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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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证明书

出口证明书

1.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

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申请一般产地证: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35元。

2.普惠证(form a )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al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5.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7..缴纳签证费40元。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重要性与挑战引言: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迅猛加速,很多野生动植物物种面临着极高的濒危风险。

为了保护这些珍稀的生物资源,国际社会共同制定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在这项公约下,参与国可以控制和管理国际间的野生动植物物种贸易,以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种群数量和栖息地,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而在CITES框架下,进出口证明书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措施,用于管理和监督跨国间的野生物种贸易。

本文将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的进出口证明书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重要性与挑战。

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介1. 什么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CITES是于1975年通过的一项国际公约,当前有183个缔约国。

其目标是通过控制跨国间的野生动植物物种贸易来保护野生动植物。

CITES通过监管物种贸易,确保物种的繁衍和存活,以及减少非法贸易和走私行为。

2. CITES的分类和附录CITES将动植物物种划分为三个附录,根据其在野生环境中的濒危程度和贸易状况进行分类。

附录Ⅰ列出了禁止国际贸易的物种,附录Ⅱ和Ⅲ则限制了其国际贸易,并附加一些条件。

每个缔约国在CITES下面都负有责任,根据附录中物种的分类进行保护与管理。

二、进出口证明书的作用与重要性1. 进出口证明书的定义与含义进出口证明书是CITES框架下的一种规定,旨在控制和监管跨国间的野生动植物种类。

该证明书提供了合法采集、捕捞、栽培或繁殖动植物物种的证据,以确保其法律合规性。

证明书的发放主要由进出口国的管理机构负责,与物种的CITES附录分类相关。

2. 进出口证明书的重要作用- 保护濒危物种:通过发放进出口证明书,国际贸易双方能有效合作,确保濒危物种贸易的合法性,防止非法捕捞、盗猎和非可持续采购行为。

- 监督贸易行为:进出口证明书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监测和管控濒危物种贸易的数量和范围,确保其数量在可持续利用的范围内。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颁布单位: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遵守本条例。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依照本条例有关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全国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履行公约有关的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代表中国政府履行公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出口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批准进口或者出口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第五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科学机构依照本条例,组织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等方面的专家,从事有关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科学咨询工作。

第六条禁止进口或者出口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口或者出口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禁止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1.申请单位(个人)名称或姓名:
(全称)
2.申请项目
O捕捉
。驯养繁殖
。运
。经营利用:包括出售、展览、表演或其他
3.申请内容:
4.申请单位法人代表(个人):
5.身份证号:
6.申请单位地址:(详细地址)
7.邮编:
8.联系人:
9.联系电话:传真:
lO.E-mail:
11.序号
12.物种学名(中文名、拉
丁学名)
13.类型
14.数量或重量及单位
15.来源
1
2
3
4
16.申请报告(说明申请单位资质、理由、用途、方法、技术力量、效益、资金保证等)(申请单位盖章)Fra bibliotek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审核人:(审核单位公章)
签发人:(审批单位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审核部门与审批部门各执一份

【精品】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精品】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关键字】精品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篇一: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提问: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你好:我在舟山市,请问: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到哪里办理,需提供哪些申请材料?提问者:yuanwang XX-02-24答复:您好!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是在濒危管理办公室办理,需要的资料:1、书面申请。

2、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野生动植物允许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文件。

出口非CITES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国家濒管办授权各办事处直接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范围的一些植物种标本只需提供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⑴对于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外方签订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属于委托代理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进出口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⑴对于非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协议。

⑴属加工贸易性质的,须提供海关手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批准文件。

5、物种成分含量表和说明书。

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食品等商品的,须提供所涉商品的成分含量表和外包装说明书。

6、海关证明材料。

再出口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经海关签注的原批准进口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和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情况除外)的原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境外相关证明文件:⑴进口《公约》规定豁免的《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

⑴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豁免情形除外),或再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活体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进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

⑴进口《公约》附录II、附录III所列野生动植物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或再出口证明书复印件。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书范本XX市(州)林业局:为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特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请予审批。

附件: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拟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源合法来源证明(动物买卖协议、对方驯养繁殖许可证副本等);3、驯养场地使用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土地租用协议);4、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所需资金证明;5、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兽医师资格证);6、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另附:XX市(州)林业局审核意见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制3办理出售、收购、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范本XX市(州)林业局:我单位与XX单位达成协议,拟出售XX只(条)XX动物或者XX千克XX动物产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向你局提出申请。

请予审批。

附件: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2、出售、收购、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表;3、拟经营野生动物(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动物买卖协议、来源方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副本、特许猎捕证复印件等);4、对方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引进函(跨省出售);5、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人(单位盖章):年月日4四川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表申请单位(人)名称:申请日期:四川省林业厅制5成都野生世界有限公司文件成野动发字[2006]32号关于办理斑马运输许可证的请示成都市林业局:我司于2001年7月委托大连林大野生动物繁育有限公司从荷兰引进斑马6只。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面临着严重的减少和威胁。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生物资源,国际社会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协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通常简称为CITES。

CITES通过限制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旨在保护这些物种的生存和避免过度捕捞和非法交易。

根据CITES公约的规定,参与国家需要对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货物提供有效的进出口证明书,以确保这些物种的贸易活动是符合公约规定的。

进出口证明书是一种重要的监管措施,可以追踪和监测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活动,确保贸易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在CITES公约的实施中,进出口证明书具有以下重要作用:1. 确保贸易活动的合法性进出口证明书是贸易双方进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时必须提供的重要文件。

这些证明书由参与CITES公约的国家或地区的管理机构签发,证明了货物的来源、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并确认了贸易活动符合公约规定。

通过核实进出口证明书,可以有效遏制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活动,保护濒危物种的生存。

2. 追踪和监测贸易活动进出口证明书记录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活动,包括贸易双方的信息、货物的数量和经过的途径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监测和评估贸易活动对濒危物种的影响,并为未来的管理和保护提供参考依据。

3. 促进合作与信息交流CITES公约要求参与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合作和信息交流,确保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贸易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进出口证明书作为贸易活动的重要文书,促进了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帮助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全球濒危物种保护体系。

在我国,根据CITES公约的相关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签发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证明书。

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货物信息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证明书。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等面积、规格及安全性说明。
3、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
4、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5、增加驯养繁殖的,提交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原有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说明材料。
来源证明文件及文号
1
2
3
驯养繁殖目的
○科研
○育种
○展览
○出售
○其他(写明具体目的):
资金来源:
资金储备总额(万元):
本单位(个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和侵权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驯养繁殖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资金储备总额证明;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姓名):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
地址:
邮编:
身份证明号:
相关资格证明文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传真:
E-mail:
序号
申请驯养繁殖物种学名
(中文名、拉丁学名)
数量及单位
驯养繁殖场地面积
(平方米)
兽舍或笼具高度和面积
(高度(米)/面积(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关于加强活体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关于加强活体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关于加强活体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通知正文:----------------------------------------------------------------------------------------------------------------------------------------------------关于加强活体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成员国。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活体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根据《公约》第八条以及第9届《公约》成员国大会通过的第9.10号、9.11号决议和《活体野生动植物装运准备及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濒办字[1995]270号文印发)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进出口活体野生动植物的单位或个人,均需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及其授权的办事处申办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凭证明书办理报关、报检等进出口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则》的有关规定妥善办理装运。

二、对于无证、走私等违反《公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出口的活体野生动植物,请海关、边防、动植物检疫、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随时通知当地省级陆生(林业)或水生(农业)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省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收或扣押的活体野生动植物,应按照以下情况办理:(一)立即就近安排饲养、培植在我办指定的临时或长期收容单位(见附件),并请动植物检疫部门配合做好检疫、疾病防治、植保等工作。

(二)省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收没收或扣押动植物后,立即向我办报告没收部门、原因、种类、数量、健康状况、收容单位等有关情况,并根据《公约》决议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咨询你省指定的有关专家,视没收物种的具体情况,提出返还、放生、处死、销毁、分配、出售或转让等初步处理意见,报我办批准后执行。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填表说明1.和 2.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口岸、国家(中英文):申请单位须分别用中英文详细填写收(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的口岸和国家(允许外方收、发货人所在地与收、发货国家或地区不一致);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在填写此表中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时,应填写所委托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单位的名称及地址;国内单位或个人需在表格所示位置签字或盖章;个人邮寄或携带出入境的,需在此栏内填写携带人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3.物种名称(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系指物种或货物所含物种成份的中文科名及拉丁学名。

属《公约》或国家保护的物种名录列至亚种的物种需填写亚种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4.货物类型: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制品(如:保健品、中成药等)需同时填写货物名称;其它制品应将所属动植物部位填写准确,不得使用行业名称,以免混淆。

5.海关商品编码:填写所申请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6.《公约》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国家濒管办或其各办事处查询;7.我国保护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当地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查询;8.目的:系指所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用途,包括以下各项及解释(可直接填写代码):t. 贸易────包括牧场、水产养殖、圈养、培植在内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贸易 z.动物园───包括动物展览和引种繁育 g. 植物园───包括植物展览和栽培育种交换h.狩猎纪念物—包括当事人从野外获得的猎物 p.私人财产──包括个人和家庭已拥有的财产 m.生物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研究、实验e.教育────包括教学和以教学为目的的示范教学 n.野外放生或再放生 b.人工繁殖或人工培植9. 来源:系指以下各种类别(可直接填写代码):w:取自野外的标本r:圈养的标本,包括野外收集的卵或动物幼体,在人工控制环境中喂养(非子一代)其个体发育到可利用程度,并最终用于出售或制成产品的动物标本d:为商业目的的人工养殖的《公约》附录ⅰ(或非附录国〔注1〕本文中所指“标本”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所定义,即指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或任何动植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证模板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证模板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证模板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证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证书证书编号:XXX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申请单位信息:单位名称:XXXXXXXX地址: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传真:XXXXXXXXX进口货物信息:货物名称:XXXXXXXX货物数量:XXXXXXXXX货物产地:XXXXXXXXX出口货物信息:货物名称:XXXXXXXX货物数量:XXXXXXXXX本证明书特为申请单位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证所用,证明该批次货物已经过国家相关检疫标准的检验和检疫,并且符合国际贸易准则以及相关国家进出口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

有效期限: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XX个月。

超过有效期限的货物将不予接受检疫,因此需要及时更新证明书。

备注:本证明书仅限于上述所列货物,并不包括其他任何附属产品或商品。

注意事项:1. 货物在进口或出口前,必须获得动植物检疫部门的批准,并携带本证明书。

2. 货物在进口或出口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相关国际贸易准则的规定。

3.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货物的新鲜度和质量,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腐烂或损坏的情况。

特此证明,凡是对以上所列出的货物提出检疫要求的国家或地区,都应予以允许进口或出口。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动植物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确保进出口货物的质量和安全。

动植物检疫机构: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传真:XXXXXXXXX※此证明书经核验合格※—————————————————————————————————————————————————————————上述是按照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证书的格式书写的文章,满足1500字的要求。

如果您有其他的需求,请告知我具体要求。

野生动植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野生动植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香港**大街**号No.**,****,HongKong,China
1b.发货口岸(中英文)
深圳
Shenzhen
1c.发货国家(地区)(中英文)
中国
China
2b.到达口岸(中英文)
香港
HongKong
2c.到达国家(地区)(中英文)
中国香港
HongKong,China
3.物种名称
(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1a.发货人及地址(中英文):
**进出口有限公司**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No.18,Hepingli,Dongcheng,Beijing,China
2a.收货人及地址(中英文):
**进出口有限公司**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4.货物类型(中英文)
5.海关商品
编码
6.公约
级别
7.我国保
护级别
8.目的
9.来源
10.数量及单位
11.规格及含量
12.单价
石斛Dendrobium hybrids
清暑益气汤配方颗粒
Chinese Medicine granules of Qing shu Yi Qi Tang
3004909010
II
药品
培植
11国
14.申请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编:100714
15.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
张三
电话:12345678
传真:12345678
16..装运期:
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3.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03.02•【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5号公布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遵守本条例。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依照本条例有关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全国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履行公约有关的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代表中国政府履行公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出口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批准进口或者出口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第五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科学机构依照本条例,组织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等方面的专家,从事有关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科学咨询工作。

第六条禁止进口或者出口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口或者出口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是
指根据CITES公约规定,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进
行监管的证明文件。

CITES公约旨在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防止过
度捕捞和非法贸易,促进可持续利用。

进出口证明书是CITES公约
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监管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活动。

进出口证明书的发放由各国CITES管理机构负责,申请人需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遵守CITES公约的规定。

证明书上会载明货物的
种类、数量、产地、来源、目的地等信息,以及证明进口国和出口
国的管理机构已经核准了相关交易。

这些证明文件的使用有助于确
保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活动符合CITES公约的规定,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濒危物种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进出口证明书的发放和使用对于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至关重要。

它不仅有助于防止非法贸易和过度捕捞,还可以帮助各国监管和管
理濒危物种的国际贸易活动,促进了国际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

同时,对于进口国和出口国来说,进出口证明书也是一种有效的管理
工具,有助于确保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合法贸易和可持续利
用。

总之,CITES允许的进出口证明书在全球范围内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防止非法贸易、促进可持续利用具有重
要意义。

通过严格遵守CITES公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共同努力,保
护地球上珍贵的生物多样性。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篇一:XX-06-24-504871-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第一项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一、实施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二、承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及其办事处。

三、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其有关决议、决定等。

四、条件(一)申请人资格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根据其进出口活动的不同情形,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书面申请。

- 1 -2、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3、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附录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国务院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1)对于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外方签订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属于委托代理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进出口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2)对于非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协议。

5、物种成分含量表和说明书。

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食品等商品的,须提供所涉商品的成分含量表和外包装说明书。

6、海关证明材料。

再出口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经海关签注的原批准进口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和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情况除外)的原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境外相关证明文件:(1)进口《公约》规定豁免的《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 2 -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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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篇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18.附件:19.每证进出口物种和数量: 20.填表日期及申请单位签字或盖章: 21.备注:填表说明1.和2.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口岸、国家(中英文):申请单位须分别用中英文详细填写收(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的口岸和国家(允许外方收、发货人所在地与收、发货国家或地区不一致);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在填写此表中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时,应填写所委托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单位的名称及地址;国内单位或个人需在表格所示位置签字或盖章;个人邮寄或携带出入境的,需在此栏内填写携带人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3.物种名称(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系指物种或货物所含物种成份的中文科名及拉丁学名。

属《公约》或国家保护的物种名录列至亚种的物种需填写亚种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4.货物类型: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制品(如:保健品、中成药等)需同时填写货物名称;其它制品应将所属动植物部位填写准确,不得使用行业名称,以免混淆。

5.海关商品编码:填写所申请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6.《公约》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国家濒管办或其各办事处查询;7.我国保护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当地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查询;8.目的:系指所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用途,包括以下各项及解释(可直接填写代码):T. 贸易────包括牧场、水产养殖、圈养、培植在内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贸易Z.动物园───包括动物展览和引种繁育 G. 植物园───包括植物展览和栽培育种Q.马戏团───包括一切形式的商业演出和商业展览S.科研────包括科研材料及博物馆等的标本〔注1〕交换H.狩猎纪念物—包括当事人从野外获得的猎物 P.私人财产──包括个人和家庭已拥有的财产 M.生物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研究、实验E.教育────包括教学和以教学为目的的示范教学N.野外放生或再放生 B.人工繁殖或人工培植9. 来源:系指以下各种类别(可直接填写代码):W:取自野外的标本R:圈养的标本,包括野外收集的卵或动物幼体,在人工控制环境中喂养(非子一代)其个体发育到可利用程度,并最终用于出售或制成产品的动物标本D:为商业目的的人工养殖的《公约》附录Ⅰ(或非附录国〔注1〕本文中所指“标本”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所定义,即指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或任何动植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国家濒管办关于进一步调整授权办事处核发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通知

国家濒管办关于进一步调整授权办事处核发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通知

国家濒管办关于进一步调整授权办事处核发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4.12•【文号】濒办字[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濒管办关于进一步调整授权办事处核发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通知(濒办字〔2007〕29号)国家濒管办各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于2006年9月1日生效。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和加强履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明确了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海关等部门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为促进我国野生动植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当前工作进展的需要,现决定重新调整授权各办事处直接核发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所适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范围。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事处直接核发证明书的范围1、濒办字[2005]37号文所授权的范围。

2、依据国家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直接为CITES附录II物种皮张及其制品的进口核发相应的证明书;为涉及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类型的CITES 附录II物种及其产品的进口和再出口直接核发相应证明书(从马来西亚进口的贸易活动除外)。

3、直接为附有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二胡的出口和再出口核发相应证明书。

其中,对个人所有的二胡出口和再出口,包括手提、装在个人行李中,或作为搬家物品中的一部分,除非能清晰确认标本来源,否则证明书类型应确定为出口、来源代码应确定为“U”,并在特殊条件一栏中用中英文加注:“此许可证仅在旅客携带,或装在个人行李中,或作为搬家物品中的一部分时方为有效。

This permit is only valid when the instrument is carried by the passenger, or included in personal baggage, or as a part of a household m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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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填表说明1.和2.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口岸、国家:申请单位须分别用中英文详细填写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的口岸和国家;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在填写此表中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时,应填写所委托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单位的名称及地址;国内单位或个人需在表格所示位置签字或盖章;个人邮寄或携带出入境的,需在此栏内填写携带人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物种名称:系指物种或货物所含物种成份的中文科名及拉丁学名。

属《公约》或国家保护的物种名录列至亚种的物种需填写亚种名。

4.货物类型: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制品需同时填写货物名称;其它制品应将所属动植物部位填写准确,不得使用行业名称,以免混淆。

5.海关商品编码:填写所申请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6.《公约》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必要时可向国家濒管办或其各办事处查询;7.我国保护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必要时可向当地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查询;8.目的:系指所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用途,包括以下各项及解释:T. 贸易────包括牧场、水产养殖、圈养、培植在内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贸易Z.动物园───包括动物展览和引种繁育 G. 植物园───包括植物展览和栽培育种Q.马戏团───包括一切形式的商业演出和商业展览S.科研────包括科研材料及博物馆等的标本〔注1〕交换H.狩猎纪念物—包括当事人从野外获得的猎物 P.私人财产──包括个人和家庭已拥有的财产 M.生物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研究、实验E.教育────包括教学和以教学为目的的示范教学N.野外放生或再放生 B.人工繁殖或人工培植9. W:取自野外的标本R:圈养的标本,包括野外收集的卵或动物幼体,在人工控制环境中喂养其个体发育到可利用程度,并最终用于出售或制成产品的动物标本D:为商业目的的人工养殖的《公约》附录Ⅰ仔二代动物标本,经《公约》秘书处注册的和为商业目的人工培植的附录Ⅰ植物标本,经出口国公约管理机构注册的 A: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人工培植所获附录Ⅱ、附录Ⅲ植物标本和非商业目的人工培植的附录Ⅰ植物标本C: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人工繁殖所获附录Ⅱ、附录Ⅲ物种仔二代动物标本和非商业目的人工繁殖的附录Ⅰ物种仔二代动物标本F:人工饲养条件下繁殖的仔一代动物标本 U:未知I:没收或扣押的标本,不得交给或处理给当事人Pre-convention:指《公约》前获得的标本〔注2〕10. 数量及单位:尽量用数量计量单位,并且当使用非动植物个体计数单位时,需在规格及含量一栏中详细注明,使用重量单位时,需在规格及含量一栏中注明平均换算值;11. 规格及含量:由多种成份制成的货品需注明各组份的含量,及详细的包装规格,有多种规格时需分别注明,并填写每种包装的进出口数量;12. 单价:系指正式合同或协议中所注明的进出口商品的单位价格; 13.原产地:系指所申请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最初产地;对于进口商品应注明原产国家,对于出口商品应注明原产省份;14.申请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15.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16.装运期:系指合同或协议中所注明的货物装运日期;17.货物总金额:指所申请进出口的货物总金额; 18. 附件:指进出口申请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供的有关材料;19.每证进出口的物种及数量:装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制,申请单位需注明所申请的证明书的数量及每个证明书中物种的种类及数量;0.申请单位签字或盖章1.备注〔注2〕“公约前获得”系指:A.《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进口国和出口国的生效日期均在标本的获得日期之后;或B.标本所含每一物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日期均在标本的获得日期之后。

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是一种文件,用于证明某种动植物或其制品符合国际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规定,并有权出口到其他国家。

CITES是一项旨在保护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公约。

该公约设立了一个国际性的许可制度,控制了濒危物种以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

根据CITES的规定,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需要获得有关国家的许可证明。

当一个出口商希望出口濒危物种或其制品时,他们需要向当地的CITES管理机构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贸易活动符合CITES的规定。

经当地CITES管理机构审查后,他们会签发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证明该出口商有权出口这一物种或其制品。

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是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文件。

凭借这份证明书,出口商能够合法地将濒危动植物或其制品出口到其他国家,同时也是其他国家海关部门验证贸易合法性的重要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仅适用于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而不包括在国内市场上的买卖。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CITES管理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出口商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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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填表说明1.和2.收、发货人名称和地址、发货和到达口岸、国家(中英文):
申请单位须分别用中英文详细填写收(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发
货和到达的口岸和国家(允许外方收、发货人所在地与收、发货国
家或地区不一致);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在填写此表中收发货人
名称和地址时,应填写所委托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代理单位的名称
及地址;国内单位或个人需在表格所示位置签字或盖章;个人邮寄
或携带出入境的,需在此栏内填写携带人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3.物种名称(中文名及拉丁学名):系指物种或货物所含物种成份的中文科名及拉丁学名。

属《公约》或国家保护的物种名录列至亚种的物种需填写亚种名(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4.货物类型: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制品(如:保健品、中成药等)需同时填写货物名称;其它制品应将所属动植物部位填写准确,不得使用行业名称,以免混淆。

5.海关商品编码:填写所申请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
6.《公约》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国家濒管办或其各办事处查询;
7.我国保护级别:填写Ⅰ、Ⅱ、Ⅲ或NON(非),必要时可向当地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8.目的:系指所进出口货物的最终用途,包括以下各项及解释(可直接填写代码):
T.贸易────包括牧场、水产养殖、圈养、培植在内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贸易
Z.动物园───包括动物展览和引种繁育
G.植物园───包括植物展览和栽培育种
Q.马戏团───包括一切形式的商业演出和商业展览
S.科研────包括科研材料及博物馆等的标本〔注1〕交换
H.狩猎纪念物—包括当事人从野外获得的猎物
P.私人财产──包括个人和家庭已拥有的财产
M.生物学研究—包括生物医学研究、实验
E.教育────包括教学和以教学为目的的示范教学
N.野外放生或再放生
B.人工繁殖或人工培植
9.来源:系指以下各种类别(可直接填写代码):
W:取自野外的标本
R:圈养的标本,包括野外收集的卵或动物幼体,在人工控制环境中喂养(非子一代)其个体发育到可利用程度,
并最终用于出售或制成产品的动物标本
〔注1〕本文中所指“标本”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所定义,即指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或任何动植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D:为商业目的的人工养殖的《公约》附录Ⅰ(或非附录国家一级保护)仔二代动物标本,经《公约》秘书处注册
的和为商业目的人工培植的附录Ⅰ(或非附录国家一级
保护)植物标本,经出口国公约管理机构注册的A: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人工培植所获附录Ⅱ、附录Ⅲ植物标本和非商业目的人工培植的附录Ⅰ植物标本
C: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人工繁殖所获附录Ⅱ、附录Ⅲ物种仔二代动物标本和非商业目的人工繁殖的附录Ⅰ物种仔
二代动物标本
F:人工饲养条件下繁殖的仔一代动物标本
U:未知来源、但必须证明是正当的
I:没收或扣押的标本,不得交给或处理给当事人
Pre-convention:指《公约》前获得的标本〔注2〕
10.数量及单位:尽量用数量计量单位,并且当使用非动植物个体计数单位(如:箱、盒、瓶等)时,需在规格及含量一栏中详细注
明,使用重量单位时,需在规格及含量一栏中注明平均换算值;
11.规格及含量:由多种成份制成的货品需注明各组份的含量(重量或
体积百分比),及详细的包装规格,有多种规格时需分别注明,并填写每种包装的进出口数量;
12.单价:系指正式合同或协议中所注明的进出口商品的单位(个、
只、公斤等)价格;
13.原产地:系指所申请的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最初产地;对于进口
商品应注明原产国家,对于出口商品应注明原产省份;
14.申请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15.联系人姓名、电话及传真
16.装运期:系指合同或协议中所注明的货物装运日期;
17.货物总金额:指所申请进出口的货物总金额;
18.附件:指进出口申请单位向审批机关提供的有关材料;
19.每证进出口的物种及数量:装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实行一批
一证制,申请单位需注明所申请的证明书的数量及每个证明书中物种的种类及数量;
20.申请单位签字或盖章
21.备注
〔注2〕“公约前获得”系指:A.《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进口国和出口国的生效日期均在标本的获得日期之后;或B.标本所含每一物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日期均在标本的获得日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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