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督办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得到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督办工作是促进公司规划、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做好督办工作,对于改进各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强化督办工作权威,改进工作方法,做好督

办工作。

第三条公司监事会是承担全公司督办工作的主要职能机构,负责督促办理和协调全公司的督办工作。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与总经理办公室的主要督办职责是:

1、围绕公司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督办工作。

2、负责上级、本级领导的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3、为上级领导进行督促检查搞好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4、做好需督办工作完成情况的记录,并做好存档。

第五条各项目办公室应明确一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督办工作,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由董事会布置的督办工作,报董事长办公室备案。第六条督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贯彻执行公司方针、政策。

2、热爱公司督办工作,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忠于职守,廉洁正派。

3、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正确理解、传达和落实领导的决策意图及有

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

第七条督办工作的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的原则。督办工作应当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

作进行,对重大决策的督办,务求落实。

2、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督办工作应当按照公司的方针、政策,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反映决策实施情况,特

别要及时掌握和反映决策实施中的问题,为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实际情

况和信息资料。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整改意见和建议。

3、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督办工作主要办理本公司的督办事项,

同时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在工作中应当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协

作,共同做好督办工作。根据不同的督查层次,划分出相应的督办范围,授予督办人员相应的督办权力,并明确相应的督办职责,使每个督办子

系统合和督办工作者都有确定的、可以考核的具体责任和权力。

4、坚持及时办理,从速落实的原则。对于交办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必须

抓紧办理,按规定时限报告办理结果。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督办

事项,上报办理进度及说明情况。

5、谦虚谨慎,弹性原则。督办工作人员代表上级部门到下属部门督办、检

查,必须谦虚谨慎,态度和蔼;既要刨根问底,了解实情,又要虚心请

教,待人以礼;不可乱发议论,随意表态,自作主张。督办是一个动态

过程,因此,要求督办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督查结论的做出,都要充分

考虑实际情况,留有一定的余地。

第八条督办工作的范围如下:

1、决策督办:公司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文件精神贯彻

落实的督办。

2、专项督办: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直接交办或转交事项的督办。

3、业务督办:以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计划为指导原则编制实施的公司工作计

划内容的督办。

4、会议督办:公司各会议中涉及的日常事务或者重要决议的督办。

5、领导交办的其它督办事项。

第九条督办程序。公司督办工作分为列入督办事项、签定督办意见、发出督办指令等步骤。

1、列入督办事项。

①决策督办事项、专项督办事项、会议督办中的重要决议和其它督办事

项经领导审定后,由督办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并写明原件的名称、编

号、内容提要等。

②业务督办事项和会议督办中的日常事务的督办应形成计划表单,准确

确定主办及协办单位,明确计划达成时间,提出督办工作的具体形式,

形成督办方案。

2、签定督办意见。督办事项中第①类督办意见由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审核签

定。督办事项中第②类督办意见由各分管副总签署督办意见,并及时报

送总经理审核,必要时报送董事长审批。

3、发出督办指令。决策督办方案和拟办意见一经批准,应及时发送承(协)

办单位。督办事项以公司行政文件、会议纪要或《工作催办通知单》、

《会议决议事项催办通知单》、《工程任务单》等形式发出。

第十条办理。承办单位收到督办事项通知后,应根据督办通知要求,及时办理。

发出督办通知的部门应按照督办程序要求,适时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

反馈办理情况。

1、时限。决策督办事项应按照督办文件或督办通知中规定的时限要求,及

时落实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专项督办事项根据批示涉及事项的难易、

急缓程度确定;业务督办事项与会议督办事项按照工作计划与会议要求

时间完成;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的事项,事先征得交办

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2、催办。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反馈情况,又不说明原因的,由交办

单位采取电话、书面通知、直接到承办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催办,承办

单位必须按要求回复或说明原因。

3、协调。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督办事项,由主办单位负责牵头召集各有

关部门协商办理;因意见分歧,主办单位难于协调和办理落实的,由总

经理办公室与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出面协调,必要时应当由分管领导协调。

对于重大或紧急督办事项,督办部门应直接到承办单位或工作现场进行

跟踪督办。

第十一条反馈报结。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各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与董事长办公室作出报告。

1、第①类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应采用书面形式一事一报,按照规定时限

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或工作进展情况;凡未确定报告期限的,在文件下达

或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做出报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的、特殊的问

题,应随时报告。

2、第②类督办事项的反馈以公司定期召开的会议通报为主要形式,在会议

上及时反馈督办事项的办理结果或者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会议纪要。第十二条督办事项办结后,应将决策督办的相关文件和专项督办的批示原件、办结报告及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督办工作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整理

和立卷,年终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存档。

第十三条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督办事项,要严守秘密;对不宜扩大影响的督办事项,应当交由指定人员和指定范围内进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当根据不同的督办事项,采用不同的方式,包括现场直接督办、电话督办、文件督办、会议督办、联合督办等方式,对督办事项

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抽样检查。

第十五条各部门对落实公司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件的情况,年末应当进行一次综合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根据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和公司监事会每年对在政务督办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公司决策

和交办事项贯彻办理不认真、敷衍推诿、贻误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视

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直至追究有关人员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政务督办工作,定期听取督办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督办工作。对重要的督办事项,主要领导要知晓办理情

况,指导办理工作,必要时主要领导要亲自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八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公司的督办工作。

第十九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大行政系统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第二十条附《工作催办通知单》、《会议决议事项催办通知单》样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