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海诸岛主权的历史背景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中国国情-中国网 2012-04-11“复杂之海”其实并不复杂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国际能源危机的加剧,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动作频频,加上一些别有用心大国的搅局,使得南海形势变得更加波谲云诡。
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开发了南海岛屿礁滩,从历史与法理的双重角度看,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先民在南海就已经有了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
南海诸岛在唐代已列入中国版图。
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
二战中日本侵占南海诸岛,战后中国政府收回,并将其归入广东省管辖。
无论是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表述与行动,还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情况,中国对于南海以及所属岛礁都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权益。
进入20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出版的近200种地图集和权威百科全书,无不明确标明或承认,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在中国南海的传统海疆之内。
直到现在,很多岛屿的名字都印证了那段历史。
从地理上看,南海是一个半封闭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由马来西亚、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总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
南海岛屿大都狭小,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面积约12平方公里。
西沙最大的永兴岛约1.85平方公里,而南沙最大的太平岛,也仅0.4平方公里。
中国1958年的《领海声明》、1992年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及有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主权”的外交声明为南海诸岛的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中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九段线内沿陆地领海基线及符合条件的岛屿领海基线向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大不超过350海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及专属管辖权。
所谓九段线是我国在南海海域国界线的一种叫法。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未定国界线。
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历史依据
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历史依据摘要:近年来,国际局势微妙,中国南海渐渐成为焦点。
东南亚部分国家就南海主权问题与中国产⽣了严重分歧。
⽽中国在这⽅⾯⽆法做出任何让步,因为南海⾃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中国不可能有所妥协。
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中国拥有南海主权的法理和历史依据。
法理依据⼀,法理依据⼀,1、领⼟归属认定原则有“有意图的发现”原则.要求“发现”同时“声称”主权便构成领⼟。
光有“发现”,没有“声称”主权,就不能证明该国家对这块⼟地的主权,这是我国对南海主权的依据。
南海在中国发现以前尚属“⽆主地”,中国发现以后,南海诸岛成了中国主权下的有主地,⽽菲律宾认为南沙群岛⼀直是“⽆主地”是有悖事实的。
⾃唐贞元以来,中国已将南沙群岛列⼊了中国的版图 2、领⼟归属认定,除“有意图的发现”原则和“先占为主”的原则外,还有“⾏使⾏政管理”和“通告”原则等。
.3、《联合国公约》第2条第4段规定:通过战争和征服得来的领⼟并不视为合法领⼟。
换⾔之,武⼒征服不产⽣领⼟主权总⽽⾔之,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是得到国际承认的。
越南、菲律宾等国过去已经承认了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这种政府的承认⾏为是具有相应国际法效⼒的,是不能更改的。
现在,越南、菲律宾等国出尔反尔是违背国际法的,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历史依据早在⼆千年前的汉代,中国⼈民在长期的航海和⽣产实践中发现了南沙群岛。
这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均有记载。
这些记载是中国⼈民对⾃⼰居住和⽣产经营的⼟地的认识,在国际法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际法发展的过程来看,古代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发现⾜已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可争辩的领⼟主权。
南沙群岛不是⽆主地,⽽是中国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任何其他国家都⽆权以任何名义改变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这⼀法律地位。
本世纪初以来,历届中国政府都持续不断地维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民国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了⼀系列积极维护主权的措施,如给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民和渔船发放中国国旗,组织对南沙群岛的历史和地理调查,由政府地图出版审查机构重新命名和审定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的群体和个体名称等。
南海问题形成的原因
南海问题形成的原因南海,又称南中国海,遍布大小岛屿,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及南沙群岛。
目前,南海四大群岛中,西沙、中沙群岛被中国实际控制,东沙群岛由中国台湾控制,而南沙群岛的情况复杂得多:越南非法占据了南沙西部海域,菲律宾非法占据了南沙东北部海域,马来西亚非法占据南沙西南部海域。
南海争端争执的焦点就在南沙群岛!形成的主要因素有五点一、复杂的历史变迁◆在汉代中国人便发现了南沙群岛,此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中均有记载。
元代,明代,清代,中国可能对南沙群岛行使了行政管辖,但是缺乏实质性的证据。
1724年的《清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67年《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1810年《大清万年一统地量全图》1817年《大清一统天下全图》等许多地图上均显示了可能是南沙群岛的地区.这一系列的历史材料证明南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的.◆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九个岛屿,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渔民强烈反抗,中国政府也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委派肖次尹和麦蕴瑜分别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专员,前往接管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岛上立主权碑。
◆1947年,中国内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岛礁沙滩名称共159个,将南海归入广东省管辖。
这种行为的实质就是在南海行使主权的表示,当时南海周边的其他国家并没有提出过异议。
◆1951年,美国在主持草拟、制定、召集《旧金山对日和约》的过程中,都涉及到了西沙和南沙群岛问题,明确规定日本放弃其对西沙和南沙两群岛的“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但却没有明确两者的主权归属,也没有明确中国收回主权。
南沙群岛问题的历史背景简介
南沙群岛问题的由来南沙群岛地处广阔浩瀚的南海南端。
中国在公元前二世纪,即汉武帝时代,就发现了南沙,从宋朝起,就已宣布对其行使管辖权。
直到本世纪中叶,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拥有南沙主权提出任何质疑。
而70年代后,风云骤起,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文莱诸国对整个南沙或其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并出兵占领了部分岛礁。
最近中菲美济礁之争又将南沙争端推向一个高潮。
南沙争端的关键是主权归属问题。
避而不谈主权,而对某一主权国家(如中国在美济礁上建立设施)的行为进行攻击,往往是不公正的。
为了否定中国对南沙拥有主权,其他争端各方曾提出如下要求:(一)用南沙距离本土的远近以及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如菲律宾和越南)和大陆架(如越南和马来西亚)等现代概念提出主权要求。
(距离远近不能改变主权归属)然而,即使根据1992年制定、1994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包括以往的国际法,岛屿距离某一国土的远近不能用来改变该岛屿的主权属性,就象关岛和夏威夷群岛遥距美国本土,福克兰岛(或称马尔维纳斯岛)也遥距英国,但它们分别属于美国、英国一样。
同样,经济专属区这一现代概念,也不能用来改变岛屿的主权归属。
即如果在某一国家200海里的某一岛屿,其主权已属于另一国,那么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用200海里经济专属区这一概念来改变这一岛屿的主权归属,而应由这两国在这一岛屿与另一国的海基线之间划出边界。
据此,美济礁虽离菲律宾165海里,但并不属于菲律宾。
若在菲律宾和中国在南沙的太平岛(目前由台湾控制)中间划线,美济礁在中方一侧。
同样,根据有关海洋法,越南常常强调的大陆架的概念也是不能用来改变岛屿的主权属性的。
(二)从历史角度看,其它国家远远晚于中国人发现并拥有南沙。
(中国首先发现并拥有南沙)菲律宾只是在1956年才有一个名为托马斯?科罗码的菲律宾人,登上并声称“首次”发现南沙,宣布在该地区建立一个范围约为64.976平方英里包括33个岛礁的新国家,称此为“自由之邦”。
南海问题调查报告
南海问题调查报告南海问题调查报告一、引言南海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一个拥有丰富资源和战略地位的海域,南海的争端牵动着多个国家的利益。
为了深入了解南海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各方立场和主张,本文将对南海问题进行调查报告。
二、南海地理背景南海位于东南亚地区,被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等多个国家所声索。
南海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渔业资源,同时也是重要的航运通道。
这使得南海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三、历史背景南海争端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殖民时期。
当时,西方列强开始在南海地区进行势力范围的划分,并侵占了许多岛屿和海域。
这些行为为后来的争端埋下了伏笔。
四、各方主张1. 中国立场中国主张南海拥有主权,并以历史事实和国际法为依据。
中国声称拥有南海诸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并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南海问题。
2. 越南立场越南也声称拥有南海的主权,并以历史事实为依据。
越南认为自己对南海的主张得到了国际法的支持,并强调应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争端。
3. 菲律宾立场菲律宾声称拥有南海的主权,并以国际法为依据。
菲律宾提起了对中国的仲裁案,并在2016年获得了一定胜利。
菲律宾主张通过国际法解决争端。
4. 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立场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对南海问题持中立立场。
他们主张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争端,并呼吁各方保持克制。
五、国际社会关注和介入南海问题不仅仅是争端各方之间的问题,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美国、日本等国家对南海问题持有立场,并通过军事行动和外交斡旋来影响局势。
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对南海问题表达了关切,并呼吁各方保持克制和通过对话解决争端。
六、解决途径南海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妥协。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途径:1. 对话和谈判:各方应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争端,尊重国际法和国际准则。
2. 国际仲裁:有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国际仲裁来解决争端,接受国际法的裁决。
3. 合作共赢:各方可以通过共同开发南海资源、合作打击非法渔业和保护环境等方式,实现互利共赢。
中国的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历史与现状
中国的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历史与现状一、历史沿革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分布在辽阔浩瀚的南海海洋上,是我国南海诸岛的主要组成部分,习惯上合并称为西南中沙群岛。
西南中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神圣领土。
事实证明,我国人民最早发现这些岛屿礁滩,长期以这些岛屿礁滩为基地进行渔业捕捞生产和居住,世代相继对这些岛屿礁滩进行辛勤的开发和经营,我国政府最早对这些岛屿礁滩实行管辖和行使主权。
西南中沙群岛历来在我国广东省人民政府管辖之下,1988年海南建省,即时,将这些岛礁及其海域划归海南省管辖。
(一)我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这些岛屿礁滩据古藉记载,远在泰汉时代,我国已经有了大规模的远洋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南海已成为当时重要的海上航路。
从此,我国人民频繁航行于南海之上,穿越南海诸岛,最早发现了这些岛屿礁滩,并予以命名。
东汉班固(公元32—92)撰写的《汉书地理志》中已有汉武帝派遣使臣从南海航行海外各国的记载。
书中完整描述了自广东徐闻出发,经南海,历数国,远至今日印度东南部的康那弗伦和斯里兰卡等国的航行路线。
公元226年,三国时的东吴孙权派朱应、康泰出访东南亚各国,船队航经南海到达扶南(今柬埔寨)等国,与这些国家建立了友好、关系。
康泰回国后根据经历所写成的《扶南传》,对南海诸岛的地理情况作了准确的记载。
唐宋时期,社会经济繁荣,对外交往增多,特别是宋初指南针应用于航海以后,在南海的航行和生产更趋频繁。
当时对南海的航路以及岛屿的位置、名称等都已有较详细的考察和记载。
南宋周去非在《岭南代答》(1178年成书)中载:“…东大洋海,有长沙、石塘数万里”,此中的“长沙”、石塘”指的就是南海诸岛。
长沙是以沙岛为主的珊瑚岛,石塘是以环礁为主的珊瑚礁。
赵汝适在多方调查询问并参考《岭南代答》的基础上撰写的《诸蕃志》(1225年成书)中指出:“贞元五年(公元789年)以琼为督府,今因之。
…至吉阳(今三亚市),乃海之极,亡复陆涂。
外有州,曰乌里,曰苏吉浪,南对占城,西望真腊,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床,渺茫元际,天水一色”,这里不但指出了千里长沙、万里石床是我国的南海诸岛,而且也说明,早在唐代已经将西南中沙群岛划归海南岛的振州(宋时改为吉阳军)管辖。
南海问题和东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
南海问题和东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一、南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南海位于东南亚,是中国和东南亚周边国家交界之地,涉及的主权争议主要集中在南海诸岛及其附属海域。
南海问题历史悠久,一直是东南亚地区的争端热点之一。
1.历史中国是最早在南海进行开发利用的国家之一,早在南海诸岛发现之前,中国就在南海沿岸已经建立了广泛的海上商业网络,并形成了独特的南海文化。
但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西方国家的侵略和殖民扩张,中国的南海领土被不公正地割让给了法国、英国和越南等国。
二战后,中国政府开始重新主张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但这些活动并没有引起其他国家的重视和回应。
1982年,中国与东盟10个成员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确规定各国应通过谈判解决南海争端,但争议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国际上也一直存在对中国南海主张的争议。
2.现状目前,南海局势依然复杂,南海主权争议的主要焦点是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对南海诸岛及其附属海域的主权争议,尤其是中国和菲律宾之间的争端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
中国主张的“九段线”是南海战略中的核心元素,是1970年代后中国进行南海主权主张的重要标志之一。
近年来,中国在南海和平发展战略的框架下,大力发展南海经济,加强在南海的海洋开发活动。
但在南海主权争议问题上,中国始终坚持与有关国家进行双边谈判,主张靠直接当事国的协商和谈判解决争端,并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签署。
二、东海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东海是一个半封闭式海域,与日本相邻,距离中国沿海不远,是中国和日本之间的主权纠纷区域。
东海问题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战期间。
1.历史在二战结束后,日本放弃了其在东海的主权追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正式宣布东海和周边海域为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日本则计划组建自卫队并重新声明所谓的“钓鱼岛主权”。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日之间的争议随着恢复外交关系而逐渐升温。
1985年,双方达成一项共识:中日将通过谈判解决“鲸鱼岛纠纷”。
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
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南海争端:中国的领土主权争议南海地区,作为重要的地缘政治区域,因其丰富的自然资源、战略地位以及领土主权问题而备受关注。
中国作为南海争端的一方,坚决维护自己在南海的领土主权。
本文将就南海争端的背景、中国的领土主权立场以及相关国际法原则展开论述。
一、南海争端的背景南海位于东南亚地区,拥有丰富的渔场、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对于沿海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南海也是一个复杂的地缘政治区域,涉及多个国家间的领土主权争议。
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都在南海地区声索领土主权。
二、中国的领土主权立场中国坚信自己对南海诸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具体来说,中国声索南海的核心是“九段线”,该线划定了中国在南海的领海和相关权益。
中国通过历史地理研究和实际控制等手段,强调自己在南海地区的领土主权。
根据相关国际法原则,中国主张自己的领土主权是合法的。
中国强调历史事实长期以来形成的南海区域秩序,主张任何国家对南海地区的主权声索都不能侵犯中国的合法权益。
同时,中国强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拥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南海诸岛也应当享有这些权益。
三、相关国际法原则在处理南海争端时,中国始终坚持遵循国际法原则,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宪章》第2条、国际公平与正义原则、主权平等原则以及尊重国家独立、领土完整等原则。
中国重视国际社会对南海争端的理解和支持,呼吁有关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议。
中国主张通过多边机制,在相关国际法框架下推进解决争端的努力。
同时,中国支持设立“南海行为准则”,以此为基础推动各方建立互信、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稳定与繁荣。
四、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高度重视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积极主张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端,推动地区国家积极参与合作。
中国倡导常态化外交方式,与有关国家进行沟通,共同推进合作事务。
同时,中国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南海地区的海上合作,包括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
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争端与国际关系
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争端与国际关系中国南海拥有丰富的资源和战略地位,因此引起了多个国家之间的领土争端。
这些争端对于中国和国际社会的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就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争端与国际关系展开探讨。
一、南海问题的背景与争端国家南海问题起源于各国对南海群岛主权的争夺。
主要的领土争端国家包括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
这些争端国家对南海的主权要求主要基于历史、地理和法理等方面的原因。
中国在南海拥有琉球群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和黄岩岛等地的主权主张。
而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则对南海的一些岛礁和海域提出主权要求。
这些领土争端使得南海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具争议的地区之一。
二、中国的立场与策略中国一直主张“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国领土”。
中国认为自古以来,中国针对南海进行了探索和渔业活动,同时还对南海群岛进行了实际控制。
中国基于历史、地理和法理等多方面的理由来支持其对南海主权的主张。
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主权,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策略。
首先,中国加强了南海相关岛礁的建设,包括人工岛、港口和机场的建设。
其次,中国通过加大在南海的巡航和海上军演等活动来展示其对南海的控制力。
此外,中国还提出了“双轨思路”,即在谈判与南海争端中同时进行,维护中国的核心利益。
三、国际社会的反应与立场南海问题不仅仅影响到中国与争端国之间的关系,也对国际社会的各个成员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主要的国际反应和立场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南海行动表示担忧和批评。
这些国家认为中国在南海的建设和巡航行动加剧了地区的紧张局势,违反了国际法和自由航行原则。
其次,还有一些国家选择保持中立并呼吁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
这些国家主张通过对话和谈判来解决争端,以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最后,一些国家与中国在南海问题上存在共同利益和合作机会。
这些国家与中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并通过外交对话和经济合作等途径来加强合作关系。
总的来说,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争端对国际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南海岛礁建设
南海岛礁建设随着南海问题的持续升温,南海岛礁建设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之一。
南海岛礁建设主要指的是中国在南海争议地区的岛礁上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活动。
1. 历史背景南海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源和战略意义,是许多国家争夺的焦点。
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岛屿具有经济专属区(EEZ)和大陆架的权益,因此南海地区的岛礁建设涉及到多个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争夺。
中国自古以来就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主张,并持续进行了岛礁的维护和开发。
2. 南海岛礁建设的目的南海岛礁建设的主要目的是维护中国在南海地区的主权和利益。
首先,这些岛礁能够加强中国在南海的存在和控制力,维护南海地区的安全稳定。
其次,岛礁建设带来的基础设施能够提供支持,促进中国在南海的军事和经济活动。
此外,岛礁建设也有助于维护南海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3. 南海岛礁建设的规模和范围中国在南海地区进行的岛礁建设规模庞大,覆盖范围广泛。
这些岛礁包括但不限于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等地的岛礁。
岛礁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填海造地、港口建设、军事设施、科研设施以及相关的民用设施等。
自2014年以来,中国持续进行了大量的填海造地工程,通过建设人工岛屿扩大南海地区的领土。
4. 南海岛礁建设的争议南海岛礁建设引发了多方的争议和关切。
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岛礁建设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违反了国际法和地区稳定的原则。
这些国家担心中国的岛礁建设将对航行自由和地区平衡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南海岛礁建设还引发了一些国家之间的争端和纠纷,加剧了南海地区的紧张氛围。
5. 中国的立场和回应中国对于南海岛礁建设的立场是坚决维护自身的主权和利益。
中国认为这些岛礁建设是合法的和符合国际法的,并强调这些岛礁的建设是内外合一的,既有军事设施也有民用设施。
中国还表示,岛礁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南海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合作与共同发展。
6. 各方的角度和建议南海岛礁建设问题复杂且敏感,需要各方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
国际社会应加强对南海问题的对话和合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和纠纷。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中国国情-中国网 2012-04-11“复杂之海”其实并不复杂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国际能源危机的加剧,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动作频频,加上一些别有用心大国的搅局,使得南海形势变得更加波谲云诡。
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开发了南海岛屿礁滩,从历史与法理的双重角度看,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先民在南海就已经有了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
南海诸岛在唐代已列入中国版图。
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
二战中日本侵占南海诸岛,战后中国政府收回,并将其归入广东省管辖。
无论是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表述与行动,还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情况,中国对于南海以及所属岛礁都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权益。
进入20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出版的近200种地图集和权威百科全书,无不明确标明或承认,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在中国南海的传统海疆之内。
直到现在,很多岛屿的名字都印证了那段历史。
从地理上看,南海是一个半封闭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由马来西亚、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总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
南海岛屿大都狭小,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面积约12平方公里。
西沙最大的永兴岛约1.85平方公里,而南沙最大的太平岛,也仅0.4平方公里。
中国1958年的《领海声明》、1992年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及有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主权”的外交声明为南海诸岛的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中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九段线内沿陆地领海基线及符合条件的岛屿领海基线向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大不超过350海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及专属管辖权。
所谓九段线是我国在南海海域国界线的一种叫法。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未定国界线。
中国南海领土争端
越南狂妄地宣称“拥有南沙全部岛屿的主权”, 其官方《西贡解放报》甚至声称“决不放弃一寸土 地”,并“不惜与中国一战”。
2、中马争端
马来西亚副首相纳吉2008年8月赴南沙群岛 燕子岛,宣示主权。
2、二十世纪以来,许多国家权 威性百科全书,如1963年美国 出版的《威尔德麦克各国百科 全书》,1973年的《苏联大百 科全书》和1979年日本共同社 出版的《世界年鉴》都承认南 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三、南海群岛争端
1、中越争端
2007年4月12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就南沙群岛 的所有权公开发表声明,称“有充分的历史根据证明 越南拥有南沙群岛的主权”。
关于南海主权争端一、早期主源自的确立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 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 辖。
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 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
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已经有了大 规模的远洋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 南海已成为重要的中国海上航路。
中国元朝政府多次派军到越南北 部平叛和越南南部(占城),中国元 朝南方海军经常在南中国海巡逻到婆 罗洲(加里曼丹岛)。
四、中国的主张
中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沙问题上采取 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近些年来, 越南、菲律宾等出兵强占南海一些无人岛 礁,摧毁中国在南沙无人岛礁所设主权标 志,抓扣或以武力驱赶我在南海作业的渔 民,对此,中方始终坚持通过外交渠道, 以和平方式与有关国家商讨解决有关问题。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维护地区稳定和双边友 好关系的诚意。
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2009年3月5日中午登 陆南沙群岛的弹丸礁(马来西亚称拉央拉央岛) 和光星仔礁(马来西亚称乌比乌比礁),首次以 总理兼国防部长的身份宣示马来西亚拥有其 “主权”。
中国对南海主权的历史
中国对南海主权的历史中国南海诸岛主权,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通过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经营开发,并由历代中国政府行使连续不断的行政管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这一发展过程有充分、确凿的历史依据,国际社会也是长期予以承认的。
根据史料记载,最晚在汉代,我国人民首先发现了南海诸岛,并对南海有了初步认识。
东汉杨孚《异物志》载:“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缴外大舟,锢以铁叶,值之多拔。
”从杨孚的记载表明,至少在东汉时期,我国人民不仅发现和命名了南海,而且已经初步掌握到南海的基本特点我国早期史籍中关于“涨海”的记录频繁出现,可以确定,以“涨海”泛称南海在当时已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采用。
至隋唐两代,“焦石山”、“象石”、“七洲洋”等地名的出现,更加表明中国人民在南海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已经远至西沙群岛。
宋代将南海诸岛列入“琼管”范围,即“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属于当时广南西路琼州的管辖范围,这标志着南海诸岛纳入中国版图已现端倪。
至明清两代,中央政府继续将南海诸岛明确列入中国版图并置于广东省琼州府万州辖下,行使了有效管辖。
1935年4月,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出版《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这是国民政府公开出版的具有官方性质的南海专项地图,图中较为详细地绘出了南海诸岛,并将南海最南端标绘在大约北纬4°曾母滩。
1947年4月14日,国民政府内政部召集各有关部门就《西南沙范围及主权之确定与公布案》予以讨论,会议决定:“南海领土范围最南应至曾母滩,此项范围抗战前我国政府机关学校及书局出版物,均以此为准”。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管辖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
在开发南海、建设南海的同时,为维护主权采取了一系列政治、军事和外交措施,努力维护南海的稳定以及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发展。
南海问题的由来南海问题是由东南亚一些国家否认我国南海u形断续疆界线内领土主权,非法占据部分岛礁并开发海洋资源而引起的相关国家之问的主权争议问题。
南海主权历史依据
关于历史性水域,通常是指“作为内水加以对待的水域,但如果没有历史性所有权存在,则该水域不具有内水的性质”。
②1962年联合国秘书处起草的《历史性水域,包括历史性海湾的法律制度》的文件中提出了一下主要因素:(1)主张“历史性所有权”的国家对该海域行使权力;(2)行使这种权力应有连续性;(3)这种权利的行使获得外国的默认。
中国政府自宋元以来就有史记载对南海地区进行开发、管理、行使权力。
“明清时,南海诸岛划归广东省琼州府万州管辖…1909年,两广总督张人骏派水师提督李准巡视西沙;1935年,我国政府水路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的《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了南海诸岛的名称,并正式公布了南沙群岛96个地名中的中英文对照表,以申示主权…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根据1943年《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于1946年11月委派高级长官率舰正式接管了西沙和南沙,并在西沙和南沙两个最大的岛屿永兴岛和太平岛重新树立了碑记,派兵驻守…”③国际社会和国外学者在南海问题初期都表达了对中国的支持。
“1973年日本学习研究社出版的《现代大百科全书》将中国的疆域描述为北起‘北纬53度附近的黑龙江沿岸,南到赤道附近的南沙群岛,南北纵跨5500公里’。
1974年2月10日,美国《前卫》周刊就越南西贡政府非法侵占我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发表时评,指出,‘西沙、南沙、中沙、东沙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这些岛屿的主权在国际参考书中得到了普遍的承认’。
”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中国政府对南海享有历史性权利和主权,是一种既得权利。
1982年颁布的《国际海洋法公约》中对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规定是现代海洋法中一项特有的制度。
按照公约,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换句话说,大陆架是一国领土主权以外的,依据海洋法公约行使有限主权的区域。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与领海相接的一片海域, 其宽度为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
南海诸岛的主权归属与历史诉求
南海诸岛的主权归属与历史诉求南海诸岛是位于南海的众多岛屿及其海域,其中包括了我国的南海诸岛。
这些岛屿历史上曾经属于中国,并得到了多个历史文件的证明。
然而,近年来一些外部势力对这些岛屿提出了主权要求,对此,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
历史上的南海诸岛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在唐代,中国就已经在南海诸岛及其周边海域进行渔业捕捞和贸易活动。
明代永乐年间也曾经派出船队到南海进行航海和贸易活动,并在南海几个重要的岛屿上设置了防务设施。
在清朝时期,南海诸岛属于广东省,成为了中国最早的海外属地之一。
自此之后,南海诸岛一直被中国视为自己的领土。
然而,20世纪初,欧洲列强殖民主义的浪潮开始席卷东亚地区,日本逐渐崛起并开始对南海诸岛进行侵占。
1939年,日本发表了《南方海域增筑办法》公告,对包括南海在内的周边海域和岛屿进行了擅自使用和占领。
此后,二战爆发,日本战败后,南海诸岛的主权依然没有变化。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1946年,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华民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南海诸岛及其附属岛屿,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均为中国的领土。
这份声明也是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主权归属的最早公开宣言,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
近年来,一些国家对南海诸岛提出了主权要求,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对中国的南海诸岛主权要求的仲裁,中国政府对此一改先前的“不接受、不参与”的态度,最后决定不认可仲裁并拒绝参加仲裁,并坚持通过与周边国家的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
2016年,国际法院(PCA)作出所谓的仲裁裁决,但中国政府坚持自己的主张并继续在南海诸岛进行建设和维护。
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国政府始终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南海问题,努力通过协商谈判来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中国与周边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开展海洋合作,为保护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南海争端与地区稳定的前景
南海争端与地区稳定的前景南海争端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地区稳定与和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争端原因、国际法角度以及应对措施等多个角度分析南海争端对地区稳定的前景,并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历史背景南海争端历史悠久,相关主权声索国包括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
主要争议焦点集中在南海诸岛、海域划界以及资源开发等方面。
各国基于历史、地理、资源等原因提出自己的主权要求,形成了南海争端的多边复杂局面。
二、争端原因1. 领土争端:南海争端的根源在于领土的争夺。
各国对南海的部分或全部岛屿提出主权要求,争议集中在诸岛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 资源争端:南海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渔业资源,这使得各国对南海的利益追逐日益激烈。
争夺资源的谋求使得南海争端更加复杂化。
3. 地缘政治:南海地理位置重要,是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通道,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因此,各国在南海争端中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自身领土主权,更是为了争夺地区地缘政治优势。
三、国际法角度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解决南海争端的重要依据。
公约明确规定了海域划界、经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则。
2. 仲裁案例:2016年,中国与菲律宾就南海争端进行了国际仲裁,并最终涉及判决结果。
仲裁结果虽然对中国来说是不接受的,但国际仲裁案例为解决南海争端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应对措施1. 对话与合作:各国应加强对话与合作,通过谈判解决争端。
构建共同的利益识别和管理机制,推动通过合作来实现南海地区的稳定与繁荣。
2. 国际社会的斡旋与调解:重要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东盟等应积极发挥调解和斡旋的作用,为解决南海争端提供桥梁和平台。
3. 国际法规则的遵守:各国应当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则,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端,维护地区稳定与和平。
4. 经济合作与互利共赢:发展海洋经济合作,共同开发南海资源,有利于各国的互利共赢,减少矛盾与争端的发生。
南海争端中国领土与海洋权益的争夺
南海争端中国领土与海洋权益的争夺中国南海拥有丰富的资源与战略地位,然而,这片海域也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领土争端之一。
南海争端涉及到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对领土和海洋权益的争夺,双方都将这片海域视为自己的核心利益,并坚称自己在南海拥有合法的主权。
本文将深入探讨南海争端的历史背景、相关国家的立场以及国际社会对此的看法。
一、历史背景南海争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殖民时期。
欧洲列强扩张势力,纷纷侵占了南海的一些岛屿,造成了南海地区的不稳定局势。
1947年,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
然而,随着二战的结束,周边国家开始对南海表现出了越来越大的兴趣,并对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地提出了领土要求。
近年来,南海争端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并成为南海地区的一个热点问题。
二、相关国家的立场1.中国中国坚持“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立场,主张通过历史和国际法来支持这一主张。
中国声称在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地区有长期以来的历史控制,强调对南海诸岛拥有完整主权。
2.菲律宾菲律宾对南海拥有一些岛屿的主权要求,尤其是斯卡伯勒岛以及位于南沙群岛中的一些岛屿。
菲律宾争端从1946年开始,菲律宾认为这些岛屿是其独立前的领土。
3.越南越南也对南海拥有部分岛屿的主权要求,特别是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越南指出,它对这些岛屿拥有历史上的控制权,并强调国际法的支持。
4.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也对南海部分水域和岛屿提出主权要求,并参与南海的争夺。
三、国际社会的看法国际社会普遍呼吁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南海争端,并遵循国际法原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社会解决类似争端的主要依据,鼓励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分歧。
然而,国际社会对南海争端的看法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支持中国的主权主张,认为中国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另一些国家则支持其他国家的领土要求,呼吁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同解决争端,维护南海的和平与安全。
四、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南海争端,各国可以采取以下一些解决方案:1.通过外交对话,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理解,为解决分歧创造条件。
南海问题分析
南海争端一、历史背景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已经有了大规模的远洋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南海已成为重要的中国海上航路。
从此,中国人民频繁航行于南海之上,穿越南海诸岛,最早发现了这些岛屿礁滩,并予以命名。
南海周边国家从元朝开始到清朝都是中国中央政府的藩属国。
于是华南沿海一带从中国秦朝时开始便已经是中国神圣的领土,中国人民最早发现这些岛屿礁滩,长期以这些岛屿礁滩为基地进行渔业捕捞生产和居住,世代相继对这些岛屿礁滩进行辛勤的开发和经营,所以中国政府对这些岛屿礁滩拥有管辖和行使主权,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以任何名义改变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这一法律地位。
二、战后主权及国际决议抗日战争后相当长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
南海周边的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
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
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70年代以前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
美国与西班牙1898年签订的巴黎条约和1900年签订的华盛顿条约曾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但并未包括南沙群岛。
1953年菲律宾宪法、1951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等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确认,而马来西亚只是到了1978年12月,才在其公布的大陆架地图上将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和海域标在马来西亚境内。
此外,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
例如1955年在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航空会议通过的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会上没有任何一个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
许多国家出版的地图也都标注南沙群岛属于中国。
二十世纪以来,许多国家权威性百科全书也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三、主权受侵但是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越、菲、马等国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声称南沙群岛在其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内,并据此主张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南海属中国主权的历史考证和法学分析资料
南海属中国主权的历史考证和法学分析南海属中国主权的历史考证和法学分析依国际法看南沙群岛主权归属中国郭渊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不仅有古今中外的大量文献可资佐证,而且早为世界各国所承认。
近来,越南主要以“历史主权”,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则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某些规定为由,谋求长期侵占我南沙岛礁。
从国际法角度看,上述国家所谓的南沙群岛主权依据站不住脚,相反中国对南沙群岛主权及权利主张有充足的法理依据。
在国际法上,“有效占领”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
在依据该原则取得某一土地主权时,有些条件必须得到满足:被占领土地此前必须是无主地,在对无主地“发现”和“先占”后,对该土地要进行必要的主权行使和管辖,当然也包括一国政府和人民对该土地的开发与经营。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发现”权南海诸岛在被中国发现以前,尚属于“无主地”,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是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
早在汉代之时,中国人就已开始在南海航行。
经过长期的航海实践,中国人先后发现了西沙、南沙群岛。
宋时,中国人把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命名为“长沙”、“石塘”。
明清时,南海诸岛被标示在中国官方的地图中,并且标出了南海航线和航程。
中国人在“发现”南海诸岛后就不断地来到这个群岛,不仅了解诸岛的分布、构成,而且还探索出航经诸岛的航线,创作了记载诸岛地理位置和航行路线并用中国式罗盘方位给部分岛礁命名的《更路簿》等航行手册。
《更路簿》据调查最早起源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3),是中国渔民祖辈遗传下来的,至今在中国渔民中仍保存有各种抄本。
其特点是简便易行,适合于中国渔民航行于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水域的需要。
尽管“发现”并不构成通过先占取得领土,但它的重要性不容抹煞。
“发现”给予发现国以“初步”的权利或“不完整”的权利。
发现国在合理期间行使“有效占领”前,这种权利有暂时阻止他国加以占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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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海诸岛主权的历史背景
从东汉杨孚《异物志》和三国时期万震《南州异物志》的记载表明,至少在东汉时期,我国人民不仅发现和命名了南海,而且已经初步掌握到南海的基本特点。
至隋唐两代,“焦石山”、“象石”、“七洲洋”等地名的出现,更加表明中国人民在南海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已经远至西沙群岛。
至宋代,始以石塘、长沙等专用名称明确指称南海诸岛。
宋代将南海诸岛列入“琼管”范围,即“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属于当时广南西路琼州的管辖范围,这标志着南海诸岛纳入中国版图已现端倪。
至明清两代,中央政府继续将南海诸岛明确列入中国版图并置于广东省琼州府万州辖下,行使了有效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从宋代起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不仅成为中国人民生产、经营活动的传统区域,而且更成为水师巡防的重要海域。
晚清至近代以来,中国政府继承了历代南海范围的传统疆域观,一方面抵御外来侵扰、维护南海主权权益,另一方面着力从地名、地图等方面加以规范,从而使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地位更加牢固。
◆南海争端的原由
1. 美日埋下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的祸根
日本二战战败后,于1946年底将南沙群岛归还中国。
但1951年,美国把苏联、中国等对日战胜国排除在外,片面地和日本媾和,签订《旧金山和约》,并在第二条规定,“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和要求”。
该条约的最大漏洞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将南沙群岛“归还中国”。
这一祸根成为后来一些国家提出无理主权要求、侵占南沙岛礁的借口。
1974年,美国学者又证实该海域可能是个“地下宝库”,于是南沙群岛“主权未定论”有了市场。
2.南沙群岛海域的富饶吸引着贪婪的人们
20世纪70年代以前,南海问题并未突显,但是自从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南海由于蕴藏的丰富油气资源成为世界热点争议地区。
专家保守估计,南沙油气储量超过200亿吨,占整个南海油气资源的一半以上,有“第二个海湾”之称。
南沙石油不仅含硫量低,而且基本位于200—1000米之间的易开采层。
介入南沙争端的几个国家对油气依赖程度都很大:越南强国梦的一大支柱就是南海的石油,菲律宾严重缺油,马来西亚、印尼、文莱都是石油生产和输出国。
因此,几个国家纷纷对南海石油进行掠夺性开发。
南海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争议海域内的开发活动成为引发加剧南沙争端的重要因素。
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引发周边国家疯狂蚕食
1973年召开的第三次国际海洋法会议历时九年,于1982年通过了一部新的国际海洋法公约。
公约规定,岛屿所属国可以由岛屿外划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区域内可自由开采资源。
这引发部分南海周边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的形式,对部分南沙岛礁主权和海域管辖权提出要求。
这些单方面的主张都与中国在南海地区享有的历史性权利产生了冲突和矛盾,导致了南沙争议目前格局的形成。
4、南沙群岛经济地位可观且具有重要军事战略地位
南沙群岛不仅有可观的经济地位,而且还具有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
南海特殊的战略地理位置使区域内外势力争夺南海控制权的竞争逐步加剧。
(1)可观的经济地位
南沙群岛及其周边海域不仅拥有巨大的水产资源、丰富的油气和矿产资源,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和贸易通道。
(2)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
南沙群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处于越南金兰湾和菲律宾苏比克湾两大海军基地之间,扼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冲,是扼守马六甲海峡、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巴拉巴克海峡的关键所在,为东亚通往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必经的国际重要航道,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通道和南疆安全的重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