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亮点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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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在旗委、政府和市住建委的正确领导下,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全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现将我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人员配备。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监督工作,无论是人员配备、还是安全检查仪器、设备配备等多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今年3月份,局里对安监站人员进行了调整,现有人员11人,分为四个执法监督组,保证执法过程中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为每人配发了执法记录仪,使得今年的各项安全监督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2、项目监督。。

5、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奠定安全思想基础,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今年3月份,组织举办了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培训班,从市里聘请4名专家,从机械安全使用与管理、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土建工程安全管理等四大方面对全旗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外进企业施工项目部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200多人。

6、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挂图60余套,内容包括各建筑施工各分项工程“三违”教育和警示案例。向企业下发了《内蒙古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60余套,整理编制《规范标准强条汇编》60余套,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定30余套,发至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外进企业施工项目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多渠道进行安全宣传,进一步夯实基层安全基础,增强建筑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局面。

7、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4月8日全市建筑业会议精神和市住建委《关于对松山区4•05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从4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2016年全旗2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赤安委办字[2016]19号文件的通知》[2016]11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赤建发安全字[2016]30号文件要求,及我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敖建发建工字[2016]22号文件精神,从4月29日至5月1日,分4个组,对全旗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8、积极履行职责,大力开展隐患排查。为确保各建筑工地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站每半月对所有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现场管理人员提出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再进行回头落实,目前累计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整改通知书”100余份,累计提出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40余份,发现事故隐患200余条,并跟踪落实,整改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大了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检查中我们主要抓: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施工机具伤害、起重伤害六大类事故的预防工作。

9、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未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未办理建筑施工机械使用登记擅自施工的,进行处罚,对一起安装建筑塔吊未办理使用等使用登记的做出了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责任意识不强,只重视工程进度与质量,没有认真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个别监理单位未能逐级落实安全责任;设置专业安全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对施工单位的督促和监理不到位,造成安全浮于表面,达不到认真对待;对有关专项方案未审查或把关不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不严。

3、部分施工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防护,重效益轻管理,“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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