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下调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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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本月起,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将下调至5%。

据了解,调整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7%-15%,其中超过12%的部分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调整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将下调至5%,最高比例为12%。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主要针对经营状况较困难的企业,减轻它们的负担。对于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以保持原有的缴存比例,甚至适度提高,但依旧不能超过12%。

拓展阅读

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他们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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