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制度(4篇)
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工作,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障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营业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营业所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计量管理责任与权限。
第四条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供电营业所计量设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定和校验,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供电营业所计量数据应当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二章计量设备管理第七条供电营业所应当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对计量设备进行登记、领用、检定和维护。
第八条供电营业所计量设备应当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和校验,同时应当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供电营业所计量设备的检定和校验工作应当由合格的计量单位进行,并应当及时记录检定和校验结果。
第十条供电营业所计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应当及时记录维护和保养情况。
第十一条供电营业所计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且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供电营业所计量设备应当标识清晰,使用便捷,存放有序,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三章计量数据管理第十三条供电营业所应当建立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对计量数据进行稽核和管理。
第十四条供电营业所计量数据应当及时、准确地采集和记录,并应当进行核对和审查。
第十五条供电营业所计量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应当建立相应的计量数据电子档案。
第十六条供电营业所计量数据的核对和审查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应当建立相应的核对和审查记录。
第十七条供电营业所计量数据的传输应当通过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同时应当保护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八条供电营业所计量数据的备份和存档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供电营业所计量数据的使用和查询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性。
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制度
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制度供电营业所是电力行业中的重要环节,负责电力供应和计量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供电营业所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供电营业所的计量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计量设备的选择与管理、计量数据的采集与处理、计量器具的检定与维护等方面。
通过建立科学的计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供电营业所的计量工作水平,保障电力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供电营业所需要选择合适的计量设备,并进行精确的计量设备管理。
计量设备是计量工作的基础,对其选择和管理非常重要。
供电营业所应根据需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业务要求的计量设备,并定期进行检定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供电营业所还应建立计量设备清单,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清查和盘点,防止损失和遗漏。
其次,供电营业所需要建立科学的计量数据采集与处理制度。
计量数据是供电营业所的一个重要信息资源,对其进行准确的采集和处理可以为供电营业所的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供电营业所应建立完善的计量数据采集系统,保证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供电营业所还应建立专门的计量数据处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数据处理流程,确保数据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另外,供电营业所还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维护。
计量器具是计量工作的工具,对其进行定期检定和维护可以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供电营业所应制定计量器具检定和维护计划,并委托符合国家标准和资质要求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工作。
同时,供电营业所还应建立计量器具的台账和档案,记录器具的检定结果和使用情况,便于对其进行管理和追溯。
总之,供电营业所的计量管理制度对保障电力消费者的权益和提高供电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选择合适的计量设备并进行精确的管理,建立科学的计量数据采集与处理制度,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维护,可以提高供电营业所的计量工作水平,确保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因此,供电营业所应高度重视计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断完善和改进,为电力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电力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公司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加强电能计量管理,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以及与电能计量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电力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依法管理;2. 科学规范,公正准确;3. 优质服务,用户至上;4. 安全可靠,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电力公司设立电能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电能计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电能计量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2. 负责电能计量装置的选用、安装、调试、维护和报废;3. 负责电能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和存储;4. 负责电能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5. 负责电能计量纠纷的处理和协调。
第六条电力公司其他部门及子公司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电能计量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第七条电能计量装置的选用、安装、调试、维护和报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八条电能计量装置的选用应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2. 具有良好的计量性能和稳定性;3. 便于安装、维护和操作。
第九条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应由电能计量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条电能计量装置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电能计量装置的报废,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四章电能计量数据管理第十二条电能计量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十三条电能计量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和存储,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四条电能计量数据采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采集方法合理;2. 采集设备可靠;3. 采集数据真实。
第十五条电能计量数据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十六条电能计量数据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
第十七条电能计量数据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和技术。
省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以下标准制度: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电能计量资产:电能计量资产包括电能计量器具(电能表、互感器)、采集终端(采集器、集中器、公变终端、专变终端)、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周转箱、计量箱柜、失压计时仪、封钳/印、采集终端用通信卡、编程器)等。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省公司(一)营销部1.负责审批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等年度需求计划。
2.组织编制全省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等年度需求计划。
3.负责审核全省电能计量设备招标计划和招标需求。
(二)物资部1.负责审批电能计量设备的招标需求计划,根据招标目录向国网公司上报全省招标采购需求。
2.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催交、结算和供应商评价等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负责电能计量资产价值管理工作.(四)省计量中心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及审核各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汇总编制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2.负责审核编制全省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3.开展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订货、到货验收和检定工作,及本级库房管理和配送工作.4.负责本中心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的购置、建档、使用、维护及报废.第七条地市电业局(一)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及审核所属县公司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
2.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
3.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配送需求申报及配送工作。
4.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
电力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电能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力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
二、计量器具的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计量器具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计量器具的质量和性能。
第五条计量器具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产品性能、价格和服务。
第六条计量器具采购合同中应明确产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七条计量器具到货后,由计量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资料审核等。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及时投入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予以退回或更换。
三、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计量器具使用前,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计量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计量器具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洁,防止灰尘、油污等污染。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应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性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计量器具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计量管理部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状态。
四、计量器具的报废与更新第十四条计量器具达到报废标准或使用寿命到期时,由计量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十五条报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报废计量器具的回收和处理。
第十六条更新计量器具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新设备。
五、计量器具的管理职责第十七条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各部门应配合计量管理部门做好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计量器具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奖惩与监督第二十条对在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电力计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电力计量工作的安全、准确和可靠,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电力计量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计量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电力计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电力计量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计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计量工作的安全、准确和可靠。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计量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本部门计量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4. 从事电力计量工作的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个人安全及工作安全。
三、安全防护措施1. 设备安全:电力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2. 人员安全:从事电力计量工作的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3. 工作环境安全:电力计量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照明充足,防止因环境原因造成事故。
4. 防火、防爆:电力计量工作场所应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防雷、防静电:电力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测试,确保设备安全。
四、计量操作规范1. 严格按照电力计量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计量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防护用品是否齐全。
3.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计量操作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清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电力计量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安全生产部门定期对电力计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3. 将电力计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电力计量如何管理制度
电力计量如何管理制度一、电力计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电能计量的准确性:电能计量是电力行业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电力企业的收入和用户的权益。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计量管理制度,可以保障电能计量的准确性,避免因计量错误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争议。
2. 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计量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提高电力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和现代化。
3. 保障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电能计量是电力市场的基础,通过建立公平竞争的计量管理制度,可以保障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权益。
4. 提高电力质量和安全:电力计量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对保障电力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计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电力质量和安全,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二、电力计量管理制度的内容1. 计量器具管理:电力计量器具是电力计量的基础设施,对计量器具进行有效的管理是计量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包括计量器具的选型、检定、维护、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
2. 计量检定:计量检定是保证计量器具准确性的重要环节,计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计量检定的程序、周期和标准等规定,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3. 计量数据管理:电力计量数据是电力计量的记录和证据,对计量数据进行有效管理是计量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包括计量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4. 计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电力计量是一项专业技术工作,计量管理制度应制定相关的计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计量工作的科学合理和准确性。
5. 计量监督和检查:电力计量是电力行业的重要工作,监督和检查是保障计量工作进行的重要环节,计量管理制度应规定监督和检查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6. 计量纠纷处理:电力计量不可避免会出现争议和纠纷,计量管理制度应规定计量纠纷的处理程序、机构和方式,公平、公正地处理计量纠纷,保障用户的权益。
三、电力计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建立科学合理的计量管理制度是电力企业的重要任务,需要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职责和权限,保障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量是利用技术和法制手段,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一致的测量。
电能计量工作是电力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技术工作。
第二条为加强电能计量管理,保障电能量值的准确统一和计量装置安全可靠,以满足公正计费和正确计算电力系统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需要,现根据国家有关计量法规的规定和《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分为以下七个方面:(1)计量管理监督;(2)计量装置管理;(3)计量装置的验收管理;(4)计量装置的检定;(5)印模、印钳管理;(6)计量故障差错处理;(7)计量器具购进、保管、领用、更换管理第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计量管理监督第五条民乐县电力局计量管理机构由计量站、市场营销部、供电所组成。
电能计量管理工作的执行过程,由计量管理机构的各组成单位按各负其责又相互监督的机制进行。
1、计量站职责1。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计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负责民乐县电力局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对所辖供电区域内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定和管理。
1。
3 建立和维护电能计量标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量值传递并配合完成计量标准考核任务。
1.4 参与用户供电方案中有关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和电力建设工程以及业扩报装工程中电能计量装置设计的审定及竣工后的验收。
1.5 负责新购入电能计量装置的质量审查并根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6 负责制定电能计量装置的周期轮换校验计划和现场校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1。
7 对电能表、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按期进行现场校验。
1。
8 进行电能表、互感器的计量检定和其它计量试验任务;出具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印钳、印模。
1。
9 负责计量故障差错的处理。
1.10 编制计量标准器具和强检器具的年度检定计划。
1。
11制定电能计量安全工作规程或规定,加强电能计量安全管理。
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制度范文计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营业所计量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计量准确性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营业所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应依法合规、科学规范、严格审计、维修保养。
第四条供电营业所应建立计量现代化设施、技术装备、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条供电营业所计量管理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计量管理素质。
第六条供电营业所应加强计量安全意识,防范计量作弊、误差调整等违规行为。
第七条供电营业所应建立计量管理档案,确保计量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八条计量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
第二章计量准确性管理第九条供电营业所应依法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和有效。
第十条供电营业所应对计量器具进行采购、验收、核实、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
第十一条计量器具的计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计量规定的精确度要求,不得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第十二条计量器具的定期校准和检测工作应保证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供电营业所应制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对每台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存储、使用和报废。
第十四条供电营业所应建立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记录,确保计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供电营业所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供电营业所应提供计量服务,确保用户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计量作弊管理第十七条供电营业所应加强计量作弊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工作。
第十八条供电营业所应建立计量作弊检测和处理机制,对存在作弊嫌疑的计量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第十九条供电营业所应建立监控平台,对计量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第二十条供电营业所应加强计量作弊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计量参与者的风险意识。
第二十一条供电营业所应建立投诉和举报机制,对计量作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供电营业所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计量作弊行为。
第二十三条供电营业所应制定计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计量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企业电力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企业电力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电力能源的计量工作,合理利用和节约电力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保护环境,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电力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包括电力仪表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及数据采集等内容。
三、责任主体1. 公司管理层: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2. 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能源计量管理工作;3.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部门电力能源计量工作;4. 员工:负责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主要内容1. 电力仪表选型(1)根据需要,确定适合本企业规模和用电情况的电力仪表;(2)确保仪表精度和稳定性,满足计量要求。
2. 电力仪表安装(1)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安装,确保仪表安装正确,使用安全可靠;(2)安装位置应选取在易于观测、维修和保护的地方。
3. 电力仪表使用(1)使用人员应按照电力仪表的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2)禁止私自拆卸、更改或调整电力仪表。
4. 电力能源计量数据采集(1)使用自动采集系统或手动抄表方式,采集电力仪表数据;(2)数据采集应及时、准确、完整。
5. 电力能源计量数据管理(1)建立完善的电力能源计量数据档案;(2)定期对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3)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查询性。
6. 电力能源计量设备维护(1)定期对电力仪表进行检查、校准和维护,确保仪表的精度和稳定性;(2)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仪表的正常运行。
7. 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2)对于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或造成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电力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经制定并于20XX年XX月XX日生效。
编制单位:XXXX公司批准单位:XXXX公司管理层以上所述,即是一份企业电力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模板,其中包含了总则、适用范围、责任主体、主要内容、附则等内容。
发电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发电公司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发电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障计量数据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公司内部所有计量活动的管理,包括计量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维护、检定、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责任部门1. 发电公司计量管理部门是主要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的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计量管理的最高权威。
2.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统一管理和监督本部门计量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计量设备的选购与使用1. 发电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计量设备的选购,建立完善的计量设备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修订。
2. 发电公司各部门在购买计量设备时,应当向计量管理部门提供详细的选购需求和技术规范,同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提交计量设备采购申请。
3. 计量设备在使用前应当进行调试和校准,确保其测量结果准确可靠,并建立相应的使用记录。
4. 计量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者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计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五、计量设备的维护和检定1. 发电公司计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设备维护和检定制度,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和检定,确保其性能稳定和准确度。
2. 计量设备的维护和检定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能够准确有效地完成维护和检定工作。
3. 在计量设备检定合格之前,不得投入使用,同时应当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的检定记录和证书。
六、计量数据的管理和使用1. 发电公司各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发电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计量数据进行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错误和异常现象。
3. 计量数据应当及时准确地报送给相关部门,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为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提供支持和参考。
七、计量管理控制和监督1. 发电公司计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控制和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档案,记录和存档公司的计量活动全过程。
计量三封一锁规章制度
计量“三封一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计量管理,保障计量装置安全、准确、可靠运行,防止窃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所有计量装置的“三封一锁”管理工作。
第三条“三封一锁”是指对电力计量箱(柜)采取加封、加锁措施,确保计量箱(柜)的安全、可靠。
第四条公司各级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计量“三封一锁”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计量箱(柜)进行“三封一锁”管理,确保计量装置安全、准确、可靠运行。
第七条计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计量箱(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三封一锁”措施的有效性。
第八条计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计量装置型号、规格、数量、使用状态、检定周期、维修记录等。
第三章实施措施第九条计量箱(柜)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锁具,确保锁具安全、可靠。
第十条计量箱(柜)的封条应采用防伪、防篡改的材料,确保封条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计量箱(柜)的封条应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发放。
第十二条计量箱(柜)的封条应在每次检定、维护后重新加封,确保计量装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计量箱(柜)的钥匙应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发放、回收。
第十四条计量箱(柜)的钥匙发放应建立登记制度,记录发放、回收时间、人员等信息。
第十五条计量箱(柜)的“三封一锁”措施应纳入日常运维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未执行“三封一锁”措施的计量箱(柜),应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第十七条对故意损坏、拆除封条、锁具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导致计量装置损坏、失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电公司计量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计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计量工作,确保电力计量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供电公司的计量工作,包括电能计量、需量计量、负荷测量等。
第三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明确计量工作的组织、职责、权限和制度,推行计量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计量设施和设备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标准和检定制度,定期对计量设施和设备进行检定,保证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电能计量监控系统,对计量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计量错误。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档案管理制度,保管计量数据和信息,确保计量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计量技术支持制度,为计量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确保计量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供电公司计量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保证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电能计量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当对用户进行电能计量,并按照用户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和计费方式进行计量和计费。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能计量系统,保证计量设施和设备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当定期对电能计量设施和设备进行检定,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电能计量数据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计量错误。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能计量档案管理制度,保管计量数据和信息,确保计量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电能计量的技术支持和维护,确保计量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电能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保证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电力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计量设备的管理,确保电力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电力计量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维护、检定、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可靠、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电力计量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力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协调解决电力计量设备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电力计量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电力计量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电力计量设备采购、安装、运行、维护、检定、报废等环节的监督和指导;2. 组织编制电力计量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 定期对电力计量设备进行检查、考核,确保设备运行正常;4. 协调解决电力计量设备管理中的问题,提高设备管理水平;5. 参与电力计量设备管理相关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六条电力计量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电力计量设备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电力计量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电力计量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保养;2. 负责电力计量设备的使用、记录和报告;3. 负责电力计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4. 负责电力计量设备的报废和更新;5. 参与电力计量设备管理相关培训。
第三章电力计量设备采购第七条电力计量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
第八条采购电力计量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设备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
第九条采购电力计量设备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第十条采购电力计量设备后,应组织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第四章电力计量设备安装与调试第十一条电力计量设备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安装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安装电力计量设备时,应按照设备技术要求和安装规范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电力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公司计量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计量器具的采购、使用、维护、检定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计量器具的合规、准确、可靠。
第二章计量器具的采购第四条公司采购计量器具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计量器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采购计量器具时,应充分考虑其技术性能、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第六条采购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计量器具的使用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计量器具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第八条使用计量器具时,应保持其清洁、干燥、通风,防止受潮、受热、受腐蚀等影响。
第九条使用计量器具时,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使用方法和环境。
第四章计量器具的维护与检定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的维护制度,确保计量器具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计量器具的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紧固、更换易损件等。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应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执行,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检定周期应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和特点确定,一般为一年。
第五章计量器具的报废第十五条计量器具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第十六条计量器具报废前,应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计量数据不准确、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3篇)
用电计量管理制度电力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计量管理,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计量管理旨在管理电力的计量设备和计量工作,包括计量装置、计量仪表、计量标准等一系列工作,以确保电力的计量精度和准确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企业、用户、生产企业等涉及电力计量的各方。
第二章电力计量设备管理第一条电力计量设备是指用于计量电能的仪器、设备和装置。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建立电力计量设备管理台账,记录计量设备的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地点、使用年限、检定日期等。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计量精度符合要求。
第四条用户应按照供电企业的要求,选用合适的计量设备,并按时进行检定和维护。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计量设备,并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
第三章电力计量工作管理第一条供电企业应建立电力计量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计量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统一组织计量工作,包括计量安装、计量检查、计量校准和计量维护等。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对计量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计量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用户应配合供电企业的计量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协助。
第五章电力计量标准管理第一条供电企业应制定电力计量标准,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精度。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依法参与和组织电力计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监督和审核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电力计量监督管理第一条电力计量的监督管理由供电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供电企业的计量工作,包括计量设备、计量工作和计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监督管理部门对计量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电力计量管理的法律责任第一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管理电力计量。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电力计量错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力计量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电力计量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计量工作,保障电力计量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加强电力计量管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涉及电力计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用户等。
第三条电力计量应当遵循科学、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偷电嫌疑,应当按规定购买电力,并接受电力计量检定。
第五条电力计量工作由国家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各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对于电力计量不正常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惩处。
第七条电力计量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定,确保准确可靠。
第二章电力计量设备管理第八条电力计量设备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精度等级要求。
第九条电力计量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定,一般不得超过两年一次。
第十条电力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电力计量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应当符合规定,禁止私自拆解、修改。
第十二条电力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计量准确性。
第十三条电力计量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具备相应的计量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电力计量准则第十四条电力计量应当以实际使用的电量为准,不得存在虚假计量行为。
第十五条电力计量数据的收集、传输、处理应当符合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电力计量数据应当及时向电力生产企业和电力供应企业汇报,不能拖延或隐瞒。
第十七条电力计量数据的保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障数据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电力计量数据的使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程序,不得违法使用或泄露。
第十九条电力计量数据的争议应当依法处理,不得随意改动或篡改数据。
第四章电力计量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计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本地区电力计量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对于发现的电力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用电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用电计量统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用电计量统计工作,合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用电安全和经济合理用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用电计量统计工作。
三、用电计量统计管理机构1. 主管单位:担负全面工作领导、协调规划、策划与发展等职能。
2. 供电部门:按照主管单位的要求,对用电计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3. 用电单位:负责用电计量采集、统计和报送等工作。
四、用电计量标准1. 用电计量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2. 用电计量设备必须使用正规、可靠的电表,不能随意更换或私自调整。
3. 用电计量设备应按规定放置在合适位置,方便监测和维护。
五、用电计量统计工作流程1. 用电单位每月按照供电部门要求,提供用电数据。
2. 供电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用电数据统计和分析,制定用电统计报表。
3. 主管单位审核用电统计报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供电部门将审核后的用电统计报表提交主管单位备案。
六、用电计量统计工作职责1. 主管单位:负责全面领导用电计量统计工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加强用电统计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2. 供电部门:负责监督用电单位的用电计量工作,确保用电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用电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用电计量设备,确保用电数据的准确采集和报送。
七、用电计量统计工作的意义1. 通过用电计量统计,可以及时掌握用电情况,为未来用电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2. 通过用电计量统计,可以准确评估用电设备的能耗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能耗。
3. 通过用电计量统计,可以发现用电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八、用电计量统计工作的重要性1. 用电计量统计是用电安全的基础,是用电管理的基础工作。
2. 用电计量统计是用电能源利用效率的核心,可以为用电节约提供技术支持。
3. 用电计量统计是用电成本控制的基础,可以为用电成本的规范提供准确数据支持。
九、用电计量统计工作的改进措施1. 制定更为细化的用电计量统计标准和规定,提高用电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电力公司计量班工作制度
电力公司计量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电力公司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计量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计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量班全体成员,以及对公司计量工作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
二、组织机构1. 公司设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计量管理部门设有一个计量班,负责具体的计量工作实施。
三、岗位职责1. 计量班班长:负责计量班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计量工作计划,对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 计量技术人员:负责执行计量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电力设备的计量检定、测试和维护,对计量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 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和更新,对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
四、工作内容1. 计量检定: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计量检定规程,对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定,确保设备的计量准确性。
2. 测试与维护:对电力设备进行现场测试,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计量问题,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 数据记录与报告:准确记录计量数据,编制计量报告,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计量结果。
4. 计量设备管理: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技术培训与交流:组织计量技术培训,提高计量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计量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工作规程1. 计量检定规程: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检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测试与维护规程:制定测试与维护规程,明确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周期等,确保设备计量性能的稳定。
3. 数据记录与报告规程:制定数据记录与报告规程,明确记录内容、报告格式、报告时间等,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计量设备管理规程:制定计量设备管理规程,明确设备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和更新的要求和程序,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技术培训与交流规程:制定技术培训与交流规程,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交流时间等,提高计量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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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量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商品买卖的一杆称。
关系到电力客户和企业的切身利益。
为加强计量管理,维护用电客户和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央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编制。
第三条电能计量装置应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包括计量方案的确定、计量器具的选用、订货验收、检定、检修、保管、安装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抽检、故障处理、报废的过程管理。
第五条管理范因为供电辖区内配电计费表计、互感器;1Okv、35kv高压计费表计、互感器等计量装置。
第六条测试所代表公司行使计量管理、检(鉴)定职权。
第七条校表人员必须由思想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技术精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校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允许的正负误差标准,并对自己所校表计负责。
第九条更换公司关口计量装置,必须坚持“四到场”,即供电管理人员到场、营销工作人员到场、监审人员和测试人员到场,方能更换、拆卸计量装置。
第十条更换的原计最装置无论己损坏还是可以修复,测试人员都必须填写检验单,一式三份,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已报废的计量装置由财务部回收。
第十一条对用电客户( 包括公司内部职工用电〉的表计,必须按检定周期进行周检。
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淘汰电能表不予检定。
第十二条铅封、铅封钳实行专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领用或借用。
铅封公司关口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测试所双方铅封后生效,否则为无效表计。
第十三条凡被检测后的表计,必须贴有合格证。
对校表的数据应认真填写、详细登记,以便备查(检定人员及负责人双方签字)。
第十四条凡未按国家规定检测表计或营私舞弊,引起的民事诉讼,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损害公司利益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计量装置的配置第十五条计量装置分类1、I类电能计量装置:一个用电单元月平均用电量50 万kWh 及以上变压器容量为1000kvA 及以上或发电站上网计量装置。
2、II类电能计量装置:一个用电单元月平均用电量 5万kwh 及以上变压器容量在 500kvA 的计量装置。
3、Ⅲ类电能计量装置 :一个用电单元月平均用电量在 5 万 kWh 以下的配电变压器总表计量装置。
4、Ⅳ类电能计量装置 :单相供电的电力客户电能计费计量装置。
第十六条准确度等级1、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准确度不应低于下表所列数据:2、用于公司对外贸易结算和内部考核的I、II、Ⅲ类高压计量装置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二次电压的0.5%;第三章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原则第十七条 lOkv以上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专用计量箱 ( 柜 ), 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绕组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第十八条用于贸易结算和内部考核用高压计量装置应装设电压失压计时器,其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所有接线端子、试验端子、表箱等必须实施铅封。
第十丸条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至少不小于4 平方毫米,对电压二次回路 , 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 2.5平方毫米。
第二十条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荷应在 25%-100 %额定负荷范围内,电流互感器一次电流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 60% 左右,至少不小于 30%, 为提高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 倍以上的电压表。
第二十一条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 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力互感器激磁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 l2%左右,直接接入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 左右进行选择。
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 5OA 以下者,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 负荷电流在50A 以上者,宜采用电流互感器接入。
第二十二条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安装能计量有功电量感性和容性无功电量的计量装置,实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应装设复费率电能表或多功能电能表。
多功能电能表带有数据通讯接口的,符合DL/T645 的要求,具有正向、反向送电的计量点应装设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量以及四象限无功电量的电能表。
第二十三条无电能计量装置严禁供电。
第四章计量检定管理第二十四条环境条件1、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有足够面积的检定电能表和互感器的实验室,以及修理和开展电压、电流互感器检修的工作间,制订试验电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试验室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检定规程要求。
3、进入试验室人员,应穿戴防止带入灰尘的衣帽和鞋, 非检定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试验室。
第二十五条检定人员1、从事计量检定的人员应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 并取得计量检定员证后才能开展工作。
2、计量检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计量检定人员调离电力企业的工作岗位时应收回其计量检定员证。
3、计量检定人员在校表时,不得徇私舞弊、伪造检定数据、出具假报告。
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按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4、不得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和使用不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工作;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进行计量检定,以及从事自修电和私自检定表计谋取利益,若发现有上述违者,其责任人经教育不改者将调离其工作岗位,并按公司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捡定1、电能计量检定应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检定电能表时,其实际误差应控制在规程规定基本误差限的70% 内。
2 、检定的电能表等计量器具,必须作好登记和原始检定记录, 检定合格的应向客户出具检定报告单,不合格者应出具检定结果通知,I、H、Ⅲ类表计报告需检定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Ⅳ类表计由检定单位直接出具,以上报告单必须加盖电能计量检定专用章有效。
3、经检定合格的电能表应由检定人员实施封印,即表盖必须加有效铅封、贴盖有检定专用章的合格证和向客户出具专用收费发票〈公司考核、总表不需发票〉,不得以白条替代合格证、报告单费用。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合格证、报告单、发票。
4 、所有检测的计量器具都必须登记,并作好检定原始记录备查,检定原始记录未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出示给他人查阅。
5、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检定人员处罚款 10-50 元,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检定周期第二十七条 I、II、Ⅲ、Ⅳ类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周期为一年。
第二十八条 I、II、Ⅲ类 lOKV 及以上计量装置由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监察、供电管理部门配合,每年的四月底以前完成周期检定。
第二十九条Ⅲ、Ⅳ类lOKV 以下电能计量装置由各检定站点和供电部门共同完成周期检定,在配电表计和客户表计周捡中,供电部门应负主责。
第三十条公司标准电电能表检定周期为六个月,标准校验仪的检定周期为 1 年,应在每年 12 月份以前完成周检。
第三十一条根据用户提出有异议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计量检定部门应在 7 个工作日内现场检定或检定室检定。
第三十二条技术考核与统计1、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的周期受检率与周检合格率周期受检率 = 实际检定数 / 按规定周期应检定数×100%;周检合格率 = 实际检定合格 / 实际检定数× 100%;周期受检率不小于 100%,周检合格率应不小于 98%。
2 、在用计量标准装置周期考核〈复查〉率:周期考核率 = 实际考核数 /到周期应考核数× 100%。
在用计量标准装置周期考核率为100%。
3、运行中电能计最装置的周期受检率〈轮换〉与周检合格率1〉电能表周期轮换率 = 实际轮换数 / 按规定周期应轮换数×100%。
修调前检验率 = 修调前检验数 / 实际轮换的电能表数× 100%。
修调前检验合格率 = 修调前检验合格数 / 实际修调前检验率× 100%。
周期检验率 = 实际周检数 / 按规定周期应检数× 100%周检合格率 = 实际周检合格数 / 实际周检数× 100%。
周期轮换率达 100%, 周检率达100%, I、II类电能表周捡合格率应不小于98%,Ⅲ、Ⅳ类电能表周检合格率不应小于95%。
2)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周期受检率应达100%。
3)计量故障差错率:计量故障差错率=实际检定数/运行电能表、互感器总数×100%。
计量故障差错率不大于2%(指I、II、Ⅲ类10KV 及以上电能计量装置)。
4)电能表、互感器等电能计量装置属于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5)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评价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情况的各项统计与考核指标,用户计量点和计量资产至少每年统计一次,并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章计量装置与考核第三十三条供电管理人员必须在每年十月底前把所辖区域内的配电总表、互感器登记在册送测试所,测试所根据情况编制年度周检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周检计划(客户表计不予检前登记)。
第三十四条新装、更换的计量装置的,其设计安装由测试所进行审查、校验、验收,未按该程序进行的设备不能进网运行。
第三十五条考核用电能表检定后,由检定二站和主管领导双重加封;计量装置周检或现场安装后,其电能表尾盖、二次端子盒、二次回路由测试所加封;表箱由测试所、营销部、监审部、农电部或城电部更换记录共同加封,工作结束后,各方人员必须在工作票上签字确认封印完好,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拒绝签字,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第三十六条周期检定高压表计实行更换周检,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公司统一购置表计,由检定二站捡定合格后 ,加封、贴合格证送财物部进行编号库存。
2、根据周检计划安排,测试所书面通知供电部门相关人员到场参加周检,按要求供电所管理负责人到测试所抽号确定所装表计,然后测试所、营销部、监审部、供电管理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拆装。
原表计返回检定二站检测,检定二站对拆回的电能表必须作调前检查,并作好原始记录。
3、供电管理人员若对该计量装置有异议,必须提前书面对计量装置进行复查申请,测试所在接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复查(特殊情况除外)。
4、供电管理人员无故不到现场,营销、监审、测试所有权对该计量装置进行强制检定。
其后果由供电管理人员自行负责。
5、抄表部门应将10Kv 及以上电能表抄见电量抄送给测试所,以便测试所掌握表计运行情况。
第三十七条各供电片区的配电总表农村片区由测试所农村校表室负责检定,其余各片区由检定二站负责检定。
第三十八条客户计量装置的管理1、各计量检定站应积极配合供电管理部门完成对辖区内客户计量装置的强制检定。
2、各供电所必需对辖区内客户表计的周检加强管理,完成每年度的周检计划,周检率达90%以上,对周检率达不到要求的供电所,造成的损耗由供电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