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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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指标名称余额(万元) 比上年末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1370053 6.4 其中:住户存款1109024 4.2

各项贷款余额540173 11.4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小学65所,招生5177人,在校学生24521人;初中22所,招生3570人,在校学生10449人;普通高中5所,招生2520人,在校学生8336人;职中1所,招生973人,在校学生3018人;幼儿园(学前班)96所,招生10329人,在校学生16686人。教育事业稳步发展,高考二本上线1132人,上线率40.11%,净增186人,增长率20%。全县义务教育段入学率10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双高双普”顺利通过省政府达标验收。

全年申报专利122项,授权181件。

八、文化旅游和卫生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举办古城玫瑰小镇国际涂鸦大赛、音乐小镇纳凉晚会。全年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放映电影2540场次。公共文化服务目标任务完成率100%,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961平方米。仓圣祠保护修缮顺利推进。《洛南豆腐干》等2项非遗项目完成省级申报工作。

旅游项目稳步推进。仓颉小镇、民居小镇、洛河源、仓颉文化艺术园、锦绣大地花博园、兑山美丽乡村等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

进,完成投资11.29亿元。全年接待游客66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和37%。

卫计服务能力不断增强,3家县级公立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复审,为5个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生化分析仪、彩超等设备。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99.75%,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76.5%,县域内住院就诊率为90.24% ,公共卫生项目覆盖率达100%。

九、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优良空气天数298天。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6.49万亩。

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1.90%,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84.92%。

全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3103.5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57.30吨。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4人。按事故标识分:发生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7起、死亡10人;其他单位事故4起、死亡4人。按行业分: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采矿业(均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

十、人口

2017年末,全县总户数151697户,户籍人口462192人。总人口中,男性242273人。据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49600人,比上年增加3800人。其中城镇人口204300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5.4%。

2017年年末户籍人口及其变动情况

(县公安局人口统计年报数据)

指标单位2017年年末总户数户151697 年末总人口人462192 其中:男人242273 女人219919 其中:17岁以下人94344 18-34岁人126969 35-59岁人166412 60岁以上人74467 本年度人口变动情况

出生人6339 其中:男人3336 女人3003 死亡人4718 其中:男人2717 女人2001 迁入人2344 其中:省内迁入人1767 外省迁入人577 迁出人5095 其中:迁往省内人4224 迁往省外人871

十一、人民生活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48元,比上年增加1335元,增长9.8%。其中:工资性收入9017元,增长12.2%;经营净收入2302元,增长19.9%;财产净收入735元,增长12.4%;转移净收入2894元,下降3.7%。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30元,比上年增加2109元,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21073元,增长11.1%;经营净收入2681元,增长11.5%;财产净收入2407元,增长2.4%;转移净收入1369元,下降19.3%。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60元,比上年增加785元,增长9.4%。其中:工资性收入4310元,增长12.4%;经营净收入1923元,增长20.8%;财产净收入98元,增长36.1%;转移净收入2829元,下降1.6%。

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比3.01︰1,较上年缩小0.03。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58元,增长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921元,增长2.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82元,增长1.1%。

全年实现8个贫困村退出,减少贫困人口2752户10537人。

十二、社会保障

城镇职工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3678人,其中企业职工12609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11069人。城镇职工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642人;城镇居民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309人。

年末,全县拥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1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394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894人。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一体的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调查从2012年四季度起实施。

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用于观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注: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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