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与考核暂行办法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01a312851e79b8969022618.png)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培养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的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事业,规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
忠诚党的卫生、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教育工作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外学术动态,注重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带头人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95%以上,无有效医疗投诉。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今年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中级人员,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聘与管理办法
![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聘与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dd5ef8c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08.png)
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聘与管理办法为了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业(学科)带头人申报条件第一条有较高的师德素质。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教书育人。
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深受学生欢迎。
第二条具有对口专业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具有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带头人要求具有高级工或相当于高级工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系统掌握任教专业理论知识体系,对本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内容和关键技能有较准确把握;了解本专业主要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本专业1种以上的主要操作技能。
在实际工作岗位顶岗实践累积时间达6个月以上。
第四条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能够胜任本专业2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含实践教学),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能根据专业特点实施案例教学、项目教学、任务引领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
教学效果好,质量高,业绩突出,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优良。
在专业教学中能起到示范作用,在校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第五条具有主持本专业建设的能力,能够与企业单位紧密联系,开展校企结合工作。
具备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开发校本教材和建设教学资源库的能力和资历,能积极参与专业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第六条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近3年主编或参编公开出版专业教材3万字以上或主编本专业校本教材4万字以上;或近3年在省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近3年主持或参与市级教科研项目1项,并通过鉴定。
第七条积极主动参与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
近3年参加过一次以上专业培训,并在教学中得到充分反映;第八条具有对青年教师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
近3年曾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参加校级以上专业能力竞赛并获得奖项。
第二章专业(学科)带头人职责第九条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
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eb29d10102de2bd97058881.png)
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选拔和培养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学者,促进新一代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成长,根据我院“十二五规划”纲要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的要求,特设立院“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学者培养计划项目”(简称“培养计划”),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我院设立“培养计划”专项基金,院财政专款拨付。
第三条“培养计划”的评审、管理工作遵循严格、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个人申报、二级院系和科研单位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定。
第四条“培养计划”每3年评审一次,每次培养人数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原则上各10名,我院资助专项研究经费。
第五条培养人数根据评审条件从严把握,宁缺毋滥。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院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学和科研人员;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3.学术带头人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0周岁;4.近三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教学人员:文科6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理科4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
教科研人员:文科8篇,其中核心期刊6篇;理科6篇,其中核心期刊4篇。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独立主持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参与省部级重点课题(前3名);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EI 或CSSCI收录;③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有1篇发表于权威刊物;④出版学术专著15万字或出版高校教材15万字以上;⑤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名)。
第七条优秀青年学者培养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院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的教学、科研人员;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3.优秀青年学者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4.有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5.近三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教学人员:文科5篇论文,其中3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理科4篇,其中2篇发表于核心刊物;教科研人员:文科6篇论文,其中4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理科5篇,其中3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第八条鉴于学科和岗位的不同,对从事基础课和艺术类专业教学的教师适当降低发表论文方面的要求,减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
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291cb83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c2.png)
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造就一批专业带头人,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业带头人的条件第二条为确保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成立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带头人遴选和管理工作,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科。
各专业科成立以专业科科长为组长,教研组组长及教师代表组成的专业带头人遴选小组,负责本专业科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
第三条专业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 .具有企业实践经历,能够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并将企业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引入到课堂中来。
3 .积极研究中职教育的教学规律,将中职教育的教学要求融入课程改革的设计之中;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分析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积极参与新专业的申报、老专业的改造、教学计划的制订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高质量完成学校、专业科布置的各项工作。
4 .对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 .积极参加学校教学改革或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学校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等建设;积极编写校内自编讲义或公开出版教材。
6 .能够根据中职教育特点,积极探索新的教学组织形式、课程教学模式;积极进行以实践能力考核为主的评价方法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7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新教师,定期完成听课任务,参与指导技能大赛等工作。
8 .能承担二门及以上课程教学,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良好。
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9 .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学校认定的“双师素质”资格。
第四条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近三年内):1 .至少公开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与本专业教学工作相关的一般论文1篇及以上;2 .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应用性科研课题或教改立项至少1项,通过学校认定并已结题;3 .主持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或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并取得较好效果;4 .至少公开出版教材1本(主编或副主编),并在校内使用;5 .主持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建设;6 .参加学校指定的省级及以上的技能比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名次的;7 .技术发明专利获省级及以上成果奖。
铜陵学院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表
![铜陵学院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表](https://img.taocdn.com/s3/m/1a9ab50bbcd126fff7050b3b.png)
资助类型: 姓 名: 依托单位(章): 考核年度: 2014—2018 年度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铜陵学院科研处制
1
姓 名
职称
所在学科
性别
学 历
电 话
研究方向
学位 电子邮箱
聘期个人总结
是否 硕导
2
科研 立项
项目名称
聘期学术带头人的科研情况汇总 项目来源
位次 分 经费(万元)
专利号
申请人 分 值
其他 成果
相关院部 初审意见
科研处考 核意见
校学术委 员会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4
5
(几/几) 值
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级 别
科研 获奖
奖励部门
位次 分 (几/几) 值
论文名称(级别)
发表刊物
科研 论文
发表日期 期(卷)
位次 分 (几/几) 值
名称
学术 专著
出版社
出版日期
位次 分 (几/几) 值
3
教材名称(级别)
规划 教材
出版社专利 ຫໍສະໝຸດ 果 (职 务专 利)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出版日期
主编/ 分 副主编 值
学位是否电子邮箱所在学科研究方向聘期个人总结聘期学术带头人的科研情况汇总科研立项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经费万元位次科研获奖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级奖励部门位次科研论文论文名称级别发表刊物发表日期学术专著名称出版社出版日期位次规划教材教材名称级别出版社出版日期主编副主编专利成果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申请人其他成果相关院部初审意见科研处考核意见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9de6a98a8114431b80dd850.png)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加快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在我省科学技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发挥领军和示范作用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在我省科学技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发挥骨干作用,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工作,应坚持突出贡献、注重业绩,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以用为本、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各选拔120名。
第五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六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范围为:安徽省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其中,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第七条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除外)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或已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获得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
![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732a32a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c9.png)
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科建设,推动学术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富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的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团队,取得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
聘期满后,重新进行遴选。
第二章遴选原则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又注重教学与科研业务水平,确保质量,宁缺勿滥。
第四条坚持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遴选与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教学团队建设的有机结合。
第五条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遴选范围为已具有或近期拟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第六条每个学科一般遴选5名左右学科方向带头人,其中1人为学科带头人。
学科方向带头人应在本学科内遴选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兼任。
第七条今后新增加的学科,相应增设新的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岗位。
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八条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程序:(一)申请人向学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学科建设单位进行初选,提出候选人名单。
(三)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者由学校聘为学科方向带头人。
第九条学科带头人遴选程序:学科带头人由学科方向带头人联名推荐,经所属学科建设单位初审,报教务处审核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后,由学校聘为学科带头人。
第四章遴选条件第十条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条件:(一)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品德高尚,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敢于创新,具有科学献身精神。
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较好地组织本方向梯队成员协同攻关。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具有教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三)科研能力强,成果丰硕,对本学科作出重大贡献。
(四)科研经费充足。
目前正在主持(含参与)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技术开发项目。
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c2e3821f705cc17542709d8.png)
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我院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拔、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高素质的专业(学科)建设团队,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科)带头人是学院专业建设的领跑者,是教师队伍教学科研的核心力量,代表着学院的办学实力、水平和声誉。
认真做好选拨认定和管理工作,不仅是学院示范校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关系到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第三条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原则上为我院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
其评选认定和管理工作在学院直接领导下,由院人事处、教务处结合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业(学科)带头人每届任期三年,不实行终身制。
评选名额原则上按每个专业(系)1-2名确定,总数不超过12名。
第二章评选认定条件第五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认定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
2、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操作技能;在专业(学科)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能较准确地把握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带领和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的能力。
3、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有十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4、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能担任一体化教学或2门以上跨学科理论课教学任务,每学期上课时数:专任教师不少于240学时;兼课教师不少于60学时,教学效果好,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
第六条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认定的必备条件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两条或以上必备条件1、近三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2、有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论著1部或主编的教材(含校本教材)1部并在职业院校推广使用;3、每学期主持并承担院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4、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显著,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两次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
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337b018d0d233d4b04e6936.png)
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术带头人是我院设立的科技人才培养的最高学术称号。
学术带头人选拔坚持突出贡献、注重实效,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拔原则,每年选拔一次, 5年一个培养周期,实行目标管理。
第二章选拔与培养第二条选拔条件及标准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3. 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科学研究的标志性成果在国内有一定影响;4. 近5年,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2名;5. 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杰出青年项目;6.近5年,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不少于5篇,或中华系列杂志收录论文3篇,或SCI 收录论文3篇(IF ≥1);7.近5年,主持开展新业务并获得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或国家专利;8.曾入选院内医学科技拔尖人才且考核优秀。
第三条选拔程序满足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医院学术带头人推荐表,提交科研外事办公室进行审查评分,经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结果报医院研究后批准。
第三章待遇和考核第四条培养待遇医院积极为学术带头人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提供便利条件,加快人才健康快速成长,加快学科建设步伐。
同时,提供以下培养待遇:1.提供经费10万元;2.优先分配研究生招生名额;3.帮助建立科研平台,配备科研助手;4.优先推荐国家级科研项目;5.培养周期内,论文入选国际会议并有大会发言或壁报展览者,医院提供三次经费支持;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有大会发言者,医院提供每年一次经费支持;6.宣传、报道其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
第五条培养考核根据医院、科室需求和个人自身发展条件,学术带头人与医院签订目标任务书,接受目标考核。
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努力完成总目标。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国家级科研项目;2.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至少1项;3.被SCI收录论文(IF≥2,出具检索证明)至少3篇;4.有参编、主编的规划教材或学术著作;5.培养的研究生获省级优秀硕士论文奖,争取博士生导师资格;6.组织一次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或3次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cf9b907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43.png)
学院专业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建设水平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与实力的重要标志。
为加强专业建设,进一步规范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充分调动专业带头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领军作用,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与发展,结合学校专业发展需求和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遴选原则第二条专业带头人的遴选与管理坚持专业水平与师德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自愿申报、择优选拔、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定期遴选、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第三章遴选条件第六条忠诚教育事业,拥护各项方针政策。
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改创新和团队精神。
第七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原则上不少于5年,热心并能领导本专业建设,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职称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专任教师。
第八条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专业课或基础课,教学效果好,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良。
第九条近三年指导过本科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工作,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荣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担任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精品课程负责人,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第十条主持或参与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及修订工作。
第十一条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第四章遴选办法第十二条选拔名额。
每个专业遴选1名专业带头人。
第十三条选拔程序。
采取“分院、资格审查、专家审议、任前公示、学校审定”的程序遴选。
即分院对照相应的评选条件择优候选人,候选人填写《XX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初审,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决定并颁发聘书。
第五章主要工作职责第十四条根据本专业人才市场的需求动态,结合学校及分院实际,负责主持编制、修订和促进实施本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铜陵学院科研工作计分细则
![铜陵学院科研工作计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63aea3d50e2524de4187e0e.png)
铜陵学院科研工作计分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从事科研活动的热情,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完善科研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不同类型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一)论文以上学术刊物是指经国家出版总署认可的、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铜陵社会科学》、《铜陵工作》、《铜陵人大》、《铜陵政协》例外)。
增刊、专刊、特刊不计分。
如有重复被检索、引用的,以最高标准计分,但应扣除重复计分值。
(二)专著、译著、教材、音乐作品专辑等科研成果计分(三)获各级政府奖励的科研成果奖励(四)获授权的职务专利类获发明专利,每项12分;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6分;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6分。
(五)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类奖励1.授权职务专利,若实现专利成果转化,每项4分。
2.决策咨询项目:研究成果被市厅级党委政府领导(正职)批示的,每项给予6分;省部级党委政府领导(副职以上)批示的,每项给予10分。
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省厅委办局以文件下发的,每项给予6分;被省委省政府以文件下发的,每项给予10分。
3.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报》采用的研究成果,每项给予10分。
(六)其他奖励1.被国家级有关部门(博物院或博物馆等)收藏的书画作品、艺术设计作品,每项4分;被省级有关部门收藏的每项1分。
须出具有关证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2.由文化部主办的个人专题音乐会、专题作品画展,每次8分;由文化厅主办的每次4分。
第三条不同类型科研项目计分标准(一)具体标准。
(二)课题计分注意事项1.课题组成员规定。
20分及以上的研究项目课题组实际成员如果少于3人(含3人),则该课题的实际分值以应计分值的一半计算。
2.课题计分以结项为准,计分时一次性核定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各级各类研究项目负责人首先分割研究项目分值中的50%,余下的50%在负责人和实际参与研究的课题组成员中分配,其权重系数由项目主持人根据课题组成员实际贡献在提交结项报告时一次性核定。
学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制度样本
![学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制度样本](https://img.taocdn.com/s3/m/fe697041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eb.png)
学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构建完整的学科建设管理体系,促进学校学科建设的快速、有序发展,做好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选拔、培养一批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科研、临床业绩显著、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作为学术带头人,推动学科研究方向的形成和稳定发展,加速学术队伍的培养和后备学科带头人成长,提高我校的整体学科水平,为实现学校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点及学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可靠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科成员均可申报,对选拔出来的学术带头人实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既考虑申请人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又要注重其对未来学科建设发展的作用。
实行分类管理原则,对不同级别的学术带头人提出不同要求,并强化监督指导,加强评估检查,规范目标管理。
三、学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学术造诣;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应具有严谨的学风,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恪守学术和科研道德规范。
(三)已形成一支具有一定竞争力和特色的学术团队。
(四)具有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科研方向,在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业绩,有独立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的能力。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硕士点的学科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在54周岁以下。
(六)近5年,在教学、科研方面达到以下6项中的3项(其中①和②项为必备条件):①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3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为2篇) ;②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课题2项或国家级课题1 项,现有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管理类学科的科研经费减至1/2、其他人文社科类学科的科研经费减至1/4);③有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高等学校教材1部以上(含1部);④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或教学研究成果奖励1项(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⑤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一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项目(前3位),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荣誉称号;⑥本人作为第一导师培养毕业硕士研究生10名以上。
学术带头人选拔与激励制度
![学术带头人选拔与激励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565d366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54.png)
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及激励机制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省、市知名的中医重点专(学)科人才队伍,实现“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中医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目标为:重点专(学)科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有主持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工作的能力,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继承人系统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理论和诊疗水平得到提高。
(三)“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重点专(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对象为院内在职的中医、中医西结合、西学中医师。
(五)每名中医重点专(学)科带头人配备1~3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独立临床实践、小课授课、研读经典和文献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
二、选拔条件(一)带头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学)带头人的选拔,按照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院级重点专(学)带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忠诚;(2)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医德医风良好;(3)胸怀宽广,豁达开明,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和协作精神;(4)治学严谨,中医理论知识深厚,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5)学术思想活跃,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有明确深入的研究方向;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在市内、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4.服务量位居全院前列;5.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医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论文两篇、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一部;(2)主持完成市级以上中医药课题1项。
(二)继承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信仰忠诚;2.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强烈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工作认真,患者认可,有一定临床经验,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3.从事临床工作,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尊师重道、谦虚勤奋、吃苦耐劳;5.三年内未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6.硕士以上学历优先。
大学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42167932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4c.png)
XX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建设。
学科建设的核心是学科队伍建设,而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又是学科队伍建设的关键。
为规范我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遴选、考核及管理工作,激励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做好学科建设工作,培育我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促进学科建设上水平、见成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旨在优化学科队伍、凝练学科方向、构建学科平台、培养优秀人才,不断提升学科的综合实力和水平,建立学科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考核和管理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工作上层次。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依据学校学科分布情况,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XX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设置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岗位。
第四条原则上在我校各类重点学科中设立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岗位。
每个重点学科设立1个学科带头人岗位,根据重点学科的学科方向数量,每个学科方向设立1个学术带头人岗位。
学科带头人应为某个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第五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重点学科中若遴选不出具备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可暂时空缺,建设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补,该重点学科的建设任务由学科负责人(牵头学院院长)组织实施。
第三章遴选条件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品德。
2.学科带头人须是教授,学术带头人须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作为带头人能带领学科团队在省内乃至国内取得明显的学科优势,具有领导学科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铜陵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意见
![铜陵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19719c458f5f61fb7366684.png)
铜陵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建设是我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我院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我院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教学名师工程建设,实现以点带面,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树立教学品牌意识,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评选范围承担我院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
直接面向本、专科生的教学工作量近三年平均每学年原则上不少于280标准学时(双肩挑人员教学工作量可按有关规定确定),其中基础课(含实验课)应有一定的工作量。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4、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
5、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院内有较大影响,自编或参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有先进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评价优秀。
6、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学科专业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具体要求参见《铜陵学院教学名师评审方案》。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1、学院每两年评选一次教学名师。
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兼职教师直接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提出申请),经系(部)评审合格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通过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审核申报材料。
评审通过的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教学名师称号。
3、申报教学名师需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1)铜陵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2)评审指标体系要求的有关材料;(3)数码彩色照片一张、500字左右的个人简历、500字所属学科专业文字介绍。
铜陵学院科研处2010年工作计划
![铜陵学院科研处2010年工作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df40d32490c69ec3d4bb751b.png)
院科〔2010〕5号2010年铜陵学院科研主要工作安排意见各部门、各单位:一、总体思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以应用型研究为主线,全力推进我院高质量有特色的应用型科研建设,继续推进科研机制、体制的改革和制度的建设,营造浓郁的科研氛围,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提升我院科研的总体水平。
继续推进校地合作,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扩大学院影响力,力争使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科研体制机制创新我们今年已经修订和发布实施了四项科研制度。
《铜陵学院科研成果登记及奖励办法》、《铜陵学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铜陵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办法》、《铜陵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我们将尽快研究出台《铜陵学院学术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与考核办法》、《铜陵学院科研优秀奖评选办法》、《铜陵学院科研成果优秀奖评选办法》、《铜陵学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制度。
加大科研经费的支持和管理力度,激励全体教职工攻克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和重大产学研项目,鼓励多出成果,出精品成果。
同时,我们加紧研究和适时推出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的教职工最低科研工作量标准。
各系部、各研究单位要加强科研制度的学习和宣传。
学院将积极组织调研和讨论,科研制度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三、强化科技攻关,进一步实施科研强校战略1、以项目为抓手,加强重大项目的培育、申报和管理工作。
学院将集中学科优势,整合力量,组织40项以上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申报,力争在国家级项目立项上实现突破。
各系部、各研究单位应将省部级、国家级项目的培育、组织、申报工作作为科研工作重点,做好本部门的科研年度计划,拟定指标,并下达落实到教研室、教职工个人。
各系部特别是重点建设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必须做好率先实现国家级项目立项突破的计划和安排。
2、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线,加强校地、校企合作。
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强化校地、校企项目的落实工作。
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dd77138d5acfa1c7ab00cc29.png)
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加强高职高专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积极实施“人才兴校"的战略,积极有效地开展选拔培养专业带头人工作,加快建设一支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学识渊博、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过硬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被选拔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3。
系统承担过本专业2门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近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双肩挑”教师12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测评成绩每年均在85分以上。
4. 主持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5. 主持过本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指导过专业学习、实践课程设计或毕业实习、设计等。
6. 能广泛联系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学会和企事业单位,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科研、生产与教学相结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开发与建设新专业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7。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优秀.”(二)被选拔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必须具备下列1至5中任意一条或6至10中任意两条.1. 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前3名。
2.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名。
3.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前二名)或二等奖2项(第一名)。
4.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次。
5、国家级教学团队前3名或省级教学团队主持人。
6。
近三年来,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前三名者.7.主持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主持并完成横向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8万元以上。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8bac78402768e9950e738ab.png)
学术带头人及学术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医院改革和发展,培养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的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事业,规范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忠诚党的卫生、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教育工作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理论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动态,注重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带头人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差错事故发生,病人满意度达95%以上,无有效医疗投诉.(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今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中级人员,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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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与考核暂行办法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发展,建设好一支数量相对稳定、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队伍,形成合理的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遴选、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动态管理原则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实行聘任制,两年为一个聘期。
期满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在预定的指标范围内对人选进行动态调整,形成科学管理、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客观公正原则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公开、公平地进行选拔,确保质量,宁缺勿滥。
二、校学术带头人的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上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在本学科前沿开展研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果。
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掌握计算机知识,能运用计算机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4.双肩挑人员按学校规定减少教学工作量,但不得降低科研成果要求。
(二)职称、学历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科研项目条件近5年来,主持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科研成果条件近5年来,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2.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职务专利1项,在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3.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职务专利1项,发表论文3篇,获得三类一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第1名);4.获得二类二等以上科研奖励(前2名)或二类三等科研奖励(第1名)。
(五)直接认定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直接认定为校学术带头人: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长江学者;皖江学者;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教育部重大项目负责人;省高校拔尖人才;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博士生导师。
三、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上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学风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积极承担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工作,教学效果优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在本学科前沿开展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较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
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4.双肩挑人员按学校的规定减少教学工作量,但不得降低科研成果要求。
(二)职称、学历、年龄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科研项目条件近5年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四类科研项目2项;2.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科研成果条件近5年来,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发表论文1篇。
2.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职务专利1项,在三类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3.正式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或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职务专利1项,发表论文3篇,获得三类二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第1名)。
4.获得二类三等以上科研奖励(前2名)或三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第1名)。
(五)直接认定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直接认定为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硕士生导师。
四、遴选(一)周期与范围:一般每两年遴选一次。
范围为在职专任教师和双肩挑人员。
(二)程序1.实行个人自荐和基层单位推荐相结合,并填写《铜陵学院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附件1)。
2.由各二级学院(部门)、科研处对照条件进行综合评议,并签署意见,最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3.对经审议通过的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由学校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名额校学术带头人控制在20名左右,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控制在40名左右,重点学科专业可适当倾斜。
凡直接认定者不占指标。
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一次遴选校学术带头人10人左右、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人左右,直接认定者不占指标。
为适应我校总体发展目标要求,对上述控制指标,校长可做适当的调整。
对没有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学科,学校将大力培养与引进。
五、考核(一)考核周期与等级两年考核一次。
考核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量化标准在学校正常的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铜陵学院科研工作计分细则》(附件2),学术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两年考核合格标准分别是科研计分达到18分和10分。
(三)学术带头人考核质化标准除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外,两年内科研业务必须达到下列之一:1.主持四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结项证书。
2.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
3.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专著1部。
4.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5.以第一完成人取得职务专利1项。
6.获得三类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2名)。
(四)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考核质化标准两年内业务能力必须达到下列之一:1.主持四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结项证书;或参加三类科研项目1项(前2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结项证书。
2.在三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3.出版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专著1部。
4.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5.以第一完成人取得职务专利1项。
6.获得三类及以上科研成果科研奖励(前2名)。
(五)考核程序考核人选按照要求填写考核表并附相关材料,各二级单位或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考核对象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科研处审核并签署意见,最终考核结果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
六、待遇(一)校学术带头人每年申请学校重大攻关项目1项(资助金额20000元),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申请学校重点培育项目1项(资助金额10000元)。
学校重大攻关项目和重点培育项目是国家和省部级培育项目。
学校将根据国家及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要求征集课题,实行竞争性遴选。
课题经费按照《铜陵学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院发〔2010〕2号)进行管理。
(二)同等条件下,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晋升高一级职称,及申报省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先。
(三)考核不合格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发生较为严重教学事故者,随即取消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资格。
办理离、退休手续后,即自动中止相应待遇。
七、附录(一)论文、著作、研究项目及获奖等需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相关,分类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9〕1号)文件。
本办法规定数量、等级等指标均含本级。
如10万以上含10万,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等。
在遴选或考核时,只认定本校学报论文1篇。
(二)主持的科研项目以立项通知书(文件)或结项证书为准;参加的科研项目遴选时以结项证书为准,考核时以结项证书或立项证书加申请书、阶段性成果(论文)为准。
(三)论文指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且不少于3000字,或在报纸理论版上公开发表,且不少于2000字;论著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四)专著是指独著或合著,封面有作者姓名,规划教材需有正式批文;专著和规划教材需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铜陵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2004院发79文)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铜陵学院科研工作计分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从事科研活动的热情,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完善科研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不同类型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一)论文以上学术刊物是指经国家出版总署认可的、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铜陵社会科学》、《铜陵工作》、《铜陵人大》、《铜陵政协》例外)。
增刊、专刊、特刊不计分。
如有重复被检索、引用的,以最高标准计分,但应扣除重复计分值。
(二)专著、译著、教材、音乐作品专辑等科研成果计分(三)获各级政府奖励的科研成果奖励(四)获授权的职务专利类获发明专利,每项12分;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6分;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6分。
(五)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类奖励1.授权职务专利,若实现专利成果转化,每项4分。
2.决策咨询项目:研究成果被市厅级党委政府领导(正职)批示的,每项给予6分;省部级党委政府领导(副职以上)批示的,每项给予10分。
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省厅委办局以文件下发的,每项给予6分;被省委省政府以文件下发的,每项给予10分。
3.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报》采用的研究成果,每项给予10分。
(六)其他奖励1.被国家级有关部门(博物院或博物馆等)收藏的书画作品、艺术设计作品,每项4分;被省级有关部门收藏的每项1分。
须出具有关证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2.由文化部主办的个人专题音乐会、专题作品画展,每次8分;由文化厅主办的每次4分。
第三条不同类型科研项目计分标准(一)具体标准。
(二)课题计分注意事项1.课题组成员规定。
20分及以上的研究项目课题组实际成员如果少于3人(含3人),则该课题的实际分值以应计分值的一半计算。
2.课题计分以结项为准,计分时一次性核定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各级各类研究项目负责人首先分割研究项目分值中的50%,余下的50%在负责人和实际参与研究的课题组成员中分配,其权重系数由项目主持人根据课题组成员实际贡献在提交结项报告时一次性核定。
第四条科研工作分值的分配1.论文、获奖作品分值分配权重系数表2.各级各类研究项目负责人首先分割研究项目分值中的50%,余下的50%在负责人和实际参与研究的课题组成员中分配,其权重系数由项目主持人根据课题组成员实际贡献再提交结项报告时一次性核定。
3.论著、教材的第一作者或主编(含副主编)可以首先分割该成果分值的30%,余下的70%参照论文类科研成果权重系数在实际撰写人中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