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详细]
项目承担单位:(三号宋体字) 预算编制单位:(三号宋体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三号宋体字)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预算编制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三号宋体字) 复核人:(签章)(三号宋体字) 编制人:(签章)(三号宋体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三号宋体字)
三、预算表格及预算附表
(一)预算表格
具体编制阶段。
(一)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确定采用定额
(二)确定项目,计算工程量
(三)了解每一项工程的工序内涵,确定可套用的定额
(四)编制项目预算表:
1、分析计算基础单价、确定指标费用
2、确定相关费率
3、套用定额编制工程施工费单价分析表及补充单价分析表
4、计算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汇总预
第二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
二、项目预算管理的重点
(一)项目预算的编制 (二)项目预算的审查 (三)项目预算的执行 (四)项目预算的监督
三、项目预算与项目估算的关系
(一)项目资金管理流程
估算
可研
预(概)算 决(结)算 规划设计 竣工报告
(二)估算、预算概念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决策阶
农田林网工程
岸坡防护工程 沟道治理工程 坡面防护工程
……
三级项目 输电线路 配电装置
路基 路面
路基 路面
农田防风林 梯田梗坎防护林
护路护沟林 护岸林
护堤 护崖
谷坊 沟防防护
拦沙坝
截水沟 排水沟
……
第二章 预算编制基本要求
第一节 项目预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第二节 项目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四节 项目预算编制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
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整理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财〔2001〕41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 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 预算文件则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 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 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所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部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一)前期工作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项目勘察、施工设计费、土地清查费、项目招标费和工程监理费等。(二)工程施工费,是指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各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各种税金。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直接费主要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主要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和施工辅助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现场经费等组成。(三)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志设定费等。(四)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等。(五)不可预见费,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人工、材料、设备和工程量等发生变化而增加的费用。项目资金可用于购置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配套的设备。用项目资金购置的配套设备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建固定资产(项目配套设备的购置除外)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支付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赞助和捐赠支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耕〔2005〕828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亦庄开发区国土房管局:为规范我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立项申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顺利进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国土资源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通知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05年11月30日印发北京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使用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安排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整理项目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项目。
土地开发项目是指对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的前提下,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项目。
土地复垦项目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及污染的土地和洪灾滑坡、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项目。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指采取相应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改造、改良和保护,促进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持续利用的项目。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项目是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而独立进行的农田道路、电力通讯、水源、给排水等生产设施的项目。
最新土地整理项目定额费率取值
6.1 投资估算说明6.1.1 投资估算依据(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69号);(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综[2011]128号);(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财综[2011]128号);(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财综[2011]128号);(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7)《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 1011-1013—2000);(8)《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9)《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2月);6.1.2 取费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年),项目预算总投资由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监测与管护费和预备费五个部分组成。
在计算中,单位以元或万元计,取小数点后两位,由于Excel自动进位引起的误差为0.01元。
(一)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费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
1)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在计算人工定额工费时,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甲类工取51.04元/工日、乙类工取38.84元/工日。
具体计算过程见表6-1。
人工费计算公式:人工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表6-1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材料费计算公式:材料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从《全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查取。
材料费单价根据《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2月)中的预算价和南昌县的市场价格而定。
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数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计取,定额台班费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
土地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说明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土地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说明(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0573土地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说明Land Preparation Project Budget Preparation Instruction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zz土地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说明1项目概况辽宁省**县**土地整理项目为20xx年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县土地整理项目区位于**,包括**镇柴家村、**乡**村及徐树村、**镇九间村和**乡贾台村,项目地貌类型为平原。
1.1项目规模项目区规模为1012.20公顷,分四片,其中**片面积203.87公顷,**片面积244.96公顷,**片面积326.82公顷,**片面积236.55公顷。
项目区整理前耕地面积562.59公顷,占总面积的55.58%,其它用地分别为:园地面积0.73公顷,占总面积的0.07%;林地面积59.49公顷,占总面积的5.88%;交通用地面积25.17公顷,占总面积的2.49%;水域面积90.18公顷,占总面积的8.9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0.30公顷,占总面积的0.03%;未利用地面积273.74公顷,占总面积的27.04%。
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为893.37公顷,净增耕地面积330.7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为32.68%。
1.2项目预算总投资**县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由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组成。
预算总投资2332.52万元,全部由国家投资。
其中,工程施工费2011.77万元,占总投资的86.25%;设备购置费51.26万元,占总投资的2.20%;其它费用共计204.58万元,占总投资的8.77%(其中前期工作费95.36万元,占总投资的4.09%;竣工验收费56.73万元,占总投资的2.43%;业主管理费43.28万元,占总投资的1.86%;拆迁补偿费9.21万元,占总投资的0.39%);不可预见费64.92万元,占总投资的2.78%。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第282号2000年10月1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用于中央确定的耕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经中央批准的耕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和对地方耕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补助的资金。
第三条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所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部分)。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一)前期工作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项目勘察、施工设计费、土地清查费、项目招标费和工程监理费等。
(二)工程施工费,是指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各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各种税金。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直接费主要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主要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和施工辅助费。
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现场经费等组成。
(三)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志设定费等。
(四)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等。
(五)不可预见费,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人工、材料、设备和工程量等发生变化而增加的费用。
《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国土资发【202x】8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明将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整合,对田、水、路、林、村统筹规划,综合整治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一)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项目管理政策、计划下达、项目规划及设计审查论证以及省级重大项目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省级重大项目的组织及申报工作,负责省级重大项目以外所有土地综合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批准、规划设计批复与概算审查,指导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三)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对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选址,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审查、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组织实施权属调整,组织项目初验等工作;(四)县级国土资源土地整理机构为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建设履行法人责任,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等工作;(五)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项目法人可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后备资源状况和国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政策,制定本地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阶段性整治方案。
第五条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项目库制度。
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
第六条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上报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可进入项目库。
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充实。
箱七条项目申报条件(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综合整治规划)以及当地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相关规划;(二)土地相对集中连片,片块一般不超过2片,具备基本的农业生产条件;(三)项目区无土地权属纠纷,经项目涉及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
山东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预算管理,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合理、高效实用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建[2001]591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建[2005]169号)、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01]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预算的评审。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按照项目评审计划,具体负责项目预算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预算评审按照项目类型分级负责,省安排的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预算,由省级负责评审;省安排的补助项目预算,由省级委托市级负责评审,评审结果由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联合上报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
评审计划的编制和下达第五条编制年度项目预算评审计划.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入情况,由省国土资源厅编制年度项目预算评审计划,报省财政厅审查批准。
第六条列入项目预算评审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是从省级项目库的备选项目中提取的,并已通过了项目规划设计的评审.省级项目库的备选项目是指由各市国土资源、财政部门根据统一要求,共同考察、确定上报,并经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初审同意,纳入省级项目备选库的项目。
第七条项目预算评审计划一经确定,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向被评审单位下达评审通知。
评审内容第八条项目预算评审由合规性、合理性、综合性评审三部分。
第九条合规性评审。
一、送审材料是否齐全真实;项目预算是否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申报图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下达的项目任务要求编制项目预算;预算编制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预算编制前期工作是否符合相关办法和技术规范要求;预算编制选用定额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项目预算是否控制在立项批准的投资估算允许范围内,所涉及的规模、标准、内容是否在立项批准的范围内,是否能够评定项目总投资金额。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国土资发[2000]316号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示范项目是指国家在耕地开发中,为完成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与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审查确定和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的审查确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项目终验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实施、初验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五条国家对项目建设实行一年一定制度。
新建项目实行年度申报与审定,续建项目实行年度核定。
第六条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土地后备资源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预算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财〔2001〕41号,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财〔200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第五条预算文件则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重要国土资源部财务司财[2001]41号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土地开了整理项目预算执行的实际清况,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三部分构成。
二、中央投资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按照本《标准》进行编制;地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试行)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试行)总说明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植物工程及辅助工程,共十章及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是完成规定计算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招投标底、编制预算标准等的依据;同时可作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的工程项目。
海拔2000m以上地区,按项目工程所在地的海拔高程乘以调整系数计算。
高原地区定额调整系数表五、本定额按一日两班作业施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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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重要国土资源部财务司财[2001]41号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联系。
二OO一年七月十八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
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整理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说明项目的建设优势及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第八条项目预算应按统一的预算表格计算和填制。
预算表格主要包括:(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预算及分年度预算表,是汇总项目总投资和编制分年度投资预算的预算表格。
(二)总预算汇总表,主要反映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并列出了项目各个阶段投资金额的预算表格。
(三)工程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表,是对各单项工程预算的汇总,具体反映项目施工阶段投资额度的预算表格。
(四)直接费预算表、其他直接费预算表和间接费预算表,是对工程施工费预算表中内容细化说明的预算表格。
(五)人工费预算表、材料费预算表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预算表,是直接费具体说明的预算表格,各预算表中应包含各单项工程中设备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
(六)设备购置费预算表,是针对项目各单项工程涉及到的设备购置价的预算汇总,不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等费用的预算表格。
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和工程监理费等前期工作费的预算表格。
(八)竣工验收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记设定费等竣工验收费的预算表格。
(九)拆迁补偿费预算表,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拆迁的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预算表格。
(十)业主管理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的预算表格。
(十一)不可预见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计因素等发生变化而增加费用的预算表格。
(十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季度分月用款计划表,是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分年度预算及项目实施进度编制的项目按季分月用款计划表格。
以上表格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二。
第九条附件由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编制预算依据的预算标准等组成。
(一)项目申请书,是项目预算文件的重要补充文件。
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性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请的理由、项目总预算和项目预期成果等。
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三。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摘要书,是对项目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的简要摘录,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项目立项批准单位、项目背景、项目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投资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及费用构成、资金筹措、财务分析、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项目实施条件(含人员、资金和基础条件)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四。
(三)项目规划设计项目规划设计是指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规划设计。
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
(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是确定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图及主要技术措施等内容,合理组织施工的重要文件。
(五)编制项目预算所依据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第三章项目预算的组成和项目划分第十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包括资金来源和支出预算。
其中: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投(一)工程施工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组成。
(1)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人工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
公式为:人工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
材料费,指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用量。
材料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
公式为:材料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使用工程机械进行施工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价格按照地方最新颁布实施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
公式为:工程机械使用费=工程量×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指工程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需增加的费用。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费等。
其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指项目在施工过程用于定位测量和复测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现场经费,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为组织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工资、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等费用。
2、间接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内容包括: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以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工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簿、会议、水、电等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在施工期间按规定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及维修费用;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短期贷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级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3、计划利润,指按照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公式为:计划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费率(3%)。
4、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按照所套用的定额计取)。
公式为: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税率。
(二)设备购置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中设计的设备所发生的费用。
设备购置价不参与费率计取而设备安装及调试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参与相应费率计取。
(三)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拆迁补偿费等。
1、前期工作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土地清查费和项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
(1)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立项及报批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
(2)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3)土地清查、勘察费,指土地开发整理对土地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评估及项目勘察所发生的费用。
其费用按照土地管理部门及相关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编制。
(4)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5)工程监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公式为:工程监理费=工程施工费×费率(0.5-1%)。
前期工作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5%计算。
公式为: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2、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
主要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记设定费等;竣工验收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3%计算。
公式为:竣工验收费=工程施工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