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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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的基层民主建设

农村工作的基层民主建设

农村工作的基层民主建设一、背景介绍农村作为我国社会结构的基础,农村工作的发展与稳定对于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而基层民主建设则是实现优质农村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党组织是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党组织建设是实现基层民主建设的前提。

完善党组织选举制度,推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激发党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农村居民自治组织农村居民自治组织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让农村居民参与到村庄事务的决策中。

四、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会组织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力量。

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的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完善公共参与机制公众参与是实现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

建立有效的公共参与机制,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包括村民讨论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民众参与范围和深度。

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优秀的农村基层干部是实现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

加强农村干部培训,提升其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重视选拔具有亲民心、服务意识的干部担任村官。

七、创新农村居民利益表达渠道农村居民利益表达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立农村居民利益代表机制,通过居民代表对村庄事务进行代言,保障农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八、强化农村权益保护农民权益保护是基层民主建设的核心任务。

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力度,确保农村居民在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九、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传统文化的传承对于基层民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培训和传播活动,推动农村居民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和参与,弘扬优秀的家风、社风,培养民主意识。

十、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法治教育法治教育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农村法治水平的提升。

总结:农村工作的基层民主建设是实现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

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完善公共参与机制等多方面的努力,可以使基层民主建设更加健全,为农村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农村基层民 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农村基层民 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村民民主意识淡薄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对民主的认识不足,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部分村民认为民主与自己的生活关系不大,对村里的事务漠不关心,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

还有一些村民对民主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而忽略了民主的平等、公正和法治原则。

这种淡薄的民主意识,严重制约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

造成村民民主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村民的文化素质不高,对民主的内涵和意义缺乏深入的了解。

另一方面,农村的信息传播渠道相对狭窄,村民获取民主知识和信息的途径有限,导致他们对民主的认识不够全面和准确。

为了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需要加强民主教育和宣传。

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举办民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等,让村民了解民主的重要性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方法。

同时,要加强农村教育,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为他们参与民主管理奠定基础。

二、民主选举存在不规范现象民主选举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

例如,选举过程中存在拉票、贿选等违法行为,破坏了选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一些地方的选举程序不够严格,存在操作不透明、计票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了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造成民主选举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对选举过程的监督不到位,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是一些基层干部对选举工作不够重视,组织不力,导致选举工作出现混乱。

为了规范民主选举,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黄建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可靠保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这对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笔者根据近日对某县部分行政村调查的情况,就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及其对策作一初步探讨。

一、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建立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为主的民主制度以来,该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收到了显著成效,民主选举逐步规范,民主管理基本成为村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自觉行动。

但是,在该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如有的村换届选举后,原班子不交帐,新班子履行不了职责。

有的乡镇干部随便以“停职”、“晾在一边”等形式,不是通过村民会议决定,而是用行政手段变相撤换村委会干部,这些做法明显地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村民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的权利;二是不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

20%的村以难以召开村民会议为由,长期不开村民会议。

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未经村民会议授权就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

更有个别村干脆由村干部和驻村公务员商量拍板。

这些村自觉不自觉地以间接民主代替了直接民主或者丢弃了民主,严重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宗旨,村民意见极大;三是村务公开欠真实。

25%的村村务管理混乱,既不让村民参与管理财务,也不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公开的是无关紧要的内容,村民想知道的和村干部不想公开的部分仍然不公开,随意性大,没有达到村务公开的目的。

这些做法使村民对村委会和村干部失去了信心,挫伤了村民民主管理村级事务的热情;四是村委会和村内事务得不到有效监督。

28%的村委会及村委会干部长时间内既不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也不接受村民评议。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是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既是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建设有中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

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

而基层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石,而基层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石,而基层选举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石,更更是具有不容轻视的意义。

是具有不容轻视的意义。

村民自治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志着我国基层政治制度由传统向现代的革命性变迁和整体性发展。

作为一种农村基层自治形式,村民自治理应依赖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其发展。

但事实上由于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因两委关系的恶化、选举的虚化以及自治权的虚无等而面临着巨大的现实生成困境乃至流于形式, 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功能; 作为一种现实的政治民主化及现代化过程,村民自治的历史情境内在地要求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必须社会化、村民自治的历史情境内在地要求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必须社会化、民主化、民主化、制度化。

下面我就农村基层选举的村级选举这一个方面的有关内容作以论述。

一、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背景一、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背景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明确规定: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农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重大创新。

主民主权利的重大创新。

因此,因此,因此,进一步完善“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搞好村民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委员会选举工作,努力提高选举质量,努力提高选举质量,努力提高选举质量,对于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于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于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加强村民委员加强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会的组织建设,保证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保证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保证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都具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哪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农民的民主意识相对薄弱是一个突出问题。

受传统观念和文化水平的限制,部分农民对民主的理解较为肤浅,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他们可能认为民主只是选举投票,而对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环节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参与热情。

一些农民在面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运用民主渠道来维护,而是选择默默忍受或者采取非正规的方式解决。

其次,基层民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如村民自治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形式主义的现象。

例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不规范,决策过程缺乏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导致一些决策不能真正反映村民的意愿。

此外,村务公开制度也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的问题,使得村民无法有效地进行监督。

再者,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民主建设的质量。

部分基层干部缺乏民主观念和法治意识,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

有的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私利驱动,滥用职权,甚至贪污腐败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基层民主的形象和公信力。

同时,一些干部缺乏带领村民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能力,无法赢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

另外,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也制约了基层民主建设。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贫困的农村地区往往难以投入足够的资源来推进民主建设。

例如,缺乏必要的办公设施、宣传渠道和培训经费,使得民主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受到限制。

而且,经济发展缓慢导致村民更多地关注生计问题,而对民主参与的热情不高。

农村社会的分化和利益多元化也给基层民主建设带来了挑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差异越来越大,协调各方利益的难度增加。

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如何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确保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

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

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现群众自我管理则是基层民主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

群众自我管理意味着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基层事务,自主决策、自主执行、自主监督,从而更好地解决自身的问题,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那么,如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呢?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是关键。

许多群众对于民主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表面,对于自身在基层民主中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足。

因此,我们要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栏、村民会议、网络平台等,向群众宣传基层民主的重要性和自我管理的意义。

可以用通俗易懂的案例和故事,让群众明白民主不是遥不可及的概念,而是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比如,讲述某个社区通过居民自我管理,改善了环境卫生,解决了停车难题,让大家切实感受到自我管理带来的好处。

同时,也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和讲座,提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包括如何表达自己的意见、如何协商解决问题等。

其次,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和机制,为群众自我管理提供保障。

制度是实现民主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才能让群众自我管理有章可循。

一是完善基层选举制度,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让群众能够选出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基层干部。

二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让群众参与决策过程。

比如,在农村进行土地流转、村庄规划等重大决策时,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确保决策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三是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让群众能够对基层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可以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监督热线,鼓励群众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再者,搭建多样化的群众自我管理平台和组织,让群众有参与的途径。

例如,在城市社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让居民参与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在农村可以成立村民理事会,协助处理村里的公共事务。

这些组织由群众自愿组成,能够更好地反映群众的诉求和意愿。

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近些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乡村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水电路邮等基础设施也迅速建设完善。

然而,人们普遍认识到,光有经济建设还不够,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

本文将探讨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之间的关系,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相辅相成的。

乡村振兴需要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需要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

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乡村发展需要各村民的参与和监督,而民主政治则可以提供村民发表意见和监督政府的渠道。

只有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才能促进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于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首先,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可以增强农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农民可以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进而增强农民的主体地位。

其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可以提高村容村貌和农村环境的改善。

通过民主监督和媒体的参与,可以有效地推动农村环境的整治和改善,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最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可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村民代表的选举和议事形式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倡导,从而促进乡村产业的兴盛。

三、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目前,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在选举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和不透明的问题。

有些村庄的选举结果是通过干部推举而产生的,民主意志不够充分体现。

其次,一些农村地区的居民对政策了解不够深入,参与度不高。

由于信息不畅通,很多居民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政策的具体内容了解甚少,影响了民主参与的积极性。

最后,一些地方在村庄建设中存在浪费和腐败的问题。

一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批和使用过程不够透明,容易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乡村振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互动机制为了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加强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加强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如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振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如民主意识淡薄、民主制度不完善、民主参与渠道不畅通等。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民主意识农民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体,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

当前,一些农民对民主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缺乏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此,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农民的民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

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民主的理念、价值和意义,让农民了解民主的内涵和形式。

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向农民普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知识和方法,提高他们的民主素养。

此外,还可以通过树立民主典型,宣传民主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激发农民参与民主建设的热情。

二、完善民主制度,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完善的民主制度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村民自治的程序和方式。

在民主选举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选举程序公正、公平、公开,防止选举中的不正当行为。

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民主决策方面,要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决策机制,让农民能够充分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

对于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在民主管理方面,要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行为,加强对村庄事务的管理。

同时,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村务信息,接受农民的监督。

在民主监督方面,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培养村民自治意识,促进民主建设

培养村民自治意识,促进民主建设

培养村民自治意识,促进民主建设2023年,中国农村发展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推动农村民主建设,培养村民自治意识,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一、加强农村民主建设在农村地区,民主建设是推进改革发展、实现社会稳定的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推动村民自治。

推进村民自治,应该切实增加村民的参与度和对村务的监督权,增强村民自治的实效性和广泛性。

村民自治意识的培养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和媒体的共同努力。

2.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

完善农村地区“三资”管理,加强村委和村民自身的财务管理,加强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管,使村民能够参与到村务决策中来。

3.培养优秀人才。

增加村民自身的管理能力,培养村民的自信心和主人翁意识。

以广泛的民主理念和观念的传播和推广,使广大农民了解现代文明涵盖的面和深度。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村委会或村党支部是村级治理的中心和领导机构。

它负责村务决策和村级建设的组织和推进。

要促进民主建设,必须加强村级组织的建设。

1.强化村委会的作用。

维护和补充村委会的职权、职责和地位,明确乡村管理的主体,提高村委会的领导力和影响力,保证村民自治的全面发展和实施。

2.完善村级管理体制。

建立村委会、居委会和各种社区组织之间的联席机制,确立各自的角色和职责,并定期对各个村级治理的职能和职责进行检核和省思,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在村组织的选举中,加强对村干部的选拔和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村干部能够具备和承担新的管理职能。

三、加强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是实现民主建设的基本途径,是村级民主治理的基础。

必须切实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1.完善村外流程的公开。

加强对村级治理机制的公开,及时进行村级决策的公示,提高村民对于村委会、村干部和村务的管理力度和监督力度。

2.加强村内流程的公开。

建立村务公开的规程和制度,在村务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做到事事有据,事事有理由、降低非法行话的发生。

专题五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村组法)汇总

专题五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村组法)汇总

三.云南农村民主建设新取向
(一)“党建”与“村建”相结合 1.加大乡镇层次“公推”力度。 2.扩大选人视野和选人 3.继续“两委”成员的培训。 4.探讨具体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
三.云南农村民主建设新取向
(二) 创新政府行为 1.自治权的异化演变:“村民委员会”自 治彻底迈向“村民”自治 2.发展集体经济寻求乡村债务和减轻农 民负担的解决途径。 3.重视农民素养和基层干部整体素质提高 4.再次总结推广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效果较好的经验。
(3)成熟化阶段
一.云南农村民主建设实践
(3)成熟化阶段
1998年,是中国村民自治走向成熟化的转折年。
链接 第一份有据可查的村规民约(广西河池合寨村:果作村委会): 村规民约1.必须提高思想觉悟,认真体会安定团结的重要意义。2. 严禁赌博,不准在私宅、村里开设赌场,违者罚款10元。3.为了 保苗夺丰收,严禁放猪,违者罚款5角,并给赔偿损失处理。4.维 护正常的娱乐活动,不准在村内、村附近对唱野山歌,违者罚款 每人10元。5.不准在路边、田边、井边挖鸭虫,受损失的罚工修 补。6.不准盗窃,违者按件加倍赔偿并罚款5元,情节严重者,呈 报上级处理。7.遗失东西,拿回交给村委,归还原主。8.不准在泉 边、河边大便,不准在上游戏衣、洗头梳发、晾晒蚊帐、床单等 污染东西。9.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自觉做到码头经常冲 洗,保护(持)清洁。 果作村委会 1980年7月14日(资料来源:《冲突与参与:中国乡村治理改革30 年》)
一.云南农村民主建设实践
2.云南村民自治的实践 3.云南历届村委会选举情况
一.云南农村民主建设实践
(三)云南农村民主建设的特殊性 1.社会开放环境下的多民族自治 (1)民主选举日趋开放。 (2)民主决策纵向发展。 (3)民主管理延续扩展。 (4)民主监督持续增强。

简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简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简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内容提要: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报告重要论述,科学地阐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然实行村务公开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伟大创造。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不仅是农村基层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农村基层政治建设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报告重要论述,科学地阐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

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历史证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我国13亿人口,有8亿在农村。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亿万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

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首要问题。

进入90年代至今,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不仅关注切身的物质利益,而且关注自己的民主权利,其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农村事物的意识和要求日益增强。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讲话,谈到要进一步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明确要求,“加强城乡基层单位的民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的权利和其它民主权利。

第三章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与乡村治理结构完善

第三章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与乡村治理结构完善

一、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
《党章》第29条规定:“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1994年,中央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民政部门提出“完善村民选举、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项制度。
1994年,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正式提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四个民主”。
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将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写进党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
第三节 乡村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完善
一、乡村治理结构的变迁
在封建社会,国家实行中央集权,不能形成官民充分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建国前后,我国乡村治理结构发生了复杂而又重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国以实行村民自治为突破口,乡村治理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结构的变革主要是由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引发和带来的。
一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彻底终结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形成的乡村治理结构,农民群众真正成为管理农村的主人。
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大大改善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执政党提高领导水平提供了有效途径。
三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有效促进了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成为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基层民主建设

基层民主建设

关于基层民主建设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意,社会主义与民主不可分割。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需要经历许多发展阶段的长期历史过程。

在这整个历史进程中,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始终依靠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世代相继的多方面的建设和创造性的实践。

现在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

目前,改革开放已走过30多年的历程,在这30多年里,基层民主建设既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就,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农民家庭取得了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

绝大多数乡村不再实行土地的集体耕种和经营,原有的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随之被废除。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区的农村群众,就商量订立具有契约性质的村规民约,由各家各户出力,以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治的形式,负责管理农田灌溉、防火、防盗等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农民群众尝试的这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经各级党和政府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提高,就逐步演变成了农村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为了规范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党和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1982年12月通过的新宪法,正式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

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规定自1988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

此后,1998年11月4日,在充分总结、吸收各省市村民自治十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行,标志着农村基层民主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制度化的运作模式。

基层民主建设

基层民主建设

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民主建设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中国,基层民主建设是指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推进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基层民主建设的核心目标是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加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推动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基层民主建设的历史渊源基层民主建设在中国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民主革命时期。

当时,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如村民会议、社区议事会等,积极参与到社会和政治事务中,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

改革开放以后,基层民主建设更加深入,注重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更多机会和方式。

二、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基层民主建设对于推进社会发展、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基层民主建设可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主动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民主制度和参与机制,能够使广大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形成社会治理的多元化格局。

其次,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分配,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再次,基层民主建设对于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在农村地区,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可以形成农民自治的格局,让农民在农村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决策权和参与权。

最后,基层民主建设有利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促进各层面、各领域的民主参与和决策,能够保障社会治理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重点措施为了更好地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提高组织的民主性和代表性,确保广大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代表和保护。

其次,拓宽民主渠道。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扩大广大群众的参与范围,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基层民主建设

基层民主建设

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基 层民主建设的新动向
(二)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基层民主的关 系 2.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干部更容易忽视民主制度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乡镇干部更容易忽视民主制度建 设,这既有认识方面的原因,更有利益驱动。 极少数乡镇干部试图通过破坏民主制度达到任人唯亲进 而为贪占新农村建设资金创造条件。 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干部更容易忽视民主制度建设, 也与乡镇能够控制村两委的资源有关。
基层民主建设
——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讲授人:司广峰
一、基层民主建设概述
(一)基层民主建设的内涵
民主: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 并运用这些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务,即人民当家作主。 基本内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主要形式:党内基层民主、基层政权民主、基层群众自 治、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
让我们 为共同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而奋斗 谢谢大家!
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基 层民主建设的新动向
(二)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基层民主的关 系
1.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既有机 遇也有挑战(1)以工哺农、以城市支持乡村,使乡村关系
和乡村干部的职能发生了变化,既增强了乡村干部向村民提供 公共服务的能力,又可能使乡村干部更加漠视村民的诉求。(2) 行政村规模的扩大,既使宗族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减弱,也 使村民直接参与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监督困难。(3)村 庄空心化、常住人口老龄化加速,既缓解了村庄内的人地矛盾 和村民间的冲突,使村干部能从纠纷调解中解放出来,又可能 使村庄的公共事务参与主体缺乏。(4)村干部待遇的提高、大 学生村官政策的实施、村办公场所的建设,既提高了村干部的 职业化水平,又可能淡化村干部对村民的感情。
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规范的 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基层民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基层民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基层民主建设引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

本文将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历程和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的方向。

改革开放初期的基层民主实践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基层民主建设起步较慢。

长期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方面一直强调集中统一的领导,因此基层民主建设需要逐步推进。

1978年,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农村改革试点,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基层推动资源配置和权利利益的分配公平化。

这些试点项目为基层民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乡村自治与群众参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推进乡村自治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

乡村自治的核心是让农民在村庄事务中发挥决策的主体作用。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农村基层代表组织的设立和运作机制。

村民委员会成为了决策和管理乡村事务的重要平台。

此外,中国还通过开展村民自治试点项目,鼓励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群众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

基层选举的推进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基层选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

1987年,首次公开选举产生了中国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和群众代表。

此后,基层选举的范围逐步扩大,选举程序和制度逐步完善。

目前,基层选举已经成为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

选举产生的党员和群众代表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并代表人民监督政府的工作。

基层选举的推进和完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基层治理的满意度,也增强了政府的责任感和透明度。

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基层社会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

社会组织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广阔的参与平台。

中国政府积极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公民自发组织社团组织,提供服务和参与社会事务。

社会组织在教育、文化、环保、慈善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支撑。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问题及现状分析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问题及现状分析

经济管理77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问题及现状分析王 瑶 湘潭大学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基层民主自治势必要求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基层民主自治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同时也暴露了不少问题,本文通过基层民主自治现状的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以期能够对当今农村民主建设提供绵薄之力。

关键词:基层民主;民主;农村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5-0077-01一、引言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方面的内容。

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的农村基层民主的实践不仅可以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更能进一步促进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这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大时代课题。

二、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现状(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职责不清首先,从乡镇基层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来看,大部分乡镇政府会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的下属或派出机构看,乡镇政府常在村民选举、村庄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越权干涉甚至“包办”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村委会逐渐“行政化”带来的是村民自治功能的异化,这与村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属性相背离。

其次,从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权利边界来看存在边界模糊的问题。

即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有了明文规定,但在实际中仍缺乏明确的操作细则。

相当的村党支部认为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就是要对村委的各项决议起决定作用,有的村委会认为通过民主选举出来的委员会具有更广的群众基础,因而不愿服从村党支部的领导。

(二)相关制度规范的滞后在村民自治制度的落实工作非常重要,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农村的基层政治建设概念不够明确,缺少科学的法律规定支持。

这样就会造成相关工作的落实问题,还会造成村党支部的地位下降,无法较好地协调乡镇政府和村委之间的关系。

第二,通过调查发现,我国房钱的法律规定内容中并没有涉及到乡村民主政治权利的调整及保护工作。

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如何进一步推进

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如何进一步推进

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民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的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制约着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深入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自治机制首先,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村民能够充分参与村务决策和管理。

同时,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让村民及时了解村务情况,增强村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其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自治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

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时,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民主自治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

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保障民主自治的公正公平。

二、提高村民素质,增强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村民是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主体,提高村民的素质是推进民主自治的关键。

一方面,要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等,向村民普及民主知识,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让村民认识到自己在民主自治中的权利和义务。

另一方面,要培养村民的参与能力。

组织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决策的实践活动,让村民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参与能力。

同时,加强对村民的技能培训,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民主自治的深入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基础。

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村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才有更多的精力和意愿参与民主自治。

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加强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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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民主政治实践的关键所在。

目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面临着大量的制约因素,发展基层民主的唯一途径就是要找到克服这些制约因素的办法,这是一个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是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

但从现实基层民主建设实践来看,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及村民自治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大量制约民主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分析研究现实存在的制约因素、探讨农村基层民主发展途径是现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 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1.1 来自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制约因素民主的发展水平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主化的程度、方式,往往要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美国学者科恩曾说:“使公民体力情况恶化并迫使他们主要或完全关心自己或家庭生存问题的经济条件是不可能产生有生气的民主的”。

经过改革开放20年来的发展,我国城乡总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不断得到改善。

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大多数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有的农民尚未脱贫,解决温饱仍是他们的头等大事。

迫于无奈,大多数人选择外出打工挣钱,成为流动的劳动力。

这些农民所关心的首先是生计问题,他们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参与政治活动。

我国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且发展极不平衡的现状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1.2 来自农村文化水平低的制约因素我们这里讲的知识文化是指受过学校教育或其他专门教育才具备的文化修养。

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占相当大的比重。

列宁指出:“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弱智者是没有民主能力的,无知者的民主能力要大打折扣。

我国农村现阶段较低的知识文化水平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极其不利的因素。

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基层民主要求农民具有相应的科学知识文化水平。

在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时,村民要独立思考、独力判断、独立发表意见;要参与讨论,提出建性的批评与建议;要审查账目、审核问题、阅读讨论材料。

文盲是无法做到这些的。

文化程度低的人往往目光短浅,思维狭隘,思考方法简单,遇事蛮干,不讲科学。

由于缺乏科学文化知识,农民的民主意识淡薄,不能理解民主的意义和作用,也无法正确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1.3 来自守旧的思想观念的制约因素这里讲的守旧思想观念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指基层党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更新思想。

部分领导在基层民主实践中怎么省事就怎么搞,选举时,代填、代投选票、草草了事就属“正常”之事了;二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思想守旧。

“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的观念根深蒂固。

在当选之后,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是“官”了,官本位思想日益突出。

民主意识不强,未形成民主作风;三是广大群众仍受传统思想制约。

封建的皇权主义、忠君思想还影响着人们。

面对“我的话就是法”、“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基层群众虽然强烈不满,但多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息事宁人的态度或者干脆忍气吞声。

1.4 来自政治体系运作的制约因素政治体系运作的弊端主要是其公开性、透明度不够。

列宁曾指出完全的公开性是广泛民主的必要条件之一,“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是可笑的”。

现阶段我国农村大多数地方基层民主实践中政治体系运作的公开性是不够的。

就选举来说,按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人大代表在提名和选举过程中都应充分让选民知情,应公开投票,公开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有些地方甚至不公开唱票,只由所谓的主要负责人宣布一下确定的结果。

这就使选举列于形式,到关键时候采取“暗箱操作”。

正因为这种违犯选举法的“暗箱操作”才使背地里跑官要官、行贿受贿有了可乘之机。

再者,地方政府及其村委会的活动情况不够公开,导致群众对政府、村委会的不信任,抵触情绪严重,干群关系紧张。

因此,发扬基层民主,必须使政治体系运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增强。

1.5 来自基层民主制度自身的制约因素发展民主,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作用。

邓小平曾非常明确地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农村基层民主是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的社会政治活动,必须有明确的制度来规范。

虽然《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农村基层民主制订了法律法规,但有些民主程序和民主制度还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民主监督不能落到实处,群众有冤无处申,有意见无处提。

由此可见,没有制度保障的民主是不可靠的。

1.6 来自农民政治素质普遍较低的制约因素政治素质是公民在社会中所获得的关于政治活动的知识、能力、意识、心理、觉悟等方面的综合品质。

其主要内容包括公民对政治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水平、参与政治活动的能力、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强弱等。

目前,我国农村公民的政治素质普遍较低,主要表现为:一是公民民主意识淡漠。

基层干部自以为是“地方官”,喜欢为民做主,不按民主程序办事,不重视群众意见。

一般群众则受传统“良民”思想影响,不主动维护、行使,或干脆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

部分群众对政治不感兴趣,认为那是领导的事,与平民百姓无关。

二是公民整体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基层干部权力本位和人治思想严重,往往以权代法,使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

大多数群众不懂法、轻视法律,对法不感兴趣,认为法治就是人治,以致于违了法自己还不知道。

三是公民对政治抱有偏见。

有人认为官场复杂,为官则俗,以不问、不谈、不参与政治为高洁。

诸如此类成为基层民主发展的严重障碍。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内容提要】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亟待解决以下六个问题: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解决村委会服务功能弱化问题;理顺乡村关系,解决“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问题;理顺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解决基层党组织不适当地干预村民自治和村民自治组织动摇党的领导权威问题;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解决村民自治缺少经验和各地工作不平衡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解决农民文化水平低、民主素养差问题;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解决村民自治的社会法治环境差问题。

【关键词】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民主政治/问题/对策江泽民同志1998年7月在安徽考察工作时指出:“包产到户、乡镇企业和村民自治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尤其村民自治更是农村政治体制的伟大创新。

村民自治作为国家法律确认的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制度安排,已成为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

本文从以下六个方面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解决村委会服务功能弱化问题,增强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一大特点就是村民与集体的联系十分紧密。

因此,集体经济与村民自治的运作有密切的相关性。

集体经济力量为村民自治的正常运作提供重要的物质支撑;同时集体经济愈发达,愈需要通过村民自治,扩大村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保证集体经济规范运作,利益得到合理分配,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

从实践中看,在缺乏集体经济实力的地方,由于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只能完全依靠村民出资出力。

因此,村民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

农村基层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的“失控村”,大多是集体经济的“空壳村”。

相反,在一些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村干部的报酬、村集体和乡政府要求农户提供的奖金和劳务,主要由集体组织承担,农民因集体经济和自治组织为自己带来的利益而减轻负担。

因此,村民自治组织享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可见,村集体经济成为制约村民自治运作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所以,搞好村民自治,必须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委会服务功能和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凝聚力。

二、引导农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转变基层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方式,解决村民自治中的“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问题,促进“乡政村治”格局的长期稳定和规范化运行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它们构成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总格局。

应当说,乡镇的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在最终归属和运作目的上是一致的,法律的规定也是清楚、明确的。

村民委员会离不开乡镇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村民自治也有利于乡镇的行政管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主要表现为“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两种倾向。

所谓“过度自治化”的倾向,是指村民自治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村自治组织擅自作出不属于村自治范围的决定,或随意增加村民的非法定义务,违法限制村民的自由权利;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乡镇政府布置的国家各项任务。

所谓“附属行政化”的倾向,是指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乡镇政府仍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委会的人事权,对经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随意调动、任免;或对属于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

从目前的情况看,“过度自治化”的倾向在全国尚不普遍,但已出现了一些苗头和若干典型事例;“附属行政化”的倾向在一些地方则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为了克服在村民自治问题上的这两种错误倾向,对乡村关系进行适当、有效的整合,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第一,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

政府主动推进是我国村民自治由自发兴起到规范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因此,在乡村关系中,乡镇政府是主导方面。

解决“乡政”与“村治”的矛盾,从乡镇政府方面说,主要是提高认识和改进方法问题。

提高认识,就是充分认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这是村委会的性质决定的。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依法享有自治权利,因此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关系不应也不有定为领导关系。

改进方法,就是乡镇政府除采用必要的行政管理方式外,应更多地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等管理手段,在尊重村民自主权和村委会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管理。

当前,乡(镇)政府在指导村委会工作时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1)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尊重群众的民主意愿,不要委派村干部,也不要事先划框子、定调子,要真正实行村民直接民主选举,保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威信高、群众信得过的人选到村委会领导岗位上来。

当然,也要引导群众反对宗族主义、家族观念,坚决打击“黑社会”势力的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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