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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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怎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
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不断完善的。深入探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科学把握党的这一民族纲领政策,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将会起到巨大的思想保证作用。
在进入21世纪之际,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迅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我们的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已经并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新的机制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新办法。在这样的新形势下,而且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在新时期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探索和构建一些有利于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的经济、政治权利,有利于这些地区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政治稳定的制度机制,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政权的根本标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一个根本问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
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一切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60多年的实践一再证明,凡是符合实际的做法,都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都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充分认识少数民族的特点,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一条我们必须长期遵循的重要原则。
第三,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一直是一件党非常重视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正如毛主席早就指出的,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是不可能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因为少数民族干部和当地干部与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的影响和作用是其他干部难以替代的,所以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当地干部的培养。新时期对干部的要求更高了,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领导骨干来充实干部队伍。只有不失时机地培养和提高干部素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顺利实现。
第四,进一步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权,加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
配套健全的法规体系,是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的关键。用法律调整民族关系,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是我国法
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是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的保障。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关系客观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具有极大的优越性,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把钥匙。民族区域自治从党的一项民族政策转变为国家的一项政治制度,再到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再到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表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体制中的重要地位。在21
世纪,我们仍然要继续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但是经历了丰富实践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要随着时代的不断
变化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新世纪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对于加强我国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保持社会稳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加快民族地区实现小康的步伐,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二: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
实际相结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实行这样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有多方面的因素原因的,请让我一一道来。
首先我们从理论角度来看。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现在国家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和主要权利,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我国便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强调无产阶级要坚持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国家的同时,又肯定了自治制的必要性和适宜性。再看我们的老大哥苏联,列宁把民族的区域自治作为无产阶级在国家建设和政权建设问题上解决民族问题的普
遍原则。他说:“一个民族成分复杂的大国只有通过地区的
自治才能够实现真正民族的集中制。”毕竟每个民族有自己
的问题,统一的国家若是用统一的政策和管理方式,势必会与民族的特色、文化发生冲突,这时就将与民族的集中制发生冲突。这说明了我国要建立稳定的中央集权而统一的国家,必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其次我们从中国的国情来看。在历史上,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自1840年以来,
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