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之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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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示汇报制度
【篇一:工作请示汇报制度】
工作请示汇报制度
一、目的
依照公司发展及长远策略规划,同时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作请示、汇
报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
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
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要内容
1、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汇报”制。即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汇报,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汇报;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责,对本部门的工作有决定权;
3、公司各部门成员在工作当中应以大局为重,听从领导,服从公司
安排,不得各自为政、擅自开展工作;
4、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没有与部门负责人商量或征求部门负责人同
意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不得越级向总经理请示工作;
5、对于偶发事件或者重大问题,在部门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方可向
总经理汇报;
6、部门负责人如遇到问题解决不了拿不定注意或者其他重
大问题,需向总经理请示时,应向总经理提出三个可行性方案。其
他工作日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定夺;
7、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
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8、凡因开展工作不请示、汇报,给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
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9、请示、汇报应依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篇二:铁运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铁运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的管理,规范报送程序,完善审批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示与报告的原则
1、凡属向公司领导请示工作,请公司领导给予批复、指示的文件,
须以请示形式报公司办公室转呈领导批示。
2、凡属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其询问等文件,须以
报告形式呈报公司办公室转呈领导阅示。
3、请示按办件办理,按照请示的流转程序流转。
4、报告按阅件办理,主送分管领导阅示,根据分管领导意见,送其
他领导阅示。
5、公司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行文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凡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或落实公
司领导已原则批准的具体事项,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2、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即可解决的问题,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3、年度计划中已有的项目,按照年度计划实施即可,不需再写请示、报告。
4、提出请示、报告之前,主办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必要时,需提请分管领导,确定是否需要公司层面解决。
5、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发文的,一律不再报送请示、报告,通过发文
报公司领导统一审阅、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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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文时应做到:
⑴行文必须由各科室、站段、部门负责人签署,不得越级行文。⑵
一文一事。
⑶实事求是、观点鲜明、条理清楚、附件齐全、篇幅力求简短。⑷
内部请示不要附加发文。
三、请示、报告的审核
1、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公司内部请示、报告的分送、流转工作。
2、办公室对内部请示、报告要认真核稿,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退
回重办:部门负责人未签字、未加盖公章的;请示、报告条理不清
晰的。
四、请示、报告的流转程序 1、请示、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部
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部门印章,送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并初
核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告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直接送分管领导审阅,请示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按照相关程序流转。
2、内部请示由办公室送相关职能部门会签,职能部门根据请示内容进行充分调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供公司领导决策。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由办公室协调,协助职能部门完成请示事项的调研。
3、办公室将请示送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办公室将内部请示送公司经理、书记批示,批示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公司经理、书记批示后转回办公室。
5、重大事项由公司经理决定是否需要提交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2
6、办公室将领导批示后的内部请示复印,一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部门,并将批示意见反馈给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
7、如内部请示附有合同(协议),由办公室做好跟踪工作,督促申报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协议)签约、盖章及归档工作。
8、办公室将内部请示统一归档。
请示流转时间,一般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流转完毕。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多位领导,流转时间可相应延长。
五、各部门要严格实行办文责任制,规范管理,提高公文质量,加速文件流转。
六、内部请示流转办文单(见附件)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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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
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
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
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
和决定。
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
问题要抓
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
请示报
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
理汇报材
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
解决的问
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
力求在最短时
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
休假期间
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
记录。
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
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
急需处理
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