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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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健康运行,制定本规定办法。

本规定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和单位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设备缺陷: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满足其设计功能要求,或存在对职工安全、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现象。

2.设备缺陷管理:指对设备缺陷进行识别、处理、记录、分析和评估的过程。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流程第四条设备缺陷识别1.职工可以通过提出设备缺陷通报、开展安全检查等途径识别设备缺陷。

2.职工应当积极参与设备缺陷识别工作,并及时向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报告。

第五条设备缺陷处理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职工提出的设备缺陷通报及时进行处理,并安排相应的维修、更换等工作。

2.在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3.若设备缺陷无法立即处理,需采取措施防止因此引起的事故,同时向相关职工告知相关安全风险。

第六条设备缺陷记录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建立设备缺陷记录,并在整个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进行记录、跟踪和更新。

2.设备缺陷记录中应当包括设备缺陷的基本信息、处理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七条设备缺陷分析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设备缺陷记录进行分析,找出设备缺陷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对于存在多次发生的设备缺陷,应当进行深入分析,防止再次发生。

第八条设备缺陷评估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设备缺陷的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职工。

2.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将前一次处理中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及时补救完善。

第三章设备缺陷管理措施第九条设备维护保养1.设备维修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要求进行工作,防止设备出现缺陷。

2.设备维修人员应当及时提出维护保养建议,并跟踪、落实各项建议。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小结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小结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小结首先,建立健全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

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维护、检修、维修、监测、预警和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使各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一套有机衔接、协同配合的设备管理制度体系。

制度要求全面细致,内容要贴近实际操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是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设备维护是保持设备正常运行状态的前提,只有做到定期维护和保养,才能最大限度地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设备维护计划、设备维护记录等手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调整和维护,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处理,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三,加强设备检修和维修是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

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故障问题,需要进行及时的检修和维修。

企业应建立设备检修和维修制度,明确设备维修的流程和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维修设备,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减少设备停机时间,保障生产正常运行。

第四,加强设备监测和预警是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可以通过安装监测设备、实时监控系统等手段,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预警设备潜在故障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设备故障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最后,加强设备数据管理和分析是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建立设备档案和数据库,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维修记录等,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运行稳定性。

综上所述,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尽快消除隐患,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缺陷分类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

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不得不立即处理的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二、缺陷管理1、设备设施缺陷记录的建立①在生技科、运行车间、检修车间、水工车间及运行车间中控室、机械值班室、水工水文值班室(汛期)分别设立设备、设施缺陷记录。

②《设备设施缺陷记录》应按顺序正常填写,每月底(×月前),各车间应将记录整理交到生技科,新月份另起一页填写。

每月底,生技科应对各车间交来的《设备设施缺陷记录》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建档。

③《设备设施缺陷记录》的“缺陷内容栏”须写明设备缺陷部位及异常现象。

④《设备设施缺陷记录》的“接通知人栏”由运行当班人员填写,接到消缺通知的检修人员的姓名和时间必须填写清楚。

⑤《设备设施缺陷记录》的“缺陷处理情况栏”须写明该缺陷的简要处理情况。

2、设备设施缺陷的发现和登记①运行值班人员、水文值班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应按照《巡回检查制度》及车间有关规定对所管辖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经当班班、值长确认后,填入《设备设施缺陷记录》。

②检修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缺陷后,应立即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水文值班人员),经当班班、值长确认后,由运行、水文值班人员将缺陷情况填入《设备设施缺陷记录》,但是“缺陷发现人”一栏应如实填写发现人的姓名及时间。

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D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体制、机制,确保设备健康状态可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及基层发电企业,各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缺陷管理是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是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

第四条从源头抓起,严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为机组无缺陷投产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条树立“动态零缺陷”理念,坚持“防消结合,分级监督指导”的管理原则。

鼓励发现缺陷,反对发生缺陷。

实事求是,及时消缺。

第六条缺陷管理主要任务是监视设备劣化倾向,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出现缺陷及时消除,降低缺陷发生几率。

按照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对不具备条件消除的缺陷, 制定监视和防控措施, 做好事故预想, 防止缺- 5 -陷蔓延或扩大;发生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缺陷时, 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第七条基层企业是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设备主管部门是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八条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化和在线监测等先进手段,从缺陷的预防控制、提出消除、验收恢复、统计分析到评价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第九条消缺作业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有关规程、制度要求,严禁无票作业。

第二章缺陷分类第十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包括以下五类:(一)一类缺陷: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二)二类缺陷: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机组检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三)三类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 6 -备缺陷;(四)四类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系统以外,对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区域存在的缺陷;(五)设备异常:是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或设备状态出现异常,需要加强监视运行的隐性缺陷。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高效、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设备缺陷的分类与程度第五条设备缺陷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严重缺陷是指可能导致继电保护专业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对电力系统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影响较小的缺陷。

第六条设备缺陷的程度可分为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干扰,需要立即进行修复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需要在合适的时机修复的缺陷。

轻微缺陷是指对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性能和正常运行产生较小的干扰,可以在合适的时机修复的缺陷。

第七条设备缺陷的分类和程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判断,并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三章设备缺陷的管理流程第八条应建立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记录设备缺陷的分类、程度、处理过程和结果等信息。

第九条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上报相关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进行评估。

第十条责任人应对设备缺陷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确定缺陷的分类和程度。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缺陷,责任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继电保护专业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上报设备缺陷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对于一般缺陷,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修复计划,并在合适的时机进行修复,并将修复情况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十三条对于轻微缺陷,责任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修复时间,并将修复情况记录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第十四条设备缺陷的修复过程中,应进行记录,并定期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责任和权限第十五条各级负责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单位应明确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转,提升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设备缺陷管理机构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负责设备缺陷的识别、记录、分析和解决,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三、设备缺陷识别1. 设备缺陷的识别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使用中出现问题等途径进行。

2. 在设备缺陷识别过程中,应仔细记录设备的缺陷现象、出现时间、出现地点等信息,并进行详细的描述。

并及时向设备缺陷管理机构报告。

四、设备缺陷记录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表,对每一次设备缺陷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信息、缺陷现象、处理方式等。

2. 设备缺陷记录表应定期汇总,并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的规律和原因,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设备缺陷分析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根据设备缺陷记录表的内容进行分析,找出设备缺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并进行分类和归档。

2. 设备缺陷分析应进行全面、深入,充分了解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规范,以便更好地解决设备缺陷问题。

六、设备缺陷解决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根据设备缺陷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设备缺陷解决措施,并指定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2. 设备缺陷解决措施应包括维修、更换配件、升级更新等,确保设备缺陷得到有效解决,并及时跟进设备的工作情况。

七、设备检修和维护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大修等。

2. 设备检修和维护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洗、润滑、磨损部件的更换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八、设备缺陷培训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缺陷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设备缺陷的识别和解决能力。

2. 设备缺陷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规范、设备缺陷的识别和解决等。

并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提高对设备缺陷的应对能力。

九、设备缺陷监督和考核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调整和完善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湖北省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提高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备管理水平,及时、准确掌握设备缺陷信息,为设备状态评价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信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职责、管理内容、监督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运行或备用的设备发生了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影响经济运行、降低健康水平、影响设备载荷能力或寿命,以及造成电能质量不合格等异常现象,需进行处理的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省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设备管理职责作为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输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负责输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反事故措施;定期汇总发布缺陷信息。

第六条基建部负责协调处理基建工程投产一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七条各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是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设备缺陷管理的执行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电科院等各专业技术支撑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省公司运维检修部等各职能部门开展设备缺陷定性、统计分析、处理情况跟踪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缺陷填报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处理及时性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缺陷管理包括从缺陷的发现、建档、消除、验收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第十条设备缺陷按照对电网运行的影响程度,分为危急、严重和一般三类:(-)危急缺陷是指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二)严重缺陷是指对人身或设备有重要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三)一般缺陷是指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及性质一般,程度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分级、分层的管理原则。

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建立或明确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设备缺陷管理责任人。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最后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最后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最后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 总则为规范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强化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简化设备缺陷统计、分析,为公司检修技改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方面总结和发现问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分类统计。

公司应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确保运行设备备品备件充足,缩短设备缺陷处理时间。

缺陷消除的时限规定危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完成处理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继续发展及降低风险等级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严重缺陷:7天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6个月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纳入生产计划管理,必须停电处理的应在发现缺陷的第一次停电时间消除。

2 范围本规定是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对设备缺陷管理的主要原则,体现了设备缺陷从发现、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适用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所属输入线路、变电运行一次和二次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Q/CSG1 0701—200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重庆聚龙调度运行值班管理标准》4 术语和定义缺陷:是指运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设备缺陷类别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危急缺陷(Ⅰ类):设备或设施发生的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者。

严重缺陷(Ⅱ类):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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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缺陷管理单轨制运行,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缺陷,持续提高设备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本部及下属县级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设备缺陷:是指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均称设备缺陷。

按照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以为以下三类:1.危急缺陷(危急缺陷):指设备或者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需立即处理。

2.严重缺陷:指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指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严重缺陷、危及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

(二)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者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三)家族缺陷:家族性缺陷是指经确认由设计、材质或工艺共性因素导致的设备缺陷。

如出现这类缺陷,具有同一设计、材质或工艺的其它设备,不论其当前是否可检出同类缺陷,在这种缺陷隐患被消除前,都称为家族性缺陷的设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市公司生产技术部是缺陷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并督促执行管辖设备缺陷管理相关规定。

(二)审核各类缺陷评级正确性及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危急、严重缺陷处理。

(三)建立缺陷总台账,指导相关中心制定台账,定期抽查运行站、保线站及自动化班等班组台账建立情况。

(四)统计析家族缺陷,并上报集团公司。

(五)定期检查相关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缺陷录入情况。

第五条运行中心、调控中心和计量中心是设备缺陷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所辖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现的缺陷录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并逐级上报。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XXXXXX公司XXXXXX有限公司批准人: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编写人:_________年月发布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目的为掌握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XXXXXX公司运行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办法规定了XXXXXX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工作职责、报表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奖惩规定。

2.2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

3专用术语定义3.1设备缺陷:是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不完善,已经或有可能造成设备不正常状态,影响安全生产,影响出力,影响经济运行的异常现象。

4工作职责贯彻执行XXXXXX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加强巡检,及早发现缺陷,及时开展消缺工作。

5管理目标5.1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理原则,记录、报告程序和消除缺陷等有关内容。

做到小缺陷当值随时处理,重大缺陷集中检修力量抓紧处理。

实现零缺陷管理目标,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5.2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一、二、三类、一般缺陷及其它缺陷。

5.2.1设备一类缺陷定义:指直接威胁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的缺陷,此类缺陷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组、停主变、停母线、停线路或威胁人身安全,属于紧急缺陷。

5.2.2设备二类缺陷定义: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电站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需要制定特殊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机组检修、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才能消除的缺陷。

5.2.3设备三类缺陷定义:指系统无备用设备且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

此类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等到系统或设备退运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5.2.4设备一般缺陷定义:指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三篇)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三篇)

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的管理,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维持设备状态良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单位的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性能不稳定等问题。

第四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及时发现缺陷并进行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稳定、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缺陷发现与上报第六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的发现可以通过定期巡检、定期检修、设备运行监测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定期巡检是指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外部检查,包括外观、接线、固定、通风等方面的检查。

第八条定期检修是指定期对设备进行内部检查,包括设备的组成部分、接线、电源等方面的检查。

第九条设备运行监测是指通过设备的运行数据、告警信息等获取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运行异常或故障。

第十条设备缺陷必须及时上报,相关人员要按规定的流程和方式进行上报。

第三章缺陷分类与分级第十一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根据严重程度可分为A级、B 级、C级三类。

第十二条 A级缺陷指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无法正常运行,对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性产生重大威胁的缺陷。

第十三条 B级缺陷指设备出现轻微故障或性能不稳定,对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的缺陷。

第十四条 C级缺陷指设备出现较为轻微故障或性能不稳定,对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产生较小影响的缺陷。

第十五条缺陷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

第四章缺陷处理与修复第十六条继电保护专业设备缺陷发现后,应立即启动缺陷处理与修复的流程。

第十七条缺陷处理与修复的流程包括设备停用、缺陷分析、故障排查、修复方案制定、设备修复等环节。

第十八条设备停用是指将出现缺陷的设备停止运行,并及时进行锁定和标识,确保设备安全维护。

第十九条缺陷分析是指对设备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工程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工程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办法

工程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集团一期2×1000MW级高效超净燃煤电厂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程设备缺陷处理的管理。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设备缺陷处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建设单位(一)审核施工单位(安装/调试)提出的缺陷文件及缺陷情况。

(二)审核施工单位(安装/调试)提出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三)负责在设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下,直接委托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并确认工程量。

(四)参加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工作。

(五)负责复核在设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责任情况下的设备缺陷处理费用。

(六)物资部是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现场和设备供应商间的关系以及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七)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对设备缺陷处理的审核意见或验收意见进行审批。

第四条监理单位(一)在施工现场发现设备缺陷后,督促承包单位(安装/调试)执行本办法。

(二)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承包单位(安装/调试)、设备供应商/工代确认承包单位(安装/调试)提出的设备缺陷及缺陷情况,并认定责任单位。

(三)审核承包单位(安装/调试)提出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及处理费用。

(四)对设备缺陷处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协调。

(五)组织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安装、调试单位(一)负责提出存在缺陷的设备名称、缺陷性质和对具体问题的描述,同时提供原始相关资料(如图片、试验报告、测量数据等)。

(二)在设备供应商/工代委托或指导下,配合完成过程的缺陷修复工作,包括提供常规工器具。

(三)由自身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负责提出缺陷处理方案或与供应商/工代协商提出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并完成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处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负责提出申请并参加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设备供货商(一)若是设备缺陷的责任单位,负责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及费用。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4篇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4篇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4篇【第1篇】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方法为全面把握设备的健康情况,准时发觉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的缘由,尽快消退设备隐患,把握设备的运行逻辑,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电网平安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1、指导思想:增加设备缺陷管理意识,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2、目的:详细落实电力生产“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缺陷管理必需形成“闭环”,尽量削减中间环节,提升可操作性。

3、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

二、缺陷的性质及消退期限1、紧张缺陷:指严峻程度已使设备不能延续平安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此类缺陷必需尽快消退或实行须要的平安技术措施举行暂时处理。

2、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

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退,消退前应对该设备举行严密监视。

3、普通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平安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列入月度检修方案举行处理。

三、缺陷管理流程1、生产部为设备缺陷管理的主管单位,服务公司生产部为设备缺陷管理的协管单位。

2、公司生产部和服务公司生产部各设一名专责,详细负责设备缺陷的日常管理工作。

3、调度所、信息管理中心、计量所、送电公司、变电公司为设备消缺的详细实施单位。

4、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缺陷管理采取微机管理,设备的全部缺陷管理流程都应在生产mis上举行,特别状况用消缺通知单来实现闭环管理。

运行人员发觉紧张缺陷时,在根据现场运行规程举行须要的应急措施后,应首先汇报调度,交当值调度值班员处理,需要立刻消缺的,当值调度值班员应直接通知检修维护单位负责人组织消缺,同时上报生产部缺陷管理专责,事后生产部应给检修维护单位补发消缺单。

运行人员发觉其它缺陷后应对设备缺陷作出正确推断,由所属各班班长审核后录入生产mis系统,同时报生产部缺陷管理专责。

对特殊重大和紧张缺陷,设备检修维护单位负责人在接到设备缺陷汇报后,应立刻组织消缺。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3.1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3.2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

4管理规定:4.1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4.2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4.3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4.4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

4.5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4.6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计算办法。

4.7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

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4.8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4.9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4.10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4.11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4.12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4.13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4.14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4.15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名兰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开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的任务及目标: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利用网络、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设备管理水平,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缺陷消除率,达到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

第三条设备消缺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以及《运行规程》等规定 , 并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危险点分析。

第四条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包括从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确认、分类、消除、验收、评价、统计、分析以及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

第五条设备缺陷管理要“责、权”分明,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和“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

第六条设备缺陷管理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七条设备缺陷处理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努力实现“消缺零延时,设备零缺陷,改进零滞后”。

第八条本办法规定了桂开公司度夫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内容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桂开公司度夫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分类第十条设备分为主设备和辅助设备。

(一)主设备是指在发供电过程中,直接参与能量转换与输送的设备。

即水轮机(包括调速器),发电机(包括励磁系统),主变压器单元,220kV、15.75kV母线和断路器、隔离开关以及上述设备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等。

(二)辅助设备是指主设备以外的生产设备。

即10.5kV、400V厂用电系统,直流系统,油、水、气系统、各种测量装置以及通讯、照明、通风、空调、电梯、水工机械、启闭设备等。

(三)船闸,主设备为:闸室、上下游人字门(包括液压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弧形门(包括液压系统),辅助设备为:渗漏排水系统、检修排水系统、水工机械、启闭设备、通风、空调、照明、音响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等。

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缺陷管理单轨制运行,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缺陷,持续提高设备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本部及下属县级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设备缺陷:是指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均称设备缺陷。

按照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以为以下三类:1.危急缺陷(危急缺陷):指设备或者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 并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需立即处理。

2.严重缺陷:指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指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严重缺陷、危及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

(二)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者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三)家族缺陷:家族性缺陷是指经确认由设计、材质或工艺共性因素导致的设备缺陷。

如出现这类缺陷,具有同一设计、材质或工艺的其它设备,不论其当前是否可检出同类缺陷,在这种缺陷隐患被消除前,都称为家族性缺陷的设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市公司生产技术部是缺陷管理归口部门,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并督促执行管辖设备缺陷管理相关规定。

(二)审核各类缺陷评级正确性及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危急、严重缺陷处理。

(三)建立缺陷总台账,指导相关中心制定台账,定期抽查运行站、保线站及自动化班等班组台账建立情况。

(四)统计析家族缺陷,并上报集团公司。

(五)定期检查相关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缺陷录入情况。

第五条运行中心、调控中心和计量中心是设备缺陷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所辖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现的缺陷录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并逐级上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性工作,减少设备缺陷发生,确保设备健康状态可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各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缺陷管理是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是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

第四条从源头抓起,严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为机组无缺陷投产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条树立“动态零缺陷”理念,突出缺陷预防控制,严格重复性缺陷管理,做到及时消缺,保证消缺质量。

第六条缺陷管理主要任务是监视设备劣化倾向,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减少缺陷发生。

对已发生的缺陷,要举一反三,对同类设备系统进行检查。

第七条基层企业是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设备主管部门是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八条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化和在线监测等先进手段,从缺陷的预防控制、提出消除、验收恢复、统计分析到评价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第九条消缺作业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有关规程、制度要求,严禁无票作业。

第二章缺陷分类第十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包括以下五类:(一)一类缺陷: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

(二)二类缺陷: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机组检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

(三)三类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情况。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1目的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威胁变电站安全运行的设备隐患,探索设备运行规律,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的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

3术语与定义设备缺陷:设备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实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变声、缺油、失灵、固有安全消防、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示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维持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4职责分工4.1XXXX部XXXX部是公司运行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全面掌握设备健康情况,负责对公司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4.2站长站长每月应对设备消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及对运行的影响情况,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制订并实施各类缺陷消缺计划;按规定期限及时组织运维人员或配合检修部门消除各类缺陷;对设备消缺验收质量负责。

4.3运维班组各运维班组应认真执行定期巡视(特巡)制度及有关设备运行规程,及时发现和掌握所有运行设备的各类缺陷;在日常运行维护中,发现设备存在小的缺陷和故障时,应积极主动去处理解决,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对于运维值班人员一时难以解决的缺陷、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按有关程序督促尽快处理;在缺陷处理过程中,运维值班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检修单位工作;在缺陷消除以前,有加强监视、检查缺陷是否有发展和恶化趋势的责任。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高效性,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旨在制定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以防止设备故障,保证生产设备的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的缺陷管理。

三、定义与缩写1. 生产设备:指用于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机器设备和相关附属设备。

2. 缺陷:指生产设备的运行异常状态或出现故障现象。

3. 维护:指对生产设备进行的维修、养护、保养、升级、改进等操作。

四、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及维护流程1. 缺陷发现生产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缺陷和异常状况,并快速记录描述缺陷情况和影响,进行评估。

2. 缺陷记录缺陷应该由使用人员上报至设备负责人,并填写相关的缺陷报告,详细描述缺陷的情况、时间、地点和影响,并签字确认报告准确无误。

3. 缺陷评估设备负责人应经过评估确认缺陷,并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缺陷是否需要进行维护。

对于需要维护的缺陷,设备负责人应依照维护流程进行操作,修复缺陷,并在处理完毕后记录是否解决了问题。

4. 缺陷维护对于需要维护的缺陷,设备负责人应根据维护要求进行维护,其中包括拆卸维修、更换备件、保养养护、调整等操作。

5. 缺陷跟踪设备负责人应及时跟踪维护结果,检查设备的性能是否达到了预期要求,确保设备维护的有效性。

6. 缺陷记录保存设备负责人应对生产设备的缺陷记录进行记录保存,并在维护完毕后,将维护情况记录在缺陷报告中。

五、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应制定适用的管理责任和限制条件的作用,协调外部组织和环境的影响,控制和监督相关设备故障的预防和治理,以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应根据生产设备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对生产设备进行细致的管理和操作。

3.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应对生产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并及时修理、升级、改善等,以发挥生产设备的最佳能力。

六、所涉附件1. 缺陷报告记录表2. 维护记录表七、所涉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生产设备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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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强化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简化设备缺陷统计、分析,为公司检修技改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1.2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方面总结和发现问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1.3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分类统计。

1.4公司应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确保运行设备备品备件充足,缩短设备缺陷处理时间。

1.5缺陷消除的时限规定
危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完成处理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继续发展及降低风险等级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严重缺陷:7天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6个月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纳入生产计划管理,必须停电处理的应在发现缺陷的第一次停电时间消除。

2 范围
2.1本规定是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对设备缺陷管理的主要原则,体现了设备缺陷从发现、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管理。

2.2 本规定适用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所属输入线路、变电运行一次和二次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SG1 0701—200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重庆聚龙调度运行值班管理标准》
4 术语和定义
4.1缺陷:是指运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

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设备缺陷类别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4.2危急缺陷(Ⅰ类):设备或设施发生的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者。

4.3严重缺陷(Ⅱ类):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
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4.4一般缺陷(Ⅲ类):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严重缺陷、危急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5 职责
5.1生产安全部
5.1.1掌握设备缺陷情况,督促设备维护责任部门及时完成设备缺陷处理,提高缺陷处理的及时率和消缺率,并对未处理缺陷进行监控。

5.1.2协调解决消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1.3监督各部门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严重影响主网安全运行的危急、严重缺陷。

5.1.4对Ⅰ类设备缺陷处理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总结和考核。

5.1.5组织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工作,并对缺陷造成的事故或障碍进行认定。

5.2调度运行中心的职责
5.2.1督促检修部门或所辖班组及时处理设备缺陷。

5.2.2根据生安部授权,参与或安排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5.2.3定期对所辖设备的缺陷及时消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5.2.4督促运行班组对不能立即消除的设备缺陷加强监控,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2.5变电站运行班组职责
5.2.5.1发现缺陷应及时报告调度和站长,并做好记录。

5.2.5.2根据现象判断设备缺陷性质和影响,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置。

5.2.5.3参与对处理的设备缺陷进行验收。

5.2.5.4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设备加强监控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2.6调度运行班组职责
5.2.
6.1根据缺陷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将缺陷对系统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为处理缺陷提供必要的条件。

5.2.
6.2根据上报缺陷,确定缺陷等级,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2.
6.3对所辖调度设备缺陷处理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5.2.
6.4负责终止自行消除、重复上报、填报错误的缺陷流程。

5.2.
6.5负责向检修维护部派发缺陷通知单。

5.2.
6.6根据检修维护部交回的设备缺陷报告单,将缺陷消号。

5.2.
6.7负责每周一统计、上报缺陷情况。

5.3检修维护部职责
5.3.1按照设备缺陷处理时限要求,及时组织、督促消缺工作,对严重、一般缺陷
应能提出消缺计划或临时检修计划。

5.3.2督促所辖班组将检修、试验过程中发现、处理的设备缺陷通知运行人员。

5.3.3对暂时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采取控制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控,并填写设备缺陷延期申请,在延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缺陷处理。

5.3.4参与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5.3.5定期对本部门受理的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6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流程
6.1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流程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填报、派发、报告、受理分析、处理、验收消除等环节,缺陷管理流程见附图。

6.2发现缺陷
6.2.1发现缺陷的途径有:
a)运行人员在设备巡视、操作、运行监控、测温检查等工作中发现;
b)检修班组在检修、试验过程中发现(包含及时处理的);
c)其他人员发现。

6.3缺陷填报、派发
6.3.1设备发生危急缺陷后,运行班组必须首先汇报调度,由调度通知相关部门,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缺陷情况。

6.3.2发现缺陷后,运行班组应立即报告站长并进行详细的记录,经站长确认后及时上报调度,由调度填写缺陷通知单,定级并派发至消缺部门。

6.3.3检修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缺陷后,应立即上报调度中心,同时通知相应的运行班组。

6.3.4对于已经上报的设备缺陷,当设备缺陷状况进一步恶化,运行人员应立即上报调度。

6.4缺陷定级原则
缺陷定级原则按照聚龙电网设备缺陷分类标准执行,由调度完成。

6.5缺陷的受理分析
6.5.1检修部门收到缺陷通知后,应及时对缺陷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制定消缺方案。

6.5.2缺陷受理要求
a)检修维护部接到危急缺陷通知后,必须立即受理,并安排检修人员立即前往消缺。

b)检修部门接到严重缺陷处理通知后,必须在七天内完成缺陷受理和消缺工作。

c)检修部门接到一般缺陷处理信息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缺陷受理,6个月完成消缺工作。

6.5.3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检查处理的危急、严重缺陷,由调度值班人员通知各
个部门前往处理,生安部门协调督促。

6.6缺陷的延期
因缺备件、需停电处理或其它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处理的缺陷,检修维护部应填写“设备缺陷延期申请单”,并经生安部及相关领导审签后一式三份,一份保留在本部门,一份交与调度中心,另一份交至生产安全部。

6.7缺陷的验收
6.7.1设备(线路)缺陷处理完毕后,一般由调度运行中心(检修维护部)验收,严重及危机缺陷由生安部组织验收。

6.7.2在验收中对能够通过现场操作、外观检查来判定设备性能的项目要进行实际操作和现场检查,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手段检查的项目(如需通过试验报告证明设备性能的缺陷等),运行人员以检修人员在消缺记录上所作出“合格”结论作为验收通过、可以投运的依据。

6.7.3线路缺陷经处理、验收合格后,由检修维护部及时将缺陷处理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汇报调度。

6.7.4在缺陷消缺参与验收过程中,变电运行人员应当核对设备是否还有遗留问题。

若存在遗留缺陷,在检修人员明确“合格”的前提下,方可投入运行,由运行人员将遗留缺陷作为新缺陷重新上报调度。

6.7.5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缺陷应重新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需要重新填写缺陷通知单)
6.8缺陷消号
检修维护部缺陷处理经验收合格后,工作负责人填写“设备缺陷处理报告单”交至验收责任人,转至调度,调度进行缺陷消号,并将“设备缺陷处理报告单”发送至各相关领导及部门。

7缺陷的统计、分析
7.1调度运行中心、检修部门应及时将发生和消除的危急、严重和一般缺陷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和总结,作为本部门月、季、年的运行分析会的重要内容。

7.2公司生产安全部应及时将发生和消除的危急、严重和一般设备缺陷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和总结,作为设备更新、改造的重要依据。

7.3调度运行中心应对危急、严重、一般缺陷的消缺率和消缺及时率进行统计,并上报生安部。

7.4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计算
7.4.1消缺率=消除缺陷项数/统计期间存在、发现的缺陷总项数×100%
7.4.2消缺及时率=按时完成消缺项数/应消缺总项数×100%
缺陷处理流程图
附表一:
设备缺陷通知单
年月日
附表二:
设备缺陷处理报告单
年月日
附表三:
设备缺陷延期申请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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