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文档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268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26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流通创新发展和实体商业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动商贸流通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自建网络购物平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全渠道、全天候营销及相关服务活动。
引导有条件的商业实体店,合理配置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培训、体育、保健等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
支持平台企业布局建设线下体验店,开展“网订店取(送)”、“预约上门”、“社区配送”等新业态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各市县政府)鼓励百货店、免税店、特色产品店等商业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物流配送、质量追溯等平台,提升供应链管理控制水平,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直供直销等组织形式,整合优势资源,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鼓励传统品牌企业,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开展线上品牌推广活动,为传统品牌注入新活力。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电子商务116【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16]159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9.23【实施日期】2016.09.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5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23日甘肃省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供需两端发力,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使“互联网+流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
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在全省培育一批“互联网+流通”骨干企业和专业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助力精准扶贫。
二、工作任务(一)推动流通转型升级。
引导省内传统流通企业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
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建设消费体验示范中心,发展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实体店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
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转型升级的能力。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成为我们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不仅为企业、政府和个人提供了更广泛的交流和合作平台,也为市场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安全、网络诈骗、网络监管等。
为了规范互联网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信息技术与经济的更加融合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二、实施方案1.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1)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漏洞扫描,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和网站的监管和管理。
(2)推动互联网企业加强用户信息保护措施,明确用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范围,规范个人信息的处理流程。
(3)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评价,提高市场自律机制。
2. 加强电子商务发展(1)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模式融合,形成多元化的营销渠道,加速商业变革转型。
(2)加快大型企业和传统零售商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推动目标全覆盖的实体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促进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3)促进电子商务碎片化市场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扶持力度,推出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鼓励创新性发展。
3.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1)增强数字化智能化的创新能力,推动领先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为市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持。
(2)加强数据资源共享与管理,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为全民共享经济提供资讯服务。
(3)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网络质量, 数字基础设施安全可靠。
4. 优化网络市场环境(1)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规范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加强对虚假广告和欺诈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2)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网络拍卖平台、交易和支付平台的监管,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3)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地位。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doc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开展“互联网+流通”行动,对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以“互联网+流通”为载体,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公共投入和环境建设,以示范、培训、宣传为抓手,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驱动,推动传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
重点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进社区、线上线下互动、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打造安全高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产业升级版。
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
(二)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
(三)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
(四)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
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
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总结经验做法并向全国推广。
全面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
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
(二)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促进大中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
鼓励依托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服务模式。
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X〕24号)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5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创新应用,以实施“十百千万”电商主体培育工程为契机,以电子商务发展为纽带,搭建“互联网+流通”发展平台,完善相应的基础支撑与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培育“互联网+流通”企业主体,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加快“互联网+流通”领域协同创新。
力争到X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超过90%,力争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5%;发展2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超亿元的企业,培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60家,形成5个县域电子商务集聚区,打造1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镇,推动全市90%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在全市95%的乡镇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和90%的行政村建立电商服务点;全市流通网点超过10万个;全市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5家,年销售额超5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10家,年销售额超1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20家。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推动流通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百货商场、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传统零售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积极开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发展全渠道、线上线下(O2O)、定制化营销模式。
推动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家政等服务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发展线上线下、体验式消费等新兴业态,释放线上线下消费潜力。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提升传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流通方式,重点围绕X、人工宝石、桂皮八角、砂糖橘等X优势产业,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垂直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已成为我国发展经济的新引擎,推动传统流通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兴业态正在不断涌现。
然而,我国的流通业仍存在着效率低下、资源浪费、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引入互联网+的理念和技术,推进流通业转型升级,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本次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以促进流通业全面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旨在深化流通业改革,加强流通领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流通业由传统业态向新业态转变,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总体思路:以“创新、协同、开放、共享”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流通业转型升级,构建面向全球的现代流通体系。
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流通业模式全面升级、流通业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流通业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三项基本目标,建立覆盖全国、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流通体系,拉动内需潜力释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持。
三、重点工作领域和任务(一)流通业模式创新1.建立全渠道、一体化的流通体系,突破线上线下藩篱,推动物流、信息等资源资产深度融合,构建起“消费者-零售企业-物流企业”互动共享的流通生态系统。
2.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推动流通行业与各产业协同发展,助力产业创新升级。
3.实施“即时达”、“智能化仓储”等新型物流服务,推进物流效率提升。
4.推动服务品质升级,加强售后服务和消费维权保障,改进服务体系,推行标准化服务操作流程。
5.大力发展社区零售、无人售货等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购物体验。
(二)信息技术支持1.加快推进流通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发展物联网技术,推进数字化转型。
2.加强流通业与电子商务、物流等相关领域之间的协同合作,建立信息化、共享化的管理体系。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法规类别】行业计划互联网116【发文字号】苏政发[2016]13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11.24【实施日期】2016.1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3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加快线上线下互动融合,推动流通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流通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流通企业创新发展。
引导企业在商业模式、技术应用和产品服务等方面开展互联网融合创新,积极发展营销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鼓励企业在业态规划、品牌合作、店内设置、营销活动等方面加强创新,增强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
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
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形式,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建立上下游企业、创业者之间的协作关系。
大力推动流通创新基地建设,搭建综合信息平台,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一体化服务。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向外带动江苏制造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向内拓展进口渠道,吸引境外消费回流。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二、推进零售业改革创新。
支持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开展全渠道营销。
鼓励大型零售商加强实体店与线上平台合作,引导购物中心、百货大楼、商业综合体等增加服务性消费、体验式消费的比重。
引入自有品牌和买手制运营模式,推进传统百货向现代百货转型。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5•【字号】明政办〔2016〕144号•【施行日期】2016.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62 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5日三明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互联网+流通”为载体,以发展现代流通、提升流通效率为着眼点,以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为方向,加快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协同发展,创新模式和业态,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到2020年,全市“互联网+流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流通市场体系日益完善,重点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流通效率有效提高,流通有效供给不断增加,消费需求稳步增长。
电子商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流通转型升级工程1.引导企业开展全渠道经营。
支持品牌企业连锁店、百货、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体系等线下优势,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网店一体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积极开展“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等O2O商业模式应用。
鼓励家政、婚庆、家电维修、健康、养老等生活服务行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2•【字号】阳府办〔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7〕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2日阳江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00号),促进我市互联网与流通业深度融合,推动流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积极推进我市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新创业,从供需两端发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到2020年,推动我市实现“互联网+流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流通市场体系日益完善,重点流通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流通效率有效提高,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消费需求稳步增长。
电子商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更加凸显。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推动流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全渠道经营,支持品牌企业连锁店、百货、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体系等线下优势,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网店一体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积极开展“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网上下单、实店消费”等O2O商业模式应用。
鼓励家政、婚庆、家电维修、健康、养老、休闲等生活服务行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开展“互联网+流通”行动,对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以“互联网+流通”为载体,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公共投入和环境建设,以示范、培训、宣传为抓手,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驱动,推动传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
重点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进社区、线上线下互动、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打造安全高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产业升级版。
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
(二)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
(三)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
(四)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
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
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总结经验做法并向全国推广。
全面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
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
(二)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促进大中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
鼓励依托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服务模式。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7•【字号】安政办发〔2017〕91号•【施行日期】2017.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99号),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一)推动互联网技术向传统商业领域渗透。
鼓励传统商业企业自建或应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发展体验消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整合供应链,增强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和共同配送能力。
(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营销渠道。
支持品牌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中华老字号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推广自主品牌。
支持大型生产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供应链协作。
引导中小企业依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优势,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电子商务购销体系。
(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三)鼓励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服务。
鼓励各类交易市场自建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商品批发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拓展物流配送、质量标准、研发设计、展览展示等服务,推动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协同发展。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二、促进流通方式创新(四)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创业者,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多种形式,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创新协作模式,构建全流程协作,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推进我省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和流通创新发展,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推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支持流通企业突出商品和服务特色,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建立覆盖实体店、电子商务、移动终端和社交媒体的全渠道营销体系,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
支持流通企业实体店数字化改造,增强信息互动、在线交易、精准营销等功能,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和渠道,优化配置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培训、保健等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传统购物中心向生活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社交活动中心和众创空间等转型发展。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和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推动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体系,提升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
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特许经营等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鼓励零售企业通过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共同配送等方式降本增效;通过发展“买手制”、买断经营、培育自主品牌等方式,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从经营商品向经营“商品+服务”转变。
(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老字号保护和促进行动,加强对老字号的动态管理,挖掘、保护和传承一批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
推动老字号企业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创意设计和商业模式,振兴传统技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继续推动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在城市选择设施新、业态全、客流量大、品牌商品和服务集聚、辐射能力强的区域,再认定一批品牌消费集聚区,培育和推广自主品牌。
深入开展消费品和服务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推动我省特色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doc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开展“互联网+流通”行动,对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以“互联网+流通”为载体,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公共投入和环境建设,以示范、培训、宣传为抓手,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驱动,推动传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
重点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进社区、线上线下互动、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打造安全高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产业升级版。
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
(二)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
(三)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
(四)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
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
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总结经验做法并向全国推广。
全面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
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
(二)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促进大中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
鼓励依托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服务模式。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
划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14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号),推进我省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和流通创新发展,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7页(P57-6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24
【相关文献】
1.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促进流通创新发展和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 [J], 苏楠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J], ;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J], ;
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J], ;
5.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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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开展“互联网+流通”行动,对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以“互联网+流通”为载体,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公共投入和环境建设,以示范、培训、宣传为抓手,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驱动,推动传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
重点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进社区、线上线下互动、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打造安全高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产业升级版。
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二)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
(三)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
(四)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
网上零售额达到 5.5万亿元。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
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总结经验做法并向全国推广。
全面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
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
(二)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促进大中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
鼓励依托互联网创新电子商务服务模式。
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XXXX区管委会、XX牧场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X政办字〔201X〕99号)精神,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全市实体商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激发经济发展新动力,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入推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宽广、福满家等零售企业充分利用新型电子商务营销渠道加快实体店数字化改造。
支持实体商业企业自建一批模式新、交易规模大、辐射面广的网络购物和生活服务平台,增强店铺场景化、立体化和智能化功能,推动线上线下互动,促进多渠道、全天候营销。
鼓励金龙皇家广场、名都、宜家旺等企业创新消费业态,整合配置购物、休闲、娱乐、文化、体育、保健等体验消费,增加消费的娱乐性和趣味性,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XXXX区管委会、XX牧场管理区委员会)鼓励和引导宽广、福满家、鸿兆等大型商贸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为依托,提升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积极发展直营连锁,规范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增强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和共同配送能力,提高自营商品比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XXXX区管委会、XX牧场管理区委员会)鼓励和引导山庄老酒、板城烧等中华老字号企业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推广自主品牌。
鼓励大型生产企业建立开放性采购平台和营销平台,积极推动生产企业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实现需求和生产的无缝对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XXXX 区管委会、XX牧场管理区委员会)鼓励和引导亚欧杏仁、华净活性炭、森源食用菌、润隆食用菌等商品交易市场及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促进商品批发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强化交易撮合、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拓展物流配送、质量标准、研发设计、展览展示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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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文档Document Writing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互联网+流通”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成为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
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有利于推进流通创新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拓展消费新领域,促进创业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供需两端发力,实现稳增长、扩消费、强优势、补短板、降成本、提效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推动流通转型升级。
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积极开展全渠道经营,支持企业突出商品和服务特色,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线上线下互动,全方位、全天候满足消费需求,降低消费成本。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大力发展体验消费,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发展消费体验示范中心,合理布局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培训、体育、保健等体验式消费业态,增强实体店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
(商务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着力提高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不断提高自营和自主品牌商品比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提高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转型升级的能力。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强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影响力,积极运用互联网,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弘扬民族、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线上线下互动传播中国品牌。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质检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加快平台化发展,以转型升级实现市场结构优化、提质增效,带动产业优化重组,发挥好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作用。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积极推进流通创新发展。
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密切跟踪借鉴国外分享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结合部门和地方实际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包容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社会闲置资源配置,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扩大社会灵活就业。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邮政局等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多种具体形式,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建立上下游企业、创业者之间的垂直纵深与横向一体化协作关系,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
(商务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三、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物流基地建设、冷链系统建设等的政策性扶持力度,科学规划和布局物流基地、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建设农产品流通全程冷链系统,重点加强全国重点农业产区冷库建设。
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加快提速降费进程,努力消除城乡“数字鸿沟”。
加大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力度,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冷链设施的利用率。
科学发展多层次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物流资源,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邮政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及时总结协同发展试点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做法和经验,着力解决快递运营车辆规范通行、末端配送、电子商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等难题,补齐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短板。
(商务部、国家邮政局,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四、鼓励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
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探索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促进商圈内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消费客户资源共享,抱团向主动服务、智能服务、立体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转变,提高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发掘地方资源禀赋优势,提高产品和服务特色化、差异化、精准化、数字化营销推广能力,振兴城镇商业。
(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拓展智能消费领域,积极开发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大力推广可穿戴、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提高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五、大力发展绿色流通和消费。
推广绿色商品,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过度包装产品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
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大力宣传贯彻绿色商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
推动仓储配送与包装绿色化发展,提高商贸物流绿色化发展水平。
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鼓励在线回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
开展“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六、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和创造力。
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供销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拓展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产品和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突破农产品冷链运输瓶颈,促进农民增收,丰富城市供应。
畅通农产品流通,切实降低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平台使用、市场推广等费用,提高农村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消费市场,针对农村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特点,从供给端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结构化匹配能力,带动工业品下乡,方便农民消费。
鼓励邮政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改造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七、积极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
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鼓励发展社区购物服务应用软件,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网点融合互动,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服务,提高社区商业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水平,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
(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支持老旧小区利用闲置房间、地下空间等打造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服务点,将零散的社区服务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整合,统筹建设和改造餐饮、住宿、家政、洗染、美容美发、维修、物流、金融、文化、娱乐、休闲等生活服务网点,让门店多起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城市发展竞争力。
(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八、加快完善流通保障制度。
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允许试点范围内无车承运人开展运输业务。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落实“互联网+流通”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开展商业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盘活存量,优化增量,鼓励各地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多种有力措施,引导降低实体店铺租金,保障社区菜市场、社区食堂等惠民便民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引导线上企业到线下开设实体店,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阶段性适当降低困难流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九、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着力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扩大有效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互联网+流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加大对流通领域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的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十、增强流通领域公共服务支撑能力。
鼓励整合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对接相关部门服务资源,为流通领域提供政策与基础信息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通用技术应用服务。
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真实准确的企业、商品、订单、合同、发票、物流运单等电子商务基础信息库,支撑电子商务市场高效规范运行。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邮政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教育培训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提高线上线下互动实战能力,培养既懂流通又懂创意创新和网络运营的复合型人才。
指导支持各类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对接行业机构、投融资机构,发现优秀的创业创新项目和创业创新人才。
(商务部、教育部)十一、健全流通法规标准体系。
抓紧研究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建立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等基本制度,解决流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