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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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国籍: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住址(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护照):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承诺: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本人与乙方联系的唯一方式,乙方通过上述地址寄送的任何文书均视为本人已收到该文书。如有变更,应重新签署地址变更确认书并书面通知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福泉国际汽车城商

业用房委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位于福泉福恩客运总站前金街栋层

号的房屋及房屋内附属设施全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统一

对外出租给第三方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

第三条委托用途:委托房屋将作为商业、办公、酒店宾馆等经营性用房。

第四条租金金额: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为市场培育期,

无租金。

自2018 年 10月 1日起至 2020 年 9月 30日止,三年租金回报分别按照

原销售总价¥(人民

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7%、

8%结算,于当年委托周期的第6个月支付。

具体租金结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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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年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年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委托期内的物业管理费、能耗费、水电费、数字电视使用费、互联网宽带使用费、通讯费等费用由乙方据实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

第五条委托期限届满,如承租人要求继续承租或第三方愿意承租该房屋的,由甲方与承

租方自行协商。在同等的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如自己经营该商铺,必须按市场的整体规划业态进行经营。甲方如需委托乙方再经营管理年,继续委托经营期间的租金由甲方与承租方或第三方协

商(注:甲方须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其中租金收益甲方占90%,乙方占10%

的收益用于市场的运营,招商等管理过程的费用。

第六条租金支付:第四、五年,租金分别于当年委托周期的第六个月起的30

个工作日内(“租金支付期”)将当年的租金支付至以下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在当年委托周期第六个月,由乙方统一代理开租赁发票,租赁税占租金收益总额

3%由甲方承担并在乙方支付租金中扣除。

甲方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委托期限内,如果甲方有继承、赠与或转让的,甲方须保证继承人、受赠人或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上述第二条约定的委托期限内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和返还:

1、交付:甲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将委托房屋及房屋内的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乙方。

2、返还:乙方须在委托期限届满后 10 日内返还委托房屋;乙方返还委托房屋

时,按照交付清单移交房屋的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自行添附的设施设备除已形成附合的,归乙方所有。承租方的固定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包括:地面装修和墙面装修)。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委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委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

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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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届满,乙方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委托房屋的,乙方应按100 元/日向甲方支付占用费。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在60日内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年租金总额的2.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按第十一条的第4点执行。

3、甲方逾期交付委托房屋及房屋内附属设施在60日内给乙方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按年租金总额的2.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按第十一条的第4点执行。

4、甲乙双方若有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同时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传真、特快专递或其他的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之详情及无法履行之理由的证明文件,该

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之义务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在履行了前款之义务的情况下可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税费的,由甲、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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