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应知应会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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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应知应会知识要点
一、组织工作
1.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应履行哪些程序?
⑴提出建会申请;⑵发展工会会员;⑶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⑷向上级工会报告选举结果;⑸刻制印章,制作名牌。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议;会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3.“双评”、“双爱双评”的内容
“双评”:民主评议工会工作、民主评议工会干部。
“双爱双评”:评选关爱员工的优秀经营者、评选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
二、宣传教育与生产保护工作
4.两创两争的主要内容:
“创建五一文明班组(岗),争当文明职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
5.建筑施工企业实施“两个跟着走”是指什么?
工会跟着工程走,劳动保护跟着项目走
6.“一法三卡”的主要内容:
一法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指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
7.“安康杯”的活动载体是什么?
“十个一”活动。(1)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2)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3)查一起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4)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5)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6)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7)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8)忆一次事故教训;(9)当一天安全检查员;(10)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11)画一幅安全漫画;(12)提一条安全警句等。
8.今年“安康杯”活动的主题和内容是什么?
竞赛主题是:提高安全健康整体素质,实现安全健康科学发展。
活动内容是: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全面推行“监控法”和“positive”工作法;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活动;开设“安康论坛”活动;开展“岗位隐患治理”活动;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警句征集活动。
9.职工技术创新“六小活动”是什么?
小核算、小革新、小改进、小建议、小节约、小经验。
10.2008年南通市工会开展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活动有哪些?
①开展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重点的劳动竞赛
②积极参加“全国职工节能环保知识竞赛”等。
③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专题合理化建议活动。
④征集并展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
11.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有哪些?
主要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拒绝权、教育培训权、个体保护权、紧急避险权和赔偿权。
12.劳动保护法规有哪些?
1.劳动安全和卫生法规制度、技术规程和标准;
2.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法规制度;
3.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规制度;
4.劳动保护管理法规制度和违反法规制度的处理。
13.我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四大品牌”是什么?
“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办法”、“安康杯”竞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及“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书”、“安全在我心中”企业职工安全文化系列活动。
三、民主管理工作
14.单位何时建立职代会制度?
与建工会同步建立。
15.单位一般每年召开几次职代会?
一到二次。
16.职工代表比例如何确定?
过去按照10—30%的比例,现在按照《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比例确定: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代表基数为40人,职工人数每增加100人,代表增加7人。
17.《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何时施行?
2008年1月1日。
18.职代会一般有哪些职权?
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专项合同;选举集体协商代表和职工董事、监事;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民主评议管理人员和工会干部;听取行政、工会、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等。
19.企业厂务公开制度何时建立的?
从建会时开始。
20.厂务公开一般有哪些形式?
厂务公开栏、厂报、厂情通报会等。
21.厂务公开主要公开哪些内容?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工的奖惩等。
22.签订集体合同有哪些程序?
产生协商代表(职工方的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工会提出要约、行政方复约、召开协商会议、形成草案、职代会审议、报劳动部门审核。
23.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如何确定?
从签订之日起,一般为1—3年。
24.你单位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通过职工方与行政方集体协商确定。
25.什么是“一办法六条例”?
一个办法即:《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六个条例即:〈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26.《劳动合同法》何时施行?
2008年1月1日。
27.什么是“五五”普法?
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6.1-2010.12)。
2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
动合同。
29.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0.《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1.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生活保障及女职工工作
32.女职工10人以上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25人以上要签订女职工保护专项协议。
33.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90天,难产105天。产假期间,工资福利照发。正常哺乳期为一年。
34.女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35.“双争”活动的内容:
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五一巾帼标兵
36.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7年9月前最低工资标准是520元 / 月;
2007年10月开始最低工资标准是 700元/月。
五、工会财务经审工作
37.收好工会经费的主要内容
(1)单位行政方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组织拨交的工会经费(按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其中:上交上级工会40%,基层工会留成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