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和损耗,提高病区的医疗服务水平。
二、管理职责与机构设置1.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2. 病区护理部门设有专门的备用药品管理岗位,由专业的药师负责日常管理。
3. 护士长和药师要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密切合作,确保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医院药事部门统一负责,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2. 采购的备用药品应具备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法规。
3. 病区应配备适当的储存设施,保证药品的安全、稳定储存,严禁将备用药品存放在不符合要求的环境中。
四、备用药品的领用与归还1. 病区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由专人负责,需出示相应的手续和授权文件。
2. 领用人员在领用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领用药品的准确性。
3. 领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备用药品的归还,未使用完的药品应及时归还到指定位置。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与处置1. 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院的临床操作规范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2. 备用药品不得私自开封或使用,严禁将过期、损坏或质量有问题的药品使用。
3. 发现备用药品存在破损、过期等问题时,应立即上报护士长和药师,并进行记录和标注。
六、备用药品的盘点与监测1. 病区应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盘点,确保药品的库存准确,数量一致。
2. 盘点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3. 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监测机制,对药品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
七、备用药品的更新与报废1. 备用药品的更新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更新。
2. 更新时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顺利更新和替换。
3. 备用药品的报废应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严禁私自乱报废药品,必要时需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记录。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目标1、确保药品库存适中,避免对成本控制产生负面影响;2、防止因储存容器选择不当导致药品疗效降低;3、堵塞药品管理的潜在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 备用药品品种与基数审核1、科室负责人需根据疾病特点制定备用药品计划,提交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副院长批准。
备药计划应兼顾临床需求与库存控制。
2、备用药品为满足科室及病区急救和周转需求,分为统一配置药品和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固定。
全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专科用药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领取。
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需按规定审批。
3、药品品种及数量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得变动。
如需调整,需书面说明原因,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4、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领用、保管和养护,每月进行自查。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每季度进行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问题。
5、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交接,药品分类存放,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6、药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防止破损、霉变和失效。
(二) 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和使用药品需进行详细登记,记录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及补充药品的详细情况。
(三) 备用药品的检查1、护士长为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药品管理,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2、护士每日交接检查,护士长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总护士长每月进行督查。
3、使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情况,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及时反馈问题。
(四) 备用药品的使用遵循“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使用”的原则。
(五) 备用药品的摆放1、实行清晰管理,常用药品放于易取位置,标识清晰,包括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及有效期。
2、基数药品使用时采用正反向标识,便于清点和补充。
(六) 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确保班班交接,账物相符。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___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对于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病区备用药品,提高药品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本制度,以便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1. 采购计划病区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由每个病区制定,每季度更新一次。
采购计划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求和患者的用药情况来确定,避免药品浪费和过度采购。
2. 供应商选择选择可靠的供应商是确保药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重要保证。
病区应与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药品供应商的职责和要求。
3. 药品采购流程药品采购流程应包括采购需求确认、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药品验收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病区制度执行,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存储1. 存储条件病区备用药品的存储条件应符合药品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方面。
存储区域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并且有足够的空间来储存各类备用药品。
2. 药品分类和标识病区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存放,并且要做好药品的标识工作,确保每种药品都能够清晰地被辨认出来。
标签上应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和质量状态等信息。
3. 药品保质期管理病区应建立药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
过期药品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或重新使用。
四、病区备用药品的配送和使用1. 药品配送病区备用药品的配送由专门的仓库人员负责,确保药品的准确送达和及时配送。
配送过程中,应查验药品的名称和规格,确保药品的准确性。
2. 药品使用病区医生和护士应按照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使用备用药品。
使用时应注意药品的规格和剂量,避免用错药或者用药错误。
同时,还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避免药品受到污染或者变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病区药品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因存贮不当致药效降低,贮备药品过多影响成本控制等,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种类和范围(一)临床常用备用药品:(二)急救药品:(三)特殊科室精、毒、麻药品。
贵市药品不作为备用药品。
急救药品按《抢救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管理;特殊科室精、毒、麻药品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等管理。
二、备用药品基数审核(一)各病区根据专科特点,以满足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由科室负责人笑字后提交药剂科、护理部共同审核。
(二)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备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通过OA发给药剂科、护理部备案,本病区保留一份。
三'备用药品储存要求(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类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药品标签上清楚地标注药品的名称、规格等基本情况。
(:)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统一警示标志。
1、高危药品的标签:背景白色、字体黑色,并在标签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并有高危标识。
2、10%氯化钾在标签上红字注明“禁止静推”。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避光、温度要求等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备用药品按照效期摆放,采取“领新用旧”、“左进右出”的存取方式。
四、备用药品的日常管理(一)备用药品专人负责管理,每周进行药品质量检查一次;备用药品每班书面交接。
病区护士长作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采取每月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措施。
(一)每班备用药品使用后及时补充,保持备用状态。
(三)备用药物药品到有效期少于3个月要有警醒标识,到有效期少于1个月及时申请领取更换。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进行药品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整改。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减少浪费,加强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管理职责1.医院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存放。
医院应定期对各病区的备用药物进行检查和监管。
2.病区病区应设立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的管理人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和上报。
病区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四、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1.备用药品种类备用药品应涵盖常用急救药品、常用救治药品、重要抗生素和特殊药品等。
具体备用药品种类应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定。
2.备用药品的数量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每个病区的床位数、患者需求、历史药物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预估和补充。
五、备用药品的购买和入库1.购买备用药品的购买应根据病区的实际需要,由病区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并向医院药剂科提交。
药剂科应按计划进行采购,并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
2.入库药品送至病区后,病区药剂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包括确认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验收合格后,应将药品及时入库,并进行分类存放。
六、备用药品的领用和使用1.领用医生需要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提前向病区药剂管理员提出申请,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核对申请内容,并及时提供药品。
2.使用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正确计量、正确使用方法等。
医生应将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七、备用药品的药物过期管理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过期情况,并做好记录。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盘点病区药剂管理员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2.补充病区药剂管理员应根据盘点结果,提出补充计划,并按照采购程序进行补充。
九、备用药品的损耗和报损1.损耗备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损耗,病区应定期对损耗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符合医院采购预算和相关法规,严禁私自购买和接收赠品。
2.采购应与医务科室联合进行,遵守“三级审批制度”,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避免过剩。
四、备用药品的存储1.备用药品应在指定的专门储藏室内存放,确保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条件符合药品的保藏要求。
2.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整理和标识,确保易操作和查找。
3.备用药品的储存须有监控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种类、数量和出入库情况等。
五、备用药品的领用1.备用药品的领用应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凭领用单及时领取,确保使用的合理性。
2.领用药品时应与出库记录的药品进行核对,确保使用的准确性,发现药品错误或异常应及时上报并纠正。
六、备用药品的使用1.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患者诊疗实际需求,严禁滥用和浪费。
2.使用备用药品应按照医嘱执行,严禁超量和长期使用,避免不良反应和药物依赖。
3.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注意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不明原因的异常病情,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退库1.备用药品按照有效期进行定期检查,将过期药品进行封存和标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退库。
2.退库药品应仔细填写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附上退库的原因和出库记录,以备日后审计和查询。
八、备用药品的核算1.备用药品的核算应与财务科室进行联合,定期进行盘点和比对,确保账实相符。
2.核算应记录备用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填写交接记录,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九、备用药品的报废1.过期、退库和未标识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报废,报废药品应进行销毁和记录,严禁私自使用或出售。
2.报废药品应填写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和报废原因,进行签字确认,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一、目的通过健全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存储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2-12部分》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对“备用基数药品”审核、管理、摆放、检查、使用、回收及调整等管理工作。
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为确保用药医嘱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存放在病区或门急诊功能检查室内一定数量的基于预期用途的药品称为备用基数药品(简称备用药品)。
各科室按照用药的常用性、及时性、必须性,建立适宜的备用药品,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科室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基数目录,报药学部药品库房及药房审核归档。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及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的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科室药品管理,明确职责,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对科室所设置的备用药品进行每日交接清点检查,抢救车和转运箱执行封条管理,每周清点检查。
当班护士日常检查,护士长每周抽查,总护士长每月督查。
2.药学部根据《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及考核标准》,每月到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科室,落实整改。
被检查科室对需整改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整改。
3.病区备用药品每月检查内容及要求:(1)药品实物与基数数量相符;(2)药品无变质、变色、包装盒及安瓿上药品信息字迹清晰,无破损。
(3)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高警示药品用红底白字统一标示、粘贴存储柜明显处。
易混淆药品(听似、看似、一品多规)需分开存放,避免取药错误,同一药品名称相同但厂家不同,需分开放置,不得混用。
(4)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临近六个月失效期的抢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房更换,有特殊原因需继续使用的药品可延长用至临近失效期前2周,需在药品基数一览表中备注原因。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3篇)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病区急救备用药品领取、检查、使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领取、使用、检查、补充的管理工作。
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确定及领取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从药库领取。
所领取药品费用计入该病区成本。
麻、精药品备用品种、基数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病区需求另行专门确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有效期,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遵循“近效期先用、先领先用”原则,以避免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
四)备用药品的摆放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应标识清楚、醒目,便于清点、检查。
3.麻、精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五)急救备用药的补充流程1.各病区备用药品品种、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2.药品因过期、失效、破损,需应补充的,需将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由药剂科统一集中进行销毁,再按照备用药品领用程序领取。
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2)是医疗机构内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流程,用于确保病区内的急救药品能够被有效地管理和使用,从而确保患者在突发状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各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备用注射用药品品种和基数,由病区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科主任签字后报护理部和药剂科共同审核备案,由分管院长签批。
二、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
三、药剂科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过期等质量问题。
四、建立“备用药品交接登记本”。
药品专人管理、班班交接并签名。
五、备用药品标识清楚,药品目录应注明:药品名称、剂量、单位、数量。
六、急救药品须放置抢救车内,分类、定量、定位放置,标示清楚,有统一定位图示。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设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严格加锁。
八、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对使用后剩余药液处理,应两人签字。
九、高警示药品如:高浓度电解质制剂(10%氯化钾、浓氯化钠)、胰岛素制剂(门冬胰岛素30R注射液、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30R)、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
注射液、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等需单独存放,标识醒目。
十、需冷藏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应放在冰箱内,以保证药效。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应建立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备用药品是指在病人开始治疗之前或在治疗期间,在药品储藏室或药箱内,备用的药品。
任何时候,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存放和使用这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1. 建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分类管理为便于管理,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适应症、剂量等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管理。
3. 质量管理备用药品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并具有合法的销售证明和当地药品生产许可证。
使用过期和不合格的备用药品是不可接受的,并应不时地检验相关药品的质量。
二、备用药品的存放1. 药品管理室备用药品应存放于专门的药品管理室,室内要保持卫生,避免灰尘、泥土等外来物质的污染。
同时,药品管理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线和通风等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2. 质量标识和区分对于不同种类和不同功能的备用药品,应该贴上对应的标识,以便管理和使用。
同时,它们应该分别储存在干燥通风的柜子或货架上,以避免混淆和污染。
3. 定期检查药品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对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处理和清理,并及时补充和更换有需要的备用药品。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1. 处方管理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医生的处方或医疗机构的指令,患者只能根据医生的要求,于指定时间和剂量内使用药品。
同时,药品管理者应按需派发安排用药,避免浪费和滥用药品。
2. 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在药品管理台的备用药品本上清晰地记录每种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此外,当有药品被取出时,需要在药品本上做出详细的记录。
4. 不良反应管理如患者有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病区能够及时、有效地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同时保证药品使用安全和药物管理规范,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1.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按规定储备的非常用、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使用的药品。
2.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病区根据患者需要、病情特点和医生的建议,制定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并定期考核和调整。
备用药品应根据病情分类、分级储存,并用明显的标识标示。
3.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性。
药品的储存要求干燥、通风、常温,并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使用。
同时,要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存放状况,确保药品有效期内。
4.备用药品的使用:病区应制定备用药品的使用规定,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范围、适应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使用备用药品必须由主管医生作出书面指示,并在病历中做明确标注。
同时,要做好备用药品使用的记录和报告,及时补充使用后的备用药品。
5.备用药品的管理和盘点: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台账,记录备用药品的入库、出库、使用和盘点情况。
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有效期的准确性,及时报告上级。
6.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更新:备用药品在过期、超过有效期、受潮、出现品质问题等情况下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病区要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备用药品,确保药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医院和病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结合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目的。
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
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
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
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
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
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临时使用的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特殊用药等。
第四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
第五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精细管理、有效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医院药事部门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二)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和规范使用指南;(三)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验收;(五)开展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六)对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病区护士长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接收、分发、使用、记录等工作;(二)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情况,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根据患者情况和临床需要合理使用备用药品;(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药事部门;(五)组织病区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按照药事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指南合理用药,做到科学、安全、有效。
第三章药品的采购与接收第九条医院药事部门根据病区的需求和临床指南,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药事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备用药品的招标、比价和谈判,选择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事部门对备用药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药事部门负责药品的接收工作,应当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药事部门接收的备用药品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及时通知病区护士长和病区医生。
第四章药品的存放与使用第十四条病区备用药品应当专门设立药品储藏室或专用柜,保证药品干燥、通风、无尘、无异味等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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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 根据需要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含急救药品,麻醉及一类
精神药品等),交药学部、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
2. 药品领入后,根据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标识清楚,同一药品按
失效期由近到远的顺序排列摆放。
3. 急救药品应做到四固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品种数量、
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取用,用后及时补充;每班清点并登记签名。
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保证
随时应用。
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1 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
要的防盗设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照《医疗机构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保管储存。
储存各环节,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4.2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
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4.3 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
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4.4 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病区护长、科护长、护理部、药
学部(晚上及节假日向夜巡护长及医院总值班汇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 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专人管理。
药柜每周整理一次,包括清洁卫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过期药品及
变质药品,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 高危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浓氯化钠注射液(按照医院高危药
品目录)等应使用红底黑色醒目标识,单独存放。
6. 每月清查库存,检查数量、质量并记录,防止药品积压变质。
7. 病人的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
及时清退(退药应保持包装完好)。
如病人已结帐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退药后重新办理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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