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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人员管理规定一、财务制度人员的从业要求1.1 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证书或资格。

应当接受培训,不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1.2 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利益。

1.3 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自律性,严谨细致,做事认真负责,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1.4 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部门的员工有效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财务管理工作。

1.5 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分析能力,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和应对突发情况。

二、财务制度人员的岗位职责2.1 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策略和计划,指导和管理公司的财务部门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策。

2.2 会计专员/财务会计: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工作,包括凭证录入、账务结算、税收申报等工作,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3 财务分析员: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为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2.4 财务风险管理:负责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监测公司的资金流动和资金风险,提出预警和控制措施。

2.5 内部审计: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公司的财务遵从性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

2.6 其他财务工作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其他财务岗位,制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三、财务制度人员的权利与义务3.1 财务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3.2 财务工作人员有权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奖励制度,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

3.3 财务工作人员有义务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3.4 财务工作人员有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保障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3.5 财务工作人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配备财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第二节会计机构与岗位设置第三条公司的会计机构为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经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四条根据会计工作和公司实际需要设置以下会计岗位:财务经理、总账会计、成本费用会计、税务会计、往来会计、出纳等。

第五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定岗、定员不定死,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财会工作、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会计工作内部监督。

轮换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每年有一定时间的后续教育。

第三节岗位职责第九条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

(2)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4)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5)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6)参与确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进与投资者的沟通顺畅,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XX公司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XX公司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财会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人员的集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结合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按投资隶属关系分层次设置财务机构,下级对上级负责。

第三条公司对所属全资企业财务负责人实行“双聘制”,对控股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第二章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第四条财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基本准则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务人员必须具备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职业道德,树立严谨作风,熟悉法规和信息技术,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的行为规范。

第三章财务人员聘任第六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财务总监或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还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担任主管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七条财务人员的配备实行回避制度,即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企业的出纳。

出纳岗位原则上使用事业编制职工,采用聘用合同制职工需提供担保。

第八条财务人员聘任程序(一)公司本部财务机构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聘任;全资企业财务总监或财务机构负责人由所在企业总经理提名,报公司审批后,由该企业聘任上岗。

(二)控股企业财务总监及财务机构负责人由公司提名,提交所在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其他财务人员由各级财务审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后由所在企业聘任。

(四)财务人员因故需要免职的,按其聘任程序经批准后免职。

第九条财务人员内部流动(一)公司全资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公司所属企业(全资)内安排流动。

(二)财务人员调离财务岗位或调出企业,需经各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报本企业总经理审批,并报公司备案。

财务工作人员红线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人员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意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维护公司财务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工作人员,包括财务部门全体员工及涉及财务工作的其他部门人员。

二、红线范围第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在以下行为上应严格遵守红线:1. 虚报、冒领、挪用、侵占公司资金;2. 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3. 伪造、篡改、销毁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4. 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进行非法财务活动;5. 向外部泄露公司财务信息,损害公司利益;6. 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财务损失;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责任与处罚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红线的,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对违反第一条至第三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 对违反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刑事责任;3. 对违反第七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教育与培训第五条公司定期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五、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财务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履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红线的,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实施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本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公司财务秩序。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如遇到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问题,应向财务部门请示,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

财务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人员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审计等。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三条财务人员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四条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一)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二)午休时间:12:00至13:00。

(三)加班时间: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财务工作实际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安排加班。

第五条财务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休假待遇。

第六条财务人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财务人员在上班时间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公司财物。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财务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客观公正,公平处理财务事务。

(三)廉洁自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九条公司实行考勤打卡制度,财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

第十条财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请假期间,应确保工作交接顺畅,不影响部门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发布。

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核算人员的行为,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制度和规章,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勤勉敬业,公正廉洁,维护企业利益。

第三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为企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财务核算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财务核算工作的员工,并作为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财务核算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一)做好企业日常财务核算工作,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和报表编制;(二)做好企业财务结算工作,确保各项款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保管好企业财务资料,定期备份和归档,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按照企业需求完成其他财务工作。

第六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和规定履行职责,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操作,严禁弄虚作假,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第七条财务核算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正确行使权限,不能擅自调整账目,不得私自挪用企业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第八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照要求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九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处理工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维护企业形象。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做好日常工作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财务核算人员应当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财务核算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日常工作质量和效率;(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三)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财务核算人员薪酬和晋升的依据。

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规范财务人事工作,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总监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战略,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2. 监督指导各部门的财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负责财务团队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4. 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关系。

第五条财务经理职责:1. 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2. 组织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财务状况;3. 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4. 负责财务核算、成本分析和税务筹划等工作。

第六条会计职责:1. 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 编制财务报表,参与财务分析;3. 参与成本核算、预算编制和税务筹划等工作;4. 负责发票开具、报销审核等工作。

第七条出纳职责:1.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和保管;2. 负责财务票据的收发和保管;3. 协助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4. 负责财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八条财务人员招聘:1. 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公司招聘规定进行;2. 招聘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3. 招聘过程中,注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财务人员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2. 鼓励财务人员参加专业职称考试,提高自身素质;3. 对新入职的财务人员,公司提供岗前培训和指导。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条财务人员考核:1. 公司每年对财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财务人员职级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职级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职级管理规定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职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有关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人员,是由集团公司聘任的财务部长、主管、会计、出纳和集团委派到投资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等企业财务负责人,以及在投资企业工作的会计、出纳等岗位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职级是财务人员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体现,不同层次的财务人员对应不同的级别,财务领导岗位和非领导岗位的财务人员均对应有相应的职级。

第二章职级设置及资格要求第四条会计及财务管理人员职级分为八级,分别为会计助理、会计、主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高级主管、财务高级经理、财务部门总监、、财务高级总监;出纳人员职级分为出纳、高级出纳两级。

第五条会计及财务管理人员各职级的资格要求(一)会计助理1、熟悉财会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2、了解本岗位的基本情况;3、能在主办或主管会计等指导下完成一般岗位会计工作;4、中专以上学历。

(二)会计1、掌握一般的财会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2、一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一般岗位会计工作;3、了解企业全盘账务;4、熟悉电脑操作和财务软件;5、大专以上学历。

(三)主管会计1、较系统地掌握财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2、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财务制度;3、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4、三年以上的财会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中小企业的全盘账务;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6、大专以上学历。

(四)财务主管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会计等专业知识;2、熟悉财务核算业务流程,具备预算编制、资金管理、风险管控等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3、五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能担负大、中型企业全盘账务处理工作或中、小企业全面财会工作;4、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5、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CPA资格。

机关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人员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机关单位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全体财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第三条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公正、透明、廉洁。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人员的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维护国家财经纪律;2. 负责单位财务核算、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3. 负责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4. 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5. 负责与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权限:1.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告领导;2. 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时,有权提出纠正意见;3. 对财务资料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财务秘密;4. 按规定权限审批财务事项。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六条财务核算:1.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2. 按时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3.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财务监督:1.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开支;2. 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3. 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财务人员行为规范第八条财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 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3.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财务信息;4. 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财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财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财务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警告;2. 记过;3. 离职;4. 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员工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员工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员工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财务员工的职责与权利,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财务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出纳、审计、财务分析师等。

三、岗位职责1. 会计人员负责日常账务处理,包括凭证的编制、审核、记账、报表的编制等工作。

2. 出纳人员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与流动性。

3. 审计人员负责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查,确保合规性并及时发现问题。

4. 财务分析师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四、工作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2.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所有财务事项必须经过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3. 保持财务资料的完整和准确,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和资料整理。

4. 加强内部控制,实行职责分离,防止贪污舞弊行为的发生。

五、培训与发展1. 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

2. 鼓励财务人员参与管理决策,发挥专业优势,促进个人与企业共同成长。

六、考核与激励1. 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体系,按季度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辅导或调整岗位。

七、信息安全与保密1. 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2. 财务人员应对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等处理。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企业可以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能够为财务人员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工作环境。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财务团队的整体素质,还能够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人员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财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第三条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原则,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企业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

(三)负责企业资金筹集、运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

(四)负责企业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五)负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六)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工作。

(二)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收付、报销、结算等事项。

(三)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第六条财务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工作:(一)财务核算: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健全账簿,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经济业务。

(二)财务报表编制: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要求,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

(三)税务申报: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进行税务申报。

(四)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筹集、运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

(五)内部控制: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对财务信息进行审核、监督。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要求:(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二)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廉洁自律,保守企业秘密。

(三)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

(四)加强沟通协调,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精选8篇)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精选8篇)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财务人员管理规定(精选8篇)财务人员管理规定篇1为了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更好地做好财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在业务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凭证上岗原则,上岗前必须按省规定取得会计证。

三、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其余人员分工由财务部经理提名,总裁决定,公司聘任。

四、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和根据需要配备财务人员的直属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聘任派驻,其余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和分支机构协同财务部择选,报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

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五、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或供销部门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的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政策,贯彻有关规章制度。

无特殊情况在每月12日抽取半天时间集中各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一次。

七、各级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积极、细致的工作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本单位(部门)利益。

八、财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部门)的会计信息,法律规定或单位负责人同意除外。

九、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布置的财务工作,不得擅自越权处理事务,遵守员工守则,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无理抗拒。

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财务部提议作出处理,直至提请主管财政机关吊销会计证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及分支机构对派驻的财务人员工作不得刁难,不得隐瞒经济事项,如致使财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整顿无效,由公司财务部接管财务工作。

国有单位财务制度规定.doc

国有单位财务制度规定.doc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配置 (3)第三章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4)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9)第五章费用管理制度 (15)第六章计财部业务联系制度 (21)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3)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依据,促进公司做大做强,特制定本制度(资金管理依据《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仅针对财务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财务审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在工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科学管理,合理运营,以期公司在保证社会效益合理化的前提下,经济效益最大,效率最高,效力最佳。

第四条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日常财务审计事务,以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为会计期间归集收益费用及成本项目,编制会计报表。

第五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领导”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六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第七条本制度为**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下属公司(部))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审计的基本准则和重要依据,公司全体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配置第八条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依法行使企业的理财自主权,全面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的决策、指挥、控制和监督。

主管资金、财务等工作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资金融通、调剂、调度以及财务审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

第九条公司设计划财务部(以下简称“计财部”),全面行使管理、计划、融资、资金调剂、供应、核算、审计、监督以及统计等职能。

第十条计财部设经理(兼主办会计)、副经理(兼主办会计)岗位各一个;设会计岗位一个;出纳岗位一个。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加强会计信息披露,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财务工作的员工,包括会计、出纳、财务主管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忠实履行职责,保守公司财务信息,提高管理水平,防止财务失误和风险。

第四条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财务人员资格要求、招聘选拔、职责分工、考勤管理、奖惩制度、保密管理、岗位培训、绩效考核、处罚措施等。

第五条公司财务人员应当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素养,端正工作态度,勤勉尽职,做到“廉洁勤政,作风正派”。

第二章财务人员资格要求第六条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一)具备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二)取得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能力;(四)熟悉国家财务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公司将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财务人员招聘选拔第八条公司财务人员的招聘选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面试、资格考核等方式选拔适合岗位需求的人才。

第九条公司在招聘财务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因素,确保招聘的员工符合公司的用人需求。

第十条公司对新招聘的财务人员进行试用期管理,及时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正式录用。

第四章财务人员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公司财务人员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出纳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财务业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五章考勤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对财务人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要求员工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全新完整版)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全新完整版)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务管理部门人员编制,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胜任相应岗位,从事公司的财务工作。

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聘任财务人员。

(一)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财务负责人岗位,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委派和任命,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推荐或竞聘,经集团公司考评批准后予以聘任。

(二)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一般财务人员应招聘具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员,财务负责人对其任免有提名、考核、录用建议权。

(三)公司一般财务人员新增、辞职、岗位调整等变动情况发生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财务人员变动备案表》向集团公司履行备案程序。

第二条财务人员任职要求(一)财务负责人1.品德端正,能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敢于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责任心强。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全面的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资金筹划、融资及资本运作经验,财务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较强,善于沟通协调,组织领导和分析判断能力较强。

4.具有在财务会计或相关岗位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职称。

5.能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职权。

6.身体健康,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

(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1.熟悉财经、税务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财务运行流程。

2.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好财政、银行、税务部门的关系。

3.熟练掌握会计业务,工作认真细致,敢于负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从事财务主管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会计师职称或财务会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一般财务人员1.掌握财经、税务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财务核算程序。

2.具备财务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财务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工作认真细致,坚持原则。

第三条岗位职责(一)财务负责人职责1.规范财务会计工作,对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

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

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

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

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财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财,规范管理;(二)民主集中,公开透明;(三)严谨细致,高效务实;(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人员的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控制成本费用;(三)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四)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五)负责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六)负责其他与财务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权限:(一)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二)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财务资料,协助财务工作;(三)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事项;(四)有权参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培训、研讨等活动。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日常管理规定:(一)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二)爱护公共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三)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四)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保守财务秘密。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财务管理规定:(一)认真执行财务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收支平衡;(三)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五)及时处理财务问题,确保财务工作正常运行。

第八条财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档案管理规定:(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财务档案进行分类、归档、保管;(二)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修改、销毁财务档案。

财务管理规定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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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财务管理目的第一条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工作职责第二条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五条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七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的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九条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条流动资产的管理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须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 对于固定资产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报销的管理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四条报表种类1. 旬报2.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3. 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行业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第十五条上报时间1. 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

遇节假日顺延。

2.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 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六条报表要求1. 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 上报时间应准时。

3. 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并详细附于文字说明。

4. 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对各条块执行制度情况的管理1. 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上报下属各块经营者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措施2. 对下属各条块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由当事人少交书面检查,上报董事长,并按分级管理条例,对相应负责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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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人员管理规定1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更好地做好财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在业务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凭证上岗原则,上岗前必须按省规定取得会计证。

三、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其余人员分工由财务部经理提名,总裁决定,公司聘任。

四、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和根据需要配备财务人员的直属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聘任派驻,其余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和分支机构协同财务部择选,报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

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五、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或供销部门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的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政策,贯彻有关规章制度。

无特殊情况在每月12日抽取半天时间
集中各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一次。

七、各级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积极、细致的工作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本单位(部门)利益。

八、财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部门)的会计信息,法律规定或单位负责人同意除外。

九、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布置的财务工作,不得擅自越权处理事务,遵守员工守则,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无理抗拒。

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财务部提议作出处理,直至提请主管财政机关吊销会计证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及分支机构对派驻的财务人员工作不得刁难,不得隐瞒经济事项,如致使财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整顿无效,由公司财务部接管财务工作。

十一、财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因受到开除、辞退或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等错误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查证属实,作出处理的单位必须自查实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纠正。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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