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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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行业背景、经济运行情况及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互联网行业背景、经济运行情况及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互联网行业背景、经济运行情况及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一、互联网行业背景及趋势在互联网已经渗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出现了非常多以互联网为依托而存在的新型产业,在1994年中国互联网萌芽阶段,也许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互联网能给社会能带来如此大的巨变,并且在中国富豪榜上第一、第二名就是来自于互联网领域的企业家,比如:马化腾、马云。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背景趋势及未来的走向,才能紧跟趋势,站在时代风口。

1、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及趋势1998年—1999年这两年是电子商务的萌芽期,相继成立了中国的第一批电子商务公司(腾讯、8848、阿里、易趣、当当等),直到现在人们对他们也绝对不陌生,也正因为这第一批看到风口,愿意尝试新型行业的创业者,他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宛如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所有好的、不好的都在朝他们涌去,在这过程中他们备受非议、备受质疑,却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随着21世纪初期互联网迎来了第一次泡沫危机的来临,8848从此没落,易趣被收购,在这巨大的波动下阿里靠着资本支持,迎难而上,2003年成立了淘宝网,支付宝也开始问世,免费的淘宝打败了一众的平台,成为这个时代的枭雄,在C2C 领域称霸至今。

由于淘宝网的红火,2007年出现了一个依托淘宝网为背景的新型职业,淘宝客。

而2008年是电子商务的群雄爆发期,是电子商务腾飞的一年,由于美国的金融风暴席卷了全球,传统行业也因此收到了巨大冲击,许多线下门店,B2B的公司相继关门、倒闭。

而低成本高效率的电子商务成为了热门,导致传统行业开始大批量涌入,而淘宝、亚马逊、京东、当当、红孩儿、梦芭莎、乐淘等各大平台开始进行混战抢占市场。

07年乔布斯在苹果新品发布会上,非常好的诠释了智能手机,从此智能手机便开始普及,进入人们的生活,互联网也开始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各种App开始接踵而至,腾讯也在2011年推出了至今日活10亿的微信,而2013年借助于火爆的微信,微商这个有着中国独特色彩的行业,开始进入大众的视野,开始大众的视野,开始大行其道。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总编辑,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总编辑人选应当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符合相关条件,并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一)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
(二)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六)法人资格、场所、资金和股权结构等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 运行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运行过程中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换发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2017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

2017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

2018.01 /13热点舆情2017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热度:★★★★★1. 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方向,选出新领导集体10月18日上午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

此次盛会的胜利召开,赢得国内外舆论一致赞扬,影响深远。

“中国”“习近平”“新时代”成为网络热词。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新闻网站成为十九大会议与精神宣传的主力军,相关报道及官方消息引发大量媒体转载,为舆论引导提供了重要方向。

境外媒体持续关注并深入、客观报道十九大,纷纷点赞习近平同志正带领中国崛起。

网民在欢呼进入新时代的同时,重点关注十九大对民生类问题的回应,并在社交媒体中形成“你好·十九大”“点赞新时代”等热点话题。

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大会,对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未来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2. 中央决定设立雄安新区,千年大计、利国利民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雄安新区,规划范围涵盖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等三个县及周边部分区域。

雄安新区成为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对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调整优化京津冀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12月,“雄安新区”一词入选“2017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

媒体关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及炒房、管控房源情况。

网民主要传播中央设立雄安新区的消息,热议新区炒房炒地话题,肯定新区设立意义重大,展望新区规划发展等。

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为中国区域经济的长期协调发展探索出一条独特的中国道路和制度安排,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划时代的里程碑,将对中国社会未来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方面的五位一体布局产生深远、广泛的影响,是中国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

网络强国新时代:网络空间日趋清朗

网络强国新时代:网络空间日趋清朗

网络强国新时代:网络空间日趋清朗网络主权的捍卫离不开法治的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近年来,中国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互联网建设管理运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亿万网民营造了清朗的网络空间。

搭建法律框架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民众的精神世界就会清新健康。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兴起与发展,人人享有麦克风的时代逐渐成为现实,网络空间一度成为众声喧哗之地。

然而,在拓展人们生活空间的同时,互联网中的虚假信息、暴力色情、欺诈行为等“负能量”和“噪音”也开始滋生传播,不仅侵害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也威胁着从虚拟空间到现实空间的秩序。

在建设网络强国的路上,依法管理互联网面临很多新课题、新挑战。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

目的是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确保网络正确运用和安全。

中共十八大召开以来,一系列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一方面,针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侵害人身权益等问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网治网法律法规出台。

尤其是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过,成为中国首部网络安全领域的法律。

对互联网实行科学管理,对网络秩序进行依法整治,使安全的篱笆得以扎紧,网络空间得以净化,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得以巩固。

建立治理体系如何加强互联网管理,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专家称,应建构一系列的规范和规则体系,让互联网的各个参与方,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在进行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活动时有章可循。

中国新媒体行业概况研究-行业发展环境、壁垒、发展特点、监管

中国新媒体行业概况研究-行业发展环境、壁垒、发展特点、监管

中国新媒体行业概况研究-行业发展环境、壁垒、发展特点、监管(二)行业发展环境1、有利因素(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近年来,中国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主要政策如下:2009 年,国务院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

2011 年,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打造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建设性作用,培育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

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占领网络信息传播制高点。

2012 年,国务院公布《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鼓励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鼓励支持国有资本进入新兴媒体,做强重点新闻网站,形成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

2014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指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应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发展。

同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顺应互联网传播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的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移动客户端、手机网站等新应用新业态,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以新技术引领媒体融合发展、驱动媒体转型升级。

201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明确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可剥离进行转企改制,由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为发展壮大新闻宣传主业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

2017年网络舆情调研报告

2017年网络舆情调研报告

2017年网络舆情调研报告一、开展网络舆情工作的现状(一)县纪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

县纪委以宣教室为网络工作的主阵地,安排专门人员从事网络舆论信息的收集、研判、分析工作,搜集信息的网络除国家的大型网站外,注重当地的网站及论坛,及时了解当地的民情信息及舆论导向,对于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及时加以引导,对于网络舆情的搜集工作作为县纪委宣教室的一项常规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并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及报送制度。

(二)建立网络舆情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县纪委利用大宣教工作格局的有效条件,充分利用大宣教工作机制,联合县委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等多家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网络信息及舆论导向及时进行沟通,有利于网络舆情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为了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力量,加大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配备一名网络评论员,全县共有网络评论员36人,为鼓励评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纪委专门制定了奖励措施,评论员在网站上及时发帖,开展正面引导舆论导向工作,同时利用网站开展网络宣传工作,建立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联动引导机制,对于突发性事件做到发现及时、引导及时。

(四)组织网络舆情工作专项培训学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县纪委宣教室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学习,及时更新技术手段,了解网络舆情新形势。

学习新的技术手段提升网评引导和网上管控能力和水平,学习利用技术手段自动跟帖、顶贴,在节省人力的同时,提高网上引导管控工作效率和效果。

二、当前网络舆情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网络舆情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由于网络舆情工作的特殊性,工作的实际效果不容易看到,并且很难有一个可以衡量的考核标准,许多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这项工作可有可无,对网络舆情工作不重视。

总体上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已经进入良性轨道,日趋科学规范,“主动回应网上关切、主动处理现实矛盾和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共识,但个别事件在应对技巧和回应方式等方面仍有欠缺,语气过于生硬、过于绝对。

国内新媒体发展的政策与实践分析

国内新媒体发展的政策与实践分析

国内新媒体发展的政策与实践分析一、前言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新媒体在我国的应用和普及越来越受到重视。

如何推动新媒体的发展,有效利用新媒体为民众提供服务和信息,成为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从政策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国内新媒体发展进行分析。

二、政策层面1.《新闻出版广电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29日,国务院印发《新闻出版广电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件提出,新媒体是媒体融合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推进融合,加速新媒体的发展,推动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发挥新媒体在国家治理、民生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2.《关于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2017年6月1日生效的《关于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管理要求,规定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要求保持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传播虚假信息等。

同时,《规定》还制定了服务内容审核机制和相应处理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最高级法律。

该法律对新媒体的发展和运营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涉及到信息内容、信息安全等方面,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维护网络安全,防止网络犯罪等。

4.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了促进新媒体的发展,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关政策。

例如,北京市政府制定《北京市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北京市促进“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培育人才、鼓励创新等方面推进新媒体和数字经济的发展。

三、实践层面1.新媒体在政府部门的应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逐渐加强利用新媒体为民众提供服务和信息的措施。

例如,教育部门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上开设账号,方便广大家长和学生了解教育政策和新闻动态。

2017年政府对互联网的新政策

2017年政府对互联网的新政策

2017年政府对互联网的新政策随着中国各大互联网公司相继在区块链领域战略布局。

关于互联网有哪些新出台的政策制定关注的地方。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政府对互联网的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政府对互联网的新政策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其中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此外,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诈骗、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可入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新媒体被纳入互联网新闻管理范畴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

近年来,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

针对这些新问题,新修订的规定提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30•【文号】•【施行日期】2017.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2017年10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以下简称“新技术新应用”),是指用于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创新性应用(包括功能及应用形式)及相关支撑技术。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以下简称“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是指根据新技术新应用的新闻舆论属性、社会动员能力及由此产生的信息内容安全风险确定评估等级,审查评价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的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调整增设新技术新应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不得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鼓励支持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相关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安全评估服务质量评议和信用、能力公示制度,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第六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按照本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安全评估,为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评估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及时完成整改。

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分析

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分析

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分析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网络舆情的产生和传播对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带来了挑战,使得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有效治理网络舆情,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政策,本文将对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网络舆情的定义与特点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媒体传播的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它具有实时性、全媒体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网络舆情具有快速传播、大规模影响和传播范围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因此在治理网络舆情时需充分考虑其特点和规律。

二、我国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我国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该法对网络舆情的管理和维护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网络舆情事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散蔓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11年12月13日修订颁布,它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规定。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信息。

该办法为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和治理网络舆情提供了依据。

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于2017年6月1日施行,它对新闻网站、门户网站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行了规范。

其中第十八条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该规定有助于净化网络舆情,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三、我国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1. 加强信息监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包括实名制认证、追责机制等。

通过加强信息监管,可以减少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分析及方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分析及方法

T 互联网+安全Internet Security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分析及方法□黄倩张晓然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北分中心【摘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是互联网技术、新闻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为人们新闻信息获取提供了很大便捷。

但互联网自身 的不安全性也给新闻信息的传播带来了安全风险,针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安全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分析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 务安全风险和评估要素,以评估指引表方式对互联网新闻服务开展安全评估,为互联网新闻行业安全评估开展提供参考支撑。

【关键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评估方法引言: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在新闻信息服务 行业相关的新技术新应用也不断涌现。

各种各样互联网平台 更便捷的帮助人们获取新闻信息,快速地改变着当今社会的生活方式。

但与此同时,在新闻信息服务中利用互联网技术散播违 法违规信息等安全风险也随之而来,扰乱着互联网新闻信息 的传播秩序。

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开展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对 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可有效减少新 闻信息服务中网络违法犯罪的发生,推动新闻信息服务行业 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即新闻单位采用网站、应用程序、 公众账号、论坛、博客、网络直播等互联网平台,以更加便 捷的方式向大众提供新闻类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主要 包含三种,即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以下简称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指对提供互联网新闻信 息服务的创新性应用(包括功能及应用形式)及相关支撑技 术,对其新闻舆论属性、社会动员能力及由此产生的信息内 容安全风险确定评估等级,审査评价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 技术保障措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包括以下情形, 当满足任一情形时应及时开展安全评估:1. 应用新技术、调整增设具有新闻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 能力的应用功能的;2.新技术、新应用功能在用户规模、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改变导致新闻舆论属性或社 会动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

2017解读中国特色的互联网

2017解读中国特色的互联网
• 2015 年,中国 P2P 平台市场规模约为 669 亿美元,达到美国四倍
• 根据 2016 年 3 月财报披露,中国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以 2015 年度 4900 亿美元 GMV, 首度超越沃尔玛,成为世界最大的零售平台
• 2014 年,中国网络零售渗透率达到 9.9%,首次超过美国
• 2013 年,阿里零售平台交易额达到 2480 亿美元,已经超越了 eBay 与亚马逊的总和
宏观层面来看,中国、美国俨然已成为驱动世界互联网发展的双引擎。但微观层面而 言,两者在市场发展阶段、用户特征、竞争格局、企业创新特点等方面都迥然各异。马云 如此表述:“如果美国是在车轮上的国家,那么今日的中国是在互联网上、移动端上的国家。”
因此,在关注的目光背后,世界对中国互联网充满了无限的好奇:中国互联网如何在 短时间内取得飞跃?它呈现出哪些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这些特色从何而来,未来又将何
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比重大:根据 BCG 模型估算(参阅图 4),中国的电子商务和互 联网金融板块占比较大。这两个板块的绝对规模和相对占比都超越了美国。中国的电子商务 占市场总体 44%(美国:27%)。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板块收入占市场总体 12%(美国:6%)。
2.2 用户篇
主要观察:从用户结构来看,中国互联网用户相比美国更年轻、更草根、更移动。从 应用偏好来看,中国用户更“喜新厌旧”。从消费行为来看,中国用户网购更频繁,数字 内容付费意愿亦快速提升,并日趋多元。
规模大、增长快:如图 1 所示,截至 2016 年,中国的网民总数已达 7.1 亿,约相当于 印度与美国的网民总量,占全球网民总数的 1/5。中国的互联网消费规模高达 9670 亿美元, 仅略低于美国。从增长来看,“中国速度”亦惊艳了世界。中国网民总量过去 15 年里年复 合增长率高达 25%,互联网消费过去 5 年里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3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1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1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管理,维护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中专门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和审核等内容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单位。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地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舆论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严格遵守互联网内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树立群众观点,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和低俗内容。

页脚内容1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按规定转载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杜绝编发虚假互联网新闻信息,确保互联网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第八条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活动。

不得利用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和审核等工作便利从事广告、发行、赞助、中介等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利用网络舆论监督等工作便利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活动。

2017年网络舆情工作总结

2017年网络舆情工作总结

2017年网络舆情工作总结【第1篇】2017年网络舆情工作总结2017年,在县委宣传部网管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县文体广新系统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网络舆情宣传管理工作按照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抓好了网上信访、公众参与热线办理工作。

充分发挥了网上信访和“公众参与热线”办理在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舆情管理机制健全局党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建立了以局长为总负责,由值班负责人牵头,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的网络舆情宣传管理责任制。

局党委多次对全系统的网络舆情工作作出明确指示,提出“优化服务,外树形象”的要求,并配备专人负责网上舆情监控、处理、督办以及回复工作,具体落实网络宣传和舆情回应工作,竭力为网络舆情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每案必问亲审的良好工作机制,在第一时间抓好了局《网络舆情处理单》的办理情况。

在此基础上,积极加强同县政府门户网、华容新闻网、华容手机报和《今日华容》报等媒体的联系沟通,正确把握网上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网络舆论氛围,推动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舆情处置卓有成效单位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及时发现涉及本单位的各类民生诉求等信息,积极做出回复或回应,解决合理诉求,确保舆情稳定。

今年共接收到18条关于本单位的投诉、建议或咨询帖,回复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确保了网络问政工作的有效落实。

我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人员认真监控各主流网站、网络论坛、政府12345公众服务热线和县长信箱的舆情动态,对网络舆情“发现一贴、督办一贴、回复一贴”,对热点、焦点事件进行跟踪评论引导,善用正面信息快速上网评论,以诚恳务实的态度和网民互动,以精通的业务知识赢得公众理解,积极主动与网民沟通,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杜绝了网上负面舆情的形成。

三、网络宣传强力推进在局办公室的带动下,我局文化信息报送与宣传报道工作成效显著,部分二级单位上稿率比往年数倍增长。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互联网时代赋予人们前所未有的新生活,但在网络日渐繁荣的同时,各种网络问题日益凸显,网络攻击、网络恐怖、网络诈骗和网络谣言等已成为互联网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颁布施行了一系列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规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使我们的网络更加安全、更加开放、更加便利、更加充满活力。

结合当前我市舆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学习网络法规优化舆论环境”专栏,精选刊发部分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供广大新闻、网络从业人员和读者朋友们学习、查阅和贯彻执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麟2017年5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三条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二章许可第五条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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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1月
目录
一、行业概况 (4)
1、传统平面媒体加速衰退 (4)
2、“互联网+”效应持续显现,将成为全产业发展经济驱动因素 (5)
3、移动互联领域成为新媒体发展主战场,移动化发展热潮不减 (5)
4、地方性媒体融合效果显著 (6)
5、在线视频迅猛发展,移动广告成为新的发力点 (6)
6、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化升级 (7)
7、网络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 (7)
二、行业生命周期情况 (8)
三、行业市场规模情况 (9)
1、网民规模情况 (9)
2、手机网民规模 (10)
3、新闻资讯用户规模 (11)
4、互联网广告规模情况 (12)
5、互联网增值服务 (14)
四、行业上下游情况 (15)
1、主要行业价值链 (15)
2、行业上下游关系 (16)
五、行业竞争情况 (16)
六、行业壁垒 (17)
1、区域新闻采编渠道壁垒 (17)
2、行业准入资质壁垒 (17)
3、专业人才壁垒 (18)
4、目标客户群体壁垒 (18)
5、品牌推广壁垒 (18)
七、行业监管主体及政策法规 (19)
1、行业管理体制及主管部门 (19)
2、行业法规和政策 (20)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21)
1、有利因素 (21)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21)
(2)网络用户持续增长 (23)
(3)互联网广告精准营销优势明显 (23)
(4)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 (24)
2、不利因素 (24)
(1)品牌广告主对新媒体的认知度较低 (24)
(2)原创内容不足 (24)
(3)相关法律政策机制尚需完善 (25)
(4)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25)
一、行业概况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转型优化,新媒体行业正在不断融入我国社会经济和民生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影响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

新媒体平台已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互联网+”成为媒体深化融合的新引擎。

国家战略持续助推新媒体行业发展,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通过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深度影响中国社会各层面发展。

在我国大力推动网络和信息化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强化下,新媒体连接多行业多领域发展,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新阶段的关键因素,各种新技术、新理念、新形态、新模式竞相呈现。

“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根据该目标,文化产业未来的增加值至少应该达到5 万亿元,年均名义增长率至少要保持在13%以上,这也就意味着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传媒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将保持总体上的高速增长。

1、传统平面媒体加速衰退
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冲击下,传统的平面媒体如书刊、报纸等产业近年来举步维艰。

从发行渠道的角度来看,传统平面媒体运输流通方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品流通效率。

从平面媒体广告资源的变化来看,各类平面媒体的广告资源量持续下降,传统平面媒体广告刊播的时长、面积都在减少。

消失的报亭、停刊的报纸正在印证中国平面媒体行业的衰退过程。

2014 年传媒细分行业的数据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报纸发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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