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和建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和建议

发布时间:2008-07-10 作者:文史办

关于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和建议

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

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在朱晓进、俞明副主席带领下,对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民盟南京市委、民进南京市委、农工党南京市委、致公党南京市委、九三学社南京市委的领导同志参加了视察活动。现将视察所得报告如下:

一、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近年来,南京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一)以经费投入为标志的政府重视

经费投入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物质保证。这几年,公共财政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

(二)以协调配合为标志的部门共识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政府的多个部门。这些年,相关部门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明显提高。规划部门在规划制订、项目审批方面,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方面,建设、财政部门在资金投入方面,公安部门在防范打击方面,与文物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国土、园林、旅游等部门及区县政府积极支持。政府各部门之间逐步形成共识,为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以舆论监督为标志的社会关注

社会公众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多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调研、视察等方式,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通过建言献策,广大市民通过包括网络在内的媒体等渠道,积极参与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工作中来。不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实施与推进,许多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行为的防范与制止,都是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推动、批评、监督分不开的。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坚实基础。

经过以政府为主导、公众为主体的全社会共同努力,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出现新的亮点。

明孝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明城墙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明城墙周边环境整治获国家“最佳人居环境奖”;

云锦制造工艺列入中国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中山陵的环境整治与建设,长江路文化一条街的建设,1912街区在民国建筑利用方面的探索,晨光1865产业园在工业遗产利用方面的探索,白鹭洲公园的改造,石头城遗址公园的建设,龙江宝船遗址公园的建设,南捕厅历史街区的建设,江宁织造府遗址的建设,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建设,阅江楼的建设,浡泥国王墓的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江宁上坊东吴早期大墓的保护等,获得社会各方面的一致肯定;

三项考古成果列入全国年度考古十大新发现,三项考古成果进入年度提名;

南京民俗馆的“金陵风韵”展,南京市博物馆的“龙虎系列”展(包括反映南京历史文化的“龙蟠虎踞”展、反映今日南京的“龙腾虎跃”展、反映南京地下文物的“藏龙卧虎”展、反映馆藏精品的“龙吟虎啸”展),中国科学院南京古生物研究所的“生命进化史”展等,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做减法、新区做加法”的城市发展总体思路,为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2002年,老城中12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是河西地区的近20倍,到2007年,已不足2倍。

总的来说,由于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成功努力,南京基本保持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古都格局及其所依托的山水环境,较好地控制了老城“近墙低、远墙高,中间高、周边低,城北高、城南低”的总体空间形态,历史文化街区绝大部分得到保护,文保单位、重要近现代建筑得到立法保护,文物古迹的保护对象不断拓展,若干已经消失的标志性历史文化景观在审慎论证的基础上正在多元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得到重视。面对当前以文化建设为核心的城市竞争,古都

南京显示出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势头。

二、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分析

国家文物局最近指出,全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概括起来存在八个方面问题:记忆消失、面貌趋同、建设失调、形象低俗、环境恶化、精神衰落、管理错位、文化沉沦。南京的情况远没有这样严重。但是,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更上层楼,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差异较大

虽然社会总体上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和保护意义的认识不断提升,但决策者、投资者、专家、市民的价值观是存在差异的。进一步分析还会发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内部又因文物、规划、建设、交通、市政、园林、国土、旅游等不同角度存在差异;市民内部也因产权人、非产权人,利益相关者、非利益相关者等不同立场而存在差异;不同人群的认识和利益要求相互矛盾甚至尖锐对立。不仅价值取向,审美取向也存在差异,在城市建设中对一些古迹遗址的去留问题上,在一些已经消失的历史文化景观要不要新建的问题上意见相左。这种状况导致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因为缺乏共识而难以处理。

(二)政府有限的财力与巨大的保护资金要求矛盾突出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回报是社会效益,经济上的回报有限。这就决定了保护工作必然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来推动。政府的投入尽管不断增加,但是仍然难以满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需求。

这其中,传统民居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的矛盾尤为突出。这类街区建筑密度高,人口密度大,低收入人群多,砖木结构建筑损坏严重,缺乏基本的现代生活设施,又都处于老城的中心地段,土地成本高,按一般土地运作改造资金缺口非常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偏低,挖掘、保护、传承的力度不足,尤其是抢救性保护的措施乏力。

(三)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制度不够完善

当前南京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在各个层面都进行了有效的工作,但是对保护对象的范围缺乏科学明晰的认定,不少历史文化资源家底不清,保护程序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文物保护单位的紫线划定工作尚未完成。片面追求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忽视保护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历史文化资源缺乏整合

南京在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开发上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许多资源由旅游、园林、文化文物、建设、宗教、区县政府等各管一段。主体利益不清晰,所有者与获利者不一致,投入者与收益者不一致。

在分析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时,了解国际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是很有意义的。

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开始于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1882年英国通过《古迹保护法》,1913年法国通过《历史古迹法》,这两个法令中古迹主要指一些没有具体用途、无人居住的历史遗产,且数量很少,保护工作中矛盾并不突出。

到二十世纪60至70年代间,在西方城市大规模的更新与建设中,人们开始认识到仅仅保护单体文物远远不够,文物与其周边环境是不可分割的。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高潮,陆续产生了1962年的《马尔罗法令》,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1976年的《内罗毕建议》,1987年的《华盛顿宪章》,2005年的《西安宣言》等,把保护范围扩大到群体、街区,乃至整个城市。

很显然,西方城市在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研究探索的问题,南京必须在21世纪初的一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