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控要点98条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篇:《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四局商合杭铁路站前xx标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为了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打造精品工程,结合项目施工实际情况,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310 号)、《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 号)以及京福客专安徽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福安质〔20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项目部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上级文件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各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项目部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指挥长任组长,分管质量安全的副指挥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各2假等。
(三)《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
四、与本项目有关的质量安全管理红线及预控措施1.严禁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主体结构使用材料与设计图纸不符;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要求;预控措施:严格图纸会审制度,对班组进行系统的技术交底,向物质部门下达提料单时明确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地基处理过程中加强标高控制测量,逐层验收,逐层测量,逐层确认。
以次充好: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预埋件;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word版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可修改版ppt]
工作原则
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 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 理。
工作原则
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 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 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 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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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工作要求
03
• 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 贯检查落实工作
• 总公司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红线管理规定 的督促落实工作
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要认真 组织红线管理规 定的宣贯检查落
实工作
5
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
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明确违
工作要求
“五定、三统一、 一查处”的检查
制度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 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 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和铁路公司主 要负责人要每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常检查,对复杂 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 检查。
…总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和研究 处理红线管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 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督查发 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的,依据规定对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总公司管理的铁路 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 3分;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集团公司 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0.5分。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是指用于规范和指导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确保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施工安全红线是指施工现场中必须严禁越界的危险区域或禁止操作的区域。
施工管理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中的红线划定、标识、管控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严禁在高风险区域施工:高风险区域包括地下工程、高空作业、电气设备附近等危险区域。
在这些区域内,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相关防护设备,并严禁私自越界。
2. 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和人员通行区域: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通道和人员通行区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通行。
3. 确定机械设备的作业范围和安全警戒距离:根据机械设备的尺寸和作业特点,确定其作业范围和安全警戒距离,并在这些区域内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4. 对危险物品和危险区域进行特别管理:如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周边的高压电线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区域,应明确划定禁止操作和越界的红线。
施工安全红线的管理和监控应通过现场巡视、监控设备、警示标识等手段进行,同时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还应结合具体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工程的特点进行制定,不断完善和优化,以确保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工程实体方面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 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 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 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 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 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 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 测数据虚假不实。
工作要求
03
• 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 贯检查落实工作
• 总公司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红线管理规定 的督促落实工作
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要认真 组织红线管理规 定的宣贯检查落
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作
5
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
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明确违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建设行为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 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违反质量 安全红线问题的,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1~2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 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 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 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依据规定给予铁 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 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 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 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 理。
…总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和研究 处理红线管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 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督查发 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的,依据规定对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总公司管理的铁路 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 3分;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集团公司 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0.5分。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3。
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环保红线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规要 求,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必须采取环保措施, 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确保环保达标
建设项目必须遵守环保法规, 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全过 程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施工过程 中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
04
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 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红线管理 规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违规处理
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停 止施工
对违规单位进行通报批 评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包括罚款、停工等措施
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质量安全提升
1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 红线管理规定,确保 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规定对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的行 为进行了严格的处罚规定,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规定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确保 铁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实施意义
01
保障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
03
降低工程风险
02
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04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质量红线
质量红线是指在铁路建设项目中 必须遵守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2
降低安全事故:通过 红线管理规定,降低 安全事故发生率
3
提高项目效率:通过 红线管理规定,提高 项目施工效率
4
保障项目投资:通过 红线管理规定,保障 项目投资效益
社会效益
提高铁路建 设项目质量
安全水平
降低铁路建 设项目事故
发生率
促进铁路 行业健康
发展
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精品课件
01 工作原则 02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工作要求
03
规定施行日期
04Βιβλιοθήκη 3工作原则01
• 坚持依法合规 • 鼓励自查自纠 • 形成强大合力
4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 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 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 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5
工作原则
…总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和研究 处理红线管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 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督查发 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的,依据规定对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总公司管理的铁路 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 3分;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集团公司 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0.5分。
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对 于新开工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对于在建项 目,要与参建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同时要求参 建单位就遵守红线管理作出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 控制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 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 改,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1
前言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 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 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 际,制定本规定。
2
目录
质量监督总站汇总后报建设部。
13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2021年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
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解读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偷工减料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土工格柵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
以次充好型钢、跚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严策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矢于幵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J 246号)。
3、严策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人为修改拌合站数揭: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出具假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建设项目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迸度同步迸行,并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
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其形成、收集的资料迸行整理和保管。
监理单位应对其缤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提供的资料迸行检查、核实,确认后予以签署。
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隧道初支、衬砌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
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①超前支护大管棚、小导管、锚杆施作位置、数量、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大管棚、小导管注浆浆液必须充满钢管及其周围空隙。
②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及时施作。
③喷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必须设置垫板,密贴岩面,数量、间距、角度应符合要求:钢架应及时架设,钢架型号、间距、垂直度和钢筋网片搭接长度应符合要求。
④双线IV、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必须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双线V级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设置横向临时支撑或临时仰拱。
墙脚以上Im范围内和整个拱部的超挖部分应采用同级混凝土回填。
⑤隧道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应密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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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控要点98条》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铁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后简称《规定》),提高在建铁路项目工艺过程控制和质量管控水平,确保交付后不发生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质量问题,集团公司结合近几次铁总红线管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要求,对《铁路项目质量红线管控要点70条》(***网〔2008〕4号)进行了修订,望各铁路项目遵照执行。
一、制度要求1.开展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要求,“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一查处”即严肃查处。
要重点做好以下两点:⑴.项目部编制的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必须明确项目部、分部或工区、作业队、各部室的红线管理职责,考核处罚标准除经济处罚外,还应包括行政处罚;处罚要落实到位,有据可查。
⑵.项目部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检查,检查要明确检查频次、检查时段、检查工点、检查责任(内容)、检查人。
2.现场质量安全管控要严格落实“五个对标”,即对标设计、对标规范、对标铁总和业主的要求、对标使用功能、对标行车运营安全。
二、实体检测3.重要性铁总红线管理督查中,对隧道、桥梁、路基、原材料均要求检测,各项检测的结果是决定项目是否存在红线问题的决定性指标,所以做好应对红线管理检测工作是重中之重。
4.抽样原则⑴混凝土大于90d龄期的;⑵自检和第三方检测合格的;⑶未进入红线问题库的。
5.隧道无损检测选取隧道内100米段落,布设5条测线,其中拱顶正中央1条、拱顶正中央向两侧3米各1条、左右边墙离地面1.2米各布置1条(见右图)。
主要检测二衬混凝土厚度、二衬及初支背后空洞、拱架间距等。
项目部要准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测车、检测台架。
6.隧道边墙取芯选取一板二衬,在靠近两个板缝位置的边墙上各取三个芯样,截取芯样无钢筋痕迹段落制成10×10×10cm的混凝土试块,检测二衬混凝土强度。
具体取芯位置为:两侧板缝向内1米、1.5米、2米,高度距仰拱填充顶面约2米(见下图)。
项目部需准备牢固稳定的取芯台架。
7.隧道仰拱取芯在边墙取芯同一板二衬对应的仰拱上取一个芯样,具体取芯位置为:电缆槽外侧约30cm,距板缝向内约2米(见右图)。
截取仰拱芯样无钢筋痕迹段落制成10×10×10cm三块混凝土试块作为一组,检测仰拱混凝土强度,如芯样状态不能做成三个试块,则从取芯位置向隧道中线方向1米处取第二个芯样。
8.路基土工格栅检测从路基边坡处进行挖验,实测土工格栅层数和层间距。
9.路基填料检测选取成型段落路基,在路基顶面挖取填料,检测填料曲率系数、不均匀系数是否符合要求。
10.路基CFG桩抽取三根CFG桩进行小应变检测,桩头在检测前要清理掉浮浆浮渣部分,露出密实混凝土面,并磨平。
11.桥梁桩基础抽取三根灌注桩进行小应变检测,桩头在检测前要清理掉浮浆浮渣部分,露出密实混凝土面,并磨平。
12.防水板取样检测防水板为截取两块1×2m样品,截取方法为:从库中选取一卷截掉端部5米,沿纵向截取2米,从截取部分卷材中线位置向两侧各截取1米宽(见上图)。
取样前,地面应清理平整洁净;取样过程中,严禁踩踏取样区域。
13.水泥、外加剂取样检测水泥和外加剂为从储料罐中抽取试样,水泥试样为8个小袋,每袋8~10公斤;外加剂试样为2壶,每壶约3公斤。
14.检测准备以上所有检测项目,在铁总红线督查前,要提前多选择适合的工点、段落、试样进行自查,确保检验数据合格,做到心中有数。
此外,检测项目及检测要求在每次铁总督查前均有可能进行调整,检测准备工作要随之做好必要的调整。
15.人员配合铁总督查组到位后,与督查组人员加强沟通,尤其是检测组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与检测工作相关的各项信息,并提前做好应对和准备。
检测组又分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都要有专职领导陪同,陪同及配合人员应了解取样过程、熟悉现场情况,能够协调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取样检测过程中,要派专人进行拍照记录,尤其是二衬、仰拱取芯,要对钻孔过程、芯样状态、量测长度、芯样编号、装袋装箱等全过程进行拍照,并记录芯样编号;各项检测完毕后,要及时进行跟踪。
三、路基16.CFG桩、旋喷桩、搅拌桩等地基处理类型的桩径、桩长、强度、根数与桩位布置必须符合要求。
当工程数量表中根数与按照桩位布置计算出的数量不一致时,应与设计沟通予以明确,以免出现桩的根数不够。
17.CFG桩施工中,要严格控制拔管速度,避免缩颈。
在进行桩间土清理时,要注意保护桩头,避免被挖掘机大臂触碰和履带碾压;桩头处理严禁用挖掘机掰断,应采用电锯、钢钎等更科学的方法破断。
18.CFG桩、旋喷桩、搅拌桩等各类地基处理桩的检测项目如小应变、大应变、静载试验等,其检测数据必须合格,检测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提供给检测单位的数据如桩的编号、桩长、桩径、布置等要确保准确,以免因数据错误出现不合格桩。
19.土工格栅、土工布等材质必须合格,其铺设层数、搭接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会涉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根据路基高度计算土工格栅铺设层数时原则上应就高不就低,铺设间距可小不可大(以与设计院沟通确认的层数为准),铺设时应按设计边界进行铺设,避免刷坡时损坏格栅。
20.换填部位基底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不满足要求时,应与设计沟通进行变更。
基底换填长度、宽度、深度、填料质量、压实度等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1.路基填料质量必须合格,不仅填料的曲率系数和不均匀系数均在规定的值内,而且填料级配目测也要合格。
22.路基要通过划线分块填筑严格控制松铺厚度;采用推土机粗平,平地机精平的方式进行平整,同时利用人工配合对凹坑、边角、大骨料集窝等个别部位进行处理和找平;每层填筑压实系数、K30、EVD等路基压实数据必须合格,自检时,应选择几个薄弱部位进行试验检测,确保合格率100%。
23.基床、过渡段水稳填料水泥掺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将视为偷工减料。
24.基底沉降观测标、路基面沉降观测标、边坡位移观测标等各类观测部件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布设,并设置有效的保护措施;观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当观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如沉降过快、上浮等情况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观测数据应实测实记,杜绝数据造假。
25.边坡预应力锚索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锚索长度、张拉力、注浆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6.抗滑桩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成桩后,周边其他工程施工不得减少桩的埋置深度,确保桩体稳定。
27.边坡防护及排水施工时,挡土墙、混凝土护面、边沟等伸缩缝要放在一个断面上,防止开裂。
28.骨架护坡槽体各部开挖尺寸要满足设计要求,杜绝造假。
29.砌筑工程勾缝前必须要将缝间浮渣清理干净,勾缝要密实,不得砌筑假缝。
30.路基电缆槽施做后,内侧回填料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填料(混凝土)填筑密实,不得擅自更改。
31.路基边坡防护如原设计存在缺失的部位,应及时与设计沟通进行补充设计,确保坡面全部防护到位,避免雨水冲刷影响行车安全。
32.防护栅栏安装后,下槛底面与地面间应封闭严实;防护栅栏跨越排水沟,应采用篦子对排水沟进行封闭,确保人员、牲畜不能进入。
四、桥梁33.桩基础桩长、桩径、混凝土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4.钢筋笼焊接或套筒连接必须保证同心,钢筋笼长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钢筋笼在下放过程中应保证垂直对中,就位后应保证钢筋笼与孔位同心,并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防止偏位和浮笼。
35.钻孔桩施工要做好如下几点:⑴.钻进过程中和混凝土灌注前的泥浆指标(泥浆比重、砂率、粘度、Ph值、胶体率)要及时测定并满足规范要求。
造浆后应试验全部性能指标,钻孔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铁总检查现场测定泥浆指标时,要操作熟练,仪器配套装箱。
⑵.钻进过程中,渣样要装袋、编号存放于渣样箱(柜)中,并做好渣样记录,记录与渣样袋编号相对应。
⑶.每根桩均要制作同体养生试件。
36.垫石应严格控制顶面标高、顶面平整度及平面位置,锚栓孔应保证位置及深度准确。
37.梁的长度要控制准确,避免梁缝过大或过小,所以预制梁必须要做到:⑴.加强模板的进场验收,确保尺寸准确。
⑵.保证端模刚度,端模大小设计合理,易拆模、不易掉块,浇筑过程中不发生大的变形;⑶.保证端模与侧模安装牢固,在浇筑过程中不发生涨模。
38.支座上钢板处的混凝土必须密实,否则易引起支座倾斜、偏压,所以梁体混凝土浇筑时要做到:⑴.保证混凝土和易性;⑵.加强振捣;⑶.支座上钢板顶面焊接几根圆钢和涂抹黄油便于排气。
39.张拉、压浆是保证梁体承载力最重要的环节,张拉必须控制好张拉力和伸长值,压浆必须采用真空压浆、保证注浆压力及保压时间。
40.架梁时,支座安装位置、型号、坡度必须准确,并注意箱梁顶面标高的控制,避免出现错台。
41.现浇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移动模架等大型结构设施,必须有专项设计,并有设计评审纪要、问题整改资料、审批单,安拆必须要有安全专项方案及集团公司《大型结构设施验收制度》中规定的所有资料。
42.桥面系混凝土破损严禁擅自修补,防止因为修补不牢固,在行车过程中飞起打击车辆。
43.栏杆、声屏障安装必须稳固、平顺、垂直。
44.桥面防水涂料涂刷次数、厚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特别加强泄水管口、防护墙脚、伸缩缝处的涂刷质量,避免漏刷。
45.钢梁应严格控制节段临时支点、起顶点、吊机支点和吊点等位置,不得随意支顶。
46.钢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条件与钢结构生产条件相对应,采用与实际结构材质相同的钢材及焊材。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7.构件焊接应按工艺规定的焊接位置、焊接顺序及焊接方向施焊,并严格执行工艺文件规定的焊接变形的控制措施,不得随意焊接。
施焊前必须彻底清理待焊区的铁锈、氧化铁皮、油污、水份等杂质,焊接时严禁在母材的非焊接部位引熄弧。
焊缝修磨时,表面修磨应使砂轮磨痕平行于主要受力方向。
48.结构重点部位焊缝须做焊后消应力处理,可采用超声波锤击,超声波冲击部位包括焊缝熔合区、焊趾及母材10mm宽带的热影响区。
对做超声波消应焊缝的20%(抽检)进行冲击前后焊缝残余应力测试。
49.拼装冲钉的公称直径宜小于设计孔径0.1~0.2㎜。
冲钉使用多次后,经检查如因磨耗直径偏小时应予更换。
50.高强螺栓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并进行施拧工艺性试验。
高强度螺栓施拧用的电动扳手采用的扭矩、轴力仪应按规定标定。
51.拼装钢梁时,冲钉和高强度螺栓总数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对于悬拼钢梁,主桁杆件安装对位后,应上足50%冲钉,30%螺栓,并不得少于检算确定的数量,松钩后立即补足50%螺栓,其他杆件上足30%冲钉,30%螺栓后松钩。
五、隧道52.隧道开挖必须按照设计标明的方法开挖,不得擅自变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