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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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成农牧[2007]8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6.20

【实施日期】2007.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通知

(成农牧〔2007〕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猪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07]10号)和《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畜食函【2007】74号)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市的动物防疫工作,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保障畜产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和检疫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免疫和消毒工作

各地要加强免疫工作,切实按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猪病免疫推

荐方案(试行)》和《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切实加强免疫工作,重点抓好生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狂犬病的免疫工作和免疫建档工作,确保口蹄疫免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圈舍、活畜交易市场等场地的消毒工作,切实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加强饲养管理,指导和提高养殖场要实行全进全出,封闭饲养。

二、加强疫病监测工作

各地要认真按照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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