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工程使用功能质量综合评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鞍山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工程
创优工程使用功能质量
综合评价
施工单位:辽宁东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
创优工程使用功能质量综合评价审批表
施工单位(公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鞍山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工程分类:多层公共建筑
抗震设防:设防裂度为7度
使用性质:教育、科普体验、拓展训练、增加军事知识、农业知识设计施用年限:50.0年
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66.0m,室外-0.45m
规划用地面积:20216.13㎡
建筑高度:室外地坪至屋面标高23.35m
建筑层高:地下室-5.1m,一层4.8m,2~4层4.2m,5层4.8m,女儿墙0.6m
一工程评价
对工程的整体水平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Ⅰ、工程必须安全、适用、美观
1.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2.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
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稳定可靠,满足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规范,管线布置合理美观,系统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5.工程装饰细腻,工艺考究,观感质量上乘。
6.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编目规范,具有可追溯性。
Ⅱ、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与科技创新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推广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六项以上,且成效显著;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在关键技术和工艺上有所创新。
3.通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示范工程验收,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Ⅲ、施工过程符合“四节一环保”
1.在节地、节能、节材、节水等方面符合绿色施工规定的指标。
2.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环保等专项验收合格。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或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荣誉称号。
Ⅳ、工程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到位。
2.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3.符合建设程序,规章制度健全;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手段先进。
Ⅴ、综合效益显著
1.项目建成后产能、功能均达到设计要求。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同类型工程领先水平。
3.使用单位满意,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复查任务和程序
Ⅰ、复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复核申报工程是否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查看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资料。
3.查看工程施工关键技术及工程质量特色和不足之处。
4.查看工程新技术应用、节能环保和工程交付后使用或产能情况。
5.按“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的要求从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
6.对上述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复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资料情况、工程质量特色、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推行“四节一环保”的措施、交付后运行情况、工程的不足之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Ⅱ、工程的推荐单位配合鲁班奖的现场复查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为复查组提供现场检查所必须的登高、照明、检测等工具设备,并将工程资料提前送到指定地点。复查时由推荐单位的有关人员和申报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配台复查工作。
Ⅲ、复查时间每个工程一般为2天,规模大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延长时间。
Ⅳ、工程复查首次会
1.复查组组长主持会议,说明本次工程复查工作的内容及安排。
2.申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时间一般控制在20~30min,放映DVD录像,复查组专家提问。
3.复查组听取设计、监理、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或产能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总体评价。征求意见时,申报单位的人员应回避。
4.复查组组长宣布专业分组和工程实体抽检部位。
Ⅴ、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房屋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0%,
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抽查工作量不低于总体量的10%。
抽查时应内外结合,上下兼顾,注重重要部位,关注细部质量。隐蔽工程实体质量可通过查阅相关技术资料、检验测试记录加以证实。
Ⅵ、工程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
1.申报项目的相关文件(原件)
(1)工程立项审批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及专业分包的合同;
(5)施工许可证(行业有特殊要求时,按行业规定);
(6)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规划、消防、环保、劳动、卫生、安全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7)各地区或行业结构优质工程的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8)省(部)级优质工程的文件、证书;
(9)省(部)级优秀设计证书或对工程设计水平评价证明等资料;
(10)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工法、科技示范工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地市级及以上文明施工的文件或证书。
2.工程资料总体要求
(1)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齐全;
(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3)工程资料要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归档立卷,建立三级目录;
(4)工程资料内容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具有可追溯性。
3.施工资料主要抽查的共性内容(这部分是施工资料的共性要求,不同行业资料方面的个性要求,详见各专业部分)
(1)查看施工管理资料中的企业资质及相关专业人员的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资质证书、专业分包资质等级是否符合本工程要求;
(2)查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专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日志等施工技术资料;
(3)复核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针对本工程的相关检测报告;
(4)查看涉及结构安全及工程耐久性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
1)图纸会审,重大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沉降位移观测记录等;
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地(桩)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4)钢筋接头及钢结构焊缝的强度检测报告;
5)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非破损检测记录、结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6)监理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5)涉及工程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
1)施工物资、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质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