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合理支出,促进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管理的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经费(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经费”)是指公路工程建设各施工单位按照本办法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第五条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有力,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二、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范围第六条完善、改造和维护施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包括:(1)路基路面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安全防护的围栏、边坡临时安全设施、路面施工安全标识、施工便道标志、运输安全标志、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夜间施工安全设施、平面交叉作业安全设施等。
(2)桥梁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安全防护围栏、安全网、人工挖孔安全防护设施、水上安全保障设施及维护、防洪、防台设施等;(3)隧道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隧道综合防尘防火、地质监控(防突水、防突泥、防塌方冒顶)、危险气体监测、逃生应急专用设施等;(4)日常养护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导向、隔离、限速、禁止、警示等设施;(5)预制厂及场内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张拉防护设施、拌和设备防撞设施、粉仓罐防风设施、防雷设施等;(6)油库、雷管炸药库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危险物品库房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潮、防雷、隔离等设施设备;(7)特种设备安全检测费。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一、前言公路工程的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公路工程建设涉及到动用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而这些都需要从安全生产角度来衡量和保障。
本文旨在探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运营和人员健康。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1. 安全生产费用的来源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从建设单位的预算中确定,二是从工程总承包商的设备和施工费用中提取。
2.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提取,不得少缴或欠缴。
具体的提取流程如下:(1)建设单位向银行账户上传入保证金,并按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费用。
(2)总承包单位在收到安全生产费用后,向相关部门申报费用,并进行备案。
(3)相关部门根据备案情况,将费用转由建设单位使用,用于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单位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设单位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艺流程,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3)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建设单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场所和设备进行严格管控。
(5)建设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经费,用于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
(6)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必须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三、结语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于保障人员健康和公路工程的安全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商作为主要责任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处理安全事故,保障公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稳定。
公路安全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第四条安全费用提取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提取比例根据工程特点、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安全费用提取后,应单独设立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包括:(一)安全教育培训和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三)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四)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安全费用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执行,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管理职责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费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监督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操作流程。
第四章安全费用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路工程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费用按规定提取、使用。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挪用、侵占安全费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XX市公路局负责解释。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施工质量,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规定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经费提取1.1 经费来源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国家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安全生产经费。
(2)企业自筹资金:企业应根据各施工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经费。
(3)混合资金:这是由于国家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公路工程中安全生产的需求,因此出现的混合资金方式。
1.2 经费提取标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标准应根据工程的特性、工徽规模、施工技术、设备和材料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经费提取标准包括资金比例、资金数额、资金分配标准等。
提取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1.3 经费使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用于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的安全保障:如施工现场人员的劳保用品、卫生用品等。
(2)设备的安全保障:如各种传动装置、工具机械、安全装置、插销等。
(3)材料的安全保障:如易燃易爆物品等。
(4)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等。
二、管理办法2.1 按需使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应按实际需要使用。
如有闲置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及时划拨到其他需要的工程中,以实现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利用。
2.2 过程监管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过程应进行监管,按照预算、核算、备案等程序严格管理资金的获取、使用、结余等情况,监督公路施工现场人员对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
避免资金流向不透明、使用不合理等情况。
2.3 资金专项管理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经费应作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避免资金中途流失。
同时应按规定配备专项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并做到账目清晰、票据齐全。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高速公路养护大修等工程项目.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公路建设工程中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及条件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编制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标准办法规定费率,单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扣减或隐含在其他项目内。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不参与100~700章汇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与支付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数额、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调整形式等条款。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建设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提取、使用和管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部从营业收入中提取的,专门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提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以项目部的营业收入为依据,提取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专项核算,不得与其他费用混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用于保障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设备购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第十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核算。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五、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挪用、侵占、贪污安全生产费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专项费用,用于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设备的配备。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费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2. 目的和依据2.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确保费用使用合理、透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风险。
2.2 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业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的要求•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3. 费用管理的责任主体3.1 投资方责任投资方负责为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
3.2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负责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用于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和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流程4.1 费用申请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需向投资方提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费用用途、费用金额、费用支付方式等。
4.2 费用审批投资方收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进行费用审批。
审批要求考虑施工单位的具体需求和安全生产要求,确保费用合理、符合规定。
4.3 费用使用经费审批通过后,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用途和金额进行费用使用,确保用于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4.4 费用监督投资方对费用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费用使用符合申请审批的要求,并进行合理记录和报销。
5. 费用管理的具体要求5.1 费用使用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时,应满足以下要求:•费用应专门用于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设施和措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有需要变更用途应经费用变更申请;•费用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费用使用应有明确的使用计划和报销记录。
5.2 费用审批要求投资方在审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时,应满足以下要求:•审批要公正、透明,遵循费用审批程序;•审批要根据具体施工单位的需求和风险评估进行综合考虑;•审批要记录审批结果,并及时告知施工单位。
公路建设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相关单位。
三、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1. 安全费用提取(1)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造价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 安全费用使用(1)用于购置、更新、维护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2)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
(3)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等。
(4)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安全费用管理1. 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监督等环节的责任主体。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费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3.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应定期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告。
4.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安全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指导和支持。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六、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处理1.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处理的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路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生产投入的合理、有效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路工程项目、养护项目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支付和监督工作。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使用和监督工作。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1. 按照国家规定,根据项目规模、工程量等因素,按年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2%。
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应纳入项目总预算,专款专用。
五、安全生产费用使用1.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和维护;(2)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5)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演练;(6)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应用;(7)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2.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必要性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3)效益性原则:提高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取得实效。
六、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监督进行全过程管理。
2.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支付和监督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使用和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
4. 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公路工程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依法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并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经费管理的目的公路工程安全经费是指用于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安全经费的管理目的是为了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经费来源1. 安全生产费用: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项目预算,用于购买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
2. 安全生产奖惩资金: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并将奖金资金、罚款资金等用于安全经费支出。
3. 其他资金: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还可以通过节约开支、调动员工积极性等方式获得安全经费。
四、经费管理机构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经费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经费的划拨、使用和监督。
安全经费管理机构应当由单位的负责人牵头,安全生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
五、经费使用1. 安全防护设施的购买: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安全检测评估: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测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4. 安全隐患治理: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5. 应急预案预案费用: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应急预案,并设立相应的应急预案经费,用于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六、经费监督1. 财务监督: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嫩丹高速公路路基02标段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制度,结合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1、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公路工程按1.5%提取。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2、建设单位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十大禁令一、严禁赤脚、穿拖鞋、高知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要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道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物资。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凿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版的高空作业和单表墙、砖墙上面行走。
七、严禁权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不穿绝缘鞋进行机械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及电线移动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及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3、请问下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率有的是1.5%,有的怎么是1%啊,到底什么情况下用哪种的?谢谢拜托各位大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三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一、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以下方面的支出:1. 安全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更新费用;2.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费用;3. 安全检查和监测的费用;4. 安全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理的费用;5. 消防设备和消防系统的费用;6. 安全宣传和宣传材料的费用;7. 安全巡查和监督的费用;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方法1.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项目部的实际需求和预算编制核算。
2.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应明确责任主体,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核定并报部门财务审核。
3.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应按月度进行,报销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4.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循合理、公正、透明原则。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1.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具体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门或专职负责人。
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合理、经济,不得夸大开支或挪用资金。
3.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按照项目部预算编制,超出预算的需要提前报请部门审批。
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制定相应的购置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设备和安全材料的合理购置和使用。
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编制相关的台账和报销单据,以便于财务核对和审计。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考核1.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应建立内部监督制度,通过定期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估,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应纳入项目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并根据实际表现进行奖惩。
五、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二)第一条为了加强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期间的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各项经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费、安全防护设施费、安全培训费、安全巡查检测费、安全应急预案费、事故处理费等。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嫩丹高速公路路基02标段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制度,结合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嫩丹高速公路路基02标段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制度,结合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最新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办法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_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建立我矿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内,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走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走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等。
普通公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细则
普通公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细则普通公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细则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项目计取、规范使用”的原则。
那么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普通公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细则,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合理、规范使用,现结合我市目前公路行业管理现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应于xxx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以下公路专指普通公路)。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路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合同,用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设备检修、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以及保证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项目计取、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xxx市公路处作为普通公路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支付、使用等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实施,并对各区县在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区县公路处及交通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对区域内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资金不落实的现象进行整治,并按照《办法》相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在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
第七条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公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及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和支付的程序,细化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并在实施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按时到位,对因安全生产资金管理不善造成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条款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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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丹高速公路路基02标段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制度,结合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主要包括: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
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
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等。
7、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的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
主要包括: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费用。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
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
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主要指为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有关制度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
主要包括:1、日常安全检查费。
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照相、摄影器材使用费。
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
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3、安全评价费。
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主要包括: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费。
指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费。
指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费。
指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施工过程监控不在此列。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主要包括:1、安全技能培训费用。
包括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安全标语、条幅制作费等费用。
2、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六)其它直接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
指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
其它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从以下范围内列支:1、办公用品费。
专指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费用。
2、奖励费。
指对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所支出的费用。
3、雇工费。
指为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4、其它费用。
指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与监理人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六条(其他安全费用)除第五条所制度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外,承包人应当将其他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应综合单价中,不得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取。
第七条(特殊情况)根据本制度第五条,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但单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可以不受安全生产费用比例限制。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八条(使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挤占或者挪用。
第九条(承包人职责)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承包人应当在制度范围内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禁采用虚报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监理人职责)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人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第十一条(发包人职责)发包人应当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并且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第四章费用的使用第十二条(计量支付原则)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应当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第十三条(使用计划)承包人进场后,应当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费用的详细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核。
第十四条(承包人申报)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计量申请表,并报送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与当月工程计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核。
采用现场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凭证可为安全器材采购、培训教育等发票、安全防护等临时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
所有凭证都必须经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验收,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采用总额包干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由承包人提供当事人签字、影像资料等材料,由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根据招标文件的制度办理。
第十五条(监理审核)监理人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后,应当在7日内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第十六条(业主支付)发包人对经监理人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监理人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与当月工程款同时支付给承包人。
第十七条(使用摊销)对于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确定。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
第十八条(超支处理)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制度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或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第十九条(余额处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制度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并且经监理人核实,承包人确实已按相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发包人不得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条(分包情况)承包人依法将工程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由分包人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第二十一条(劳务合作)承包人存在劳务合作的,劳务人员在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实施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与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发包人与监理人督促整改,并在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
第二十三条(违规受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实施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与使用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投诉。
第二十四条(罚则)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违反本办法相关条款制度,依照法律、法规的制度执行;法律、法规未作制度的,由实施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以及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