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档案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确保公务车辆使用规范、高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应急用车、特种用车等。
第三条公务车辆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三)及时性:档案建立和更新应当及时,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
(四)保密性:档案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公务车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基本情况1. 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2. 车辆购置时间、购置价格、购置资金来源;3. 车辆使用性质、用途;4. 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车辆购置、验收及交付1. 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2. 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证明;3. 车辆交接单、行驶证、登记证书。
(三)车辆使用、维护及保养1. 车辆使用登记表;2. 车辆维修记录;3. 车辆保养记录;4. 车辆保险单、理赔凭证。
(四)车辆事故及处理1. 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书;2. 事故处理报告、赔偿协议;3. 事故照片、现场勘查记录。
(五)车辆报废及处置1. 报废申请、审批手续;2. 报废鉴定报告;3. 报废车辆处置证明。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务车辆档案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公务车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二)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对档案的借阅、复制、查阅等行为进行审批;(五)对档案的销毁进行审批。
第七条使用人职责:(一)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二)及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如实反映车辆使用情况;(三)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室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室车辆档案管理,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车辆档案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室车辆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三条办公室车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车辆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车辆购置合同、发票、行驶证、登记证书、保险单、维修保养记录等。
2. 车辆使用档案:包括车辆使用记录、油耗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违章记录等。
3. 车辆维修档案:包括维修保养合同、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车辆档案的归档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车辆购置、使用、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填写《车辆档案归档登记表》。
2. 车辆档案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归档,按照档案类别分别存放。
3. 档案管理员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五条车辆档案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档案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柜应配备防火、防盗设施,确保档案不被损坏或丢失。
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车辆档案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查阅车辆档案,应向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 查阅档案时,应填写《车辆档案查阅登记表》,并做好登记记录。
3. 查阅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损坏、遗失档案。
4. 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并做好归还记录。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七条车辆档案的销毁应符合以下要求:1. 档案保管期满,经批准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销毁。
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核对,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3.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档案泄露或丢失。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车辆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1. 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泄露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车辆及顾客档案管理办法
车辆及顾客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能及时、有效的向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准确的传递产品质量信息和服务信息,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必须认真建立的顾客档案,构建完美的顾客网络,特作如下规定:
一、顾客档案的必备内容
顾客姓名或单位、购车时间、整车型号、底盘型号、发动机型号、顾客地址及联系方式,顾客档案的填写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姓名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单位购买的应详细注明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员的姓名和电话等。
2、购车时间必须写明年、月、日。
3、整车型号等车辆信息必须与其公告信息一致。
二、顾客档案的收集
1、车辆销售后2日内,负责人建档传回营销部门,顾客在公司自接车的档案由营销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直接建档。
2、将收集的顾客档案发给售后服务部门指定的负责人。
3、营销部门备份留存。
三、顾客档案的管理
1、顾客档案由营销部门按销售区域划分整理转发给售服务部门。
2、售后服务部门和营销部门要根据档案信息掌握使用,对发现的售后问题应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处理。
四、顾客车辆档案表格
车辆档案表
制表人:制表时间:。
汽车运输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车辆档案的管理,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提高车辆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车辆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资料,对公司车辆运行、维护、保险、事故处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查阅服务。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车辆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六条车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车牌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购置税、保险信息等。
(二)车辆使用记录:行驶里程、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违章记录等。
(三)车辆保险记录:保险单、理赔记录等。
(四)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单、维修保养项目、更换零部件等。
(五)车辆报废、转让、处置记录。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车辆档案应按照车辆类别、车牌号、购买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车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九条车辆档案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火、防盗。
(二)档案柜应使用铁质或防火材料制作,并加锁。
(三)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顺序摆放,不得随意翻动、折叠、撕毁。
(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借阅、复制、销毁。
第五章档案查阅与借阅第十条车辆档案的查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查阅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二)查阅人应填写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目的和期限。
(三)查阅人不得擅自复制、拍照、摘抄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车辆档案的借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借阅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二)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内容、目的和期限。
(三)借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丢失档案。
第六章档案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车辆管理档案制度
车辆管理档案制度一、建立车辆档案和基本信息记录1.每辆车都应有专门的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购买合同、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按照车辆的编号或牌照进行分类和保存。
2.对每辆车的基本信息进行记录,包括车辆牌照、车辆型号、车辆颜色、购买时间、购买价格、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二、车辆维修和保养记录1.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进行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信息,以便于追踪和掌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2.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车辆违章记录1.对车辆的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罚款等信息,并对违章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2.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四、车辆运输记录1.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起始日期、起始地点、目的地、里程数、用途等信息,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
2.对车辆的运输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车辆运输安全、有序和高效。
五、车险和年检记录1.对车辆保险和年检进行记录,包括保险日期、保险公司、保险费用、保险有效期、年检日期等信息,并对保险和年检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
2.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完好运行。
六、车辆报废和更换记录1.对车辆的报废和更换进行记录,包括报废日期、报废原因、报废证明、更换日期、更换原因等信息,并对报废和更换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
2.对报废车辆进行合理处理,确保遵守环保法律和规定。
七、文件存档和保管1.对车辆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和存档,确保文件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对车辆档案和文件进行定期检查和归档,确保车辆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车辆管理档案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规范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和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形象,为车辆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对保证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3篇)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3篇)车辆档案管理制度(通用3篇)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规范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行为,更好地为外勤业务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设立各类业务报告发文登记簿,按报告类别分类顺序登记业务报告。
业务报告经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专人负责统一对外寄送。
档案管理员应留一份业务报告,并按业务类别和发文序号另行分卷保管,以备核对。
第三条本公司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业务部的档案应在每项业务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将业务报告、业务报告签发稿及业务约定书等工作底稿按工作底稿的内在特性,通过索引方式进行编排目录、编号并装订成册。
装订前,对超长、超宽的'报表、工作底稿等资料应进行折叠,做到整齐划一。
装订好的业务档案应在封面注明客户名称、委托业务、签字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助理人员、审验年度,并在卷内目录内注明起止页码,评估人员签章。
工作底稿数量较多,一卷难以容纳的,可分卷装订。
第四条本公司当年的业务档案可暂由业务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由项目负责人编造清册移交本公司档案部门。
档案管理员应将接交的档案造册登记入档。
第五条本公司档案部门应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要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对破损和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档案部门保存的业务档案应为业务部门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依照《独立评估具体准则第6号评估工作底稿》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公司业务档案保管年限自评估报告签发之日起至该车辆报废期满后五年止。
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本公司可以决定将其销毁。
销毁时,应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篇2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车辆管理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车辆管理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车辆管理所所有涉及车辆、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档案。
2. 车辆管理所各项业务、项目、活动、会议等形成的文件、资料、报表、凭证等档案。
3. 车辆管理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标准、流程等档案。
4. 车辆管理所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协议、合同等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车辆管理所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等工作。
2. 车辆管理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3. 车辆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应按档案分类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5. 档案查询:档案管理员应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方便档案的利用。
6.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利用审批制度,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利用。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将档案材料报送档案管理员。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填写档案登记簿。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5. 档案查询:档案利用者向档案管理员提出查询申请,经审批后,档案管理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六、档案管理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车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方案
车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方案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车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案,包括档案建立的流程、档案内容的构成、档案管理的方式等方面,旨在帮助企业或个人更好地管理和维护车辆档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一、车辆档案建立的流程1.确定档案建立的标准和要求: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实际需求,制定车辆档案建立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档案的分类、命名规则、填写要求等。
2.收集车辆信息:对所有车辆进行调查和记录,包括车辆类型、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等信息,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3.建立档案:按照预设的标准和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建立车辆档案,例如以硬盘、云盘等形式保存档案信息。
4.档案审核:每个档案建立后,要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和检查,确认档案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二、车辆档案内容的构成1.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等。
2.保养维修记录:包括车辆维修记录、保养记录、事故记录、保险记录等。
3.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车辆的使用周期、使用频率、使用场所等情况。
4.车辆变更记录:包括车辆的所有权变更、车牌号码更改、发动机更换等记录。
三、车辆档案管理的方式1.集中管理:将所有车辆档案集中在一个地方或服务器上,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方便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查询、更新、修改等操作。
2.人员分管:将车辆档案分配给相关人员负责,每个人员负责管理一定范围的车辆档案。
在使用、修改时需注意安全和保密。
3.定期备份:制定车辆档案备份计划,定期备份车辆档案数据,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性及完整性。
四、总结车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是保障车辆安全和有效使用的重要环节。
企业或个人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立车辆档案,完善档案内容,做好车辆档案的管理和维护,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相关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档案的建立第三条车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码、车型、购置日期、购置价格、车辆保险、车辆购置税等;2. 车辆使用情况:车辆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违章记录、事故记录等;3.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时间、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费用、维修保养单位等;4. 车辆保险记录:保险合同、保险单、出险记录等;5. 车辆其他相关资料:车辆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
第四条车辆档案的建立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车辆档案的管理第五条车辆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车辆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车辆档案应当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的专用档案室;2. 车辆档案应当按照车辆类别、使用部门等进行分类存放;3. 车辆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车辆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查阅、复制、借阅车辆档案,应当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2. 查阅、复制、借阅车辆档案,应当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3. 查阅、复制、借阅车辆档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第四章车辆档案的归档第八条车辆档案的归档应当在车辆报废或者调离公司时进行。
第九条车辆档案的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归档的车辆档案应当齐全、完整、准确;2. 归档的车辆档案应当按照车辆类别、使用部门等进行分类;3. 归档的车辆档案应当附有归档清单。
第五章车辆档案的销毁第十条车辆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车辆档案的销毁应当经公司领导批准;2. 车辆档案的销毁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销毁安全、彻底;3. 车辆档案的销毁应当做好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人员等。
汽车运输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运行,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车辆及其相关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档案的建立与保管第三条车辆档案的建立应遵循一人一档的原则,每辆车辆设立一个独立的档案袋。
第四条车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购置日期、车牌号、发动机号、识别代码等。
2. 车辆购置及维修记录:购车发票、车辆保险单、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3. 驾驶员档案:驾驶员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安全驾驶记录等。
4. 车辆使用记录:车辆运行日志、油耗记录、车辆保养记录等。
5. 车辆检查及维修记录:车辆定期检查报告、维修保养报告、故障排除记录等。
第五条车辆档案应由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三章车辆档案的管理第六条车辆档案的查阅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非相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七条车辆档案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行政部进行登记和归档。
第八条车辆档案的归档时间应与车辆购置、维修、保养等时间同步,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四章车辆档案的保管与维护第九条车辆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的专用档案柜中,防止档案损坏。
第十条车辆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五章车辆档案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行政部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抽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旨在建立一个全面、规范、高效的车辆档案管理体系,为公司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车辆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车辆档案管理行为,保障车辆档案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车辆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车辆档案应按照法定程序及规定建立、管理和保管。
第四条车辆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安全。
第五条管理人员应当保守车辆档案的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不相关人员。
第六条车辆档案管理的质量由相关管理人员依照本制度及有关规定负责保证。
第七条巡视、审核等车辆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八条车辆档案管理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车辆档案管理的建立第九条车辆档案管理的建立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确保所有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能够被保证安全。
第十条管理人员应当通过专门培训,熟悉车辆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第十一条车辆档案管理系统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库,方便相关管理人员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车辆档案管理系统应当与其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车辆档案的建立应当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保险信息、维修记录、年检记录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车辆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车辆档案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第十五条车辆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车辆档案的安全。
第三章车辆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十六条车辆档案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归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七条车辆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车辆档案进行保密,并及时更新维护。
第十八条车辆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盘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车辆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对车辆档案建立相应的备份措施,确保信息不会丢失。
第二十条车辆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对车辆档案进行定期巡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二十一条车辆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妥善处理车辆档案的借阅申请,确保信息不会被泄露。
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车辆档案管理,规范车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根据《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购置和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车辆维修和保养记录、车辆事故处理记录等。
第六条车辆基本信息应包括: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车牌号码、购置日期、车辆使用性质、车辆所有人等。
第七条车辆购置和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应包括: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保险单据、检车合格证、环保合格证等。
第八条车辆维修和保养记录应包括:维修和保养单据、配件更换记录、维修和保养费用明细等。
第九条车辆事故处理记录应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认定书、赔偿协议书、维修记录等。
第十条车辆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车辆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找性。
第三章车辆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车辆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
归档时应填写档案归档清单,清单应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类别、归档日期等。
第十三条车辆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防尘、防盗、防火、防虫、防霉、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微生物的环境中。
第十四条车辆档案的保管应实行权限管理,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借阅档案。
第十五条车辆档案的借阅应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借阅。
借阅期间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不得涂改、损坏、丢失档案。
第四章车辆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十六条车辆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合法、及时、准确的原则,为公司的车辆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公司车辆一车一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地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货车、叉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一车一档管理制度是指对每辆车辆建立详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以便于车辆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车辆档案建立第四条车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车牌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保险信息、发动机号、车架号等;2. 车辆使用记录:车辆使用时间、行驶里程、行驶路线、驾驶员信息等;3. 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车辆保养时间、保养项目、保养费用、保养人员等;4. 车辆事故记录: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原因、事故处理结果等;5. 车辆违章记录: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类型、违章处理结果等。
第五条车辆档案的建立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车辆档案管理第六条车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应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车辆档案的查阅、借阅、修改、销毁等,需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九条公司车辆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使用,提高效率;2. 保障安全,遵守交通法规;3. 节约成本,避免浪费。
第十条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车辆门窗。
第五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车辆保养周期、保养项目、保养费用等,由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保养要求制定。
第十五条车辆保养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车辆档案保管制度范本
车辆档案保管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车辆档案的管理和保护,规范车辆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行为,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存放与管理1. 车辆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的环境中。
2. 车辆档案应按照车辆类型、年代、使用单位等特征进行分类,并建立索引系统,便于查找和检索。
3. 车辆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档案立卷与归档1. 车辆档案应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购置凭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车辆事故记录等资料。
2. 车辆档案的立卷应按照时间顺序、文件类型顺序等进行排列,并编写目录和页码。
3. 车辆档案的归档应经过审核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条档案保管与保护1. 车辆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车辆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丢失或泄露。
3. 车辆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借阅制度,借阅者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五条档案调阅与使用1. 车辆档案的调阅应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填写调阅申请表。
2. 车辆档案的调阅应在档案保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随意翻阅、复制、拍照或泄露档案内容。
3. 车辆档案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第六条档案销毁与处置1. 车辆档案的销毁应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办理销毁手续。
2. 车辆档案的销毁应在档案保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档案内容无法恢复。
3. 车辆档案的销毁记录应完整保存,并定期进行查阅和归档。
第七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2. 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注:本车辆档案保管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管理工作,加强车辆档案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维护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车辆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档案是对车辆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车辆使用、维护、保险及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的重要文件。
第四条车辆档案管理责任制,车辆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车辆档案,保证车辆档案的准确性。
第五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车辆管理知识,增强车辆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车辆档案的建立第六条车辆档案的建立是车辆管理的重中之重,是对车辆运营情况的真实记录。
第七条车辆档案应当有完整的内容,包括车辆的基本资料、行驶证、保险单、维修记录、加油、保养记录等。
第八条车辆档案的建立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备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人员要对车辆档案的建立负责,认真填写车辆档案记录表,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车辆档案应保密存放,严禁泄露车辆档案内容。
第三章车辆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车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车辆档案进行认真管理,定期检查和整理车辆档案。
第十二条车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将车辆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查询系统。
第十三条车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抽查车辆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车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车辆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负责,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车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车辆档案的借阅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不受损害。
第四章车辆档案的利用第十六条车辆档案是重要的管理工具,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善加利用车辆档案。
第十七条车辆档案可以作为对车辆使用、维护、保险及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提高车辆管理工作的效率。
第十八条车辆档案可以作为对车辆运营情况的材料,为车辆管理人员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九条车辆档案可以用于对车辆保养、维修情况的分析,为车辆管理人员提供改进方案。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档案的管理,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提高车辆档案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归档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车辆的档案管理负直接责任。
四、档案管理流程1. 车辆购置(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收集车辆购置的相关资料,包括购置合同、发票、购置审批表等。
(2)车辆管理部门将购置资料整理成册,并建立车辆档案。
2. 车辆使用(1)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行驶里程、加油记录、维修记录等。
(2)驾驶员在每次使用车辆后,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并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归档。
3. 车辆维修(1)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项目、维修费用等。
(2)维修完成后,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记录表》,并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归档。
4. 车辆报废(1)车辆管理部门对报废车辆进行登记,包括报废时间、报废原因等。
(2)车辆管理部门将报废车辆的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并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五、档案保管1. 车辆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虫蛀的环境中。
2. 车辆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目录等方式进行管理,方便查阅。
3. 车辆档案的借阅需经过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借阅登记。
六、档案使用1. 车辆档案主要用于车辆管理、车辆维修、车辆报废等工作。
2. 非工作需要,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泄露车辆档案。
七、档案销毁1. 车辆档案在车辆报废后,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予以销毁。
2. 销毁档案前,需对档案进行整理、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3. 销毁档案时,需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车辆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车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业务用车、租赁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车辆管理制度,实现车辆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车辆档案管理第四条车辆档案是指记录车辆基本情况、运行状况、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等信息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车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车辆档案应全面、准确地反映车辆的相关信息。
(二)真实性原则:车辆档案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篡改。
(三)及时性原则:车辆档案的建立和更新应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保密性原则:车辆档案中的敏感信息应予以保密。
第六条车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基本情况:车辆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买时间、购买价格、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等。
(二)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油耗、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
(三)车辆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时间、维修保养内容、维修保养费用等。
(四)车辆事故处理: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原因、事故处理结果等。
(五)车辆报废:报废时间、报废原因、报废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车辆档案的建立:(一)新车购置时,由采购部门负责建立车辆档案。
(二)二手车调入时,由调入部门负责建立车辆档案。
第八条车辆档案的更新:(一)车辆运行过程中,由使用部门负责及时更新车辆档案。
(二)车辆维修保养后,由维修保养部门负责更新车辆档案。
(三)车辆事故处理后,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更新车辆档案。
第九条车辆档案的保管:(一)车辆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
(二)车辆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车辆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条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原则:车辆使用应合理,避免浪费。
(二)安全第一原则:车辆使用过程中,应确保行车安全。
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三、管理职责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管理档案的建立、维护、更新和保管工作。
2. 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车辆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四、档案管理内容1. 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购买日期、购置价格、保险信息等。
2. 车辆使用记录:包括车辆使用时间、行驶里程、使用人、使用事由等。
3.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包括维修保养日期、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费用、维修保养人员等。
4. 车辆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原因、事故损失等。
5. 车辆报废记录:包括报废原因、报废时间、报废处理方式等。
6. 车辆管理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五、档案管理要求1. 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
2. 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管理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3. 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管理档案的保管,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4. 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管理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车辆管理部门应确保车辆管理档案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六、档案使用1. 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车辆管理档案,不得随意泄露或篡改档案内容。
2. 使用部门需查询车辆管理档案时,应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3. 查询车辆管理档案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七、档案销毁1. 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过期、无用的车辆管理档案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核对,确保销毁档案的完整性。
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奖惩1. 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车辆管理档案工作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管理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公司机密的个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车辆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及其相关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安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三)便于查询,确保安全。
第二章车辆档案管理内容第四条车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购买日期、购买价格、购买单位、车辆使用性质等;(二)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参数、维修保养记录、检验报告、改装记录等;(三)驾驶员档案: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码、驾驶证有效期、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记录等;(四)车辆保险档案:保险单、理赔记录、事故记录等;(五)车辆违章档案:违章记录、处理结果等;(六)车辆事故档案: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责任认定、处理结果等;(七)车辆报废档案:报废原因、报废时间、报废处理单位等。
第三章车辆档案管理要求第五条车辆档案的建立、归档、保管、查询等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车辆档案的建立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新购车辆应在购买后一个月内建立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应在每次维修保养后及时更新;驾驶员档案应在驾驶员入职后一个月内建立;车辆保险、违章、事故、报废等档案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一个月内建立。
第七条车辆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存放地点应安全、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二)档案应分类存放,便于查询;(三)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四)档案的借阅、复印等,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车辆档案的查询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询人应提供有效证件;(二)查询人应说明查询目的;(三)查询人不得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档案;(四)查询结果应如实反馈。
第四章车辆档案管理责任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车辆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汽车站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站车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车辆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站内所有车辆及其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汽车站车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车辆档案的全面、系统、完整;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可靠;3.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的保密、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等安全措施;4. 便捷性原则:方便档案的查阅、利用和保管。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汽车站车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码、车型、颜色、购置日期、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2. 车辆技术参数:发动机型号、底盘型号、轮胎规格、刹车系统、悬挂系统等;3.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日期、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人员、维修保养费用等;4. 车辆事故记录:事故时间、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处理结果等;5. 车辆保险信息: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6. 车辆报废信息:报废原因、报废时间、报废处理情况等;7. 其他相关资料:车辆购置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汽车站应设立车辆档案室,负责车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六条汽车站车辆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 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2. 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3. 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4. 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5. 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6. 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7. 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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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日期
粘贴初次或变更《道路运输证》时, 车辆正面偏右侧45度角的3寸彩色照片
表一 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
2页 第2页
厂
共
车
车辆 类型
VIN(或 车架)
号
发动机 型号
发动机 功率
额定扭 矩转速
轮胎 数/规
格
牌 型 号 国 产/ 进 口
燃 料 种 类
kW 额 定 转 速
r/min 转 向 形 式
/
轴 距
第十条 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中车辆 概况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按随车技术文件与整车核对
后填写。车辆维护、修理十一条 车辆档案书写应使用碳素笔或蓝黑 墨水笔,字体工整,字迹清晰。
第十二条 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保 管期限从建档之日起至车辆报废后1年止。车辆技 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销毁时要经过鉴定,鉴定工 作由档案室和技术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河 北省汽车二级维护质量检测报告单、汽车综合性能 检测报告单、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河北省营运 客车类型等级评(核)定表、机动车维修档案和车 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为2年。
表一
共2页 第1页
车主名
称
名称变 车 主 更1
名 名称变 称
更2
名称变
更3
车牌号
码
牌号变
车 牌
更1
号 牌号变
码 更2
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
运输 证号 运输 证号 运输 证号 运输 证号 注册 日期 变更 日期 变更 日期
发证 日期 变更 日期 变更 日期 变更 日期
牌号变 更3 车牌颜 色 运力来 源 经营组织 方式 经营范 围 经济类 型 初次建档 时间
日 期
事故发生 事 故 地点 性 质
事 故 责 任
事故原因及车 辆损坏情况
直接经济 损失(元)
备注:1.事故性质是指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 故或轻微事故;2.事故责任是指全部责任、主 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附件2
号:
车辆管理档案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监制
说 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 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 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 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 意更改,并妥善保管,作为车辆定期审验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 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 承包、租赁或挂靠。(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 输。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 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 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 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 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 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 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 它经济。(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6)悬架结构 型式是指独立或非独立。(7)燃料电喷装置是指有或无(电子控制喷 射)。(8)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9)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 无ABS。(10)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 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期
号(规格)及厂名
维修单位
登记人 签名
说明:主要部件是指客车车身、货车驾驶室和货厢、
发动机、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前、后
桥、转向器、车架等部件。
表四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登
记表
共页第页
评定日期
车辆技术等 级
检测报告单编 号
评定单位
说明:附《汽车综合检测报告单》
表五
客车类型及等级评
(核)定登记表
共页 第页
维修 类别
车辆维护、维修登
共页第页
二级维护主 要附加作业
内容 或总成修理
内容
维修单 位
质量 登记 检验 人签
员名
说明:1、车辆维修类别栏应填一级维护、二级维
护、大修或总成修理。
2、附《河北省汽车二级维护质量检测报告
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表三
车辆主要部件更换登记表
共页第页
更换日 更换主要部件名称、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精神,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强化行业监管,保 障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 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道 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6 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 第7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 部2005年第9号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省局制定了《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 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车辆管理科反馈。
L/100km 转 内
/外
向
轮
转
角
悬前:
架 后:
结
构
型
式
气/
液
压
制
动
驱
车
防抱制
动
轴
动装置
形
数
式
车辆外长度: 宽度: 高度: mm
廓尺寸
货厢内长度: 宽度: 高度: mm
部尺寸
制造厂
名称
表二
记表
维修 合格
证 签发 日期
里程 表示
值
维修 合格 证号
及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记 录、客车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和交 通事故记录等。并将《河北省汽车二级维护质量检 测报告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报告单》、《河北省营运客 车类型等级评(核)定表》作为附件存入车辆技术 档案。车辆技术档案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1。
射)。(8)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9)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 无ABS。(10)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 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 装或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 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评定日 期
累计行 驶里程
使用年 限
客车类型及 等级
评 (核)定 单 位
说明:附《河北省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核)定表》
表六
车辆变更登记表
共页第页
变更 日期
变更事项
变更内容
登记人 签 名
备注
说明:本表适用于除车主名称、道路运输证号和车牌 号码以外的变更事项的登记。
表七 车辆交通事故登记表
共页第页
事故发 生
附: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试 行)
十四日
二00六年八月
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 站管理规定》、《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 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 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 承包、租赁或挂靠。(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 输。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 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 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 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 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 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 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 它经济。(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6)悬架结构 型式是指独立或非独立。(7)燃料电喷装置是指有或无(电子控制喷
身
颜
色
发
动
机
号
发
动
机
排
量
r/min 发
动
机
扭
矩
前/
/
后
轮
距
mm 钢 后轴: 片
板
弹
簧
数
满载总 质量
核定乘 员数
最高 车速
二级维 护周期
燃料电 喷装置
kg 整 备 质 量
人准 牵 引 质 量
km/h 百 公 里 油 耗
月 变 速 器 型 式
前 照 灯 制 式
kg 核 定 载 质 量
kg 出 厂 日 期
第六条 车辆管理档案由配发《道路运输证》
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县级以上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应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企业和 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建档情况定期实施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 运、800公里以上的超长线路客运车辆技术档案的 检查。
第七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 档案管理制度,配备熟悉业务的人员具体负责车辆 技术档案工作,车辆技术档案应集中保管到符合档 案保管要求的专门档案室,配备适宜保存档案的装 具和必要设施。个体车辆技术档案由个人妥善保 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