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详细版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管理,在发挥该系统在安全防范中的作用的同时,规范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对企业或单位内、外部环境进行视频、声音、气象等参数的实时监测和监控的系统。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先进的原则,确保其能够满足企业或单位的实际需求。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防止滥用系统。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系统建设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特定的需求进行设计和选用设备。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专门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并遵循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前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系统的可行性和效果。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具备可靠性、稳定性、可用性等特点,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选用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避免盲目投资和浪费资源。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应进行定期的检测、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系统使用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操作人员懂得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滥用系统获取个人信息或进行非法侵入。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合理使用,不得超过必要范围,避免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定期查看系统状态,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系统管理第十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系统的维护、保养、巡检、故障处理等各个环节。
2023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2023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社会安全的监测和监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1.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投入,提高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包括视频监控、声音监测、气象监测等多种手段,覆盖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
三、数据采集和存储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及时、准确地采集社会安全相关数据,并保存至相关数据库。
2. 数据存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数据分析和预警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配备智能分析软件,能够对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研判。
2.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系统应当能够及时发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数据共享和交流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应当及时更新,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用。
2.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协同作战。
六、隐私保护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只能用于维护社会安全和预防犯罪,禁止滥用和泄露信息。
七、监测监控系统管理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2.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严谨作风,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八、监测监控系统评估和改进1. 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完善。
2. 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可靠。
九、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办法内容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惩处。
2. 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的数据泄露、滥用等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和赔偿。
以上为2023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用以指导和规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监控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的目标是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监控体系,提高安全环境的监测和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强调预防为主,兼顾应急管理,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注重科学性和先进性,根据不同的场所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监测监控设备和方法。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报警器等,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准确性:设备应能准确地获取监测数据,并及时传输到控制中心;(二)可靠性:设备应具备稳定的性能和抗干扰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三)灵敏性:设备应具备快速响应的能力,能准确识别危险源和异常情况;(四)可管理性:设备应具备易于管理和维护的特性,能够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五)兼容性:设备应具备开放式的接口和协议,能与其他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保证设备的质量可靠性和性能稳定性。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并满足监测和管理的需求。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不能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并销毁。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建立定期巡检和维护制度,确保监控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存储和备份制度,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监测、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监测监控策略、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并定期评估安全风险。
第五条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监控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监测和报警设备。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监测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测与监控第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适当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环境监测等,确保对重要区域、关键设备和场所的全天候监控。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监测与报警第九条企业应根据不同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设置合理的报警措施和级别,并将其告知相关人员,确保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十条报警设备应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测试,确保报警的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接到报警后,相关人员应迅速处置,确定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随时关注事态的进展,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安全事故与隐患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和隐患的处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第六章安全培训与演练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防灾知识等内容。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职责1. 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更新;2.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分析;3. 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培训和管理;4. 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和信息保密;5. 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6. 监测监控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评估。
三、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1. 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2. 建设监测监控系统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综合考虑成本、技术、效益等因素;3. 建设监测监控系统需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系统功能和规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4. 建设监测监控系统需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可靠性。
四、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更新1.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系统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负责人应定期更新监测监控系统的软件和硬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3.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负责人应根据系统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系统参数,以提高系统的性能;4. 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负责人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
五、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分析1.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要准确、及时、完整;2.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处理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3.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存储要采用可靠的存储设备,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4. 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分析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
六、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培训和管理1. 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知识;2. 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篡改或删除系统数据;3. 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员应定期接受操作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保持技术水平的更新。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或其他单位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利用先进的监测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特定区域或场所进行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和信息处理的系统。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要坚持依法合规、科学规划、精确布设、有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法制、公正透明、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系统规划、设备布设、数据管理、信息处理、维护运行等。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支持、设备维护等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系统的规划、设备配置、维修记录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巡检、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系统和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和替换,确保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章系统规划和设备布设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覆盖范围和监控要点,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布设应当符合监控要求,合理选择监控点位,确保监控范围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选型应当满足技术要求,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评估,确保设备性能的稳定可靠。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和便于维护。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运行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做到合理使用,防止人为破坏和恶意攻击。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布设和维护应遵循隐私保护原则,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益。
第三章数据管理和信息处理第十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备份等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为认真落实“监测监控、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综合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发挥系统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xx)、《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l029-xx)及肥矿集团《加强瓦斯远程监测监控和调度信息网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设在生产管理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刘超分管该项工作。
安全监测监控组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传感器标校等日常工作。
各生产单位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现场盯班干部为现场监控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责任制1.公司董事长是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落实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审查安全监测监控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通防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安全监测监控日常技术管理,并监督执行情况。
4.生产管理科通防副科长负责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监测监控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工作落实情况,并落实督查考核。
5.通防技术中心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负有技术指导责任,具体负责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中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审批,并对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管理。
6.安监处负责监督安全监测监控措施落实,对现场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机电科负责负责各采掘头面规程措施供电部分的编制与审查,监督相关单位为安全监控系统提供供电保障,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
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
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三、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分管领导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报送信息化办公室。
六、相关监测人员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____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八、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____小时内更换井下装置。
如____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九、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十、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____%)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____%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一、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4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是指对单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掌握潜在的安全风险,保障单位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设置相应的设备和系统,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与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安全工作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第七条设立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为委员,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和修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计划和制度。
(二)组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选购、设置和改造,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可靠。
(三)组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日常运维和维修,保持其正常运行。
(四)组织开展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测试和检查,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及时反馈和处理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隐患。
(六)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二)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测试和检查。
(三)及时处理和报告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现的异常情况。
(四)协助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如信息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具体职责如下:(一)配合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二)配合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选购、设置和改造。
(三)协助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和系统要求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应具备功能齐全、准确可靠、操作方便、数据存储完整等特点,能够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和监控。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规范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构内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和存储,确保监控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用于对机构内各个区域、场所和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的设备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安全报警设备、门禁设备等。
第二章设备安装与维护第五条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应当经过严格的验收和测试,并进行记录和备份。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进行,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当及时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数据采集与传输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应当具备可靠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功能,确保监控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数据采集应当按照事先制定的采集方案进行,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数据传输应当采用加密协议和安全通道进行,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数据存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保证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配备完善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故障事故,保证系统的稳定和可靠。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系统的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附则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机构可以采取警告、停职、解聘等措施,或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测和监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是指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实时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场所的安全。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便捷的原则,依法合规地进行管理和应对。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应当由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各方共同维护安全。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涵盖以下内容:1. 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2. 安全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分析;3. 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和运行;4.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的建立和运行;5. 监控人员的培训和管理;6. 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六条根据安全监测监控需要,相关单位应当合理选配安全监测设备,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
安全监测设备应当具备以下功能:1. 实时监测和录像功能;2. 异常情况报警功能;3. 数据传输功能;4. 远程操作功能。
第七条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选择,以确保全方位、全程监测。
设备的放置应稳固牢靠,避免遭到破坏。
第八条安全监测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功能的测试和更新软件等。
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安全监测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使用方法和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章安全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分析第十条安全监测数据的采集应保证可靠性和实时性。
采集设备应与监测设备相互配套,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数据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数据应经过分析并形成报告,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预警。
报告应及时送达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第四章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第十三条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应建立完善,并与相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安全监测监控水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为了对公共场所、关键设施及重要区域进行安全监测监控而建立的一套技术设备和管理措施体系。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具备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高效性等特点。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依法规范、真实可信、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监测监控规定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调试和维护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管理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守系统信息和用户隐私。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闯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界面,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设置密码保护机制,管理员和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密码,不得私自泄露或共享。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保证操作界面的用户权限管理,管理员应负责对用户进行权限分配和管理。
第二章设备和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当具备防护能力,确保在各种恶劣环境下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应当安装在合适的位置,确保监测监控范围的全面和准确。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设备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施应当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遇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报废时,应当及时进行报废处理,确保设备数据的安全性。
第三章数据管理第十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应当由专人负责采集、传输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存储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清理,防止存储空间不足和数据丢失。
2024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利用技术手段,对公共场所、重点设施和涉及公共安全的活动进行监测和监控的系统。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监测和监控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尊重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系统管理原则,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应用。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协同。
第六条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系统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按照实际需要,确定监控范围、布设方案、监控点位等,确保监控能力覆盖重点区域和场所。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应明确使用权限和范围,制定相关操作规范,并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操作规范和技能熟练程度。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数据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
第三章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集的个人信息必须经过法定授权并明确告知,未经授权不得非法获取、利用或泄露。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应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的保密管理,不得将数据外传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入侵和操控,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建立数据审计和查看制度,确保系统使用情况的合法合规性。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的管理,保障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类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指的是通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对一定范围内的活动、设备和环境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录像等工作。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监控录像机等。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安全的原则,严禁侵犯个人隐私和侵权行为。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采购、分配、使用等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采购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和合同。
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应按照制定的使用规范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改动设备配置和参数设置。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存储设备应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备份。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相关知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数据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录制的监控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并保留至少一年时间。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监控数据只能由授权人员访问和处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私自查看、复制或传播。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保存的监控数据,应建立完善的分类、存储和备份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十四条监控数据的查看、使用和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权限进行,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使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选择,确保设备的有效监测范围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设备的稳定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对于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故障和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电源和网络应保证连续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数据的安全。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详细规定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要求、职责分工、操作指引以及监控数据的处理等内容。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以及使用该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指公司用于监测和管理各类安全相关数据的信息化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平台、数据库等。
2. 监控数据:指由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集到的各类安全相关数据。
3. 相关人员:指使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四条规划与设计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应确保系统的运行稳定性、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并充分考虑保密要求和系统功能。
第五条安全保障1. 系统运行的设备应符合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2. 对系统进行防火墙、入侵检测等安全措施的配置和管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3. 制定系统备份、恢复和应急预案,定期测试和评估,确保系统的可用性。
第六条权限管理1. 对系统应进行权限管理,不同用户在系统中的操作权限应有所区别。
2. 完善账号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账号进行申请、审批和注销,并时常进行账号的审计。
3.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账号权限,并追踪用户操作记录。
第七条数据管理1. 确保监控数据的收集、传输和存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2. 定期备份监控数据并进行存档,同时制定规范的数据检索和浏览权限管理制度。
第三章操作指引第八条系统登录1. 用户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 用户登录后,应对自己的操作负责,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系统操作1. 用户应按照系统操作指南进行相应的操作,不得操作与自己职责无关的功能。
2. 对于系统异常情况,用户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监测监控制度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监控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
2.企业应配备专业的监控设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监测和监控。
3.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报警与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报警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1.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置符合标准的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企业应定期检测和维修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准确性。
3.企业应制定安全设备使用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
四、安全监测监控人员1.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监控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监控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
3.企业应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人员的考核制度,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评估,确保其履行职责。
五、安全监测监控工作流程1.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依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并明确监控指标、监控时间和监控区域。
2.企业应建立监控信息反馈机制,明确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的流程,及时将监控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1.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2.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督导机制,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七、安全事故报警和应急处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报警机制,明确报警人员、报警方式和报警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
2.企业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3.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要求配合调查和处理。
2024年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管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是指以科学、客观、全面的方式,对特定区域、场所或者设备进行安全状态的监测和监控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依法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当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测监控的效果和效率。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当注重数据的有效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安全隐患。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的范围和对象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共交通领域: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航空交通等。
(二)能源和化工领域:石油、天然气、电力、化工等。
(三)重要基础设施: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供电等。
(四)社会治安:公共场所、重点区域、安全事件等。
(五)环境监测:大气、水质、土壤等。
(六)边境和海岸线:边境线、海岸线、港口码头等。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的对象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和设施:监控摄像头、传感器、报警器等。
(二)环境和资源:气象站、水质监测点、能源供应设施等。
(三)人员和车辆:身份证明、车辆识别等。
(四)行为和事件:异常行为、违法事件等。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的要求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全面性:对特定区域、场所或者设备进行全面监测和监控。
(二)准确性:监测数据和监控画面应当真实、准确。
(三)及时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预警性:通过数据分析和信息比对,提前预警潜在安全风险。
(五)可操作性:监测监控系统应当方便操作和维护。
第四章安全监测监控的技术手段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应当依托现代科技手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手段:(一)视频监控:利用摄像头等设备对特定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5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和AQ1029-____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____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____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五.一周内不少于____次对井下各传感器用便携仪进行标校,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安全监测监控值班人员。
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调试完毕。
六、定期检验监测监控设备是否具有风电闭锁和甲烷断电功能。
特别是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的测试,每____天必须测试一次。
使用标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模拟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进行测试报警、断电、复电超值、断电范围、馈电状态。
同时检查断电后是否自动恢复送电。
瓦斯超限断电,严禁开关自动送电。
七.安全监控设备(包括分站)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监测设备,每七天必须调校一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维护和收发,并做好有关记录。
八.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铭牌的防爆标志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是本安型或隔爆兼本安型或其他防爆复合型。
输入输出信号是否是本质安全型。
九.分站电源应按照防爆合格证的要求配接关联设备(传感器、断电器、开停等),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负荷侧。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监测监控范围1. 设备监控:安装监控设备对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仓储区域进行视频监控,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2. 客户监控:对重要客户进行监控,确保客户的安全和业务的正常进行。
3. 数据监控:对重要数据进行监控,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
4. 网络监控:对企业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进行监控,确保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三、监测监控措施1. 视频监控:各关键区域安装摄像头,对重要场所实施全天候的监控。
2. 门禁监控:安装门禁系统,控制人员进出。
3. 报警监控:安装报警设备,对异常情况进行报警。
4. 数据监控: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
5. 网络监控:安装网络监控软件,实时监测网络流量和安全状态。
四、监测监控管理1. 设备管理: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人员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监控技能。
3. 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避免数据丢失。
4. 报警管理:对报警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报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 网络管理:建立网络管理制度,对网络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五、安全监测监控要求1. 设备监控要求:监控设备必须具备高清晰度、广角视野、夜视功能等,确保监控画面的清晰和准确。
2. 报警监控要求:报警系统必须具有自动报警和远程报警的功能,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情况。
3. 数据监控要求:重要数据必须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网络监控要求:网络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实时监测、异常报警和远程控制的功能,确保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六、安全监测监控责任1. 领导责任:企业领导要重视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政策和措施。
2. 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安全风险状况,制定相应的监测监控方案,并负责执行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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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1727(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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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监测监控、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综合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发挥系统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l029-2007)及肥矿集团《加强瓦斯远程监测监控和调度信息网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监测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设在生产管理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刘超分管该项工作。
安全监测监控组负责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传感器标校等日常工作。
各生产单位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现场盯班干部为现场监控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责任制1.公司董事长是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落实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审查安全监测监控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通防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安全监测监控日常技术管理,并监督执行情况。
4.生产管理科通防副科长负责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监测监控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人员工作落实情况,并落实督查考核。
5.通防技术中心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负有技术指导责任,具体负责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中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审批,并对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管理。
6.安监处负责监督安全监测监控措施落实,对现场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机电科负责负责各采掘头面规程措施供电部分的编制与审查,监督相关单位为安全监控系统提供供电保障,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定期对安全监控系统的供电系统进行检查。
8.生产管理科安全监测监控组:(1)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2)负责安全监控主机(包括监控主机、热备机、上传主机的软、硬件)、环网交换机、分站、传感器、监测缆线及控制设备的安装、回收、故障处理、检修、维护、巡检等工作。
(3)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定期调试、校正工作,确保设备数据准确、断电可靠。
(4)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并将测点变更情况报调度室。
(5)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台帐、内业资料填写、整理、保管工作。
(6)负责安全监控布置图、断电控制图、动态系统图的绘制、修改、打印、保存、报送等工作。
(7)指导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处理断线、停电、报警等一般故障。
(8)负责使用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设备管理、维护情况的检查考核。
(9)负责安全监控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和保存。
每3个月备份一次,保存至少2年。
9.各采掘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监控线路和传感器的管理、维护及标准化工作。
为监控系统分站电源及远程控制开关接线,为断电范围提供条件。
在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组关于现场各类传感器故障的通知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处理现场故障,确保在2个小时内排除故障。
三、监控系统通用要求(一)设备要求1.回采工作面安装完毕试生产前、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临时停产的采掘工作面、备用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安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回撤过程中,要及时调整、完善监控范围,工作面封闭前不得停用安全监控设备。
2.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中规定的型号选择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
所有接入监控系统的设备、电缆(井下部分),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二)性能要求1.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
2.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
3.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d。
4.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对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等参数或状态进行监测监控。
5.安全监控主机或主通讯电缆发生故障时,各分站传感器必须能够正常工作且必须保证瓦斯、风电闭锁的全部功能。
6.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备用电源,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7.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传输、控制、显示、报警、存储、查询、稳定性、可靠性以及其它性能参数,均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
(三)设计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规程、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断电控制图。
(四)安装要求(一)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设备连接时,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二)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
使用电缆传输信号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在中心站和入井口分别设置防雷装置,同时应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
进入中心站的所有网络传输线(金属导体)和交流电源必须采取防雷措施。
(三)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硐室或房间内,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四)井下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掘进工作面内;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被串掘进巷道内。
(五)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以保证监测监控的可靠性。
(六)监控分站(电源箱)应设置专用供电开关,以方便进行分站备用电池检修和更换设备。
(七)安装断电控制时,被监控区域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按照接线图进行连接,具体方法由总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八)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监测监控组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安全监测监控组和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九)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甲烷、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杂物,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烟雾、负压等传感器应设置在能准确、可靠反映监测点实际情况的位置。
四、传感器的设置(一)采煤工作面1.甲烷传感器(1)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隅角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0.8%CH4。
(2)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不大于10m处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0.8%CH4。
(3)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上方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范围内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0.8%CH4。
(4)工作面抽排风机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抽排瓦斯风筒出口3~5米范围内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0.8%CH4。
(5)工作面回风皮带顺槽内有两部皮带的,需在第二部皮带机头机电设备上风侧10~15m处增设甲烷传感器,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0.8%CH4。
(6)工作面瓦斯抽放泵站管路出口的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0%CH4,复电浓度<0.8%CH4。
(7)采用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进风巷道口以里10-15m处设置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5%CH4,复电浓度<0.5%CH4。
2.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上方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
报警浓度≥0.0024%CO。
3.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工作面回风巷道上方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壁不小于200mm。
报警温度≥30℃。
4.开停传感器开停传感器分别卡在皮带机、采煤机、破碎机、循环溜子开关负荷侧的电缆上,用于监测机组设备运行情况。
(二)掘进工作面1.甲烷传感器(1)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距迎头不大于5m处,距顶板不大于300 mm,距侧帮不小于200 mm,且不得与风筒挂在巷道同侧。
报警浓度≥0.8%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0.8%C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