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业务资金归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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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业务资金归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管理。
第三条集团资金归集应遵循依法合规、统筹兼顾、效率优先、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成立资金归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集团资金归集管理的总体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价工作。
管委会由集团高层领导、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集团财务部门是资金归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资金归集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资金归集工作,协调解决资金归集过程中的问题,监控资金归集情况,分析评价资金归集效果。
第六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开展资金归集工作,负责落实资金归集的具体措施,确保资金归集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资金归集方式与规则第七条集团采用余额归集方式,即子公司保留一定余额的的自由资金,超过部分应当日归集至集团总部。
第八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归集资金的内部计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管委会确定。
第九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归集资金的期限为一年,如需延长,需管委会批准。
第十条集团应在每月20日至21日期间暂停资金归集,以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第四章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第十一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划拨,按照往来款进行核算。
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消往来款项及现金流。
第十二条集团应定期对资金归集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应监督集团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归集工作,确保资金归集效果。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子公司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归集资金的,集团财务部门应督促子公司及时归集,并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报管委会批准后,可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四条集团财务部门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资金归集管理职责的,集团高层领导应督促财务部门改正,并对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报管委会批准后,可对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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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权限等进行规定和管理,明确分公司的上下级关系和职责范围。
2. 目标管理:集团制定分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通过各种手段如年度计划、指标考核、奖励机制来实施目标管理。
3. 绩效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激励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财务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集团的要求。
5. 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业务发展。
6. 营销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营销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营销策略与集团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为集团整体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最终实现集团与分公司的协同发展和共同目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集团的战略和政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的所有分公司,包括新设分公司和已经设立的分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2. 独立性原则: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享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必须遵守集团的政策和规定。
3. 责任原则:分公司负有向集团汇报和接受监督的责任,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权责。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6482f72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f0.png)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资金管理行为,维护企业资产财产安全,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财务人员和与财务相关的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
第三条集团资金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保证资金流动的安全、顺畅、高效。
第四条资金管理工作应当从接收、保管、使用、监管等方面全方位考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集团资金管理应当坚持分层管理,实行专人责任制,确保各环节顺畅,各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第六条单一账户原则。
集团内所有资金都应使用同一账户进行管理,便于集中监管和控制资金使用。
第七条固定存款原则。
集团内资金应尽量使用固定存款进行管理,稳步提高存款收益。
第八条资金监管原则。
集团资金应当实行专人监管制度,严格控制资金安全,规避风险。
第九条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原则。
所有资金使用费用必须经过审核并公示,便于各方面了解和监管。
第十条资金使用合理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合理、合法,不得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十一条集团财务部门为资金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集团内所有资金的接收、保管、使用和监管等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应依法、合规、规范地组织、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集团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等要求开展各种资金活动,不得超越职权和权限。
第四章资金流动管理第十四条资金流动应当遵循资金流动合理、合规、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十五条资金到账后应当及时入账,确保财务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资金支出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五章资金监管与风险控制第十七条资金监管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对账务、资金流动等进行监督、验收和审核,确保资金安全顺畅。
第十八条集团内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制度,避免犯罪行为,保证资金安全。
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最新年文档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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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最新年文档1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配置财务资源,构建高效的资金运作平台,规范公司在实行收支两条线下的资金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资金收支是指子公司所有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资金集中原则。
子公司收到的所有资金全部进入收款账户(一般户),除逐级归集上划至集团公司外,收款账户只收不支,由集团公司统筹管理;子公司所有的资金支出均由支出账户(基本户)支付,子公司依据年度预算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按月向集团公司申请核拨。
第五条预算管理原则。
资金收支两条线以年度预算为指引,各项支出按管理界面和部门职责,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分级分工审核。
第六条分级管理原则。
资金收支两条线按公司行政管理级次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章管理界面第七条集团公司负责资金收支两条线政策的制定、管理和考核,负责统筹管理子公司各类流入资金,及时审批并拨付各项支出资金,负责全公司资金的筹措,保证子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
第八条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保证各类资金安全、及时的回收,及时、准确编制资金用款计划,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资金管理规定,保证资金安全。
第四章部门职责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收支两条线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各子公司银行账户和现金流量状况,负责审核各子公司的经营性资金用款计划,负责归集、拨付与筹集资金。
第十条集团公司综合业务部负责审议子公司成本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运营部负责审议子公司平台建设及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审议子公司物资采购及日常办公费用的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审议子公司工资及社保费用的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董事会审定额度拨付下属子公司各项支出资金。
第十五条各子公司业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项目管理,组织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后提交给各子公司财务部门。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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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在企业集团内部,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其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维护集团的整体财务健康。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筹集:规定资金筹集的来源和方式,如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内部调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筹集的限额和使用条件,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 资金预算:制定资金预算计划,明确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期目标,包括日常经营活动、投资项目、财务费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预算的编制过程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预算跟踪和调整。
3. 资金运作:规定资金的使用方式和流转路径,包括支付、收款、调拨、投资、融资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审批和核实资金操作,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合规和安全。
4. 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实时监测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通过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检查等手段监督和评估资金管理的效果。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纠正措施,以应对风险和异常情况。
5. 资金结算:规定资金结算的方式和流程,包括货币结算、跨境结算、清算和结算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核实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资金流失和损失。
6. 资金管理责任: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机制,避免擅自挪用、私自决策或滥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管理者和员工的资金管理行为。
综上所述,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内部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集团的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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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随着企业的发展,分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就需要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进行监管。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是指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资金进行监管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金管理制度总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额,制定资金的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资金监管制度总公司应该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对分公司的资金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制定资金监管规定,加强对分公司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三、资金使用制度总公司应该建立资金使用制度,规定分公司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限额,明确资金的用途和目的,制定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四、资金报告制度总公司应该建立资金报告制度,要求分公司定期向总公司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的流向,及时反映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为总公司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同时,这种制度也可以促进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协调,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总之,总公司对分公司资金监管制度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可以有效地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因此,企业应该认真制定和实施这种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4978819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be.png)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集团资金归集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确保集团资金安全。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
1.3 资金归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风险可控、效益优先;(3)公开透明、操作规范;(4)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二、资金归集管理组织架构2.1 集团设立资金归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资金归集管理的决策和指导。
2.2 集团财务部门为资金归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资金归集管理制度。
2.3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设立资金归集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资金归集管理工作。
三、资金归集范围及方式3.1 资金归集范围:(1)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自有资金;(2)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融资资金;(3)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其他可用资金。
3.2 资金归集方式:(1)内部银行转账;(2)委托贷款;(3)其他合法合规的资金归集方式。
四、资金归集流程4.1 资金预测: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需求,并报集团财务部门。
4.2 资金计划: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预测结果,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制定资金归集计划。
4.3 资金归集: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资金归集计划,按时足额将资金归集至指定账户。
4.4 资金使用: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将归集的资金分配至相关单位或部门。
五、资金归集管理要求5.1 资金归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3)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合规使用;(4)加强内部监控,防止资金挪用。
5.2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资金归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集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归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归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三篇)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bfa3ad35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76.png)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作用,制定本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决策、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分公司财务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各项财务管理政策,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财务决策第四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合理的财务决策,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条财务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性原则:财务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确保决策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风险控制原则:财务决策应有较高的风险意识,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效益导向原则:财务决策应以最大化公司利益为目标,关注长期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财务决策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规划,包括年度预算、资金计划、投资计划等,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财务决策应符合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和决策层级,确保信息透明、决策合法。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安全:确保分公司的现金流充足,并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二)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周期。
(三)风险控制:加强资金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资金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可能的风险。
第十条资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资金计划: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资金计划,合理安排资金需求和使用。
(二)资金预测: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市场变化,预测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及时调整资金计划。
(三)资金筹措:优化资金结构,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提高资金筹措效率。
(四)资金支付:建立合理的支付流程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一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总分公司之间资产管理制度
![总分公司之间资产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6f8ab8c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dc.png)
总分公司之间资产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资产管理制度的目标。
这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以及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必须建立起一套标准化的资产管理流程,并通过信息技术的支持来提升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资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清晰的权责划分。
总公司负责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采购、使用、维护、折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同时,总公司还需要建立起一个集中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以便于对全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分公司则负责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资产管理政策,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分公司需要定期向总公司报告资产使用情况,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效率、维护状况以及任何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重大变动。
分公司还应建立起自己的资产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的资产管理和维护工作。
为了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以下几点措施是必不可少的:1. 定期审计:总公司应定期对分公司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2. 培训与沟通:总公司需要定期对分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资产管理相关的培训,并保持双方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以便及时解决在资产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性能评估:通过设定明确的资产管理指标,总公司可以对分公司的资产管理绩效进行评估,从而激励分公司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4. 持续改进:资产管理制度应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总公司需要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优化和更新资产管理政策。
5. 技术支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如ER系统、云计算等工具,可以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一个有效的总分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明确的权责分配、标准化的管理流程、及时的沟通反馈以及不断的优化改进之上。
通过实施这样的制度,企业不仅能够确保资产的安全和高效使用,还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灵活性和竞争力。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13f27b0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82.png)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3、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安排、安全高效。
二、资金预算管理1、各单位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并分解到月度和季度。
2、资金预算包括资金收入预算和资金支出预算。
资金收入预算应准确预测各项收入的来源和时间;资金支出预算应按照业务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详细列出各项支出的金额和时间。
3、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各单位的资金预算,并报集团公司管理层审批。
经批准的资金预算是各单位资金使用的依据,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4、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资金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三、资金筹集管理1、集团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合理选择资金筹集方式,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
2、资金筹集方案应经过充分的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报集团公司管理层审批。
3、财务部门负责与金融机构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办理资金筹集的相关手续。
4、筹集的资金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资金使用管理1、各单位的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资金预算和审批权限进行。
2、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一般应经过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等环节。
对于重大资金支出,还需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3、资金支付应采用安全、便捷的方式,如银行转账、支票等。
严禁现金支付大额资金。
4、各单位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五、资金结算管理1、集团公司应建立统一的资金结算平台,实现资金的集中结算和管理。
2、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将收入资金及时缴存到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资金结算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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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和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2006年第41号令)等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广义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应收票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含分公司、事业部)和集团所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的内设机构,承办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
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银行账户管理负责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筹、融资计划;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成员单位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编制集团资金计划报表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和执行情况分析。
(五)会计核算负责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所涉及资金业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编制资金报表和资金分析报告.(六)综合管理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第七条各成员单位的财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二)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管理;(三)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分析、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四)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1d58888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9fa4a78.png)
《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现金收付、保管及结算等现金管理活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高效运作。
2.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现金管理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3.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现金管理活动。
二、现金收入管理1. 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收款账户,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存入指定账户。
2. 收款人员应当对现金收入进行核对,确保金额准确无误,并及时开具收款凭证。
3. 对于大额现金交易,应当采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减少现金流动风险。
三、现金支出管理1. 集团公司应建立严格的现金支出审批流程,所有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支出依据和相应的审批手续。
2. 财务部门应对支出请求进行审核,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对于大额支出,应优先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现金保管与盘点1. 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负责现金的安全保管工作。
2. 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 财务部门应不定期对现金保管情况进行抽查,防止现金丢失或被盗。
五、现金结算与报表1.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
2. 现金流量表应与其他财务报表相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财务部门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现金管理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六、监督与责任1. 集团公司应建立现金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3. 财务部门应对现金管理活动进行定期审计,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集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集团对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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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规范子公司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资金运作合规、高效。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集团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运作规范、透明。
(二)授权管理原则:集团根据子公司实际情况,合理授权子公司使用资金,并对其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三)风险控制原则:集团应加强对子公司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防范资金风险。
(四)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运作顺畅。
第二章资金管理制度第四条集团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子公司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子公司资金来源:(一)子公司自身经营收入;(二)集团内部资金调配;(三)外部融资。
第七条子公司资金使用:(一)子公司应按照集团授权范围使用资金;(二)子公司应遵循资金使用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子公司应定期向集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子公司资金管理:(一)子公司应设立专用账户,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二)子公司应定期对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资金安全;(三)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第三章资金监督与检查第九条集团定期对子公司资金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第十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资金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集团对子公司资金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子公司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二条子公司违反本制度,导致资金损失或风险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子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及负责人对资金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集团对违反本制度的子公司及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集团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集团资金管理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69dac73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25.png)
集团资金管理暂行规定1. 引言为规范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集团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2. 总则2.1 企业财务监督部门集团公司应设立企业财务监督部门。
企业财务监督部门应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汇报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监事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2 资金管理原则(1)合法合规:资金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稳健经营:资金管理应遵循风险规避、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安全性优先的原则,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
(3)科学管理:资金管理应在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下,实现最优化的资金利用和收益。
(4)分工负责:资金管理应实现分工负责,各部门之间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相互配合。
2.3 资金管理体系集团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体系,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
2.4 资金管理信息系统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对公司全面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及时的记录和统计,并满足财务、监管和管理的需要。
3. 资金管理工作3.1 资金管理目标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目标是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实现资金增值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2 资金管理主体(1)资金管理主体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利益的原则,合理配置和使用公司的资金资源。
(2)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管理资金流动和使用,负责公司的收付款管理和银行结算业务,并对收付款事项进行全部登记和实时监控。
(3)公司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资金使用进行规划、运营、监督和控制。
3.3 资金收支管理(1)资金汇划:集团公司将分账户资金汇集至主账户,并将满足使用条件的资金汇划至需要的分账户,以比较好的方式管理资金的使用和监督。
(2)收款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收款管理体系,确保收入及时入账,并及时确认收款。
集团资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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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总则1、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减少资金浪费,在确保集团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2、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原则,以确保资金供需平衡;、“集中管理”是由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统一调度”是由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根据各公司资金收支计划及集团资金总体平衡计划,实行资金审批原则,对资金需求进行总体、时间上平衡,协调公司各方面,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偿使用”是指集团下属公司、控股公司使用集团资金,需要支付资金使用费;3、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必须遵守本制度,同时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资金运营部职责1、保证集团资金安全和资金充足供应;2、适时进行低成本融资;3、对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支、存情况、贷款还款情况,做到日清日结;4、每月对集团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资金占用情况、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告;5、对各所属单位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6、合理进行资本运作,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库存现金管理1、库存现金是指库存的人民币及外币,现金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保管;2、现金收入除从银行提取现金外,所有的现金收入都必须由出纳开具收据销售回款在高达开具收款单后收款,超过库存备用金额度必须当日送存银行;3、公司“收据”由各公司会计主管保管,并进行编号;出纳领用,开具收据后,将收据存根联交会计保管;集团总部由财务经理保管;4、现金支出必须以手续齐全的合法凭证为依据,从备用金中支付;出纳付款时应审查手续是否齐全完整,对手续不齐全的,不得付款;5、现金收入、付出后,须在有关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6、现金日记帐由出纳逐日逐笔记载,并编制“资金日报表”;出纳应对每日的库存现金进行自盘,会计定期或不定期实行监盘,保证帐款相符;7、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不得以白条抵库,挪用公款;每日余额不得超过30000元的备用金定额;8、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存款是指存放在各金融机构基本户、一般户、储蓄卡中的货币资金,各公司的银行存款必须由专人管理;2、未经公司总裁许可不得设立私人存折用于存放货款,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公司需要经总裁批准后,可以以公司指定的人申请开设用于客户汇款的个人储蓄卡;3、储蓄卡办理后出纳应将卡号和密码交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收到卡后将卡毁灭,以后办理转帐等采用存折和预留的银行印章办理,主办会计对卡的运作进行监控;4、不得出租、出借帐户,为他人套取现金;5、银行收入单据须及时拿回,并把货款收入金额,客户名称及时告诉业务员和业务部经理;6、银行付出须经审批,符合“财务报销、付款流程制度”,手续齐全出纳才能办理付款手续;7、对于开具现金支票或从存折中支付款项的,取款人、财务经理还须在现金支票存根或存折取出的单据背面签字;8、银行存款日记帐目前由资金日报表替代由出纳登记,逐日逐笔记载收付情况,并把所发生的单证编制现金、银行存款会计凭证,在次日上班前移交会计,办好交接手续;9、每月月末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连同对帐单移交会计审核,若有不符,应查明原因;10、印鉴法人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银行存折的印章,由财务经理或财务主管保管;若财务经理或主管有事需外出,需交接给财务总监,集团下属公司交公司总经理;11、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租、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对目前公司有此类情形的,有三个月内将此类帐户收回后注销;12、公司按规定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3、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14、公司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缴银行;一切支出,除按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照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15、公司支付款项时,存款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16、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经理、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17、公司针对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必须建立授权批准控制制度,规定审批权限,建立规范、合理的审批程序;18、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短暂离岗时,由其电话、传真或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事后经审批人确认;经由审批人电话通知的款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财务人员有权追回该款项并取消电话付款义务;19、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20、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21、出纳根据各用款部门提供的付款票据和付款方式,参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填制付款凭证,交付银行办理付款手续;22、出纳人员收到银行转来的外单位的委托收款凭证时,应及时交本单位的经办人审核,以便在规定的付款期内确定是否付款;23、按顺序逐日逐笔正确、及时地编制“资金日报表”;24、银行存款清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月度终了,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除以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之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如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也应视同现金、银行存款进行管理;内部银行结算管理模式1、为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负责整个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负责资金计划、使用调度和对资金的安全负责;资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2、内部银行结算模式是指将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的一种管理模式;3、内部银行结算模式业务运作:、集团资金运营部负责组织集团及下属公司分管领导、集团董事会确定各公司的资金占用额及资金占用费用率即利率;、集团及下属公司“资金收支计划”建立:为便于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门掌握资金收支盈余情况,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公司各部门按周、月、季、年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表,“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裁审批后,交集团资金运营部;集团资金运营部汇总集团及下属单位“资金收支计划”表,根据汇总资金计划,确定月、季、年资金信贷方案即融资方案,对月份、季度、年度融资方案交财务总监及集团总裁审批;、日常收付管理:、资金运营与财务核算衔接:资金报告制度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每月资金经理对上月资金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将相关分析交主管及分管总裁,主要分析以下方面:1、根据审批的资金收支计划,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分析;2、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进行分析;3、对本月融资计划与实际融资情况包括融资成本进行分析;4、对下月资金利用方面的及融资方面的主要安排;。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06be507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00.png)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资金划拨管理2. 公司内部各部门需提出资金划拨申请,明确划拨金额和用途。
3. 资金划拨申请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获得财务部门的批准。
4. 划拨资金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执行,严禁擅自调用、挪用或占用他人名义的资金。
5. 资金划拨过程中应记录划拨日期、金额、用途等相关信息并保存备查。
三、资金收支管理6. 公司所有资金收入应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并及时入账。
7. 资金收入应与相关凭证相匹配,确保收支数据准确无误。
8. 资金支出应根据公司相关管理权限和预算规定进行,严禁在未经授权或预算范围之外的项目上进行支出。
9. 资金支出需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包括申请、审批、支付等环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10. 资金支付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或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性。
四、资金利用管理11. 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进行资金利用计划,并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12. 资金利用应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和回报率的最大化,避免闲置资金或低效使用导致的资源浪费。
13. 资金利用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合理分散资金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14. 资金利用涉及的投资项目需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经济分析,确保投资回收期合理、盈利预期可行。
五、资金监督管理15. 公司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监督与管理工作。
16. 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公司各项资金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17. 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防范和发现资金管理中的风险和问题。
18. 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和运营状况,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六、违规处理19.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或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减奖励、罚款、降职甚至解聘等。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565f4f4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a4.png)
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合法、高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 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资金计划与预算管理1. 公司应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资金预算计划,明确收入和支出的预期目标。
2.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提前编制部门预算,并报财务部门审核汇总。
3. 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三、资金收入管理1. 公司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进行私人挪用。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收入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资金支出管理1. 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 大额支出应通过财务部门审核,并由公司高层批准。
五、资金审批与授权1. 公司应明确资金审批流程和权限,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2. 各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资金审批,超出范围的需上报至更高层级审批。
六、资金监控与风险管理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资金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的财务风险。
2.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对于违规操作或存在风险的资金活动,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七、资金结算与清算1. 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防止因结算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对于外部合作单位或个人的资金往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资金费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资金费用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0643f42a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d4.png)
公司资金费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部分:总则1. 目的:确立公司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和监督活动。
3. 责任: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各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配合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部分:资金计划与预算1. 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年度资金预算。
2. 资金预算应包括预计收入、预计支出、资金结余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 各部门应根据批准的预算执行,超出预算的支出需经过严格审批。
第三部分:资金收入管理1. 所有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私设小金库。
2. 对于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等,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费。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账,确保资金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部分:资金支出管理1. 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非预算内支出需提前申请并经过审批。
2. 对于大额支出,需进行市场调研和成本效益分析,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3. 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严禁无凭证或虚假凭证报销。
第五部分:资金结算与审计1. 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资金结算,确保账目清晰、资金流向明确。
2.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资金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鼓励员工举报违规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部分:风险管理与内控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资金管理的潜在风险。
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七部分: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需经过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分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分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8a52bb6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86.png)
分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依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分公司的资金支付行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财务风险。
二、资金计划与预算
1. 分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详细的资金预算,并报总公司审批。
2. 经审批的预算应作为资金支付的依据,无特殊情况不得超预算支付。
3. 分公司应定期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三、资金支付程序
1. 资金支付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和总经理批准。
2. 每笔支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且符合合同约定和公司政策。
3. 对于大额资金支付,需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由总公司财务部门参与审批。
四、资金支付方式
1. 分公司应优先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交易的风险。
2. 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付,必须严格限定条件和金额上限,并进行特别审批。
五、账务处理与记录
1. 财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所有资金支付事项,保持账目清晰。
2. 定期对账,确保银行账户余额与账面数据一致。
3. 保存所有支付凭证和相关文件,以备审计和查询。
六、监督与考核
1.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资金支付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 对于违反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纪律进行处理。
3. 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合规操作,惩戒违规行为。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总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分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四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64023d8f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d3.png)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分公司通常是总公司支柱业务或核心业务的经营者,是企业分权管理的一种常规形式,但这种分权并非完全分权,其分权化程度也不尽相同。
对分公司管理的分权程度有两个极端方式,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车间来管理,分权化程度很低;另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一个模拟法人独立运营,分权化程度较高;在此两者之间,总分公司间可以有多种权责安排。
但不论何种程度和何种方式的分权,分权管理都必须保证权责明确和权责对等,不能因分权而引起控制弱化,同时应使权责利统一,以保证有效的约束和激励。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
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管理控制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
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管理授权对资金支出的授权。
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
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
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
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
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支出进行监控。
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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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资金管理,保证分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分公司和项目部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分公司和项目部负责人对本级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条项目部对存放在分公司的资金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基本原则
1、项目部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配合费等一切款项均应转入分公司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以现金方式收取的工程款,应及时将现金足额解缴分公司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坐支现金;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取的工程款,应
及时将银行承兑汇票送交分公司保管,分公司总账会计负责背书转让、安全贴现或兑付;以房产等实物方式收取的工程款,应及时到分公司办理内部转账手续。
2、不论以何种方式收取的工程款,分公司按当地规定标准扣留税费,按集团公司规定的4%标准预扣留定额上缴;项目部在分公司的工程款支付,要永远小于工程款的进账数额。
分公司收入和有关基金等如实入账,项目部有贷款的应按协议约定扣还贷款,剩余金额由项目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分公司结算支付。
分公司应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3、分公司根据工程价款按不低于2%的标准定额上缴拆分并形成分公司本部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分公司的职工补助和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以及分公司管理费用。
未经集团公司书面批准,分公司不得降低定额上缴标准。
应本着“必需、合理、节约”原则,从严控制日常运营费用的支出。
4、分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规定,将2%扣留定额上缴,按月汇至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
5、分公司和项目部不得在分公司调剂使用资金。
若因特殊情况,分公司或项目部资金支付确有困难时,经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等集体研究同意,向集团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从每月扣汇的定额上缴中给予适当调剂;并与项目部签订无风险的资金调剂协议,可在内部短期有偿调剂使用资金,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利率按集团公司规定利率收取。
资金调剂使用期限、额度超出规定的,应报集团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6、为缓解分公司流动资金困难,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初计划经济指标,从2013年起,集团公司在分公司当年完成定额上缴任务中按50%返还,分两年补足计划经济指标数;集团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再计息;分公司调剂给项目部使用时必须完善借款手续后按集团公司规定利率执行,作为分公司“其他收入”入账,不得坐支。
第五条项目部应在每月月底前向分公司报送下月资金收支计划,并在每月8日前向分公司报送截止上月末债权债务明细报表,作为分公司办理对外结算支付的依据。
新开
工的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分公司报送该工程的工料机费分析报告以及该工程所需大宗材料的采购合同和所需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作为分公司办理对外结算支付的依据。
第六条所有资金支付业务按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和支付的规定程序办理。
项目部大宗材料采购、工程项目分包、资产处置、职工收入分配调整等重大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金支付业务,由项目部按照规定程序支付到位。
项目部办理资金支付结算时,应提供经分公司总账会计审核无误的结算票据,分公司出纳会计确认后方可支付。
对需经审批方可支付的款项,项目部应履行支付审批手续。
第七条分公司及项目部应规范现金开支范围,项目部提取现金,应提前与分公司预约。
分公司根据工程量和工料机费分析报告核定工资发放总量并合理控制现金开支规模,项目部应提供经审核的员工工资表,落实专人负责工资发放到人的具体工作,确保现金的正常提取与工资的发放到位。
项目部负责现金提取途中的绝对安全。
分公司的库存现金均
不得超过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八条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因承接工程需要办理银行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工资支付保函等业务,应按约定在集团公司财务核算中心存放保证金,集团公司保证金存款不得用于对外资金支付结算。
相关业务期满、保证金存款解付至一般存款后,方可用于资金支付结算。
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因承接工程需要办理银行履约保函、工资支付保函等业务,必须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由分公司经理签字的《委托办理银行保函的申请》、相关的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及非标准格式保函样本等资料,经集团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具体办理。
受理银行需要担保单位担保的,相关分公司及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提供担保单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保函手续费由相关项目部承担。
保函到期后,分公司及时督促项目部收回保函原件,并转交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项目部应在分公司一般存款额度内按业务需要对外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严禁透支、开具空头结算票据。
第十条分公司总账会计和项目部应完成当日所有会计业务和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末应将各项目部对账单发给该项目部财务人员,次月5日前各项目部完成与分公司的财务对账工作。
分公司出纳会计每月5日前完成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
总账会计对分公司、项目部及开户银行之间余额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限三日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分公司和项目部应严格遵守资金结算的相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做到不相容职务的合理分离,出纳岗位与总账会计岗位分离,财务印章与个人印章由总账会计和出纳会计分开保管,空白票据应由总账会计保管。
第十二条分公司和项目部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网络银行归集支付系统使用规定,所有工程款都必须经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收入户进行归集,归集当日不得使用;次日上午9时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按分公司请款单申请数额拨付至分公司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支出户方可使用;项目所在地不在分公司驻地范围的,发包方所支付一切款项
必须汇至分公司指定收入账户,不得由项目部自行掌控和支配。
分公司经理为责任人,总账会计为执行人,集团公司财务部及资金结算中心负责检查督导。
第十三条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防范债权的流失和潜在债务的发生,严禁分公司和项目部发生下列行为:
1、未经集团公司授权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
2、未经集团公司授权而放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3、分公司未经批准购置与处置固定资产。
4、与建设单位发生违规或不实经济行为,以及因此而衍生的资金收支;
5、未取得有效实物资产抵押或提供担保情况下,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取工程款。
6、将分公司资金存入非公司账户或个人名下;将分公司资金用于企业或个人间放贷;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以分公司名义或与分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对外拆借。
7、设立账外账,设立小金库。
第十四条处罚细则
分公司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月度考核时,按下列标准扣分。
1、经济指标
(1)按集团公司规定每个项目不少于2%收取定额上缴,未提供集团公司领导批复的,有一个项目低于2%标准的扣2分。
(2)每月按项目开票额或到账资金预提4%收取定额上缴,直至项目工程造价按不低于2%收缴到位后不再提取,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笔扣2分。
(3)每月按项目开票额或到账资金计提的2%定额上缴部分,全部解缴至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核算中心,不按规定执行发现一次扣2分。
2、财务管理
(1)项目部贷款到期归还及利息按月支付,未按期归还且未办理转贷担保手续的每笔扣2分,利息未按期支付的每次扣1分。
此项可评为负分。
(2)利息增收按时上缴,未及时上缴每拖延一个月扣1
分。
(3)项目部拖欠分公司往来超过6个月、分公司拖欠集团公司往来超过6个月的,项目部及分公司拖欠往来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借款手续的发现一笔扣2分。
(4)开工项目成本报账完成率在70%以上、每月序时逐笔登记承接项目台账,开工项目成本报账低于70%的,每低于3%扣0.5分;项目台账漏记一项扣1分。
(5)当月进账资金全部网银归集,按当月开票额或进账资金核算,少归集一笔扣1分。
此项可评为负分。
(6)分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必须符合财务规定,不符合财务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
(7)会计电算化实时完成凭证、往来账及报表,检查时发现未按序时完成的发现一次扣1分。
(8)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包括预提定额上缴直接转作项目部往来借款、利息收入坐收坐支、代缴税金坐收坐支等,发现一次扣2分。
3、财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在员工逐月考核评分时,由
主管负责人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按员工逐月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第十五条以上规定均纳入分公司及委派会计考核范围。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二〇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