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11_2007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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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放5min→干燥器→冷却至室温
➢称量,称准至0.001g ➢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 0.01g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 ➢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一步法
空气干燥测定步骤
粒度<13mm
称量 干燥
➢预先干燥且称量过的浅盘; ➢称取(500±10g)称准至0.1g; ➢平摊 ➢预先鼓风的并已加热到105-110oC; ➢在鼓风条件下干燥; ➢烟煤2h,无烟煤3h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水分测定原理: 已知质量的煤样 → 在105—110℃烘箱中干燥至
质量恒定(或在专用微波炉中干燥) → 根据质量损 失计算煤的水分。
GB/T211-2007中规定了,三种测定方法: 1、两步法: A1(氮气流),A2(空气流)中干燥 2、一步法: B1(氮气流),B2(空气流)中干燥 3、微波干燥法C
(10±1)g
质量恒定
计 算:
Mt
Mf
100 M f 100
M inh
外在水分Mf 内在水分Minh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一步法
通氮干燥测定步骤
称量
干燥 冷却、称重 检查性干燥
粒度<6mm
➢预先干燥且称量过的称量瓶; ➢称取(10~12g)称准至0.001g; ➢平摊
➢预先鼓风的并已加热到105-110oC; ➢在鼓风条件下干燥; ➢烟煤2h,褐煤和无烟煤3h ➢开盖烘干 ➢取出,立即盖上盖;
➢立即盖上盖; ➢空气中冷却约15min,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称准至0.0002g
检查性干燥
➢每次30min; ➢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01g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 ➢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19494.2-2004,ISO13909-4:2001,NEQ)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2-2001,eqvISO11722:1999,eqvISO1171:1997,eqvISO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2 方法B2:在空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13mm(或<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T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办法

T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办法

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19494.2-2004,ISO13909-4:2001,NEQ)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2-2001,eqvISO11722:1999,eqvISO1171:1997,eqvISO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2 方法B2:在空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13mm(或<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煤中全水的测定

煤中全水的测定

煤中全水的测定
GB/T 211-2007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浅盘,玻璃称量瓶,分析天平,工业天平,干燥器 实验步骤:
方法A (两步法)
一、外在水分:
计算公式:M f =
×100
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 m —煤样质量(
g ); m1—浅盘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二、内在水分:
计算公式:M inh
=
×100
M inh —煤样的内在水分,%; m
—煤样质量(g
); m1—称量瓶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称量瓶总质量(g )。

注:若内在水分在2
%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三、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M f +
× M inh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 M inh —煤样的内在水分,%。

方法B (一步法)
一、<13mm 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100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煤样质量(g ); m1—浅盘质量(
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二、<
6mm 全水分:
计算公式:M
t =
×100
M t —煤样的全水分,%; m

煤样质量(g ); m1—浅盘质量(g );
m2—干燥后煤样与浅盘总质量(g )。

精密度:。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

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5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1-2007代替GB/T 211-199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ISO 13909-4:2001,NEQ)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

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5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煤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水分测定原理: 已知质量的煤样 → 在105—110℃烘箱中干
燥至质量恒定(或在专用微波炉中干燥) → 根据 质量损失计算煤的水分。
GB/T211-2007中规定了,三种测定方法: 1、两步法: A1(氮气流),A2(空气流)中干燥 2、一步法: B1(氮气流),B2(空气流)中干燥 3、微波干燥法C
③干燥时间:烟煤1h;无烟煤1.5h
二、煤中空干基水分的测定方法(Mad) 常用方法:空气干燥法
(2)分析步骤

➢预先干燥过的称量瓶; ➢连瓶带盖一起称;

➢样重1±0.1g,称准至 0.0002g;
➢将煤摊平;
➢预先鼓风的并已加热到105-110oC;

➢揭开称量瓶盖,在鼓风条件下烘干;在一直鼓风的条件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二、常用水分概念
4、全水分 Mt :
—— 煤的外水和内水的总和,代表刚开采、发运及接收时煤 的水分
5、空气干燥煤样水分 Mad : (一般分析煤样水分,空干基水分,分析水)
——一般分析煤样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所含的水分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三、与水分值有关的因素 1)煤的变质程度(煤种)
一、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记录的数据:
1、空称量瓶质量m0(g) 2、煤样质量m(g) 3、干燥后称量瓶+干煤的质量m2(g) 结果计算
公式: Mt=m1/m×100%
=(m0+m-m2) /m ×100 %
Mt—全水分,% m1—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 m— 称取煤样的质量,g
例:用≤6mm全水分煤样测定全水分,空称量瓶质量m0=20.452(g),煤样质量 m=10.147(g),干燥后总质量m2=29.655(g),检查性干燥一次:29.641(g),二 次:29.644(g)。该煤样全水分为多少?

附:煤中全水分和水分的测定方法

附:煤中全水分和水分的测定方法

附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出自GB/T 211-2007)附2:水分的测定方法(出自GB/T 212-2008)附1:5 仪器设备(方法A和方法B)5.1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5.3 浅盘: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煤样,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2。

5.4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5.5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5.6 工业天平:感量0.1g。

5.7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6 样品6.1 煤样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煤样不少于3kg:粒度<6mm的煤样,煤样不少于1.25kg。

6.2 煤样的制备6.2.1 粒度<13mm的全水分按照GB474或GB/T19474.2的规定制备。

6.2.2 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用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的破碎机将全水分煤样一次破碎到<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不少于1.25k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中。

6.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应首先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

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计算水分损失百分率,并按7.3所诉进行水分损失补正。

6.4 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封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合至少1min。

7 测定步骤7.2.2 方法B2(空气干燥)7.2.2.1 粒度<13mm煤样的全水分测定7.2.2.1.1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过的浅盘内迅速称取粒度<13mm的煤样(500±10)g,(称取至0.1g),平摊在浅盘中。

GBT211-2007解读

GBT211-2007解读

GB/T 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动力用煤的分类煤化程度最低,外观多呈褐色,含较高内水分和腐殖酸,挥发分含量较高。

煤化程度最高,挥发分含量最低,燃点高,无粘结性,燃烧时多不冒烟。

煤化程度在褐煤和无烟煤之间,挥发分含量范围宽,燃烧时冒烟。

褐煤无烟煤烟煤课程学习目录•1、煤中水分的定义•2、全水分煤样的制备•3、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4、全水分测定的注意事项•5、水分损失的补正1 煤中水分的定义煤中水分按其结合状态分为两类:游离水和化合水。

游离水M t (全水分)外在水分M f内在水分M inh化合水(如CaSO 4·2H 2O 和AL 2O 3·2SiO 2·2H 2O )水(全部水分)煤的游离水于常压下在(105-110)℃温度下经过一定的时间干燥即可蒸发;而化合水通常要在200℃及以上才能析出。

煤的工业分析中测试的水分只是游离水。

煤中全水分≠全部水分1 煤中水分的定义实际测定外水和内水与理论上定义的区别理论上:以附着形式和毛细孔孔径0.1μm为界来定义。

实际应用时,由于煤从脱去外水到脱去内水是个连续而复杂的过程,难以严格区分。

测定中:按测定方法或测定条件来定义。

煤与所处环境的大气接近湿度平衡时失去的为外水,保留的为内水,方便应用。

1 煤中水分的定义同一煤样,全水含量为10g,不同条件下,外水含量不同:大气压温度湿度外水内水全水0.1MPa20℃95%6g4g10g0.1MPa20℃80%7g3g10g0.1MPa20℃60%9g1g10g由上表可知:湿度越小,同一煤样外水含量越高,反之则越低。

煤的全水是煤中固有成分,不随外界环境改变而改变;但实测同一煤样外水和内水不是一个定值,它们随测定环境的湿度而变化。

所以在试样中测试其它指标项目的同时必须测空干基水分。

课程学习目录•1、煤中水分的定义•2、全水分煤样的制备•3、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4、全水分测定的注意事项•5、水分损失的补正2 全水分煤样的制备①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煤样量≥3kg。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煤中水分按其存在状态,可以分为游离水和化合水。

附着等机械方式与煤结合的水。

例如:硫酸钙(CaSO 4·H 2O )、高岭土(Al 2O 3·2SiO 2·2H 2O )中的水。

全水分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外在水分:是附在煤的表面上的水,在实际测定中是指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一般分析实验煤样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煤的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总和。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精心整理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2 (不3 3.1 3.1.1 3mm ,于(105~3.1.2 3mm ,于(105~3.2 3.2.1 3.2.2 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3 方法C (微波干燥法)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 的煤样,置于微波炉内。

煤中水分子在微波发生器的交变电场作用下,高速振动产生摩擦热,使水分迅速蒸发。

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见附录A )。

4 试剂4.1 氮气(GB/T8979):纯度99.9%,含氧量小于0.01%。

4.2 无水氯化钙(HGB3208):化学纯,粒状。

4.3 变色硅胶(GB/T7822):工业用品。

5 仪器设备(方法A 和方法B )5.1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5.2 通氮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可容纳适量的称量瓶,且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氮气进、出口,每小时可换气15次以上。

5.3 浅盘:由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500g 煤样,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 2。

5.4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 ,高(35~40)mm ,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5.5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

5.6 工业天平:感量0.1g 。

5.75.8 5.9 6 样品6.1 6.2 6.2.1 6.2.2 <6mm ,1)6.3 的0.1%1%),6.4 7 7.1 7.1.1 (称准至按式(1)计算外在水分:1100f m M m=⨯……………………………(1) 式中:M f ——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m ——称取的<13mm 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m 1——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重量法:
重量法是通过测定煤样质量的变化来确定其中的水分含量。

具体方法
如下:
1.准备烘干室:将煤样称重,使用干燥至恒定质量的烘干室,通常温
度为105℃,将样品放入其中。

2.烘干煤样:将煤样放入预热的烘干室,保持一定时间(通常为24
小时),以排除样品中的所有水分。

3.烘干后称重:将烘干后的煤样取出,置于恒量重秤上,记录其质量。

4.计算水分含量:根据煤样的初始质量和烘干后的质量,可以计算出
煤样中的水分含量。

体积法:
体积法是通过测定煤样内部的孔隙容积来确定其中的水分含量。

具体
方法如下:
1.煤样制备:将煤样研磨成粉末状,以获得均匀的颗粒大小。

2.饱和处理:将煤样置于密闭的容器中,加入足够的水,使其完全浸
泡在水中,通过真空泵或振荡器等方法排除空气,获得完全饱和的煤样。

3.密度测定:将饱和的煤样取出,快速将其放入浸泡水中,测量水的
位移量与纯水的位移量之差,即煤样的体积(V)。

4.烘干处理:将饱和的煤样置于预热的烘干室中,将其中的水分烘干,达到恒定质量。

5.计算水分含量:根据煤样的初始质量和烘干后的质量,以及煤样的体积,计算出煤样中的水分含量。

以上是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的概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测定。

实际操作中应注意控制好温度、时间和其他条件,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 B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1-2007代替GB/T 211-199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ISO 13909-4:2001,NEQ)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解读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解读

《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解读一、煤中水分1、煤中水分按其结合状态分为两类:游离水和化合水2、煤的游离水于常压下在|(105℃-110℃)温度下经过一定时间干燥即可蒸发;而化合水通常要在200℃及以上才能析出。

煤的工业分析中测试的水分只是游离水。

3、煤的全水是煤中固有成分,不随外界环境改变而改变;但实测同一煤样越高,反之则越低。

所以在试样中测试其它指标项目的同时必须测空干基水分。

二、全水分煤样的制备1、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按GB475或GB/T19494.1的规定采取,按GB474或GB/T19494.1的规定制备,煤样量≥3kg。

2、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应采用水分无明显损失的破碎机一次性破碎到符合要求的粒度,用二分器迅速缩分不少于1.25kg的煤样。

全水分煤样制备后应立即测定,否则装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在装瓶容器上标注,在取样分析前应再次称量总质量,其水分损失率不应超过煤样的1%。

三、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五种测定方法方法A1(两步法):氮气流中干燥,适合所有煤,是仲裁分析方法。

方法A2(两步法):空气流中干燥,适合烟煤和无烟煤。

两步法均采用≤13mm煤样,先在40℃下干燥,测外水分;再破碎到<3mm,置入(105-110)℃下干燥,测全水分。

方法B1(一步法):氮气流中干燥,适合所有煤,煤样粒度要求<6mm。

方法B2(一步法):空气流中干燥,适合烟煤和无烟煤,煤样粒度要求<13mm。

一步法均置入(105-110)℃下干燥,测全水分。

方法C(微波法):在微波下干燥,适合烟煤和褐煤,煤样粒度要求<6mm。

五种测定方法可从三个主要因素上把握:1、加热介质:氮气流、空气流、微波2、样品粒度:<13mm、<6mm、<3mm3、操作步骤:两步法、一步法全水分等于内水和外水之和,计算时为什么不能将他们直接相加?两步法测煤的全水分,先以粒度<3mm煤样,进行空气干燥测出外水,然后将除去外水的煤样破碎到粒度<3mm煤样,测出内水,前者是收到的基外水,后者是空干基内水,必须把空干基内水换算成收到的基内水,才能相加。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T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1-2007代替GB/T 211-199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19494.2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4:2001,NEQ)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

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5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GBT211_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1_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1-2007代替GB/T 211-199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以方法A1作为仲裁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19494.2 煤碳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4:2001,NEQ)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2-2001,eqv ISO 11722:1999,eqv ISO 1171:1997,eqv ISO 562:1998)3 方法提要3.1 方法A(两步法)3.1.1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1.2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一定量的粒度<13mm的煤样,在温度不高于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煤样破碎到粒度<3mm,于(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3.2 方法B(一步法)3.2.1 方法B1:在氮气流中干燥称取一定量的粒度<6mm的煤样,于(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

根据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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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煤中水分按其存在状态,可以分为游离水和化合水。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外在水分:是附在煤的表面上的水,在实际测定中是指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一般分析实验煤样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煤的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总和。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5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通氮干燥箱:带自动控温装置,能控温在(105~110)℃范围内,可容纳适量的称量瓶,且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氮气进、出口,每小时可换气15次以上。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方法C(微波干燥法)△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工业天平:感量0.01g。

(分析天平及工业天平的使用,注意事项)△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无水氯化钙。

(用于存放称量瓶,防止称量瓶降温过程中吸收空气中水分,而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流量计:量程(100~1000)mL/min。

(定期检定)△干燥塔:容量250ml,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用于干燥流动气体。

)6样品6.1煤样粒度小于13mm的全水分煤样不少于3kg;粒度小于6mm煤样不少于1.25kg。

(GB/T211-1996:粒度小于13mm的全水分煤样不少于2kg;粒度小于6mm煤样不少于500g。

)6.2煤样的制备△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按照GB/T474或GB/T19494.2的规定制备。

△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用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是指破碎后的煤样全水分测定结果与破碎前的测定结果比较,经t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或虽有差异,但置信范围很小。

)的破碎机将全水分煤样一次破碎到粒度<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不少于1.25k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中。

△测定前应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

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计算水分损失百分率,并进行水分补正。

7 测定步骤7.1 方法A(两步法)图 3 煤中全水分测定两步法分类7.1.1 外在水分(方法A1和A2,空气干燥)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的浅盘内迅速称取<13mm煤样(500±10)g(称准至0.1g),平摊在浅盘中,于环境温度或不高于40℃的空气干燥箱中干燥到质量恒定(连续干燥1h,质量变化不超过0.5g),记录恒定后的质量(称准至0.1g)。

对于使用空气干燥箱的情况,称量前需使煤样在实验室环境中重新达到湿度平衡。

计算外在水分:1100fmMm=⨯fM——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1m——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m——称取的<13mm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7.1.2 内在水分(方法A1,通氮干燥) 立即将测定外在水分后的煤样破碎到粒度<3mm ,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10±1)g 煤样(称准至0.001g ),平摊在称量瓶中。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通氮干燥箱中,氮气每小时换气15次以上。

烟煤干燥1.5h ,褐煤和无烟煤干燥2h 。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 ,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 ),称量(称准至0.001g )。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内在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计算内在水分:32100inh m M m =⨯ inh M ——煤样的内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3m ——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2m ——称取的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

7.1.3 内在水分(方法A2,空气干燥)除将通氮干燥箱改为空气干燥箱外,其它操作步骤同7.1.2。

7.1.4 结果计算f t f inh 100100M M M M -=+⨯t M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fM—煤样的内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inh如试验证明,按GB/T 212测定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adM)与按本标准测定的内在水分(inhM)相同,则可用前者代替后者;而对某些特殊煤种,按本标准测定全水分会低于按GB/T 212测定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此时应用两步法测定全水分并用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代替内在水分。

7.2 方法B(一步法)图 4 煤中全水分测定一步法分类7.2.1方法B1 (通氮干燥)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粒度<6mm的煤样(10~12)g (称准至0.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通氮干燥箱中。

烟煤干燥2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3h。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0.001g)。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7.2.2 方法B2 (空气干燥)粒度<13mm 煤样的全水分测定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浅盘内迅速称取粒度<13mm 的煤样(500±10)g (称准至0.1g ),平摊在浅盘中。

放入预先加热到(105~110)℃的空气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

烟煤干燥2h ,无烟煤干燥3h 。

取出浅盘,趁热称量(称准至0.1g )。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5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粒度<6mm 煤样的全水分测定除将通氮干燥箱改为空气干燥箱外,其它操作步骤同B1(一步法,通氮干燥)。

7.2.3 结果计算计算煤中全水分:1t=100m M mt M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m —称取的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1m —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

7.3 水分损失补正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煤样的水分有损失,则按下式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

1t =1100100t M M M M -'+⨯ t M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1M —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百分率,%;t M —不考虑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时测得的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当1M 大于1%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实验室收到煤样的水分。

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经水分损失补正”,并将容器标签和密封情况一并报告。

8方法精密度表 1 煤中全水分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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