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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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项目中的成品(也称为物资)在运输、储存、装卸和施工过程中不受损坏、丢失或盗窃的一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工程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1. 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工程成品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优化工程管理、节约成本、提高工程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其主要目的包括:- 保护工程成品的完好性:工程成品通常需要进行长途运输和长期储存,因此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损害,如震动、湿度、温度等。

合理的保护制度可以减少这些损害,并确保成品在使用时符合质量要求。

- 防止成品丢失或盗窃:工程成品通常具有较高的价值,因此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建立和执行保护制度可以有效减少成品的丢失或盗窃事件,维护工程项目的安全。

- 提高施工效率:成品保护制度可以确保成品在施工现场的及时供应,并提供必要的安装和使用指导,从而提高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2. 保护制度的主要措施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包括一系列的措施和规定,涵盖了成品运输、储存、装卸和施工等各个环节。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保护措施:- 成品包装:成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防止震动、碰撞和湿度等因素对其造成损害。

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压、防潮和防震等性能,并能适应不同环境条件。

- 运输管理:在成品运输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成品的安全到达目的地。

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盗锁、GPS定位等。

同时,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成品的特性和运输要求。

- 仓储管理:成品在仓储过程中需要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仓库应具备适当的防火、防潮和防盗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 装卸操作:成品的装卸过程需要进行规范的操作,以防止成品的损坏或人员的意外伤害。

装卸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成品的特性和操作要求。

同时,应使用适当的装卸设备和工具,如起重机、叉车等。

- 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成品需要妥善安放和保护,以防止意外损坏。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成品保护原则 (1)三、分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2)3.1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2)3.2混凝土成品保护 (2)3.3顶棚、墙面成品保护 (3)3.4门窗、栏杆保护 (4)3.5楼地面饰面层的保护 (5)3.6电梯轿厢的保护 (6)3.7卫生间洁具的保护 (6)3.8橱柜的保护 (7)3.9电器设备、线管、面板、灯具保护 (8)3.10给排水成品保护 (9)3.11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10)3.12通风、空调专业成品保护 (11)四、燃气管道成品保护 (12)五、交楼前整改维修成品保护措施 (13)六、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供参考) (13)6.1进户、单元门门框 (14)6.2公共走道砖墙成品保护 (14)6.3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15)6.4栏杆、百叶 (16)6.5施工过程中对楼梯踏步的保护: (17)6.6砼阳角保护 (17)6.7电梯招唤开关: (18)6.8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 (19)6.9窗框: (20)6.10窗台板成品保护 (20)6.11橱柜成品保护 (21)6.12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22)6.13强电管线保护 (23)6.14开关插座成品保护(只适用于涂料墙面) (23)6.15马桶成品保护 (24)6.16浴缸成品保护 (25)6.17卫浴龙头成品保护 (26)6.18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27)6.19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 (27)6.20厨卫砖阳角成品保护 (28)6.21厨卫地砖成品保护 (29)6.22地板成品保护 (30)6.23下水管道口封堵 (31)6.24园区路面砖 (31)6.25水泥地面 (32)6.26屋面瓦 (32)一、编制说明为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包括半成品,下同)的保护,提高管理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污染和损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以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完美交楼。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建筑工程施工的成品,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施工成品保护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施工队伍执行相应的操作。

2.施工队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要求。

3.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施工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规划: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规划,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良好,避免土方、石方等杂物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2.施工路线:施工单位应规划良好的施工路线,确保运输设备和人员不会对成品产生碰撞或其他损害。

3.施工设备保护: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的保护和维护,避免设备的摩擦或其他因素对成品造成损害。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施工单位应合理设置临时设施,确保施工期间成品不受天气等因素的影响。

5.原材料保护:施工单位在运输和存放原材料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原材料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6.防水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防水处理,确保成品不受水分侵蚀和渗透。

7.温湿度控制: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温湿度进行监控和调节,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湿度对成品造成损害。

8.施工质量监控: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成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9.施工现场清洁: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避免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四、违规处理对违反该管理制度的责任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轻微违规者,首次警告,多次违规者,予以扣工资处分或者暂时停工。

对严重违规者,责任人应予以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保护各类成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安装和交付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因成品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特制定本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管道线路、智能化系统等。

三、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施工谁保护原则各施工班组或个人对自己施工完成的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2、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在进行后续施工前,必须先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破坏。

3、全过程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1、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为成员,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计划、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成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成品保护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对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4)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五、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针对成品可能受到的损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包裹、封闭等。

例如,对建筑结构的阳角可以用木板进行包裹防护,对门窗可以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2、标识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标识,标明成品的名称、施工班组、完成时间、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隔离对于易受污染、损坏的成品,应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例如,在精装修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穿行。

4、搬运和储存在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妥善的措施,避免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成品保护制度(全面)

成品保护制度(全面)

成品保护制度一、成品保护制度1.施工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必须把成品保护意识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并且予以重视。

2、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3、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4、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5、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6、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7、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二、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1.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2、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3、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4、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5、各个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6、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7、经常性发开展对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做到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在已完成品或半点成品上乱涂、乱画、乱刻。

8、对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做好相互间的移交接收工作,否则不得擅自开工。

自接收日起负责对已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遵循合理的施工程序,不得野蛮施工,避免施工不当造成返工和对已完成成品的破坏。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保证工程验收合格,维护建筑工程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的单位及人员,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业主代表等。

三、建筑工程成品范围建筑工程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砖瓦、钢筋、混凝土、玻璃、门窗、装饰材料、设备等。

四、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责任1. 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代表业主对工程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

2.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对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成品的保护、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4. 业主代表应参与成品保护管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 施工前成品的保护1.1 砖瓦、混凝土等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1.2 钢筋等金属材料应存放在防潮、干燥的地方,避免受到雨水等腐蚀。

1.3 玻璃、门窗等易碎材料应储存在平整干净的地方,避免受到撞击和损坏。

2. 施工中成品的保护2.1 施工现场应设置成品保护区域,确保成品不受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影响。

2.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成品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影响成品的质量。

2.3 成品在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应加强保护措施,避免发生碰撞、脱落等问题。

3. 施工后成品的保护3.1 施工完工后应对成品进行清洁、除尘等处理,减少外界环境对成品的影响。

3.2 完工成品应及时进行验收和保护处理,保证成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3 完工后的成品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认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

六、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记录1. 施工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情况、问题及处理情况。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确保成品的整体性、品质和安全性,制定本管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成品,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部件等。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1、成品接收在成品到达现场后,施工方必须进行验收,核实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

2、成品安置(1)严禁将成品直接放置在地面,应先做好地面平整处理,再妥善安排放置位置。

液体成品应在地面铺设防水措施,防止污染。

(2)不同种类及规格的成品应分开存放,不得混合使用或混淆在一起。

(3)易碎或高价值的成品应放置在安全、易查的地方,并进行加强保护,如固定支撑、加强外包装等。

(4)对于需要长期存放的成品,应留意其使用期限及质量变化,定期检查及维护,提前预防和处理问题。

3、成品使用(1)在使用成品之前应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2)在工程施工中加强保护,防止损坏和污染,以及避免误用。

(3)在施工现场要注意作业安全,避免人员误伤和成品损坏。

(4)如有需要移动成品,应先做好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成品的安全性。

4、成品维护(1)施工现场应对成品进行保护和维护,避免因长时间的雨水浸泡、阳光的直接照射等因素而导致成品损坏,尤其是对于易腐蚀的成品。

(2)对于高价值的成品应定期检查其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5、成品保障(1)建立健全成品保障机制,确保施工现场正常运转。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保障计划,具体实施时应注意安全、科学、合理,保证其可行性。

(3)确保成品的充足供应,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保证成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6、责任制度(1)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负责。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成品管理工作,对成品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等处理。

(3)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作为失责的惩戒。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一、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1.成品保护的目标(1)确保建筑工程成品在施工过程中不受到损坏;(2)保证建筑工程成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3)确保建筑工程成品按时交付使用。

2.成品保护的责任部门(1)项目经理是成品保护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成品保护措施;(2)施工班组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情况;(3)相关部门(质检部门、安全部门等)需要配合项目经理和施工班组,确保成品保护的顺利实施。

3.成品保护的措施和要求(1)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成品保护区域,并划定明确的范围;(2)成品保护区域应有清晰的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成品保护区域接口和连接部位需要进行特殊保护,防止受到损坏;(4)对易受损部位需要采取加固、遮挡等措施,确保安全;(5)成品保护期间,施工人员要加强监督,严禁乱坐乱踩、乱放乱搬等行为;(6)成品保护期间,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覆盖、遮挡等措施,保证成品不受污染。

4.成品保护的检查和验收(1)项目经理要定期检查成品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施工班组要做好日常巡视工作,如发现成品保护情况不良,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3)成品保护期结束后,由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成品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安全防护措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在工程开工前签订,并公示。

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2)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秩序,设置警示标志、隔离设施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3)施工现场要保证合理的通风、照明等工作环境。

3.施工操作安全措施(1)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2)施工人员要正确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3)对于危险区域和危险设备,要设置防护栏、安全网等措施,防止人员意外坠落。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施⼯现场成品保护制度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总则施⼯阶段⼯种交叉繁多,成品和半成品易出现⼆次污染、损坏和丢失等情况。

因此必须加强对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加强交叉施⼯的成品保护制度。

安排各专业施⼯顺序,明确装修饰⾯作业、设备安装完成后的标准保护措施,最⼤限度的减少由于施⼯⼯艺⼯序不合理和成品保护措施不合格引起的再次维修问题以及⼯期延误等问题。

细则1.责任明确原则1.1.总包和各专业分包单位需按照合同条款和此成品保护标准做法,对各⾃施⼯范围内的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1.2.如果施⼯单位未按照此成品保护标准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并拒不执⾏的。

我⽅有权利委托第三⽅施⼯,并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成品保护费⽤;1.3.总包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内容并进⾏成品保护后,需向其它单位移交作业⾯时,必须有书⾯确认的现场移交记录,记录内容清晰描述移交时间、范围及移交内容,确保书⾯记录的可追溯性,作业⾯移交单由项⽬管理部、移交⽅、接收⽅三⽅签认。

2.⼯序合理化原则2.1.合理规划⼯序,尽量避免多⼯种在同⼀作业⾯内交叉施⼯。

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的材料如进户门、地⾯等尽可能安排在⼤部分⼯作量完成后进⾏安装;2.2.施⼯单位在进⾏下道⼯序施⼯前,必须对上道⼯序进⾏⾃检,避免上道⼯序质量缺陷导致成品⼆次破坏。

3.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成品制作完成后,施⼯单位必须先进⾏⾃检,⾃检合格后,报我⽅专业⼯程师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可进⾏产品卫⽣清洁,然后再进⾏成品保护。

4.持续保护原则对于成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及时恢复保护措施,做到发现即处理。

具体要求1.⼯序衔接1.1.地⾯饰⾯完成后的施⼯区域避免进⾏材料运输、拌灰、电焊、切割等⼯作。

如确实⽆法避免,必须加强成品保护⼯作,防⽌污染和损坏;1.2.墙⾯饰⾯完成后不得因安装终端设备造成污染。

安装设备(灯具、开关等)时,施⼯⼈员必须佩戴⽩⼿套,同时要有措施保护好墙⾯、地⾯不受污染和破坏;1.3.吊顶龙⾻安装完成后必须对吊顶内⽔、电、⽓、空调系统进⾏隐蔽⼯程检查验收,待合格再进⾏封板、腻⼦找平、涂料饰⾯等⼯序。

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土建工程建筑成品,保障施工过程中成品的完整性和质量,提高土建工程建筑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保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保护制度适用于土建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瓦片、钢筋、木材等。

三、成品保护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对所有土建工程建筑成品进行保护,确保其不受到损坏或污染。

2. 施工单位应负责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在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监督成品的保护工作,确保每一项施工成品都能得到妥善保护。

3. 施工单位应派遣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对成品造成损害的情况。

4. 施工单位要求施工队伍严格遵守成品保护规定,禁止在成品上乱放工具、乱行走或进行其他可能对成品造成损害的行为。

5. 施工单位应特别注意对重要的成品进行重点保护,例如混凝土梁柱等支撑结构,避免其受到损坏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6. 对于已经受损的成品,施工单位负责对其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四、成品保护具体措施1. 水泥、混凝土等硬化材料的保护- 在浇筑完水泥或混凝土后,要及时进行覆盖保护,禁止人员走动或机械作业于其上。

- 在雨天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避免雨水对硬化水泥或混凝土的冲刷,可搭建防雨棚或进行其他防护措施。

2. 砖瓦等脆性材料的保护- 对于易碎的砖瓦等成品,应当放置在平整的地面上,并远离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行人。

- 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碰撞和摔落导致破损。

3. 钢筋等金属材料的保护- 对于钢筋等金属材料,在运输、搬运和存放过程中,要避免弯曲、拉伤和受潮等情况,确保其表面光滑无损。

- 在使用钻孔等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时,要注意保护钢筋表面,避免因为碰撞或撞击导致的表面破损。

4. 木材等天然材料的保护- 对于木材等天然材料,要注意防潮防晒,存放时要使其远离水源和阳光直射,避免腐烂和变形。

- 在使用木材进行建筑时,要注意沿纹方向切割,避免木材开裂和变形。

工程项目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项目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项目成品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场施工成品保护, 保证工程质量外观完美性, 提高全员成品保护意识, 保证成品不被污染和破坏, 实现工程质量优良, 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成品保护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全体人员应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 加强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切实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的监督和管控, 在月度安全质量检查中组织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对成品保护进行检查, 对成品破坏问题在月度例会上予以通报, 并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纪要, 督促实施和整改验收。

第四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成品保护相关培训, 并做好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 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对现场成品进行检查, 当发现成品破坏, 应根据成品破坏严重程度提出修复措施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现场工区长及技术员负责对现场工程成品保护进行责任分解、落实, 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成品保护相关培训, 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并监督做好成品破坏修复工作。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六条现场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按质量保证计划中成品保护职责与方法, 做好成品保护管理工作, 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 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工程成品。

第七条钢筋保护措施1.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模板及预埋件安装时, 现场技术员应监督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弯曲和拆除钢筋;2.使用可能对钢筋造成污染或损坏的混凝土、脱模剂等, 现场负责人应安排人员采取套筒封住钢筋丝口、塑料布包裹钢筋或隔离, 个别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3.现场技术员应监督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在安装好的钢筋网上踩踏、堆置重物。

第八条模板保护措施1.模板支立完成后, 现场负责人应及时安排人员将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2.现场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模板安装顺序, 预留孔、预埋件的安设应在支模前完成;支模后, 不得任意拆除模板或用重锤敲打模板及支顶。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措施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措施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措施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

2. 成品保护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负责最终验收。

3. 成品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工程成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完整。

二、保护范围1. 结构成品: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

2. 装饰装修成品:如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装饰面。

3. 安装成品:包括机电设备、管道、线路等。

4. 临时设施:施工现场的围挡、脚手架、模板等。

三、保护措施1. 结构成品保护:- 施工过程中,应对易受损害的结构部位采取加固措施。

- 施工作业时,避免重物直接撞击结构表面。

- 对于已经完成的结构部分,应及时清理杂物,防止腐蚀或损坏。

2. 装饰装修成品保护:- 装修材料到场后,应妥善存放,避免受潮或变形。

- 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已完成的装饰面,如覆盖保护膜。

- 施工结束后,对装饰面进行清洁,保持美观。

3. 安装成品保护:-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

- 安装过程中,注意保护设备表面,避免划伤或磕碰。

- 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包装保护,防止污染或损坏。

4. 临时设施保护:- 临时设施应按照设计要求搭建,确保稳固安全。

- 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维护,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 项目结束后,合理拆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责任与监督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保护措施。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3. 建设单位在验收时,应对成品保护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不合格的成品不予验收。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照成品保护制度操作,导致成品损坏的个人或单位,应根据损害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破坏成品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3. 对于屡次违反成品保护制度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建议更换施工队伍。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为加强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对有可能发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坏现象进行有效追溯,确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管理。

2.本制度中的“成品”是指与工程质量有交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及工程产品。

三、单位职责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及违反制度的处罚。

2.工程总包单位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并履行总包职责。

3.未施完毕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本单位负责保护。

4.已施工完并已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由接收单位负责保护。

5.各单位技术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具体措施的细化编制,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6.各单位成品被破坏时,应提供证明破坏者的有效证据(照片、视频等),否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修复。

(破坏痕迹明显无疑除外)1四、管理程序1.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都有对成品保护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各施工单位应该对本单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对由于本单位的施工有大概破坏其他单位的制品采纳防护措施。

4.各单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

各单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新出现的成品及时要求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或防护措施。

5.各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制品破坏向建设单位及监理部举行举报。

6.关于破坏劳动成果1).必须破坏他人的劳动成果时,申请破坏成果的单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向建设单位及监理部备案。

2).建设单位协调涉及单位,破坏单位应在限按期限内将劳动成果复原,并承担复原费用。

3).凡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即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由责任单位承担修理费用外,在未造成事故时,也要给以经济处罚,若造成事故时,加重处罚。

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 引言在施工现场,由于施工过程多数分为多个阶段,且一般都需要使用到各种成品和半成品,这些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没有良好的保护措施,很容易发生受损、丢失等情况,这不仅会增加项目成本,还会造成延期工期等问题。

因此,施工现场需要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 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意义2.1 减少成本成品和半成品保护能够减少成本,这是因为如果这些产品遭受到损坏或者无法使用,就需要重新购买新的,增加了项目的成本。

2.2 提高生产效率保护好成品和半成品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因为如果这些物品出现了问题,需要停止施工,耽误时间,增加了施工工期。

2.3 保证施工质量成品和半成品保护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因为如果这些物品在过程中受到损坏或者无法使用,会影响施工质量,甚至可能会导致项目失败。

3. 成品、半成品保护的具体要求3.1 环境保护成品、半成品在施工现场不仅要防止受到物理损坏,还要防止受到污染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在施工现场应设定物品存放的区域,尽可能避免存放在受到污染物附近,保证成品、半成品的卫生环境。

3.2 维护安全在施工现场,经常会有大型机械设备在操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一定的危险。

施工管理人员应该明确指引施工人员存放位置,切忌放在机械设备的作业区域范围内,同时要保证成品、半成品不会对工人产生伤害。

3.3 定期检测在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质期存在着一定维持期限。

施工管理人员应该对成品、半成品的准确保质期进行记录,并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4 妥善包装成品、半成品妥善的包装也是非常必要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包装方式。

一般来说,成品要使用相应的包装纸箱、木箱等进行包装,半成品则需要采用外层防护材料进行包装,以防止受到物理损坏。

3.5 专人管理在施工现场,由于成品、半成品种类繁多、数量较大,因此应该专人负责管理、维护这些产品。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模版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模版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证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完好交付,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合同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规范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员工等。

三、成品保护责任1. 承建单位负责组织并实施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建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及验收。

3. 施工员工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成品保护。

四、成品保护措施1. 在进场施工前,承建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

2.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域,并张贴相关警示标识,区分不同材料及构件的存放位置。

3. 承建单位应配备专门负责成品保护的人员,并由其负责成品保护区域的管理和监督。

4. 对不同类型的成品,承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覆盖防护膜、遮挡布等。

5.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定期进行清理,避免成品受到杂物和尘土的污染。

6. 对于易受损和易变形的成品,承建单位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例如加固、封装等。

7. 承建单位应组织专人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和处理。

8. 在成品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震、防摔等措施,确保成品不受损坏。

9. 承建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成品的污染。

五、成品保护记录1. 承建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记录,包括成品保护方案、成品保护人员记录、成品检查记录等。

2. 成品保护人员记录应包括人员姓名、工作岗位、保护区域负责情况等。

3. 成品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

六、成品保护验收1. 监理单位应对承建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验收,确保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是为了保护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各种物资和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旨在提高成品保护意识,确保成品能够安全无损地交付使用。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划分该制度确定了工程成品保护的责任划分,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或业主代表)。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保护要求;承包单位需要制定保护方案,并落实施工中的具体措施,确保现场安全有序;管理单位有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聊口纠正问题。

二、成品保护内容1.施工区域的划分建筑施工现场需要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阶段的不同,对施工区域进行划分。

在进行各项施工作业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并严格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该区域。

2.设备保护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种设备需要定期检查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在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对设备进行固定、防尘、防水等措施,保证设备安全无损。

3.材料保护材料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保护要求。

在材料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需要注意防止损坏、污染?口丢失等问题,同时对于易损坏的材料如玻璃、瓷砖等,需要进行特殊保护。

4.安全保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是保障施工质量和成品保护的重要环节。

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有序。

三、检查评估为有效监督和评估成品保护制度的实施效果,该制度规定了定期的检查评估制度。

检查评估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根据不同级别的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四、制度宣传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保护意识,需要进行制度宣传。

宣传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中的保护要求、保护技巧和保护意识等。

宣传方式可以通过工作会议、广播信息和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展开,以此提高从业者的法规意识。

在建筑施工中,成品保护是确保建筑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只有制定有效的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无损,从而提高项目质量和减少成本。

中铁建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中铁建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方案一、工程概况大桥主线全长823.23m,主线桥梁起点桩号K0+615.635,终点桩号K1+438.865,主桥为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第二联),跨水城大道(第四联)为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引桥均为等截面现浇混凝土连续梁桥。

主线左幅总体跨径布置为第一联((36.75+44.8)m+第二联((70+120+70)m+第三联(2×28+35+2×22)m+第四联(26.5+30+55+30+26.5)m+第五联(5×35)m,右幅总体跨径布置为第一联(36.75+24.8)m+第二联(70+120+70)m+第三联(30+31+35+30+29)m+第四联(26.5+30+55+30+26.5)m+第五联(5×35)m,第一、二联为50m断面,第三、四、五联为24.5断面。

主线立面纵坡为2.5%、-2.2%、3%、-2.5%。

二、保护范围本工程成品保护范围包括所有总承包自行承建的施工区域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各专业分包、指定分包施工的现场之内的全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1.原材料原材保护包括:钢筋,钢绞线,波纹管,水泥,压浆料等,2.半成品半成品保护包括:钢筋半成品,型钢,水泥土3.成品成品保护包括:桩基,承台,墩柱,支座垫石,梁板,路基,沥青面层,降排水设施四、保护制度项目部将建立完善的工序交接制度。

在各工种交接时,交接双方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实行书面移交手续,下道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认真保护,造成损坏和丢失要全面负责。

对购买的半成品、成品要在进场前做好”四检”制度,即检验规格、品种、质量、成品保护性包裹,不合格品不许进场。

做好现场和仓库物品的管理工作。

五、保护措施成品保护的好坏将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施工企业的通病是“重施工,轻保护”,只有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避免为工程带来许多不必要的返工和浪费。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应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和竣工前移交的工程产品实施保护,以确保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向业主交付满意的建筑产品。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建立工程保护措施。

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考虑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工程所处的环境位置及竣工交付的标准要求等。

3、施工单位对成品、半成品因人为或外界原因而出现的质量缺陷及问题,应加以维修,保护。

4、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工程保护的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和防护意识,并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改进。

5、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应随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护。

混凝土工程在拆模时应掌握时间及强度,防止拆模过早造成的缺陷;装修工程应避免二次装修造成浪费。

6、各施工单位应管理好自己施工的工程,必须按谁施工,谁管理,谁防护。

由于防护、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2)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待完工的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完整性和质量,减少因施工过程中的损坏和污染而导致的损失。

本文将就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在工程施工中,工程成品和半成品是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期目标的关键。

因此,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二、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内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材料储存管理工程材料是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基础,其储存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材料储存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包括材料存放位置、防潮、防晒、防火、防虫等要求,以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

2.施工环境管理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十分重要。

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土建工程成品保护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土建工程成品的保护措施,确保各项工程成果得到妥善保管,防止因保护不当导致的二次损坏,从而维护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利益。

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合理布局、明确责任、严格监管的原则。

二、保护范围成品保护覆盖从主体结构到装饰装修的各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屋面、内外墙面、地面、门窗、管道以及电气设备等所有已完工或部分完工的构件和设施。

三、保护措施1. 结构保护:对于已完成的主体结构,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攀爬或施加额外负荷。

2. 防水保护:屋面、地下室等防水层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保护,防止施工作业造成破坏。

3. 装饰保护:墙面、地面等装饰工程完成后,应采取覆盖保护,避免划伤、污染。

4. 门窗保护:安装后的门窗应加设保护膜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防止碰撞和刮擦。

5. 管道电气保护:管道和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标识,并采取措施防止机械损伤和电化学腐蚀。

四、责任划分1. 施工单位负责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保护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各项保护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保护材料和工具,支持成品保护工作的开展。

五、监督与考核1. 建立成品保护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情况进行巡查。

2. 对于成品保护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将成品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纳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

六、应急处理对于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意外损害等,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修复受损部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建筑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建筑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确保已完成工程部分在施工过程中不受损坏、污染或误用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一份基本的建筑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操作指南,供您参考:一、制度目的明确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的责任主体、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及违规处理机制,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降低二次修复成本,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期间所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但需保护的工程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构件、装饰装修面、已安装的设备及管道、电气线路、门窗、防水层、保温层等。

三、职责分工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

2.施工班组:负责具体实施本班组作业区域内的成品保护措施,并对班组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

3.质量检查员:定期巡查,记录成品保护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上报。

4.安保及材料管理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成品保护区域,以及材料的有序存放避免误用或损坏。

四、保护措施1.标识与隔离:o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明确标识,如使用警戒线、保护罩、标签等。

o对重点保护区域设置隔离设施,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

2.施工顺序与计划:o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交叉作业,避免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成果的破坏。

o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计划,明确保护措施及责任人。

3.培训与交底:o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增强保护意识。

o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成品保护要求及注意事项。

4.材料堆放与运输:o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避免压坏成品。

o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震、防刮、防污染措施。

5.日常巡查与维护:o建立成品保护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o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6.奖惩机制:o对成品保护工作做得好的班组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o对违反成品保护规定的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经济处罚或停工整顿。

五、违规处理1.一旦发现成品损坏或污染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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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总则施工阶段工种交叉繁多,成品和半成品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等情况。

因此必须加强对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加强交叉施工的成品保护制度。

安排各专业施工顺序,明确装修饰面作业、设备安装完成后的标准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施工工艺工序不合理和成品保护措施不合格引起的再次维修问题以及工期延误等问题。

细则1. 责任明确原则1.1. 总包和各专业分包单位需按照合同条款和此成品保护标准做法,对各自施工范围内的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1.2. 如果施工单位未按照此成品保护标准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并拒不执行的。

我方有权利委托第三方施工,并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成品保护费用;1.3. 总包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进行成品保护后,需向其它单位移交作业面时,必须有书面确认的现场移交记录,记录内容清晰描述移交时间、范围及移交内容,确保书面记录的可追溯性,作业面移交单由项目管理部、移交方、接收方三方签认。

2. 工序合理化原则2.1.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面内交叉施工。

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面等尽可能安排在大部分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2.2. 施工单位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自检,避免上道工序质量缺陷导致成品二次破坏。

3. 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成品制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我方专业工程师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产品卫生清洁,然后再进行成品保护。

4. 持续保护原则对于成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及时恢复保护措施,做到发现即处理。

具体要求1. 工序衔接1.1. 地面饰面完成后的施工区域避免进行材料运输、拌灰、电焊、切割等工作。

如确实无法避免,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防止污染和损坏;1.2. 墙面饰面完成后不得因安装终端设备造成污染。

安装设备(灯具、开关等)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白手套,同时要有措施保护好墙面、地面不受污染和破坏;1.3. 吊顶龙骨安装完成后必须对吊顶内水、电、气、空调系统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待合格再进行封板、腻子找平、涂料饰面等工序。

2. 具体措施2.1. 原材料保护措施2.1.1. 所有原辅材料经验收合格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

2.1.2. 所有材料储存时均制定保护措施,存放时底部使用水平木材垫平,每层之间须以薄木条隔离,且材料堆放最高不宜超过10层;玻璃须竖直存放在专用支架上,每块玻璃之间有隔离纸。

2.1.3. 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扎。

2.1.4. 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且紧线机捆扎结实,严禁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2.1.5. 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2.1.6. 工厂材料搬运中所需运输均应有防护措施,禁止铁件、硬件等直接接触,以免损坏材料。

2.1.7. 材料加工平台须按规定铺垫毛毯,并注意不得有杂物,严禁在平台上拖动材料,所有材料移动须垂直抬放。

2.1.8. 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须将表面内腔的杂屑全部清除,并进行清洁及加贴保护膜。

2.1.9. 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须进行覆盖,登记造册。

2.2. 吊顶工程(装饰板材)2.2.1. 吊顶装饰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

2.2.2. 吊顶装饰板材不得受雨淋、变形、生锈,并注意防潮。

2.2.3. 在装饰板附近不得进行电气焊,板面严禁撞击,防止损伤。

2.2.4. 吊顶内的水管、汽管等应在安装面板之前试压完毕,以防因漏水而污损吊顶。

2.2.5. 管道阀门部位注意预留检查孔,以防上下人损害吊顶。

2.2.6. 安装灯具、通风罩等不得损坏和污染吊顶。

2.2.7. 不得将吊杆吊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

2.3. 墙、地砖工程(装饰板材)2.3.1. 饰面材料不得堆放在露天被雨淋浸、水泡和长期日晒,板块要立放,光面对光面,设木垫块衬垫。

2.3.2. 禁止其他人员上去踩动并做保护标识,铺设完后房间要进行封闭,待强度达到后,用硬质材料加以覆盖保护。

2.3.3. 水电进入时,对使用的人字梯、高凳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面。

2.3.4. 地面施工时,要对水电已安装完成的综合布线的管槽、立管、线盒进行保护。

2.4. 门窗工程2.4.1. 木门框完成后,在1.2米以下用硬质材料将框周围包好,防止碰撞。

木门窗油漆应将五金件用纸胶带或塑料布包裹地,门窗套与墙面交接处贴纸胶带,以防止油漆对五金件及墙面的污染,油漆涂刷后漆膜未干前要安排人看护,防止触摸。

2.4.2. 铝合金门窗在安装前必须粘贴塑料保护胶带,以防止水泥砂浆的腐蚀和污染,在进行铝合金门窗与墙体的接缝处打密封胶时要及时清理多作的胶液。

2.4.3. 运输材料过程中,凡经过各类门口处时,行动要缓慢,防止撞坏门框。

2.4.4. 在风天施工时要及时将门窗关闭好,以防止门窗玻璃打碎和门窗框松动、变形。

2.4.5. 门窗玻璃要做好标识保护。

对滴在窗台、地面的油漆要及时擦干净。

2.5. 墙、吊顶(涂料)2.5.1. 墙面、顶棚涂料施工前应将地面清理干净,并用塑料布等地面覆盖,并对门窗进行包裹和保护,以便墙面涂料施工,防止对地面、门窗的污染。

2.5.2. 在涂刷分界线时,采用美纹纸粘贴的方法,避免污染其它界面。

2.6. 土建成品保护措施2.6.1. 墙、板如需开洞、开凿应事先同业主进行联系,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

2.6.2. 砖墙及其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

2.6.3. 现场设置的施工设备应由木板或其材料垫离地面,防止油污粘贴地面上。

2.6.4. 在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

在已完、施工完的墙内和吊顶上进行安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了干净手套和穿了干净工作服后方可进行施工。

2.6.5. 涂刷油漆时要小心谨慎,切匆将油漆滴落在土建产品上。

2.6.6. 积极开展教育全体参建积工成品保护教育,严禁在土建建筑上乱涂乱画。

2.7. 安装成品保护措施2.7.1. 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踩踏已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2.7.2. 所有精密仪器、仪表元件、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

2.7.3. 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

2.7.4. 加强职工产品促进护的意识教育,对于违反者将予以重罚,直至责令当事人出场。

3. 其他要求3.1. 材料运输3.1.1. 使用电梯运输材料时,应对电梯轿厢采取保护措施后运输;3.1.2. 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3.1.3. 大宗材料运输动线需在进场规划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动线范围内成品保护需重点加强;3.1.4. 材料集中运输阶段,安排主要施工单位分时间段倒运材料,避免运输时间段过于集中导致运输通道堵塞发生成品破坏。

3.2. 现场管理3.2.1.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a) 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b)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2.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c) 施工现场用电应使用临时施工用电系统;d)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专业人员完成;e) 临时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座连接;f) 用电线路走向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g)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2.3. 我方人员将不定期对现场成品保护情况进行巡查,对成品保护不力单位予以相应处理,发现人为故意损坏情况,责任人清退出场,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做法示例表4-01 墙面成品保护(阳角)标准做法保护措施:✧采用L型9厘夹板对阳角保护,高度1200mm;✧采用成品阳角条进行保护,并采用硅硐胶进行临时固定保洁要求在清洁瓷砖/石材类产品时禁用有颜色的清洁剂和易褪色的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表4-02 地面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施工后封闭区域✧弱粘性薄膜+瓦楞纸,周边和衔接部位用胶带纸封闭;需进行下道工序区域✧弱粘性薄膜+瓦楞纸+9厘板,周边和衔接部位用胶带纸封闭;保洁要求在清洁瓷砖/石材类产品时禁用有颜色的清洁剂和易褪色的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表4-03 门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门框及门扇采用瓦楞纸对门内外两面进行保护;✧门锁五金采用出厂包装薄膜进行保护,并用胶带缠绕;表4-04 铝合金门窗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出厂前对铝合金框外表面(即安装后可见面)进行覆膜处理;✧铝合金扶手上表面采用:珍珠棉+胶纸或硬纸板保护;✧出厂前玻璃内外两面均采用静电吸附薄膜进行保护;保洁做法对门窗进行清洁,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严禁用铲刀、钢丝球清洁型材和玻璃表面。

不得使用对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表4-05 风机盘管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用原厂包装用的塑料薄膜完全覆盖,并用美纹纸将塑料薄膜与机身固定,确保每边都封闭密实。

✧出回风口均用薄膜裁剪成与风口同一尺寸,满铺,并用美纹纸将薄膜与风口翻边整条粘贴固定。

表4-06 室内电箱及管线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用泡沫堵塞管道接口;✧埋墙箱体安装后须粘贴薄膜进行保护;✧电箱面板安装前须完成最后一遍涂饰作业;保洁做法禁用钢丝球、毛刷等接触配电箱外壳表面,不得使用酸、碱性及有腐蚀性的清洁剂,用干净棉布湿润后轻擦即可表4-07 开关插座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用美纹纸布满粘贴。

表4-08 家具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安装完成,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质量合格后,采用发泡薄膜进行覆盖保护;保洁做法不得使用腐蚀质溶液,用干净不褪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表4-09 卫生家具及五金等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保留原包装物,安装完成后用原包装直接包裹,不得在保护纸壳上面堆放材料,或把保护纸壳移作他用,在保护包装上标识严禁踩踏等标识。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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