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节能环保管理要求-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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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_ 974-2015(有机热载体炉运行)

DB33_ 974-2015(有机热载体炉运行)

6.3 炉体壁面温升 炉体壁面温升见表4。
额定热功率 Qe(kW) 壁面温升
表4 炉体壁面温升
Qe≥700 ≤30℃
油、气 室燃
≤1.1
6.4 燃煤有机热载体炉灰渣可燃物含量
燃煤有机热载体炉灰渣可燃物含量见表5。
表5 燃煤有机热载体炉灰渣可燃物含量
燃烧方式
层燃(渣)%
流化床(渣/灰)%
700<Qe≤7000
式中: D——热载体流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t1 ——热载体进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
t2 ——热载体出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
cp1 ——进口处热载体热比容,单位为kJ/kg.℃;
cp2 ——出口处热载体热比容,单位为kJ/kg.℃;
Qhs —— 通过炉外换热设备回收利用烟气余热后再输出的热量,单位千焦每小时(kJ/h)。
ICS 27.010 F1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974—2015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能效限额 及监测技术要求
Energy efficiency limits and monito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organic heat carrier furnace
I
DB33/ 974—2015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能效限额 及监测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相关的定义和术语、监测及计算方法、能效限额及准入指标、运行监测 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水煤浆、生物质成型燃料、油、气为能源,额定输出热功率700千瓦至29000 千瓦的液相有机热载体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烟气余热、电加热有机热载体炉。

生物质锅炉低氮节能技术要求

生物质锅炉低氮节能技术要求

生物质锅炉低氮节能技术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物质锅炉在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与测试等环节中低氮节能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热源,以下参数介质的固定式钢制锅炉:a) 额定蒸汽压力≥0.1MPa,但<3.8MPa,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30L的蒸汽锅炉;b) 额定出水压力≥0.1MPa且额定热功率≥0.1MW的热水锅炉;c) 额定热功率≥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24500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24747 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NB/T 34024 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NB/T 34026 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器DB41/ 208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生物质成型燃料以木本、草本植物及其废料为原料,用机械加工(如切割、破碎等),致密成型等技术,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状(多数为规则形状)及尺寸、堆积密度大、利于运输及燃烧的成型材料。

3.2生物质锅炉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加热工质的锅炉。

3.3生物质锅炉改造改变生物质锅炉本体承压结构、燃烧方式的行为。

3.4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浓度在额定工况下,在可以停运的配套环保设备停止运行的情况下,烟气通过第一级不能停止运行的配套环保设备前的锅炉本体最后一级受热面出口处的氮氧化物排放值。

4 低氮节能要求4.1 设计4.1.1 生物质锅炉设计时,应综合考虑能效和氮氧化物初始排放要求进行系统优化,保证额定负荷下锅炉热效率、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表1、表2中限定值的要求。

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

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

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
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通常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和法规来制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
1. 欧洲标准:欧洲联盟制定了EN标准系列,其中包括EN 14961-2生物质固体燃料标准,涵盖了不同类型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如木屑颗粒、木质颗粒、蔗渣颗粒等。

2. 美国标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定了生物质颗粒燃料标准,包括EPA方法 28的质量和规格要求,以及烟雾和灰分排放标准。

3. 加拿大标准:加拿大国家标准协会(CSA)制定了CAN/CSA-
B415.1-10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生物质燃料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包括水分含量、热值、灰分含量等指标。

4. 中国标准:中国制定了GB/T标准系列,其中包括GB/T 23331生物质颗粒燃料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物理和化学指标,包括颗粒大小、水分含量、热值、灰分含量等。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具体标准要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需求来制定。

生物质成型燃料热水锅炉的节能分析与评价

生物质成型燃料热水锅炉的节能分析与评价

对 于生 物 质成 型 燃 料而 言, 它具 有丰 富 高度 另加 一 道 水 冷 却 的 钢 管 式 炉 排 。 双 层 方 法 来 进 行 技 术 评 价 。 评 价 的 指 标 主 要 包 的来源 , 同时 价 格 低 廉 , 无 污染 。 根 据 中 国 炉 排 的 上 炉 门常开 , 作 为投 燃 料与 供 应空 气 括 热 效 率、 燃烧 效 率 、 出水 量和 污 染 物 的 排
5 结 语
生 物 质成 型 燃 料 热 水锅 炉在 技 术性 能 上具 有一 定优 势 。 节能方面, 锅 炉 热 效 率 和
料 能 够 充分 燃烧 , 剩 余热 量 少。
水冷 却的钢管式 炉排 , 其 成 弯 管 直 接 插 入 上锅 筒 中, 这 种设 计 增 大 了水 冷 炉 排 吸热 面
首 先 通 过 上 炉 门将 一 定 量 的 生 物 质成 公式 如 下: 型 燃料 加 在 炉 排上 , 在 引风 机 引导 下进 行下
吸式 燃烧 ; 上炉排漏 下的燃料屑和灰渣 到 下炉膛底部继 续燃烧 并燃烬 , 然 后 经 出灰 口排 出 ; 燃 料 在 上 炉 排 上 燃 烧 后 形 成 的烟
生 物 质 成 型 燃 料 热 水锅 炉 就 是 一种 为 门 用 于 清 除 灰 渣 及 供 给 少 量 空 气 , 正常 运 4 . 2 经 济评 价 生 物 质燃 料 专 门设 计生 产 的燃 烧 设 备 , 可 以 行 时 微 开 , 一 般 看 下炉 排 上 的燃 烧 情 况 而 直 接 燃 烧 固体 生物 质 颗 粒 燃 料 。 这 类 锅 炉 定 。 由于结 构 设 计 合 理 , 基本 可以实 现 污 染气 体 2 . 3 生物 质成 型 燃 料热 水 锅 炉的 燃 烧 原理 零排放, 具 有 很 好 的经 济 和社 会效 益 。

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

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

生物质锅炉是专门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的一种锅炉。

生物质属于国家支持推广的新型燃料,避免了目前燃煤锅炉存在的“烟尘污染大、燃烧不充分、浪费大、不节能”等问题。

GB-13271-2014国家相关部门对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如下所述:关于生物质锅炉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问题,根据环保部《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09]797号),对生物质成型燃料在燃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排放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应以燃气的排放标准来要求”生物质成型燃料,尽可能减少大气污染。

1、气体排放标准:据析,生物质燃料锅炉燃烧后可实现CO2零排放,NOx 微量排放,SO2排放量小于33.6mg/m3,烟尘排放量低于46mg/m3,相比燃煤、燃油锅炉来讲,其污染指数已经很低。

根据国家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显示,锅炉排放标准为:SO2≤100mg/m3、烟尘≤100mg/m3,因此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符合控制指标,并且排放浓度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2、固体排放:生物质锅炉除了排放气体以外,还有固体的排出,其固体主要成分是燃烧后的灰分。

燃料包含70%左右的纤维含量,含硫量不到碳含量的1/10,硫硫和氯含量均小于0.07%,氮含量小于0.5%,因此固体灰分的含量也比较低,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锅炉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执行。

4、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5、有地方排放标准且严于国家标准的,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6、引进国外燃烧设备的项目,在满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设计运行值要求。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阅读与支持。

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

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

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1. 引言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是指为了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在专用锅炉中的安全、高效、环保燃烧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质量指标。

随着生物质能源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在能源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对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相关领域提供参考和指导。

2.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特点与分类生物质成型燃料具有以下特点:可再生、低碳、环保、高效利用。

根据原料的不同,生物质成型燃料可分为以下几类:(1)木质素类生物质成型燃料:以木屑、木糠、木质纤维等为原料,经过压缩成型而成。

(2)农业废弃物类生物质成型燃料:以玉米秸秆、麦秸秆、油菜籽壳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经过压缩成型而成。

(3)城市生活垃圾类生物质成型燃料:以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为原料,经过发酵、干燥、压缩成型而成。

(4)工业废弃物类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工业废弃物如污泥、锯末、果壳等为原料,经过处理和压缩成型而成。

3.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的技术要求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应具备以下技术要求:(1)锅炉结构:采用立式或卧式结构,以适应生物质燃料的燃烧特性。

(2)燃烧设备:采用层状燃烧技术,使生物质燃料燃烧更加充分、稳定。

(3)通风设备:保证充足的氧气供应,以促进生物质燃料的燃烧。

(4)保温性能: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降低能耗,提高锅炉效率。

(5)自动化控制:实现燃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确保安全、稳定、高效的燃烧。

4.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环保性:降低污染物排放,减轻环境污染。

(2)安全性: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燃烧过程安全可靠。

(3)经济性:提高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利用率,降低成本。

(4)可持续性:促进生物质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生物质成型燃料标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加强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研发和推广。

关于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保厅(局):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是绿色低碳环保经济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是替代化石能源供热、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改能源[2014]506号)》以及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95号)要求,为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项目组织管理,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建立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技术体系、标准体系、认证体系以及政府监管体系,扎扎实实取得示范的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燃料保障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以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颗粒状、棒状、块状等)为燃料,经专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烧后供应可再生热力。

严禁掺烧城镇生活垃圾、废旧家具板材、工业固体废物及其他有害废弃物,以及煤炭、矸石等化石燃料;不得直接燃用未成型的生物质散料。

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原料须为农林剩余物,包括农作物秸秆(玉米秆、水稻秆、小麦秆、棉花秆、油料作物秸秆等)、农产品加工剩余物(花生壳、稻谷壳、果壳、甘蔗渣、糠醛渣、去除塑料包装物的菌袋等)及林业“三剩物”(抚育剩余物、采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

生物质成型燃料破碎率不超过5%,水分不超过18%,灰分不超过8%,硫含量不超过0.1%,氮含量不超过0.5%。

二、提高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锅炉技术水平和排放要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使用的锅炉应为专门用于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的专用生物质锅炉,大型项目应采用先进循环流化床锅炉。

示范项目须配置旋风除尘加布袋除尘二级除尘装置,安装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对S O2、NOx不能稳定达到排放要求的,应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严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

《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

《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是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9月11日批准的[2012]676号制修订计划“关于批准下达2012年省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

本标准是由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主编,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负责归口。

2、主要工作过程2012年11月22日,主编单位召开首次会议。

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并拟定了标准参编单位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特种设备承压检测研究院、衡阳市大成锅炉有限公司。

标准编制小组汇总各参编单位建议,明确分工及制定工作计划。

2013年1月17日,标准编制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针对标准初稿,编制小组对条款格式、内容等进行了详尽的研讨、反复协商,最后达成了对初稿的修改意见。

2013年7月,经过编制小组的多次修改后,形成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的原则和主要内容1、标准编制的原则由于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广泛应用,行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相关的标准。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多年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沉淀和多方收集业内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参数,综合分析了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又以结合国内行业目前设计、制造、运行水平等而规范了技术条件,制定了此标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也符合国内外行业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能指导我国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研发、生产和运行,也奠定了我国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水平。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统一了标准化对象的名词、术语、规格代号、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等。

2、主要内容本标准重点突出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特点,对燃烧设备的设计参数、锅炉效率、系统的配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该标准适应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热功率大于MW的固定式钢制热水锅炉。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清洁燃烧改造情况分析和研究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清洁燃烧改造情况分析和研究

收稿 日期:2 0 1 3 —0 2 —0 l
作者 简介: 陈
玮 , 男 ,龙 岩 市质 量技 术 监 督局 特 种设 备 安 全 监 察 科 ,科 长
陈进才 ,男,福建森 华实业有 限公 司设 备工程部 ,经理 ,高级工程师
・5 7・
成 化合 物的可 燃废物 加工 的成 型燃料 严格 区分开 来 , 因为后者 在燃烧 中会 产生 可能含 有二 恶英成 分 的烟 气排放 到大气 中。环境 中 的二恶 英很难 自 然 降解消除 。它包 括2 1 0 种 ,且有 “ 世纪之毒 ”之 称 的毒性 ,是砒霜 的9 0 0 倍 ,万 分之一甚至亿 分之
1锅 炉 现 有 情 况 和 改 造 的预 期 目标
福建森华实业有 限公司位 于龙岩市 中心城市规 划 区内,拥有2 台蒸发量为4 吨/ 时的燃煤锅炉 ( 一用

3 改造 完成 前 后指 标 监 测 情 况
( 一)所采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分析值[ 5 ]
样 品名 称 样 品 状 撂 嶷 份 固 定 炭 疫 分 水 分 发 热 蠡 奎 硫 态( 直径 ( %) ( %) ( %) ( %) ( Mm ) ( %) 生物质 ( 鹱卓 立) 燃料 8 7 3 3 5 1 7 3 9 1 5 8 75 1 8 2 8 0 、 O 2
的S 0 2 和N O X 含 量有 更加 严 格控 制 的 中心 城 市 的首选 能源 之一 。
关键 词:生物 质燃 料 ;锅 炉 ;节 能减排
在城 区中原有 的燃煤锅 炉 由于烟尘污染严重 ,
为4 3 0 0 K C a 1 / k g ~4 7 0 0 K C a l / k g( 检 测 值 为 4 3 6 7 K c a 1 / k g ) ,是一种 洁净 低碳 的可 再生能源 。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解读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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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设计
排烟温度 排烟含O 排烟含O2量(注2) 炉膛出口烟气温度 各级对流受热面进、 各级对流受热面进、出口 烟气温度 空气预热器出口热风温度 炉膛出口烟气压力 一次风压及风室压力 二次风压 炉排速度 鼓、引风机进口挡板开度 或调速风机转速 鼓、引风机负荷电流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与维修
5、安装、改造和维修,不得降低原有的能效指标。 改造和重大维修可能导致锅炉及其系统能效变化时,应当由 锅炉使用单位(或委托有能力的机构)进行能效测试或者评价, 证明锅炉及其系统能效状况没有降低。 6、 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提供与节能有关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 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时对节能相关的内容进行核查的证明材料; 锅炉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
燃料量(煤、油、燃气等, 燃料量( 燃气等, 注1 ) 燃气、 燃气、燃油的温度和压力 蒸汽流量 给水流量 热水锅炉循环水量 热水锅炉补水量 过热蒸汽温度 蒸汽压力 热水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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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使用管理
1、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 2、健全并实施锅炉及其系统节能管理的有关制度。至少包括: 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岗位责任制; 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制度,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并且存 档; 锅炉燃料入场检验分析与管理制度,按照设计要求正确选用 燃料; 计量仪表校准与管理制度; 锅炉及其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锅炉水(介)质处理管理制度; 节能培训考核制度。

《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

《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

《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是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9月11日批准的[2012]676号制修订计划“关于批准下达2012年省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

本标准是由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主编,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负责归口。

2、主要工作过程2012年11月22日,主编单位召开首次会议。

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并拟定了标准参编单位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特种设备承压检测研究院、衡阳市大成锅炉有限公司。

标准编制小组汇总各参编单位建议,明确分工及制定工作计划。

2013年1月17日,标准编制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针对标准初稿,编制小组对条款格式、内容等进行了详尽的研讨、反复协商,最后达成了对初稿的修改意见。

2013年7月,经过编制小组的多次修改后,形成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的原则和主要内容1、标准编制的原则由于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广泛应用,行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相关的标准。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多年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沉淀和多方收集业内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参数,综合分析了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又以结合国内行业目前设计、制造、运行水平等而规范了技术条件,制定了此标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也符合国内外行业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能指导我国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研发、生产和运行,也奠定了我国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水平。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统一了标准化对象的名词、术语、规格代号、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等。

2、主要内容本标准重点突出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技术特点,对燃烧设备的设计参数、锅炉效率、系统的配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该标准适应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压力MW的固定式钢制热水锅炉。

生物质成型燃料热水锅炉的节能分析与评价

生物质成型燃料热水锅炉的节能分析与评价

1 . 水冷 炉排 2上炉 门 3 出灰 口 4 炉膛 . . . 5 室 6 高温气流出口 7降尘室 8后置锅简 . 风 . . . 9排污 口 1 . . 0进水 口 l. 】引风机 l . 囱 2烟 1. 3排气管 l. 4 对流受热面 1. 口 5 出水 图1 下吸式 固定双 层炉排热水炉示 意图 22生物质成型燃料 热水炉的工作过程 . 定粒径生物 质成 型燃 料经上炉 门加 在炉 排上, 根据生物 质容 易着火 的燃 料特性 , 片刻就 会燃烧起来 , 在引风机引导下进行下吸式燃烧 ; 上炉排 漏下的燃料屑和灰渣 到下炉膛 底部继续 燃烧并燃烬 , 然后经出灰口排出; 燃料在上炉排 上燃烧 后形成的烟 气和 部分可燃气体透 过燃料 层 、 渣层进 入 瞠继续燃 烧 , 灰 炉 并与下炉 排上 燃 料产生的 烟气一起 经出高温气流 出口 向后 流 面的 降尘室 和对流 受热面 , 在充分热 交换 后进 入烟 囱排向外界。 3 节能原 理 、 由有 关燃烧 理论可知, 持燃料 充分燃 烧 保 的必 要条 件为保持足够 的炉膛 温度 , 合适的 空 气 量 及与燃 料 良好的混 合、 足够 的燃烧时 间和 空 间。 因此, 本文将依据 生物质成型燃料本身的 特性 , 结合燃烧理论, 针对锅炉结构进行节能分
型燃料热水锅 炉效率 高、用能清洁 、运 行费 用低 ,技术上可行且 经济上合理 ,具有 良好 的推 广 应 用前 景 。 关 键 词 :生物 质 ,成 型燃 料 ,热 水 锅 炉 , 节能研 究 ,经 济 评 价
概述
能 源是推动 经济增长 的基 本动力【 , 源 1 能 】 节约 则是促 进能源 发展的重 点。 生物 质能源 具 有来源广泛 , 成本低 廉、 用能 清洁等特点, 别 特 适合于 拥有丰 富生物质资 源的 中国, 通过 发 展 生物质能源打造节能新亮点前景可观 。 我国从2 世 纪8 年代引进螺旋推 进式桔秆 O O 成型机以 后【 , 2 生物 质压缩 成型技 术 已经 发展 】 得比较 成熟, 但是, 相应的专用生物质成 型燃 料 燃 烧设 备的发展 相对滞后。 为燃 用生物 质成 型 燃料, 出现盲目 将原有的燃煤燃烧设备改为生物 质成 型燃料 燃烧设 备的现象 , 致使锅炉 燃烧效 率及 热效率 较低 , 污染 物排 放超 标 。 烧设 备 燃 成为生物 质能源发展链的薄 弱环 节。 因此 , 根据 生物 质成 型燃 料燃 烧特性 设计合理的生物 质成 型燃料 燃烧 专用设备, 对能源 节约有 着重要的 意义。 生物 质成 型燃 料热 水锅炉 作为燃 用生物质 燃料 的主要设 备之一 , 直接 燃烧 固体生物 质颗 粒燃 料, 主要用于家 庭、 宾馆、 酒店、 学校 、 医院 等场所的热水、 洗浴和取暖 。 由于燃料为生物 质 燃料且结 构 合理 , 类锅炉基 本达到 无烟 化完 此 全燃烧 的效 果 , 排放 达到 环保要求 , 有较 好 具 的经济、 社会和环境效益。 1 生物质成 型燃料 、 1 生物质成型燃料 的元素特 性 . 1 生物质成型燃 料是指通 过生物质压缩成型 技术将 秸秆、 稻壳、 锯末 、 木屑 等农作物废 弃物 加工 成具 有~定 形状 , 密度较 大的 固体成 型燃 料。 生物 质原料经挤压成 型后, 密度可达 I . .1 1 4 吨/ 立方米 , 能量密度与中质煤 相当, 而且便于 运输和贮存。 压缩 过程中以物理变化为主 , 在 其 元素 组成 及微观 结构 与原生物 质基 本相 同。 王 各 种生物质成 型燃料 中碳 含量集中在3 % 4 %, 5 -2 氢 含量较低 , .2 5 而氮含量不到1 硫 为38 % %, %, 的含量不到O2 因此 , . %, 造成的污染程度极低。 生物质成型燃 料的挥 发分均在6 % - 0 因 O 7 %, 此在设计 燃烧设备 时应 重点考虑挥发分的 问题 【。 3 1 1 生物 质成型燃料 的燃烧 特性 . 2 生物 质成型燃料 经高压 形成 后, 密度远 大 于原 生物质 , 烧 相对 稳 定。 燃 虽然 点火 温度 有 所 升高, 点火性 能变差, 但比煤 的点 火性能 好。 由于生物质成型燃 料是经过 高压而形成的块 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6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6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66号)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0〕19号)的部署,我局选取北京、辽宁、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江西、甘肃、湖北、广东等省市的11家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见附件一)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按照《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二)的规定进行。

各参加试点的鉴定机构(以下简称试点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次试点工作,请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督促指导。

试点机构应当在2010年11月底前选取至少两家锅炉生产单位进行试点工作,对每家生产单位审查1至2套锅炉设计文件。

各试点机构应当在2010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节能处上报下述文件:1、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2、对《办法》的修改意见;3、对审查的每套图纸,按照《办法》附表1~5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试点机构应当同时将上述文件电子版本发送到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节能研究测试中心,邮箱地址:**********************。

对试点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

附件:1. 参加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机构名单2.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附件1:参加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机构名单序号试点机构名称1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河北省特种设备学会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4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5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6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7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8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9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10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11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附件2: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促进锅炉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制定本办法。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节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节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节能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3、引用标准、文件《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4、内容4.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4.1.1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4.1.2办理使用登记的有关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

4.1.3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4.1.4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使用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4.1.5设备登记后,应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1.6设备发生以下变化时,使用单位应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⑴单位名称发生变更;⑵设备转让或出租;⑶设备变更使用地点;⑷设备使用状态发生拟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启用)、报废、拆除等变更;⑸设备更改使用参数。

4.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4.2.1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

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

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4.2.2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公司、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

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生物质燃料锅炉是一种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环保设备,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均对环境造成影响。

在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投运前需要进行环境保护验收,以确保其符合环保标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本文将从生物质燃料锅炉的竣工验收流程、环境保护要求以及验收后的监测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验收流程1. 环保部门评估:在竣工投运之前,生物质燃料锅炉的建设单位需邀请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报告应包括生物质燃料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

2. 环保验收申请:建设单位需根据环保部门的评估要求,向当地环保部门递交环保验收申请,申请需要提供生物质燃料锅炉的设计参数、建设施工过程、环保设施安装情况等相关资料。

3. 环保验收现场检查:环保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对生物质燃料锅炉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音控制设施等,确保其安装和运行符合环保标准。

4. 环保验收报告:环保部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以及相关资料,出具环保验收报告,报告中将包括对生物质燃料锅炉环保设施的合格性评定以及对环保标准的符合情况。

5. 环保验收结果公示:环保部门将环保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确保相关利益相关方对验收结果有充分了解。

6. 环保验收证书颁发:经过公示期后,环保部门将根据验收结果颁发环保验收证书,该证书是生物质燃料锅炉正式投入运行的凭证,也是其符合环保要求的保障。

以上为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流程,建设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流程要求,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工作,确保生物质燃料锅炉在环保方面符合标准要求。

二、环境保护要求1. 废气处理:生物质燃料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气,其中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

建设单位需安装排放管道,并配备合适的废气处理设施,如除尘器、脱硫器、脱硝器等,以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__概述及解释说明

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__概述及解释说明

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概述及解释说明引言部分的内容如下:1.1 概述生物质燃料锅炉是一种利用生物质作为燃料进行燃烧和加热的设备。

随着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生物质燃料锅炉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代表之一,在工业和民用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其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必须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展开讨论。

首先,介绍生物质燃料锅炉的基本概念及其竣工验收的定义和目的。

接着,讨论环境保护验收在生物质燃料锅炉应用中的重要性,并阐述遵守环保法规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然后,详细描述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包括排放标准和监测要求、噪声控制标准和措施安排以及废气和废水处理设备与管理措施。

最后,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回顾,并展望未来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发展方向。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全面介绍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概述及其解释说明。

通过对相关概念、定义、内容和标准等方面的阐述,旨在提升读者对生物质燃料锅炉环境保护验收的理解,促进该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化应用。

同时,也希望能够加强人们对清洁能源利用过程中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能源产业中的广泛落地。

2. 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概述2.1 生物质燃料锅炉简介生物质燃料锅炉是一种利用可再生能源生物质作为燃料的锅炉设备,其特点是低碳环保、资源丰富、可持续利用。

在能源产业中,生物质作为一种清洁替代能源被广泛关注和应用。

因此,对于生物质燃料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概述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竣工验收的定义和目的竣工验收是指在生物质燃料锅炉建设完成后进行的一系列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该项目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其主要目的是验证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满足环境保护要求,以确保该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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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 XXXXX—XXXX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节能环保管理要求Densified Biofuel Boiler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Management Requirement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6.11.18)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 (1)4 总则 (2)5 设计 (2)6 制造、安装、改造与修理 (3)7 使用 (4)8 检验检测 (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节能环保管理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节能环保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及其辅机、监测计量仪表、水处理系统、控制系统等(以下简称锅炉及其系统),其参数为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0.1t/h,额定蒸汽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燃用生物质非成型燃料、混合燃用其他燃料的锅炉参考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为燃料的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G0003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GB/T 2900.48 电工名词术语锅炉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NB/T 47034-2013 工业锅炉技术条件NB/T 47035 工业锅炉系统能效评价导则3 术语GB/T 2900.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900.4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生物质成型燃料 densified biofuel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经过机械加工致密成型、生产的具有规则形状的固体燃料产品。

3.2草本类生物质成型燃料 herbaceous biofuel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原料主要包含芦苇、各种作物秸秆、果壳、酒糟等有机加工剩余物。

3.3木本类生物质成型燃料 woody biofuel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原料主要包含木材加工后的木屑、刨花,树皮、树枝、竹子等剩余物。

3.4锅炉改造 boiler modification锅炉结构、燃烧方式其中之一发生变化的改造,也含燃料种类发生变化,如燃煤改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技术改造。

4 总则4.1 锅炉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使用、检验检测各个环节,锅炉各相关单位应各负其责,并使锅炉运行的安全、能效、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以及锅炉所在地和合同中的规定。

4.2 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其管理应遵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

4.3 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综合考虑锅炉制造成本、锅炉房的建造及锅炉运行维护费用等因素,应采用先进的技术,保证产品的设计指标满足运行时安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4.4 锅炉制造单位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质量负责,不得制造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

4.5 锅炉及其系统的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不得降低原有的安全要求和能效、环保指标。

4.6 使用单位应对锅炉及其系统的安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应建立和实施锅炉及其系统的安全、节能、环保管理的有关制度。

5 设计5.1 锅炉及其系统设计时,应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水、电、自用热及其它消耗,促进热能回收和梯级利用。

5.2 锅炉设计应采用有效的措施,控制噪声、大气污染物、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以降低锅炉运行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5.3 锅炉设计应根据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特性以及锅炉运行特点,选用合适的燃料输送方式、燃烧方式、炉膛结构、受热面布置及附属设备以保证达到设计性能。

5.4 锅炉总图中应包括所设计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特性,如低位发热量、挥发分、含水量、含灰量、含氮量、含硫量等指标,并注明不得改用煤等其它高污染燃料。

5.5 锅炉设计说明书应当包括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工况范围、受热面积、设计燃料、燃料消耗量、设计热效率、锅炉金属消耗量、配套辅机参数,以及排烟温度、给水温度、过量空气系数等与锅炉经济运行有关的主要参数指标及其设计依据。

锅炉设计说明书还应包括为锅炉正常运行时达到锅炉污染物排放满足环保要求,需要采用的环保措施、设备等内容。

5.6 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应当包括系统设计概况、安装指导、水质处理、经济和环保运行等说明及操作注意事项。

5.7 锅炉设计时应考虑锅炉的运行状况和使用燃料情况,保证新建锅炉额定工况下运行热效率不小于表1的限定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低于表2的限定值。

5.8 锅壳锅炉设计最低安全水位必须高于最高火界75mm以上,保证锅炉运行时安全性能要求。

5.9 锅炉设计应根据生物质成型燃料易燃和间断运行特点,采用机械燃料输送装置和可靠的切、锁燃料设施,保证给料系统的机械化操作、连续均匀进料。

5.10 室燃炉与额定蒸发量大于4t/h的层燃炉设计时应根据生物质成型燃料特性采取防爆措施或设置相应防爆装置,其它锅炉设计时建议采取防爆措施或设置相应防爆装置。

5.11 锅炉结构的设计应当方便受热面清理,根据生物质成型燃料特性充分考虑防结焦措施及采取可靠清灰设施。

对于额定蒸发量大于10t/h或额定热功率大于7MW的锅炉,应当设置清灰装置清除对流受热面的积灰。

5.12 锅炉设计应充分考虑锅炉炉墙、烟风道、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以及阀门具有良好的密封和保温性能。

当周围环境温度为25℃时,距门(孔)300mm以外的炉体表面温度、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以及阀门表面温度不大于50℃。

5.13 锅炉检测、控制仪表的配置应满足NB/T 47034-2013中4.4的规定,并预留布置必要的热工测试及环保检测的测点,以满足能效测试、环境监测的要求。

5.14 锅炉应设置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

额定蒸发量大于4t/h的锅炉燃烧室壁面上应当设置炉膛负压报警装置。

6 制造、安装、改造与修理6.1 锅炉出厂时应提供锅炉总图、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锅炉投用前,锅炉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产品定型能效测试报告。

6.2 在禁燃区、城市建成区内不得安装、改造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6.3 安装单位发现安装的锅炉与设计文件中的锅炉配置形式、受热面积或配用辅机不符时,应及时告知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

6.4 锅炉安装完毕后宜进行额定工况的锅炉能效测试和环保监测,验证锅炉的运行指标是否满足设计或合同要求。

6.5 锅炉结构、燃烧方式、燃料其中之一发生变化的,应按本章要求进行管理。

6.6 燃油(气)锅炉不得改造成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6.7 锅炉改造前,改造单位应与锅炉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合同,合同应包括锅炉改造后锅炉正常运行能保证达到的锅炉出力、能效、环保指标。

合同规定的能效指标至少应保证运行工况热效率值达到75%以上,环保指标必须满足锅炉安装地的要求。

6.8 改造的设计应由相应资质的锅炉制造单位进行,改造的施工应由相应锅炉改造资质单位进行。

6.9 锅炉改造前应向锅炉安全、节能、环保部门进行告知。

6.10 锅炉改造设计文件应当经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改造。

6.11 锅炉改造仅发生燃料变化的,应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6.12 锅炉改造后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行工况的详细能效测试和环保监测。

6.13 锅炉改造完成后,锅炉使用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6.14 对于额定出力1t/h(0.7MW)以下(含1t/h)或投入使用时间超过8年的锅炉不宜进行改造。

7 使用7.1 使用单位应在锅炉及其系统的安装、改造、修理后对安全性能、节能和环保指标进行验收。

7.2 使用单位应根据设计说明书要求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特性,制定燃料管理、消防安全、锅炉房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对燃料的质量要求、采购、验收、使用、储存等做出具体规定。

7.3 燃料入库验收指标包括燃料的水分、灰分、硫含量、挥发份、发热量。

7.4 应设置单独燃料储存点存放生物质成型燃料,储存点应离锅炉房足够的安全距离,贮存场地应干燥、平整、通风、通畅、防火、防潮,不得露天存放,包装产品应堆放整齐,散装产品贮存时应注意防尘,保证燃料干燥。

7.5 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不得掺烧、改烧煤等高污染燃料以及非成型燃料。

7.6 使用单位应对锅炉能效、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日常检查和监测,保存原始检查和监测记录。

7.7 锅炉使用单位应对日常水处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锅炉水质符合锅炉设计要求。

7.8 锅炉运行时合理控制燃烧温度、风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排渣口处灰渣堆积、受热面高温腐蚀。

7.9 锅炉停炉期间,锅炉使用单位应对锅炉受热面进行清灰除垢等维护保养工作。

7.10 使用单位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和14MW及以上有机热载体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未装锅炉在线环保检测系统,使用单位每年应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环保检测。

7.11 未装锅炉在线能效检测系统,使用单位每两年应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能效测试。

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宜定期对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按照NB/T 47035的规定进行。

7.12 发现锅炉的能效、环保指标超过标准要求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8 检验检测8.1 锅炉能效测试和环保监测的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授权,保证测试工作的公正性,以及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溯源性,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8.2 新安装锅炉或锅炉改造后的测试过程,锅炉使用单位以及锅炉制造(改造)单位相关方宜派代表在场。

如不能进行额定工况测试,在使用单位和合同相关方同意情况下,进行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

8.3 锅炉能效测试依据TSG G0003《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执行,新安装锅炉能效测试结果应符合5.6的规定,改造竣工验收的锅炉能效测试结果应符合合同规定,在用锅炉能效测试热效率应达到7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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