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引言井下作业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但同时也是不安全和风险较高的工作环境。
为了确保矿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矿山的正常生产运营,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认真介绍该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运行要点。
一、制度概述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是一个涵盖了六个关键方面的制度体系,旨在规范和管理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井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制度内容1. 通风系统管理通风系统是井下作业过程中紧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本制度要求:•确保通风风量和气流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供给必要的通风教育培训。
2. 瓦斯抽放管理井下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本制度要求:•订立瓦斯抽放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建立瓦斯监测系统,定期检测瓦斯浓度并适时实行相应措施;•做好瓦斯防治的培训和宣扬工作。
3. 顶板管理井下顶板的稳定性对矿工的安全至关紧要,本制度要求:•定期进行顶板稳定性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实行相应的措施;•建立顶板监测系统,适时发觉顶板位移和下沉的迹象;•加强矿工顶板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本领。
4. 水处理及排水系统管理井下的水处理和排水系统是保障井下安全和设施正常运行的紧要环节,本制度要求:•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并执行排水计划,确保井下的排水畅通;•加强水处理和排水的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矿工的应急处置本领。
5. 供电系统管理井下的供电系统对矿山生产的正常运行至关紧要,本制度要求:•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巡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加强对矿工的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电气安全意识;•建立应急供电系统,保障井下的应急照明和通信。
6. 救援系统管理应急救援系统在井下作业中是最后一道保险,本制度要求:•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的储备和准备;•订立救援预案,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运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响应本领。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地下矿山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由于其地下的封闭性、寒暑、湿度等原因,存在着很大的潜在危险性。
为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各国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以确保矿山能够顺利运转。
本文主要介绍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一、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矿山安全的保障和必要条件,它主要负责对地下矿山进行空气调剂和风量控制,维持矿区大气环境的清新和健康。
通风系统的安全规定如下:1.保证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切勿长时间停机或缓速运行;2.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3.在矿区绘制风流示意图和风量分布图;4.矿区内禁止燃烧,以防止二氧化碳污染。
二、供电系统供电系统是地下矿山的基础设施之一,它主要为照明、通讯、通风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
而在矿山的特殊环境中,为确保供电系统运转安全,需要满足以下规定:1.严格执行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2.确保电器设备完好可靠,禁止采用便宜低质量的设备;3.进行压力测试,保证电缆电流正常;4.在安全出口设置紧急照明系统。
三、防火系统地下矿山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这种危险一旦出现可能引起不可挽回的破坏。
因此,必须建立防火系统,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以确保矿山的安全性。
防火系统的相关规定如下:1.严格执行火灾防范规定和消防安全制度;2.在安全区域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手动灭火设备;3.进行烟雾探测器的安装和维护;4.确保危险品在储存上符合防火条件。
四、煤与气体监测系统地下矿山内存在煤尘和可燃气体,一旦发生燃烧或爆炸,会对人员和地下装备造成极大的威胁和损失。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建立煤与气体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相关的规定:1.在开采和掘进面安装煤与气体监测设备;2.记录并报告监测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对应的安全措施;3.掌握煤层气含量和煤层瓦斯压力的测定方法,并定期测试;4.禁止煤炭堆放或放置阻碍煤与气体流通的障碍物。
五、紧急救援系统地下矿山环境不稳定,一旦出现事故很难处理,因此必须建立紧急救援系统,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装备的影响。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地下矿山是一个非常危险和复杂的工作环境,常见事故包括地质灾害、金属火灾、瓦斯爆炸等。
为了确保地下矿山的安全运行,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避险系统。
本篇文章将介绍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的“六大系统”规定。
第一大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地下煤矿通风和瓦斯抽采是保证地下矿山安全运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统。
首先,要加强瓦斯监测与预警,及时掌握瓦斯变化趋势,制定行之有效的抽采方案。
另外,要规范抽采设备的管理和运行,确保每个设备的工作状态都是正常的,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二大系统:排水系统地下矿山的稳定运行需要保证地下水的流通和排放。
排水系统是这一过程中的关键因素。
地下水的积聚可能会导致地质灾害,如坍塌和泥石流等。
因此,排水工程的正确设计和合理运营是非常必要的。
排水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排污管道的布置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而且每个地点的水位和水质都应定期检测。
第三大系统:灭火系统在地下矿山中,火灾问题一直是矿工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因此,在地下矿山中建立一套稳定、高效的灭火系统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要制定相应的灭火预案和拟定灭火应急救援措施,对各种突发情况都进行预先的应对和处理。
其次,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大系统:通信系统地下矿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建立高效可靠的通信系统。
通信系统应该设计成能够满足矿工在工作期间的需求,包括数据、信息和命令的传递。
而且,通信系统的组成部分,如发射器,接收器和天线,必须定期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大系统:逃生系统在地下矿山中,逃生系统是颇为重要的一个系统,它能够在矿工遇到突发状况时为其提供逃生途径。
逃生系统的建设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检查,须注意恶劣环境要求下的防爆、防尘及破损时的修复等细节问题。
逃生系统设施需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以确保矿工在任何状况下都能迅速跟上逃生。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地下矿山是金属和非金属等矿产资源的主要开采地,为了确保矿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建设规范的安全避险系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六大系统的角度出发,详细介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规范的建设。
1. 监测系统监测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的核心。
通过安装地质监测设备、地下水位监测仪等设备,实时监测地下矿山的地质构造、地震活动、气体浓度等情况,及时预警地质灾害和事故风险。
2. 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合理设计通风管道布局,安装通风设备,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畅通,降低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率。
3. 应急救援系统应急救援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配置足够的急救设备和应急物资,培训矿工应急逃生和救援技能,提高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的能力。
4. 消防系统消防系统是地下矿山火灾防控的关键。
设置火灾报警器、安全出口指示灯等设备,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演练,提高矿井内火灾的发现和扑救速度。
5. 输送系统输送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保障之一。
保持矿井内巷道畅通,定期检查输送设备的安全性能,防止运输设备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生产中断。
6. 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是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矿山生产作业和设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提高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规范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只有全面规范地建设以上六大系统,才能有效避免矿山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和设备的安全,实现矿山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愿各矿山企业引起重视,积极推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规范,共同促进矿山行业的健康发展。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5082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xx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高事故避险和应急救援本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地下矿山企业及其管理负责人、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介绍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防灭火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矿井排水系统、运输系统和供电系统。
第二章防灭火系统第四条防灭火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设施,包含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防灭火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及时可靠的灭火效果。
第五条防火安全教育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定期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演习,确保灭火器使用技能的娴熟和适时有效的处理本领。
第三章瓦斯抽放系统第六条瓦斯抽放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包含瓦斯抽放井、瓦斯抽放管道等。
2.瓦斯抽放设施应具备可靠性和高效性,确保对瓦斯的及时抽放,实现安全掌控标准。
第七条瓦斯抽放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通风系统第八条通风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完善的通风系统,包含通风井、通风道等。
2.通风系统应满足矿区内空气流通、氧气供应和有害气体排放的需要。
第九条通风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通风系统的管理和操作。
2.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
第五章矿井排水系统第十条矿井排水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科学合理的矿井排水系统,包含排水井、排水管道等。
2.矿井排水系统应保证矿山内涌水及时排出,保持矿井的干燥状态。
第十一条排水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2010年10月9日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8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xx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_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
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包括:一、监测监控系统;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四、压风自救系统;五、供水施救系统;六、通信联络系统。
201110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6个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地下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设“六大系统”的重要意义建设“六大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国发〔2010〕23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地下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六大系统”建设标准抓紧实施,全力推进。
二、积极推进“六大系统”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加强对“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施。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快推进“六大系统”建设,确保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地下矿山企业是建设“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地下矿山作为重要的矿产资源采取点,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地下矿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地下矿山安全的规定。
其中,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地下矿山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就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防火安全系统地下矿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采矿过程中矿工们动用的电器很多,如果防火措施不到位,极易发生火灾。
因此,地下矿山的防火安全系统必须完备。
一般来说,电缆、电器设备应按照规定要求使用,权衡机器的性能和防火安全性。
同时,每一个班组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他们的防范能力。
二、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地下矿山六大系统之一,其作用是保证地下作业时矿井中的氧气充足,矿工在地下工作中不会因缺氧导致中毒,确保地下矿山矿工的安全。
因此,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整个地下矿山系统的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
通风系统的维护保养,包括通风机的维修、清洗和更换等,必须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进行。
三、通信联络系统地下矿山中人员分散且作业区域广大,因此,通信联络系统是非常必要的,既可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通信联络系统主要由有线通讯、无线通讯和应急通讯三个方面组成,矿工在作业区域内需要保持手机或无线对讲机的信号稳定,通讯设备也需要定期的维护保养。
四、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的作用是保障地下矿山作业区域的照明充足,减少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照明系统不仅要保障地下的主产区域,还要涵盖走廊、通道等交通区域。
每个工作人员使用的头灯,应当保证亮度足够,同时也要定期的修理、充电,确保其正常的使用。
五、安全疏散系统为了保障地下矿山安全,当矿山出现事故的时候,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疏散系统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安全疏散系统的具体内容包括疏散指示标识、疏散通道、逃生器材和救援设备等等。
每个矿工在进入矿井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确保他们能够在遇到事故时保持冷静,有序疏散。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4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矿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
一、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与管理1.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布置和设备配置,确保各个区域都有可靠的安全避险设施。
2.安全避险系统的管理:建立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避险系统的设备状态、运行记录等进行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
二、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与演练1.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行动方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避险行动。
2.演练的开展:定期组织井下安全避险演练,包括模拟实际情况下的避险行动和设备操作,提高人员的应急避险能力和熟悉度。
三、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维护保养1.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制定详细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明确保养的时间、方法和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保养的落实:严格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1.设备检测监控的内容:建立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体系,包括设备的传感器监测、运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等,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定期对设备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五、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与教育1.培训计划的制定:制定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安全知识、避险技能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内容,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培训教育的实施:组织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建立定期的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四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指在矿山、隧道等特殊环境中进行的紧急撤离和避险工作。
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示例,包括应急预案、逃生通道、防灭火系统、通风系统、救援设备、培训与演练等方面。
一、应急预案1. 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措施、组织架构、通信与报警等内容。
2. 应急预案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3. 应急预案的执行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检验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逃生通道1. 应建立完善的逃生通道系统,包括疏散通道、应急出口等。
2. 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封闭。
3. 逃生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顺利撤离。
三、防灭火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
2. 灭火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 应派设专人负责防灭火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四、通风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新鲜、流通。
2. 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在发生火灾或有毒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救援设备1. 应建立完善的救援设备库,包括呼吸器、救生绳等。
2. 救援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3. 应派设专人负责救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六、培训与演练1.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应急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
2.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检验其应急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
3. 应跟踪井下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演练成果,进行记录和总结,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以上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其中每个系统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在实际运行中,还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进行具体操作和措施的制定。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__六大系统[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年十月九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矿工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煤矿中设立了诸多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安全避险的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在全员范围内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了包括作业人员行为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程序等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煤矿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标准和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煤矿企业员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培养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
4. 安全生产监控制度:通过安装安全监测设备、实施安全检查和巡检等措施,对煤矿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救援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6. 安全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改进和完善煤矿的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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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0.08.24•【文号】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施行日期】2010.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的要求,为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以下简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煤矿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重要性的认识《通知》在深刻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了全面细致的部署,措施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严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通知》特别强调,要建立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同时对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严格规定“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各地区、各单位和广大煤矿企业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从而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
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2.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还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的“六大系统”是指在遇到井下事故时,采取的六种应急避险系统,包括备用通风系统、备用供氧系统、电力系统、排水系统、水帘系统、避险井下电话系统。
为了确保这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
1. 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对“六大系统”的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确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定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定期对“六大系统”的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应急预案:制定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系统的应急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启动“六大系统”。
4. 定期检查与测试:定期对“六大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和功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改进。
5.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井下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危险情况下能够正确、迅速地操作“六大系统”。
6. 总结与改进:定期总结和评估“六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安全避险系统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通过制定和执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救援和抢险的效率。
同时,也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 下 矿 山 安 全 避 险 “ 六 大 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以下简称地下矿山) 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 2011 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 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 )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① 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 5-10m 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岀口 10-15m 回风流中各设置 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 5-10m 混合风流处设置 1 个一氧化碳 系 统 ” 有 关 规 定2010〕23 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
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 1 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① 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矿山领导班子、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规定和责任。
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 作业环境与设施管理制度:确保矿山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建立作业场所与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与管理制度,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通道、防火措施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 安全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的管理制度,包括煤矿安全标准与规程的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事故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5. 安全监督与检查管理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监督与检查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督检查的频率、内容和方法,以及对违反安全规定和行为的处罚和处理程序。
6. 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制度:建立煤矿事故调查与处理的管理制度,包括事故的报告、调查与评估程序,以及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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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随着现代矿业技术的迅猛进展,地下矿山越来越成为我们经济建设的紧要支撑点,但同时也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安全问题。
因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各个国家和企业也纷纷出台了各种有关规定和标准来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一、订立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管理制度地下矿山的安全问题涉及到生命财产安全,且要求各方面的协同合作,因此,订立一套严格的安全避险管理制度成为了必需要做的工作。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从矿山开发之初到矿山停运的全过程,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分工、作业流程等内容,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二、建立地下矿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地下矿山环境非常恶劣,瓦斯和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威逼到矿工的安全。
因此,在矿山开发之初便应将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作为其中的一个紧要工作来进行规划设计,对矿山环境、岩体稳定性、瓦斯情况等进行监测预警,适时把握风险情况,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地下矿山物资管理制度地下矿山中常常需要使用矿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物资设备、瓦斯检测仪器等,这些物资设备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建立地下矿山物资管理制度成为保障物资设备质量的保障措施。
制度应当涵盖从物资的采购、验收、调配、使用和保养维护和修理等方面,确保物资设备充足矿工的实际需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牢靠性。
四、全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地下矿山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集体工作,需要全员参加。
因此,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提高矿工安全意识、防备事故的紧要方式。
培训内容应当覆盖到矿工惯常的工作规范、安全操作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让矿工把握安全学问、规范本身的工作行为,提升工作安全质量。
五、建立矿山安全制度监督机制矿山安全制度和规范的实行需要监督机制的支持和保障,自我监管不足。
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是必需要做的事情,并通过制度、流程、标准等手段,对矿山的管理、生产、施工等方面实行全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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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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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
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2.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还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3.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2年底前建立完善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空区稳定性、顶板压力、位移变化等的动态监控。
地下矿山企业应采用监测仪器或仪表,对开采范围内地表沉降量进行观测。
4.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体的地下矿山企业,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在2010年底前建立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测监控。
5.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完善提升人员的提升系统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井口调度室、提升绞车房、提升人员进出场所(井口、井底、中段马头门、调车场等)的视频监控。
6.监测监控系统要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