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邹坚敏

合集下载

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邹坚敏

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邹坚敏

修改后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3.1
修改前 科目三考试一般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 考生按照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 5.3.1.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 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随机抽取的考试路线上,按照 考试指令完成考试。 5.3.1.2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 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3.1.3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 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 和夜间考试。 5.3.1.4 夜间考试应在路灯开启的时间段内进行。进行夜间考试时, 考试员和考生应穿反光背心,考试车辆应开启考试车标志灯。 5.3.1.5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第17页 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
修订原因:贯彻落实驾考改革意见,完善配套制度。

二 三 四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号)
提高考生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简化、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操作 要求和评判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需要,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表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五、考试操作要求
11、窄路掉头
(1)运行线路
(2)操作要求 车辆行驶至掉头路段靠右停车,不超过三进二退,将车辆掉 头。考试时间不超过5min。
五、考试操作要求 12、模拟高速公路行驶 操作要求为:车辆行驶至入口匝道后,开启左转向灯, 向左侧回头观察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加速驶入行车道至 最低限速后正常行驶,关闭转向灯。需要变更车道时,应当 开启准备驶入车道一侧的转向灯,观察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 变更车道。驶出高速公路时,按照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调整车 速和车道。
四、考试内容的调整 2、新的科目二考试内容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准驾车型考试内容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 练、考试均为16项”,具体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 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 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 置。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和方法
公安部令第111号 附件2《考试内 容及合格标准》
公安部令第111号 附件5《科目 二考试项目和 操作要求》
公安部令第111号 附件6《科目 二、科目三考 试评判标准》
公安部令 第123号

一、标准来源 二、标准目的和适用范围 三、标准发展概况 四、考试内容 五、考试操作要求 六、考试评判
五、考试操作要求 17、模拟紧急情况处置 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随机选取以下紧急情况之一,用语 音或灯光等进行模拟:
a)前方突然出现障碍物,应当立即制动,迅速停车,停 车后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b)高速公路行驶遇爆胎等车辆故障时,合理减速、观察 后方跟车情况、将车平稳停于应急车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 灯,发出乘员撤离至护栏外的提示,正确摆放警告标志,驾 驶人本人撤离至护栏外侧,模拟报警。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1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设计、生产和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18655-2022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A102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7-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1-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总则GA/T1028.2-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驾驶理论考试系统GA/T1028.3-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A102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3术语和定义GA/T1028.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总则)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由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自动采集、分析考试过程信息,对考生的驾驶技能,依据GA某某某某(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进行的自动评判。

3.2考试员人工评判e某aminer’aement由考试员对考生的驾驶技能,依据GA某某某某(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进行的评判。

4要求4.1一般要求4.1.1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以下简称路考系统)应符合GA1026中有关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部分的考试内容和评判要求。

4.1.2路考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应符合GA/T1028.1-2022中第5章的相关要求。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c1版)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c1版)

第一阶段(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阶段目标:了解机动车基本知识,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信号的规定。

教学项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C1 C2 C312 12 121.机动车基本知识车辆结构常识了解车辆的基本构成1 1 1车辆主要安全装置熟悉各主要安全装置的配置;掌握仪表、报警灯的作用;掌握安全头枕、安全带、安全气囊、灯光、喇叭、防抱死制动系统的作用驾驶操纵机构掌握转向盘、加速操纵装置、制动操纵装置、变速器操纵杆、驻车制动操纵装置及其他操纵装置的作用111掌握离合器踏板的作用* 车辆性能了解车辆性能与安全行车的关系;了解制动性能对行车安全的影响1 1 1车辆检查和维护掌握日常检查和维护的基本内容车辆运行材料了解燃油、润滑油、冷却液、风窗玻璃清洗液等运行材料的使用常识客车制动系统及车门了解客车行车制动装置、缓行器和驻车制动装置、客车乘客门、安全出口、客车外推式安全窗的结构特点* * *公交车制动系统及车门了解公交车行车制动装置、驻车制动装置、乘客门的结构特点* * *汽车列车制动系统、连接与分离装置了解汽车列车制动系统的结构特点;了解汽车列车连接与分离装置的结构* * *2.法律、法规及道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的规定、考试标准、记分标准1 1 1路交通信号道路通行规则熟练掌握道路交通信号的种类、识别和作用;熟练掌握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通行规则;熟练掌握变更车道、跟车与限制超车、会车规定、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掉头与倒车的规定444驾驶行为熟练掌握正确驾驶的行为要求 111违法行为处罚掌握主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形、法律责任的基本知识、驾驶机动车禁止行为222机动车登记 掌握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 111交通事故处理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法3.综合复习及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等相关知识; 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内容和学时———考试项目考试内容考试要点考试目标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灯光、喇叭的使用; 有划分车道的道路通行; 无划分车道的道路通行; 交叉路口通行; 变更车道;机动车限速通行; 跟车与限制超车; 会车规定;铁路道口及渡口通行; 缓行、拥堵路段交替通行;漫水路、漫水桥通行; 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掉头与倒车 熟练掌握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通行规则;熟练掌握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熟知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掌握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主要规定刑法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扣留车辆的情形;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事故现场处置;高速公路事故现场处置; 现场报警和处置; 自行协商事故处理; 事故现场的强制撤离机动车驾驶证许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种类、准驾车型和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车型;驾驶人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驾驶人考试要求;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变更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记分制度;违法记分分值及考试;驾驶证实习期;驾驶证审验;驾驶人体检;驾驶证注销;违法处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检验2.地方性法规根据地方性法规选定的重点内容掌握地方性法规的重点内容3.交通信号道路交通信号灯红灯;绿灯;黄灯;车道信号灯;箭头信号灯;黄色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熟练掌握各类道路交通信号的种类、识别和作用道路交通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交通标线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交通警察手势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4.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驾驶行为驾驶人驾驶行为要求;驾驶人对所驾车辆应负的安全责任;避让特种车辆;避让道路养护作业车辆;机动车停车;高速公路安全行驶;高速公路故障车处置;故障车警示要求掌握正确驾驶行为要领;掌握主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形、法律责任的基本知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禁止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处罚种类;对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对酒后、吸毒、服药驾驶的处罚;对涉机动车驾驶证违法的处罚;对涉机动车号牌违法的处罚;简易程序处罚;对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处理;超员、超载违法消除规定5.机动车驾驶操作相关基础知识仪表与指示灯仪表;雾灯指示灯;机油压力表与报警灯;制动报警灯;燃油报警灯;水温报警灯;远、近光指示灯;安全带报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转向指示灯;其他指示灯掌握机动车主要仪表、指示灯和操纵、安全装置的基本知识操纵装置转向盘;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加速踏板;变速器操纵杆;驻车制动器操纵装置;点火开关;灯光开关;风窗玻璃刮水、除霜和除雾装置安全装置安全头枕;安全带;防抱死制动(ABS)装置;安全气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现条目修改后条目内容(123号令)原条目内容(111号令)修订类型备注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修改第二节申请申请条件修改申请、考试和发证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换证、补证和注销修改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新增第二节考试要求新增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新增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记分和审验修改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附则新增第一节记分修改第二节审验修改第三节监督管理新增第六章法律责任新增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PPT课件

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PPT课件
科目一考试操作要求如下: a)科目一考试应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 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完成考试; b)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 试题库中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c)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 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3、标准修订内容
➢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3.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 考生按照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
5.3.1.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 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随机抽取的考试路线上,按照 考试指令完成考试。 5.3.1.2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 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3.1.3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 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 和夜间考试。 5.3.1.4 夜间考试应在路灯开启的时间段内进行。进行夜间考试时, 考试员和考生应穿反光背心,考试车辆应开启考试车标志灯。 5.3.1.5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 19
9
3、标准修订内容
➢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表1
10
3、标准修订内容
➢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表2
11
3、标准修订内容
➢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4.3.2.1
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操作要求和评判。

本标准适用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满分学习考试和恢复驾驶资格考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 driving test subject 1科目一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

3.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 driving test subject 2科目二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3.3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三 driving test subject 3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3.4 基本控制能力 basic control ability机动车驾驶人合理使用车辆操纵机件,准确控制车辆运动空间位置的能力。

3.5 综合控制能力 comprehensive control ability在车辆运行过程中,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效处置随机交通状况,无意识正确操纵车辆的能力。

4 考试内容4.1 科目一4.1.1 试题内容试题内容如下:a)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b)地方性法规;c)道路交通信号;d)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e)机动车驾驶操作相关基础知识;f)客车、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的专用驾驶知识。

4.1.2 试题构成4.1.2.1 试题题型与数量4.1.2.1.1 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

4.1.2.1.2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满分学习考试试题数量如下:a)摩托车50道试题;b)其他车型100道试题。

4.1.2.1.3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试题数量为50道试题。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公交管〔2016〕13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推动落实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公安部制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2016年3月21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预约第三章考试组织和评判第四章考试员第五章考场和设施第六章考试监督和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考试员的资格考核和考场的验收、检查、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时,应当设置受理岗、考试岗、监督岗。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场地、考试路线、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设施进行考试,应当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监管系统。

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组织考试。

第二章考试预约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一)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计算机考位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二)科目二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场路线和考试项目设置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试员数量、考试路线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邹定斌博士小驾车驾驶员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文字版

邹定斌博士小驾车驾驶员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文字版

邹定斌博士小驾车驾驶员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文字版1、直角转弯方法直角转弯时,除了遵循向左转时向右靠(让出内轮差),向右转时向左靠以外,还应考虑一个打方向盘的时机。

2、打方向盘的时机车的最前端(也就是常说的保险杠位置)和直角道路的内角平齐时,是最佳打方向盘的时机,十一要控制在30公分左右。

起伏路通过起伏路时,必须将车速降低到车辆不产生颠簸为止,低速缓慢通过,上坡时,适当加点油,下坡时,抬起油门,你不能让车跳起来。

限速通过限宽门这一个考试项目,要求车辆的时速必须达到20公里速度,主要考你在转不太急的弯路,并且车辆行驶空间较窄的情况下,判断、掌握车辆位置的能力。

考这个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点:1、车辆必须行驶在限宽门的中间位置。

如果想叫车辆行驶在限宽门的中间位置,你在通过限宽门的时候,你座位(指和长城皮卡车型相当的车辆)的右边必须与限宽门的中间点上下垂直,如有误差,及时调整方向。

2、你坐的位置(指和长城皮卡车型相当的车辆)只要一越过限宽门,就赶快打方向对准下一个限宽门,因车速较快,要求:思路清晰,反应灵敏,动作迅速,判断准确,胆大心细。

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定点停车方法:用右轮上单边桥的方法,把车控制在离边线30厘米以内。

你在练习定点停车时,在别人的指挥下,先把车保险杠和停车线停垂直,你坐在车上看着停车线左边离车门最近的地方,眼睛和停车线是一条直线,然后,你再在车的门边上找一点和这条直线重和(三点一线),记住这一点。

你考定点停车时,当眼睛、车门边上你找的一点、和停车线的左边,三点成一线时,立即停车,这时你车的保险杠正好又和停车线停垂直。

坡道起步时和平路起步时有两点不同:1、坡道起步时,油门比平路起步时要大。

因为,在平路起步时,发动机只克服一个车辆本身的行驶阻力,上坡起步时发动机还要克服坡道阻力,因阻力加大,所以,需要的发动机功率就大。

所以,油门要比平路起步时大。

具体大多少合适,这要根据坡道的大小来决定,如果坡道不太大,油门适当大些就行了,如果坡道比较陡,那么油门就要再大些,最大,别超过发动机的中等转速。

GAT-1028.3-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GAT-1028.3-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GAT-1028.3-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D前言GA/T 1028《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本部分为GA/T 1028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A/T 1028.3-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与GA/T 1028.3-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2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组成”(见4.2,2012年版的4.2);——删除了“场地设施和设备”(见2012年版的4.5);——修改了“电源”(见4.5.1,2012年版的4.6.1);——删除了“各组成用途”(见2012年版的4.7.1);——修改了“系统自检”(见 4.6.1,2012年版的4.7.11);——修改了“考试过程检测、判定”(见4.6.3,2012年版的4.7.3);(见4.6.4);——增加了“考试指令下达和结果告知”——增加了“考试状态显示”(见4.6.5);——删除了“提示”(见2012年版的4.7.4);——修改了“音视频监控”(见4.6.6,2012年版的4.7.5);——增加了“时间同步”(见4.6.7);——增加了“行驶轨迹记录”(见4.6.8);——修改了“考试信息传输”(见4.6.9,2012年版的4.7.6);——删除了“考试管理”(见2012年版的4.7.7);——修改了“数据安全管理”(见4.6.10,2012年版的4.7.8);——删除了“成绩单打印输出”(见2012年版的4.7.9);——修改了“查询、统计”(见4.6.11,2012年版的4.7.10);——增加了“考试车辆模型”(见附录A);——增加了“考试项目模型”(见附录B);——增加了“考试车辆轨迹数据”(见附录C);——修改了“科目二考试记录表数据结构”(见附录D,2012年版的附录A)。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Credit is the best character, there is no one, so people should look at their character first.ICS 35.240 R 85 G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028.4—2017代替GA/T 1028.4-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riving test systems —Part 4: Road driving test system2017 - 07 - 03发布 2017 - 10-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要求 (1)5 试验方法 (7)6 检验规则 (10)7 标志、标签、包装 (10)附录A规范性附录计算机辅助评判考试项目 ..............................................前言GA/T 1028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本部分为GA/T 1028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A/T 1028.4-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与GA/T 1028.4-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一般要求”见4.1;2012年版的4.1;——增加了“电气部件”见4.4;——修改了“系统自检”见4.5.1;2012年版的4.4.13;——修改了“考试评判”见4.5.4;2012年版的4.4.3;——增加了“考试指令下达和结果告知”见4.5.5;——增加了“人机交互”见4.5.6;——修改了“考试过程管理和监控”见4.5.7;2012年版的4.4.6;——增加了“音视频监控”见4.5.8;——增加了“时间同步”见4.5.9;——增加了“行驶轨迹记录”见4.5.10;——修改了“考试信息传输”见4.5.11;2012年版的4.4.7;——删除了“考试信息存储”见2012年版的4.4.8;——删除了“考试信息管理”见2012年版的4.4.9;——修改了“数据安全管理”见4.5.12;2012年版的4.4.10;——修改了“查询、统计”见4.5.14;2012年版的4.4.12;——修改了“电源适应性”——修改了“计算机辅助评判考试项目”见附录A;2012年版的附录A..本部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理工大学、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秦东炜、邹永良、胡新维、刘东波、高岩、吴超仲、吴业福、章安强、王征平、王江波..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 1028.4-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1 范围GA/T 1028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本部分适用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8702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T 18655-2010 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A 1026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 1027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1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总则GA/T 1028.3-2017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3 术语和定义GA/T 102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计算机辅助评判 computer-aided assessment由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自动采集、分析考试过程信息;对考生的驾驶技能;依据GA 1026进行的自动评判..人工评判 examiner’s assessment由考试员对考生的驾驶技能;依据GA 1026进行的评判..4 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以下简称路考系统应支持按GA 1026中有关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部分的考试内容和评判要求进行考试和评判..4.1.2 路考系统应支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车型的夜间考试..4.1.3 路考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应符合GA/T 1028.1的相关要求..4.1.4 路考系统车载设备应采用计算机或具有计算处理能力的嵌入式系统作为运行环境;使用标准硬件、通信、软件接口..4.1.5 路考系统通过车载设备采集、处理、发送、接收、存储考生的考试信息;通过控制中心设备对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视和控制..4.1.6 路考系统应支持考试信息的上传、下载和管理..4.1.7 考试车辆上加装设备的;不应破坏原车转向系、制动系等安全系统的性能;不应破坏原车电气系统;改装后的考试车辆安全性能应符合GB 7258的要求..4.1.8 加装设备应根据车辆的具体结构、尺寸等进行优化设计;确保改装完成后功能布局合理;使用、维修方便;承载平衡;外廓尺寸等符合GB 1589的要求..4.1.9 加装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安全要求;满足车载使用环境要求;安装固定可靠;使用方便;并作安全防护、抗震、防雨、防尘等处置;在使用和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发生变形、松动、异响..所有加装设备及其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出物..4.1.10 加装设备线缆布设应有线槽管保护;电源线、信号线应分开布设;布线应布局合理;捆扎整齐;走线标识齐全;车外应按照隐蔽、美观、防雨、密封的原则布线..4.2 组成路考系统由控制中心设备、车载设备等组成..4.3 外观各设备、部件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a)外表面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b)金属部件表面有防锈、防腐蚀处理;表面不应有锈蚀、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现象;c)设备的开关、按钮、插座等处有文字或符号标志;接线端子处有对应的接线标注;d)各组成设备机壳外表面有清晰的铭牌;铭牌标明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制造企业名称、出厂日期等..4.4 电气部件4.4.1 电源4.4.1.1 使用交流电源供电的设备额定电压:AC 220V;50Hz或AC 380V;50Hz;使用直流电源供电的设备额定电压:DC 6V、DC 12V、DC 24V..4.4.1.2 控制中心计算机和服务器应有备用电源;使用备用电源时;正常工作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0 min..4.4.1.3 车载设备在考试车辆熄火时;正常工作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0 min..4.4.2 电气保护装置路考系统的交流电源主供电端应安装过载、漏电、短路等保护装置和防雷装置;应使用快速熔断器保护内部电路..4.4.3 接地端子4.4.3.1 控制中心设备和场地设备应设有专门的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大地应有效连接..4.4.3.2 机箱、电路单元、电路单元固定支架、固定螺栓、承载AC 220V和AC 380V电压部件的外壳等金属零部件均应与接地端子连接并应保证各部件的接地连续性..4.4.3.3 防雷装置的接地线不应直接与接地端子连接;安装时应单独接入大地..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且不应与强电的零线相接..4.4.4 导线4.4.4.1 导线应具备有效保护;保证导线不会接触到易引起导线绝缘部分损伤的部件;当导线需穿越金属孔时;金属穿线孔应进行倒角;不应有锋利的边缘;导线应装有护线套..4.4.4.2 所有接线应布置整齐并有效固定;线束内的导线应编扎牢固并明确标识;走线安排应保证任何接线总成的拆除不会影响到与该总成无关的线缆..4.5 功能4.5.1 系统自检4.5.1.1 路考系统开机时;应能进行自检;自检正常后应显示并进入运行状态;自检有问题时应有故障和报警提示..4.5.1.2 路考系统应具备在每次考试启用前对考试评判软件进行安全确认的功能..4.5.1.3 路考系统应对考试车辆模型和考试道路模型参数的合规性进行校验;校验结果不符的应不能开始考试..4.5.2 身份认证身份认证功能应符合GA/T 1028.1的要求..4.5.3 信息采集4.5.3.1 路考系统应能通过传感器、摄像头、拾音器等设备采集考生的操作动作和行为信息、考试车辆状态信息、车内音视频信息和车外视频信息..4.5.3.2 信息响应延时应符合以下要求:a)通过车辆电子线路获取信息的;信息响应延时小于或等于0.3 s;b)通过加装信息采集装置获取信息的;信息响应延时小于或等于0.5 s;c)采用摄像装置采集图像信息的;信息响应延时小于或等于0.5 s;d)采用卫星定位装置采集车辆位置信息的;车辆位置信息响应延时小于等于0.5 s..4.5.3.3 信息采集误差范围应符合以下要求:a)取得的发动机转速信息;误差范围为±50 r/min;b)取得的车辆行驶速度信息;误差范围为±3 km/h;c)取得的车辆位置定位信息;误差范围为±5 cm;d)取得的车辆行驶里程信息;误差范围为±5 m;e)取得的车辆方向信息;误差范围为±1.5°;f)计时时间;误差范围为±0.5 s..4.5.4 考试评判4.5.4.1 路考系统应采用计算机辅助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方式对路考过程进行评判..4.5.4.2 在未完成所有考试项目或考试里程未达到要求时;路考系统应不能判定考试合格..4.5.4.3 路考系统应具备的计算机辅助评判考试项目见附录A中A.1..GA 1026中科目三评判项目未列入附录A表1的;宜采用自动评判..4.5.4.4 计算机辅助评判时;评判响应延时应小于0.5 s..4.5.4.5 路考系统应具备人工评判功能;在考试过程中;路考系统的人机信息交互设备应能显示考试项目对应的评判扣分项;并能够将评判结果录入路考系统..4.5.4.6 路考系统用于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车型的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时;评判扣分项应不少于附录A表A.1中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项目中的5项;项目应随机产生;顺序应不固定..4.5.5 考试指令下达和结果告知4.5.5.1 路考系统应能通过语音或屏幕方式下达考试指令;告知考试结果..指令内容不得对考生的考试操作产生帮助作用..4.5.5.2 路考系统宜采用人工触发和系统预设相结合的指令发布模式..4.5.5.3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项目不应发布语音考试指令..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靠边停车、会车、超车项目宜采用人工触发方式发布考试指令..4.5.5.4 路考系统的人机信息交互设备应能根据考试车辆的实时位置;推荐适合人工触发的考试项目..4.5.5.5 路考系统应支持考试车辆在考试区域内随机选择考试路线;并适时向考生发布相应行驶方向指令..4.5.5.6 考试车辆内语音播报的声压级应不小于60 dBA..4.5.6 人机交互4.5.6.1 路考系统应提供人机交互设备;并能实时查看考试过程信息、操作发布考试指令、录入人工评判项目评判结果..4.5.6.2 车载人机交互设备的操作界面应采用触摸显示屏或手持终端..采用触摸显示器的;显示屏亮度应大于300 cd/m2;对角线长度不小于17.78 cm;触摸输入响应延时不大于0.3 s..4.5.6.3 车载人机交互设备应方便观看、操作;不干扰考生正常驾驶..4.5.7 考试过程管理和监控4.5.7.1 路考系统应能实时显示当前的考试状况;包括考试车辆序号、考生姓名、已考考生列表、未考考生列表等;并提供远程用户实时监控接口..4.5.7.2 控制中心应能选取任意考试车辆实时监视其音视频信息、考试过程信息;并可以直接监督和干预其考试过程..4.5.7.3 控制中心应能选取任意考试车辆实时监视其运行位置、当前考生的已考试里程、已扣分项目、目前分数等..4.5.7.4 控制中心应能通过电子地图实时监控所有考试车辆位置;电子地图内显示的车辆位置应与车辆在道路上的实际位置一致..4.5.7.5 控制中心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4.5.7.6 控制中心应能实时显示考试车辆的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4.5.7.7 考生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路考系统可自动安排在当天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4.5.8 音视频监控4.5.8.1 驾驶室监控驾驶室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a)控制中心的监控设备能实时监视和保存考试车辆驾驶室音视频;b)视频清晰反映驾驶区域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和副驾驶区域随车人员情况;分辨率不小于320×240像素点;拍摄角度和清晰度能分辨考生脸部特征;c)音频监控拾音范围覆盖考试车辆驾驶室;d)能在每个考试项目中随机抓拍1张考生图片;图片上叠加拍摄时间信息;精确到秒;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20×240像素点;反映考生脸部特征的图片信息不小于50×50像素点;图片文件不超过300kB;e)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头被遮挡等异常情况时能在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上自动报警..4.5.8.2 考试车辆运行前方监控考试车辆运行前方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a)控制中心的监控设备能实时监视和保存考试车辆运行前方视频;b)视频清晰反映车辆正前方半径50 m、角度45°扇形区域交通情况;分辨率不小于320×240像素点;清晰度能分辨道路交通状况;c)当出现视频信号缺失等异常情况时能在控制中心监控设备上自动报警..4.5.8.3 监控记录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a)能按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时间、考试车辆等关键字段进行查询回放;b)查询回放时能同步播放驾驶室音视频、考试车辆运行前方视频及考试过程信息;c)驾驶室音视频和考试车辆运行前方视频从考生考试开始到结束连续播放;d)考试过程信息包括考试车辆编号、考生信息、当前时间、当前项目、实时扣分等;e)格式播放;f)能在线查询回放3年内的考试音视频;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4.5.9 时间同步路考系统应能在每次开机时自动将路考系统时间、音视频监控时间与考试监管系统时间同步..4.5.10 行驶轨迹记录考试项目采用卫星定位方式进行评判的;路考系统应能按考生信息保存考试过程的考试车辆轨迹数据..考试车辆模型参见GA/T 1028.3-XXXX附录A;考试车辆轨迹信息参见GA/T 1028.3-XXXX附录C..4.5.11 考试信息传输4.5.11.1 路考系统应支持使用无线通信方式和移动存储介质方式;进行车载端与控制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换..4.5.11.2 车载端与控制中心之间的考试过程信息应实时传输;其他信息可以暂存在车载端用移动介质传输..4.5.11.3 无线网络传输带宽容量应满足全部考试车辆考试过程信息和音视频信息同时传输的要求;信息传输应可靠..4.5.11.4 路考系统应支持从考试监管系统下载考试备案、考试安排信息;数据接口应符合GA 1027的要求..4.5.11.5 路考系统应支持通过网络将考生签到信息实时自动上传至考试监管系统;并从考试监管系统下载考生分配信息..4.5.11.6 路考系统应支持实时通过网络将考试过程信息自动上传至考试监管系统;数据接口应符合GA 1027的要求..4.5.12 数据安全管理4.5.12.1 数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满足GA/T 1028.1的要求..4.5.12.2 操作用户应只能在限定网络地址IP地址的设备访问路考系统软件..4.5.12.3 路考系统将考试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如考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次数、扣分信息、考试成绩等;存入本地数据库表时应进行加密处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4.5.12.4 路考系统软件应禁止提供屏蔽考试扣分项、修改考试成绩、修改考试参数设置等功能.. 4.5.12.5 路考系统软件应禁止提供通过修改考试预约信息让不合格考生多次补考的功能..4.5.12.6 音视频监控记录应不能修改和部分段删除;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4.5.13 成绩单打印输出路考系统应具备成绩单自动和手动打印输出功能;成绩单上应随机打印3张考试图片..4.5.14 查询、统计4.5.14.1 考试过程查询路考系统应具备按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原因、考试路线编号、考试车辆编号、考试员及驾校等条件;对指定时间段内的考试过程信息进行组合查询;查询结果至少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原因、考试车型、考试路线编号、考试车辆编号、驾校、考试开始信息、项目开始信息、考试扣分信息、考试过程图片信息、项目结束信息、考试科目结束信息、考试成绩信息、行驶轨迹等..4.5.14.2 考试结果统计路考系统应具备按考试原因、考试车型、考试车辆编号、考试路线编号、考试员及驾校等条件;对指定时间段内的考试结果信息进行统计;考试结果信息至少包括:考试人次、考试人数、合格人数、合格率、各考试项目中单项评判的不合格/扣分次数等;并能对统计台帐进行打印、拷贝..4.5.14.3 误判统计路考系统应具备按考试路线编号、考试车型、考试车辆编号、考试项目、考试员及驾校等条件;对指定时间段内的误判信息进行统计;并能对统计台账进行打印、拷贝..4.6 电气安全性能4.6.1 电源适应性在表1规定的电源波动范围内;路考系统应能正常工作..表1 电气性能参数4.6.2 绝缘性能绝缘性能应符合GA/T 1028.3-XXXX中4.7.2的规定..4.6.3 耐压性能耐压性能应符合GA/T 1028.3-XXXX中4.7.3的规定..4.7 电磁兼容性4.7.1 考试车辆加装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T 18655-2010中第5章、第6章的要求.. 4.7.2 流动考试监控车内电磁辐射防护应符合GB 8702的要求..4.7.3 电磁抗扰度性能应符合GA/T 1028.3-XXXX中4.8的规定..4.8 环境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A/T 1028.3-XXXX中4.9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试验环境如未标明特殊要求;所有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环境温度:-25 ℃~60 ℃;——环境相对湿度:≤ 95%;——能见度:≥ 100 m;——风力:≤ 6级;——控制中心设备和场地设备供电电源:AC 220V;50Hz或AC 380V;50Hz..5.2 一般要求5.2.1 目测并模拟考试过程;检查路考系统的考试内容和评判情况..5.2.2 利用计算机检查路考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软件..5.2.3 使用长度测量工具对考试车辆的外廓尺寸等进行测量;对照GB 1589检查改装后的考试车辆是否影响外廓尺寸要求;对照GB 7258检查考试车辆的改装部分是否有破坏原车转向系、制动系及原车电气系统的情况;加装设备是否有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出物..5.2.4 目测必要时采用相关仪器设备检查电源、考试车辆的加装设备及布线等情况..5.3 组成、外观目测检查路考系统的组成及各设备、部件的外观..5.4 电气部件目测必要时采用相关仪器设备检查电源、电气保护装置、接地端子、导线等..5.5 功能5.5.1 系统自检5.5.2 开启路考系统;目测检查系统自检功能及自检结果显示情况..5.5.3 人为修改或更换考试评判软件后开启路考系统;检查路考系统是否对考试评判软件进行安全确认..5.5.4 人为修改或更换考试车辆模型数据、考试路段模型数据后开启路考系统;检查考试评判软件是否对考试车辆模型数据、考试路段模型数据的合规性进行校验..5.5.5 身份认证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检查系统是否正确进行身份认证、是否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5.5.6 信息采集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检查采集到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与实际考试一致..5.5.7 考试评判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按附录A的要求对计算机辅助评判项目逐项进行验证;检查是否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对于非计算机辅助评判的项目;检查人工评判项目的评判结果是否正确录入..检查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时;考试项目是否随机产生及项目顺序是否不固定..5.5.8 考试指令下达和结果告知5.5.8.1 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检查是否采用人工触发和系统预设相结合的模式发布考试指令;是否能对实时扣分信息、考试结果等进行告知;各考试项目的指令发布是否符合要求..5.5.8.2 检查人工触发指令发布模式是否能结合项目设置情况;根据考试车辆的实时位置;推荐适合人工触发的考试项目..5.5.8.3 检查考试车辆在考试区域内是否能随机选择考试路线;并适时向考生发布相应行驶方向指令..5.5.8.4 用声级计测量考试车辆内语音播报的声压级..5.5.9 人机交互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检查车载设备是否能够正确显示考生已经考试的考试项目、实时扣分信息;能否通过人机交互设备发布考试指令、录入人工评判结果..5.5.10 考试过程管理和监控模拟运行路考系统;在控制中心软件界面上选择任意一辆考试车辆;检查当前考试状况显示功能;检查音视频监视信息、考试过程信息、考试车辆运行轨迹等;测试车载端与控制中心之间的双向通话功能..模拟考生第一次考试不合格;验证补考设置情况..5.5.11 音视频监控5.5.11.1 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检查考试车辆驾驶室音视频监控、考试车辆运行前方视频监控的覆盖范围、清晰度等情况..5.5.11.2 运行路考系统软件;检查考生图片抓拍情况..5.5.11.3 通过计算机和相关播放软件检查视频、图片分辨率..5.5.11.4 通过遮挡视频或切断视频信号传输通道等方式检查视频异常情况自动报警功能..5.5.11.5 通过计算机和相关播放软件检查音视频监控记录的查询回放和多画面同步播放功能..5.5.12 时间同步打开路考系统软件、考试监管系统软件和音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时间是否同步..5.5.13 行驶轨迹记录运行路考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检查考试车辆轨迹数据的保存及数据格式..5.5.14 考试信息传输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检查车载端与控制中心之间能否使用无线通信方式和移动存储介质方式正确实现数据传输;无线通信方式需计算数据的误传率;检查路考系统与考试监管系统之间能否正确实现数据传输..5.5.15 数据安全管理使用不同权限的用户登录车载端软件和控制中心软件;检查不同用户所能操作的功能..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检查路考系统日志文件的完整性..模拟运行路考系统;检查是否达到对应的技术要求..5.5.16 成绩单打印输出通过打印机打印输出成绩单的方式进行检查..5.5.17 查询、统计输入考试时间、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原因、考试路线编号、考试车辆编号、考试员及驾校等条件;对考生的考试过程信息进行查询;检查考试过程信息是否完整..分别按考试原因、考试车型、考试车辆编号、考试路线编号、考试员及驾校等条件;对指定时间段内的考试结果信息进行统计;检查统计功能是否完整;并检查统计台帐能否进行打印、拷贝等输出..5.6 电气安全性能5.6.1 电源适应性按GA/T 1028.3-XXXX中5.6.1方法测试;检查主要设备的电源适应性..5.6.2 绝缘性能按GA/T 1028.3-XXXX中5.6.2方法测试..车载设备电源负极和车体或与车体相连的部件之间不进行绝缘电阻测量..5.6.3 耐压性能按GA/T 1028.3-XXXX中5.6.3方法测试..车载设备电源负极和车体或与车体相连的部件之间不进行耐压性能检查..5.7 电磁兼容性5.7.1 考试车辆加装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按GB/T 18655-2010中5.2、6.2、6.3、6.4、6.5、6.6所述方法测试..5.7.2 流动考试监控车内电磁辐射监测按GB 8702的方法进行..5.7.3 电磁抗扰度性能按GA/T 1028.3-XXXX中5.7方法测试..5.8 环境适应性按GA/T 1028.3-XXXX中5.8方法测试..。

曾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1

曾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1

新标准内容 及比例
3、满分考试具体变化:
1、调整了试题
内容及比例:
原标准:满分考试 试题内容及比例与 科目一考试一致。
新标准内容包括9项:(知识点覆 盖范围最广) 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规定 道路通行规定 违法处罚 事故处理 安全行车 文明行车 恶劣天气及复杂道路驾驶 紧急避险和危化品处置
2、取消了地方性法规试题内容。
原标准内容 及比例
变化
1、移除原有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将涉及安全文明
驾驶知识全部放入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中进行考核。
2、将原有法律、法规和规则试题内容拆分为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规定、
违法行为及处罚、事故处理规定三个部分内容,且突出了对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的考核。
原标准:法律、法 规和规章试题内容 比例一共为:30%
新标准操作 要求
≠“不到现场”
a) 科目一在考试员监 督下,使用系统独立闭 卷完成考试; b) 摩托车可使用纸质 试卷; c) 试卷统一随机抽取。
• 视频、数据、防作弊软件监管,监考模式、手段、方式多样化,可实现 远程监考。 • 远程监考:远程监控中心发布指令,实施远程实时监考。 兼职、辅助考试员现场检查场地、身份验证、秩序维护,实施现场监督。
(二)科目二考试操作要求的变化和调整:
1、一般操作规定(调整2处,新增2处)
a、“现场监督”。
调 整 ①
b、“考试员的考试指令”。考试系统自动预设发布指令、 考试员人工发布指令。 c、考试“连续完成”。不得中途更换车辆、桩考单独设 立。
原操作: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要 求和考试员的考试指令独立完成驾驶。 新操作:在考试员监督下,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 试指令,独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

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培训考试大纲

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培训考试大纲

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培训考试大纲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培训考试大纲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2012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同时废止。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明确考试内容,提高考试科学水平,制定本大纲。

下面来了解下具体情况吧。

一、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考试目标根据规定,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考核应考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驾驶技能,是否具备驾驶安全意识。

对通过考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考试内容1.本大纲分为“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四部分内容。

2.“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驾驶证和机动车管理规定、道路通行条件及通行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机动车基础知识等六部分内容。

3.“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的相应考试项目进行设置。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行车常识、文明行车常识、道路交通信号在交通场景中的综合应用、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交通事故处置及常见危险化学品处置常识等八部分内容。

四、考试要求1.对考试内容的考核要求按照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了解”、“熟知”和“掌握”,高一层次的考试要求包括低一层次的考试要求。

GA1026-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GA1026-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ICS35.240R 80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026—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Driving test contents and methods2012-11-23发布2013-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考试内容 (2)4.1 科目一 (2)4.2 科目二 (3)4.3 科目三 (4)5 考试操作要求 (5)5.1 科目一 (5)5.2 科目二 (6)5.3 科目三 (12)6 考试评判 (13)6.1 科目一 (13)6.2 科目二 (13)6.3 科目三 (17)前言本标准的第1章、第4章、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坚敏、曹锦、吴晓东、蔡岗、许卉莹、姜卫中、戎承恕、刘金山、闫瑞智、刘伟祥、邵志骅、武红斌、肖钦译、何嘉平。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操作要求和评判。

本标准适用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满分学习考试和恢复驾驶资格考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driving test subject 1科目一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

3.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driving test subject 2科目二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 PPT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 PPT

2016年1月
2016年9月
2016年11月
标准已于2017年5月3日发布,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 施。
大家好
6
3 标准修订内容
大家好
7
3、标准修订内容
➢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4.1.1
大家好
8
3、标准修订内容
➢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表1
5.2.1.3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
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2.1.4 对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
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
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大家重好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16
3、标准修订内容
3、标准修订内容
➢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3.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 考生按照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
5.3.1.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 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随机抽取的考试路线上,按照 考试指令完成考试。 5.3.1.2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 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3.1.3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 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 和夜间考试。 5.3.1.4 夜间考试应在路灯开启的时间段内进行。进行夜间考试时, 考试员和考生应穿反光背心,考试车辆应开启考试车标志灯。 5.3.1.5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大家车好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 18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解读 PPT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解读 PPT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1.1
科目一考试一般规定 科目一考试操作要求如下: a)科目一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 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答题; b)参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 型考试的考生,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打印 的纸质试卷闭卷答题; c)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试题库中按照 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科目一考试操作要求如下: a)科目一考试应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 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完成考试; b)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 试题库中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c)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 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原标准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试题内容比例 新标准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4.3.2.1 调整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试题内容
原标准 新标准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表3
原标准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试题内容比例 新标准
修改前
修改后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2.1
科目二考试一般规定 科目二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 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要求和考试 员的考试指令独立完成驾驶。参加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 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生,要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和评判。 5.2.1.1 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场和考试车辆,在考 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 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 5.2.1.2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 型考试的,应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 5.2.1.3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 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2.1.4 对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 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 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机动车驾驶考试

机动车驾驶考试

考试流程
理论考试一——桩考——电子路考试——大路考——理论考试二——拿驾照
考试科目
科目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科目一
科目三
考试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3、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4、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5、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 6、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 7、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又称“理论考试”,以下简称 “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俗称“桩考”,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 常识考试科目(俗称“路考”,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 相应的考试项目。
国家规定
2013年1月1日起,由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正式实施。交警 部门对驾驶员培训考试细则的变化,作了详尽的介绍。其中包括驾考将取消小汽车过单边桥等项目,增加安全文 明驾驶常识考试,记满12分5年内不得考大客车,吸毒3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道路考试预约不得超过5次等新规 则。
2015年12月10日,发布的2016年驾考新规中,不仅可以自学拿驾照,而且学车或更便宜,培训费用市场调节 价格。
谢谢观看
值得注意的是,当准备换档时,先要慢慢松油(意味着不要加油),但当踩下离合器时,如果油门没有松完, 仍然可以立刻抬起油门,这不会影响车子的平稳性;由于车已处于行驶状态,抬离合器的总体速度可以比起步时 稍微快些;在迅速踩离合器、换档后,最好能快速抬过离合器的空行程,避免加空油,因为在换档后加油的动作 要快,否则车子可能失去动力,但加油的力度不能过猛,只能视路况而定,或是稳住油门,或是由小到大加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5页
修改后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2.1
科目二考试一般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修改前
科目二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 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要求和考试 员的考试指令独立完成驾驶。参加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 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生,要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和评判。 5.2.1.1 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场和考试车辆,在考 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 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 5.2.1.2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 型考试的,应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 5.2.1.3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 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2.1.4 对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 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 第16页 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修改后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3.1
修改前 科目三考试一般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 考生按照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 5.3.1.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 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随机抽取的考试路线上,按照 考试指令完成考试。 5.3.1.2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 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3.1.3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 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 和夜间考试。 5.3.1.4 夜间考试应在路灯开启的时间段内进行。进行夜间考试时, 考试员和考生应穿反光背心,考试车辆应开启考试车标志灯。 5.3.1.5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第17页 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
第14页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1.1
科目一考试一般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修改前
科目一考试操作要求如下: a)科目一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 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答题; b)参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 型考试的考生,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打印 的纸质试卷闭卷答题; c)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试题库中按照 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科目一考试操作要求如下: a)科目一考试应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 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完成考试; b)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 试题库中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c)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 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修改后
3、标准修订内容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5.3.1
修改前 科目三考试一般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 考生按照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 5.3.1.1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 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随机抽取的考试路线上,按照 考试指令完成考试。 5.3.1.2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 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5.3.1.3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 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 和夜间考试。 5.3.1.4 夜间考试应在路灯开启的时间段内进行。进行夜间考试时, 考试员和考生应穿反光背心,考试车辆应开启考试车标志灯。 5.3.1.5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第18页 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
第2页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1 标准修订背景
第3页
1、修订原因和依据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第19页
3、标准修订内容
对考试内容和项目进行简化、优化 图3
第13页
3、标准修订内容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将引用部令条款改为直接按部令表述,同时增加相关内容。
部令第三十一条: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 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三 自定义 项目 4.3.1.1增加了q)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增加的山区、 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4.3.1.2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 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将夜间行驶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对自定义项 目要求也不同,因此从原4.3.1.1中独立出来。 4.3.1.3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见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六条。 改为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4页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2 标准修订过程
第5页
2、标准修订过程
2016年1月 2016年9月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标准已于2017年5月3日发布,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第6页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3 标准修订内容
第7页
3、标准修订内容公安部Fra bibliotek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2016年11月
邀请全国考试工 作专家召开修订 标准征求意见会 议,结合部令、 工作规范的调整, 形成标准征求意 见稿。
根据各地反馈意 见、发布的《机 动车驾驶培训教 学与考试大纲》 调整标准,赴北 京、南京、苏州 现场交流、调研, 形成标准送审稿 并通过专家审定。
公安部交管局局 务会对标准提出 完善意见,根据 意见完善标准后 形成报批稿。
修改后
3、标准修订内容
对考试内容和项目进行简化、优化 图2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车辆运行路线图
将入库边线和甲库、乙库的分隔线由实线改 为虚线。车辆由小型式样换成大车式样。
修订原因:贯彻落实驾考改革意见,完善配套制度。

二 三 四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号)
提高考生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简化、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操作 要求和评判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需要,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科目一试题内容
4.1.1
原标准
新标准
第8页
3、标准修订内容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做相应调整 表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