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事用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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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预案:________ 农事用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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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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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事用火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

当前农事用火烧除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产性用火和森林防火的矛盾,经研究决定,自3月底至4月末播种前,在全乡分别推行农事用火烧除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事用火烧除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行农事用火烧除,必须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围绕服务“三农”的总体要求,在农事用火高峰期,充分利用森林火险等级较低的时段,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烧除农田农地边可燃物,有效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在推行计划烧除中要严格遵循;尊重民意、自主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服务,方便群众;严密组织,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计划烧除的实施细则

一是调查登记,摸清对象。对农田30米内的可燃物(玉米秸秆、稻草、农地杂草),原则上全部列入计划烧除范围,由各村委会逐片逐户调查登记、摸清对象。二是切实做好保障准备工作。农事用火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向乡政府申报,组织开展用火安全技术培训、制定烧除应急预案,组织围守跟踪力量;三是组织统一点烧。选择低火险安全用火时段,组织农户在落实时间、人员、防范措施下,由上往下、从外围往内、先难后易,逐步将可燃物烧除。

三、计划烧作的组织领导

推行农事用火烧除是防火工作的一项新举措,牵涉面广,工作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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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计划烧除作为森林防火的一项重要措施,统一部署,制定计划烧除实施规则;要把开展农事用火烧除列入年度防火工作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任务。要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科学生产性用火的益处、操作规则和安全防范措施,使群众转变观念,逐步革除习惯性、随意性生产用火陋习,由分散用火转向集中用火。村级是推行农事用火烧除的基本单位,各村要按照农事用火烧除实施规则,根据本村农户生产用火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农事用火烧除。凡在计划烧除时段内不烧除,其余时段一律不准用火烧除,若发现无计划烧除,视作违章用为查处。

各村在计划烧除前应及时将烧除面积、时间、地点、报乡防火办备案,以便更好地组织实施。林业站、农业站等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督查,提供服务,确保计划烧除安全有序进行,做到火源管理和农业生产两不误,相互促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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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检查涵盖农产品生产领域和农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药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

2、“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瘦肉精”的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方面内容。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兽用抗菌药中的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内容。

4、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5、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茶叶的农资经营、安全生产、产品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6、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病死猪的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1、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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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督查小组,挂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指导和监督该领域大检查工作。

2、检查办法

检查评分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组对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评分,最终得分由督查小组根据自查得分(占总分40%)和检查评分(占总分60%)相结合计算,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辖地域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五、检查时间

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7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的归属职责进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评分,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日前上报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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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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