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笔记(第4~6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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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总复习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总复习

第一章概述一、简述政治制度的含义1、制度——是指社会生活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行为规则。

2、如何理解政治制度呢?“一个政治制度原来是全城邦居民由以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法国著名政治学家迪韦尔热的定义是:政治制度是“政府机构的总和。

”阿尔蒙德认为:“政治制度是负责维持社会秩序或改变这种秩序的合法制度。

”(一)概念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阶级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二)如何理解1、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反映国家的本质和国家的阶级属性。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2、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国家政治制度,除国体、政体外,还包括为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国家政治生活有序进行的其他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4、政治制度是社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①关于国家本质的规定——从国体的角度来解读政治制度。

②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规定——从政体的角度来解读政治制度。

③关于国家结构制度的规定——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

④关于各类具体的政治制度——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社会政治生活有序进行而规定的一些具体运行规则。

二、简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及主要内容是什么?(一)研究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以及其他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二)主要内容:1、研究当代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以及基本的政治关系。

2、研究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3、研究当代中国的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制度。

4、研究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三、学习和研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意义:1、有助于我们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的规律性,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改革和完善提供经验总结和理论指导。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四章重点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四章重点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四章重点政治考试需要针对重点进行复习,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快来学习学习吧!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考试第四章重点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第一节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一、选举和选举制度选举: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或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的行为。

选举制度: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机构、选举程序、选举方法。

二、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选择: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

发展过程: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选举法》79年通过第二部选举法(简答)书上共9点,老师又加了两点记忆内容:1.直接选举人们代表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至县级。

2.差额选举3.53年中只需出席过半数即可通过改为全体过半数。

82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一次修改记忆内容:1.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民族乡”2.“另行选举”即第一次投票不过半数,则第二次投票只需过1/386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二次修改记忆内容:1.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推荐代表候选人2.取消预选,规定了差额选举的比例(间接选举:1/3-1?直接选举1/2-1/5)95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三次补充和修改(简答)记忆内容:1.将乡、镇选举委员会受县(区)级选举委员会领导改为受县(区)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2.五倍改为“四倍”3.增加了罢免内容,县和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提出,半数通过则可罢免,县级以上,主席团或1/10以上代表联名,可对上一级人代会代表提成罢免。

第二节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原则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简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1.年满18岁2.未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被剥夺的罪犯以及精神病人)都享有该权利。

普遍原则:1.平等原则“一人一票”?“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当。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考辅导学习资料每章节重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考辅导学习资料每章节重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每章节重点第一章1.政治制度的涵义与特征P1-22.根本的、起决定作用的制度是哪些?P2其中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体现在哪里?P33.我国的基本和根本政治制度?P54.行政机构改革的原则P85.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P96.改革开发后,我国政府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哪些?P8-97.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P58.为何要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P6第二章1.支配国家整个政治生活的制度P112.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P123.国务院与政务院的区别P154.56年-66年期间政治制度发展的特定P175.11届三中全会后政治制度的建设有哪些?P21-226.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和任务P25-27第三章1.国家行使的内涵、与国家本质的关系P28-29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P29-303.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P314.中国人大制度的内容和特色P325.中国实行单一制的原因和特点P33-346.我国的国家机构、组成及其设置原则P38-40 (三个原则,具体体现)第四章1.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式、发展和完善P44-47(即选举法和修正案)2.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怎样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P47-513.主持直接与间接选举的机构P51、554.选区划分的三个基本要求P525.直接选举的程序P51-556.人大代表的职权有哪些?P60-617.罢免人大代表的规定有哪些?P62第五章1.什么是人大制度?为何认为它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P66-672.全国人大的地位与职权P68-693.全国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P69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与职权P73-745.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实行三审制P786.全国人大专委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P82-83第六章1.县级与县级以下的人大机构设置与上级有何不同?P892.可以制定地方性发光的机构有哪些?P85、903.改革开发20年来,人大制度得到的加强与完善体现在哪些方面?P1034.我国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区别P97-1025.如何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P104-10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浦兴祖重点整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浦兴祖重点整理
第二节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
一、普遍原则
(1)中国公民,只有年满18周岁,方可成为选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平等原则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四、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
五、差额选举原则
第五节继续完善选举制度
一、改进提出和确定候选人的方式
(二)提名权。
(三)建议、批评权。
(四)询问权。
人大代表在审议议案或报告时,有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的权利。
(五)质询权。
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开会期间,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被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六)视察权。
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通过实地观察和调查,监督并促进有关机关、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选举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选举和选举制度
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选举制度的涵义,可以从三个不同的层面加以理解。从广义上说,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
惯例等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从中义上说,直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从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1.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2.有利于发展经济。3.有利于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4.有利于祖国的统一。
二、地方各级人大的地位、组成和职权
(一)地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行政区域分别设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总结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总结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总结绪论1、什么是政治制度?它有什么特点?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政治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和方法的总和。

特点:历史性、阶级性、权威性、层次性、稳定性。

2、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分别是什么?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3、我国政治制度有哪些?(1)两大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政治制度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2)基本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它有哪些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主要原则:(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民主集中制度(4)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最高立法权:(2)制定和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如义务教育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3)最高任免权: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考试复习笔记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考试复习笔记

1.政治制度的基本概念: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各类政治实体加以遵循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2.影响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因素1.以马列主义学说为理论依据2.从历史经验中得出结论3.仿照苏联模式构建行政体制4.战争时代打下的基础5.现实国情的制约6.中国封建主义传统的深刻印记7.国际环境的影响8.受经济体制变化的制约3.中国政治制度各时期的变化1.初创和形成阶段1949—195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到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2.探索与发展阶段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前1954—1957第一部宪法发挥了显著功效,1957年以后出现左倾错误,政治体制高度集权化60年代大调整但未能继续下去3.遭受破坏阶段1966—1976文化大革命使政治制度严重扭曲和破坏,原有的政治体制高度集权的弊端得以恶性发展4.恢复与改革阶段政治制度的全面恢复和政治体制的改革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本政治制度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

⑶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

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

⑸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

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西方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制度。

当前在中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根本的重要政治意义,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地位和意义。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1) 民主的基础更加广泛(2) 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利。

(3)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使我国人大制度的实际运作呈现出一定的特色。

(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人大制度紧密相连。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各章节的重点和难点)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各章节的重点和难点)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各章节的重点和难点)本课程需要考核的知识点覆盖面较宽,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对那些记忆性的一般知识不再一一介绍,同学们可以根据期末复习指导和网上的综合练习题中的填空题、选择题去掌握。

下面,我只是提示一下教材各章节需要掌握的重要概念和需要理解和掌握的重要问题。

导论1.政治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第一,历史性。

第二,阶级性。

第三,权威性。

第四,层次性。

第五,稳定性。

2.人民民主专政是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

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

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只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人民有权限行使国家权力,但就“如何行使”以及“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去行使”等具体问题却没有作详细的规定。

这需要由其他的制度来具体规定和实施。

3.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第四章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第四章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组成和任期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 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该行政区内人民直接 或间接选举产生,是各该行政区内行使国家权力 的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地方人民代表组成。 目前,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分 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
第四节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具体职权 是: 1、立法权
2、监督权
3、重大事项决定权
4、人事任免权
5、其他职权
第四节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人大常委会 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一般在双月下旬召开,会 期一般为一周左右。会议的主要形式有:全体会议 、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 会会议。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
杨光斌

第二部分 政府体制
• 第四章 立法体制 • 第五章 中央政府 • 第六章 地方各级政府 • 第七章 司法制度
第四章 立法体制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性质与原则 • 第二节 选举制度 •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四节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第六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保证国家统一意志和上级国家权力机关决议 的贯彻,
(2)选举和罢免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或领导人 员;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
(3)决定重大的地方性国家事务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笔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圣才出品】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笔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圣才出品】

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中国的行政区划(1)概念国家将领土分级划分成若干区域,以便在各级区域范围内设立相应的一级政权机关,实现对全国的统一管理,这便是行政区划。

国家为设置各级政权机关,实现对全国的管理而划成的区域,则叫行政区域。

(2)沿革1949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区划曾作过多次调整。

主要可分四个阶段。

①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从总体上看,当时的行政区划实行四级制、五级制和三级制。

例如:大行政区—省—县—乡为四级;大行政区─省─县─区—乡为五级;大行政区─直辖市─市辖区为三级。

在省级以上,建立了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简称大区,内设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作为最高一级的地方政权机关,同时又是中央人民政府派出的代表机关,各自管辖若干个省级行政单位。

在此阶段中,省一级的行政区域变化也较多,总的趋势是数量由多变少,规模由小变大。

②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到1966年“文革”前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宪法规定,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的地方。

1959年,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形势的发展,决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和自治县。

这样,我国的行政区划基本定型。

在此阶段,民族自治地方的蓬勃发展是一个显著的现象。

在省级以下,根据宪法规定,将原设的专区级、县级自治区改设为自治州、自治县,并另外增设了数十个新的自治州和自治县。

同时,撤销了县以下区与乡两级的民族自治建制,依照宪法规定,建立了一批民族乡。

1958年起,在农村普遍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以取代乡、民族乡,而且大幅度扩大农村基层政权所辖的行政区域。

③1966年到1976年“文革”期间由于“文化大革命”制造的动乱局面,有关行政区划的重要变更基本上由党组织直接审批处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各章重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各章重点

第一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与原则1.如何认识中国政治制度中党章与宪法的关系当代中国政治的制度规范是由宪法和党章共同决定的,它们规定了中国政治的基本性质与制度框架。

在中国的政治过程中,党的政策和执政理念先通过合程序写入党章,后写入宪法。

通过宪法和法律把执政党和政策具体化、规范化和法律化,实际上是确认执政党的领导权威、执政地位及其政策的至上性,是用法治的方式维护执政党的权威,坚持执政党的领导,推行执政党的政策,实现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转变,从制度上、法治上保证“党在宪法的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的进一步落实。

2.党章中关于中国政治运行机制的规定有哪些党章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制度中的领导地位;对中国政治制度的直接规定与影响,如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确立为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作为执政党的治国方略。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党历来强调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如何认识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民主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拥有国家主权。

我国现行宪法把人民主权作为政治制度的首要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是中国政治合法性的重要理论来源,与之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为中国政治合法性提供了制度来源与保证。

4.如何认识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依法治国原则作为党和国家执行方略与原则的“依法治国”原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和实行:①依法治国的核心是“良法之治、宪法至上”;②依法治国在当代中国政治中应侧重于限制与规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与保障人权;③依法治国还要求司法独立,以保障法律所体现的正义与公正得以实施。

第二章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1.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含义是什么?狭义的“党的领导体制”是指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制度包括体现中央、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权限和地位的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也包括体现党组织实施决策的集体领导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绪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变迁第一节新制度的建立a)革命的意义b)统治秩序的建立c)制度建设和法律建构d)成功的经验e)政治特征第二节制度的曲折与衰退a)制度的曲折时期b)制度的衰退第三节制度的恢复和发展a)从1978年到1991年b)从1992年至今c)政治特征d)优势与问题第一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和原则第一节中国政治制度的法律性渊源:宪法与党章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宪法规定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宏观框架2.宪法规定了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宏观法权关系3.宪法确立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与原则二、《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节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与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二、依法治国原则三、四项基本原则四、民主集中制原则五、公民权利与义务原则第二章党和国家的领导原则第一节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一、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形成1.党委制和党组制2.党管干部制度3.归口管理制度和双重领导制度二、经济改革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三、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1.行政首长负责制在企事业单位的确立2.党的行为法治化取向3.党与行政部门关系的改革第二节党的中央组织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2.中央委员会二、党的核心决策机关1.历史变迁2.产生与运作第三节党的归口管理体制一、组织人事口1.组织人事部门2.组织人事系统领导制度3.党管干部制度的改革二、宣传教育口1.宣传教育部门2.宣传教育领导体制三、财政经济口1.财政经济领导部门2.领导制度四、外事口1.外事部门2.外事领导体制第三章政党与政党制度第一节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一、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时代背景二、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路径1.从执政的合法性来源来看,实现从经济建设到民主政治建设的转变2.从执政的社会基础来看,要实现从一元的到多元的转变3.从执政的技术操作来看,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4.从执政的可持续条件来看,制度建设与法治建设更为根本第二节党和群众性团体一、群众性团体的基本情况1.工会2.共青团3.全国妇联二、党和群众性团体的关系1.利益表达和综合2.政策执行3.社会监督第三节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一、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第四章立法体制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性质与原则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二、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二节选举制度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和选举原则二、我国选举的程序三、选举制度的改革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立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2.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3.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1.会期制度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2.会议形式及其职责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产生和组成1.地位2.产生3.任期4.组成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1.立法权2.监督权3.重大事项决定权4.人事任免权5.其他职权三、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全体会议2.分组会议3.联组会议4.委员长会议5.专门委员会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组成和任期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四、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第六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一、完善党与人大关系二、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五章政府体制:中央政府第一节政府的设置原则和领导体制一、“议行合一”理论二、中国政府的“议行合一”原则三、政府领导体制1.首长负责制2.分管领导制度和领导小组制度第二节国务院一、关于国务院的制度规定1.国务院的地位和性质2.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3.国务院的领导体制4.国务院的职权二、国务院的行政机构1.国务院办公厅2.部委行署3.国务院直属机构4.国务院办事机构5.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局6.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三、行政立法1.行政法规2.行政规章第三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中央政府与行政机构一、中央政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行政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六章政府体制:地方政府第一节省级政府和省管市政府一、省级政府二、特别行政区1.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2.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特别行政区政府三、省管市政府第二节基层政府一、基层政府的基本结构1.县政府2.乡政府二、县乡关系三、基层政治的问题第三节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中国政府体制的结构特征二、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三、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1.行政管理权限的变化2.立法权限的变化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变化四、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七章司法制度第一节党的政法委员会一、政法委的历史演变二、政法委的功能1.党内联席会议制度2.执法检查监督制度3.协管干部制度第二节人民法院一、我国法院的沿革与组织体系二、法院的职权1.司法审判权2.法律制定权3.行政裁判权4.司法行政权三、法院的审判组织1.独任庭2.合议庭3.其他审判组织第三节人民检察院一、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二、我国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1.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领导机构2.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决策机构3.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三、检察机关的职权1.检察机关的一般法律监督职责2.刑事功能第八章军事制度第一节核心原则第二节武装力量的基本构成与领导体制一、中国武装力量的基本构成1.中国人民解放军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3.民兵二、领导体制1.中央军事委员会2.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3.军(战)区体制第三节国防体制一、中国国防领导体制1.中共中央的国防领导体制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国防职权3.国家主席在国防方面的职权4.国务院在国防方面的职权5.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国防方面的职权二、兵役制度1.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①服役制度②衔级制度③兵役工作领导体制2.中国兵役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九章监督制度第一节概述一、监督制度的理论与制度基础二、监督的内容与监督体系第二节党内监督制度一、党内监督体系1.党员监督2.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3.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4.党的委员会的监督5.党委常委会的监督6.党委组织工作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党内监督的内容和对象三、党内监督的机构第三节行政监督制度一、行政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方式二、行政型审计监督制第四节社会监督制度一、社会监督的含义二、公民监督三、新闻舆论监督第十章国家和社会:制度变迁的样式第一节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演变一、高度一体化的国家和社会(1949—1978年)1.国家对城市社会的渗透与控制2.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渗透与控制3.社会成员对国家的依附①劳动就业制度②户籍制度③身份制度④单位制度4.一体化结构的评价二、经济改革与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1.经济改革的影响2.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构的基础第二节单位体制一、单位的政治性质二、市场经济中的单位体制三、单位组织的政治功能1.行政管理2.政治社会化和政治动员3.政治参与第三节农村基层民主一、农村基层政权结构的演变1.政社一体制下的农村基层组织2.村民自治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结构二、村民自治的实践1.村民委员会的选举2.村民自治与治理方式的变革3.村民自治中的问题第四节新兴民间组织一、民间组织的发展与特点1.民间组织的发展2.民间组织的特点二、民间社会的兴起与治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各章重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各章重点.

第一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与原则1.如何认识中国政治制度中党章与宪法的关系当代中国政治的制度规范是由宪法和党章共同决定的,它们规定了中国政治的基本性质与制度框架。

在中国的政治过程中,党的政策和执政理念先通过合程序写入党章,后写入宪法。

通过宪法和法律把执政党和政策具体化、规范化和法律化,实际上是确认执政党的领导权威、执政地位及其政策的至上性,是用法治的方式维护执政党的权威,坚持执政党的领导,推行执政党的政策,实现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转变,从制度上、法治上保证“党在宪法的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的进一步落实。

2.党章中关于中国政治运行机制的规定有哪些党章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制度中的领导地位;对中国政治制度的直接规定与影响,如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确立为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作为执政党的治国方略。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党历来强调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如何认识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民主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拥有国家主权。

我国现行宪法把人民主权作为政治制度的首要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是中国政治合法性的重要理论来源,与之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为中国政治合法性提供了制度来源与保证。

4.如何认识中国政治制度中的依法治国原则作为党和国家执行方略与原则的“依法治国”原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和实行:①依法治国的核心是“良法之治、宪法至上”;②依法治国在当代中国政治中应侧重于限制与规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与保障人权;③依法治国还要求司法独立,以保障法律所体现的正义与公正得以实施。

第二章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1.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含义是什么?狭义的“党的领导体制”是指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制度包括体现中央、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权限和地位的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也包括体现党组织实施决策的集体领导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重点-自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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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1、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3、改革开发初,邓小平第一次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进行总结和分析的文献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1、文革时期,代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地方各级是“革命委员会”2、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是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即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

3、1954年《宪法》规定,召集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其主席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4、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治基础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其他民主爱国分子5、“文革”结束后,决定重新成立中央书记处的是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6、改革开放后,决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书记的是中共十二大7、1960年重新设立的中共中央局有华北局、东北局、华东局、中南局、西南局8、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的司法机关是司法部9、1957年司法体制改革后,直接领导司法机关的是中共党委10、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监察机构恢复设立的时间是1986年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1、属于议会制总统制国家是法国2、我国国家机构按性质和职能划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1、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额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选民对选举名单提出不同意见的申诉,选举委员会作出处理的期限为3日内3、1979年选举法将直选人民代表大会的范围扩大到县级,首次规定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要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4、规定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是《选举法》1986年修正案5、1933年在中央苏区政府颁布的《苏维埃暂行选举法》规定的选举年龄是满16岁6、增加对人民代表罢免的内容是《选举法》的第三次修正7、《选举法》规定,主持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本级选举委员会8、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24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350名9、我国第一部选举法颁布时间为1953年10、直接选举中,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需要选民10人以上联名11、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人数为36人1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罢免由该人代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需主席团或1/10以上代表联名提出13、直接选举中,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时间应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第五章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全体表决通过议案的法定人数为全体代表过半数2、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审判机关职务3、全国人大通过决定国务院组成成员人选的法定人数为全体代表过半数4、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组织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在本届全国人大期满的2个月以前5、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于1954年6、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延长本届全国人大任期的法定人数是全体组成人员的2/3以上人数7、现行宪法规定,拥有宪法修改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8、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的提名权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9、2006年《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中规定,县级以上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同一层级连续任职不得超过15年10、国家副主席的提名权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1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1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3人13、省级以上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议案的法定联名人数为10人以上14、县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任命县人民政府个别副县长、撤销个别县级行政首长副职的职务15、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的法定人数为1/5以上代表16、1995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口超过8000万的省的人大常委会委员人数不得超过85人17、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可向常委会提出本级人民法院质询案法定联名人数为3人18、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议案的法定联名人数为5人以上19、现阶段我国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每届任期均为5年第七章当代国家元首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任国家主席是刘少奇2、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利属于国务院3、以下实行议会总统制的国家是俄罗斯4、新中国成立之初,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的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时暂时代理主席职位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6、宪法规定,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7、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国家主席是李先念,副主席是乌兰夫8、新中国成立后到1954年宪法颁布前,行使最高国家权利的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章当代中国中央行政制度1、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出比较具体规定的行政法规是“办法”2、国务院有权批准省级区域划分3、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是中共十五大4、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国务院各部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的决定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5、海关总署属于国务院的直属机构6、决定国务院办事机构的设立、撤销与合并的是国务院第九章当代中国一般地方行政制度1、1993年至2004年间,乡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为三年2、我国地方政府会议制度中,被称为“行政首长办公会议”的是政府行政会议3、下列属于中央固定收入的是关税(中央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保险等部门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和利润)。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典型题详解 论述题)【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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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述题1.试论述世界上都有哪些类型的政体?答:从古至今,国家政体千变万化,纷繁复杂,但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君主制和共和制。

(1)君主制的基本特征,一般是以世袭产生的、终身任职的个人掌握全部或部分最高权力。

根据君主的实际权限,它又分为“专制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两类。

①专制君主政体是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的常见政体,其主要特征是君主拥有绝对的至上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意志,君主不受任何人或机关的限制和监督,中国历朝皇帝都是专制君主。

专制君主政体有两个变种:a.等级君主政体:为了协调社会利益矛盾,君主建立由僧侣、贵族、商人、市民等组成的等级会议作为咨询机关,该机关一般享有纳税批准权。

这一政体曾存在于中世纪以后的西欧诸国;b.贵族君主政体:最高国家权力名义上掌握在君主手中,实际上君主却受着他人的幕后操纵。

②立宪君主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形式之一,它通常存在于资产阶级在进行政治革命时力量并不十分强大,革命以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妥协而告终的国家,立宪君主政体本身就是这种妥协的产物。

由于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按照君主的地位和实际权限,立宪君主政体可以进一步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

a.二元君主政体形式上存在君主和议会两个权力中心,君主权力受到议会和宪法限制,可是,实际上君主掌握着政府任命权、解散议会权、钦定宪法权等权力。

二元君主制一般存在于封建势力强大,资产阶级政治力量相对软弱的国家。

b.议会君主政体的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的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君主受到宪法和议会的实际限制,一般只具有国家象征意义。

议会君主政体的议员是选举产生的,并有特定任期,君主则是世袭终身任职的,因此,议会君主政体只是部分意义上的残缺的君主制。

这种政体通常是那些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不够彻底的国家采用的政体形式,当代的英国、日本、西班牙等国仍然保留着这种政体。

(2)共和制是通过选举产生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而且实行任期制的一种政治制度。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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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政治制度的特点(1~2)2.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关系(3~4)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三个层次(5~6)4.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关系(7~8)5.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三个目标(8)第二章1.建国初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4)2.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的标志(17)3.1956-1966年其间我国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18)4.国家的实质255.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及其实质26~276.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27~287.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29第三章1.国家形式的含义30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30~313.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别314.当代中国的国体与国家结构形式345.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及其特点或结构层次34~366.当代中国国家机构的组成417.中国国家机构设置的原则43第四章1.当代资本主义国家选举活动的主要特征472.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原则52~553.我国第一部选举法诞生的时间与名称494.选举法规定投票的类型555.我国实行直接选举的范畴556.公民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处理方式587.选举委托的类型598.人民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的特点639.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主要保障65第五、六章1.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70~712.宪法修改的机构与条件733.全国人大临时会议召开的条件744.全国人大主席团的法律地位755.委员长会议的性质816.我国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规定937.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938.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时候选人提名的规定959.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9710.乡级人大的工作机构104第七章1.国家元首法律地位的类型与形式类型114~1152.建国初期我国国家元首的表现形式1163.中国国家主席的候选人条件、提名、继任与补选、法律地位的规定120~1214.中国国家主席的对内与对外职权122~124第八、九章1.国家行政的性质126~1282.国务院的法律地位1293.国务院的立法权类型1324.国务院的职能134~1355.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原则1426.国务院办事机构的类别1447.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内容与原则148~1498.总理负责制的内容1499.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与任务15110.国务院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152~15511.缺位与越位的概念16612.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1701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本质、模式与原则181~18414.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政治与经济关系185~18715.分税制的内容187第十章1.当代中国存在民族问题的原因及性质192~1932.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与政策194~1963.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制定依据与特点196~2004.我国民族自治的层次1985.我过民族自治制度中自治权的立法权2056.我过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209~210第十一章1.一国两制的概念与内容214~2152.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215~2163.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形式的权力216~217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的提案权的条件规定2185.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的内容218~2206.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条件、法律地位与职权220~2247.行政长官决策咨询机构的性质与廉政公署的主要职责224~2278.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及医院的职权与司法制度的原则230~235第十二章1.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内容240~2432.人民陪审员的条件与参与242~2433.我国的审判组织形式2464.检查机关的活动原则2515.刑事诉讼中检查机会的特殊地位2526.检查机关对民事与行政诉讼的参与253~2547.检查长的任免2588.侦查的含义与任务259~2609.侦查的强制措施26110.律师的从业资格与执业资格262~26311.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与类型265~26612.公证的概念与程序269~27113.法律援助的概念与条件272~274第十三章1.我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构2752.中央军委的总部机关设计2783.军衔的类型与级别284~2854.兵役制度的含义与新兵役制度的内容289~2925.我国军队政治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293~295第十四、五章1.资本主义国家政党的主要类型和作用297~298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三个代表的内容2983.党组的性质3074.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主要类别与内容301~3025.党的纪律处分的类别3086.多党合作制度的意义319~3207.民主党派的性质、类别与参政方式321~3268.人民政协的性质变化、主要职能与主题和工作原则332~3379.无党派人士33310.如何理解职工代表大会与新三会的关系34811.村民自治的内容351主要的比较问题简答问题1.单一制与联邦制的主要区别32~332.人民政协与人大的监督作用的比较3353.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职权方面的主要区别73~884.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区别89~905.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与人大的关系1126.发展党内民主的主要内容3117.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的主要区别105~110案例与论述题1.政务公开178~1802.直接选举中代表的提出与确定58~593.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与补选66~684.村委会的选举与村民会议352~3545.我国政府只能转变的核心内容、问题与解决的办法。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笔记

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笔记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绪论1、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实体活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广义)将政治制度理解为政治统治的性质和政治统治的形式的总和,即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狭义)2、特点:①历史性;②稳定性;③强制性;④合法性3、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4、在社会各项制度中,起根本性、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5、社会的经济制度及政治制度之间关系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性质是一致)6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起导向作用。

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

7、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记录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8、根本政治制度:①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②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9、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区别: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

可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它受政治制度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巩固。

10、1986年,邓小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①巩固社会主义制度;②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11、政治制度的改革主要有:改革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提出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改革行政体制、建立基层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执政党建设、加强多党合作等。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笔记 第六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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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家公务员制度一、概述1.干部管理制度及其改革(1)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①“国家干部”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务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

它主要包括以下6类人员:a.国家机关干部,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b.党的工作干部,即在中共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所属机构中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以及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c.军队干部,即在人民军队中担任排级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d.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干部,即各级政协,工、青、妇以及各种学会、协会、联合会等团体的领导人员与工作人员;e.专业技术干部,即专门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财会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f.企事业行政干部,即在全民企业及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②我国的干部管理制度,最初萌芽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根据地。

综观建国后我国干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形成与探索阶段;“文化大革命”的10年——混乱与干扰阶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发展、改革阶段。

a.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我国在干部管理制度方面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第一,总结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积累的有关党政军干部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继承适用的方法和原则,摈弃过时的干部管理办法。

第二,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对干部的实际需要,重新制定一系列干部管理制度和政策,并逐步形成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人事部门具体协助执行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

第三,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党中央决定逐步建立中央及各级党委的分级管理干部的体制,确立各自管理的范围是下两级机构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

b.文化大革命10年中,我国组织、人事部门成为“重灾区”。

党的组织原则、干部路线乃至整个国家的干部管理工作都遭到破坏,并陷入极度混乱之中。

c.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人事制度得到恢复与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笔记 (国家行政制度下)【圣才出品】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笔记 (国家行政制度下)【圣才出品】

第五章国家行政制度(下)八、省级人民政府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制的沿革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按照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的原则,形成由上至下的“金字塔式”的地方政府结构(1)建国初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含人民政府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署。

乡政府仅含人民政府委员会。

当时的地方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都是广义上的“政府”,实指整个一级国家机关。

(2)1954年宪法规定,设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人民政府,它既是地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也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3)“文革”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被“革命委员会”取代。

1975年《宪法》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大的常设机构,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1979年7月修改的宪法和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大设常委会。

由此,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便不再兼有本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2.地位、组成与任期(1)地位省级人民政府即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类人民政府。

建国之初,它曾受大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管辖,1952年底以来,则一直是中国最高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作为地方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从属性质,它在国家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作为省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除了必须执行宪法、法律与行政法规以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的决议、决定外,还必须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向本级人民政府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作为隶属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必须服从国务院的统一指指挥和领导。

③省级人民政府是最高一级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有权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市、县、乡、镇等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统一管理辖区内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等行政事务。

(2)组成与任期①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省人民政府”是广义的“省政府”,它不但包含“省人民政府委员会”,而且还包含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署。

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考知识点汇总

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考知识点汇总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目录第一章绪论1.制度2.政治制度3.政治制度特点4.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关系5.政治制度与社会文化制度的关系6.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7.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主要弊端8.政治体制9.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成就10.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11.学习、研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意义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12.《共同纲领》13.政务院14.综合经济基础15.我国的过渡时期及过渡时期国家政权的过渡性质16.中国中央国家机关体系17.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发展时期18.第一个历史发展时期,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具有的主要特点19.“文化大革命”中,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特点20.“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步完善体现在哪些方面21.国家实质22.人民民主专政23.近代中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特点24.人民民主专政思想逐步形成的过程25.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26.结合实际说明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27.怎样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是新型民主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28.国家形式29.国家结构形式30.政体31.单一制32.联邦制33.中国国家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34.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和含义35.议行合一原则36.民主集中制原则37.国家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的紧密关系38.国家机构变革的依据及社会主义国家机构发展、变革的基本方向和要求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39.选举40.选举原则41.选举制度42.社会主义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主要区别43.我国的《选举法》44.我国1979年《选举法》颁布以来的几次修正45.“一人一票制”46.直接选举47.间接选举48.秘密投票49.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50.我国选举制的平等原则51.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52.秘密投票的原则53.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怎样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54.选举委员会55.选区56.选民登记57.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与职权58.我国划分选区的基本要求59.选民登记的主要工作60.直接选举时,人民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和确定61.人民代表候选人介绍62.投票类型63.代表候选人当选资格64.全国人大代表名额6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基数及总名额的确定66.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及总名额的确定67.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选举差额比例68.预选69.主持间接选举的机构70.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71.台湾省出现全国人大的代表名额的确定与选举7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73.省、自治区、直辖市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和确定74.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大代表75.间接选举时,代表候选人的当选资格76.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77.视察78.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79.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80.《代表法》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规定81.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82.罢免人大代表的程序83.从人大代表的地位和职权分析《代表法》怎样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8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8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86.全国人大每届任期8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88.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在我国政权机关体系中的地位89.全国人大的立法权90.全国人大选举、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的职权91.全国人大对重大问题的决定权92.全国人大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及监督形式9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各代表团组成9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持及其任务9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96.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机构、组织、人员97.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和公布的规定98.我国各国家机构领导人候选人的提名9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10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哪些方面101.全国人大常委会102.委员长会议103.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10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105.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106.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107.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国家机构、组织、人员108.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审议、表决、公布的规定109.质询案的提出和答复110.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工作机构11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和职权是什么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有关内容113.全国人大设立的专门委员会114.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主要工作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11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11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117.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18.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性法规的职权11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120.可以向地方人大提出议案的国家机关、组织和成员121.地方人大选举产生地方国家机关领导122.地方人大与地方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12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规定12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具有的职权12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成和职权126.可以向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提议案的国家机关和组织、成员127.地方各级人大设立的工作机构128.哪些地方人大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129.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产生130.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具有的职权131.乡级人大的地位132.乡级人大的职权133.乡级人大的任期134.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职权135.乡级人大主席团13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的主要区别137.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138.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七章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139.国家元首140.虚位元首141.君主制政体和共和制政体国家元首的产生方法142.国家元首法律地位的主要类型143.国家元首行使的主要职权144.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建立145.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恢复及重要意义146.法律对国家主席候选人资格规定147.中国国家主席的产生148.中国国家主席的任期149.中国国家主席的法律地位150.中国国家主席行使的对内职权151.中国国家主席行使的对外职权第八章当代中国中央行政制度152.法律对国务院法律地位的基本界定153.法律对国务院组成的具体规定154.国务院的性质及其在国家整个政治制度体系中的地位155.对国务院的组成156.国务院职权的含义157.法律对国务院职权的具体规定158.《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对国务院职权进行规定的意义159.建国以来我国国务院职权变化的基本特点160.国务院职能转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161.建国以来,国务院机构设置的沿革162.现阶段国务院机构设置的基本情况163.建国以来,国务院机构设置的变化164.国务院几次较大的机构改革的特点16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国务院机构改革有些什么关系166.国务院领导体制的含义167.国务院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特点168.国务院的会议制度169.依法行政170.国务院领导体制的重要意义171.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民主集中制的关系172.国务院会议制度的意义173.国务院工作规则174.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175.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第九章当代中国一般地方行政制度17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177.法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的规定17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任期规定17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双重性质18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产生18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任期规定和意义182.《宪法》所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183.《地方组织法》所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18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的不同权源18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权力规定的意义186.地方政府管理地方社会、经济事务的主要职权18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的不同规定188.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含义18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实施及意义19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会议制度191.地方政府机构改革192.地方政府的行政原则193.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是什么194.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概念和实质195.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196.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现状第十章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7.民族区域自治198.民族问题199.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200.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201.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202.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制定的客观依据203.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20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特点205.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206.民族自治地方的性质和任务207.自治机关的组成208.自治机关的自治权209.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10.民族自治地方的成效211.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第十一章当代中国特别行政区制度212.“一国两制”的概念213.“一国两制”的提出214.“一国两制”的意义215.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216.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21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218.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的重大意义219.特别行政区长官的任职资格及选举、任命220.特别行政区长官的法律地位221.特别行政区长官职权的内容222.特别行政区行政机构223.特别行政区行政机构的主要职权224.特别行政区行政机构主要官员的任职资格225.廉政公署与审计署的职能226.特别行政区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227.特别行政区公务员的任职资格228.立法机关的职权229.立法会议员的权力230.立法会议员的任职资格与条件231.立法会主席的产生与职权232.立法机关的任期第十二章当代中国司法制度233.审批制度234.审批机关235.独立审判原则236.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237.平等审判原则238.民主审判原则239.合议制度240.回避制度241.陪审制度242.审判监督制度243.两审终审制度244.司法解释权245.司法行政权246.司法建议权247.审判机关职权248.审判程序249.审判制度的原则250.审判制度的内容251.人民反应职权252.人民法院组织体系253.法官任职资格254.法官选任方式255.中国审批制度和法官制度的改革256.检察制度257.检察机关258.审判监督权259.侦查监督权260.执行监督权261.立案侦查权262.公诉权263.民事、行政诉讼参与权264.检察独立原则265.双重领导原则266.检察制度性质267.检察机关职权268.检察机关领导体制269.检察机关活动原则270.检察官任职资格271.检察官任免形式272.中国检察制度和检察官制度的改革273.侦查制度274.侦查任务275.侦查程序276.侦查强制措施277.侦查机关278.律师制度279.律师从业资格280.律师执业资格281.执业律师种类282.律师协会283.律师事务所284.国资律师事务所285.合作律师事务所286.合伙律师事务所287.个人律师事务所288.律师管理体制289.律师事务所的责任290.律师事务所的种类291.律师法律活动范围292.律师的权利293.律师的义务294.公证295.公证业务范围296.公证的效力297.公证机构设置298.公证程序299.如何完善我国的公证制度300.法律援助制度301.法律援助机构302.法律援助的保障与支持303.如何健全与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第十三章当代中国军事制度304.中央军事委员会305.中央军委总部机关306.中央军委军兵种领导机关307.军区领导机关308.人民武装警察部队309.国防部310.军衔311.军官312.文职干部313.军衔制度314.军官制度315.文职干部制度316.兵役制度317.中国兵役制的沿革318.新兵役制度的基本内容319.现役的平时征集和战时动员320.政治工作的地位、内容和原则321.党委工作制度322.政治委员制度323.政治机关制度324.军内民主制度325.党支部建在连队的制度326.我军政治工作的特点和意义第十四章当代中国政党制度327.政党328.政党制度329.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近百年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330.中国共产党的性质331.党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332.民主集中制33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334.党的中央委员会335.党组336.党的民主集中制337.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338.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的主要任务339.党中央与各地方党委的关系340.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的关系341.党的纪律处分342.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43.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344.党组的任务345.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346.加强党的纪检工作对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347.改革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最重要的是规范党与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348.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意义349.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形成350.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特点和优势351.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352.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5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我国长期实行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35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重要现实意义355.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356.中国民主同盟357.中国民主建国会358.中国民主促进会359.中国农工民主党360.中国致公党361.九三学社362.台湾民主自治同盟36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主党派的性质364.中国民主党派参政方式第十五章当代中国政治协商制度365.政治协商制度366.中国形成政治协商制度的特殊条件36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经历的发展阶段368.人民政协369.参政议政370.社会主义时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371.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372.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373.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374.人民政协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375.人民政协委员具有的权利和义务376.政协全国委员会行使的职权377.政协全国委员会设置的专门委员会378.人民政协地方各级委员会行使的职权第十六章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制度379.职工代表大会380.工会381.《职代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382.《职代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383.职代会具有的职权38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代会与“新三会”的关系385.村民委员会性质386.村民会议387.《村民委员会组织法》388.村民委员会组织原则389.村民委员会任期390.《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391.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产生392.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393.村民委员会具有的职权394.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395.村民会议的职权396.关于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和意义397.村民委员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关系398.村民委员会与乡镇基层政府的关系399.社区居民委员会400.社区401.社区服务402.《居民委员会组织法》403.社区居民会议404.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405.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务406.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成407.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408.社区居民委员会具有的职权409.社区居民自治的内容410.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性411.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412.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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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笔记
第四章国家行政制度(上)
一、概述
1.行政及国家行政制度
(1)行政
①马克思给行政提出的经典定义认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这就明确了两点:第一,行政是一种国家活动,而不是个别或一般社会组织的行为;第二,行政是国家对社会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这就使国家行政区别于立法、司法等国家机关的活动。

②另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应指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各类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

③概而言之,有三种意义上的“行政”。

广义即指管理。

中义即指各类国家机关的管理,
狭义仅指除立法、司法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对社会事务的管理。

(2)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的组织管理活动。

它是阶级统治与社会管理的结合,是国家职能两重性的具体体现,具有以下特点:
①国家行政主体的公共权威性
国家行政的主体是带有公共权威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权力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来依法行使。

主体的公共权威性质,决定了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要具有公共性,不能用来服务于个别团体和个人的特殊利益;另一方面,国家行政权力要依法行使。

②国家行政活动兼具社会性与政治性
国家行政活动受制于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带有浓厚的政治性,这主要表现在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的政治职能的履行上;但是国家又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在形式上不能仅仅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必须同时以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目标,这主要表现在国家行政对国家的社会职能的履行上。

③国家行政体制的集权性
国家行政以效率为首要目标,而在体制上强调以集权为主。

在中国,国家行政体制的集权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央与地方的集权模式,强调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二是行政组织内部,在权力领导体制上采取行政首长负责制。

④国家行政效力的强制性
国家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是对国家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的全面贯彻和实施,因此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法定的管辖范围内,其权力行使具有普遍的强制效力。

2.当代中国国家行政制度的历史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政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总结革命和建设过程中行政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革命时期的行政制度为新中同国家行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些基本原则:①党的领导原则;②议行合一原则;③廉价政府原则;④民主监督原则。

(2)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政制度从形成到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①逐步形成阶段(1949年至1954年)。

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同时,宪法和组织法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组成以及主要活动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

这就标
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制度的正式形成。

②初步发展阶段(1955年至1966年)。

1955年国务院颁发《监察部组织简则》,确定了国家行政监督机关接着,国务院又分别制定各所属机构的组织条例,颁发了行政工作人员任免与奖惩的办法和暂行规定。

所有这些规定,充实了当时中国的国家行政制度,使国家行政活动沿着正规化道路推进。

③严重破坏阶段(1966年至1976年)。

1966年发动的“文化大革命”给中国的国家行政制度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在中央,“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一度凌驾于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之上,使国务院各部门的工作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

在地方,“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④恢复与发展阶段(1977年至今)文革结束后,原来比较好的行政制度逐步得到恢复。

二、行政组织体制
1.设置原则
国家行政组织是国家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为了管理社会事务而设置的负责行政领导、行政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监督等的国家机关。

国家行政组织设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需要原则
行政组织的设置与变更,必须适应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需要。

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国家—社会关系;二是政府本身的体制和权力运作方式。

(2)精简原则
精简原则并不仅仅意味着机构和人员在数量上的减少,而要求在质量和数量上达到既精又简的目的。

一方面要简化行政层次;另一方面要人事结合,按事设人,按事设职。

(3)统一原则
①行政机构的设置要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基本实现配套,建立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

②上下级的领导或指导关系一定要明确。

(4)依法原则
任何行政组织本身都存在着自我膨胀的倾向,因此在行政机构的设置上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5)效能原则
效能,是指资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值。

行政组织的行政效能,即该行政组织在多大程度上能以最少的行政资源投入来取得最大的社会综合效益。

①行政部门要因事、因职设置,而不可因人设置,以免机构林立,互相牵制,影响行政效能。

②行政层次要尽量精简,层级过多容易导致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

③人员编制要适度,以免人浮于事。

2.结构模式
中国行政组织体制的结构模式,大致可概括为以下三种:
(1)金字塔式结构
全国各级人民政府的排列组合呈现出此种结构,处于塔尖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

中国国家行政组织体制从整体上说是一种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各级政府机关之间存在着严密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同时,中国在遵循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也十分强调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集权制与分权制结合起来。

(2)纵向垂直结构
政府职能部门的纵向分工呈现出此种结构。

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同一级政府内部职能部门的纵向结构。

二是上下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纵向结构。

纵向垂直结构是国家行政职能纵
向分工的体现。

上下级职能部门所管理的事务性质相同,但是管辖的范围随层级的降低而缩小,并且不同层级在权力关系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隶属关系。

(3)横向并列结构
同级政府机关之间和政府机关内部各同级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呈现出此种结构。

一般也分两种情况:一是不同行政区域的政府关系。

二是同一人民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并列关系。

处于横向并列结构中的各部门之间是平等协作关系。

三、行政领导体制
1.首长负责制
按照宪法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

中国的首长负责制是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首长负责制。

(1)首长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形式。

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不一概排斥适度加强个人的权利与责任。

(2)首长负责制是以民主制为前提的个人负责制。

它在本质上不同于个人独裁制。

这主要表现在:
①国家行政机关的首长都是由法定的民主程序选举或决定任职的;
②行政首长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

(3)首长负责制在制度上结合了合议制的特点。

在决定本级政府行政事务中的重大问题时,行政首长都必须先提交有关会议进行民主讨论,然后集中正确意见,做出最后决策。

2.国务院总理负责制
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1)总理负责制是指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总理对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有最后决定权,并对这些决定以及他所领导的全部工作负全面责任,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包括“三权一责”:
①全面领导权。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

②最后决策权。

总理具有最后决策的权力,这一权力不受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限制。

③人事提名权。

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④全面负责任。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均由总理单独签署,这是总理个人对其权力全面负责任的制度形式。

(2)按照国务院组织法规定,两会制是国务院领导机构的重要工作制度。

国务院总理通过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954年国务院开始设立两会制度。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也相应实行部长、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3.地方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
按照现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1982年宪法和新的《地方组织法》把地方人民政府的首长负责制正式规定下来。

地方人民政府的首长负责制与国务院的总理负责制具有共同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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