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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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充电设施检测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 非车载充电机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 交流充电桩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 分:供电设备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2部 分:车辆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 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标准层级
公众举报机制
保障和处置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投诉电话“12350”、电子 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市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和违 法行为。
警示约谈机制
保障和处置
对未能正确履行充电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充电 设施安全责任主体,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区政府 (新区管委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告诫 指导、约见谈话,认真分析充电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落实。
GB/T18487.3-2001 NB/T 33001-2018 NB/T 33002-2010 GB/T 29316-2012
JJG1148-2018 JJG1149-2018 GB/T 29318-2012 GB/T28569-2012
标准名称
一、基础类标准 图形标志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准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电动汽车充放电设施术语
充电设施建设用线缆、盘柜、配电箱等供配电相关设备应具备国家 强制产品3C认证。
建设施工过程现场需有工程监理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做 好施工记录。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充电设施建设相关标准进行自验收, 确保工程符合竣工标准。
验收要求
竣工验收
充电设施验收工作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4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的 进行,确保充电设施设计建设满足第二章、第三章的 要求。充电设施电气安全、计量系统、防雷安全、消 防配置、监控系统等指标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触电危险
无漏电保护
设备无安全门,充电过程中被外力开启 无报警不断电
触电危险
车辆开关电子锁失效
充电枪手握部分和保护地之间电阻过大
触电危险
带电插拔使接触器烧坏,导致断电后接触器未能正常弹开
触电危险
设备内部有明显灼烧
封堵不严
触电危险
封堵不严
高压警示牌丢失
触电危险
线缆破损
擅自接线取电
触电危险
单车道旁建设充电桩
传导充电用连接 装置
整流斩波控制单 元(充电模块)
采集交互终端
A
B
C
计量模块
D
非车载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
01
一体式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
02
分体式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
03
充电弓
一体式充电机
120kW
纯电动出租车和大巴充电
主要用于纯电动出租车充电
60kW
150kW
主要用于大巴大功率充电
安全监控平台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立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与企业级监控平台实现 信息对接。实现充电设施动态运行状态监控、充电设施异常报警信息记录与跟踪、充电设 施档案信息库建立、充电设施运行风险评估分析、充电设施风险预警预案、充电设施安全 运行情况通报等。
监督检查
安全监管
监督检查组织
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全市(区)新能源 汽车充电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对各安全主管部 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供电插座 供电插头 电缆组件
充电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B case B connection 将电动汽车和交流电网连接时,使用带有车辆插头和供电插头的独立的活动电缆。
车辆插头 车辆插座
供电插座 供电插头
耦合器 电缆组件
充电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C case C connection 将电动汽车和交流电网连接时,使用了和供电设备永久连接在一起的充电电缆和电动汽 车车辆插头。
参考标准
竣工验收
① GB/T 18487《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② GB/T 2023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③ GB/T 3465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④ GB/T 3465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
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⑤ NB/T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⑥ NB/T3300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⑦ JJG114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 ⑧ JJG1149《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
分散式露天充电站
分散式建筑内充电站
充电站构成
供配电设备 充电设备 监控设备
充电设施标准依据
序号
1 2 3
1
2
3 4 5 6
1 2 3 4
标准编号
GB/T 31525-2015 GB/T 29317-2012 NB/T 33028-2018
GB/T 18487.1-2015
GB/T 18487.2-2017
无法设置独立防火单元的地下停车库不应建设任何类型充电设施。 应选择地下停车库首层建设,不应在地下停车库负二层(含)以 下建设充电设施。 加油(气)站等周边存在易燃易爆等潜在风险的地点不宜建设充 电设施。 充电设施不宜建设在修车库内。 市政道路内建设充电设施应考虑环境友好,不应影响车辆、行人 通行,以及确保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运营管理
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责任制
教育培训上岗
运营管理要求
日常巡查要求
自查要求
安全评估要求
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
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
监管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市住房建设部门、市机关 事务管理部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 会)、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市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肩负起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
立柜式
7kW、40kW、80kW 优点:放置稳定、保护线缆 缺点:占用空间大、成本较高
交流充电桩
03
车挡式
3.3kW和7kW 优点:节约空间、成本较低、保护线缆 缺点:功率较小
充电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A case A connection 将电动汽车和交流电网连接时,使用和电动汽车永久连接在一起的充电电缆和供电插头。
监督检查分工
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市住房建设部 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市城市管理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市消防监 督管理部门应肩负起监督相应的监督检查责任。
监督检查
安全监管
监督检查依据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则》,为督促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严格 按照本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须对运营企业及设施管理开展自查、互查和第三方检 查工作。
施工要求
建设施工
充电设施建设施工应当符合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9《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 NB/T 33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系统技 术规范》、NB/T 3300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质量保证
建设施工
使用的充电设备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获得有资质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性检测报告。
车辆插头 车辆插座
电缆组件 耦合器
充电连接方式
模式1充电系统使用标准的插座和插头,能量传输过程中 应采用单相交流供电,且不允许超过8A和250V。 在公共场所不应使用该充电模式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其 他场所不宜使用该充电模式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充电站类型
集中式大巴充电站
集中式乘用车充电站
充电站类型
NB/T33008.1-2013 NB/T33008.2-2013 GB/T34657.1-2017 GB/T34657.2-2017 GB/T 34658-2017
标准名称
四、充电接口标准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 用要求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 流充电接口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 流充电接口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 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准入安全监管责任
市公安消防、住房建设、市场和质量监管、供电等部门分别负责充电基础设施的 消防、防雷、计量、供电的安全监督管理。
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责任制
市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安消防、住房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 产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督促充电设施权属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安全管理
目录页
01 基础知识 02 安全隐患 03 安全保障 04 安全检查
01 基础知识
基础 知识
非车载充电机
交流充电桩
充电模式
非车载充电机
定义
固定安装在地面,将电网交流电 能转换为直流电能,采用传导方 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 专用装置。
非车载充电机
充电机的基本构成包括:
标准层级
GB GB NB
GB
GB
GB NB NB GB
JJG JJG GB GB
状态
已发布 在修订 已发布
已发布
已发布
在修订 已发布 在修订 拟修订
已发布 已发布 在修订 在修订
充电设施标准依据
序号
1 2 3 4
1 2 3 4 5
标准编号
GB/T 20234.1-2015 GB/T 20234.2-2015 GB/T 20234.3-2015 GB/T 27930-2015
风险汇总
风险汇总
03 安全保障
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
安全保障
安全监管
保障和处置 监督检查
设计选址
建设施工
竣工验收
运营管理
设计选址
设计选址
Leabharlann Baidu选址原则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互 联互通的原则,努力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 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设计要求
GB 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T 29781《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NB/T 33022《电动汽车充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各安全主管部门应每季度组织开展对管理范围内的充电设施进行检查,每三年完成整个管 理范围内全部充电设施的摸底检查检查。市发展改革部门不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 对全市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抽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问题处置机制
保障和处置
依据安全检查结果,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安全监管部 门对充电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存在的问题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责令关闭等处 置措施。
GB GB GB GB
NB NB GB GB GB
状态
已发布 已发布 已发布 已发布
在修订 在修订 已发布 已发布 已发布
02 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
触电危险
安全隐患
起火危险
充电状态
待机状态
车辆起火
桩体起火
触电危险
线路裸露 绝缘壳破损
接地不良 封堵不严
触电危险
安全门故障 枪头无电子锁 枪头绝缘异常 充电桩无泄放回路
180kW
主要用于大巴大功率充电
交流充电桩
定义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设备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 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包括:
A
传导充 电用连 接装置
B
控制 单元
C
采集交 互终端
D
计量 模块
交流充电桩
01
壁挂式
3.3kW和7kW 优点:节约空间、成本较低 缺点:功率较小
交流充电桩
02
枪头内部烧毁
接触器L2,L3烧毁失效
起火危险
枪头绝缘帽脱落
充电完成后端子温度过高
起火危险
视频监控无法全覆盖
生锈严重
起火危险
消防器材破损
检查记录缺失
起火危险
当电动汽车BMS失效时,充电设施没有启到过充保护功能,电动汽车由于出现过充,电池热失控。 (左上为五洲龙A10,左下为比亚迪唐,右为荣威550)
设计选址
设计选址
集中式充电设施
DB44/T 1770《电动汽车充电桩选址一般要求》
分散式充电设施
SZDB 29.2《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 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自用充电设施选 址要求与分散式充电设施一致。
其他要求
设计选址
在办公场所、住宅小区、商场、写字楼等地下停车库应建设慢速 充电设备,单机(桩)功率不高于7kW(含7kW)。
二、充电系统与设备标准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 求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 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 直流充电机(站)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三、充电设施检定规程及标准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外部接地损坏
触电危险
充电位置为低洼地
充电位积水
风险汇总
风险汇总
输出过流 枪头破损 线缆与功率不匹配 无故障处理机制
起火危险
输出功率超限 无异常电池电压检 测功能
无BMS故障报文处 理功能
冲击电流过大
起火危险
无消防设施
排线凌乱
起火危险
管线使用非阻燃材料
空消防箱
起火危险
无铭牌提示
起火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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