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消防管理规定
住宅装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住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住宅所有装修活动,包括住宅内部装修、室外附属设施装修等。
第三条住宅装修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装修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四条住宅装修前,装修人应当向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申请,并填写《住宅装修消防安全审核表》。
第五条物业管理处在收到装修申请后,应当对装修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审核。
第六条装修人应当按照审核意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并确保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装修人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修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装修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装修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临时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能够顺利通行。
第十条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消防安全措施:(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二)施工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并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三)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应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四)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装修人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装修后的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装修工程完成后,装修人应当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确保无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装修人应当将装修后的住宅及时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装修后的住宅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处负责本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装修活动进行消防安全监管。
第十六条装修人、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装修活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家装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家装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建设1. 消防通道的设置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通道的畅通。
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照施工现场的特点进行合理规划。
2. 消防设施的配置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系统等。
这些设施应按规定进行放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和更换。
3. 疏散通道的设置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现场。
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防火隔离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在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上,应尽量选用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材料。
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1. 消防安全教育所有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等,都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消防知识、火灾预防措施、灭火方法等,以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2. 紧急疏散演练定期进行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演练中应重点培训员工的疏散途径选择、疏散路线标志认识以及疏散指挥等内容。
三、火灾预防措施1. 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施工现场应对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源进行管控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
危险源的管理应包括定期检查、清理和维护等措施。
2. 整治乱堆乱放现象施工现场应及时整治乱堆乱放的现象,确保材料和设备的摆放有序。
禁止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附近堆放杂物,以免影响人员疏散。
3. 施工现场监控和报警系统施工现场应安装有效的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火灾迹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监控和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应急处置和灭火工作1. 灭火器材的配置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以应对不同类型的火灾。
灭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灭火演练定期进行灭火演练,以提高员工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能力。
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装修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公共建筑等场所的装修施工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装修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装修工程消防安全。
2. 施工单位负责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单位应制定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5.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动火作业,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6. 施工现场应定期清理易燃、可燃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7.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火灾事故,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五、消防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直接负责。
3. 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六、监督检查1. 消防部门对装修工程消防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依法予以查处。
2.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装修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施工现场各班组负责人为各自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班组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4.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均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标志,明确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的存放位置。
3.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5.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确需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6.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7.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8.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四、火灾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 火灾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灭火,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3. 火灾扑灭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4.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维修等工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3. 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4.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
5.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并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有效。
6.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7.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8.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监督检查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七、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物业消防安全装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确保装修工程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装修施工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2. 装修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3. 业主或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装修工程消防安全要求1. 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使用性质和消防设施。
2. 装修工程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建筑材料和产品。
3. 装修工程应当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程序1.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装修申请,提交装修方案和消防设计文件。
2. 物业管理部门对装修方案和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批准。
3. 装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和消防安全措施。
4. 物业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和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5. 装修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消防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6. 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部门应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或使用人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8. 物业管理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验收合格。
五、装修工程消防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2. 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事故情况,配合调查火灾原因。
3. 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装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施工单位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现场各工种负责人、安全员、电工、木工等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消防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并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并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气线路敷设应规范,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电工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进行监护。
5. 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等区域应加强管理,严禁烟火,并配备消防器材。
6.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
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
7.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施工现场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四、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迅速报告消防部门。
2.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查明火灾原因。
3.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火灾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追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装修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消防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吸烟、动火作业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方便取用。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4.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保证消防用水充足。
5.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安全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临时消防水池、动火作业许可证等。
3.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整改措施应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五、消防安全事故处理1.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 报告当地消防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3.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装修和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进行装修和施工工作过程中,为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预防火灾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装修和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法律法规遵守:- 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严禁使用违法、不合格或者未经检测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
2. 组织管理:- 成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措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
3. 风险评估:- 对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等。
4. 设备和设施:-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栓等;-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5. 培训教育:- 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包括火灾防控知识、急救技能等;- 建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6. 现场管理:- 限制施工区域内的吸烟行为,禁止随意丢弃烟蒂等易燃物品;- 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道畅通,便于疏散逃生;- 在施工现场设置合适的消防器材存放点,并确保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安全。
7. 定期检查:-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以上仅为装修和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具体的制度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以确保装修和施工工作的安全进行。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确保装修、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有关单位在进行装修、施工工程时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作为委员,负责全面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施工消防安全工作。
装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修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装修项目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装修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项目部应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三)有较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第七条装修施工现场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防火管理:(一)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二)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三)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敷设,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四)施工现场应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需使用,应经过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五)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或消防给水设施,并确保消防用水充足。
第八条装修施工现场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管理:(一)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明确动火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和作业人员;(二)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配备灭火器材;(三)动火作业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确保消防安全;(四)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装修施工现场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一)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库房内,并设置醒目标志;(二)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各部门、项目部应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市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市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规定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装修、施工业务逐渐增多,但这种经济繁荣也伴随着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
特别是在消防方面,由于市场装修、施工常涉及一些易燃易爆的材料,一旦出现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为了保障市场消防安全,加强对市场装修、施工的监管势在必行。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规定,所有使用建筑物的单位,必须设置消防设施,且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市场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市场的管理制度和各环节需贯彻的严格程序,包括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内容等。
三、市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市场装修、施工前必须提交施工安全计划。
该计划必须明确施工时需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如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员指派、消防设备检验等。
2.市场装修、施工期间必须加强现场管理。
在现场,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统筹管理和监管,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严格按计划执行,同时保证施工安全。
3.现场管理应贯彻“严格控制源头、加强消防检查、坚持日常巡查、重视消防保洁”的原则。
要求施工方和管理方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和环境保护,严禁乱丢乱倒烟蒂、废弃物等物品,避免引起火患。
4.施工现场必须自备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种类和数量要与现场的装修、施工场地和环境相适应,以配合灭火和危险应急处理。
5.严格执行现场禁火制度。
在现场施工中,严禁所有火源的使用,禁止在现场吸烟、点火,严禁乱扔烟蒂等行为。
6.市场装修、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消防检验。
在完成装修和施工后,必须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以确保每一项消防设备和器材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四、安全意识教育除以上规定外,为了让所有从业人员正确地理解市场安全管理规定,所有业主、管理方和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意识教育,让他们更好地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防爆、灾害预防的能力。
五、总结市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篇)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
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降低火灾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1. 组织与管理:- 确定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装饰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工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装饰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装饰工程消防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重视实效、依法管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责任管理第四条装饰工程项目建设方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消防通道畅通等。
第五条总包商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方案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整改。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员工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巡查,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对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消防负责人,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及时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各级消防监督机构对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条装饰工程施工方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定,设计合理的消防设施设备,并按时安装调试。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重点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更换。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消防广播系统,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工程现场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通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消防通道不得被堵塞。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灭火组织,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灭火救援。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正确地采取适当措施。
消防单位装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单位装修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内部装修、室外装修、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第三条消防单位装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二)确保消防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三)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执行;(四)科学合理,提高装修质量,确保装修效果。
第二章装修前准备第四条装修单位应提前向消防管理部门提交装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装修方案及图纸;(二)装修单位资质证明;(三)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报告;(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消防管理部门收到装修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装修方案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满足消防安全需要;(三)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消防管理部门将出具装修许可证明,并告知装修单位。
第三章装修过程管理第七条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二)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全,不得随意拆除、改动;(三)使用符合消防安全的装修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四)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八条装修单位应配合消防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修工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四章装修验收第九条装修工程完工后,装修单位应向消防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装修工程验收报告;(二)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报告;(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消防管理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方案;(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三)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装修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修门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装修业务的门店,包括装修公司、装修设计工作室、装修材料商店等。
第三条装修门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装修门店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装修门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装修门店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第七条装修门店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八条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装修门店应设置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装修门店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装修门店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装修门店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规动火、用电、用气、用油。
第十三条装修门店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第十四条装修门店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五条装修门店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第十六条装修门店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火灾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装修门店应定期进行火灾事故总结,分析原因,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装修门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装修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装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装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装修施工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各单位应当成立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二)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经验;(三)责任心强,能够有效组织、协调、指挥消防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装修施工消防安全检查;(三)督促、检查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五)发生火灾时,组织、指挥扑救火灾,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向消防管理部门报送装修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消防安全规定:(一)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二)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三)施工现场应当划分防火区域,设置防火隔离带;(四)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五)施工现场应当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六)施工现场应当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第九条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装修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消防验收,确保装修施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四章消防培训与演练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完好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商业装修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装修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商业装修工程,包括装修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装修工程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装修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装修工程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等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和义务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三、消防安全措施第九条装修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
第十条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明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电气线路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烟火。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四)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情况;(五)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装修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装修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200平米以上装修报所在区防火处审批.
二、独立隔断的自然间需单独加装烟感.
三、与施工单位签[施工装修单位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施工
期间严格遵守保证书内容并接受甲方检查.
四、施工人员交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出入证佩带并严格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五、现场按60平米/具配备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六、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公安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七、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到安保部办理动火证,配灭火器,专人看火,
清理易燃物,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八、涉及电气线路改造,完工后需按规定请专业公司进行电气消防检
测.
九、施工中不得擅自拆改防火分割等.粉刷、喷涂等作业不得与动火
作业同时进行.
十、施工装修完毕由防火处验收合格方可开业.。
消防改造装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改造装修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消防改造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
第三条消防改造装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四)严格审查,规范施工;(五)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消防改造装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消防改造装修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消防改造装修管理制度;(二)审查消防改造装修设计方案;(三)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四)验收消防改造装修工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五)处理消防改造装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消防改造装修工程涉及相关部门职责:(一)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消防改造装修工程的实施,协调各部门工作;(二)设计部门:负责消防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消防法规要求;(三)施工部门:负责消防改造装修工程的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四)监理部门:负责对消防改造装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改造装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与审查第七条消防改造装修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标准和规范;(二)充分考虑火灾风险,合理设置消防设施设备;(三)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四)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消防供电稳定;(五)与建筑结构、使用功能相协调。
第八条消防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方案应报送消防改造装修管理领导小组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审查内容包括:(一)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消防法规、标准和规范;(二)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是否合理;(三)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四)消防水源、消防供电是否充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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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淄博鞠鹏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预防火灾,杜绝事故隐患,积极配合市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愿意就场内经营、消防安全事宜与甲方签定安全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承包人)应对所在场所的治安保卫、安全防火工作共同负责,甲方保安部整体负责市场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展位安全工作,乙方更换负责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对其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对甲方保安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无条件参加、服从。
3、乙方装修,必须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上交装修施工图纸、装修电路图,并与市场签订《装修协议书》(使用甲方指定装修材料),交纳装修押金,经市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甲方《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4、本市场为无烟市场,乙方在展位明显的位置设立禁止烟火标志。
厂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导购员、组装工、运输工等)均不得在场内吸烟,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停业整顿。
5、动用电焊、气焊、氧焊等明火时,必须根据市场“临时动用明火管理规定”来办理动火证方可入场。
作业现场须铺垫防火板或铁板并配备灭火器,操作人员须有操作证,并双方安排专人共同进行现场监督,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00元。
6、严禁使用热得快、微波炉、电饭煲、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如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营业结束后,所有展位电
源及设备电源要关闭。
7、市场所有电源、开关均由市场专业电工统一操作、管理。
乙方展位内严禁私拉私接电源。
8、展位内的安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消防栓不得遮挡,消防卷帘门下不得堆放货物,配电间、风机房等重点部位下严禁堵塞。
如有违反,一次罚款1000至5000元。
9、乙方不得损坏、遮挡、挪动市场内各种消防标志、消防器材与设施,保证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运行正常。
10、展位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及吸烟用具,禁止堆放废旧包装箱等易燃物品,所有储物间、办公室不能封闭。
11、因厂商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导致展位内发生火灾,由厂商承担全部责任,罚款5万元,并赔偿所有损失,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12、厂商及工作人员严禁将小孩带入市场,如违反本协议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3、乙方应爱护市场内设施和商品,损坏者一律照价赔偿,擅自挪用和盗窃市场内设施或商品者,将严肃处理。
14、办公桌、收银台、保险箱不得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过夜,营业时间内应随时关锁,防止失窃,否则,后果自负。
15.乙方应严格遵守治安条例,严禁进行各类非法活动,严禁参与打架斗殴,否则一经发现,罚款1000-20000元,并予以清退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市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甲方:乙方:
代表: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临时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运营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市场正常营业秩序,根据市场有关消防法规,现对临时动火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在市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征得保安消防主管人员同意,无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打磨等动火作业。
二、如非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保安消防主管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三、动火前“七不”即:
1、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边易燃物品、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凡盛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清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4、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清除,不动火;
5、在市场进行动火作业时,下面有易燃物品不清理,或不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6、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7、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四、动火前“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五、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员应该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各施工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市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