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修订稿
《法学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1)
![《法学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1)](https://img.taocdn.com/s3/m/ef0d802fccbff121dd3683b2.png)
《法学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200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适用)一、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1、法和国家是同时产生的。
(×)2、仅有法律是通过对权利义务的双向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3、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
(√)4、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同时,法律一经公布,即具有普遍约束力。
(√)5、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6、对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7、在我国,成为公民的资格条件除了要求具有我国国籍以外,没有其他规定。
(√)8、犯罪对象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者物,因而其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9、张三把李四的牛偷偷赶出去并驱使其撞人,受到威胁的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把牛打死了。
打死牛的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10、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或怀孕的妇女,均不适用死刑,但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1、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
(√)12、被告人刘某因盗窃罪被抓获,在审判期间查出其3年前因犯医疗事故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认为刘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3、小偷在黑暗处实施盗窃时,为了物色盗窃物品而打燃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
因为打燃打火机的行为是故意的,因此,小偷对所造成的火灾其心理态度也就是故意。
(×)14、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若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应认定为单独犯罪。
(√)15、宣告死亡会引起和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16、债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1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和报酬的行为也无效。
(×)18、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以血缘关系来确定的。
(×)19、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023年电大《法学导论》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2023年电大《法学导论》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8d1bf01a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28.png)
2023年电大《法学导论》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考核册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电大《法学导论》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册以及相应的参考答案。
该考核册将帮助学生进行自我评估并检验对法学导论课程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考核形式形成性考核册由多个考题组成,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等。
每个考题都涵盖了法学导论课程的重要内容,并旨在考察学生对法学基本概念、法律制度和法学方法的理解。
参考答案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复和准备考试,本文档提供了每个考题的参考答案。
这些参考答案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和相关资料编写。
学生可以使用这些参考答案来进行自我评估和对照,以检验自己对每个考题的理解是否准确和全面。
使用建议以下是使用考核册和参考答案的一些建议:1. 首先,仔细阅读每个考题,并在考试或自测之前对每个问题的答案有一个清晰的理解。
2. 接下来,尝试自己回答每个问题,然后对照参考答案进行对比。
如果自己的答案与参考答案一致或非常接近,则说明对该问题的理解较为准确。
3. 如果自己的答案与参考答案存在差异,应仔细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并查阅相关资料进一步研究和理解。
4. 在复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某个问题有困惑或理解不深入的地方,建议寻求教师或同学的帮助,以便获得更好的思路和解答。
总结2023年电大《法学导论》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将成为学生备考和复的重要资料。
通过仔细阅读和参考答案的对照,学生可以全面评估自己的研究情况,并及时修正和完善对法学导论知识的掌握。
希望本文档对学生取得良好的考试成绩和研究效果有所帮助。
请注意,本文档仅提供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并不包含任何考试内容或真实试题。
所有内容和答案仅供参考和学习,具体考试内容以课程教师或教材为准。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2bb5747202768e9951e738bc.png)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教材《法学导论》卓泽渊习题一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1.法学1612.法律权利1323.法律体系224.法律渊源455.司法154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小题16分)1.法学产生的条件和标志有哪些?175-176法学产生的前提条件,一般地说有两个:第一,从客体上讲,历史上出现了公开的成文法;第二,从主体上讲,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
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几个标志:1、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层因此而形成;2、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3、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4、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系统的建立。
2.法律思维的方法有哪些?法律思维方法是认识法律及事实的法律意义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亦是法律思维方式内容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没有法律思维方法,法律人不可能对待处理案件进行归类、分析,也不可能认清事实的法律意义,更无法建构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
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思考法律的方法属性,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思维过程的操作方法,如刑法中的定罪、量刑等方法,民法中的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归责方法等。
二是作为理论工具的方法,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方法。
2)、根据思考法律问题时所站的角度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立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这种思维方法把立法者以及由立法者所创设的法律文本置于核心地位,强调由文本所确立的法律规范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这里,作为法律思维的出发点是根据法律进行思维。
第二类是司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的使命就是针对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的程序并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及法律论证等方法如何去发现及建构适用于个案的裁判规范。
法学导论 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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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罪恶的押一次题吧《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部分)》一、1、公法;【答案】公法是在民法法系中和私法相对的一种法的分类.古罗马法学家将公法定义为有关国家利益的法律;现代法学一般认为凡是涉及到公共权利,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就是公法.包括行政法,刑法和组织法等.2、法系;【答案】法系的含义和划分标准并没有完全一致的共识.一般认为,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和由此表现出的不同的外部特征对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外部特征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法系是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西方社会最主要存在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3法律规则【答案】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
4、法的溯及力【答案】法律溯及力是指法的溯及既往的能力,即指新的法律对其实施以前的行为或事项是否具有效力。
5、法律关系【答案】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6、成文法:【答案】是指由国家或其他政治组织依据一定的程序产生,并以正式文书的形式体现的法。
7. 国际法:【答案】是指可以在众多不同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法,包括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
8、大陆法系:【答案】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等,是指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在罗马法基础上,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影响下仿照它们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西方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二、判断题1.原始社会的习惯就是习惯法。
【答案】错误。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本题主要考察古代法律的产生形态;重点区别原始社会习惯和习惯法的关系;【考点分析】法律的产生是一个长期渐进的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社会关系的调整总是从个别调整再发展到一般调整.个别调整数量的增多,就需要形成一个一般的行为规则,以便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法又经历了从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的过程.习惯法是国家有关机关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习惯,属于法律的正式渊源,它和习惯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因此说原始社会的习惯并不就是习惯法。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cb28df6d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565a46b.png)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法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
A. 法律现象B. 法律实践C. 法律制度D. 法律规范答案:A2. 法学的分支学科包括()。
A. 刑法学B. 民法学C. 宪法学D. 所有选项答案:D3. 法律的效力来源于()。
A. 国家强制力B. 社会认可C. 法律的公正性D. 法律的合理性答案:A4. 以下哪一项不是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A. 主体B. 客体C. 权利D. 义务答案:C5.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
A. 法律规则B. 法律原则C. 法律概念D. 所有选项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法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A. 比较法B. 历史法C. 系统法D. 案例分析法答案:ABCD2. 法律效力的层次包括()。
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ABCD3. 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
A. 法律性B. 社会性C. 规范性D. 强制性答案:ABCD4. 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包括()。
A. 法律条文B. 法律解释C. 法律判例D. 法律原则答案:ABCD5.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
A. 文义解释B. 系统解释C. 目的解释D. 历史解释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
()答案:正确2. 法律关系只能由国家法律明确设定。
()答案:错误3. 法律规范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稳定性。
()答案:正确4.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答案:正确5.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不包括法律概念。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法学的研究方法。
答案: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历史法、系统法和案例分析法等。
2. 阐述法律效力的层次。
答案:法律效力的层次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
3. 说明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案: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法律性、社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1a846f4a9b89680203d825cf.png)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教材《法学导论》卓泽渊习题一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1.法学1612.法律权利1323.法律体系224.法律渊源455.司法154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小题16分)1.法学产生的条件和标志有哪些?175-176法学产生的前提条件,一般地说有两个:第一,从客体上讲,历史上出现了公开的成文法;第二,从主体上讲,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
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几个标志:1、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层因此而形成;2、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3、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4、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系统的建立。
2.法律思维的方法有哪些?法律思维方法是认识法律及事实的法律意义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亦是法律思维方式内容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没有法律思维方法,法律人不可能对待处理案件进行归类、分析,也不可能认清事实的法律意义,更无法建构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
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思考法律的方法属性,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思维过程的操作方法,如刑法中的定罪、量刑等方法,民法中的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归责方法等。
二是作为理论工具的方法,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方法。
2)、根据思考法律问题时所站的角度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立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这种思维方法把立法者以及由立法者所创设的法律文本置于核心地位,强调由文本所确立的法律规范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这里,作为法律思维的出发点是根据法律进行思维。
第二类是司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的使命就是针对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的程序并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及法律论证等方法如何去发现及建构适用于个案的裁判规范。
2021年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新版
![2021年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d9c4b2cd10a6f524cdbf8501.png)
《法学概论》作业1参照答案一、填空题1、勿为模式。
2、规范作用3、两届。
4、2/3。
5、债权法6、两年,7、地役权8、留置权。
9、债,10、侵权行为、11、20%。
12、管理人;受害人13、侵权责任。
14、法遵守、二、判断题1、(错)2、(对)3、(对)4、(对)5、(错)6、(对)7、(对)8、(对)9、(对)10、(对)三、不定项选取题1ABC 2C 3B 4ABC 5ABC 6AB 7ABC 8AB 9ABCD 10ABCD四、名词解释1、只要给她人导致损失,不问其主观上与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责任。
2、行为主体由于违背了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所必要承担否定性法律后果。
3、法律在调节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人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4、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组织。
5、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资格。
五、简答题1、简朴论述法定义与特性(P1-2)答:定义: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者承认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备普遍效力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行社会规范体系。
特性:国家专门机关制定;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备普遍性;国家强制力保证明行2、简朴论述国内法形式渊源(P6)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3、简朴论述宣布失踪条件和法律后果(P43-44)(1)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通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布失踪(2)法律后果: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其她亲属或者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其她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
被宣布失踪人重新浮现或者确切懂得她下落,通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除对她失踪宣布。
失踪宣布被撤除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状况。
4、物权具备哪些效力(P64-65)物权优先效力;物权追及效力5、简朴论述合同普通条款(P85)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以及住所;标;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六、案件分析题中学生余某,16周岁,身高175CM,但是面貌成熟,犹如27岁。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d2090a35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33.png)
法学导论复习思考题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2、D3、A4、D5、D6、B7、B8、C9、A 10、B 11、B 12、D 13、C 14、B 15、C 16、B 17、B 18、A 19、B 20、B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CD3、AC4、ABD5、BC6、ABCD7、CD8、ABC9、ABC 10、ABC三、判断题1、×2、×3、×4、√5、√四、简答题1、答: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在;(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答:(1)概念:是指法律作为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应该得到所有人的普遍遵从,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2)意义:维护法律权威性的需要;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需要;是建立法治的社会基础。
3、答:人权的内容一般认为有三大类:(1)人身权、财产权,例如生命权、生存权、人身安全权、人格尊严权等;(2)政治自由与权利;(3)经济、文化、社会权利。
五、论述题1、答: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或一定的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通常可以把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社会规范自身所具有的、对人们的行为发生影响的性能。
其主要内容包括: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指法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或政治目的而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其内容包括: 1、法的政治作用;2、法的社会公共作用。
法学导论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法学导论期末考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dd49dcbb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be.png)
法学导论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学研究的基本对象是什么?A. 法律条文B. 法律实践C. 法律制度D. 法律思想2.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A. 行为模式B. 法律后果C. 法律效力D. 所有以上3. 法律关系的基本类型是什么?A. 权利与义务B. 义务与责任C. 权利与责任D. 权利、义务与责任4. 以下哪个不是法律效力的分类?A. 空间效力B. 时间效力C. 个人效力D. 集体效力5. 法律解释的原则有哪些?A. 目的解释B. 文义解释C. 系统解释D. 所有以上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律的制定必须遵循民主原则。
()2. 法律的实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
()3. 法律的效力具有普遍性,适用于所有人。
()4.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结果。
()5. 法律解释仅指对法律条文的解释。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法律的规范性特征。
2. 解释什么是法律关系,并举例说明。
3. 阐述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及其意义。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1. 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请分析张某的法律责任,并讨论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预防此类犯罪。
2. 李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请分析李某可以采取哪些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论述题(每题10分,共10分)1. 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举例说明。
法学导论期末考试答案一、选择题1. D2. D3. A4. D5. D二、判断题1. √2. √3. ×4. √5. ×三、简答题1. 法律的规范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其普遍性、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性。
法律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的平等。
2. 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的调整下,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例如,劳动合同关系中,雇员有获得报酬的权利,雇主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法学导论》试卷A及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试卷A及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fd6dde28102de2bd97058818.png)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2分,共36分)1、简述法的效力范围。
2、简述守法的概念与意义。
3、论述司法和执法的区别。
三、论述:(本题19分)试论法律职业的特征和社会价值。
四、材料分析(每题20分)公元前339年,古希腊雅典三位罗织罪状的检查官一位演说家,一起指控当时著名学者、哲学家苏格拉底违反法律不尊敬城邦所信奉的诸神,引进新神,蛊惑青年,使之误入歧途。
经过雅典公民民主投票,以280∶221宣判苏格拉底死刑。
按照雅典法律规定,所有被判有罪的人都可以请求宽恕,被判有罪的人还有自己选择某一种刑罚的自由,即在认罪的前提下交罚金或者选择被放逐处罚。
但是这样做就等于承认自己有罪,他声称,他的使命是神赋予雅典的礼物,而且他应当获得更多的权利以参与到城邦的政治生活之中,因此他不能提出以流放替代死刑的方案或者承担其他任何真正的罪名,也不愿意领着妻子和孩子,在法庭垂泪乞求同情和宽恕,表示“宁愿选择死也不愿婢膝地乞求比死还坏得多的苟且偷生”。
他的倔强态度惹怒了法官,第二次投票以360∶140判处其死刑。
从判决到死刑执行尚有一个月的时间,他的朋友克里同认为雅典民众受到了蛊惑,带有偏见,判决是不公正的,因而为苏格拉底安排好了越狱出逃的计划。
但苏格拉底认为,死刑判决是由城邦法庭作出的,尽管该判决因指控者不实的错误描述而事实上是错误的,但它毕竟是由一个合法组成的法庭作出的合法判决,并且城邦依法有权强制执行该判决。
城邦的法律是公民们一致制定的协议,应该坚定不移地去执行,一个城邦的理想状态必须是人人从内心守法的状态,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使人民同心协力,使城邦强大无比。
严守法律是人民幸福、城邦强大的根本保证,他的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
自己作为一名雅典公民,一生受到雅典法律的保护,有义务遵守雅典的法律,服从这个城邦的公民和法官、以及陪审团所审判的结果,否则他会违反他与这个城邦的“契约”,而这样做是违背自己原则的。
如果他选择逃跑,是“以错对错”,这本身便构成一项违反城邦及其法律的罪行,并且属于一种背离公民资格精神的反叛行为。
《法学导论》试卷A及参考答案
![《法学导论》试卷A及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c3e1570284868762cbaed526.png)
《法学导论》试卷A及参考答案华中师范大学成人专业学年第二学期,《法律导论》(第一册)试卷安装在1XXXX。
在古希腊的雅典,三名检察官和一名演说家指控当时著名的学者和哲学家苏格拉底违反法律,不尊重城邦信仰的神,引入新的神,蛊惑年轻人,使他们误入歧途。
雅典民主公投后,苏格拉底在280: 221被判死刑。
根据雅典法律,所有被定罪者都可以请求宽恕,被定罪者有选择某种惩罚的自由,即在认罪的前提下支付罚款或选择流放惩罚。
但这样做就是承认他有罪。
他声称他的使命是上帝给雅典的礼物,他应该有更多的权利参与这个城邦的政治生活。
因此,他不能提出用流放来代替死刑的计划或承担任何其他真正的指控,他也不会带着他的妻子和孩子在法庭上哭诉同情和宽恕,说“他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卑躬屈膝地乞求比死亡更糟糕的生活。
”他的顽固态度激怒了法官,在第二次投票中,他以360: 140被判死刑。
从判决到执行死刑还有一个月。
他的朋友克里同意雅典人民被蛊惑了,有偏见,判决也不公平,所以他安排苏格拉底越狱。
然而,苏格拉底认为死刑是由城邦法院做出的。
尽管由于原告的虚假描述,判决实际上是错误的,但毕竟是由合法组成的法院做出的法律判决,城邦有权依法执行判决。
城邦的法律是公民一致达成的协议,应该坚定不移地执行。
城邦的理想状态必须是每个人都从内心遵守法律。
只有遵守法律,人民才能共同努力,使这个城邦强大无比。
遵守法律是人民幸福和城邦力量的根本保证,它的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
他自己,作为一个雅典公民,一生都受到雅典法律的保护,有义务遵守雅典法律,服从这个城邦的公民、法官和陪审团的判决,否则他将违反他与这个城邦的“契约”,这是违反他自己的原则的。
如果他选择逃跑,那就是“对与错”。
《法律概论》试卷,第3页,共3页本身构成了对城邦及其法律的犯罪,是对公民精神的反叛。
最后,苏格拉底平静地走向死亡根据《法律导论》课程中的相关理论和知识,谈谈你对上述材料的理解答案要求:1。
《法学导论》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
![《法学导论》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e8095ccb763231126fdb118f.png)
《法学导论》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表明法律具有哪种属性?()A 国家强制性B 国家意志性C 规范性D 普遍性2、下列不属于司法的属性是哪一项?()A 中立性B 裁判性C 主动性D 程序性3、国务院根据自己的职权制定的,是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A 行政法B 行政法规C 法律D 行政规章4、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错误的是哪项?()A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不是应用法学B 法理学围绕实践理性展开讨论C 法理学具有理论意义,不具有应用意义D 法理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5、《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这一规则属于哪种类型?()A 确定性规则B 准用性规则C 委任性规则D 义务性规则6、对法的词源考察,汉字古体“法”字有诸多意蕴,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神明裁判B 公平C 制裁D 一般调整先于个别调整7、大陆法系对法的基本分类是哪一个?()A 实体法和程序法B 普通法和衡平法C 公法和私法D 根本法和普通法8、关于法律体系,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法律体系是国内法体系,不是国际法体系B 法律体系包含国际私法内容C 法律体系以法律部门为基本单位D 英美法系没有法律体系9、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基本法》,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B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C 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D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10、关于非正式法源,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 它没有法律效力B 它没有法律意义C 它有一定的说服力D 它会影响司法裁判11.关于法学,下列哪项表述是不正确的?()A法学研究的是法律现象B法学研究的是价值性事实C法学具有务实性D法学是价值无涉的12.关于法学思维的性质,下列哪项表述是不正确的?()A实践思维B以实在法为起点的思维C坚持理由优于结论D坚持实体优于程序13.关于法的可诉性,下列哪项表述是不正确的?()A可争讼性B可裁判性C可诉性是法的生命力的体现D我国的法律都具有可诉性14.下列哪项不是法的形式?()A.制定法B习惯法C自然法D判例法15.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下列哪项表述是不正确的?()A原则上案件按旧法处理B原则上案件按新法处理C从旧的精神在于维护法的安定性D从新的精神在于保护公民的利益16.国务院根据自己的法定职权制定的,是哪种类型的规范性文件?()A.法律B行政法C行政法规D行政规章17.无过错责任的作用主要是哪一个?()A惩罚B教育C预防D救济权利18.关于法律体系,下列哪项表述是不正确的?()A法律体系是国内法体系B法律体系是部门法体系C法律体系是静态体系D法律体系是规范体系19大陆法系对法的基本分类是()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20.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人”,针对王海知假、买假、打假的行为,法院认为王海是“消费者”,这一解释是属于?()A字面解释B限制解释C扩大解释D体系解释二、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40分)21、下列有关法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A “恶法亦法”是自然法理论的主张B 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圣经》是法C 国法中也包含有习惯法22、法学方法论所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法条的理论B 法律的解释C 法的续造方法23、法律权利的特点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应然性B 自主性C 利益性24、英国法系与美国法系的主要区别是哪些?()A 是否实行成文宪法B 法院是否拥有违宪审查的权力C 是否有联邦法与州法的区别25、以下哪些是解决同一位阶法律渊源之间冲突的规则?()A 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B 后法优先适用于前法C 实体法优于程序法26、以下哪些法律属于经济法这个法律部门?()A 《公司法》B 《土地管理法》C 《反不正当竞争法》27、以下有关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表述,错误的是?()A 有行为能力必有权利能力B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一定同时终结C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8、司法平等原则的内容包括以下哪些?()A 公民必须平等地遵守我国的法律B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C 任何人在案件审判中,都理应受到平等的、公平的对待29、类比推理所应当遵循的必要步骤包括哪些?()A 寻找判例B 寻找案件事实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C 判断相同点于不同点的重要程度30、以下不属于正式解释是哪些?()A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对《物权法》的解释B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对《刑法》的解释C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合同法》的解释31.对法的汉语词源考察,表明下列哪些内容?()A法来源于神明裁判B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哲理意义上,法与道、理通用C在典章制度意义上,法与刑、律通用32.下列哪些属于法的内容的范畴?()A法律规范B法律条文C法律体系33.权利的结构包括哪些内容?()A.自由权B请求权C诉权34.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家制定的是成文法B国家认可的是习惯法C默示认可是由国家立法机关进行的35.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结构上,它们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B在动态过程上,它们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C法实现不了规范作用,但仍然可以实现社会作用36关于法律漏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律漏洞是法律局限性的表现B立法理性的有限性导致法律漏洞C加强立法理性会消除法律漏洞37.关于法律效力的属地主义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本国法对处于本国领域内的本国人有效B本国法对处于外国领域外的本国人有效C本国法对处于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有效38.关于法律的效力位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上位法高于下位法B下位法和上位法相冲突,则无效C法律位阶的适用顺序是,上位法优先适用于下位法39关于法律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状态B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C没有法律关系就没有社会关系40.司法的属性有哪些?()A裁判性B中立性C主动性三、分析题(共20分)41. 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华科法学导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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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方略在中国的实行——从《被告山杠爷》说开去法治方略在中国的实行——从《被告山杠爷》说开去“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庄看作是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
“山杠爷在教育孙子时如是说。
影片从强英吊死在山杠爷家屋檐下开场,提出悬念,然后逐步追溯往事,展开情节。
为了追寻“谁写匿名信告了山杠爷”,影片不断“闪回”过去生活的片段。
通过闪回,我们认识了强英、明喜夫妇、王禄、腊正等一系列人物形象,也深刻认识了山杠爷,了解了堆堆坪。
与三十年来中国乡村变迁相比照,影片似乎是这个巨变时代的先声,其中所讲述的具体故事,无一不是当前现实中法治方略在农村推行的矛盾。
山杠爷是国家法律与农村社会的交汇处,他既是国家权力的末梢,也是乡土社会的“头目“。
山杠爷是堆堆平这个偏远小山村的村支书,但是他掌管这全村大大小小各种事物,虽名号上称作”支书“,但实际权利上却犹如”农村土皇帝“一般,他认为国法就是村规,自己主持大局,对异者说罚就罚、说绑就绑、说关就关。
所以,佩服他的人尊敬他,不服他的人叫他”南霸天“。
而这部影片正事要反映在法治方略推行中,人治与法治在由熟人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过程中的矛盾冲突。
在众多学者论证出法治优于人治的前提下,影片中,化身法律代言人的苏琴在堆堆平治理观念上显得如此软弱无力;而“违法”的山杠爷却能够把堆堆平治理的井井有条。
为何法治在堆堆平败给了人治?在我看来,法治成本高于人治成本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影片中法治具体化后是法律,人治具体下来是“村规”。
法律以国家暴力机关为后盾,引导人们向善;村规以道德标准为井绳,维护村内公序良俗。
法律适用于公民社会,尊重个人的权利、自由和隐私;村规适用于熟人社会,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权益。
法律以国家暴力为惩罚措施;村规把“面子”作为选在村民头顶上的达摩之剑。
在公民社会中,公民明确的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主动去维护索要自身的权益,法律也只是一个公民用来维权的工具,它尊重每个公民的权益,不能轻易地根据礼法、风俗来对他人的自由造成侵害,这一边界就提高了法治的成本。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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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导论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法学是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条文B. 法律实践C. 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D. 法律制度答案:C2. 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原则B. 正义原则C. 效率原则D. 绝对自由原则答案:D3. 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包括哪些?A. 国家机关B. 公民C. 法人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4. 以下哪一项不是法律效力的特点?A. 普遍性B. 强制性C. 时效性D. 随意性答案:D5. 法律解释的类型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字面解释B. 目的解释C. 历史解释D. 非正式解释答案:D二、判断题1. 法律的制定必须遵循民主原则。
(对/错)答案:对2. 法律的实施仅指法律的执行。
(对/错)答案:错3. 法律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因此它适用于所有社会关系。
(对/错)答案:错4. 法律效力的时效性意味着法律只在制定后有效。
(对/错)答案:错5. 法律解释是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对/错)答案:对三、简答题1. 简述法律的功能。
答案:法律的功能主要包括规范功能、保障功能、教育功能和预测功能。
规范功能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和准则;保障功能是指法律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教育功能是指法律通过规范行为对公民进行教育和引导;预测功能是指法律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2. 法律关系的特点是什么?答案: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1) 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法定性,即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法律规定的;(2) 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即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定的;(3) 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特定性,即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对象是特定的;(4) 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变更具有法定性,即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3. 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哪些?答案:法律解释的方法主要包括:(1) 字面解释,即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2) 系统解释,即考虑法律条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进行解释;(3) 目的解释,即根据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进行解释;(4) 历史解释,即考虑法律条文的历史背景进行解释。
法学作业题库及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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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作业题库及答案详解在法学教育中,作业题库是帮助学生巩固课堂知识、提升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工具。
以下是一套法学作业题库及其答案详解,供学生参考。
一、单选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根本制度是:A. 社会主义制度B. 资本主义制度C. 封建制度D. 共产主义制度答案: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2.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政治权D. 知识产权答案:C。
民事权利主要涉及个人或法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等,政治权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范畴。
二、多选题1. 以下哪些属于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A. 犯罪动机B. 犯罪行为C. 犯罪结果D. 犯罪对象答案:B, C, D。
犯罪构成要件通常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和犯罪对象,犯罪动机虽然对量刑有影响,但不是构成要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可以作为合同的解除条件?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一方违约C. 不可抗力D.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答案:A, B, C, 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可以因当事人协商一致、一方违约、不可抗力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原因解除。
三、判断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预备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错误。
犯罪预备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构成犯罪,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2.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简答题1.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答案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
法学导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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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一1、人权:人权就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有的权利,包括生存权、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三种意义上使用,包括6方面的内容。
2、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特别法:对于特定的人和事,在特定的地区、时间内有效的法律。
4、司法:指审判、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5、执法: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和运用法律的活动。
二.1.答: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法律是调整行为的规范;法律以权利、义务、权力为基本内容;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答(一)、法学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二)、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于并服务于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三)、法学世界观经历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变革(四)、法学总是以本国实践为依托并吸收古今中外法律智慧而发展的三.1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是1).调整方式不同原则一般较为抽象,通常是指明一个方向;规则是具体的,它是解决具体问题的直接依据。
2).适用范围不同原则具有宏观指导作用,规则具有微观调控作用,原则的适用范围比规则广泛。
3).适用方式不同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而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当中。
2.(一)执政党的政策对法的作用1.执政党的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2.法律通常由党的政策转化而来;3.执政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法律的实施。
(二)法对执政党政策的制约1.国家活动和执政党领导国家的活动都要以法为依据,不能与法相背离。
2.法对党的政策的制定有必要的制约和指引作用。
3.法对党的政策的实施有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四. 答:本案中甲是主犯,乙、丁是从犯,丙是协从犯。
因为犯罪是由甲谋划且具体组织实施的,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乙、丁在本案中起的是次要作用,主要是准备作案工具、查看地形;丙在威胁的情况下进行了销赃行为,属于协从犯。
法学导论》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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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表明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属性。
2.下列不属于司法的属性是主动性。
3.国务院根据自己的职权制定的,是行政规章,是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4.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错误的是法理学是理论法学,不是应用法学。
5.《合同法》第175条规定的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规则属于准用性规则。
6.对法的词源考察,汉字古体“法”字有诸多意蕴,错误的说法是神明裁判。
7.大陆法系对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8.关于法律体系,错误的说法是法律体系是国内法体系,不是国际法体系。
9.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基本法》,错误的说法是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
10.关于非正式法源,错误的说法是它没有法律意义。
11.关于法学,不正确的表述是法学是价值无涉的。
12.关于法学思维的性质,不正确的表述是坚持实体优于程序。
13.关于法的可诉性,不正确的表述是我国的法律都具有可诉性。
14.下列哪项不是法的形式?自然法。
15.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不正确的表述是原则上案件按新法处理。
C从旧的精神在于维护法的安定性,从新的精神在于保护公民的利益。
16.国务院根据自己的法定职权制定的,是行政法规。
17.无过错责任的作用主要是预防和救济权利。
18.关于法律体系,不正确的表述是法律体系是部门法体系。
19.大陆法系对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20.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人”,针对XXX知假、买假、打假的行为,法院认为XXX是“消费者”,这一解释是属于扩大解释。
21.正确的表述有:国法中也包含有惯法,法律也是一种惯。
22.法学方法论所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法条的理论、法律的解释和法的续造方法。
23.法律权利的特点包括应然性、自主性和利益性。
24.英国法系与美国法系的主要区别是是否实行成文宪法和法院是否拥有违宪审查的权力。
25.解决同一位阶法律渊源之间冲突的规则有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和后法优先适用于前法。
《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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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A ; 3C; 4C; 5B; 6B; 7D; 8A 9B; 10C; 11A; 12B; 13A; 14D; 15A;16D; 17B; 18A; 19B; 20A; 21 B; 22D; 23B; 24C;25A; 26B; 27D; 28C; 29C; 30D;31C; 32A; 33C; 34B; 35A; 36C; 37 B; 38C; 39B; 40B; 41A; 42B; 43B; 44 B; 45 D;46 B; 47 C;48C; 49B; 50A; 51B; 52A 53A; 54 D; 55 C;56 C; 57D; 58C; 59A; 60B;61A; 62A; 63A; 64D; 65D; 66B; 67C; 68B; 69D; 70C; 71C; 72D; 73A; 74D; 75C;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 4.ACD; 5.AB; 6.AB; 7.ABCD; 8.ABCD; 9.ABC; 10.AC; 11.ABC;12.ABCD;13.ABC;14.ABD;15.ABCD;16.ABCD;17.BC;18.ABCD;19.CD;20.ABC; 21.ABC;22.ABC;23.ABC; 24.ABCD; 25.ACD;26.BCD; 27.AB; 28.ABC;29.ABD;30.ABD; 31.ABD; 32.ABC; 33.ABD;34.AC;35.ABCD; 36.ABCD; 37.ABD; 38.ABCD;三、名词解释1.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群体(共同体)特有的处理法律专业问题的意识模型和心理态势,是法律意识的特殊形式。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感性材料进行分析和综合,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所形成的合乎逻辑、反映法律现象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
201491《法学导论》作业(专升本)
![201491《法学导论》作业(专升本)](https://img.taocdn.com/s3/m/abf6857c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ec3d88d.png)
201491《法学导论》作业(专升本)《法学导论》作业一、单选题1.西方法学发展史上,著名法学家著作即学理法开始成为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是( )A 古希腊B古罗马C近代D现代2.17-18世纪出现的资产阶级法权世界观的典型代表是( )A 自然法学派B历史法学派C分析法学D哲理法学3.社会学法学派产生于( )A17-18世纪B19世纪C20世纪初D20世纪后半期4.法学体系形成的时间是( )A古罗马B中世纪C近代广泛的立法活动之后D二战以后5.法学体系的基本单元或细胞是( )A法律部门B法学学科C法学课程D法学专业6.与法律解释学相互交错和重叠的学科是( )A法学理论B部门法学C法律史学D立法学7.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占居主导地位的法律思想是( )A 传统法律思想B 西方法律思想C 前苏联法律思想D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思想8.把大学学士学位的获得作为接受法律专业教育条件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 )A美国模式 B 英国模式 C 欧洲大陆模式 D 澳洲模式9.法学的真理性又叫法学的( )A价值性B科学性C实践性D阶级性10.法学方法与法学理论之间是( )A本质与现象关系B内容与形式的关系C手段与目的关系D存在与意识的关系11.中国社会主义法学研究的根本方法论是( )A马克思主义哲学B阶级分析方法C价值分析方法D实证分析方法12.“恶法非法”的观点反映了法学研究的哪一种方法( ) A阶级分析方法B价值分析方法C实证分析方法D历史唯物主义方法13.分析法学派产生的时期,是法学发展史上的( )A依附性发展时期B独立发展时期C萌芽时期D开放性发展时期14.中国古代提出“礼主刑辅”的思想的学派是( )A儒家B墨家C法家D道家15.开创中国法律虚无主义思想先河的学派是( )A儒家的孔子B法家的韩非子C墨家的墨子D道家的老子16.在宪政背景下,行政法的首要性质是( )A控权法B管制法C平衡法D惩罚法17.下列部门法中,不属于公法部门法的是( )A刑法B经济法C诉讼法D社会法18. 法律义务与法律规则的关系表现在( )A义务可以从法律规则中推定出来B义务只能由法律规则明确规定下来C义务与法律规则无关D义务有时需要法律规则的调整19.权力的内容与权利相比较,前者重( )A利B力C权D益20.法律特有的调整机制是( )A法律规则B法律方法C权利和义务D法律制裁21.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反映了法律制度价值目标上追求( )A秩序B稳定C效率D自由22.既是权利和义务运行的终点,又是新的权利和义务运行的起点是( )A应有权利和义务B习惯权利和义务C法定权利和义务D现实权利和义务23. 第一性权利义务与第二性权利义务划分的标准是( ) A权利义务的效力范围B权利义务主体的性别C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D权利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24.与救济权利相对应的权利是( )A基本权利B应有权利C原有权利D一般权利25. 在逻辑结构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 )A离合关系B等值关系C对立统一关系D主从关系26.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和义务之间处于( )A离合关系B对立统一关系C互补关系D制约关系27.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讲,权利和义务之间具有( )A等值关系B互补关系C主从关系D制约关系28.确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的决定性因素是( )A政治因素B经济因素C历史文化因素D宗教因素29.二战以来,人权主体理论已从传统的“生命主体论”发展为( )A自然主体论B人格主体论C国家主体论D集体主体论30.法官创造的法律规则是( )A习惯法B协议法C判例法D学理法31.作为人类共同理性建构的法律规则形式是( )A习惯法B制定法C判例法D协议法32.法学家创造和发现的法律规则称为( )A习惯法B判例法C协议法D学理法33.当代中国法律规则的基本表现形式是( )A习惯法B制定法C判例法D协议法34.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形式是(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规章35.习惯上升为法律规则的途径是( )A国家制定B权威机构认可C国家间协议D法学家论证36.法律规则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 )A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效力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律规则B特别法优于一般法C新法优于旧法D文本优于解释37.《刑法》《民法通则》在香港地区无效,体现了法律规则效力层次中的( )A中央法效力大于地方法B特别法优于一般法C新法优于旧法D固有法优于继受法38.我国法律关于对象效力的原则是( )A属人主义B属地主义C保护主义D结合主义39.法律无明文规定生效时间的,依法理应该( )A从通过之日生效B从公布之日生效C从公布次日生效D从知道之日生效40.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目前采取的基本原则是(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则41.法律规则的适用效力中,居于核心地位和基础地位的是( )A对象效力B时间效力C空间效力D法的溯及力42.一部完整的( )是由适用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构成的A法律条文B法律规则C法律部门D规范性法律文件43.在法治社会中,具有最终或最高效力的规则是( )A技术规则B思维规则C道德规则D法律规则44.法律与法律规则的关系可以简单的理解为( )A现象与本质的关系B目的与手段的关系C整体与个体的关系D内容与形式的关系45.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生产、贩运、销售假药,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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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作业参考答案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法学导论作业参考:教材《法学导论》卓泽渊习题一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1.法学1612.法律权利1323.法律体系224.法律渊源455.司法154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小题16分)1.法学产生的条件和标志有哪些?175-176法学产生的前提条件,一般地说有两个:第一,从客体上讲,历史上出现了公开的成文法;第二,从主体上讲,社会上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
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几个标志:1、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层因此而形成;2、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3、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4、学科分化的程度和满足法律学问独立的知识系统的建立。
2.法律思维的方法有哪些?法律思维方法是认识法律及事实的法律意义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和工具,亦是法律思维方式内容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没有法律思维方法,法律人不可能对待处理案件进行归类、分析,也不可能认清事实的法律意义,更无法建构针对个案的裁判规范。
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法律思维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思考法律的方法属性,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思维过程的操作方法,如刑法中的定罪、量刑等方法,民法中的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归责方法等。
二是作为理论工具的方法,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方法。
2)、根据思考法律问题时所站的角度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律思维方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立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这种思维方法把立法者以及由立法者所创设的法律文本置于核心地位,强调由文本所确立的法律规范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这里,作为法律思维的出发点是根据法律进行思维。
第二类是司法中心的法律思维方法。
法官在司法审判中的使命就是针对案件事实,通过法定的程序并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及法律论证等方法如何去发现及建构适用于个案的裁判规范。
三、分析题(仔细阅读下面的材料,简要回答材料后面的问题。
3问共24分)英国着名法学家哈特在其《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一文中论述道:“有一个法律规则禁止将车辆开进公园。
很显然,它禁止机动车辆,但是,它禁止自行车,带轮溜冰鞋和玩具汽车吗还有,如果是飞机,又该怎么办呢依据规则的目的,这些可不可以被称做‘车辆’……它必须有一个确定的意义中心,同时它又有可争议的阴影地带,在这里,词语既不是确定无疑的适用,也不是绝对地不予适用,这些情形与标准情形都有某种相同点;但同时它们有都缺乏标准情形所具备的某些特征,或者它们具备某些标准情形所不具备的特征。
这种变种随着人类之发明和自然之演化将会越来越多。
如果我们试图说,某些事实符合或不符合既定的规则,那么我们所做的决定会背叛我们的目的,因为,我们词语和规则所要描述和适用的事实和现象是不会说话的哑巴。
玩具汽车不会为自己提供证明,说‘根据这个法律规则的目的,我不是一个机动车辆’;带轮滑溜冰鞋也不会齐声喊道‘不,我们不是车辆。
’现实的具体情境不会等待我们去进行有条理的标签,裁剪和折叠;关于他们的法律分类,法官也不可能简单的辨明识别。
因此,在适用法律规则时,我们必须为自己做出的‘某词语是否适用于手边的案件’的决定以及决定可能产生的实际后果负责。
”1.该段话语是什么法学流派运用的什么法学研究方法?社会学法学188;社会学方法2212.该段话语中运用的法学研究方法为什么对法律极为重要?2223.该段话语说明法律规则的确定性还是不确定性?法律规则有没有确定性这一问题在法学界也有不同看法。
规范法学派通常强调法律规则的确定性,而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和批判法学则否定、怀疑规则的确定性。
其实,法律规则都具有确定性,如果没有确定性则它难于被重复适用。
但是法律规则的确定性又是相对的,它的含义,它适用的范围有一个或明或暗的边缘地带。
不同的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也有一定差别。
尽管法律规则的确定性是相对的,立法者却不得以此为由追求法律的不确定、追求“粗”,立法者应当追求法律规则有上乘的确定性。
四、论述题(每小题20分,2小题共40分)1.什么是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法律的非正式渊源在法律适用中有什么意义?452.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异同有哪些?习题二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1.法学体系 1962.法律关系 1263.法律编纂法律编纂,是指国际立法机关将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所有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清理和修改,创制新的规范,修改不适合的规范,废除过时的规范,从而编制成内容和谐一致、体例完整合理的系统化的新的法律或者法典。
4.立法在广义上,立法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在狭义上,立法仅指享有立法权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常设机关的立法活动。
5.法律职业 242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两小题16分)1.对不合理的法律是否需要遵守的问题,拉德布鲁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后来人们称这种观点为拉德布鲁赫公式,试简要介绍该公式。
法律一经颁布,人人必须遵守。
可是,有时人们会遇到不合理、甚至是坏的法律,对这些法律是否需要遵守的问题,是一个历史的难题,长期以来,人们对此争论不休。
持不合理的法律也应该遵守的观点,其理由大致主要有:第一、法律权威性的需要。
只要法律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修改,人们就应该遵守它。
否则,任何人都可能以此为由,违反未经民意甄别的所谓“恶法”,并导致对好的法律的违反,使法律丧失应有的权威性。
第二、社会秩序的需要。
法律能够带来秩序,法律是无序的克星。
“不管法律在道德上的好坏如何,法律本身总有一个优点,即它带来了一个秩序,一旦令行禁止,行动跟着有方有寸,社会就会整齐划一。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处于一个没有法律规则的“真空”阶段,否则将会导致无政府状态。
第三、要通过努力修改或废止不合理的法律来解决这一难题。
遵守法律并不意味着不考虑法律的合理性、合道德性,法律如果丧失了道德基础,必然会被人们所丢弃。
当人们认为“某项法律不正确时,个人的责任是寻求通过合宪性的方式来改变它。
”当然,也有一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即如果国家制定的法律不符合正义,人民就有权不服从它,甚至可以用极端的方式去推翻这种制定不正义之法律的政府。
这里涉及到一个守法的道德基础和公民对不正义之法的反抗权问题。
也就是说,出于法的安定性考虑,通常国家法律必须得到尊重,但当这一法律明显地背离正义时,该原则不再有效。
这一观点后来被人们称为拉德布鲁赫公式,(1、有法好于无法;2、在法之间存在安定性和正义性之间的冲突;3、非正义的法必须向正义屈服)这个公式强调服从法律必须拥有例外的特征,另外,也表明公民对明显的不法之法具有反抗权。
尽管在对纳粹罪行的审判中以及后来联邦德国宪法中都体现了拉德布鲁赫公式的影响力,但是反抗权依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2.简要分析法律义务,法律责任,法律制裁三者的关系。
守法是义务,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既有紧密联系,也有重要区别。
它们的联系在于:法律责任是前提和基础,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
没有法律责任,就不会有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同样,没有法律制裁,法律责任就会成为无果之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它们的的区别在于: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而且在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时,可视其违法行为的情节、程度、过错等具体情况,依法减免或从重、加重制裁,这表明,即便是有法律制裁的情况下,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三、分析题(仔细阅读下面的材料,简要回答材料后面的问题。
3问共24分)在美国有一个很着名的案例——里格斯诉帕尔玛案。
该案的案情是:帕尔玛知道祖父已经立下遗嘱将其定为遗产继承人,且知道他将获得大笔遗产。
但是,因担心新近结婚的祖父可能改变遗嘱,帕尔玛将祖父毒死。
不久东窗事发,帕尔玛被判有期徒刑。
死者的两个女儿提起诉讼,要求遗嘱执行人将遗产交给她们而非帕尔玛。
她们认为,帕尔玛因为遗产而谋杀被继承人,法律当然不能允许其继承遗产。
原告方认为,既然帕尔玛杀害了立遗嘱人,法律就不应该赋予其以任何继承遗产之权。
被告方认为,美国纽约州遗嘱法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人的主体资格,遗嘱人的精神条件,遗嘱证明人的资格,医嘱修改或撤消的有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并未规定遗嘱继承人谋杀遗嘱人后可否继承遗产。
帕尔玛的律师宣称,遗嘱没有违反遗嘱法的各项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帕尔玛是合法继承人,法律不能剥夺其继承权。
在审判过程中,以格雷法官为代表的少数意见认为,遗嘱必须根据它的字面含义加以解释。
帕尔玛可以继承遗产。
而以厄尔为代表的多数法官认为,对遗嘱法的理解必须结合立法者的意图,法律文字上的规定与法律背后的立法意图是一致的。
他们认为,在任何地方,法律都尊重下述原则: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
所以,遗嘱法应该被理解为否认以杀人来获得遗产者的继承权。
1.“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吗为什么2.以厄尔法官为代表的多数法官的推理属形式推理还是实质推理,为什么?3.根据“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而推导出“一个杀人者无权根据被害者的的遗嘱获得财产”,这个新规则是成文法还是不成文法?四、论述题(每小题20分,2小题共40分)1.如何理解司法独立原则?2.怎样理解法律的道德基础?课件第八章(立法、执法、守法)习题三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小题共20分)1.古典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认为一切法律,都必须符合人的理性,尊重和保障个人自由和人权,任何制定法如果与人的理性以及自由与人权这些基本的价值相抵触,就没有法律的效力,“恶法非法”是自然法理论自然而然的结论。
2.法律义务 1333.违法违法在法律上通常指一定组织或个人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行为。
构成违法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当一种行为完全符合这些条件,才可以确定它就是违法行为。
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违法行为必须是违反某种法律规定的行为;二是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害了某种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三是违法行为在主观上要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四是违法者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人或组织。
在认定违法行为时,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4.法律的正式渊源5.判例法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定,是以后法院断案的依据。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两小题16分)1.简述法律的特征2.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三、分析题(仔细阅读下面的材料,简要回答材料后面的问题。
3问共24分)1944年,一个德国士兵在奉命出差执行任务期间,回家短暂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