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实施办法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增强会员意识,保障会员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会员会籍是指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
第三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随劳动 (工作)关系流动而变动,会员劳动 (工作)关系在哪里,会籍就在哪里,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
第二章会籍取得与管理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能够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五条职工加入工会,由其本人经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经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工会会员卡 (以下简称“会员卡”)也能够作为会员身份凭证。
第六条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能够向上级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加入工会。
用人单位建立工会后,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第七条非全日制等形式灵活就业的职工,能够申请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也能够申请加入所在地的乡镇 (街道)、开发区 (工业园区)、村 (社区)工会和区域 (行业)工会联合会等。
会员会籍由上述工会管理。
第八条农民工输出地工会开展入会宣传,启发农民工入会意识;输入地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
农民工会员变更用人单位时,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不需重复入会。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能够在劳务派遣单位加入工会,也能够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能够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4篇)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范工会组织运作,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是指根据工会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对工会会员的入会、退会、会员资格变更等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工作。
第三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入会管理第四条按照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入会:(一)是正式职工,具有劳动者身份;(二)是本单位劳务派遣职工;(三)是本单位合同制职工;(四)是实习生;(五)是学生实习助教;(六)是临时工。
第五条入会申请流程如下:(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和一寸近期照片;(二)将入会申请表交给所在单位工会主席或会员管理委员会;(三)会员管理委员会及时审查入会申请表,进行审核;(四)经审核通过,会员管理委员会将入会申请表转交工会主席签字确认;(五)会员管理委员会按照一定程序公示入会名单;(六)公示期满后,工会主席根据入会名单审批发放入会证。
第六条入会费标准由本单位工会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入会资格审批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三章退会管理第八条工会会员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会:(一)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二)退休;(三)调离本单位;(四)死亡;(五)其他原因。
第九条退会申请流程如下:(一)填写退会申请表,注明退会的原因;(二)将退会申请表交给所在单位工会主席或会员管理委员会;(三)会员管理委员会及时审查退会申请表,进行审核;(四)经审核通过,会员管理委员会将退会申请表转交工会主席签字确认;(五)工会主席按照规定操作,注销退会会员信息。
第十条退会申请必须具备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保密处审核。
第四章会籍管理第十一条工会会员在入会之后,应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工会会员具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工会组织的选举和表决;(二)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三)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增强会员意识,保障会员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会员会籍是指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
第三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籍就在哪里,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
第二章会籍取得与管理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五条职工加入工会,由其本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工会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也可以作为会员身份凭证。
第六条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加入工会。
用人单位建立工会后,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第七条非全日制等形式灵活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也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和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等。
会员会籍由上述工会管理。
第八条农民工输出地工会开展入会宣传,启发农民工入会意识;输入地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
农民工会员变更用人单位时,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不需重复入会。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加入工会,也可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会会员。
第三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二)公开、公平、公正;(三)简便、高效、务实;(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会籍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工会会员会籍申请:(一)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工会工作;3.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 在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申请人需向所在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2. 劳动合同;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工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报上级工会。
第六条上级工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批,批准后,申请人成为公司工会会员。
第三章会籍变更与终止第七条工会会员会籍变更:(一)会员工作单位、职务等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所在工会小组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会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需及时更新会员信息。
第八条工会会员会籍终止:(一)会员自愿退会,需向所在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终止会籍;(二)会员被开除、除名、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其会籍自动终止;(三)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终止会籍。
第四章会籍管理职责第九条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执行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二)对工会会员会籍申请进行审查、审批;(三)对工会会员会籍变更、终止进行登记、公告;(四)对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会规定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会规定执行。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增强会员意识,保障会员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会员会籍是指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
第三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随劳动 (工作)关系流动而变动,会员劳动 (工作)关系在哪里,会籍就在哪里,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
第二章会籍取得与管理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五条职工加入工会,由其本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工会会员卡 (以下简称“会员卡”)也可以作为会员身份凭证。
第六条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加入工会。
用人单位建立工会后,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第七条非全日制等形式灵活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也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地的乡镇 (街道)、开发区 (工业园区)、村 (社区)工会和区域 (行业)工会联合会等。
会员会籍由上述工会管理。
第八条农民工输出地工会开展入会宣传,启发农民工入会意识;输入地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
农民工会员变更用人单位时,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不需重复入会。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加入工会,也可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范会员身份认证和会籍管理流程,提高会员权益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工会会员,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会员身份认证程序,加强对会员身份的核实,确保会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条公司工会会员会籍包括正式会员、候补会员,会籍均为终身会籍。
第五条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会籍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会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应当依法合规,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会员身份认证第七条会员身份认证是指公司工会对新会员身份进行审核认证的程序,包括会员资格核实、会员身份证明等。
第八条公司工会实行实名制管理,会员入会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并由工会执行部门负责核实会员身份真实性。
第九条会员身份核实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等);3. 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等);4. 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及职务信息。
第十条会员入会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其会员资格,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会员身份认证流程如下:1. 申请人向公司工会提出入会申请;2. 工会执行部门负责接收入会申请,并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3. 工会执行部门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会员证书并录入会籍系统;4. 会员身份核实完成后,会员可正式享有会员权益。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后,如发现会员身份信息有误或变更需及时更新,会员应当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予以变更。
第三章会员权益保障第十三条公司工会会员会籍制度旨在保障会员权益,保障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提升会员满意度。
第十四条公司工会会员享有的权益包括:1. 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获取工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3. 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4. 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5. 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福利待遇;6. 提出对公司工会的建议和意见。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增强会员意识,保障会员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会员会籍是指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
第三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籍就在哪里,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
第二章会籍取得与管理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五条职工加入工会,由其本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工会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也可以作为会员身份凭证。
第六条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加入工会。
用人单位建立工会后,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第七条非全日制等形式灵活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也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和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等。
会员会籍由上述工会管理。
第八条农民工输出地工会开展入会宣传,启发农民工入会意识;输入地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
农民工会员变更用人单位时,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不需重复入会。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加入工会,也可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范工会组织运作,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是指根据工会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对工会会员的入会、退会、会员资格变更等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工作。
第三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入会管理第四条按照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入会:(一)是正式职工,具有劳动者身份;(二)是本单位劳务派遣职工;(三)是本单位合同制职工;(四)是实习生;(五)是学生实习助教;(六)是临时工。
第五条入会申请流程如下:(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和一寸近期照片;(二)将入会申请表交给所在单位工会主席或会员管理委员会;(三)会员管理委员会及时审查入会申请表,进行审核;(四)经审核通过,会员管理委员会将入会申请表转交工会主席签字确认;(五)会员管理委员会按照一定程序公示入会名单;(六)公示期满后,工会主席根据入会名单审批发放入会证。
第六条入会费标准由本单位工会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入会资格审批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三章退会管理第八条工会会员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会:(一)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二)退休;(三)调离本单位;(四)死亡;(五)其他原因。
第九条退会申请流程如下:(一)填写退会申请表,注明退会的原因;(二)将退会申请表交给所在单位工会主席或会员管理委员会;(三)会员管理委员会及时审查退会申请表,进行审核;(四)经审核通过,会员管理委员会将退会申请表转交工会主席签字确认;(五)工会主席按照规定操作,注销退会会员信息。
第十条退会申请必须具备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保密处审核。
第四章会籍管理第十一条工会会员在入会之后,应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工会会员具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工会组织的选举和表决;(二)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三)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办法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办法为了能够实现对工会会员会籍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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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篇一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三、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所在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
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
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
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
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九、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各基层工会每月25日前须填写《基层工会会员报表》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要求上报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十、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十二、会员离休、退休、下岗,可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会员保留会籍时,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十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篇二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会实际,特制本条例。
2、凡本校教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中国工会组织。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工会会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的管理工作,维护工会的权益,加强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会会员是指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聘用制员工、临时工和派遣工。
第三条工会会员的权益包括:参加工会会议,参加工会活动和培训,享受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福利和奖励活动等。
第四条工会会员的义务包括:遵守工会章程和本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工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工会的工作,维护单位和工会的利益。
第二章入会和退出第五条欲成为工会会员的员工应填写《工会会员申请表》,并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批。
经工会会员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正式成为工会会员。
第六条入会后,工会会员应向工会交纳会费,并领取工会会员证。
第七条工会会员可自愿退出工会,需向工会会员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退出的原因。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工会。
第八条在以下情况下,工会会员将被取消会籍资格:1. 故意损害工会利益,违反工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的;2.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影响单位正常运转的;3. 连续三个月不交纳会费的;4. 其他严重违反工会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九条工会会员可以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类会议,有发言权、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十条工会会员可以享受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劳动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十一条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福利和奖励活动,并根据活动规定获得相应的待遇和奖励。
第十二条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丰富业余生活,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三条工会会员可以通过工会组织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对工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工会会员有权利与义务参与工会的选举和产生工会干部,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十五条工会会员应按照工会会员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六条会费的用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工会活动、组织福利和奖励活动、提供各项服务等。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加强工会会员的权益保障,促进工会组织的良好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包括会籍入会、会籍退出、会籍资料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会籍入会第三条工会会员的入会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2. 积极支持工会工作,愿意履行工会会员的权益和义务;3. 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和事务。
第四条工会会员的入会申请流程如下:1. 工会会员候选人向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并填写相关的入会申请表。
2. 工会审核入会申请材料,包括入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文件。
3. 工会开展面试,考察候选人的工作态度和思想状况。
4. 工会评估候选人的入会资格,作出入会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5. 入会同意的候选人按照工会的要求缴纳会费,并接受会籍管理。
第五条工会会员的入会费标准由工会制定,并定期评估是否需要调整。
第三章会籍退出第六条工会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向工会提出退出会籍的申请:1. 个人解除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2. 个人自愿退出工会会籍。
第七条工会会员的退出申请流程如下:1. 工会会员向工会提出退出会籍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
2. 工会审核退出申请材料,确保申请人真实自愿退出。
3. 工会将退出申请报工会理事会审批。
4. 工会将退出会籍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在公示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5. 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工会将撤销会籍,并注销申请人的会籍资料。
第八条工会会员解除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后继续保留工会会籍的,可以享受继续会籍的权益,但不得享受与工作相关的会籍权益。
第四章会籍资料管理第九条工会应建立完善的会籍资料管理制度,确保会员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条工会会员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2. 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住址、电子邮箱等;3. 工作单位、入职日期及职务信息;4. 入会时间、会籍编号等工会相关信息;5. 会费缴纳情况等。
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员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组织。
第三条要求加入工会的员工,须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或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
第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五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及民主管理,按月交纳会费。
第六条工会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及相关会员材料办理接转手续。
第七条会员退会自由。
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并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第八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
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委员会决定,开除其会籍,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1职代会及会员会籍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1职代会及会员会籍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1职代会及会员会籍”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to。
com的支持!八、支持生产组长根据公司、车间(部门)领导布置的任务进行生产指挥,班组职工要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九、围绕公司完成生产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活动,各项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和小改小革等活动。
十、研究生产管理工作等领域中突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附则1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第三条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公司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
第四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2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自退会次月起停止缴纳会费。
第六条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第七条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八条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
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第九条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公司工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下发最新工会会员名单,各分工会予以确认.第十条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第十一条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第十二条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附件1: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我自愿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范文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范文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会会员的权益,规范会籍管理,加强会员管理工作,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会会员,包括各级工会组织的会员和直属工会组织的会员。
第三条工会会籍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自愿。
第四条工会会籍管理应当采取以人为本、服务会员的理念,保障会员的权益、尊重会员的意愿,加强会员与工会的联系与沟通。
第五条工会会籍管理应根据工会的实际情况和会员的不同需求,科学统筹、全面规划,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工会会籍管理应加强会员信息的收集、存储和管理,保障会员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工会会籍管理应加强对会员权益的维护和监督,及时解决会员提出的合理合法的诉求和问题。
第八条工会会籍管理应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工会会籍的获得与取消第九条任何愿意加入工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工会:(一)年满十八周岁的职工;(二)有正当职业和合法收入;(三)能自觉遵守工会章程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申请加入工会的人员应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填写《工会会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或工会组织提交申请。
第十一条所在单位或工会组织应根据《工会会籍申请表》的真实内容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工会组织发放工会会员证,并注册为正式工会会员。
第十三条工会会员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工会,经所在单位或工会组织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四条工会会员享有下列权益:(一)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三)参与工会选举和民主管理;(四)提出合理合法的诉求和意见;(五)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法律援助;(六)接受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会组织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一)违反工会章程或工会组织的决定;(二)不履行工会会费义务;(三)不履行工会义务;(四)不履行工会组织授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加强工会会员的权益保障,促进工会组织的良好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包括会籍入会、会籍退出、会籍资料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会籍入会第三条工会会员的入会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2. 积极支持工会工作,愿意履行工会会员的权益和义务;3. 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和事务。
第四条工会会员的入会申请流程如下:1. 工会会员候选人向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并填写相关的入会申请表。
2. 工会审核入会申请材料,包括入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文件。
3. 工会开展面试,考察候选人的工作态度和思想状况。
4. 工会评估候选人的入会资格,作出入会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5. 入会同意的候选人按照工会的要求缴纳会费,并接受会籍管理。
第五条工会会员的入会费标准由工会制定,并定期评估是否需要调整。
第三章会籍退出第六条工会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向工会提出退出会籍的申请:1. 个人解除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2. 个人自愿退出工会会籍。
第七条工会会员的退出申请流程如下:1. 工会会员向工会提出退出会籍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
2. 工会审核退出申请材料,确保申请人真实自愿退出。
3. 工会将退出申请报工会理事会审批。
4. 工会将退出会籍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在公示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5. 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工会将撤销会籍,并注销申请人的会籍资料。
第八条工会会员解除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后继续保留工会会籍的,可以享受继续会籍的权益,但不得享受与工作相关的会籍权益。
第四章会籍资料管理第九条工会应建立完善的会籍资料管理制度,确保会员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条工会会员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2. 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住址、电子邮箱等;3. 工作单位、入职日期及职务信息;4. 入会时间、会籍编号等工会相关信息;5. 会费缴纳情况等。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精选范本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三、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所在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
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
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
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
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九、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各基层工会每月25日前须填写《基层工会会员报表》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要求上报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十、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十二、会员离休、退休、下岗,可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会员保留会籍时,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十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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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实施办法
一、会籍情况登记和档案管理
1、会员情况登记
会员情况的原始登记,是工会统计工作的基础,基层工会必须建立和健全会员情况登记制度。
(l)会员情况登记项目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家庭出身、本人成份、文化程度、经济收人、政治面貌、人会时间、会内职务、家庭成员情况和备注等。
各单位工会在实际登记时,登记项目可根据本单位会员的具体情况确定。
(2)会员情况登记要以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
对新会员和调人本单位工作而转人组织关系的会员,要及时地进行登记,对退会、自动退会、开除会籍,以及调离本单位工作而转出组织关系或死亡会员,要及时注消。
(3)会员情况登记工作要有专人负责。
由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组织委员负责这项工作,也可以由工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同志担任。
2、会员档案管理
会员档案管理是把会员的有关材料按照一定的联系和规律组成案卷,归类建档,以便查找和保管。
是会员会籍管理的基础工作。
(1)会员档案立卷的主要内容
会员档案立卷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会员本人的材料,如会员会籍、会员登记表、职工劳动保险登记卡片、会员工作单位调动变动组织关系、离退、死亡等;二是会员本人历来获奖及受处分情况的材料立卷,如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先进女职工工作表、先进工会财务工作以及对会员处分的材料等。
对于没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材料,或与会员没有直接关系的材料等,不需立卷。
(2)会员档案立卷的要求
首先把应归档的会员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材料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正确分类立卷。
其次是区别材料的价值,正确划分保管期限。
最后,立成的案卷要便于保管和利用。
(3)会员档案立卷的基本做法
立卷。
先编一个立卷类目,以便有计划有条理地进行立卷工作。
归卷。
把已经处理好的材料,随时按立卷类目的条款归进去。
组卷。
年终将平时积累的材料加以整理,正式组合案卷。
定卷。
在正式组卷的基础上,进行编目加工。
如编卷内的材料张数、目录、填写案卷封面标题和备考表等。
归档。
将已经立好卷的案卷,按照归档制度,由基层工会正式向本级工会组织委员或专职人员交接工作。
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要制作索引工具。
工会会员档案索引工具,一般可按照汉语拼音去制作。
如:将会员的姓氏按照汉语拼音的先后秩序编成目录、页码等。
(4)会员档案管理移交的手续
为了保持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工会组织委员或专职人员一旦调离工作,要及时物色新的工会会员档案管理人员。
在会员档案管理工作交接中,要写明案卷总数、移交人、接受人、交换时间等,并履行签字手续。
二、会员会籍处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关于工会对工会会员的会籍处理方面,中国工会章程据不同情况,作了四种规定:
1、退会自由
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2、自动退会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3、开除会籍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
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一律开除会籍。
4、保留会籍
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可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会员保留会籍时,一般都已离开了原来的单位和工作岗位,已无法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也就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保留会籍的会员,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三、会员会籍处理的手续和程序
1、办理退会的手续和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的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2)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
(3)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会员证。
会员退会自由,这是由工会组织性质决定的。
中国工会组织的建立实行自愿结合的原则,允许职工享有人会自由、退会自由的权利。
对于提出退会要求的会员,工会组织应找本人问清原因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如本人坚持要求退会,工会应按程疗办理退会手续。
对于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如重新申请人会,工会组织应当允许其重新办理人会手续。
2、办理“自动退会”的手续和程序
(1)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批准;
(2)宣布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同时收回会员证;
(3)将决定告诉本人。
其会员证自基层工会的批准之日起失效,由基层工会委员会
收回。
对已经按“视为自动退会”处理的职工,如又重新申请人会,应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重新办理人会手续。
3、开除会籍的手续和程序
(1)经过会员所在工会小组全体会员讨论,提出书面意见;
(2)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3)通知本人,并收回其会员证。
开除会员会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慎重对待。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予以开除会籍”,主要是指被依法判刑的犯罪分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判管制或被宣告缓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一般可不做会籍处理。
4、保留会籍手续的办理
(1)由会员所在工会小组书面报告基层工会委员会,并说明保留会籍的原因和理由;
(2)由基层工会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和会员证的保留会籍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的时间和原因;
(3)由工会小组负责通知本人保留会籍的开始时间,同时停止缴纳会费。
四、会员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
工会会员调动工作时,会员关系应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到新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1979年6月13日在“关于会
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退休职工换发会员证等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包括转到外省、市、县)一般由工会基层组织直接办理,不必通过上级工会组织。
”如果会员新调单位没有工会组织,可以在原单位保留会籍,在新单位建立工会组织时,再将会员关系转过去。
关于会员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目前采取的办法是: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
会员以《工会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五、会籍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