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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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高等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保障校园消防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特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保护校园师生员工的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制定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人和部门,并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通道,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校园师生员工的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学校校长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学校最高级别的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消防安全重大决策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第十条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传达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政策,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班级教师为班级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班级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每个实验室、办公室等区域应设一名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设施和装备的档案,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消防器材储存点,及时检查、保养和更换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学校应设置消防通道,保障人员疏散和救援车辆的畅通。

第十六条学校应设置灭火器和消火栓,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消防报警系统,确保火灾事件能及时报警并得到迅速响应。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防火墙和防火门,对重点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和防护。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全部人员,包含师生、工作人员、访客等。

第三条职责分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 1. 校长: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的总体规划、组织和领导工作。

2.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组织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3. 各部门、班级和个人:负责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搭配安全保卫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四条消防设施配备1.学校应依照消防设施配备标准进行消防设施的设置和购置。

2.学校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灭火器管理1.学校应依照相关规定设置适量、适种的灭火器,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用。

2.每个班级、试验室、办公室等场合应配备至少一支合适的灭火器,灭火器应摆放在明显位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

第六条防火门管理1.学校应依照相关规定设置和维护防火门,确保其正常使用。

2.防火门应保持通畅无阻,严禁将防火门用于日常出入、堆放物品等非正常用途。

第七条消防通道管理1.学校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学校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标识,确保使用人员能够快速找到消防通道。

第八条疏散通道管理1.学校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快速、有序地疏散。

2.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障碍物或其他物品。

3.学校应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疏散本领。

第三章火灾防备和培训第九条火灾防备措施1.学校应建立火灾防备制度,包含对电气设备、用火用电、储存易燃物品等方面的掌控。

2.全部人员应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室内使用明火,禁止使用违章电器和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

第十条灭火器使用培训1.学校应定期组织灭火器使用培训,确保师生熟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主要是为了保障高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

1. 高校必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并明确各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2. 高校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3. 高校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包括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情况、消防力量建设情况等。

4. 高校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

5. 高校应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 高校应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按规定进行维修和检测。

7. 高校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人员,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8. 高校应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对校园内各类火灾隐患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9. 高校应设置消防通道和疏散标识,保证在火灾发生时师生员工能够安全、快速地撤离。

10. 高校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让师生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应对火灾的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和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具体规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简述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指在学校内开展起火原因探查、消防器材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等一系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建立了起火预防、火灾应对、消防投入、安全意识等等各方面的标准体系。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学校保障教育教学、职工安全、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管理目标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主要目标如下:1.落实各类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学生教职工消防安全。

2.严格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的执行,抓紧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落实消防器材检测保养等消防安全要求。

4.加强火源管理,掌握学校内烟火积存情况,排查电气设备漏电等火灾隐患。

5.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火灾应对能力。

6.不断健全消防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校消防工作的有效推进。

管理步骤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应秉承“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全员参与、责任明确”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1.发起机构要明确学校消防管理的体系目标、核心内容及规范要求,推动学校消防管理体系设立的顺利实施。

2.实施机构要学习和掌握相关消防法规、规范、标准等消防知识,全面掌握学校内消防设施的数量、性能、位置、使用情况及规范标准等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3.提供资源和支持,明确学校消防管理体系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及其定位,以确保实现学校消防管理体系所要达到的目标。

4.约束机构要加大学校消防管理体系的约束力,加强各方面管理制度的监控与可控性,保证落实学校内消防管理体系要求。

5.监督机构要制定监督和评估机制,组织落实消防管理体系的检查和考核,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

管理成效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最直观体现在以下方面:1.学生和职工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发生火灾事故的概率大幅降低。

2.消防器材、设施等消防安全方面的建设得到了有效推进,学校整体的消防安全水平得到了提升。

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 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4. 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5. 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6. 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教学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2. 学生管理部门:加强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3.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园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4. 总务处: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的采购、安装和验收;5. 安全保卫处:负责校园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新生入学教育、教职工入职培训应包含消防安全教育内容。

第九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或讲座,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条校园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置明显标志,确保易于识别和使用。

第十二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五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三条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应立即停用或采取临时措施,消除隐患。

大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应主动接受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

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决策。

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部。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设备、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北京大学法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学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催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分)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 信息公布和宣传
•学校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公布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并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2. 防火安全设施
•学校应配备必要的防火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学校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安全出口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定期进行消防通道演练。

4. 消防安全培训
•学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灭火初期能够有效处理火灾。

5. 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措施
•学校应针对厨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采取特别防火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6. 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
•学校应每月对校园进行一次消防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排查整改情况。

7. 应急预案和演练
•学校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疏散逃生路线,组织定期应急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

8. 外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应对外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确保外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与校内保持一致。

9. 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学校应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接受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10. 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消阁安全监督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提交火灾事故报告。

以上便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相关内容,学校应当始终将消防安全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内的所有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设立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2. 制定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3. 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4.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5.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6. 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响应能力;7. 建立健全火灾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能力,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通道畅通、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第八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报请上级部门处理。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高校针对消防安全进行制定和执行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灭火设施和器材:规定高校应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并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2. 人员安全意识培训:要求高校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消防安全责任:明确高校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师生的消防安全责任,要求各个责任主体做好消防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4. 火源控制:要求高校加强对火源的控制,禁止在教室、宿舍和公共场所使用明火,确保学校内部无非法使用明火的现象。

5. 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规定高校要保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该通道。

6. 火灾报警和报警设备:要求高校配备火灾报警设备,并规定使用时限和检查要求,确保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

7. 应急疏散和逃生通道:规定高校应建立完善的应急疏散计划和逃生通道,进行定期的演练和检查,提高疏散和逃生的效率和安全性。

8. 火灾事故处理和调查:规定高校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要求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这是一些常见的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同高校可能有些差异。

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定,并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以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校园内所有建筑物、设施及活动场所。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第七条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八条对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第九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消防设施及器材第十条学校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安装、维修、更换等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二条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火灾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无法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六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救援。

第十七条报告火灾事故情况,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追究其法律责任。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高校为了确保校园内消防安全而制定的规定和措施。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建设规定:规定高校必须按照相关的消防安全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等,并要求对这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消防组织机构设置规定:规定高校应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消防值班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3. 火灾风险防控规定:对高校内各类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并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火灾防控措施,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应急预案制定、火灾隐患整改等。

4. 火灾报警与应急处置规定:规定高校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并明确火灾报警的程序和方式,同时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各个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和处置方法。

5. 灭火器材管理规定:规定高校应配备合适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完好性,并组织进行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高校的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强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高校应根据实
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适应不同时期和不同情况下的需要。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及其附设单位。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机构,由校长担任机构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高等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系)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分工负责,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装备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防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实际需求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置明显的火灾疏散标识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第四章火灾风险防控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演练。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责任追究和处罚第十六条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严肃查处。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火灾事故台账,及时记录和报送火灾事故情况。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3篇)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3篇)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高校及其附属学院、科研机构、图书馆、实验室、宿舍等区域,以及校外训练基地、出行活动场所等。

三、高校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高校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组织消防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4. 组织消防演习,检验消防预案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5. 协调校内外消防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规划和设计一、高校新建、改造、扩建建筑物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和相关标准,确保消防安全设施、通道和逃生出口的设置合理可行。

二、高校应配备消防安全专家,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高校的教学楼、实验室等特种场所应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规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

第四章火灾防控一、高校应建立健全火灾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存储、使用、运输等全过程的监管。

2. 定期开展消防巡查,检查电线电路、用电设备、火源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加强对火警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器材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4.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高校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提升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五章消防安全设施一、高校应设立消防安全设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二、高校的消防安全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

2024年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____年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校,包括本科院校、研究生院校、职业院校等。

第三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

第四条高校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设施和装备第五条高校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第六条高校应当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转有效。

第七条高校应当提供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训练,使全校师生熟悉消防逃生路线和使用灭火器等基本技能。

第三章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高校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权限、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高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对各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条高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巡查、监控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

第四章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第十一条高校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包括消除消防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等,确保火灾不发生。

第十二条高校应当建立火灾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高校应当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高校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和救援。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工作,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否则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确保规定的落实。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所有。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人员密集,建筑众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1、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学校保卫部门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消防安全管理1、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

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3、学校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4、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1、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四、火灾预防和处置1、学校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

高等学校作为人员密集、设施复杂的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责任分工。

1. 学校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员,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学校内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 各学院、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 全体师生员工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三、消防设施。

1. 学校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各学院、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并设置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3.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四、日常管理。

1.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2. 宿舍、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设施维护记录、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等。

五、突发事件处置。

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和处置程序。

2. 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学校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灾,并及时报警求助。

3. 学校应当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定期进行联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

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3. 学校应当积极响应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意见,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是为了加强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高校包括本科院校、研究生院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组织架构。

第四条高校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程序等内容。

第五条高校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高校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七条高校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高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按照中央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高校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高校应设立消防安全督查组,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高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纪律与奖惩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高校应建立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报送相关消防安全信息。

第十五条高校应建立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消防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高校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检验和提升师生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七条高校应积极组织和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十八条高校应制定独立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程序等内容。

第十九条高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机构和责任人。

第二十条高校应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高校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火灾预防措施:包括高校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要求,防火墙、疏散通道、防火门等设施的设置,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等。

2. 火灾报警和应急处理:规定高校应设置火灾报警设备,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报警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3. 灭火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高校应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源等,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和检查周期,保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4. 消防演练和培训:规定高校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火灾应急能力,同时要求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5. 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规定高校内部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监督机制,保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高校师生的人身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时,该规定也提醒高校相关人员和学生要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和学习,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高校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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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应主动接受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

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决策。

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部。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设备、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北京大学法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学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分)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保卫部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拟订校级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校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督促各单位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和施工作业;(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七)定期对微型消防(分)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督促各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二)协助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条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和驻校内其他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微型消防(分)站或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演练;(八)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按规定配备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九)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十)制定本单位的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十一)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保卫部、学生工作部、院系和负责学生宿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配合学生宿舍管理单位做好上述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管理服务部门对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十四条学校及各单位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合同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业主单位和学校保卫部报告。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学校的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博物馆、教学楼、实验室、计算机房、学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馆)、会堂、校医院、幼儿园、文物建筑、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易燃易爆使用储存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系统等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第十六条在校园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集体活动和展览,严格遵守《北京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提前进行风险预测和评估,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文物建筑(含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物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瓶)、高压气瓶等。

木质大屋顶空间应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设置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大量放置可燃、易燃物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消防控制室由建筑物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

消防值班室可与门卫值班室、监控室合用,应确保有人24小时值班,会操作消防报警控制器。

第十九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及以上单位使用或相邻几个建筑物共用消防设施的,应当成立楼委会,明确牵头管理单位,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建筑物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加强消防水系统和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加强检查、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消防设施、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台账,存档备查。

第二十一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应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每年应聘请消防技术服务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敷设,禁止私接乱拉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第二十三条总务部及动力中心负责室外消防水系统和总务系统的基础设施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基建工程部负责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消防设施的建造,并确保其在质保期内得到有效服务保障。

第二十四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施工,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

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各项工程中消防设施的设计和验收,应有保卫部参加。

校内各类施工、动火作业应向保卫部申请办理施工证、动火证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接受学校保卫部的监督检查。

竣工后,建筑工程中与消防有关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应报学校档案馆和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六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各单位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第二十八条学校内出租、出借房屋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出租、出借方负责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加强此类房屋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校内林区是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禁止使用明火”提示牌,园林单位应及时清除干草、落叶等可燃物,校园巡逻应及时发现和制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发生火灾时,相关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组织疏散人员。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第三十一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四)单位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六)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及完好有效情况;(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情况;(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十)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的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十一)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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