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陪护人管理制度

医院陪护人管理制度

医院陪护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的行为,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陪护人员是指在医院陪护患者的人员,包括家属、亲友、志愿者等。

第三条医院陪护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干扰医疗秩序。

第二章陪护人员的资格与管理第四条医院对陪护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承诺书。

医院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遵守规定的陪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医院。

第五条陪护人员需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了解规章制度和陪护患者的基本知识。

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陪护资格。

第六条医院规定陪护人员的进出时间,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医院,不得滞留。

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陪护资格。

第七条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需要遵守医院的规定服装要求,保持整洁、文明。

不得穿着拖鞋、露脚、暴露身体等不得体行为。

第三章陪护行为规范第八条陪护人员在医院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医院内吸烟、喧哗。

第九条陪护人员不得私自给患者带来药品,食品等,必须经医院同意后方可带入。

第十条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医疗区域,不得触碰医疗设备,损坏医院公共设施。

第四章陪护行为责任第十一条陪护人员需承担一定的陪护岗位责任,须对患者的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二条陪护人员需遵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拍照、录像等。

第五章陪护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如出现陪护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或其他患者发生纠纷,医院有权依法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陪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如出现陪护人员与患者或其他陪护人员之间发生纠纷,医院有权进行调解并处理,如无法调解,可报警处理。

第六章陪护人员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规范行为、表现优秀的陪护人员,医院将进行表彰奖励。

对不遵守规章制度、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陪护人员,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陪护人员在医院的表现将被纳入医院综合评价体系,成为医院口碑的一部分。

医院家属陪护管理制度

医院家属陪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家属陪护行为,确保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住院患者的家属陪护人员。

第三条家属陪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陪护服务。

第二章陪护人员资格第四条陪护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患者直系亲属、配偶或法定监护人;2.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障碍;3. 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和护理知识;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第五条陪护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1. 身份证;2. 健康证明;3. 近期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等检查报告。

第三章陪护人员职责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如饮食、排泄、清洁等;2. 协助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和护理;3. 保持病房整洁,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4. 关心患者心理状态,给予心理支持和安慰;5. 主动了解患者需求,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第四章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第七条陪护人员需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陪护手续,提交相关证件,由医院进行审核。

第八条陪护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科室管理,不干扰医疗护理工作;2. 保持病房安静,不得大声喧哗;3. 不得随意带院外无关人士进入病房;4. 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酗酒;5. 不得私自给患者用药、输液;6. 不得在病房内从事与陪护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陪护人员如需更换,应提前向科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十条陪护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医院有权取消其陪护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规范医院家属陪护行为,提高患者满意度,确保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

希望各位家属陪护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陪护管理制度及职责

医院陪护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护人员的管理1. 陪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3)具备一定的医疗护理常识和基本沟通能力;(4)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陪护人员需办理陪护手续,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近期免冠照片;(3)健康证明;(4)相关疾病证明(如有)。

3. 陪护人员需接受医院组织的陪护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陪护人员应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三、陪护人员的职责1. 陪护人员应关心、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 陪护人员应协助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患者进食、饮水、如厕;(2)协助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如更换床单、整理床铺等;(3)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

3. 陪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救治。

4. 陪护人员应协助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5. 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门禁制度,不得擅自带患者离开病区。

6. 陪护人员应保持病区环境整洁,不得在病区吸烟、大声喧哗。

7. 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病区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

8. 陪护人员应配合医院进行疫情防控,遵守各项防控措施。

四、陪护人员的考核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患者满意度等。

2. 对考核优秀的陪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陪护人员,予以警告、批评教育或辞退。

3. 陪护人员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补充和修订。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医院正常运作,维护患者权益,规范陪护人员的行为,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陪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陪护人员:指在医院陪护患者的职工或亲属。

第二章陪护人员行为规范第四条行为准则1.陪护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敬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2.陪护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操守,对患者及其家属坦诚、宽容、友好,并维护患者隐私。

3.陪护人员应礼貌待人,与医院工作人员和其他陪护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4.陪护人员应保持仪表乾净,穿着干净整齐的工作服,不得穿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衣物。

5.陪护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常常洗手,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开传播疾病。

6.陪护人员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医院内吸烟、酗酒、赌博等行为。

7.陪护人员应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散播患者的隐私。

8.陪护人员不得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擅自转变病房内的布置和设备。

9.陪护人员应文明用语,不得使用不雅言辞,不得恶意诽谤他人,不得使用暴力手段。

第五条权利义务1.陪护人员有权依法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病情,可以向医务人员了解相关信息。

2.陪护人员有权参加医患沟通,为患者供应必需的帮忙和关怀。

3.陪护人员应虚心接受医护人员的引导和教育,乐观搭配医疗工作。

4.陪护人员与病房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患者的利益和医院的正常秩序。

5.陪护人员应爱惜医疗设备、公共设施和病房环境,不得擅自带走或损坏任何物品。

第六条行为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规范的陪护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适当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书面警告、限制陪护资格、停止陪护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2.对于严重危害患者安全或医院正常运行的行为,如有意损害、破坏医疗设备等,医院将立刻采取行政、司法等手段进行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七条监督机构医院设立陪护管理部门,负责对陪护人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医院陪护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陪护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陪护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陪护人员,包括家属、朋友及雇佣的陪护人员。

三、管理制度1. 陪护人员准入制度(1)陪护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经医院审批后,方可办理陪护证。

(2)陪护人员应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在医院内工作的情况。

(3)陪护人员应接受医院组织的培训,了解医院规章制度、急救知识等。

2.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管理。

(2)保持病房清洁、整齐,不得在病房内吸烟、乱扔垃圾。

(3)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4)不得擅自进入其他病房,未经允许不得打扰其他患者。

(5)不得擅自给患者喂药、输液等治疗行为。

3. 陪护人员安全责任(1)陪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

(2)陪护人员应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

(3)陪护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4. 病房安全管理制度(1)病房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病房内电器设备应使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病房内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4)病房内门窗应随时关闭,确保患者安全。

四、监督检查1. 医院设立陪护管理办公室,负责陪护人员的管理工作。

2. 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3. 加强对病房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陪护资格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陪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陪护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

六、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陪护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陪护人员,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陪护国家管理制度

医院陪护国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的管理,保障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护人员资格1. 陪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相关医疗知识,了解患者病情及护理常识;(3)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陪护工作的情况;(4)自愿从事陪护工作,并签订陪护协议。

2. 陪护人员应当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陪护培训,通过考核后取得陪护资格证书。

三、陪护人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陪护管理部门,负责陪护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监督管理等工作。

2. 医疗机构应当对陪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医疗知识和护理技能。

3. 医疗机构应当对陪护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陪护人员信息档案。

4. 陪护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2)尊重患者,关心患者,维护患者权益;(3)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酒;(4)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患者的护理工作,不得擅自给患者用药;(5)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从事与陪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陪护人员权益1. 医疗机构应当保障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工资、福利待遇。

2. 医疗机构应当为陪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住宿、餐饮等。

3. 医疗机构应当为陪护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定期对陪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对陪护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反映。

3. 对违反本制度的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医护人员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医护人员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护人员与陪护人员的管理,确保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

三、陪护人员管理1. 陪护人员资格:(1)陪护人员应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无传染病史,身体健康。

(2)陪护人员需持有有效身份证明,且与患者具有亲属、配偶、朋友等关系。

(3)陪护人员需通过医院组织的陪护人员培训,取得陪护证。

2.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1)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

(2)陪护人员应关心、照顾患者,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患者的治疗和生活护理。

(3)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整洁,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

(4)陪护人员应自觉维护医院秩序,不得在病房内从事与医疗无关的活动。

3. 陪护人员责任:(1)陪护人员应对患者的病情、治疗及护理要求有详细了解,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救治。

(2)陪护人员应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患者的心理疏导,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3)陪护人员应关注患者的饮食、睡眠、排泄等情况,及时向医护人员反馈。

四、医护人员管理1. 医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关心患者,耐心细致地做好各项诊疗工作。

2. 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3. 医护人员应加强与陪护人员的沟通,指导陪护人员正确护理患者。

4. 医护人员应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陪护人员的护理水平。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设立陪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陪护人员及医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 陪护人员及医护人员应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陪护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陪护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陪护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陪护服务。

第三条医院陪护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患者,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陪护服务;(二)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权益;(三)加强培训,提高陪护人员素质,确保陪护服务质量;(四)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陪护服务安全。

第二章陪护人员管理第四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三)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陪护工作的疾病;(五)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五条陪护人员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组织报名、面试;(三)进行岗前培训;(四)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陪护人员培训内容:(一)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二)患者护理知识、技能;(三)医疗急救知识;(四)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陪护人员考核:(一)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二)考核内容包括护理知识、技能、服务质量等;(三)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八条陪护人员晋升:(一)根据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陪护人员进行晋升;(二)晋升程序:考核、选拔、公示、审批。

第三章陪护服务内容第九条陪护服务内容:(一)协助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护理,如饮食、排泄、洗漱等;(二)协助医生进行各项检查、治疗;(三)协助护士进行护理工作;(四)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五)为患者提供心理、情感支持。

第十条陪护服务要求:(一)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程进行护理;(二)关爱患者,尊重患者意愿;(三)保护患者隐私;(四)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陪护服务流程第十一条陪护服务流程:(一)患者入院后,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确定陪护人员;(二)陪护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了解患者病情、需求;(三)陪护人员按照护理操作规程进行护理;(四)陪护人员与医护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五)陪护人员定期向患者及家属反馈患者病情、护理情况。

国家对医院陪护管理制度

国家对医院陪护管理制度

一、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医院陪护人员作为患者康复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医院陪护人员的管理,保障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我国制定了以下陪护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内容1. 陪护人员准入制度(1)陪护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文化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无犯罪记录。

(2)陪护人员需经过医疗机构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陪护人员应持有医疗机构颁发的陪护证,凭陪护证进入病房。

2. 陪护人员职责(1)关心、照顾患者,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患者的护理工作。

(2)维护病房秩序,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安静。

(3)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

(4)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酒、喧哗,不得对患者进行言语侮辱。

3. 陪护人员管理(1)医院设立陪护管理部门,负责陪护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

(2)陪护人员应接受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4)医院对陪护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陪护人员予以清退。

4. 陪护人员权益保障(1)陪护人员享有合法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2)陪护人员有权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陪护人员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陪护管理部门,负责对陪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2. 医院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医院对陪护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陪护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4. 医院接受患者及家属对陪护人员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

四、结语国家对医院陪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陪护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医院及陪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

陪护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陪护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陪护工作,提高陪护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陪护人员,包括家属陪护和护工陪护。

第三条陪护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陪护人员管理第四条陪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 接受过专业培训,持有陪护上岗证;5. 熟悉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识。

第五条陪护人员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2. 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3. 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发放陪护上岗证;4. 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陪护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3. 协助医生对患者进行护理,确保患者安全;4. 保持病房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5. 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满足基本生活需求;6.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

第七条陪护人员考核:1. 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2. 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培训和指导,直至合格;3. 对连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三章患者陪护管理第八条患者陪护申请:1. 患者或家属向医院提出陪护申请;2. 医院根据病情需要和陪护条件,审批陪护申请;3. 配备相应数量的陪护人员。

第九条陪护人员配置:1. 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合理配置陪护人员;2. 对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实行一对一陪护;3. 对病情稳定、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实行一对多陪护。

第十条陪护人员培训:1. 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护理技能;2. 组织陪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3. 加强陪护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病房管理第十一条病房环境:1. 病房内保持整洁、安静、舒适;2. 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3. 病房内物品摆放有序,方便患者使用。

患者家属陪护与管理制度

患者家属陪护与管理制度

患者家属陪护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患者的护理工作,促进患者病愈,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建立健全患者家属陪护与管理制度,规范家属的陪护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的患者家属陪护工作。

第三条患者家属必需遵守本制度,搭配医院的工作,不得干扰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患者诊疗工作。

第二章陪护时间第四条患者家属可享受24小时陪护服务。

第五条陪护人员在进入医院后,须前往相应科室进行登记,并领取陪护证明,凭证明方可入内陪护。

第六条患者家属需遵守科室规定的陪护时间,如需延长陪护时间,须提前与科室护士长沟通,并得到允许。

第三章陪护行为第七条陪护人员在医院内需保持良好的仪表和言行举止,不得发出嘈杂声音,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医院。

第八条陪护期间,陪护人员须听从医生和护士的引导和管理,不得干涉和指挥医疗工作。

第九条陪护期间,陪护人员不得随便转变床位、开启医疗设备或调整医疗器械等,如需操作,请向医护人员咨询和帮助。

第十条陪护期间,陪护人员不得为患者供应医疗服务和药品,如有需要,请向医护人员咨询。

第十一条陪护人员在医院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不得在医院内高声喧哗、争吵、打闹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陪护人员应当妥当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将宝贵物品带入病房,如有遗失或损坏,医院恕不负责。

第四章陪护责任第十三条陪护人员应关怀病人的饮食起居,及时予以病人帮助和照料。

第十四条陪护人员应搭配医院的工作,定期清洁病房,保持病房的卫生和乾净,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第十五条陪护人员应当帮忙病人进行心理疏导,乐观鼓舞病人搭配治疗。

第十六条陪护人员应搭配医护人员的工作布置,不得拦阻医护人员进入病房进行诊疗。

第十七条陪护人员应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情保密,不得随便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陪护人员应随时向医护人员报告患者的身体变动和治疗效果,搭配医护人员的治疗工作。

第五章陪护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陪护人员,医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教育。

医院陪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陪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陪护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陪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陪护人员要求1. 陪护人员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陪护人员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护理工作,责任心强。

3. 陪护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陪护工作的疾病。

4. 陪护人员需经过医院统一培训,掌握基本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5. 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三、陪护证办理1. 患者或家属向护士站提出陪护申请,护士站对陪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合格后,陪护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护士站办理陪护证。

3. 护士站审核陪护证信息,确认无误后,发放陪护证。

四、陪护期间管理1. 陪护人员进入病房需佩戴陪护证,遵守病房管理制度。

2. 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

3. 陪护人员需按时参加病房查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护理工作。

4. 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给患者用药、调整治疗方案,如需用药,需经医生同意。

5. 陪护人员不得将患者带出病房,如需外出,需征得医护人员同意。

6. 陪护人员需关注患者情绪变化,给予关爱和安慰,维护患者身心健康。

五、陪护证回收1. 患者出院或陪护任务完成后,陪护人员需将陪护证交回护士站。

2. 护士站回收陪护证,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证手续。

六、安全责任1. 陪护人员需对患者的安全负责,确保患者在陪护期间的人身安全。

2. 医院对陪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陪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医院定期对陪护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如陪护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患者或他人人身伤害,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护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病人家属合理陪护管理制度

病人家属合理陪护管理制度

病人家属合理陪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人家属的陪护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医学研究活动的顺利进行,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病人家属是指病人的亲属、伙伴或法定监护人。

第三条病人家属在医院内的陪护行为应遵守本制度和医院相关规定。

第二章陪护时间和人员第四条病人家属可以合理陪护病人,但需遵守以下时间规定:1.普通病房:每天上午9点至晚上9点,每周不超出2人。

2.重症监护室:依据医生指示进行陪护,但每天不得超出2人,每次陪护时间不得超出1小时。

3.特殊情况下,经医院批准,可以延长陪护时间。

第五条病人家属在陪护期间,需携带和佩戴医院发放的陪护证件,以便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并接受管理。

第三章陪护行为第六条病人家属在陪护期间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敬重医护人员,听从医院相关规定和工作人员引导。

2.保持安静,不发出噪音,不影响其他病人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不得擅自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如需帮忙,应向医护人员咨询和帮助。

4.不得随便进入其他病房或携带其他病人进入已有病人的病房。

5.禁止吸烟、喝酒、赌博和吵闹,不得带宠物进入医院。

6.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环境乾净,遵守医院的卫生要求。

7.严禁携带和传播违禁物品和信息,如毒品、色情物品、宣传品等。

第七条病人家属在陪护期间应乐观搭配医院的相关工作:1.搭配医护人员进行病人的身体护理和病愈训练。

2.搭配医院开展医学研究和教学活动,如有需要,可以参加相关研究项目和培训课程。

3.接受医院的看法和建议,合理布置陪护时间和轮班。

第八条若病人家属发现医护人员存在工作中的欠妥行为,可以向医院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但不得影响医疗秩序和正常工作。

第四章违反规定的处理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病人家属,医院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一般违规行为,首次口头警告,多次警告者将进行书面警告。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医院有权限制病人家属的陪护权限,甚至取消其陪护资格,必需时报警处理。

3.对于严重影响医疗秩序、损害医院声誉或破坏公共安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严控陪护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严控陪护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住院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陪护人员的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陪护人员准入第四条陪护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陪护工作的疾病;3. 具备基本的护理知识,能够协助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护理;4. 经医院培训合格,取得陪护人员资格证书。

第五条陪护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近期健康体检报告;3. 无犯罪记录证明;4. 居住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医院对陪护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医院统一安排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陪护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陪护人员职责第七条陪护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协助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护理,如:饮食、个人卫生、排泄等;2. 监督患者遵医嘱用药,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患者病情变化;3. 配合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康复训练;4. 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5.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

第八条陪护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区域;2. 擅自给患者用药或改变医嘱;3. 损坏医院设施设备;4. 传播谣言、散布不良信息;5. 其他违反医院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医院设立陪护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陪护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十条医院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投诉举报。

第十二条医院对陪护人员实施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陪护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陪护管理制度

陪护管理制度

陪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陪护工作,提高陪护服务质量,保障护理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进行陪护工作的人员,包括医护人员及志愿者等。

第三条陪护人员在接受陪护工作之前,必须参加医院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的陪护证书。

第四条陪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规范,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和仪表,不得有过度穿戴饰品、浓妆以及不文明言行等行为。

第五条陪护人员应保证工作期间的通信工具的正常使用,但应避免在陪护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浏览不相关网站和与工作无关的社交媒体。

第六条陪护人员须保密护理对象的隐私,不得私自拍摄、录音或传播与他人。

第二章陪护工作时间和任务第七条陪护人员应按照医院的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或早退,必须保证全天候24小时陪护。

第八条陪护人员需按照护士的要求协助完成各类陪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患者饮食、按摩、康复训练等。

第九条陪护人员在陪护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和专业素养,不得恐吓、虐待或侮辱护理对象。

第十条陪护人员应定期向护士汇报陪护对象的身体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做好记录工作。

第十一条当陪护对象需要进行紧急抢救时,陪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医护人员,积极配合抢救工作。

第三章陪护人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二条陪护人员享有与医院职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陪护人员有权向护士提出陪护工作要求,护士在合理范围内应予以满足。

第十四条陪护人员有权拒绝或者中止危险性较大的陪护工作。

第十五条陪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和护士的管理。

第十六条陪护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陪护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医院将建立陪护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根据陪护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以激励优秀陪护人员,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

第十八条陪护人员如果违反医院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职业道德、虐待患者、不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医院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解除其陪护工作合同。

陪护管理制度(必备5篇)

陪护管理制度(必备5篇)

陪护管理制度(必备5篇)1.陪护管理制度第1篇一、医院住院部实施24小时出入管控,所有病区谢绝探访。

二、根据病情遵医嘱留陪护,严格落实一患一陪护,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陪护人员。

三、陪护人员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经我院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

四、陪护人员须遵循我院住院病区管理要求,凭陪护证和有效证件方可进出病区。

五、在病区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六、请主动配合体温监测、流行病学筛查及信息登记。

2.陪护管理制度第2篇1.住院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患者入院后不得离院。

所有住院患者均须执行医院分类收治流程,配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2.谢绝到院探视。

3.非必须不陪护。

特殊情况(如大手术、儿童、产妇、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需陪护的,限定2名以下人员陪护,其余患者限定1名,并固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陪护人员陪护前必须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

4.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探视制度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首次入院陪护时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陪护期间,每7天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后方能继续陪护,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进行排查。

5.新冠核酸检测结果有效性认定。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有效,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效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相关要求执行,超过有效期原则上要重新检测。

3.陪护管理制度第3篇1、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医院为肿瘤专科医院,无发热门诊,如体温高于37.2℃,请主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为避免出现来院就诊的患者因核酸检测导致等待时间过长延误诊治的情况,建议患者和家属提前就近就便做好核酸检测,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非必要不陪护禁止探视,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必须固定陪护人员,严格落实“一人一陪护”的管理制度,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不允许离开医院。

泰达医院陪护管理制度规定

泰达医院陪护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陪护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泰达医院内所有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

第三条陪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伦理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第二章陪护人员资格要求第四条陪护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2. 具有基本的文化素养和道德品质;3. 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医疗护理知识,能够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日常护理工作;4. 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五条陪护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的陪护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陪护人员职责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2. 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患者日常护理,如测量体温、血压、协助翻身等;3. 负责患者的饮食、生活照料,保持病房整洁;4. 陪伴患者进行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生活质量;5. 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并通知医护人员;6. 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

第四章陪护人员管理第七条陪护人员须办理陪护证,凭陪护证进入病房。

第八条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仅限一名陪护人员,特殊情况需经护士长批准。

第九条陪护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进入病房需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2. 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3. 不得私自给患者用药或调整治疗措施;4. 不得擅自带患者离开病房;5.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条陪护人员如有以下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陪护资格: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2. 故意泄露患者隐私;3. 殴打、侮辱医护人员或患者;4. 私自给患者用药或调整治疗措施;5. 带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泰达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达医院陪护管理制度规定旨在规范陪护人员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请各位陪护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患者的康复助力。

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依据医院管理的需要,保证患者的生活照料和治疗过程中的安全,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陪护人员。

第三条定义1.陪护人员:指被医院委托陪伴患者进行照料和关怀的人员。

2.患者:指在医院接受治疗和护理的病患。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四条医院责任1.医院应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立陪护人员管理部门,负责陪护人员的管理工作。

2.医院应保证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向陪护人员供应必需的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机会。

第五条监督检查1.医院的陪护人员管理部门应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强化对陪护人员的管理和引导,确保其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准则。

2.监督检查内容包含陪护人员的工作纪律、素养要求的达标情况、服务质量以及与患者、医护人员的关系等。

第三章陪护人员的资质要求第六条入职条件1.具有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

2.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包含基本的护理知识和技能,以及合理的沟通与协作本领。

第七条培训要求1.新入职的陪护人员应接受医院组织的入职培训,包含患者照护知识、卫生消毒知识、急救知识等。

2.医院应定期组织陪护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满足工作需求并提高工作质量。

第八条职业准则1.陪护人员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2.陪护人员应当保持职业操守,敬重患者和医务人员,不得侵害患者或他人合法权益,不泄露患者信息。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九条工作范围1.陪护人员应依照医院的指派,负责患者的饮食、生活照料和帮助医护人员进行护理工作。

2.陪护人员应负责病区的环境卫生,保持病房的乾净和安静。

第十条服务质量1.陪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乐观自动为患者供应优质的服务。

2.陪护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做好病情记录,并及时向医护人员汇报患者的变动情况。

第十一条素养要求1.陪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与患者和医护人员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

病人家属陪护管理制度

病人家属陪护管理制度

病人家属陪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了加强病人家属陪护管理,提升医院服务质量,保障病人权益,规范陪护行为,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病区和科室的病人家属陪护活动。

第二章陪护申请与确认第三条陪护申请1.病人家属需依照规定的陪护时间申请陪护。

2.陪护时间分为24小时陪护和日间陪护两种,具体时间段由病区或科室确定。

3.陪护申请需供应病人信息、陪护人证件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料子。

第四条陪护确认1.病区或科室依据病情和病房情况,审核并确认陪护申请。

2.如申请人数过多,病区或科室有权调整陪护时间以保证陪护质量和病人安全。

第三章陪护行为规范第五条陪护人员要求1.陪护人员必需是病人的直系亲属或其他经过病区或科室认可的陪护人员。

2.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听从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布置。

第六条陪护制度执行1.陪护人员应依照病区或科室要求,佩戴有效的陪护证件,并在进出病房时自动出示证件。

2.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吸烟禁止规定,严禁在病房内吸烟。

3.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内的清洁和安静,不得阻碍其他病人的休息和治疗。

4.陪护人员不得擅自带入违禁物品,如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5.陪护人员应敬重医务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

6.陪护人员应帮助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理和病愈工作。

第四章陪护管理第七条病区或科室责任1.病区或科室应配备特地的陪护管理人员,负责陪护管理的组织、引导和监督工作。

2.病区或科室应定期开展陪护培训,提升陪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陪护时间监控1.病区或科室应安装监控设备,对病房内的陪护时间进行监控。

2.如发现陪护人员超时或未遵守陪护制度,病区或科室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九条紧急情况处理1.如发生病人突发情形或其他紧急情况,病区或科室应立刻通知陪护人员,并帮助医务人员做好紧急处理工作。

2.陪护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听从医务人员的指挥,乐观搭配救治工作。

家属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家属陪护人员管理制度

家属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属陪护人员在医院内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全部家属陪护人员,旨在维护医院秩序,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秩序。

第二章家属陪护人员的资格和权限第三条家属陪护人员必需是患者的亲属或具有患者合法授权的人员。

第四条家属陪护人员在患者住院期间,有权利陪护、照料患者,并参加适当的病愈训练,但必需遵守相关规定。

第五条家属陪护人员有权了解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计划,但不得干涉医务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家属陪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家属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听从医务人员的布置和引导。

第七条家属陪护人员必需敬重医务人员、其他患者和家属的权益,保持礼貌和虚心。

第八条家属陪护人员应当搭配医务人员的各项工作,乐观参加患者病愈护理,如有需要,执行医嘱和护理措施。

第九条家属陪护人员不得贪图方便,私自带入药品、食品、酒水等物品。

第十条家属陪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干扰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其他患者的正常治疗。

第十一条家属陪护人员应当保持患者住院环境的清洁和卫生,不得乱扔垃圾,遵守环境卫生相关规定。

第四章家属陪护人员的制度布置第十二条家属陪护人员应依照医院规定的探视时间和次数来访问患者,不得超出探视时间。

第十三条家属陪护人员在探视期间,应当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禁止吸烟、打闹、噪音扰民等行为。

第十四条家属陪护人员在探视期间不得进入医务工作区、药品存放区等非探视区域。

第十五条家属陪护人员应当保持患者病房的乾净和安静,不得私自占用他人床位或使用其他患者的物品。

第十六条家属陪护人员在需要离开患者一段时间时,必需告知患者或患者主治医生,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第五章家属陪护人员的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家属陪护人员假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医院有权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理措施:1.取消其探视资格,暂时停止陪护权限。

2.短时间限制探视时间和次数。

3.停止家属陪护人员资格,并要求其离开医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陪护管理制度
1.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自觉遵守医院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科室管理,遵守病房管理制度,不干扰医疗护理正常工作,与医护人员友好合作。

2.未经医护人员允许,不得向患者透露、谈论病情,不得向患者本人提及有关治疗方面的意见,以免影响患者情绪,影响身体健康。

3.服从医院对患者的治疗和护理,不得私自外请医生会诊、购药,如对治疗、护理有疑问或有其他要求,应与医护人员及时联系。

4.与查房、治疗和护理时,应主动离开病房。

如需了解患者病情,可与医护人员联系,不得私自翻阅病历。

如患者病情发生变化,需治疗、护理或抢救时,应与医护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5.讲究公共道德,文明陪伴,尊重同病房的患友,和谐相处。

6.文明礼貌,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有序。

不在病房吸烟、喧哗谈笑,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坐卧病床、互串病房。

7.注意安全,不得在病房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高耗能电器蒸煮自带食物,日间陪伴不得使用折叠床和躺椅在病房休息。

8.节约水电,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如有擅自损坏应相应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