12 水工建筑物及水库的运行与维护 (54)12.1 一般要求 (54)12.2 水工建筑物的运行与维护 (55)12.3 水工金属结构的运行与检修 (55)12.4 输水系统的检修 (56)12.5 钻孔与灌浆 (56)12.6 野外作业 (57)13 风电机组的运行与检修 (58)13.1 基本规定 (58)13.2 风电机组运行 (59)13.3 风电机组检修 (59)13.4 其他 (60)14 电焊和气焊 (61)14.1 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61)14.2 电焊 (62)14.3 气焊 (62)14.4 氩弧焊 (64)15 高处作业 (65)15.1 基本规定 (65)15.2 脚手架 (66)15.3 炉膛内脚手架 (68)15.4 移动式脚手架 (69)15.5 悬吊式脚手架、炉内升降平台与吊篮 (69)15.6 脚手架的拆除 (70)15.7 斜道与跳板 (70)15.8 梯子 (70)15.9 悬崖陡壁上工作的特殊规定 (71)16 起重和搬运 (71)16.1 基本规定 (71)16.2 各式起重机 (72)16.3 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合成纤维绳)、吊钩、滑车、千斤顶和手拉葫芦 (75)16.4 桅杆、缆索起重机 (77)16.5 人工搬运 (78)16.6 车辆和船舶运输 (78)16.7 码头工作 (79)16.8 卸船机和推扒机 (80)17 土石方工作 (80)17.1 基本规定 (80)17.2 挖土 (82)17.3 打眼工作 (83)17.4 爆破工作 (83)18 水银和潜水工作 (84)18.1 水银工作 (84)18.2 潜水工作 (85)附录A 紧急救护法 (87)附录B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96)附录C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97)附录D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 (98)附录E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 (99)附录F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 (100)附录G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 (101)附录H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 (102)附录J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04)附录K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05)附录L停电联系单格式 (106)附录M送电联系单格式 (106)附录N 储油罐防火间距 (106)附录O脚手架委托单格式 (107)附录P脚手架验收合格牌格式 (108)附录Q脚手架验收单格式 (108)附录R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考标准 (109)附录S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的承载计算 (113)附录T手拉葫芦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 (113)附录U 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15)附录V 外包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17)附录W 水电厂机械工作票格式 (115)附录X 水电厂外包机械工作票格式 (117)1 总则1.1通则1.1.1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安全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安全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1节通则第6条:各单位领导人员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的完整齐全。

分场、变电所的领导和班、组长应负责和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7条: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

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2节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第9条:生产厂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第10条: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第11条: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第12条: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

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第13条: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高栏杆和不低于100㎜高的护板。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

原有高度1000㎜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第14条: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

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第15条: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

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

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地面有灰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离滑跌。

第16条: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

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尤须光亮充足。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1. 引言电力安全工作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重要部分。

热力与机械部分是其中一个关键环节,涉及电力设备的热力特性和机械运行状态的监测与维护。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的要求和实施方法。

2. 热力特性监测2.1 温度监测在电力设备中,温度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对设备正常运行和寿命有着重要影响。

需要定期对关键设备的温度进行监测。

具体操作如下:•安装温度传感器:根据设备类型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温度传感器,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数据采集:使用数据采集系统对温度传感器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数据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2 热负荷监测热负荷是指电力设备所需供给的热量。

合理监测和控制热负荷有助于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节能减排。

以下是热负荷监测的要点:•确定监测点:根据设备的特性和工作环境,确定合适的热负荷监测点。

•安装热负荷传感器:选择合适的热负荷传感器,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数据采集与分析:使用数据采集系统对热负荷传感器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及时调整供热系统。

3. 机械运行状态监测3.1 振动监测振动是机械设备运行中常见的现象,但过大或异常振动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

需要对关键设备的振动进行监测。

具体步骤如下:•安装振动传感器:根据设备类型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振动传感器,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数据采集与分析:使用数据采集系统对振动传感器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2 声音监测声音是机械设备运行中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异常声音可能是设备故障的先兆。

以下是声音监测的要点:•安装声音传感器:选择合适的声音传感器,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数据采集与分析:使用数据采集系统对声音传感器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 维护与修复4.1 维护计划根据设备的特性和工作环境,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寿命的关键。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力工业部关于修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部分条款的通知(1994年4月9日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自1978年修订颁发已执行16年,其中一些条款已不适用,需要修改或补充。

在对该规程进行全面修订之前,现对其中一些条款作部分修改补充,并增加“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的补充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这次修改不增加和改变原条文数及编排顺序,只在相应条文中修改或补充。

本规程及修订补充内容在执行中如有意见和问题,请随时告部。

附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修改和补充条文第13条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毫米高栏杆和不低于100毫米高的护板。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

原有高度1000毫米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第24条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

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

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形成冰叠成山的可能,以防压垮房顶。

第27条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

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

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第29条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详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第31条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眼,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

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总则1.1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等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

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4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5*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1.6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

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7*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

1.8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1.9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但补充条文不得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

2一般安全措施2.1工作人员2.1.1具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2.1.2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凡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疗机构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

2.1.3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符合电力生产人员健康要求。

2.1.4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检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1.5所有参加电力生产的工作人员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掌握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3年版)的相关内容。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试。

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生产人员调换岗位、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6所有新入厂(公司)的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公司)、车间(部门)和班组(岗位)三级相应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规程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

2.1.7外来承揽各类工程施工单位的全体人员和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应经体格检查合格;经相关安全知识和本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

对于生产厂家的技术指导、安装调试、试验等人员,各单位应按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告知,确认其已掌握全部内容后,在有关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现场。

上述各类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1.8对外来参观、学习、检查、指导等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应急事项等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

并履行入厂、离厂书面签字确认手续。

2.1.9*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应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1)、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会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电伤、气体中毒、溺水等急救常识。

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使用易燃物品(乙炔、氢气、油类、天然气、煤气等)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特性、操作方法及防火防爆规定。

使用有毒危险品(氯气、氨、汞、酸、碱等)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防止不当施救。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钻、艳、媚等)的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放射防护及应急处理常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2个人防护2.2.1*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着材质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着装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设备绞住的部分或可能卡住的部分,禁止戴围巾、穿着长衣服。

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裙子、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

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戴专用的手套,穿着防护工作服。

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

2.2.2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帽带必须系好。

2.2.3工作人员进入噪声超标的作业区域,应正确佩戴耳罩、耳塞等防护用品。

2.2.4从事高温、低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防护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2.2.4.1接触高温物体时,作业人员必须戴专用手套、穿专用防护服和防护鞋。

2.2.4.2*在高温环境工作时,应合理增加作业人员的工间休息时间,工作人员应穿透气、散热的棉质衣服。

现场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等防暑降温物品。

对温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必须增加通风设备。

2.2.4.3从事低温环境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寒衣物,佩戴防寒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2.2.5从事涂漆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或防毒面具,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2.2.6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规范进行配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2.2.7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江海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如需对设备进行巡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3工作场所安全要求2.3.1*厂区选址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总平面布局合理。

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竣工验收。

2.3.2*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进出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

地面有油水、泥污等时,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2.3.3*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盖板上的把手不得高于盖板平面。

在一些较大的孔、洞口上还应加装部分横梁,使盖板承受力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通道上的盖板,应经计算后专门制作,必要时还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牌。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装设牢固的硬质围栏和明显的“当心坑洞!”、“当心坠落!'’等安全警示标示牌,必要时在夜间应设置安全警示灯,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将盖板恢复。

临时打的孔、洞四周也应设置牢固的硬质围栏和明显的“当心坑洞!”、“当心坠落!”等安全警示标示牌,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2.3.4*所有升降口、吊装孔、大小孔洞、楼梯、平台以及通道等有坠落危险处,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扶手等设施。

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05m,踢脚板高度不低于100mm,横杆间距不大于38Omm,立柱间距不大于lm。

安装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硬质遮栏,并设置明显的“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示牌,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恢复。

2.3.5*生产现场需经常检查和操作的设备不应设在高处;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

2.3.6*所有楼梯、平台、步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现场步道的梯蹬应平整,间距应一致,栏杆不准焊在铺设的铁板上面。

铁板、格栅板必须铺设牢固、平整。

铁板表面应有纹路或其他的防滑跌设施。

室外楼梯、步道宜采用格栅板。

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2.3.7厂房外墙、烟囱、冷却塔等处应设置固定爬梯,爬梯必须牢固可靠,高出地面2.4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

高度超过100m的爬梯中间应设置休息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时必须抓牢,禁止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禁止手中携物上下爬梯。

2.3.8*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

2.3.9在楼板和结构上开凿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起重设备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设备底座、支吊架等作为起吊支承点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2.3.11设备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防护罩必须坚固并牢靠固定,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

厂房内设备、材料、工器具的放置应整齐、有序,标识清楚,按定置要求规范管理。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并保持畅通。

现场经常有人通行的通道上不准设有临时电缆、管道等,地面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电缆、管道等)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当心绊倒!”安全警示标示牌。

当过道中存在高度低于2m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当心碰头!”安全警示标示牌。

*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

在主控制室、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

高度低于2.5m的电缆夹层、隧道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2.3.15巧生产区域以及其他人员物资集中的地方,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具,如消火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

以上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

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现场消防器材或设施确因需要而移动、拆除时,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事先通知主管部门并得到批准。

工作完毕后及时恢复。

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应保持充足和干燥。

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消防斧把上应涂红色。

*主控制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不宜用汽油洗刷机件和设备。

生产现场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及时回收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生产现场的热管道、电缆等部位不应积煤粉、灰尘。

煤粉、灰尘应及时清扫干净。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稀料、油漆等。

运行中所需的少量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专门管理。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含有毒有害工业油品的废弃擦拭材料,应设置专用箱收集,定期清除。

现场应保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温齐全,保温层应按工艺要求施工。

当环境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宜超过50℃。

油系统周围的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应在热体保温层外面再包上金属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