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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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11月9日以粤人社发〔2010〕321号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工作,更好地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服务,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是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接受继续教育的场所。

第三条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经备案的施教机构方可从事继续教育活动。

第四条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符合如下基本要求:(一)施教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专门的培训场所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

(三)有不少于5名专科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教学经验的兼职及专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跟踪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学员考核管理制度、继续教育申报管理制度以及培训效果评估制度等。

(五)遵纪守法,遵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物价管理收费规定,享有良好的服务声誉,没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不良纪录。

第五条施教机构申报备案,须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施教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设立的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2〕272号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2〕272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穗人社函〔2012〕272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更好地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印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12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和周期验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一)年度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每天按6学时计算)。

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课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二)年度验证要求:1.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以“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vsgzhr/Login_JX2.aspx,以下简称“系统”)登记的继续教育公需课、专业课和其他培训记录为依据,按照年度须完成的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要求由“系统”自动进行年度验证。

2. 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次年1月31日前将当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所有公需课、专业课和其他培训记录在“系统”中进行登记,由所在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年度验证的结果以“系统”中截止到次年1月31日的继续教育记录为准。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周期验证(一)继续教育周期验证的内容及学时要求:继续教育验证周期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工作的年限,超过5年的以最近5年计。

周期验证的要求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周期年度内须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累计总学时要求,其中包括须完成累计不少于2门继续教育公需课和2门不同内容课题(课程)的专业课培训。

凡在6月30日前申请继续教育周期验证的,验证周期年度计算到上一年止,申请验证时间之前完成的继续教育内容、学时可累计计算在验证周期内。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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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程度:一般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2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交通集团的有关转发意见也请一并执行。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来文编号 20110157 拟办部门 人力资源部拟办 刘正宜 审核 陈文 张占书紧急程度:平件办文编号:人11018直属各单位、本部各部门: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上述两个管理办法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符合规定的,将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请各单位重视,切实做好上述两个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

二、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于2011年3月底前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65.102/gdhr/login_gdjx_gr.aspx),完成单位用户的注册工作;4月底前完成全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用户的注册工作。

三、注册工作完成后,请严格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证书的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工作。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收文编号 20102585 拟办胡坚柱审核吴维佳、袁登平电话 8373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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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一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按《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

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

(一)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三)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四)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第五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

关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关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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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 10/06/2012 1.0 - 1 - All rights reserved. Passing on and copying of this document, use and communication of its contents not permitted without written authorisation. 关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教学组织管理制度1.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侧重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2.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培训项目,组织培训与教学管理。

3.按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4.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5.教师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因材施教,授课的内容体现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教师上课教案经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讲台。

授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减少课时,不得随意调课换课,保证培训课时到位。

6.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跟踪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

(1)督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教学方案、课程教学资源、师资配置及其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

(2)检查和跟踪教师备课、上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和教学质量情况。

(3)听取学员对培训的安排与教学质量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汇报。

(4)对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跟踪。

7.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按时缴纳继续教育协会团体会员会费。

(1)学员的培训学习费用由继续教育机构统一组织下上缴到学校计划Document Date Version Page 。

com 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 10/06/2012 1.0 - 2 -All rights reserved. Passing on and copying of this document, use and communication of its contents not permitted without written authorisation.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单独设帐并为学员出具收费发票。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政策法规学习》第二讲-作业考核答案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政策法规学习》第二讲-作业考核答案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政策法规学习》第二讲作业考核答案1单选题第 1 题广州市对于专业科目的认定,原则上要求参加()以上继续教育基地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专业科目的学习。

(2分)A.省级B. 市级C. 县级D. 镇级答题情况:正确选项:B单选题第 2 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2分)A. 在职B. 离职C. 业余D. 退休答题情况:正确选项:A单选题第 3 题从()年起继续教育验证工作全部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

(2分)A.2009B. 2010C. 2011D. 2012答题情况:正确选项:A单选题第 4 题从2013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未通过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等次。

(2分)A. 优秀B. 良好C. 合格D. 不合格答题情况:正确选项:A单选题第5 题其他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包括(),论文、专利、专著。

(2分)A. 接受远程教育 B. 在职学历教育 C. 参加学术会议 D. 参加培训班答题情况:正确选项:B单选题第 6 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2分)A. 公需科目B. 专业科目C. 其他选修科目D. 在职学历教育答题情况:正确选项:B单选题第7 题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天。

(2分)A. 10B. 11C. 12D. 13答题情况:正确选项:C单选题第8 题“十五”期间的公需科目有《宽带网络与电子政务》、《当代高新科技》和()。

(2分)A. 《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B.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C.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政策法规学习》D. 《幸福广州低碳广州》答题情况:正确选项:A单选题第9 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其中,专业课不少于()天或()学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329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329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粤人社办[2011]329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的要求,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组织培训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要求,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送审材料中,要把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须提供完成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等材料。

目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在即,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抓紧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没有组织面授学习的,可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厅继续教育处监制的学习网站—广东学习网()和广东人才培训网()学习。

各单位要抓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科目培训班学习或参加远程教育学习,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的权利,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和培训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用人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审核,对选修科目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审核认定。

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粤人社规〔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人才支撑,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办好继续教育”,这是新时代对继续教育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国际人才新高地。

这些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

把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结合起来,与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要求结合起来。

抓住省政府取消“强制性培训收费”项目给继续教育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的作风,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一)申报高级资格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条件限制。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二)申报中级资格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

其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为: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中专毕业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含)以上,可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三)申报初级资格申报评审初级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为: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粤民函〔2020〕784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民函〔2020〕784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有关单位,厅有关直属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优化我省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促进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结合社会工作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20年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伦理;(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三)社会工作综合性服务知识和实务技能;(四)社会工作各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五)其他相关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

二、学时要求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2020年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时需42小时及以上,本指南规定的必修内容应不少于专业科目学时的1/3。

依据《管理办法》取得所述成果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可将相应成果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

三、学习方式参加符合粤人社规〔2018〕11号文相关规定的面授或线上培训班。

四、有关要求(一)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本辖区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有关申报条件及审核要求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执行。

公需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政策法规学习》第二讲测验及答案大全

公需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政策法规学习》第二讲测验及答案大全

公需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政策法规学习》第二讲测验及答案大全单选题第1 题从2013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未通过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等次。

(2分)A. 优秀B. 良好C. 合格D. 不合格答题情况:正确选项:A 你答对了!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第2 题2013年后的学时证明,必须注明()。

(2分)A. 单位名称B. 姓名C. 验证结果D. 单位名称和姓名答题情况:正确选项:D 你错选为:B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第3 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其中,专业课不少于()天或()学时。

(2分)A. 2 40B. 3 45C. 7 42D. 8 12答题情况:正确选项:C 你答对了!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第4 题广州市对于专业科目的认定,原则上要求参加()以上继续教育基地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专业科目的学习。

(2分)A. 省级B. 市级C. 县级D. 镇级答题情况:正确选项:B 你答对了!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第5 题从2013年开始,年度验证结果和()挂钩。

(2分)A. 总学时B. 培训内容C. 学习专题名称D. 年度考核答题情况:正确选项:D 你答对了!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第6 题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天。

(2分)A. 10B. 11C. 12D. 13答题情况:正确选项:C 你答对了!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第7 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2分)A. 在职B. 离职C. 业余D. 退休答题情况:正确选项:A 你答对了!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第8 题“十二五”期间,2013年推出的公需科目(公修课)有《网络信息技术最新应用与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政策法规学习》和()。

(2分)A. 《公共危机管理》B. 《开放广州和谐广州》C.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D. 《宽带网络与电子政务》答题情况:正确选项:C 你错选为:A解析:暂无解析!单选题第9 题具体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国家综合管理部门是()。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0.04.22•【字号】粤劳社〔2000〕53号•【施行日期】200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劳社〔2000〕53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各技工学校:为不断提高我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素质,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我们制定了《广东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反映。

二〇〇〇年四月二十二日广东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素质,促进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参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术培训教研机构的在职教师(以下简称技校和培训机构教师)。

第三条技校和培训机构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教师进行提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心理和业务素质以及教育科研能力、生产操作技能的进修或培训。

第四条技校和培训机构教师进修,是指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包括大专、大专升本科、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学历班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的学习。

培训是指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学习,主要包括:教学管理人员、骨干教师、教师岗位资格、新任教师的培训;职业教育(培训)新理论,各专业(学科)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技能的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

培训形式可采取函授、自学、业余、半脱产、短期脱产、全脱产和出国培训等。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册的通知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册的通知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册的通知
公司属各单位:
2010年下半年开始,省人社厅启动了覆盖全省的“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对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化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继续教育记录都要申报到管理系统。

同时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21号)文件。

在证书管理系统上审核认定满足72学时之后才能发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职称晋升申请的重要条件。

之前使用的《继续教育记录》小本子停止使用。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与以前证书管理相比主要的变化:
1、每个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都要到证书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2、个人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都要将学时证明扫描上
传到省厅证书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申报。

3、每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要在当年申报。

继续教育证书要在当年获得。

过去在职称晋升当年连续补几年继续教育学时的情况,从今年开始将没有机会出现。

因此耽误一年的继续教育记录将直接导致职称晋升被迫推迟。

附:注册申报操作流程图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联系人:来伟祥电话:8721319
注册申报操作流程图:
注意:个人注册时,单位所在城市选择广东省省直,单位选择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1.09•【字号】粤人社发〔2010〕321号•【施行日期】201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11月9日以粤人社发〔2010〕321号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工作,更好地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服务,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是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接受继续教育的场所。

第三条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经备案的施教机构方可从事继续教育活动。

第四条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符合如下基本要求:(一)施教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专门的培训场所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

(三)有不少于5名专科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教学经验的兼职及专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跟踪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学员考核管理制度、继续教育申报管理制度以及培训效果评估制度等。

(五)遵纪守法,遵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物价管理收费规定,享有良好的服务声誉,没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不良纪录。

第五条施教机构申报备案,须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4.13•【字号】粤人社规〔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4月13日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合格证”)是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相应培训任务并达到合格水平的证明。

培训合格证不分等级。

第三条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就业准入类等培训,不适用于本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培训合格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样式。

第五条培训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发和管理。

第六条培训合格证编码由18位数字组成。

第1-6位数是地区行政区划代码;第7-10位数是培训机构序列码;第11-12位数是证书核发年份后两位;第13-17位数是证书序列号;第18位数为校验码。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和编制培训合格证的编码,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七条各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培训机构的目录管理,及时在社会上公布培训机构名单。

第八条培训机构包括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院校、行业协(学)会培训中心、企业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培训基地、工作室等。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按《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

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

(一)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三)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四)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第五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
【法规类别】成人教育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10]8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0.03.02
【实施日期】2010.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

(粤人社发〔2010〕89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贯彻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

《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学习,并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地加大。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使用指南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使用指南
公需科目(3天或18学时) 专业科目(7天或42学时) 选修科目(2天或12学时)
摘自粤人社[2019]321号
公需科目学习指南
《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读本》 《创新力开发与创新案例》 《低碳经济读本》
摘自粤人社函(2019)245号
关于补修2019年继续教育学时的问题
THANKS!
代鑫
13660063097 客服:38883819-802

学习前的准备
首先请登录省厅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 个人账号的注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

继续教育记录申报
所有线下培训及其他非网络学习的学时证明 均需要进行学时申报,由单位及人事管理部 门审核通过后计入学分。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个人记录当中满足72个 学时的记录,就可以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2019年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的过度之年,经人社厅领导决定,特批可通 过网络学习补修2019年继续教育的相关课 程。完成12天或72学时的学习任务后并登 记到省厅管理系统后,即可颁发继续教育证 书;
补2019年学时的学习期限参照省人社厅的 有关规定,即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接下来介绍如何进行学时申报
审报完成
单位初审 省人社厅最终审核认定 上传学时被审核认定后方可计入学时
未初通过的请即时处理查找原因
广东学习网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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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学习网的账号和密码是后台统一生成 的,不用各位自己注册。个人使用这个账号 直接学习就可以了。
学习的基本流程是 登陆—购买课件—学习—考试—结束
1、可以随时退出, 下次从退出的地方继 续学习。方便灵活。
2、有防作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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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按《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

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

(一)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三)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四)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第五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

第七条为鼓励学习、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多出成果,取得以下成果的可计算完成或部分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一)取得以下成果的主创人员可计算全部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1.当年获得专利;
2.当年出版专著;
3.当年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5.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

(二)可计算部分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时间
本条第(一)项所列成果的非主创人员,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第八条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习时间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习时间。

第九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研修班,考核合格,凭证明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习时间。

第十条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按实际学习天数每天6学时计算。

第十一条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计算完成专业科目必修内容以外的学习时间。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内容符合学习指南规定的,学习时间按网上学习系统自动统计计算。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以下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一)用人单位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初审,对选修科目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二)各地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必须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必须对提供档案托管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审核。

(三)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对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四条市、县(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在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档案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由相应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省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发放。

第十五条《证书》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方为有效。

证书编号由14位数字组成,前2位数字代表广东,第3至4位数字代表市,第5至6位数字代表县(区),第7至8位数字代表年度,第9至14位数字为各县(区)统一编排的顺序号,各县(区)顺序号均从000001开始编排。

《证书》的打印与发放由系统自动登记统计,自动汇成各级《证书发放名册》。

第十六条《证书》的登记、审核、认定、发放应当有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证书》,有违反证书管理行为的,依照《条例》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式样)
证书编号: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经审核,已完成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特发此证。

发证单位:(盖章)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发证时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7
N0:
-17-
说明:证书可凭编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核实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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