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的起源与发展
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
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人类婚姻家庭的发展史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出现之初。
在人类社会刚刚开始形成的时候,原始人的婚姻家庭形式非常简单,主要以原始共产制的集体婚姻形式为主。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和复杂化。
本文将从不同历史时期分别探讨人类婚姻家庭的发展史。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的婚姻家庭形式主要是原始共产制的集体婚姻形式,即多夫多妻制。
这种婚姻制度下,男女之间没有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而是以部落或克主义群体为单位,男性与女性之间不存在私有的婚姻关系。
原始人主要通过性交来维持部落的亲缘关系和血统纯正。
在这种婚姻制度下,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更是整个社群的关系。
随着农业的兴起,人类进入了农业社会,婚姻家庭的形式开始发生变化。
在农业社会中,由于土地和财富的私有化,人们开始逐渐倾向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对于确立家族的血缘关系和财产继承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随着家族势力的扩大,家族成员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和重要。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婚姻家庭的形式和功能也逐渐多样化。
在古代文明社会中,婚姻制度既有一夫一妻制,又有一夫多妻制和一妻多夫制。
例如,古埃及和古罗马的婚姻制度允许贵族和富有阶层的男性拥有多个妻子,而其他阶层则主要采取一夫一妻制。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婚姻形式,如朝鲜半岛的世袭婚姻和选择婚姻等。
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婚姻家庭的形式开始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
在近代工业社会中,婚姻制度逐渐向一夫一妻制发展。
这主要是由于现代工业社会中个人的自由和平等观念的兴起,以及女性地位的提升所推动的。
现代婚姻家庭不再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和财产继承,婚姻被赋予了更多的个人感情和自由选择的意义。
在当代社会中,婚姻家庭形式进一步多元化和多样化。
与传统的婚姻家庭形式相比,现在有更多的人选择延迟婚姻或者不结婚,而选择同居或者单身生活。
此外,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和接纳也是当代社会的趋势之一、整体而言,当代社会中的婚姻家庭更加强调个体的权利和自由选择,而不再仅仅受限于传统的规范和制度。
中华历朝婚姻家庭制度演变概述
中华历朝婚姻家庭制度演变概述中华历朝婚姻家庭制度演变概述中华历朝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漫长而繁复的发展过程,自古以来,婚姻家庭一直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之一,也是广泛存在于世界各个文化中的现象。
但由于历史时期、地域文化差别等因素的影响,中华历朝的婚姻家庭制度呈现出多样性和变化性,并不断地对社会生活和道德观念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最早的中华历史时期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夏、商、周等时期,这个时期的婚姻制度还坚持着血缘婚姻的传统,男女通婚、夫妻不离异的现象很常见。
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在原始社会阶段下已经比较进步,而且有规律可循,大概奠定了中华历朝古代婚姻制度的基础。
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婚姻制度逐渐向着“男尊女卑”方向发展。
男子成年后可以自主选择婚姻,而妇女则被父母、兄弟等长辈严格管束,不得自主选择配偶。
同时,在这个时期,“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为世人所接受,这也导致了婚姻家庭结构的不均衡和不稳定。
到了秦汉时期,婚姻家庭制度进一步的发展,这个时期制定的婚姻法规律严格,禁止儿女与自己的养父母婚姻,同时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应当相敬相爱,代表了社会道德的高度。
然而也因此导致了学者等精英的婚姻家庭制度脱离了手工业劳动阶层的现实生活。
到了唐宋时期,随着经济、文化的繁荣,婚姻家庭制度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由于社会中的男女交流不断增多,婚姻的结果也就更多地成为了个人选择的结果。
而妇女的地位相对前几个朝代出现了一些好转,尤其是唐朝女性的自我意识受到了很大的提升,她们开始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追求,也追求自我满足,自我价值。
同时,嫁妆等陋习也被较为彻底地废除了。
到了元明清时期,婚姻家庭制度中依然存在“三从四德”的价值观,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的多元化,社会的正常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不仅体现在日常婚姻的选择上,也体现在多元化的家庭模式上。
但是,这个时期的社会、文化主流思想中仍然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思想,也就导致了妇女地位的相对低下。
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
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从最初的原始部落联姻到现代的法律婚姻制度,其发展经历了许多变革和挑战。
在这个进程中,婚姻家庭制度在不同文化和历史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形式和功能,承载着社会的伦理观念、政治权力结构、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下面将简要探讨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的演变和影响。
在早期的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制度主要是由原始部落和氏族规定和约束的。
部落间的联姻往往是为了巩固联盟关系、扩大势力范围和保持血统纯正。
婚姻往往是由族长或长老们决定的,而女性在这个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被看作是财产或劳动力的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家庭制度更多地体现了权力和经济的关系,而不是爱情和情感的因素。
随着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婚姻家庭制度开始受到宗教和道德伦理的影响。
在古代希腊和罗马,婚姻被视为合法的社会制度,对于维护家族荣誉和传承财产有着重要的意义。
基督教的兴起更加强调了婚姻的神圣性和不可破坏性,同时开始倡导爱情和忠诚作为婚姻的基础。
这种理念持续影响着欧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婚姻家庭制度至今。
然而,婚姻家庭制度也经历了许多挑战和变革。
在18世纪的法国大革命中,人们开始提倡男女平等和自由恋爱的观念,对于包办婚姻和封建传统提出了质疑。
19世纪工业革命的兴起导致城市化进程加快,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了巨大变化,女性开始参与社会生产和教育,家庭不再仅仅是生产单位,而是充满情感和个人发展的空间。
20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进程,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更加深刻的变化。
女性地位的提高、家庭规模的减小、离婚率的上升等现象普遍存在,传统的家庭模式逐渐失去了对社会的绝对控制。
同时,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和非传统家庭形式的出现也对传统婚姻家庭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思考。
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
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在本质上婚姻家庭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出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客观需要而形成的。
婚姻家庭中的物质社会关系和思想社会关系,是同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相适应的。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变化,取决于社会生产关系。
人类自从脱离动物界以来,就以社会一员的身份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再生产,并且在这两种生产的过程中,发生了包括婚姻家庭在内的社会关系。
同时,社会生产关系又决定着婚姻家庭形态。
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从社会之初的杂乱性关系逐步递进至高级形态,最终产生了一夫一妻制家庭。
2、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和社会的上层建筑,如政治、法律、道德、文艺、宗教、风俗习惯等都有密切联系。
在阶级社会中,政治制度最集中地反映了经济基础的性质和要求,统治者必然通过法律来维护符合其阶级利益的婚姻家庭制度。
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文学艺术等,也通过不同的途径对婚姻家庭起着重要作用。
它们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信仰、传统或教育等力量,去判断是非、善恶,从而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家庭的本质只能决定于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只是婚姻家庭的特点和前提条件。
我们不能夸大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的作用,也不能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并列为同等地位。
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是普遍存在于一切高等或较高等的动物之中的,而婚姻家庭却是人类特有的社会现象。
社会属性是人类的根本属性,婚姻家庭关系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
婚姻家庭的起源、性质及其发展变化,只能从社会制度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找到正确的答案。
婚姻家庭的历史和变迁
婚姻家庭的历史和变迁自人类开始演化,婚姻就成为了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基石之一。
然而,婚姻的形式和定义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这个文章中,我们将回顾婚姻家庭的历史和变迁。
婚姻在早期社会中的作用在早期的人类社会中,婚姻并非是像今天这样一种道德和情感上的关系。
相反,婚姻被视为一种联姻的方式,以增加财富、权力和地位。
在某些遗留传统的文化中,仍然可以看到这种观念的影响。
在农业的社会中,婚姻常常与土地、家族和后代相关,因为家族需要确保财产的继承和保护。
这也是婚姻稳定和离婚相对不频繁的原因之一。
影响婚姻变迁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婚姻的形式和定义变得越来越复杂。
这是因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对人们的生活和关系方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随着机械工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兴起,原本的农村社会逐渐变成了城市社会。
这对婚姻和家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城市周围,人口密度大大增加,导致个人机会多样化和婚姻状况多样化。
这也促进了与性别、重婚等婚姻的复杂化。
随着女性的走出家门,变得越来越有能力和独立,家庭的指导也变得更加平等和开放。
婚姻和家庭在现代社会中的格局在现代社会中,尽管婚姻和家庭的定义已经发生了改变,但它们仍然是社会生活的基石之一。
现代社会不再是按照社会等级、种族和种族的血统来安排家庭关系,而是更看重个人的自由选择和小圈子之间的共同利益。
随着离婚率的增加和单身成为主流,人们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在现代社会中,重婚、同性恋和家庭暴力等问题仍然存在,但是人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观。
总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和家庭的定义和形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和适应。
虽然我们无法预知未来的发展,但是不可否认,家庭关系和婚姻的变化是成千上万的一些文化和社会变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将以开放、平等、尊重和爱为基础前行。
婚姻家庭制度历史与发展
婚姻家庭制度历史与发展人类两性、血缘关系进步到社会制度范畴的婚姻家庭,是一个复杂、曲折、漫长的历史过程。
作为社会制度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
总的说来,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和社会制度的历史类型是一致的。
我们通常以经济基础的类型作为划分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的基本依据。
原始社会早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前婚姻时代,那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结成规模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
在群体内部,男女成员在两性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
随着原始社会的缓慢发展,从最初的那种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群婚制的各种形态。
从广义的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义上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
”另外,恩格斯还对未来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科学的预见,断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后,必将出现与新的时代相适应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正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
群婚制(一)群婚制根据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个阶段。
1、血缘群婚制血缘群婚制度,亦称血婚制或血缘家庭,指在原始社会蒙昧时期的中级阶段,在同一原始群体内,同一行辈或同一年龄阶段的男女即是兄弟姐妹又互为夫妻的集团婚姻形式。
它是群婚制的低级形式,也是人类两性关系史上产生的第一个禁忌原则。
这一规则排除了纵向的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直系血亲间的两性行为;两性行为只能在同一行辈的男女之间进行。
“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照辈数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所有的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又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子和曾孙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
婚姻家庭发展简史
婚姻家庭发展简史婚姻家庭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社会随着时间的变迁,婚姻家庭也随之发展。
下面我们将对婚姻家庭发展简史进行介绍。
第一步:原始社会原始社会的人们没有明确的婚姻制度。
他们是通过采集者和狩猎者的方式获得生存,小圈子直接依赖,不需要大范围维护。
因为他们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也没有私人财产的概念。
因此,原始社会的人们可以自由地在各个家庭之间移动,并建立无数的性关系。
第二步:农业社会随着人类的农业时代的到来,人们开始了解种植和饲养。
私人财产成为存在的事物,人们往往希望通过婚姻来维护他们的财产权益。
因此,婚姻制度逐渐形成。
在农业社会中,家庭的重要性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个家庭由父母和孩子组成,其地位在社会中有很大影响。
妻子受男性支配,因为她们被视为家庭的附属品。
此时男性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女性的地位却下降。
第三步:工业社会随着工业化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
同时,也带来了家庭结构和婚姻模式的变革。
在这一时期,随着妇女的解放和经济独立,女性开始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这也意味着人们对于家庭价值观念的重新审视。
家庭结构多样化,离婚率逐渐上升,父亲作为一个家庭领导者的形象逐步消失,共同经营家庭成为这个时期的一大趋势。
第四步:当代社会在当代社会中,人们对于婚姻家庭的重视有所增加,家庭成为主要的单位。
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争议也不断升温,反映了当今社会人们对于婚姻和家庭观念的重新定义。
在当代社会中,婚姻等同于真正的爱情结合,成为过渡至更美好生活阶段的标志,因此它更加重要。
对夫妻双方的平等思想得到更多的重视,女性地位得到了历史性的提高。
同时,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浪潮为婚姻家庭的未来发展提供了着眼点。
总的来说,婚姻家庭发展历程持续的演进流程,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不断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审视历史,掌握它的精髓,提炼出现代社会中婚姻家庭需要的精华。
只有真正理解其中影响因素的变化,我们才能更好地建立和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人类文明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而婚姻的起源和发展演变也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变迁息息相关。
在古代,婚姻制度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家族和个人,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婚姻的起源及其发展演变的历史。
婚姻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的人们以部落为单位居住和生活,没有明确的婚姻制度,形式多种多样。
在原始社会,以采集和狩猎为生的人们,婚姻制度并不明确,部落中的男女可以自由选择伴侣,形成家庭。
结婚多为男方在女方家中设宴,女方则进入男方家庭生活。
然而随着部落的发展和生产技术的进步,婚姻制度也逐渐变得规范化和固定化。
随着农业的发展,人类开始定居下来,形成了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
在这一时期,婚姻制度逐渐呈现出了独特的特点。
例如在古代中国,婚姻制度开始逐渐规范化,出现了父母包办婚姻,以及贞洁、孝顺等婚姻伦理观念。
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主要是为了维护家族的血脉传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婚姻制度开始具有了一定的制度性和规范性,也开始有了明确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进入古代社会,婚姻制度逐渐呈现出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和制度。
例如在古希腊,古罗马等古代社会,出现了明确的婚姻制度和婚姻法律。
在希腊,婚姻制度分为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合法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经过了家族和宗教的认可和仪式,非法婚姻则是指男女双方未经认可的婚姻关系。
在罗马,婚姻制度则更加严格,规定了男女双方的财产关系,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等。
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逐渐呈现出了家族与私人、个人权利与社会法律的复杂关系,婚姻制度也更加法律化和制度化。
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婚姻制度逐渐呈现出了更为多样化的特点。
在现代社会,婚姻制度不再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更多地开始体现了个人的自由选择和平等权利。
例如在西方国家,婚姻制度开始逐渐呈现出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单身婚姻等多种形式。
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
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远古时期,原始社会的人类以采集、狩猎为生,没有固定的居所和私人财产。
婚姻制度也比较简陋,通常是自由联姻,男女双方没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
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渐渐建立了私人财产和家庭观念,婚姻制度开始发生变化。
在古代社会,特别是在农耕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和传承财产,逐渐出现了家族制度和婚姻制度的结合。
这种制度下,婚姻成了家族合作和交流的一种手段,通常是由家长或长辈来安排,高度重视血统和门第。
在古代世界的许多文明中,婚姻也与宗教关系密切。
例如,古埃及的法老往往要与自己的姐妹或兄弟结婚,以保持王室的血统纯正。
同时,许多宗教中都有关于婚姻的规定和仪式,婚姻成为一种神圣的承诺和契约。
到了中世纪,基督教对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基督教强调婚姻是神赐予的圣约,夫妻之间应忠诚于一夫一妻制,并建立家庭、生养子女。
婚姻成为一种宗教仪式和法律契约,纳入到教会和国家的监管之下。
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形成主要源于近代工业革命的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的兴起,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工业社会大量的工作机会吸引了人们迁移到城市,从农村到城市的大规模迁徙使得家庭的结构发生了扭曲。
传统的大家庭模式逐渐崩溃,被核心家庭模式取而代之。
这意味着家庭以核心家庭为单位,仅由夫妻和他们未成年的子女组成。
这种形势造成了社会的城市化,即人们不再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并且父母离家去上班。
这为家庭生活和婚姻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
此外,近年来,随着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扩大,传统的一夫一妻制也受到了挑战。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使得传统婚姻家庭模式的定义和界限变得模糊不清。
这反映了社会对性别和性取向的认知和接纳不断演化的态势。
总而言之,人类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从原始社会的自由联姻到以家族、宗教和法律为依据的制度安排,再到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模式和同性婚姻合法化,婚姻家庭制度一直在不断适应社会变迁和人类需求的变化。
第八章 婚姻家庭
第八章婚姻家庭学习目标婚姻家庭是社会学研究的传统领域,本章将体现社会学对婚姻家庭研究的独特视角,揭示婚姻和家庭的起源、演变、社会本质及相互关系。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学关于婚姻过程的分析及对婚姻生活的相关研究,把握社会学关于家庭研究的基本范式、基本内容及研究现状。
重点难点:1、婚姻家庭的起源与本质2、家庭的类型3、家庭关系第一节家庭概述家庭是人类社会既普遍又独特的一种安排,它承担着许多功能。
家庭中有人口问题,有经济问题,有家庭成员关系问题等等,可以说没有一个学科能够独揽对家庭的研究,而在社会学的研究中,家庭首先是被放在初级群体的概念框架下进行讨论的。
一、家庭的起源与发展讨论家庭的起源问题是比较棘手的,由于缺乏史前资料,加之不同地区文化的差异,很难有一个关于家庭起源问题的理论解说得到人们的普遍接受。
美国社会人类学家摩尔根的研究至今被视为是较具权威的。
根据摩尔根的研究,家庭产生及演变的形式有以下几种:1、血缘家庭。
是家庭发展的第一种形式,存在于人类社会初期。
两性关系的结合是按照辈份划分的,同一辈分的一群男女互为夫妻,这种家庭形式是一种群婚制,是家庭发展的低级形式,但与原始血亲杂交相比,有了一定进步。
2、普那路亚家庭。
是群婚制发展的高级形式,它的两性关系建立在两个氏族之间某一氏族的所有男子与另一氏族的所有女子通婚。
这种家庭形式与血缘家庭相比,又有了很大的进步。
它不仅排除了不同辈份之间的性关系,同时也禁止了近亲一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
摩尔根把这种家庭形式的出现称为“自然选择”的胜利。
3、对偶家庭。
是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形式。
两性关系有比较固定的结合,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或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就是说,成对配偶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出现了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
4、一夫一妻制家庭。
此乃文明社会的家庭形式。
两性关系有固定的稳定的结合,一个男子只能拥有一个妻子,一个女子也只能拥有一个丈夫。
婚姻家庭的起源与发展
婚姻家庭的起源与发展婚姻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单位,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是繁衍后代的基础,也是人们情感交流、互助支持的重要渠道。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探讨婚姻家庭的起源与发展,并分析它在不同社会背景下的变迁与演进。
一、婚姻家庭的原始起源人类的婚姻家庭起源可以追溯至远古时代,那时人类处于原始社会阶段。
在原始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以狩猎采集为主,他们组成了以族群为单位的部落。
婚姻与家庭的形成起初是为了提供更好的生存条件和更有力的保护,通过联姻和血缘的方式,不同的部落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这样的婚姻家庭形式被称为“部落婚姻”,其特点是以男性为中心,男性同时拥有多个妻子,并通过血缘关系维系家族团体。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部落联姻的模式逐渐演化为父系氏族制。
父系氏族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继承和血缘关系的问题,也为家族的延续提供了基础。
在父系氏族制度下,男性是家族的核心,他们在婚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此外,父系氏族制度还催生了父权制的观念,对女性的地位和权利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约束。
二、婚姻家庭的演进与社会变革随着社会不断的演进与变革,婚姻家庭的形式也在不断发展。
从古代社会到现代社会,无论是农业文明的出现,还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都对婚姻家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农业文明的崛起随着农业的出现,人们逐渐形成了定居的生活方式。
在农业社会中,土地成为了财富的重要象征,婚姻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土地资源的交换和继承工具。
男女双方通过婚姻的方式联姻,争夺土地资源和财富的传承。
这种婚姻形式被称为“耕地婚姻”,它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现代婚姻家庭的基础。
2. 工业化与现代化进程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人们的经济独立能力及家庭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女性开始融入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婚姻家庭的结构也发生了重要的演变。
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逐渐被打破,性别平等的观念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夫妻关系不再以男性的权威为核心,而是更加强调伴侣之间的平等和互助。
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
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社会组织的一部分,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
从早期的原始社会到现代文明社会,婚姻和家庭的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本文将通过对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的回顾,探讨婚姻家庭形态的变迁、原因及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1. 原始社会的婚姻制度在原始社会,人们的婚姻制度主要表现为部落或氏族间的联姻婚姻。
通常在男方和女方家族的长辈协商下进行婚姻的安排并达成协议。
这种婚姻制度主要是出于社会间的血缘关系和部落间的联合需要,以维持社会的稳定。
2. 古代城市文明中的婚姻与家庭随着古代城市文明的兴起,人们开始形成城市社会,婚姻制度逐渐转向以个体的意愿为基础的婚姻。
父母的意见仍然被尊重,但个体的追求和选择也开始起到一定的作用。
此时,婚姻不再是简单的联姻,更多地关注个人的感情和互相尊重。
3. 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在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婚姻制度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革。
封建主义思想下,婚姻制度更加依赖于家族之间的联姻,以巩固贵族阶级之间的利益。
贵族之间的政治婚姻和合并家族财富成为常态,个体的利益和感情被相对忽视。
4. 近代工业社会的婚姻与家庭近代工业社会的兴起,以及工业革命的快速发展,对婚姻与家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个时期,婚姻和家庭开始变得更加以个体的幸福和自由为追求。
随着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和婚姻法的完善,个体的意愿和选择权得到了重视,离婚制度的完善也使得不幸福的婚姻可以得到解脱。
5. 当代婚姻制度的变革在当代社会,随着社会的变迁和观念的革新,婚姻与家庭的形式变得更加多样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单身主义观念的兴起以及女性的独立自主,都对婚姻家庭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对传统的核心家庭模式逐渐被小家庭、单亲家庭和同居关系等多种形式所代替。
结语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史经历了从原始社会的部落联姻到现代社会以个体幸福和自由为基础的婚姻模式的转变。
不同时期不同文化所形成的婚姻制度与家庭形态,反映了社会经济形态、文化传统和人们价值观念的演进。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婚姻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制度之一,起源于人类社会的早期。
人类的祖先,在生活的需要和生育后代的需求下,逐渐形成了由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系统。
早期的人类社会,人们的生活基本上是以狩猎和采集为主,属于原始社会的时代。
在这个时期,人们对于婚姻并没有明确的概念,更多地是以族群、血缘关系为基础,通过亲戚关系来维系彼此之间的联系。
狩猎和采集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需要相互合作,共同生活以保证生活的安全和繁衍后代。
在这种共同劳动的过程中,男女之间的联系开始逐渐加强,逐渐形成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农耕社会开始出现。
农耕社会的到来,使得人类开始定居,开始形成部落、氏族等社会组织形式,婚姻制度也因此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这个时期,人们开始将土地、财富作为血缘、亲属关系的延伸,通过婚姻来加强同一个氏族之间的联系,保持家族的统一。
家族内部的家族制度也开始形成,开始出现家族长老制、族长制等。
这些制度的出现,使得婚姻变得更加稳定,也更加符合社会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婚姻制度也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古代社会,随着国家的形成和王朝制度的出现,婚姻制度逐渐受到了国家政治力量的干预。
在一些传统社会中,政府部门甚至实行了定期进行婚配的制度,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在某些社会中,婚姻也开始和政治、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通过婚姻来巩固国家的地位和统治。
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婚姻制度发生了更加明显的变化。
在现代社会,婚姻基本上是自由选择的,个人的选择权得到了更大的尊重和保护。
现代科技的发展也使得婚姻变得更加多样化。
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使得婚姻的定义和理解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的经济独立性和自主权增强,婚姻不再仅仅是为了经济和繁衍后代,更多地是为了互相的情感和关怀。
婚姻制度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演变过程。
婚姻起源于人类社会早期的需要,逐渐形成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系统。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和文化现象之一,它是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基本方式。
婚姻与人类社会的进化与发展密不可分,从远古时代到现代,婚姻的起源、发展和演变经历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婚姻的起源、发展和演变历程。
婚姻的起源:人类婚姻的起源很早,据考古材料显示,早在10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开始了固定婚姻的生活。
早期的婚姻是基于动物的本能,即雄性对雌性的欲望,生育后代,保证种群的繁衍。
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感情和爱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婚姻的定义和功能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在早期人类社会中,家族和部落是最主要的社会单位。
人们通过固定的婚姻关系来建立家庭,这种固定的婚姻关系也成为了婚姻制度的基础。
但在这个时期,婚姻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生育后代和维持血统纯洁,男女婚姻双方的感情还没有受到重视。
到了古代,婚姻在伦理和法律的制约下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尤其是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婚姻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婚姻开始具有主流模式,即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丈夫作为家庭的经济和政治领袖,而妻子则负责照顾家庭内部的生活。
在这种家庭模式下,男性与女性的角色分化尤为明显。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婚姻的发展也经历了许多变化。
尤其是近代以来,以西方文化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民主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思潮的影响下,婚姻制度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
例如:女性开始自由选择自己的婚姻对象,离婚成为合法的手段,同性恋婚姻也开始得到承认。
这些变革使得传统的婚姻制度受到了一定的挑战和冲击。
在现代社会,婚姻的演变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传统的婚姻模式越来越不再受到社会的一致认同,而新型的婚姻模式也开始得到社会的认可。
例如:单身主义、同居式婚姻、重婚式婚姻、同性恋婚姻等都成为了当代社会的新论调。
总之,婚姻的起源、发展和演变历程充分反映了人类社会不断变化的历史进程。
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婚姻制度也将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变革。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婚嫁是人类社会中的重要制度,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开始形成的早期阶段。
婚姻的起源和发展演变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浓厚的历史和文化特色。
据考古学家的研究发现,早期人类社会并没有明确的婚姻制度,人们的性行为比较自由,并且往往以集体性的方式生活在一起。
这种情况在人类进化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逐渐发生了改变。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开始意识到建立稳定的家庭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于是,婚姻制度逐渐形成。
最早的婚姻形式是部落间的联姻婚姻,这种婚姻是在部落之间建立和保持睦邻、友好关系的一种方式。
这种婚姻形式通常由族长或部落的长老们来决定,婚姻往往是一种政治和经济利益的交换。
随着农耕文明的兴起,人类开始有了私有财产的概念,并且家庭的经济状况对于个人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这时,父系社会的婚姻制度开始成为主流。
父系社会是指家庭血统关系以父系为依据的社会形态。
在这种社会中,男人的地位更高,男性成为家庭财产的继承人,通过与女性结婚来延续家族血脉。
这种婚姻制度形成了男尊女卑的家族结构,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据主导地位。
随着历史的发展,女性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观念的改变,人们开始思考和反思现有的婚姻制度。
女权主义的兴起对于婚姻制度的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女性开始追求平等和自由,争取婚姻中的权益。
婚姻制度逐渐从以男性为中心的父系社会转变为以男女平等为目标的现代婚姻制度。
现代婚姻制度注重个人的自由选择和情感纽带,强调夫妻之间的平等和互助关系。
婚姻不再仅仅是经济和政治交换的手段,而是具有浓厚的情感和爱情色彩。
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和社会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同性婚姻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合法的认可,这进一步丰富了婚姻制度的多样性。
婚嫁的起源和发展演变是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家族观念以及个人追求幸福的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
从最早的集体性生活到联姻婚姻,再到父系社会的婚姻制度,最后到现代婚姻制度的形成,婚嫁制度表现出历史的进步和人类思想观念的变革。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婚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之一,是维系社会秩序和继承人类社会的基本方式。
婚姻起源于人类社会的早期,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
婚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进化史。
早期人类原始社会是以部落为单位的,人们生活在小群体中,没有明确的婚姻制度。
在这个时期,社会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和生存压力的存在,人们的生活是比较简单和原始的,没有固定的住地和稳定的家庭,因此并没有固定的婚姻关系。
随着农业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了定居生活,对土地和财富的保护成为了当时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财产的继承和传承,人们开始对婚姻关系进行限制和规定。
这也是婚姻制度开始形成和发展的阶段。
初期的婚姻制度主要表现为部落间的联姻和亲属之间的婚姻。
在人类社会早期的部落社会中,为了维护部落的利益和扩大势力范围,各个部落之间就会进行联姻,通过通婚关系来加强联系并提升社会地位。
亲族之间的通婚也是当时的主要方式。
这种婚姻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巩固社会关系和增强亲缘关系。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婚姻制度逐渐从部落社会演变为家族社会。
此时,婚姻对象可以是相对独立的个体,而不仅仅是为了部落或家族的利益。
婚姻的目的也开始从亲缘关系的维系转向个人的幸福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婚姻关系逐渐成为一个自由选择的结果,而不再是社会的要求或约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婚姻制度进一步演变为现代社会的婚姻制度。
现代社会中的婚姻制度以个人的自由选择和感情为基础,注重个人的幸福和情感交流。
婚姻不再仅限于男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
婚姻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也得到了认可和保护。
婚姻的起源及发展演变经历了部落制度、家族制度到现代社会的不同阶段。
从最初的联姻和亲缘关系的婚姻制度,到人类自由选择和个人幸福为基础的现代婚姻制度,婚姻在不同社会形态下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和意义。
婚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制度之一,也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婚姻家庭的起源与发展
婚姻家庭的起源与发展篇一:婚姻家庭法概述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婚姻家庭法学是以婚姻家庭法律规范和婚姻家庭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基础法学学科。
本门课程介绍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产生及发展历史、立法体例、基本原则和法律措施,研究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夫妻关系制度、离婚制度、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制度、收养制度、监护制度、保护婚姻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措施制度、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等内容。
学习婚姻家庭法,对于学生培养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和法律意识,运用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解决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问题、维护公民在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婚姻家庭法概述(一)婚姻家庭法概念和调整对象1、概念:婚姻家庭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即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定范围亲属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但古今中外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文件的名称上各不相同。
在罗马私法中,婚姻家庭法律规范是亲属法的组成部分,但当时没有专门的名称。
当代大陆法系各国,主要指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制度的规定。
其作为法典中的“亲属法”的主要内容纳入其中。
英美法系各国则是以判例和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在名称上直接为结婚法、离婚法或夫妻关系法等。
我国古代诸法合体的成文法中,以“婚律”、“户律”、“户婚律”之名把婚姻家庭规范纳入其中。
我国婚姻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总则2、婚姻家庭法调整的对象就是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
婚姻关系是指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离婚的程序和处理原则及离婚的后果等。
家庭关系是指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我国,主要指夫妻间、父母子女间、祖孙间及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性质。
从性质上看,可分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
婚姻的起源及发展演变是一个复杂而丰富多彩的过程。
本文将从历史、文化、社会等多个角度来探讨婚姻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婚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原始阶段。
在野外生活的原始人类社会中,婚姻往往是由亲属组织的事情。
原始人类的婚姻制度主要包括婚姻与血缘制度、包办婚姻和群居婚姻。
婚姻与血缘制度是婚姻制度的最早形式之一。
原始人类通过选择近亲结婚,以维系家族的血脉纯正。
这种婚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家族的凝聚力和传承意识。
包办婚姻也是原始婚姻制度的一种形式。
在原始社会中,婚姻往往是由族长或长者来安排的,双方并不参与婚姻的选择过程。
这种形式的婚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家族关系和社会等级的稳定。
群居婚姻是指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度。
在原始社会中,由于人口稀少和部落之间的互相补充,一夫多妻制度是非常普遍的。
这种制度的存在使得人类社会更加稳定并能够更好的传承血脉。
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制度逐渐产生了变化和演变。
在农业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人类开始繁殖和扩大社会规模,婚姻制度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农业社会的出现,使得社会分工和私有制不断细化,同时也推动了家族和部落的分化。
这种分化不仅导致了部落之间的冲突,也对婚姻制度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随着农业社会的变革,逐渐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家庭结构,一夫一妻制度逐渐取代了一夫多妻制度。
这种制度变革不仅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家庭结构,也推动了家族与国家之间的转变。
在后来的历史时期,婚姻制度进一步发展和演变。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婚姻制度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
在古希腊,一夫多妻制度是合法的,而在古罗马,则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度。
这种差异反映了当时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婚姻观念和制度安排。
随着宗教的兴起和影响力的加强,婚姻制度进一步受到了宗教的规范和约束。
在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等宗教中,婚姻被赋予了更多的宗教意义和精神内涵,婚姻制度也逐渐形成了以男女双方自由选择为基础的单一婚姻制度,也就是我们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夫一妻制度。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婚嫁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婚姻是人类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用来规范男女之间的关系,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类繁衍的顺利进行。
婚姻的起源和发展演变是一个复杂而又多元的过程,下面将从早期部落社会、农耕社会、封建社会和现代社会四个阶段来探讨婚姻的起源及发展演变。
早期部落社会是人类文明的起源时期,人们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生活在小社群中。
在这个时期,婚姻主要是通过族群和家族之间的联姻来实现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家族的势力和资源。
婚姻可以说是一种政治和经济的联盟,追求族群和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男女的选择权较小,婚姻以男方家族为中心,女方嫁入男方家族,并且女方往往成为男方家族的财产,男方可以随意离婚或再娶。
农耕社会的出现改变了婚姻制度的面貌。
农耕社会以农业为生产基础和经济中心,农民定居下来,建立家庭和家族。
婚姻的目的逐渐转变为家族和血缘延续的需要。
在这个时期,男女双方更多地具备了自由选择婚姻对象的权利,婚姻开始强调感情和爱情的因素。
婚姻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例如“一夫一妻制”的出现,婚姻关系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增强,妻子的地位得以提高,离婚和再婚的限制也越来越多。
封建社会是婚姻制度演变的又一重要阶段。
在封建社会中,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财富更加严重地影响婚姻的选择。
婚姻成为政治和经济利益的表现,贵族和统治者通过联姻来巩固势力和权力。
封建制度下,男女婚姻自由度又一次被剥夺,婚姻成为一种政治和经济的交易,男女双方不再有选择的自由。
现代社会是婚姻制度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
随着现代社会的出现,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变革,婚姻制度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婚姻不再仅仅是政治和经济利益的结合,更多地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平等。
女性的地位得到了提高,性别平等的观念逐渐普及,“两性平等、自由恋爱、爱情婚姻”成为现代社会的婚姻理念。
离婚率的上升、婚龄的推迟、单身人口的增加等现象也反映了婚姻制度发展的多元和复杂性。
婚姻的起源和发展演变是一个与人类社会发展相伴相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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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的起源与发展篇一:婚姻家庭法概述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婚姻家庭法学是以婚姻家庭法律规范和婚姻家庭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基础法学学科。
本门课程介绍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产生及发展历史、立法体例、基本原则和法律措施,研究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夫妻关系制度、离婚制度、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制度、收养制度、监护制度、保护婚姻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措施制度、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等内容。
学习婚姻家庭法,对于学生培养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和法律意识,运用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解决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问题、维护公民在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婚姻家庭法概述(一)婚姻家庭法概念和调整对象1、概念:婚姻家庭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即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定范围亲属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但古今中外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文件的名称上各不相同。
在罗马私法中,婚姻家庭法律规范是亲属法的组成部分,但当时没有专门的名称。
当代大陆法系各国,主要指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制度的规定。
其作为法典中的“亲属法”的主要内容纳入其中。
英美法系各国则是以判例和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在名称上直接为结婚法、离婚法或夫妻关系法等。
我国古代诸法合体的成文法中,以“婚律”、“户律”、“户婚律”之名把婚姻家庭规范纳入其中。
我国婚姻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总则2、婚姻家庭法调整的对象就是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
婚姻关系是指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离婚的程序和处理原则及离婚的后果等。
家庭关系是指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我国,主要指夫妻间、父母子女间、祖孙间及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性质。
从性质上看,可分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
这种人身关系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都是以特定的亲属身份为依据。
这种财产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经济内容,但它是从属和依附于婚姻家庭方面的。
随着人身关系的发生而发生,随人身关系的消灭而消灭,这种财产系不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4、婚姻家庭法的特点:(1)适用上的广泛性。
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一切公民的基本法,它关系到家家户户,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
(2)内容上的伦理性。
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法律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
婚姻家庭法具有鲜明的伦理性。
(3)规定上的强制性。
婚姻家庭法中大部分的规范都是强制性规范。
(二)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从世界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都处于很重要的地位。
就其历史沿革而言,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即诸法合体时期的古代婚姻家庭法、近现代的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法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
1、诸法合体时期的古代婚姻家庭法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中国古代有关婚姻家庭的礼和法。
中国古代刑的起源很早,成文法典的制定和公布较晚,奴隶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礼以及为统治阶级认可的习惯来调整的。
奴隶制时代有关婚姻家庭的礼制,在《礼记》《仪礼》、《周礼》和其他古籍中留下比较系统的记载。
由于奴隶主贵族利用血缘纽带以实现其阶级统治,婚礼和家礼在全部礼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婚礼以家族为本位,“以合二姓之好”和“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作为婚姻的最高宗旨;家礼以“孝”、“悌”作为最高原则,以家长权、父权、夫权等为主要内容;其目的都是为了强化家庭、宗族乃至整个社会的宗法秩序。
追本溯源,许多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规范,如嫁娶方面的“六礼” ,婚姻离异方面的“七出”、“三不去”以及服制,立嫡和宗祧继承等,都是发端于礼的。
所谓宗法制度,是原始社会父系血缘结构在阶级社会的转化形态,是政治组织与血缘纽带相结合的一种统治形式。
到了封建社会,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是礼、法并用的。
一方面,地主阶级及其国家继承了古已有之的礼,并且加以补充、改造,使之适合于维护封建宗法统治和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需要;另一方面,又通过不同时期的立法,使婚姻家庭方面的封建法制也获得了相当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立法较早是在汉九章律中的《户律》一章系统规定,以后历代封建婚姻家庭立法都附于户(婚)律中。
其中以《唐律》中的《户婚》较有代表性,在中国古代婚姻家庭立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还远播域外,对邻近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有相当大的影响。
但法律中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很不全面的,法律并不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最重要的手段。
封建王朝历来都是礼法并用的,在婚姻家庭领域里表现得尤为突出。
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是根植于封建经济、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的土壤之中的。
其经济根源是封建地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小生产经济;阶级根源是封建地主阶级及其国家所实行的封建宗法统治;思想根源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封建文化。
中国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在:①包办强迫的婚姻。
②剥削阶级的一夫多妻。
③男尊女卑,夫权统治。
④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⑤男子特有的专权离婚制外国古代婚姻家庭立法奴隶社会初期,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习惯法加以调整的,随着国家权力的加强,逐渐采用了成文法典的形式。
在政教合一的国家里,宗教经典实际上起着法典的作用。
早期的婚姻家庭法,以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中的有关制度为其代表。
著称于世的罗马亲属法,为奴隶制时代的婚姻家庭制度提供了最完备的法律形式,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
欧洲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波及到婚姻家庭领域,称为婚姻的还俗运动,使婚姻家庭从宗教束缚中解放出来。
宗教改革和罗马法的复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欧洲各国从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到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的转变。
2、资产阶级国家的婚姻家庭法在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亲属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之一。
按照资产阶级法学的传统见解,亲属法是“私法”,是规定一定范围亲属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的法律,亲属法的范围虽较婚姻家庭法为广,但实际上是以婚姻家庭法为其主要内容的。
但在立法形式上却各有不同。
大陆法系各国通常都把亲属法编入民法典的法典主义的编著法,在英美法系的国家中,亲属法是由一系列的单行法规构成的单行法主义的编制法。
从亲属法在民法典中所处的地位来看,又有法国式的和德国式的两种编制法之区别。
前者在法典之首设人法一编,将有关民事主体和亲属关系方面的问题规定在一起,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种编制法的代表。
后者将亲属法作为法典中独立的一编;1896年德国民法典就是这种编制法的代表。
当代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亲属制度中的封建残余进一步被废除;男女两性的法律地位在立法上趋于平等;在离婚问题上,从限制离婚主义向自由离婚主义发展的趋势。
禁止滥用亲权,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有所改善等。
3、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十月革命的胜利,东欧和亚洲等社会主义国家都先后颁布了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
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原则上有许多共同的特征: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完全平等;在保障结婚自由的同时对结婚实行了严格的法律监督;立法上有许多特别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条款;在离婚程序上兼采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方式等等。
篇二:网上人大婚姻家庭法作业答案综合练习1、简答题104748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答案: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
(1)从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动态运行的全过程,又包括由该动态运动所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2)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的性质来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
其中人身关系占于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先决条件,居于从属地位。
所以婚姻家庭法在性质上应认定为身份法而非财产法,它所调整的对象是基于婚姻家庭而产生的人身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关系。
答案2、多项选择题104739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主要特征是()。
A.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B.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C.规定多为任意性规范D.规定多为强行性规范答案:A,B,D答案3、单项选择题104724 父母不顾其女王丽的反对强行将其送到河南与吴栓子结了婚,王丽的父母从吴栓子处索得人民币30 000元。
王丽父母的行为已构成()。
A.包办婚姻B.买卖婚姻C.借婚姻骗取财物D.借婚姻索取财物答案: B答案4、单项选择题117027 以婚姻家庭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在传统法学中称为()。
A.实质意义上的婚姻法B.形式意义上的婚姻法C.狭义的婚姻法D.广义的婚姻法答案: B答案5、多项选择题104742 网名“我心飞飞”的21岁女子甲与网名“我行我素”的25岁男子乙在网上聊天后产生好感,乙秘密将甲裸聊的镜头复制保存。
后乙要求与甲结婚,甲不同意。
乙威胁要公布其裸聊镜头,甲只好同意结婚并办理了登记。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可以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B.甲可以在婚姻登记后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起诉要求离婚C.甲有权主张该婚姻无效D.乙侵犯了甲的隐私权答案:B,C,D答案6、单项选择题104726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答案: A答案7、案例分析题104750 王某(男)与彭某(女)是小学同学,同村居住,1992年双方18岁的时候,由父母给他们订了亲,遂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并生育一子。
2000年,王某外出务工,结识了女工秦某,不久即租房同居,并于2002年2月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彭某离婚。
彭某则以《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为根据提出反诉,要求保护自己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排除秦某的妨害行为。
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双方的诉请?答案:(1)当事双方1992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不到法定婚龄,王某起诉“离婚”时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按照离婚诉讼审理;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则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不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彭某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依据提起反诉,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答案8、多项选择题117034 中国古代的礼、法对立嗣有一系列要求,其中有()。
A.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B.立嗣应在生前进行,死后不能立嗣C.不得立异姓男为嗣D.嗣子可取得嫡子的身份和地位答案:A,C,D答案9、多项选择题104736 英国的婚姻家庭法有其自身的历史传统、自中世纪以来很长的时期内,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