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规划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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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的规划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关系到广大农村的繁荣发展和和谐稳定。规划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蓝图,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对指导和建设新农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关系到广大农村的繁荣发展和和谐稳定。规划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蓝图,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对指导和建设新农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引领
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规划是龙头,也是基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规划编制和执行工作抓紧抓好。
1、搞好村庄规划是建设新农村的基础。村庄建设如何布点布局、何处着色着力,才能最美丽动人、最科学合理、农民群众最满意,基础就在于规划的编制。规划不仅管当前,更关系长远。只有搞好了规划,才能保障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循序渐进地开展,避免低效投入、重复建设,节约物力财力,最大限度、最高效率的用好每一笔来之不易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和资源。
2、搞好村庄规划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引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新要求,作为美丽中国的重要构成的美丽乡村建设,必须以规划作为先导和引领。规划是对未来的设计,规划定位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方向,决定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布点,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只有定位准、标准高,才能充分发挥好村庄规划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和统筹配置空间资源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3、搞好村庄规划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愿望。长期以来,许多地方的农民饱受村庄无序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无法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环境恶劣之苦。随着农民群众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要求整齐划一的房屋建设规划,盼望改变农村“脏、乱、差”的落后面貌,提高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就医入学入托等民生事业,已经成为新时期广大农民的共同诉求和愿望。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引领的新农村,必将逐步满足这些要求,也必将给广大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实惠。
近年来,各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越来越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许多市县已经实现镇村城乡统筹规划全覆盖。在规划的引领下,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加快建设、亮点纷呈。
二、当前新农村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已实现镇村规划全覆盖。但据笔者多次深入农村广泛调研与观察,发现由于经验积累不足、重视程度不同、专业人员有限等制约,部分地区的新农村规划还存
在无规可依、规而不高、有规不依、违规难纠等令人担忧现象,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质量的重要因素。
一是无规可依。主要表现为部分地区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划意识淡薄,规划基础薄弱,建设跟着感觉走,甚至“没有规划”的现象还存在。受几千年来的自然经济和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分割格局影响,行政上人为把城镇和农村严格区分为两类地区,致使早期的规划主要服务城镇地区,村庄规划往往不被关注和重视,新农村规划存在先天不足,不少农村地区的村庄发展就是一种自然外延式拓展。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大加快新农村建设力度进度,但因为规划编制费用高、耗时长,再加上有些乡镇受领导“急于求成”的政绩观驱使,导致重建设、轻规划的现象,走马上任“三把火”,往往匆忙安排镇村项目建设,先建设、再规划或边建设、边规划,建设牵着规划走的不科学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规而不高。主要表现为有的地方虽然有规划但水平不高,水平参差不一,内容深度不同,缺乏前瞻性、科学性、长远性。部分地区已有的新农村规划缺乏深度,有的只是简单的平面规划,缺少控制性详规,普遍达不到城市设计的深度。部分地区对规划的认识不全面、不科学,偏重了村居建设、基础设施规划,忽视了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专项配套规划,已有的专项规划之间也缺少有效衔接。部分地区的新农村规划缺乏差异性、个性化,只是照搬照抄、“重复模仿”,或是跟着主观走,忽视当地实际的功能定位、产业现状、生态环境等因素,导致规划与建设农村不像农村、城市不像城市,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人口、有人口难就业等现象,规划效果差导致群众满意度低。
三是有规不依。主要表现为虽然编制了规划,但得不到执行或是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规划和建设成了“两张皮”。有的地区规划执行严肃性不够,规划只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或只是用于应付达标验收及领导调研视察,“只见规划、不见行动”。有的地区以优化招商环境、简化审批程序等名义,无视已有规划要求,先建设,后审批,甚至不走规划审批程序。有的地区规划执行连续性不强,跟着领导意愿、人事变动随意更改、任意变动,变样走型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任领导一套规划”现象较为普遍。还有少部分地区因为规划好高骛远,在规划面积、空间布局、人口规模等方面盲目求大求全求高,超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现阶段实际承受能力,实施起来战线长、困难大、阻力多,导致规划落实难度过大,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规划的执行效果和权威性。
四是违规难纠。主要表现在对违规项目难以处理,执规不严、违规不纠、缺少执规执法队伍等。有的地区对出现的违规现象不能及时按规纠正、坚决取缔,规划在违规项目面前“弱声”、“失声”,使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丧失。“以罚代拆”产生连锁负面效应,导致乱搭乱建屡禁不止。有的地区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人,对违规的项目监管存在慢一拍、缓一步现象,直到工程竣工才发现违规问题,导致事后查处陷入拆了浪费、不拆违规的两难境地,增加了查处成本。同时,多数乡镇建设管理站人员编制少、工作经费少,执法手段少,面对面广量大、居住分散的农村新房建设,发现、查处违规行为人手不足、力不从心。
五是人才短缺。主要表现为基层规划和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规划人员和编制人员,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需求。专业人才在新农村规划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承担着描绘农村蓝图、引领农村发展的重任,关乎城乡规划编制和执行的成败。据调查,目前乡镇普遍未设专门规划机构,多以建管所代行职责,人员以兼职为主,经费多为自筹。据相关研究,每万人口应配备1—2名城乡规划技术人员,但现有的基层乡镇规划人才队伍总量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