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合集下载

GB50210-2023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23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23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前言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23)的要求,为了加强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验收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二、总则1.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三、术语和定义1. 建筑装修工程:指建筑物内部及外部的装饰装修活动,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的装饰,以及门窗、楼梯、扶手等构配件的安装。

2. 质量验收:对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质量验收要求1. 材料验收:建筑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材料验收应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方面的检查。

2. 施工验收: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施工验收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3. 验收程序: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自检、互检、专检、验收。

五、验收方法1. 目测法:通过观察、触摸、敲击等方法对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

2. 工具检测法:使用量具、仪器等工具对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测量和检测。

3. 试验方法:对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试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六、验收标准1. 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3. 建筑装修工程的质量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美观要求。

七、验收结果处理1.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应由验收单位出具验收合格证书。

3.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八、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 (2007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装饰性构件的质量验收,如立面、墙面的颜色、装饰材料的规格尺寸、装饰构造表面等。

该标准对装饰性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要求作出了规定,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注:本标准中有关装饰装修内容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一、外观质量验收饰面材料和装饰构造表面应无损伤,无开裂、脱皮等现象;装饰构件表面的金属光泽、色调均匀、整洁;饰面材料不掉粉、无脱落;表面装饰件表面平整、无脱皮和脱落现象,如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为装饰表面质量合格。

二、内部装修及构造件质量验收a.室内墙面装饰材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表面光滑平整;b.金属门窗框的组装安装应牢固,门窗框接缝处平整,无明显变形;c.构造件表面平整,连接牢固;d.内部装修质量验收采用下列检验方法: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内部安装的构造件的外观质量,要求表面光滑、平整、无污垢和砂眼,表面无油污污染,无损坏;2.装修工程各部位表面安装的构造件不得有裂缝、破损、脱空等缺陷,装饰件与墙体表面的连接密实牢固。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基本组成部件和主要材料验收本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基本组成部件和主要材料,分别作出了规定。

装饰装修材料应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墙面贴面、墙面涂刷剂的颜色应与施工现场环境相协调,不宜影响室内环境。

墙体和天花板吊顶不允许用水泥浆抹灰或用其它不耐脏材料制作;木制品、涂料与基层接触处应用防水涂料涂擦或浸在水里,用抹子等除去附着物;石膏板应当平整,均匀;石材应具有强度高、耐水侵蚀、易加工安装等特点;木质装饰性构件的表面不应有裂缝,接缝不得小于2 mm。

四、相关知识及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如 PM2.5、甲醛、苯系物、氡、 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给水排水质量指标(如进水管截面积、进水管压力、排水管压力)、电气工程质量指标(如电力表、电力线路长度、电力插座安装位置及插孔数量、接线端子数量、电源插座安装位置及插孔数量、线材接头数量)。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目前,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

在20世纪90年代,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在科技和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要求和审美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本规范是在两本标准的基础上编制的,同时,考虑了近十几年来建筑装饰装修领域发展的新材料、新技术。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1.0.2此条所述新建、扩建、改建及既有建筑包括住宅工程,但不包括古建筑和保护性建筑。

既有建筑是指已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建筑。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本规范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是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按低于规范的标准设计;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双方不得签订低于本规范要求的合同文件。

当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的规定高于本规范的要求时,验收时必须以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为准。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2.0.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2.0.3下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粉饰装修施工的面层2.0.4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3.1设计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3.2材料3.2.1建筑粉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的规定3.2.3建筑粉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粉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3.2.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敷陈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3.2.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商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3.2.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3.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3.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3.2.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3.3施工3.3.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3.3.2承担建筑粉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3建筑粉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形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卖力3.3.4建筑粉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用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情况保护的法令律例并应采纳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情况形成的污染和危害3.3.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平安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令律例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装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3.3.7建筑粉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下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粉饰装修前应对下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3.3.8建筑粉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3.3.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粉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3.3.10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粉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粉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触及燃气管道的建筑粉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平安管理的规定3.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3.3.1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C当必须在低于5C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3.3.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简介最新GB-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质量。

该《规范》的发布旨在提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性,满足用户的需求和要求。

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质量,包括建筑内外墙面、天花、地面、楼梯、扶手、门窗、吊顶、照明、通风、排烟、防火等方面。

验收标准《规范》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和构件的验收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各类材料和构件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施工工艺的验收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工艺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工艺合理、安全可靠。

3. 环境和卫生的验收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环境和卫生状况进行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4. 安全和防火的验收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和防火措施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防火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规范》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程序进行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验收: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要求准备验收所需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 验收前检查:验收单位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施工质量和符合性。

3. 验收过程记录:验收单位对验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4. 验收结论:验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验收结论,可以是合格、不合格或有条件合格。

结论最新GB-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在进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各相关方应按照该《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达标。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材料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二、施工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10、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1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材料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施工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B爰、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抹灰工程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

4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o5,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o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7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8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篇】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范围本文档规定了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和具体细则。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建筑物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墙面、吊顶、地面、门窗、涂料等工程。

2.2 验收:指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根据规范的要求进行评定的过程。

3. 验收责任和流程3.1 验收责任3.1.1 业主:负责组织验收活动,确保装修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3.1.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

3.1.3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协助业主组织验收活动。

3.2 验收流程3.2.1 提交验收申请3.2.2 组织验收人员3.2.3 进行验收检查3.2.4 完成验收报告3.2.5 确定验收结果3.2.6 处理不合格项3.2.7 验收结算4.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1 墙面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1.1 墙面平整度要求4.1.2 墙面表面光洁度要求4.1.3 墙体装饰层与基层的附着强度要求4.2 吊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4.2.1 吊顶平整度要求4.2.2 吊顶表面光洁度要求4.2.3 吊顶材料与基层的附着强度要求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规范:指本文档中规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和细则。

5.2 施工单位:指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单位。

5.3 监理单位:指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业机构。

6. 附件本文档涉及相关验收表格和记录表等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第二篇】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范围和目的本文档适用于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旨在规范施工质量验收的过程和要求。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对建筑物进行室内装饰和装修的工程项目,包括墙面、吊顶、地面、门窗等。

2.2 验收:指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的过程。

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准则

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准则

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准则一、前言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3,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二、一般规定2.1 工程质量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工程质量应满足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应做到安全、环保、节能、美观。

2.2 工程验收组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2.3 工程验收程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三、工程质量验收3.1 材料验收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 施工过程验收施工过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

3.3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应包括观感质量验收、使用功能验收和安全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验收判定标准4.1 观感质量观感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明显凹陷、变形、裂缝等缺陷。

4.2 使用功能使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如地面防滑、墙面防潮、照明亮度等应满足使用要求。

4.3 安全性安全性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如防火、防盗、防雷等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验收不合格的处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验收。

六、附则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准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 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基本规定3.1 设计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

最新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一、概述GB-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是我国建筑行业在装饰装修工程领域中的主要验收质量标准。

本规范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稳定和使用性能。

二、主要内容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规范、施工方案等进行详细审查,确保材料、设备、人员和施工环境满足施工要求。

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基础设施、周边安全等进行全面评估。

2. 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材料的质量、施工设备的状态、施工工艺的执行等。

3.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验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应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施工记录、施工安全等。

验收应对工程的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对不合格的部分应提出整改要求。

三、重要规定1. 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2.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对于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工程,应进行整改。

3. 验收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四、实施与监督本规范的实施需要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

对不按本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的工程,相关单位和部门应进行责任追究。

五、其他说明1. 本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促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提升,服务于建筑行业的发展。

2. 本规范是在前版基础上修订升级,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新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需求。

3. 本规范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提升。

以上是对GB-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质量规范》的简要介绍,具体的规定和要求,需要参考规范正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了解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的文件和 记录要求。
了解施工前应作的两项现场检测项目:后置埋 件的现场拉拔检测和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 度检测。
10
第三章 基本规定
设计要求 材料要求 施工要求
11
第三章 基本规定
设计要求学习要点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 2. 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 设计单位必须出具设计图施工文件,
且必须达到一定的深度。 4.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
主要使用功能。 5. 两条强制性条文。
12
4
新规范的特点:
从管理方面作出了规定。 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 关注安全、健康、环保。
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共分13章,41节,457条; 其中:强制性条文15条,强制性条文占总条文数的百分数:3.3% (一般5%, 不超10%); 本规范于2001年11月1日发布,2002年3月1日实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基本情况简介
1
《装饰工程 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J210--83
《建筑装饰工程 施工及验收 规范》
JGJ73--91
《建筑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
GBJ300—88 第十章、第十一章
验收
验收
验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2
关于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的含义
对木材的质量要求(防火、防腐、防虫,含 水率,结合、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死节、 虫眼木塞加胶填补)。
对木门制作质量的要求(门窗框、大于 50mm的扇用双榫)。
框、扇安装必须牢固的规定(开关灵活、关 闭严密、无倒翘)。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为了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工程的安全、耐久、美观,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第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第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第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施工准备工作第六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七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人员的技术资格和资质。

第八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并提供合格证明。

第九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验收计划,并报业主审核。

第十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场地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施工过程验收第十一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应派专人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技术交底和质量检查,并记录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和技术问题,并报业主确认。

第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章初验收第十六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完成初验收准备工作,并向业主提出初验收申请。

第十七条:初验收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设计、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的检查。

第十八条:初验收应以工程竣工报告为依据,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九条:初验收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书面报告。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选择题1、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B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A、40MMB、35MMC、30MMD、25MM2、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 B ),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

A、6.0mm.10mmB、6.0mm 12mmC、5.0mm 10mmD、5.0mm 12mm3、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 D ),当大于()时,应增加吊杆。

当吊杆长度大于()时,应设置反支撑。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A、200mm 200mm 1.5mB、350mm3 50 mm 2mC、350mm 350mm 2mD、300mm 300mm 1.5 m4、一般抹灰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普通抹灰是( C ),高级抹灰的是()A、4mm 4mmB、3mm 4mmC、4mm 3mmD、3mm 3mm5、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 B )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吊顶面积每()㎡计为1间。

A、30 30B、50 30C、100 40D、100 20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石材幕墙安装幕墙垂直度高度<30m 时允许偏差为()A、10mmB、15mmC、20 m、D、25mm二填空题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金属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 A )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A、主体结构B、屋面避雷C、围护结构D、主体接地2、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板的抗冻性。

3、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块玻璃大于1.5 ㎡时应使用安全玻璃.4、封闭式幕墙应提供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及层间变形性能检验报告。

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提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水平。

2. 质量验收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检测和测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3. 质量验收要求本规范中规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验收要求;- 材料选择和使用的验收要求;- 工程检测和测试的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和程序的要求。

4. 质量验收程序本规范规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工作;-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验收报告和备案。

5. 质量验收标准本规范中列举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施工质量标准;- 材料质量标准;- 工程检测和测试标准;- 验收标准。

6. 质量验收管理本规范中介绍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质量验收责任和权限;- 质量验收的监督和检查;- 质量验收结果的处理和记录。

7. 结论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规范是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通过严格按照该规范进行质量验收,可以提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完整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完整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1、3.1.5、3.2.3、3.2.9、3.3.4、3.3.5、、、6.1.12、8.2.4、8.3.4、9.1.8、、、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1. 引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是确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重要程序。

本文档旨在提供最新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便于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美观。

2. 确定验收阶段及验收要求2.1 验收阶段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

2.2 初验收要求 - 整体效果:装饰装修风格、色彩搭配等是否与设计一致。

- 墙面:表面平整、无明显裂缝、刷漆涂料均匀、色泽一致。

- 天花板:表面平整、无龟裂、吊顶图案和护角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地面:平整、无起伏、无开裂、防滑、色泽一致。

- 门窗:安装牢固、开闭顺畅、密封性良好。

- 电气设备:灯具安装正确、线路布置合理、开关插座正常。

2.3 终验收要求 - 档案资料:包括施工图纸、项目报告、验收记录等完整齐全。

- 设备设施:按照规划安装,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测试。

- 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 验收程序3.1 初验收程序 - 准备验收材料和工具。

- 组织验收人员,包括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

- 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 针对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并记录。

3.2 终验收程序 - 准备验收材料和工具。

- 组织验收人员,包括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

- 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 针对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并记录。

- 出具验收合格证书。

4. 验收标准4.1 装饰装修墙面验收标准 - 墙面表面平整度:墙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凹凸。

- 无开裂:墙面应无明显开裂。

- 涂料工艺:涂刷涂料应均匀、色彩一致,不得有滴流、滴痕、漏刷等现象。

4.2 天花板验收标准 - 木制天花板:木制天花板应平整,无龟裂、无明显裂缝。

- 吊顶图案和护角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4.3 地面验收标准 - 平整度:地面应平整,无明显起伏。

- 防滑性能:地面应具备一定防滑性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1月1日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僵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

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

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上海汇丽(集团)公司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孟小平侯茂盛张无勃熊伟李爱新龚万森李子新吴宏康庄可章张鸣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目前,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

在20世纪90年代,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在科技和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要求和审美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本规范是在两本标准的基础上编制的,同时,考虑了近十几年来建筑装饰装修领域发展的新材料、新技术。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1.0.2此条所述新建、扩建、改建及既有建筑包括住宅工程,但不包括古建筑和保护性建筑。

既有建筑是指已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建筑。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本规范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是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按低于规范的标准设计;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双方不得签订低于本规范要求的合同文件。

当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的规定高于本规范的要求时,验收时必须以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为准。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说明:2.0.1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目前还有几种习惯性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

从三个名词在正规文件中的使用情况来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沿用了建筑装饰一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沿用了“建筑装修”一词。

从三个名词的含义来看,“建筑装饰”反映面层处理比较贴切,“装修”一词与基层处理,龙骨设置等工程内容更为符合。

而装潢一词的本意是指裱画。

另外,装饰装修一词在实际使用中越来越广泛。

由于上述原因,本规范决定采用“装饰装修”一词并对“建筑装饰装修”加以定义。

本条所列“建筑装饰装修”术语的含义包括了目前使用的“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和“建筑装潢”。

2.0.2基体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base 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基本规定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说明:3.1.5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行业,年产值已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从业人数达到500多万人。

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为公众营造出了美丽、舒适的居住和活动空间,为社会积累了财富,已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是,在装饰装修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相当危险的做法。

例如,为了扩大使用面积随意拆改承重墙等。

为了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本身不会导致建筑物安全度降低,或影响到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如防水、采暖、通风、供电、供水、供燃气等,特制订本条。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 材料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说明:3.2.5 对进场材料进行复验,是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采取的一种确认方式。

在目前建筑材料市场假冒伪劣现象较多的情况下,进行复验有助于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也有助于解决提供样品与供货质量不一致的问题。

本规范各章的第一节“一般规定”明确规定了需要复验的材料及项目。

在确定项目时,考虑了三个因素,一是保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二是尽量减少复验发生的费用,三是尽量选择检测同期较短的项目。

关于抽样数量的规定是最低要求,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

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2.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说明: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大量的木质材料,包括木材和各种各样的人造木板,这些材料不经防火处理往往达不到防火要求。

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防火规范主要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也有相关规定。

设计人员按上述规范给出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处理方法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选材和处理,不得调换材料或减少处理步骤。

3.2.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3.3 施工3.3.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