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表检定质量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办法-国网天津电力公司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营销/4)380-2014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能表质量管控,落实公司技术监督的各项要求,健全质量管控保障体系,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照全过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在电能表的检测、仓储、配送、安装、调试、运行、申校、服务、预警、业务协同等各环节中,对易发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的工作环节制定了质量管控要求,确保建设质量可控、在控.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国网计量中心、所属各级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各级供电企业")的电能表质量管控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网营销部是电能表质量管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控工作组,并开展质量管控工作;(二)负责组织制定质量管控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三)负责对各省公司质量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措施。
第五条国网物资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供应商评价技术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监督;(二)负责将质量管控评价结果应用于供应商评价。
第六条国网计量中心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支撑公司营销部开展质量管控的日常工作;(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技术监督工作;(三)负责监控、分析电能表全寿命周期质量情况,统计分析质量问题,开展质量预警;(四)参与制定质量管控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五)参与对各省公司质量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营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省公司质量管控工作组,并开展质量管控工作;(二)负责贯彻执行质量管控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三)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质量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提升管控措施;(五)负责对质量管控发现的重大问题报送公司营销部.第八条省公司物资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供应商评价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监督;(二)负责将质量管控评价结果应用于供应商评价。
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一: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智能电能表是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影响计量准确性和公司经营效益,关系公司的社会形象。
为有效防范智能电能表质量带来的风险,确保电能计量公正、公平,确保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顺利实施。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分工1、省公司营销部组织协调全省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具体实施. 2、省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负责智能电能表的到货前全性能试验、到货后抽样验收试验,运行电能表的全性能抽检试验,试验后出具检测报告。
3、地市供电公司营销部组织协调本区域范围内智能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市)、县公司电能计量技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并针对智能电能表推广应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指导书,明晰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提出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技术保证措施,建立常态化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二、坚持标准化原则,严格执行国网公司智能电能表技术标准1、地(市)、县供电公司在与制造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时,应严格执行国网公司智能电能表技术标准,不得自行变更智能电能表国网公司明确产品的功能、结构型式及私自降低技术要求,同时要切实防止制造单位执行标准的差异性或私自降低 1 设计要求。
2、各单位对智能电能表技术标准若存在差异化需求,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将拟提出的差异化要求上报省公司营销部,由省公司统一上报国网公司,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电能表产品型号的国家标准,确保使用智能电能表型号与制造单位该产品生产许可证(CMC)型号一致,避免带来使用非法计量器具风险。
4、地、县供电公司在与制造单位签订采购技术协议应以国网公司智能电能表技术标准、招标技术规范为基础签订,并将制造单位的投标书专用部分作为技术协议附件。
供电质量管理规定模版(4篇)
供电质量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质量管理工作,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和供电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电企业及其供电质量管理人员,用户以及其他涉及供电质量管理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供电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供电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供电质量稳定可靠,提高用户满意度,推动供电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供电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安全高效、便捷快速的原则。
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建立供电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制定相应的供电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第二章供电质量监测与评估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建立供电质量监测系统,对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供电质量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第七条供电质量监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电压波动、瞬时中断、电压不平衡、电能表误差等。
第八条供电企业应定期对供电质量进行评估,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第九条供电质量监测数据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结果分析和汇总报告,供企业决策和用户参考。
第三章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第十条供电企业应制定供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电设备的巡检、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供电设备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巡视、设备定期检修、设备故障及时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建立供电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运行状况、维护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及时处理供电设备的故障和事故,保障供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用户用电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用电检查、用电故障处理、用电安全宣传等工作。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应建立用户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十六条用户在用电过程中应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确保电路安全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用户在发现用电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修,配合供电企业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
第五章市场监管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建立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管理。
第十九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监管能力和水平。
仪表定期校验管理制度
仪表定期校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仪表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维护设备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仪表定期校验管理制度,规范仪表的定期校验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仪表的定期校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流量计、变送器等。
三、责任部门1. 仪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制定仪表的定期校验计划,并组织实施;2. 生产部门负责配合仪表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3. 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仪表定期校验的质量和进度。
四、校验周期1. 一般仪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高精度仪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2. 新安装的仪表在使用前应进行初始校验,并在首次校验后确定定期校验周期。
五、校验内容1. 仪表的安装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和连接部位的固定;2. 仪表的基本参数校验,如量程、灵敏度、误差等;3. 仪表的输出信号校验,如4-20mA信号的调零和调满;4. 仪表的显示检查,如数字显示是否正常、液晶屏是否完整等;5. 仪表的功能测试,如控制功能、报警功能等是否正常;6. 仪表的环境适应性测试,如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下的性能是否正常。
六、校验流程1. 仪表管理部门根据校验周期编制校验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2. 校验人员准备校验设备和工具,保证校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进行仪表的外观检查、安装检查和基本参数校验;4. 进行仪表的输出信号校验、显示检查和功能测试;5. 进行仪表的环境适应性测试及其他需要的校验;6. 形成校验报告,记录校验结果、问题及处理意见;7. 负责人审查校验报告,确认结果并提出整改计划;8. 实施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9. 形成最终报告,存档备查。
七、校验记录1. 建立仪表校验台账,记录每次校验的时间、内容、结果和处理情况;2. 记录校验人员的姓名、工号和资质,并经过负责人审核确认;3. 存档保存校验记录,以备日后查阅和借鉴。
八、校验结果处理1. 如果仪表校验合格,记录在案,并按规定的校验周期进入下一次校验;2. 如果仪表校验不合格,负责人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形成整改报告;3. 已整改的仪表应重新进行校验,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电能表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
电能表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表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 总则1。
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辖区内电能表的运行质量管理~及时跟踪和有效监督不同厂家、不同批次的电能表质量状况~提高电能表的运行质量水平~确保计量的准确可靠。
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2 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子公司对管辖内各类电能表的质量监督管理。
3 职责分工3。
1公司本部的职责a)负责归口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b)负责汇总和分析各分、子公司上报的数据报表,c)对发现的电能表质量问题及时向各分、子公司通报~并视情况向生产厂家发出警告.3.2各分、子公司市场营销部的职责a)负责本公司管辖内电能表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b)对本公司发现的电能表质量问题及时向公司市场交易部上报~并通报生产厂,c)负责按要求汇总本公司的检测数据并向及时上报。
14 质量监督方法电能表质量监督包括:到货验收、首次检定、跟踪抽检三个方面. 4。
1到货验收a)各分、子公司采购电能表时~应根据国家、行业规程和公司相关规定~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b)电能表到货时~应严格按照订货合同的要求和国家相关规程规定~对整批电能表组织到货验收,c)电能表的到货验收应由市级供电局及以上的相关技术部门负责。
4.2首次检定a)对经批次验收合格的电能表~在安装之前应按国家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首次检定,b)只有经首次检定合格的电能表方能安装使用。
4。
3跟踪抽检4。
3.1跟踪抽检的范围在本省,区,电网公司辖区内运行电能表中~该类型电能表数量达到以下要求的生产厂家都必须进行跟踪抽检:单相电能表按电子式和感应式进行区分~单种规格的数量不小于5000只/年,三相电能表按电子式和感应式的高压表和低压表进行区分~单种规格的数量应不小于1000只/年.,详细分类见附录C, 4。
电表的管理制度
电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表管理工作,保障用电安全,提高用电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单位范围内的电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任务是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对电表的安装、维护、巡检和使用进行规范,确保用电安全稳定。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科学、规范、严格、公平、公正。
第五条全单位的电表管理工作由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
第六条用电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表管理档案,做到信息完整、准确。
第七条电表使用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用电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合理使用电能。
第八条电表使用人员应当自觉参与电表巡检,维护电表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表使用单位应当落实安全责任、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十条电表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召开电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学习先进、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用电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扣分、罚款等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制定以实行时间为XXXX年X月X日。
经研究修改后重新制订。
第二章电表管理第十三条电表管理工作由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包括电表的选购、安装、维护、巡检和报废等工作。
第十四条电表的选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保证电表的质量和准确度。
第十五条电表的安装工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电表的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校正等,确保电表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电表的巡检工作一般每月进行一次,查看电表的运行情况和数据是否正确。
第十八条电表的报废工作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清理不合格的电表,确保用电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电表使用第十九条电表使用人员应当遵守用电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第二十条电表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表,不得私自调节或损坏电表。
第二十一条电表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电表自检,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电表使用人员应当自觉维护电表设备,保持电表的完好性。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电能表强制检定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电能表强制检定工作
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1.08.17
•【文号】国质检函[2001]330号
•【施行日期】2001.08.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
电能表强制检定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1年8月17日国质检函[2001]330号)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电能表强制检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函(甘质技监量〔2001〕165号)收到。
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规定:“由原电力工业部、邮电部承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实施强制检定,是《计量法》赋予的职责。
二、关于电能表的强制检定工作,应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1999〕171号)的要求执行。
三、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授权其他技术机构开展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但是,必须符合《计量法》和《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
此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
监督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管理和监督
【发文字号】质技监局量发[1999]171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9.07.13
【实施日期】1999.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
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
(质技监局量发[1999]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计量法》,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规定,认真履行承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职能,加强对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的计量监督管理,保证电能的公平交易,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现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根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电能表最高计量标准
1 / 1。
国家计量强检规定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颁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日期】 19910806【实施日期】 19910806【章名】全文一、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以及涉及上述四个方面用于执法监督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检定。
二、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二种形式:1.只作首次强制检定。
按实施方式分为二类:(1)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2)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2.进行周期检定。
三、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直接与供气、供水、供电部门进行结算用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四、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由制造厂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首次强制检定;也可授权制造厂实施首次强制检定。
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
使用中的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使用单位要严格加强管理,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
五、第三项中规定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制造厂所在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其首次强制检定由供气、供水、供电的管理部门或用户在使用前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
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应注明使用期限。
六、除本规定第三项规定的计量器具外,其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施周期检定。
其中对非固定摊位流动商贩间断使用的杆秤,使用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未经检定合格的杆秤,不准使用。
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
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作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电能计量质量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检测 , 以确定 电能表 规定 的特性 并 证 明其 与标 准 要求 的符 合 性 。全 性 能 试 验 一 般 在 产 品招 标 前 和产 品到货 前两 个 时 间段进 行 , 常采 用 制造 单 通 位送样 或 抽 样 的方 式 。产 品招 标 前 的 全 性 能 试
验 由 国家 电 网 计 量 中 心 负 责 , 品 数 量 为 6 只 , 样
Zh n ih a a gL—u
( h nj k u P w rS p l o ay Z a gik u0 5 0 C ia Z a gi o o e u pyC mp n , h n j o 7 0 0, hn ) a a
Ab t a t T i a e n r d c s t e t c n c lr q ie n s a d wo k n t o s o n r y me e i g q a i n g — s r c : h s p p r i to u e h e h i a e u r me t n r i g me h d fe e g t rn u lt ma a e y me t e p u d d t e k y q a iy o v r s e to h o e l e c c e o h n r y me e i g d v c d v l p d a f — n , x o n e h e u lt fe e y a p c ft e wh l i y l ft e e e g t rn e i e, e e o e o f c s d q a i o to a u e . u e u lt c n r lme s r s y K e r : n r y me e ; u lt c n r l y wo ds e e g t r q a i y; o to
浅议提高电能表质量强制管理
的 利 益 ,为 此 国 家 对 用 于 贸 易结 算 的 电能 表 实 劣质 电能表 凭着 低价格 优 势充斥 市场 。 怎样才 能 提 高 电能 表 生产 销 售使 用质 量 呢 ? 施 强 制 管 理 。陕 西 省质 监 局2 0年 下发 了 关 于 01 加 强 电能 表 监 督 管 理 的 实 施 意 见 。十 年 来 ,各 笔者认 为应 该从 以下 几个 方面入 手 : 级 计 量 技 术 机 构 加 强 对 电能 表 计 量 工 作 的 监 督 1 开 展 电能表 产 品质量 监督 管理 专项 整治 严 格 电能 表 定型 鉴定 试验 ,对 电能 表产 品 定 管 理 ,保 证 电 能 计 量 量 值 的 准 确 可 靠 ,保 护 供
一
6 8—
质检 科 技
汉 科 21 中 技 01 期 年第6
浅 议 提 高 电能表 质 量 强 制 管 理
何 建 生
( 汉中市 计量测 试所 , 陕西 汉中 7 3 0 20 0 摘 要 :本文 主要介 绍了 目前我 市 电能表 的使 用质 量状 况 ,对 存在 的问题 提出解 决的 对策 ,提醒 大家 在 生产 生活 中关 注 电费的 同时 更加 关注 您 的用表 质量 ,以免 引起不 安全 和不 必要 的 电费 纠纷 及 怎样解 决
浅谈电子式电能表的质量管理
维普资讯
第 2 卷第3 1 期 Biblioteka 江西 电力职业技术学 院学报
V1 1N . o 2 ,o3 .
20 0 8年 9月 J u n lo i n x c t n l n c n c lColg fE e tii S p 0 8 o r a f a g iVo a i a d Te h ia l eo lcrct J o a e y e -2 0
机理 , 定 电能 表 的 种 类 划分 , 对 不 同 规 格 的 电 能 表 检 测 确 并
更 新 、 好 的 通 信技 术 , 更 冈此 成 为 用 户 目前 较 为理 想 的 选 择 而 逐 渐 成 为标 准 配 置 。 同 时 对 通 信 接 口的 要 求 也 进 一 步 提
高, 如抗静 电、 抗雷击浪涌的指标 , 抗人为攻击的能力等。 电 子 式 多功 能 电能 表 的计 数 是 利 用 数 据存 储 器 , 表 计 在
流 时更 为突 出。 而 利用 互 感 器 采样 的优 点 是抗 干 扰 性 较 强 ,
效、 寿命 、 可靠性实验 等。其 中专用计量 芯片及集成 电路是 电能表的核心 , 因此应 在元器件 的选用方 面严把关 , 电能 使 表质量得 以保证。每次签订购货合 同时,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 此 主 要 元 器 件 明细 表 , 说 明 其生 产 厂 家 、 号 、 格 、 要 并 型 规 主
检验管理制度(全).doc
检验管理制度(全)1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细化质量检验内容、方法和工作程序,加强检验管理,贯彻质量至上的方针,规范检验活动,强化检验的鉴别、把关、报告职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产品机电式单相电能表的采购验收、制造全过程各工序质量的检验的控制,最终检验和试验。
三.职责1.品保部是检验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品保部经理负责对全过程的检验质量负责,并对产品质量检测资料整理齐全、正确负责。
3.下属各部门负责人及检验员应按要求,尽职尽责的完成检查任务。
4.各生产车间负责配合检验员完成各工序的检验工作。
四.原则规定1.检验机构1.1品保部负责开展全厂的产品检验工作,进行相关产品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1.2品保部设检验技术管理岗位,负责对检验人员开展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2.检验机构的职权2.1工厂保证检验机构不受其它部门的制约,独立、公正地开展产品检验,在遇到重大质量问题时,可以行使否决权。
检验员应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检验规则,独立行使工艺监控和质量决定权,对出现的不合格产品及违规的处置决定不受任何人的干涉。
2.2检验机构负责人有权直接越级向总经理报告产品质量问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
2.3检验机构有权制止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有权制止未经检验或试验及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出厂。
2.4 检验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图纸,工艺,标准的操作,对制止不听的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2.5在检验条件不具备或存在导致不正确的检验结果的条件下,检验员有权提出推迟检验的请求,生产部门不得强行要求进行检验。
2.6为确保检验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最终的产品检验和试验应当由独立于生产的专职人员担任,检验人员应经过培训执证上岗。
3.检验工作的实施检验工作应当经过以下程序:3.1检验的准备:(1)技术准备。
包括资料、人员和业务的准备,主要涉及检验计划、检验规程、图纸、工艺、标准、样品等。
(2)物资准备。
包括软件和硬件准备,主要涉及质量凭证、检验记录、检验印章、检验标识、报表、检验手段、检验设施等。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办法编制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办法编制说明根据公司制度标准一体化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国网营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办法》。
现将编制情况汇报如下:一、编制目的和原则为加强公司电能表全寿命周期管理质量管控,有效防范和控制质量风险,2011年公司编制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意见》(国家电网营销〔2011〕1605号)。
《质量管控意见》针对电能表全寿命周期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十八条管控措施。
随着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完成,各级营销单位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发生了变化;智能电能表安装应用的规模不断扩大,广大居民客户对智能电能表安装应用过程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2011年公司对“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进行了修订,对智能电能表申校工作时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原有的《质量管控意见》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电能表质量管控的需要。
为贯彻公司2013年年中工作会“分批发布通用管理制度,年内基本建成与“三集五大”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标准体系”的要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制度标准一体化的工作安排,特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管理办法》编制主要考虑以下原则:一是重点针对电能表全寿命周期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质量管控措施,有效防范质量风险和舆情风险;二是明确公司系统各级营销部门、物资部门、计量技术机构等部门在质量管控过程中的职责,明晰管理界面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根据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的时限要求,规定电能表申校受理、检测、换表、报告出具等环节时限,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四是加强评价和考核,针对全部管控环节,设置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对象、评价标准等内容,严格执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二、编制过程2012年7月10日,营销部在北京组织召开《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管理标准》编制启动会。
2012年7月至8月,起草工作组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管理标准》初稿的编制。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办法-国网天津电力公司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营销/4)380-2014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质量管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能表质量管控,落实公司技术监督的各项要求,健全质量管控保障体系,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按照全过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在电能表的检测、仓储、配送、安装、调试、运行、申校、服务、预警、业务协同等各环节中,对易发质量问题和服务问题的工作环节制定了质量管控要求,确保建设质量可控、在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国网计量中心、所属各级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各级供电企业”)的电能表质量管控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网营销部是电能表质量管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控工作组,并开展质量管控工作;(二)负责组织制定质量管控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三)负责对各省公司质量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控措施。
第五条国网物资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供应商评价技术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监督;(二)负责将质量管控评价结果应用于供应商评价。
第六条国网计量中心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支撑公司营销部开展质量管控的日常工作;(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技术监督工作;(三)负责监控、分析电能表全寿命周期质量情况,统计分析质量问题,开展质量预警;(四)参与制定质量管控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五)参与对各省公司质量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营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省公司质量管控工作组,并开展质量管控工作;(二)负责贯彻执行质量管控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三)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质量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提升管控措施;(五)负责对质量管控发现的重大问题报送公司营销部。
第八条省公司物资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供应商评价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监督;(二)负责将质量管控评价结果应用于供应商评价。
如何做好电能表的计量检定工作
如何做好电能表的计量检定工作摘要:电能表用度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企业、事业单位及居民所用电能表属交易结算用电能表,必须进行强制检定。
电能计量强制检定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职责。
但是,在高科技,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下,质监系统原来的标定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电能表的计量检定水平已迫在眉睫。
探讨如何做好电能表的计量检定工作,使电能表计量检定真正发挥出来,是目前质检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电能表;计量;检定近几年来,国家实行了“户用一表”制度,电能表的正常使用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高科技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必将改变我国电表行业的格局。
在电力仪表的发展中,电子仪表正逐步占据主导地位,这使得电力仪表的计量工作面临着很大的困难,传统的计量手段很难满足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电能表的计量检定水平已迫在眉睫。
为此,加强对电能表的检测和检验,已成为目前质检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电能表与计量检定的相关概要1.1电能表工作原理电能表计量是在一段特定的时间里,其输出的电流和电压对固体电子器件起作用,并且正比于所生产的电能。
该电路通过测量电压、电流的大小,再对其向量进行乘积,得到最后的电能。
在此基础上,还发展出了预付费式、分时计费式、多功能式等多种功能式电表,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对能源计量的需求;感应器电能表分三大部分:测量机构,补偿与调整机构,以及其它的辅助元件。
利用电磁感应的原理,将电压、电流及相位转化成磁场力矩,从而使铝片转动。
碟形(蜗杆)的轴线带动由齿轮传动的辊子转动.这个转动程序是一个为了完成计数函数而不断累积时间的程序。
该系统具有可直接观察、可在断电状态下保存数据、可动态连续等特点,在电力系统中应用十分广泛。
1.2计量检定的步骤为了提高电能表的计量精度,必须严格遵循各环节的程序,并在各环节中选取重要的计量环节。
首先,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对电能表进行检测,以便正确判断有无短路现象。
电能质量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电压与无功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质量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压和无功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2.1 能源电93-218《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试行)2.2 国标GB12325-90《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2.3 部标SD235-8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2.4 省电力公司[198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2.5 鲁地生95-299《供电电压监测的几点意见》2.6 省电力公司生供[1996]10《关于做好供电电压、无功管理几点要求的通知》2.7 泰安供电公司《电压与无功电力管理标准》3 管理职能3.1 生技部是电压与无功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其工作应对公司经理负责。
3.2 电压和无功管理工作归于**县供电公司电压与无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
4 管理内容与质量要求4.1 电压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
电压质量对电网的稳定、安全、经济运行及用户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和人民生活等,都有直接影响。
无功电力是影响电压质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各级供电部门都应加强对电压和无功的管理工作,切实改善电网和用户受电电压,保证电能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2 为使各级电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我公司要做好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使电网结构、布局、供电半径、潮流分布经济合理,各级电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3 各级电压的电力网和电力用户都要不断提高功率因数,并按无功电力分层、分区,就地平稳和便于调整电压的原则,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和必要的调压装置。
4.4 设计部门在进行电源和电网设计时,要进行正常方式和主要检修方式的调压计算和无功平衡计算。
对新建变电站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选用有载调压变压器时,要根据电网有关计算资料选择变压器分头档次,并考虑无功补偿设备的容量。
4.5 公司有关部室、班组和用户,要对所管辖的电压质量、无功电力、功率因数补偿设备进行监察、考核、管理。
电能表检定质量管理制度
电能表检定质量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电能表检定员质量意识,规范检定操作行为,避免电能表检定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电能表检定实验室是计量检测、器具施封的场所,检定员应着白大褂、穿拖鞋方可进入工作,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检定无关的工作。
2、电能表检定实验室温度应保持(23±2)℃,相对湿度保持在(60±15)%,每日工作前应做好温湿度记录,温湿度超标时不得开展电能表检定工作,3、检定电能表应严格执行《电子式电能表》(JJG 596—1999)、《机械式交流电能表》(JJG 307-2006)及国网公司、省公司技术规范,检定不合格及检定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电能表应张贴不合格证并进行登记,且不得施封并进入成品库,。
4、电能表抽样验收数量及试验项目应执行国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抽检不合格的电能表不得开展全检工作。
5、单相智能电能表抽样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功率消耗、交流电压试验及计量、通信功能检查、密钥下装;单相智能电能表全检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交流电压试验及通信规约一致性检查、密钥下装。
6、三相智能电能表抽样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最大需量误差、功率消耗、交流电压试验及计量、通信功能检查、密钥下装;三相智能电能表全检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最大需量误差、交流电压试验、密钥下装。
7、单相智能电能表检定范围为正向有功,三相低压智能电能表检定范围为正向有功、正向无功,高压电能表检定范围为正、反向有功及正、反向无功。
8、被检电能表预置脉冲数、起动时间、潜动时间等参数计算须严格执行JJG 596—1999、JJG 307—2006要求,标准偏差测试点为I=1.0I b,cosφ=1。
电力仪器仪表的校验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的校验管理制度(一)一、为保证量值传送准确一致,本公司所有仪器、仪表均纳入周期检定计划;二、本公司仪器、仪表和强制检定的工作仪器、仪表由生产部统一组织,由生产部编制“仪器、仪表周期检定计划表”,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按检定周期送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三、各使用部门应依周期检定计划,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按计划送生产部汇总,积极配合生产部做好统一送检工作;如已经过期仍不送检,生产部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四、生产部对各单位送来的仪器、仪表应及时送检,不得无故拖延。
五、未经周期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不得投入使用,使用的车间、班组或个人有权拒绝使用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六、周期检定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规程进行,校验合格的由动力车间仪表工程师负责贴上合格证,其它人员不得私自贴用;七、经检定合格的仪器、仪表,使用单位和个人如有怀疑,可要求生产部外送进行复核,以确认仪器、仪表具有相应的准确性。
八、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论证并实行强制检定,检定周期由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规定,实行分级检定。
九、列入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的仪器、仪表,属A级管理范围,按国家规定半年检定一次;对产品工艺及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或用于质量检验的仪器、仪表,列入A级管理范围,每一年检定一次。
仪器仪表的校验管理制度(二)十、用于生产控制过程中重要检测参数的仪器、仪表及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要求高,但非停产不可拆卸的计量器具,属B级管理范围。
可根据具体情况一年检一次或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周检,但要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督。
十一、仪器、仪表检定周期:精密仪器、分析天平、标准温度计、压力表、蒸汽表、气压表检定周期为一年。
检测中心容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由质检中心在购进后使用前进行校正。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电子秤((一次/周)、托盘天平(一次/周)、PH计(一次/周)、温度计(一次/月)、比重计(一次/月)、设备附带PH计、温度计、流量计,周期为二次/季度,由设备能源部门组织校正。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1999]171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正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1999]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为深入贯彻实施《计量法》,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规定,认真履行承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职能,加强对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的计量监督管理,保证电能的公平交易,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现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通知如下:一、根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电能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计量法律、法规加强对电能表以及电能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组织开展本地区电能表的强制检定工作。
依法授权有关技术机构开展电能表的强制检定,并加强对经授权执行强制检定技术机构的日常监督。
要发挥电力部门计量技术机构现有检定电能表的技术力量,避免重复建设。
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电能表最高计量标准装置、经授权执行电能表强制检定的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员证。
原电力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电能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员证继续有效,到期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复查换证。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在用电能表的计量监督,对因电能计量引起的纠纷,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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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表检定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电能表检定员质量意识,规范检定操作行为,避免电能表检定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电能表检定实验室是计量检测、器具施封的场所,检定员应着白大褂、穿拖鞋方可进入工作,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检定无关的工作。
2、电能表检定实验室温度应保持(23±2)℃,相对湿度保持在(60±15)%,每日工作前应做好温湿度记录,温湿度超标时不得开展电能表检定工作,
3、检定电能表应严格执行《电子式电能表》(JJG 596-1999)、《机械式交流电能表》(JJG 307-2006)及国网公司、省公司技术规范,检定不合格及检定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电能表应张贴不合格证并进行登记,且不得施封并进入成品库,。
4、电能表抽样验收数量及试验项目应执行国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抽检不合格的电能表不得开展全检工作。
5、单相智能电能表抽样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功率消耗、交流电压试验及计量、通信功能检查、密钥下装;单相智能电能表全检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交流电压试验及通信规约一致性检查、密钥下装。
6、三相智能电能表抽样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
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最大需量误差、功率消耗、交流电压试验及计量、通信功能检查、密钥下装;三相智
能电能表全检验收试验项目为外观标志、基本误差、电能表常数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最大需量误差、交流电压试验、
密钥下装。
7、单相智能电能表检定范围为正向有功,三相低压智能电能表
检定范围为正向有功、正向无功,高压电能表检定范围为正、反向有
功及正、反向无功。
8、被检电能表预置脉冲数、起动时间、潜动时间等参数计算须
严格执行JJG 596-1999、JJG 307-2006要求,标准偏差测试点为
I=1.0I b,cosφ=1.0、0.5L,测试次数5次,其余负载点测试次数2次。
9、0.2级、0.5级被检电能表起动电流值为0.001I b,1.0级被检
电能表起动电流值为0.004I b(经互感器的为0.002I b),2.0级被检电
能表起动电流值为0.005I b(经互感器的为0.003I b)。
10、电能表检定负载点见下表:
电能表类别负载类别负载点(cosφ=1.0)负载点(cosφ=0.5L)
负载点
(cosφ=0.8C)单相机械表平衡负载
I MAX、0.5(I MAX-I b)、
I b、0.1I b、0.05I b
————————————
单相电子表平衡负载
I MAX、0.5(I MAX-I b)、
I b、0.5I b、0.1I b、0.05I b I MAX、0.5(I MAX-I b)、
I b、0.5I b、0.2I b、0.1I b
——————
三相电子表平衡负载I MAX、0.5(I MAX-I b)、I MAX、0.5(I MAX-I b)、I MAX、0.5(I MAX-I b)、
I b、0.5I b、0.1I b、0.05I b I b、0.5I b、0.2I b、0.1I b I b、0.5I b、0.2I b、0.1I b
不平衡负载I b、0.1I b I b、0.2I b——————
11、使用标准装置检定电能表接线应按照表盖上的接线图操作,
电能表交流试验电压值为4kV。
12、首次检定的电能表误差限应控制在规程要求的60%以内,
其他电能表检定误差限执行规程要求。
13、检定三相电能表时,在进行计算机软件操作前,检定员应对
所检电能表填写质量检查卡,内容包括检定时间、电能表基本信息、
检测项目、参数设置值等信息。
14、检定合格的电能表应张贴合格证并施封,多功能电能表检定
合格后应清除电量、事件记录。
15、在完成电能表检定工作后,检定员应保存检定数据并将其上
传营销系统。
当营销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得上传检定数据。
16、计算机管理员应每月底使用专用移动硬盘对检定数据进行备
份,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