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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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物流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发人:XXX (签字)
(公章)
XXX物流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营运车辆和设施设备。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制度,并监督车队的执行情况。
3.2车队按规定执行本制度。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1为保持营运车辆完好率,保证安全运行,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4.1.2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择优选型、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
护、预防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原则。
4.1.3车辆技术管理应遵循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专业管理与群
众管理、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程序,摆正管、供、用、养、修之
间的关系,防止重使用,轻管理,轻保修。
4.1.4各级技术人员和驾驶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爱岗敬业意识,努力钻研技术,
保持营运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1.5临近报废车辆管理
1)营运车辆应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环保部、公安部【2012】12号令)的具体规定,严禁超年限使用。
2)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及时处理其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维修等记
录填写在技术档案的对应项目中。
4.1.6车辆报废管理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标准时,安检部填写相关表单,公司经理班子批准后,由安检部按相关规定实施,安全部配合。
五、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5.1车辆技术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在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下,建立科学的
管理模式和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对车辆自选型至报废全过程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管理,主要包括:车辆选型与采购基础管理、技术培训、合理使用、安全例检、车载安全设备管理、检验与检测、维护、维修及其设备管理、轮胎管理、燃料管理、半路抛锚及机械事故处理、技术改造、车辆封存及出售、报废管理等过程。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公司营运车辆。
5.1.1车辆选型与采购
年初根据公司的年度生产计划,由安检部确定拟选车型及其主要技术配置,拟定选型方案,报请董事会批准。根据车辆市场及公司线路情况采取招标或指定厂家
的方式进行车辆采购。
车辆选型时,安检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车辆的操纵稳定性进行风险评估,消除
车辆安全运行的隐患。
5.1.2车辆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包括技术档案、技术经济定额、维护规范、证件办理、技术统计、技
术等级、营运证件等。
1)技术档案实行两级管理、一车一档,安检部与车队各存一份。技术档案每月
填写一次,应保持其完整、连续。
2)技术经济定额包括燃油、保修费、轮胎行驶里程、维修工时、公司及各处库存物料、车辆半路抛锚率等,安检部负责定额的制定和考核,车队负责贯彻执行,
技术经济定额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3)《车辆维护作业通用技术规范》由安检部负责制定和掌握适宜性,每年修订
一次。
4)证件办理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记录卡、春运及假日运输合格证。
5)车辆技术等级应符合行业标准规定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达到一级
技术等级要求;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千米以上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其他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当在三级以上。
6)技术统计是对车辆行驶里程、燃油消耗、轮胎行驶里程、车辆保修费、驾驶员安全里程等数据的采集与汇总,形成相应的报表。
5.1.3技术培训
驾驶员、技术员等在上岗前和在岗中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地接受各种有关车辆技
术方面的培训。
5.1.4人车配备管理
在坚持人车配备1.5:1的基础上,保证每两台车辆由不多于4名驾驶员驾驶,每台车辆必须确定一名主驾驶员,再从其他驾驶该车的驾驶员中确定一名副驾驶员(可同时担任其它车辆的副驾驶员),车队不得随意调换营运车辆的主、副驾驶员。
运输车辆超过400千米(高速公路直达超过800千米)时,按规定配备两名以
上驾驶员。
六、车辆检查维护与审验评定
6.1车辆合理使用
安检部制定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诊断及排除方法,并制作成手册下发给每名技术人员及驾驶员,由车队技术人员对驾驶员进行手册的贯彻和培训,驾
驶员具体实施。
安检部和车队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方面的经验交流,总结
经验,并在全公司内推广。
安检部和车队技术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驾驶员的操作进行检查,及时纠正
不合格、不安全行为。
对不按照操作规程驾驶车辆的驾驶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2车辆维护管理
车辆维护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包括:日常、一级、二级及换季维护。车辆二级及换季维护计划由安检部每月初编制,车队和各协作修理厂实施;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执行,一级维护由车队编制计划,协作修理厂实施,各级维护的实
施质量由安检部监督。
6.3车辆维修管理
1)坚持预防维修的原则,公司所有车辆应在各维修中心或指定的协作修理厂维修。协作修理厂由车队推荐,安检部考核并确认。车辆维修应在保证质量及进度的前提下,积极降低成本;维修质量及维修成本由维修中心和车队具体控制,安检部
负责监督。
协作维修厂应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资质条件;二级维护作业应在具备二级维护资质的修理厂完成二级维护;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在具备危险货物运车辆
维修资质的协作修理厂完成维修业务。
2)车辆修理费实行单车成本考核,超罚节奖。
3)维修中心负责新购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的索赔业务,安检部负责监督索赔业
务。
4)车辆维修作业具有一定期限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重复发生的维修作业,维修中心及协作修理厂应予以无偿的返修作业。
6.4轮胎管理
1)轮胎实行单胎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一胎一卡、卡随胎走的原则。安检部负责轮胎的选型、计划和使用管理,材料中心负责采购,轮胎原则上实行招标采购。
2)轮胎使用实行定额管理,单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