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操作规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特设专户等。
几类账户相互联系,构成财政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
1.国库单一账户。
这是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主要用于财政性资金的存储、支付以及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的清算。
2.零余额账户。
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门开设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主要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以及与清算银行的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主要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以及与清算银行的清算。
零余额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与清算银行清算(授权支付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
由于该账户无余额过夜,故称之为零余额账户。
3.财政专户。
这是用于记录、核算有关非税收入和支出的专用存款账户。
4.特设专户。
用于核算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批准,需要进行专门管理的特殊专项支出,如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中央和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和地方各级承担的新农合补助资金等。
(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管理规定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与预算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主要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该账户在管理方面有如下规定: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
预算单位提出设立银行账户的申请,并填写《预算单位开设(变更)银行账户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核,按程序审批后,财政部门通知代理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2.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才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3.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包括单位财务机构以外的内设职能部门,不得开设零余额账户。
独立核算的异地非法人机构等,确有需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也可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首先要有事前财政部门下达的用款额度,才能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发[2002]30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发[2002]306号2002年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配合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正式运行,适应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银发[2000]112号)中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部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操作规程》适用于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各级国库。
请各级国库部门注意收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要及时将《操作规程》转发辖区内代理国库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并组织有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确保《操作规程》的顺利实施。
推广使用《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的国库部门,其会计核算的具体操作手续,请按照《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操作手册》执行。
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为配合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正式运行,适应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手续,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会计科目与账户(一)会计科目国库使用的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及表外科目。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操作规程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操作规程1. 引言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是指在财政管理中,对国库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和统计,以便监督和管理国库资金的流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有效。
本文档旨在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的操作,提高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2. 业务流程概述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包括以下主要环节: - 预算编制与执行 - 资金拨付与支付 - 收入核算 - 支出核算 - 资金管理 - 结算与报表编制3. 业务流程具体操作规程3.1 预算编制与执行1.会计部门按照国家财政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年度预算编制的时间表和合理的编制流程。
2.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合作,提供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和指导,包括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政策和经济形势等。
3.预算编制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填写预算编制表格,并填写详细的预算说明,确保预算编制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4.预算编制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上报编制完成的预算,并进行评审和审批流程。
5.预算执行单位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开展资金支出和收入的核算工作。
3.2 资金拨付与支付1.资金拨付单位与财政部门协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包括拨付金额、用途和时间等。
2.财政部门审查资金拨付申请,按照需要核准或调整拨付金额和时间。
3.资金拨付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准,按时领取拨付资金,并填写相关拨付单据。
4.资金支付单位根据拨付指令和拨付单据,按时将资金支付给指定的收款人,并记录相关支付信息。
3.3 收入核算1.收款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对各项收入进行认定和登记。
2.收款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填写收入核算表格,并逐笔记录收款金额、来源和日期等信息。
登记,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财务部门根据收入核算表格,编制收入报表,并上报至财政部门。
3.4 支出核算1.支付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对各项支出进行认定和登记。
2.支付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填写支出核算表格,并逐笔记录支出金额、用途和日期等信息。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神秘又高大上呢?其实呀,就像我们平时管自己的小钱包一样,只不过这是管理国家的“大钱包”的一部分哦。
一、收入核算。
国库会计核算的收入方面,就像是家里等着收钱啦。
各种税收呀,比如企业交的所得税,个人交的所得税,还有像消费税之类的,这些钱就像涓涓细流,从不同的地方汇聚到国库这个大池子里。
企业和个人把钱交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再把这些钱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转交到国库。
这个过程中,每一笔钱都要清清楚楚地记录下来哦。
不能有一分钱的差错,就像我们记账不能把自己收到的红包金额记错一样。
而且,收入的来源也要详细分类,是哪个地区的,哪个税种的,都得明明白白。
这样国家才能清楚知道钱是从哪儿来的,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在税收上的表现是什么样的呢。
二、支出核算。
那有收入就得有支出啦。
国家要建设基础设施,像修公路、建桥梁,还有给公务员发工资,给一些贫困地区发放补贴等等,这些都是支出。
在国库会计核算这里,支出的审批可是非常严格的。
要根据国家的预算来,预算就像是家里的支出计划一样。
每一笔支出都要有相应的文件依据,不能乱花钱。
比如说要给某个项目拨款,得有这个项目的计划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才行。
在支出的时候,要把钱准确地拨到对应的账户上,不能拨错了,不然就像我们在网上买东西,把钱付错了商家一样麻烦。
而且,支出之后也要做好记录,这个钱用到哪里去了,效果怎么样,都得有个说法,这样才能对老百姓有个交代呀。
三、资金清算。
资金清算呢,就像是在不同的账户之间做一个大整理。
国库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会有资金的往来。
比如说国库收到了钱,可能要把一部分钱存到商业银行,这个时候就涉及到资金清算的问题了。
又或者国库要给某个单位付款,这个钱可能是从国库在中央银行的账户转到这个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这中间的转账过程就需要精确的清算。
这就要求各个环节的信息要准确无误,就像我们在一群小伙伴之间互相还钱的时候,要清楚谁欠谁多少,不能糊涂。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变的是财政支付方式,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并不会产生很大的变化,只在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时间和方式上有些变化,但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给现行预算会计核算带来了新的内容。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每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贷:国库存款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执行会计(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总账科目“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和“已结报支出”属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
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
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分预算单位记载(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要记录到项目)。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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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国库会计核算业务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金融机构代理国库业务操作规程
金融机构代理国库业务操作规程
金融机构代理国库业务操作规程如下:
1. 金融机构收到缴款书后,应认真审核缴款书的各项内容,确保要素填写完整、准确、清晰。
包括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征收机关和指定收款国库等。
2. 金融机构应核对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涂改痕迹。
3. 金融机构需核实纳税人(包括缴款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是否填写正确和齐全。
4. 金融机构需核验印章是否齐全、清晰,并与预留印鉴进行核对。
5. 对于使用现金缴税的情况,金融机构应确保纳税人存款账户有足够的余额,并核对票款是否相符。
6. 如果缴款书不符合上述要求,金融机构应拒绝受理。
对于使用现金缴税的情况,各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7. 金融机构在受理缴款书后,应及时办理转账,不得无故压票。
在各联次上加盖收(转)讫业务印章的日期必须相同。
8. 金融机构应设立“待结算财政款项”一级科目,用于核算收纳的预算收入。
所有收纳的预算收入应统一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进行核算,不得转入其他科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1、预算单位于每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业务股室报送下月用款方案,业务股室在2工作日完成审核后转县财政局国库股,国库股在2个工作日完成汇总审核后将批复结果传送到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再由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个工作日传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
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追加、追减调整变化,预算单位在收到县财政局预算调整文件后相应调整用款方案,报送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后转县财政局国库股,分别在收到单位用款方案的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批复。
月度用款方案流程图
第二章:月度用款方案
月度用款方案流程说明
一、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编制?预算单位月度用款方案表?,在上报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月度用款方案数。
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在2个工作日审核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方案后,上报送县财政局国库股汇总审核。
三、县财政局国库股对业务股室转报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方案在2个工作日进展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准的方案传达给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
3、月度用款方案批复后一般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预算单位应提出申请,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国库股审批按正常方案审核时间完成审核批复。
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流程图
2、预算单位月度用款方案按照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县级预算单位月度用款方案表?编制。
3、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或部门预算控制数〕和工程进度,科学编制用款方案。
4、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月度用款方案,待正式批复下达后,根据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方案还应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收支执行进度编制。
四、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国库集中核算。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政府会计核算操作技巧(简版)
保会通政府会计操作技巧(简版)目录正文 (1)一、业务流程图 (1)二、同步工资统发数据并生成凭证 (1)三、自动生成资产折旧数据 (2)四、同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并生成凭证 (3)五、凭证审核 (4)六、月末结转和常用凭证的使用 (4)七、凭证打印 (7)七、账簿打印 (8)正文一、业务流程图通过保会通智能化系统关联,政府会计账务变得很简单,大量会计凭证是通过关联系统同步采集数据,自动生成会计凭证,只有少部分没有关联系统的业务需要手动录入凭证,如:现金收支、不涉及资金收支的业务类型等。
因此把会计人员的精力从大量的重复录入数据中解脱出来,集中到账务核实、审核及规范化处理上,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业务流程图如下:二、同步工资统发数据并生成凭证1、导出工资册:工资册需要导出所有工资批次,打开支付系统后,进入工资统发→工资发放→打印工资册→选单位→工资类别选全部→不要勾选是否影藏为零列(如果有多项工资批次分别选择导出),如下如:2、选择工资接口读取工资表生成凭证:新增空白凭证点击摘要→点击接口选择工资表→全选工资数据后取出合计行以下各行→点击生成凭证,如下图:三、自动生成资产折旧数据1、首先从财政资产系统中,在使用管理,计提折旧摊销,导出计提折旧资产大类数据。
2、打开会计账务→新增空白凭证→点击接口→资产折旧大类接口→选择打开导出的资产折旧数据表→右键全选,点击生成凭证,如下图:四、同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并生成凭证1、读取或导入授权支付收入指标数据(计划明细)并生成凭证:第一步:导出计划明细,打开预算执行系统,按月导出计划明细表,将导出的表保存到指定的位置待选择导入。
第二步:双击会计账务,新增空白凭证→点击摘要→点击接口→选择计划明细接口名称→选择导出的计划明细表→选择授权支付类的计划批复数据→点击生成凭证,生成后注意核对授权支付到账通知单,如下图:2、读取或导入支付明细并生成凭证第一步:导出数据,打开预算执行系统,按月导出支付明细表,将导出的表保存到指定的位置待选择导入。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完整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手续,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国库会计核算岗位及职责各级国库应设置会计主管岗、综合核算岗、明细核算记账岗、资金清算记账岗、复核岗、同城票据交换岗、系统维护岗等。
由国库自身进行事后监督的,应设事后监督岗。
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一般要求是:综合核算、明细核算记账和资金清算记账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不得参与对自身经办业务的复核、检查及对账;事后监督、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维护、会计主管(含其授权人员)岗位人员不得参与会计账务处理;非系统维护岗位人员不得参与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维护。
各岗位的职责是:(一)会计主管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日常会计核算的各项工作;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各项重要业务参数的设置和用户管理;负责保管密钥和国库内部往来密押管理机;负责对重要会计事项进行审批;处理、报告国库会计核算中的问题等。
(二)综合核算岗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日初始化;平衡、核对本部门会计账务;进行日常业务数据的备份和保管;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恢复;负责支付系统、国库内部往来、上下级国库预算收入等业务的对账;负责与财政、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以及与本行相关部门的对账;制作科目日结单、汇总科目日结单、会计日计表、余额表、国库存款计息积数清单、分户账、总账、会计月计表、业务状况报告表等;打印系统日志;办理查询、查复业务,登记相关登记簿;整理会计资料,办理与事后监督的会计资料交接等。
(三)明细核算记账岗负责审核各类凭证及所附文件、资料;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和更正;办理库款的支拨、退付;办理国家债券发行和兑付业务的核算;办理预算外收支业务的核算;制作各类预算收入、退库、支出和国债发行、兑付等业务报表和财政库存日报表;发送、接收或下载与明细核算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制作通讯联网对账单;登记相关账簿等。
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
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服务,主要用于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使用。
为了确保这一业务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银行在接到国库的支付指令后,需要首先进行准备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1.确认业务类型和资金用途,理解客户需求和实际情况。
2.验证支付指令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虚假指令或未授权指令的出现。
3.核实客户账户资料和账户余额,以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到达目的账户。
4.检查客户签章是否真实、有效、完整,维护支付交易的安全性。
二、支付操作流程银行在完成准备工作之后,需要按照下面的流程来完成支付操作:1.发起支付:银行在确认支付指令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开始进行支付操作。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银行需要对支付指令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黑客攻击。
支付金额和账户号码信息也需要进行验证和核对。
2.审核支付:银行在支付操作完成后会进行审核。
主要是检查支付金额和账户信息,核对交易凭证和签章。
此外,还需要查验国库批准的收款行和收款账户是否有效。
3.传输支付: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支付指令传输到中央银行系统进行处理。
在传输前,银行还需要进行账户余额检查,以确保支付指令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
4.清算支付:中央银行系统会进行国库资金的清算处理,将支付金额从银行账户划拨至收款行账户。
5.收款确认:收款方银行在收到支付资金后,需要及时确认收到,并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将收款指令传输到国库系统进行确认和处理。
三、支付的后续管理支付交易完成后,银行还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来进行后续管理:1.支付情况查询与调整:在支付完成之后,银行需要及时查询和调整支付资金的情况。
尤其是在发生异常情况时,银行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2.报表生成与归档:银行需要随时生成支付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培训资料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培训资料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是国家财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财政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业务的正确操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一份关于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培训资料,旨在帮助人员掌握系统的基本操作和业务流程。
一、系统概述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是国家财政部门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的重要工具,主要用于财政收支的数据录入、数据处理和数据查询。
系统采用客户端-服务器架构,数据的录入和处理在客户端进行,存储在服务器上。
二、系统登录1. 打开电脑,启动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客户端。
2.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3. 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双因素认证。
4. 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主界面。
三、业务操作1. 收入业务(1)录入收入数据:点击系统主界面的“收入录入”按钮,按照要求填写收入数据的相关信息,包括预算单位、收入项目、收入金额等,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录入。
(2)审核收入数据:点击系统主界面的“收入审核”按钮,按照要求选择需要审核的收入数据,点击“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按钮完成审核。
(3)查询收入数据:点击系统主界面的“收入查询”按钮,按照要求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完成查询。
2. 支出业务(1)录入支出数据:点击系统主界面的“支出录入”按钮,按照要求填写支出数据的相关信息,包括预算单位、支出项目、支出金额等,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录入。
(2)审核支出数据:点击系统主界面的“支出审核”按钮,按照要求选择需要审核的支出数据,点击“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按钮完成审核。
(3)查询支出数据:点击系统主界面的“支出查询”按钮,按照要求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完成查询。
3. 会计凭证(1)录入会计凭证:点击系统主界面的“凭证录入”按钮,按照要求填写凭证的相关信息,包括凭证日期、摘要、凭证号等,通过“添加分录”按钮添加借方和贷方分录,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录入。
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一、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发生变化在以往的分散支付制度下,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预算数以实拨资金的方式将资金拨付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自主使用。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部门取消事业单位实拨资金账户,财政资金不再下拨到用款单位,所有资金全部集中于国库,每个单位只有用款指标和计划额度,当实际发生支出时,按照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办理财政直接支付。
同时,为每个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该账户不是存款账户,里面只能显示财政下达的用款额度,当单位实际发生财政授权支付的业务时,先通过银行零余额账户支付后,再由代理银行从国库单一账户中清算收回垫付的资金。
二、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发生变化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有两种:1.财政直接支付:由事业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向国库支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由国库支付中心开具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以及其他规定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由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按照财政部门授权和批准的用款额度,由事业单位开具支付凭证,代理银行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事业单位在资产类下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该科目核算财政授权支付情况下所取得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增减变动。
借方表示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和因特殊原因退回该账户的额度资金,贷方表示授权支付的实际支出数和年终未用注销的额度。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支用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年末无余额。
三、国库集中支付下的事业单位日常会计核算1.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相关原始凭证入账。
会计分录为:借:事业支出、材料等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如果直接支出部分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2.对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会计分录为: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取使用时,依据授权支付凭证及相关原始凭证入账,会计分录为:借:事业支出、材料等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单位提取现金和支付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事业支出、材料等贷:现金事业单位缴存现金时,凭现金缴款单及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通知书记账,会计分录为: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现金四、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在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年终对账无误后,用款额度余额注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的通知【发文字号】银发〔2000〕112号【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0.04.10【实施日期】2000.05.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的通知(2000年4月10日银发[2000]11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确保国家预算资金的安全,加强对国库各项会计核算业务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中心支行要及时转发本《规定》,并组织国库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以确保本《规定》的顺利实施。
执行中如遇有重要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库会计核算管理第一节会计核算岗位设置与职责第二节内部控制制度第三节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第四节印章、密押与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第五节计算机核算管理第六节人员培训与奖惩第三章国库会计核算办法第一节会计科目第二节会计凭证第三节会计账簿第四节会计报表第四章预算收入收纳、划分、报解的核算第一节国库经收处第二节乡(镇)国库第三节支库第四节中心支库第五节分库第六节总库第五章预算收入退付第六章预算收入更正第七章库款的支拨第八章对账与年终决算第一节对账范围和原则第二节国库与征收机关对账第三节国库与财政部门对账第四节国库与其他部门对账第九章国家债券的核算与管理第一节发行的核算与管理第二节兑付的核算与管理第十章国库会计档案管理第一节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与保管第二节档案管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库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国库会计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及有关国债发行、兑付的制度,特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文档
有关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问题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何变化?⒈经预算单位申请后,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以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授权支付业务。
此帐户可以办理转帐、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也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帐户划转工会经费,但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帐户和上级主管单位以及所属下级单位帐户划拨资金。
⒉改革后,预算单位原财政性资金基本帐户“只出不进”,即只可以正常支付资金,不再拨入资金,此帐户按改革进度的要求按期取消。
⒊各预算单位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可以设立一个用以核算预算单位各项往来款项的往来帐户和核算上级主管部门实拨的上级补助资金的特设专户。
⒋改革后,预算单位只能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工会帐户”、“往来帐户”、“特设帐户”等帐户;现有的其他帐户全部清理撤销。
二、预算单位会计科目设置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资产类科目,事业单位编号为103,行政单位编号为107,建设单位编号为234,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
本科目借方,记录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本科目贷方,记录授权支付的支出数。
本科目按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等资金性质设置明细科目。
相应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部类”下列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
本科目应当由单位出纳人员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帐”,进行日记帐登记核算(类似银行存款日记帐),月末余额应当与代理银行提供的“预算单位财政支付额度对账单(表)”进行核对。
2、“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预算单位在资产类(资金占用类)(事业单位编号125,行政单位编号115,建设单位编号235)。
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分月用款计划核定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终结余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流程一、国库会计核算的基础。
国库啊,就像是国家的大钱包,会计核算就是要把这个大钱包里的钱的进出情况算得明明白白。
它主要是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来进行的。
这里面有各种收入的核算,比如说税收收入,企业交的税啊,个人交的税啊,这些钱怎么进入国库,都得一笔一笔算清楚。
就像我们自己记账一样,只不过这个账是国家的大账。
还有支出的核算也特别重要。
政府要花钱去搞建设、发展教育、改善医疗等等,这些钱从国库出去的时候,会计就要把每一笔的去向都记录好。
比如说要修一条路,资金从国库拨到哪个部门,那个部门又怎么把钱花在修路的材料、人工等方面,都得在会计核算里体现出来。
二、收入的核算流程。
1. 收纳环节。
当有收入要进入国库的时候,相关的征收机关,像税务局啊,海关啊,他们会把收到的钱按照规定的程序转交给国库。
这时候国库的会计人员就要开始工作啦。
他们要检查这些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各种单据是不是齐全。
如果有问题,就像发现一个小虫子在账本里,要及时找出来解决。
要是没问题呢,就像迎接客人一样,开开心心地把钱收下,然后在账本上记一笔,这个收入是从哪儿来的,有多少金额。
2. 报解环节。
收下钱之后,可不能就放在那儿不管了。
国库要把收到的钱按照不同的级别和种类进行划分。
比如中央级的收入、省级的收入、市级的收入等等,要分得清清楚楚。
就像把不同颜色的糖果分别放在不同的盒子里一样。
然后把这些划分好的收入情况向相关的部门报告,让大家都知道国库收到了多少钱,都是什么钱。
三、支出的核算流程。
1. 拨款环节。
2. 支出核算环节。
钱拨出去之后,并不是就结束了。
国库还要继续关注这些钱的使用情况。
比如教育部门用这笔钱买建筑材料的时候,材料的价格、数量等信息,国库会计人员要尽量掌握。
因为这样才能确保这笔钱是合理使用的,没有被浪费或者挪作他用。
这就好比我们借给朋友钱,也会关心朋友把钱花到哪里去了一样,国库对每一笔支出都要这么上心。
四、国库会计核算中的对账。
国库经收业务流程
国库经收业务流程
国库经收业务流程
1. 定义
国库经收业务是指政府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进行资金收入管理和支付管理的一系列流程与操作的总称。
2. 流程
收入管理流程
收入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报收入
–编制收入预算
–确定预算执行细则
–编制收入计划
•收入核对
–验证和核对来款
–记账和入账
•收入清算
–汇总收入数据
–编制收入报表
–结算银行存款
支付管理流程
支付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申请支付
–核定支付预算
–填写支付申请单
–提交支付申请单
•支付审批
–支付事项审核
–资金审查和授权
–批准支付申请
•支付执行
–安排支付时间和方式
–支付款项
–记账和出账
•支付归档
–归档支付相关文件
–编制支付报表
–更新支付台账
3. 注意事项
•涉及收入的流程应遵守财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在支付管理流程中,需要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性。
•所有流程中应当做好相关数据的备查和归档工作,以备审计等需要。
以上为国库经收业务的相关流程说明,希望能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
注:本文仅供参考,具体的国库经收业务流程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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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手续,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国库会计核算岗位及职责各级国库应设置会计主管岗、综合核算岗、明细核算记账岗、资金清算记账岗、复核岗、同城票据交换岗、系统维护岗等。
由国库自身进行事后监督的,应设事后监督岗。
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一般要求是:综合核算、明细核算记账和资金清算记账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不得参与对自身经办业务的复核、检查及对账;事后监督、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维护、会计主管(含其授权人员)岗位人员不得参与会计账务处理;非系统维护岗位人员不得参与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维护。
各岗位的职责是:(一)会计主管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日常会计核算的各项工作;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各项重要业务参数的设置和用户管理;负责保管密钥和国库内部往来密押管理机;负责对重要会计事项进行审批;处理、报告国库会计核算中的问题等。
(二)综合核算岗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日初始化;平衡、核对本部门会计账务;进行日常业务数据的备份和保管;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恢复;负责支付系统、国库内部往来、上下级国库预算收入等业务的对账;负责与财政、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以及与本行相关部门的对账;制作科目日结单、汇总科目日结单、会计日计表、余额表、国库存款计息积数清单、分户账、总账、会计月计表、业务状况报告表等;打印系统日志;办理查询、查复业务,登记相关登记簿;整理会计资料,办理与事后监督的会计资料交接等。
(三)明细核算记账岗负责审核各类凭证及所附文件、资料;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和更正;办理库款的支拨、退付;办理国家债券发行和兑付业务的核算;办理预算外收支业务的核算;制作各类预算收入、退库、支出和国债发行、兑付等业务报表和财政库存日报表;发送、接收或下载与明细核算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制作通讯联网对账单;登记相关账簿等。
(四)资金清算记账岗负责同城票据交换提出票据的录入、提入票据的清分与核对;发起、接收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内部往来业务;办理行库往来业务;登记相关账簿等。
(五)复核岗负责对明细核算记账岗、资金清算记账岗的业务进行复核。
不可更改电子信息的导入及其在系统内传递使用、以及可自动处理的业务,视同已复核。
(六)同城票据交换岗负责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票据的传递等。
(七)系统维护岗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安装、升级、日常维护,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在“计算机运行日志”上序时记载维护情况;负责相关系统软件的保管等。
(八)事后监督岗负责对上一工作日已处理完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复审和检验;负责装订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负责保管国库会计档案等。
二、国库会计凭证(一)原始凭证1.收入缴库凭证。
包括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海关专用缴款书及其他专用缴款书等,是办理预算收入缴库的专用凭证。
2.收入退库凭证。
收入退库凭证的形式为“收入退还书”,是办理预算收入退付的专用凭证。
3.收入更正凭证。
收入更正凭证的形式为“更正通知书”,是办理预算收入更正与调库的专用凭证。
4.库款支拨凭证。
包括预算拨款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款凭证等。
预算拨款凭证是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实拨资金的拨付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划款凭证是办理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申请清算已支付财政性资金的凭证,财政性资金申请退款凭证是办理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向人民银行国库申请退回已清算财政性资金的凭证。
5.资金结算专用凭证。
包括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国库资金汇划专用凭证等。
支付系统往来专用凭证是办理中心支库以上各级国库资金汇划的凭证,行库往来专用凭证是办理国库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资金汇划的凭证,国库资金汇划专用凭证是办理人民银行县支库与管辖国库之间资金汇划的凭证。
6.国债凭证。
包括国债收款单收据联、存根联等。
兑付机构凭国债收款单存根联和收据联办理国债还本付息。
(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包括转账凭证、表外凭证及其他具备记账凭证基本要素的原始凭证等。
国库办理内部账务和对外款项划转时,使用转账凭证;进行表外科目核算时,使用表外凭证。
三、会计科目与账户(一)会计科目1.资产类科目(1)中央预算支出(总库专用)。
核算总库办理的财政部核准的中央预算支出。
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时借记本科目,预算支出资金缴回时贷记本科目。
(2)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
核算本行代财政部支付的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
本行兑付时借记本科目,辖属行上划或总库与财政部清算资金时贷记本科目。
2.负债类科目(1)中央预算收入(总库专用)。
核算总库收纳的中央级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的退付款项、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分得部分和中央给地方的预抵税收返还等款项。
本科目下按收入种类等分设账户。
收入增加时贷记本科目,退付时借记本科目。
(2)地方财政库款。
核算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的固定收入、共享收入分得部分、补助收入、专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的退付和地方预算拨款、拨款的缴回、补助支出、专项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等款项。
本科目下按与预算级次相对应的财政部门等分设账户。
库款增加时贷记本科目,库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
(3)财政预算专项存款。
核算各级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的专项存款。
本科目下按存款类别等分设账户。
存款增加时贷记本科目,存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
(4)财政预算外存款。
核算各级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纳、支拨或上解。
本科目下按存款单位等分设账户。
存款增加时贷记本科目,存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
(5)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核算各级国库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中央预算收入款项。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
当日收纳款项时贷记本科目,报解、退付、结转时借记本科目。
(6)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核算国库各分支库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以及未结转的地方预算收入款项。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
本科目下按地方预算级次分设账户。
当日收纳款项时贷记本科目,报解、退付、结转时借记本科目。
(7)待报解共享收入。
核算国库各分支库收纳的、待划分的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共享收入款项。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
本科目下按共享类别分设账户。
当日收纳的共享收入款项贷记本科目,划分、退付、结转时借记本科目。
(8)代收国家债券款(总库专用)。
核算总库收到的国家债券发行款项。
本科目下分别按发行机构、国家债券种类、发行年度等分设账户。
收到国债发行款项时贷记本科目,总库转入“中央预算收入”科目时借记本科目。
(9)国家债券兑付资金。
核算财政部通过人民银行总行拨付的国债还本付息款项及手续费。
收到财政部拨入资金时贷记本科目,总库拨出资金时借记本科目。
3.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1)大额支付往来。
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结算的往来款项。
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2)小额支付往来。
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结算的往来款项。
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3)支付清算资金往来。
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结算的汇差款项。
年终,“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分别核对正确后,结转至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并结转下年。
(4)同城票据交换。
核算国库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的票据款项。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年末日余额为零。
(5)国库待结算款项。
核算人民银行国库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临时性、过渡性款项和因预算级次不清、待划退等原因而待处理的款项。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本科目下按资金清算方式分设暂收、暂付户,按待处理款项性质分设专户。
收入时贷记本科目,划分处理时借记本科目。
(6)行库往来。
核算本行国库部门与会计营业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国库部门与会计营业部门分别开立对方账户,双方记账金额相同,方向相反,每日发生额、余额核对相符,并表后科目余额为零。
(7)国库内部往来。
核算不在同一人民银行机构内的支库与管辖国库之间的资金往来款项。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管辖国库在科目下按辖属支库分设账户,支库在科目下设与管辖国库往来分户账。
管辖国库与辖属支库记账金额相同,方向相反,每日发生额、余额核对相符,并表后科目余额为零。
(8)联行往账(总库专用)。
核算发报行向收报行划出的联行款项。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新年度开始,将本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上年联行往账”科目。
(9)联行来账(总库专用)。
核算收报行收到发报行划来的联行款项。
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收报行收到电子计算中心寄来的对账表与联行来账卡片核对相符的,转入“已核对联行来账”科目。
新年度开始,将本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上年联行来账”科目。
(10)待结算财政款项(商业银行、信用社专用)。
核算国库经收处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报解和代理国库收纳、划分、报解、退付的各级预算收入款项。
本科目下,国库经收处设置“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代理国库设置“待处理款项”,以及“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待报解共享收入”等专户,其中:“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下按预算级次分设“省级”、“地(市)级”、“县(市、区)级”和“乡(镇)级”分户,“待报解共享收入”专户下分设“中央与地方”和“地方与地方”分户。
4.表外科目(1)重要空白凭证。
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核算行库往来专用凭证、联行报单、支付系统往来凭证、国库资金汇划专用凭证以及其他重要空白凭证的入库、使用和库存。
本科目下按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设分户账,重要空白凭证以每份1元的假定价格记账。
调入、收回或领入时,记收入;调出、使用或销毁时,记付出。
本科目余额是重要空白凭证的库存份数。
(2)有价证券及收款单。
核算本行管理的应兑未兑国债收款单。
本科目下按国债收款单的种类设分户账,按国债收款单的未兑本金金额记载。
移入时记收入,兑付时记付出,余额为国债收款单的未兑本金金额合计数。
(3)已兑付国家债券。
核算本行收到已兑付的国家债券及其上缴、销毁业务。
本科目下按已兑付国家债券的种类、年度设分户账,按券面实际金额记载。
收券、入库时记收入,上缴、出库或销毁时记付出,余额为已兑付国家债券的库存数。
(二)会计账户人民银行国库按会计科目设置总账,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借、贷方发生额,并结计余额,每日综合平衡。
各级国库按照会计科目设置相应的分户账。
(三)登记簿各级国库应按预算收支核算等业务的需要设置以下登记簿(表):1.预算收入登记簿。
按预算级次、征收机关、预算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2.预算支出登记簿。
按预算支出科目、金额等要素进行登记。
3.直接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