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工作委员会职责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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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财务工作委员会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职责任务

1、为群众当好家、理好财、办好事,依靠群众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2、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

3、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财表、凭证、档案、资料。

4、主动地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5、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

二、管理制度

1、预、决算管理制度

工会开展群众活动,进行工会建设和举办专业的财务收支计划,工会决算执行工会预算的财务收支。

2、会费、经费收支制度

主要管理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和行政拨交的经费。

3、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

工会财务在经费使用方向上,可分为群众活动和工会事业、建设及工会行政工作方面,经费不得乱用或挪用。

4、财产管理制度

保管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和库存物品等,购入要建帐,出库要登记,报销资产经工会委员会批准。

5、民主管理制度

组织工会发扬工会民主,做到工作群众化,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会经费收、管、用方面都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群众监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机构

1、成立经审会组织的法律依据

《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

2、工会经审会组织的产生

经审会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经审会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经审会主任、副主任,由经审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3、经审会委员、正副主任的任期及任期内成员出缺的补选

经审会成员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出缺,基层以上各级工会经审会成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补选,并在下一次代表大会上予以确认。基层工会经审会成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补选。经审会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并履行民主程序。

4、成员机构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设1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设3-5人

工会经审委员会分工及职责

分工: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设1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设3-5人

职责:

1、协助公司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2、监督公司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以及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

3、审查公司工会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工会工作的需要,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4、督促公司工会定期公布账目,实行财务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定的执行情况。

5、工会组织和财务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接交工作。

工会经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1、经费审查委员会协调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工会财务。

2、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据国家的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工会有关规章制度,对公司工会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工会决算等进行审计。

3、工会预算审查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结余等,主要对预算的真实、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4、每一决算年度后,经费审查委员会须对工会支出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进行审计,并作出书面审计报告,公司工会对其中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经费审查委员会。

5、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协助和督促同级工会在经费开支和财产管理上不出现漏洞。

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制度

1、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对工会经费的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按时向公司工会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2、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在审计中发现并取得相关证据的违法违纪,严重违反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重大决策、投资失误造成财产损失浪费等问题,向公司工会主席报告,同时向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

3、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审计结果通报、报告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通报、报告采取书面形式,必要时可召开会议。

工会预算、决算制度

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预算的编制

1、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

2、预算收入的编制要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体现工会的工作特点,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把较多的资金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活动和为职工办实事等方面。

4、年度预算草案须按工会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预算的执行

1、预算的执行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严格按照批准后预算安排本年度支出,经费支出要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

3、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4、工会经费的收支账目接受同级经审会的审查,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5、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6、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工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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