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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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 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感染性疾病科作为一门专业医学科目,旨在研究和治疗各类感染性疾病,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科室之一。

为了提高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建设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的详细内容。

一、科室设立和功能布局科室应设立在医院的合适位置,确保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交流便捷,并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医院感染控制科以及其他相关科室形成紧密合作关系。

科室内部应根据不同工作需求进行科室布局,包括诊室、病房、护理站和医护人员工作区等。

二、人员配置和培训要求科室应具备合适的医护人员配置,包括感染性疾病学专家、住院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以及参与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

此外,还应有感染性疾病科的科研团队,以推动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

三、设备设施建设科室应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工具,确保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实验室设备、内窥镜、超声设备和全自动化检测仪器等。

此外,还应建立标准的感染控制区域,确保感染性疾病的隔离和治疗环境符合规范要求,以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四、临床工作流程和指南科室应制定科学的临床工作流程和指南,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包括但不限于感染性疾病的诊断、治疗、隔离和预防等方面的流程和标准。

同时,科室应建立完善的病历和数据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病历查询和数据分析功能,以促进科研和学术交流的开展。

五、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科室应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和改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包括但不限于感染性疾病的监测和统计、职业暴露的防护和处理、医疗器械的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此外,还应建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质量评估和审计机制,确保科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六、科研和学术交流科室应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科室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科室应建立科研项目评审和资助机制,支持相关的学术研究和质量改进项目。

感染性疾病科 (含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等)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感染性疾病科 (含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等)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感染性疾病科(含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等)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
什么?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2)设置 3 个或以上的出入口。

主要包括:
①医务人员、探视人员及物资供应入口;
②患者出、入口;
③污物、废弃物、尸体出口。

(3)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

各区域之间应设置缓冲间,应有建筑隔断并标识清楚。

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无逆流,不交叉。

(4)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负压室,安装洗眼设施和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等。

(5)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设置:独立挂号收费,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各自的候诊区和诊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药柜)、专用卫生间、处置室和抢救室等,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手卫生设施、通风消毒设施等。

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

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

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感染性疾病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预防和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南。

一、科室设置1.感染性疾病科应独立设置,具有相对独立的区域和出入口,与普通门诊和病房分开,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2.感染性疾病科应包括以下基本功能区域:(1)门诊区域:包括预检分诊区、医生诊室、检验室、药房等。

(2)病房区域:包括普通病房、隔离病房、重症监护室等。

(3)治疗区域:包括注射室、换药室、消毒供应室等。

(4)行政管理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

3.感染性疾病科的布局应遵循“三区两通道”的原则,即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以及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

二、人员配置1.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和检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科室主任应具备感染性疾病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科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医疗设备与药品1.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包括实验室设备、影像学设备、呼吸机等。

2.科室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的特点,合理配置药品,包括抗感染药物、疫苗、消毒剂等。

四、管理制度与流程1.感染性疾病科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2.科室应制定明确的就诊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3.科室应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

五、感染控制与预防1.感染性疾病科应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手卫生、个人防护、消毒灭菌等。

2.科室应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效果,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3.科室应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其对感染控制的认知和配合。

六、科研与教学1.感染性疾病科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的基础研究和临床治疗水平。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完整word版)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完整word版)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 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建议间距 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欢迎阅读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1234人员。

5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2求的第二次更衣区。

3、通风、排风⑴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绝热加湿装置空调系统。

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设全新风空调系统,肠道、肝炎门诊设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和换气次数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要求;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4、消毒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5⑸使用中央空调的应调整气流方向,使气流从清洁区到半污染区、再到污染区,污染区域内应保持负压。

每周对空调系统清洗消毒1-2次,对空调冷却水集中收集,消毒后排放。

6、肠道、肝炎门诊的具体要求⑴肠道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肠道病人诊疗室、病人专用厕所、观察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室、库房等。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讲解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讲解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感染性疾病科是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之一,其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质量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为了规范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提高感染控制水平,以下是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科室设置。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设立在医院的重点科室之一,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相互配合。

2. 科室应当设有专门的感染控制团队,包括感染病医师、感染控制护士、感染控制专家等,确保科室内感染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3. 科室应当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包括洁净手术室、消毒设备、隔离病房等,以确保感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二、医疗服务。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提供全面的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包括感染性疾病的早期诊断、抗感染治疗、预防控制等。

2. 科室应当建立完善的感染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掌握和报告感染性疾病的发病情况,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3. 科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防控意识。

三、质量管理。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感染病例的追踪和分析、感染控制措施的评估和改进等,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科室应当积极参与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医院开展各项感染控制工作。

3. 科室应当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推进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开展。

四、科研教学。

1. 感染性疾病科应当积极开展感染性疾病的科研工作,推动感染性疾病诊断和治疗技术的进步。

2. 科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科室应当积极参与感染性疾病的防控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综上所述,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质量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医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加强对科室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感染控制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着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半污染区设置要求
01
半污染区应设在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包括医护人员出入口、 缓冲间、消毒室、内走廊等。
02
半污染区内应设立医护人员更衣室、休息室等辅助用房,并配
备必要的消毒设施。
半污染区内应设置消毒室,并配备消毒剂和喷雾器等消毒用品
03 。
污染区设置要求
污染区内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并且宜设置缓 冲间。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汇报人:XXX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科室设置概述 • 科室设置基本要求 • 分区与隔离设施设置要求 • 安全防护与消毒设施设置要求 • 标识与警示标识设置要求 • 相关文件与记录管理要求 • 总结与展望
01
科室设置概述
目的和意义
1
确保感染性疾病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警示标识设置要求
警示标识明确
警示标识应明确、醒目,如“请戴口罩”、“禁止吸烟”等,以便患者和医护人员能够快 速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警示标识位置合理
警示标识应设置在显眼且合理的位置,如门口、走廊、治疗室等,以便患者和医护人员能 够及时看到并遵守。
警示标识大小合适
警示标识的大小应该适中,既要保证能够清晰可见,又要避免过于庞大占用过多空间。
05
标识与警示标识设置要求
标识设置要求
标识内容清晰明了
感染性疾病科的标识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避免使用模糊不清 的措辞或图示。
标识位置显眼
标识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如门口、走廊、治疗室等,以便患者 和医护人员能够快速找到。
标识大小合适
标识的大小应该适中,既要保证能够清晰可见,又要避免过于庞 大占用过多空间。
改文件。
03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引言:感染性疾病是中医医院常见的疾病之一,对于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科室建设、人员培养、科室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提高中医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水平。

一、科室建设1.科室定位:感染性疾病科是中医医院的一个重要科室,其主要功能是对感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工作进行科学的研究和开展。

2.科室布局:科室布局要合理,注意分区设室,设立接诊室、治疗室、留观室、病区等,以方便患者就诊和治疗。

3.设备配置:根据科室的需要,配置一些必要的设备,如感染病毒检测仪器、抗生素灌注泵等,以提高科室的治疗水平。

二、人员培养1.科室人员:科室应配备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感染性疾病专家、临床医生、护士等,以保证科室能够独立承担感染性疾病的诊治工作。

2.人员培训:科室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加强感染性疾病的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定期参加相关培训班或学术会议,及时了解最新的研究进展和治疗方法。

3.团队合作:科室人员要加强团队协作意识,互相学习、交流,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以提高科室的整体治疗水平。

三、科室管理1.医疗流程:制定科室医疗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治疗。

2.感染控制:建立科室感染控制制度,加强感染防控措施的宣教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感染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3.医疗质量:进行科室医疗质量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机制,对医疗活动进行评估和跟踪,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质量。

4.卫生安全:加强科室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持环境的清洁和整洁,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预防交叉感染的发生。

5.患者满意:加强对患者的关注和服务,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患者满意度。

结语:感染性疾病科是中医医院中一个重要的科室,其建设与管理对于提高医院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科室建设要合理规划,科室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科室管理要科学规范。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最新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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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机构医、《医疗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

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⑶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⑷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在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符合要求的第二次更衣区。

3、通风、排风⑴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绝热加湿装置空调系统。

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设全新风空调系统,肠道、肝炎门诊设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和换气次数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要求;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4、消毒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⑵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置专用的消毒室。

⑶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备用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5、呼吸道发热门诊的具体要求⑴呼吸道发热门诊内至少设置一间诊室。

⑵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必须设独立厕所。

⑶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具有挂号、候诊室、治疗室、留观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和收费、取药等功能。

⑷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设施,进行强制排风。

有条件的医院应采取措施形成从清洁区到污染区的室内空气压力梯度。

⑸使用中央空调的应调整气流方向,使气流从清洁区到半污染区、再到污染区,污染区域内应保持负压。

每周对空调系统清洗消毒1-2 次,对空调冷却水集中收集,消毒后排放。

6、肠道、肝炎门诊的具体要求⑴肠道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肠道病人诊疗室、病人专用厕所、观察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室、库房等。

肝炎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病人诊疗室、抽血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室、库房等。

肠道门诊厕所应设病人专用蹲式坐便器。

⑵肠道门诊诊疗室、观察室、肝炎门诊的诊疗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挂号收费、发药室应分设窗口,确保肠道病人与肝炎病人就诊路线不交叉。

⑶肠道门诊观察室应设置1 张及以上观察床位,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械。

7、艾滋病门诊的具体要求参照肠道、肝炎门诊。

但要满足艾滋病诊疗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保护隐私以及健康宣教等要求。

8、必备的医疗设备⑴检验设备:血、尿、便检测仪。

⑵放射设备:X线检查设备。

⑶基本急救设备:氧气瓶、简易人工呼吸器、急救药箱等。

三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三)除按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外,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1、处置室:划分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

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抢救室:仪器及物品摆放固定,标志醒目。

设有抢救床、抢救车、氧气瓶、氧气袋、血压计、除颤器、心电监护仪、专用呼吸机、吸引器、插管物品等,备有常用抢救药品及一次性消耗品如吸痰管、吸氧管、导尿管、采血针、试管、一次性手套等。

处置室、抢救室应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具备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

三、人员配置要求1、基本要求:各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当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制度及感染性疾病流行病学、预防、诊断、治疗、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以及消毒隔离等内容培训,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高年资内科医师,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2、一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诊室应配备一名医师和一名护士,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一名中级职称以上、有传染病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各诊室应配备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医护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4、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有传染病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各诊室应配备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医护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四、医院感染管理(一)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工作,三级医疗机构必须设置医院感染管理职能部门,配备3—5 名专职人员(医师或公共专业医师和护士);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应指定1—2 名专人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的要求,做好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区的消毒隔离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并做好空气、医疗用品、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与使用中消毒剂的微生物学监测,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三个月一次,一级医疗机构每半年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医务人员防护采取标准预防的原则,并根据感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

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强调双向防护。

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3、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

防护服:应当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可为联体式或者分体式结构,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

袖口、脚踝口应当为弹性收口,具有良好的防水性、抗静电性、过滤效率和无皮肤剌激性。

防护口罩:应当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口罩可分为长方型和密合型,应当配有鼻夹,具有良好的表面抗湿性,对皮肤无剌激,气流阻力在空气流量为85L/min 的情况下,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5mmH,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当不小于95%也可以选用符合N95或者FFP2标准的防护口罩。

防护眼镜或面罩:使用弹性佩戴法,视野宽阔、透亮度好,有较好的防溅性能。

隔离衣:材料易于清洗和消毒,长袖、拉链或者钮扣位于背部。

手套:为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

鞋套:为防水、防污染鞋套。

4、医务人员的免疫预防:遵循自愿原则,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乙型肝炎、流行性感冒等疫苗的免疫接种,减少高危人群感染和感染后产生并发症的机会,降低相关住院率和死亡率。

(四)废物处理为防止医疗废物引起的疾病传播和流行,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1、医院应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感染性疾病科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2、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有明显的中英文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收集点应设在病区的污染端,利于废物的收集。

3、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当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

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

不得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4、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应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 。

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5、医疗废物应每日由专人使用专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就近转送到医院医疗废物专门暂存场所,定期由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焚烧。

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沽,遇污染时及时用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0.2%的过氧乙酸消毒。

6、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7、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卫生员应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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